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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0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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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揭批查和拨乱反正四
湖北省
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湖北省开展“揭、批、查”工作,摧毁林彪、“四人帮”在湖北的帮派体系,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开始部分进行;工农业生产和党的其他工作,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两个凡是”的影响,各项拨乱反正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出现“两年徘徊”的局面。1978年夏季,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召开全省理论工作会议,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旗帜鲜明地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促进全省党员、干部思想的解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系统地进行拨乱反正工作,坚决纠正“左”的错误。
1981年7月13日至25日,中共湖北省委召开全省党员代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出席会议代表409名,列席代表44名。会议选出湖北省出席中共十二大代表47名、候补代表5名。通过贯彻全省党员代表会议精神,继续大力克服“左”倾错误影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清除精神污染及其他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加速拨乱反正的进程。除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的包括“七,二O”事件在内的大量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昭雪外,还对在反右派斗争中错划的右派分子案件作了改正;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政策,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恢复名誉。妥善处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其中解决约17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大革命”中,全省被立案审查的干部89689名,已全部复查完毕。除因经济问题处理结论基本正确的以外,有44911件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昭雪,对其中非正常死亡的2317名干部,做了善后工作,被错误停发、减发工资的8504人如数补发工资。清退查抄财物26672户,复查右派分子的案件44258件,属于错划予以改正的44209件。对1959年在“反右倾”中受处理的5526名,一律平反改正。复查“四清”运动中34509件案件,改变原结论的20473件。同时,对农村基层不脱产干部的81368件案件,复查后,改变原结论的有35713件。还清理“文化大革命”前的老案9万余件,列入复查的59372件,全错全纠和部分错部分纠的33165件。对“中原突围”时复员、隐蔽和掉队的36926人的历史遗留问题,按政策作了处理。各级组织部门还对干部档案进行清理,撤出不实的材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中共中央对湖北省委领导成员作了多次调整。1978年8月,省委第一书记赵辛初调离后,陈不显被任命为省委第一书记。1982年8月,陈不显调中央工作,由韩宁夫主持省委工作。1983年1月,关广富等4人任省委书记,王群等2人任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和副书记平均年龄为56.5岁,比原来下降8岁。新增补的4名书记、常务委员,有3名具有大专文化程度。
1976年10月至1983年1月湖北省委领导成员
第一书记 赵辛初(1976.10---1978.8)
陈丕显(1978.8---1982.8)
第二书记 陈丕显(1977.7---1978.8)
韩宁夫(1982.8---1983.1)
常务书记 王全国(1982.10---1983.1)
书记 张玉华(1976.10一1978.8)
孔庆德(1976.10一1979.3)
姜 一(1976.10一1977.7)
潘振武(1976.10一1979.3)
赵 修(1976.10一1977.4)
韩宁夫(1976.10一1983.1)
王克文(1976.10一1978.1)
宋侃夫(1976.10一1977.7)
顾大椿(1977.5一1979.6)
李任之(1978.11一1982.7)
黄知真(1978.11一1983.1)
许道琦(1979.3一1982.8)
黎 韦(1982.7一1983.1)
沈因洛(1982.10一1983.1)
副书记 王 群(1978.1一1983.1)
任中林(1978.1一1981.8)
黎 韦(1979.7一1982.7)
薛 坦(1981.3一1982.1)
常务委员 赵辛初(1976.10一1978.8)
张玉华(1976.10一1978.8)
孔庆德(1976.10一1979.3)
姜 一(1976.10一1977.7)
潘振武(1976.10一1979.3)
赵 修(1976.10一1977.4)
韩宁夫(1976.10一1983.1)
王克文(1976.10一1978.1)
宋侃夫(1976.10一1977.7)
方 铭(1976.10一1979.3)
张 洪(1976.10一1979.3)
饶兴礼(1976.10一1982.8)
马兆昆(1976.10一1979.3)
王步青(1976.10一1978.1)
李夫全(1976.10一1982.8)
丁凤英(女,1976.1一1980.1)
李衍授(1976.10一1977.9)
阎 钧(1976.10一1978.1)
李 飞(1976.10一1978.1)
薛 坦(1976.10一1982.1)
焦德秀(1976.10一1982.8)
张进先(1976.10一1982.8)
王利滨(1976.10一1982.8)
马学礼(1976.10一1982.8)
顾大椿(1977.5一1979. )
陈丕显(1977.7一1982 8)
张秀龙(1977.7一1981.8)
王 群(1978.1一1983.1)
任中林(1978.1一1981.8)
夏世厚(1978.1一1982.8)
刘惠农(1978.1一1982.8)
石 川(1978.1一1982.8)
陈 明(1978.1---1983.1)
张兆美(1978)
黎 韦(1978.5---1983.1)
李任之(1978.11一1982.7)
黄知真(1978.11一1983.1)
许道琦(1979.3---1982.8)
刘和赓(1979.7--1981.8)
李 俊(1979.7一1982.8)
田 英(1979.7一1983.1)
褚传禹(1981.8一1983.1)
王瑞生(1982.4一1983.1)
李海忠(1982一1983.1)
王全国(1982.10一1983.1)
沈因洛(1982.10一1983.1)
1976年12月,经中央批准﹐湖北省对“四人帮”及其在湖北的骨干分子夏邦銀(“钢工”总勤务组副组长,湖北省革委会常委、中共九屆﹑十屆中央委員),朱鸿霞(武漢重型機床廠工人,工人總部一號勤務員,湖北省革委會副主任),胡厚民(武昌造船厂工人,钢工总负责人,湖北省革委会常委),张立国(华中工学院学生,紅司新华工负责人,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实行专案审查,1977年11月28日宣布对其逮捕,1982年7月判处张立国、夏邦银有期徒刑各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各三年;判处朱鸿霞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胡厚民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从理论上讲,1976年10月6日抓捕“四人帮”,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然而,从组织上、思想上彻底清除“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和“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拨乱反正,则经历了更为漫长的过程,本文依据《中共组织史资料》,对文革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清查“四人帮”的帮派体系、拨乱反正的过程和人事作一客观的描述,欢迎军政网友补充、指正。
北京市 (1976年10月至1982年11月)
继谢富治之后主持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犯有一系列严重错误,粉碎‘四人帮’后又犯了捂盖子、压群众、保自己的错误,严重阻碍北京市拨乱反正的工作。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北京市的领导班子,免去吴德在北京市担任的职务,调林乎加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彭真同志平反的通知》。通知指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在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下,强加给彭真的种种罪名和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均应予以推倒。2月、3月,中共中央先后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为刘仁同志平反昭雪的决定》和《关于“三家村’,冤案的平反决定》。
北京市委领导班子调整后,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落实干部政策,调整领导班子,加强党的建设,医治林彪、“四人帮”破坏党、瓦解党所造成的严重创伤,以及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经过全市大规模地开展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彻底澄清所谓“彭刘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问题的是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为所谓“彭刘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这一大冤案以及因此而受到株连的所有人员和事件平反;同时为1976年4月“”中受迫害的人员平反。对“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占当时干部总数1/5的6. 5万名干部的问题,都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全部平反冤假错案,被迫害致死的干部得到昭雪。全市共清理21万余名干部的档案,撤出含有诬陷不实之词的材料。与此同时,为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17万名(含外地调入的)干部作了改正,为1959年“反右倾”时受到错误批判的4500多名干部予以平反。还复查处理了“四清”和“文化大革命”前的一批历史错案。经过落实政策,为9648名党员恢复党籍,为1824名党员撤销错误处分,为大批受株连的人消除影响。
北京市第四届委员会(1976.10---1982,.11)
第一书记 吴德(1976.10一1978.10)
林乎加(1978. 10一1981. 1)
段君毅(1981. 1一1982.11)
第二书记 倪志福(1977.7一1980. 2 )
焦若愚(1981. 1--1982. 11.)
第三书记 丁国钰(1977.7-1978. 5)
贾庭三(1978. 10一1982. 11)
书记 杨俊生(1976. 10一1979. 11)
吴 忠(1976. 10一1977. 9)
黄作珍(1976.10-1978.12)
刘绍文(1976. 10-1979. 11)
丁国钰(1976. 10----1977. 7)
倪志福(1976. l0---1977. 7)
杨寿山(1977.7-1978. 5)
王 磊(1977.7--12 ; 1978- 5-1979, 3)
郑天翔(1977.7-1978. 5)
叶 林(1978. 5---1982. 11)
赵鹏飞(满族,1978. 5一1982. 11)
毛联钰(1978.5-- 1980.8)
李立功(1978.5-- 1981.5)
王 宪(1978. 5一1982. 11)
王 纯(1979.3-1982.11)
陈 鹏(1979.3-1982.11)
刘导生(1981.3-1982.11)
冯基平(1981.3-1982.11)
陈希同(1981.7-1982.11)
常务委员 吴 德(1976.10--1978.10)
杨俊生(1976.10--1978.11)
吴忠(1976.10--1978.9)
黄作珍(1976.10--1978.12)
刘绍文(1976.10--1979.11)
丁国钰(1976.10--1978.5)
倪志福(1976.10--1980.12)
刘锡昌(1976.10--1982.11)
刘传新(1976.10--1977.5)
贾 汀(1976.10--1978.5)
徐运北(1976.10--1978.)
王 磊(1976. 10一1977. 12;1978.5-1979, 4 )
杨寿山(1976. 10-1978. 5)
郑天翔(1977. 7--1978. 5)
赵鹏飞(满族,1977. 7---1982. 11)
王 宪(1977. 7-1982. 11)
毛联钰(1977. 7---1980. 8)
王笑一(1977. 7一1982.11)
刘坚夫(1977. 7--1982. 11)
刘祖春(1977. 7一1882. 11)
李立功(1978.5一1981. 5 )
叶 林(1978. 5---1982.11)
白介夫(1978. 5---1982.11)
林乎加(1978. 10---1982.11)
贾庭三(1978. 10---1982.11)
刘导生(1978. 12---1982.11)
佘涤清(1978. 12---1982.11)
王 纯(1979. 3---1982.11)
陈 鹏(1979. 3---1982.11)
叶子龙(1979.9-1982.11)
吴烈(1979. 11---I982. 11)
段君毅(1981. 1---1982.11)
焦若愚(1981. 1---1982.11)
冯基平(1981. 4--1982. I1)
安 林(1981. 4---1982. 11 )
陈希同(1981. 7--1982. 11)
汪家缪(女,1982. 1--11)
马耀骥(1982. 7---11)
张大中(1982. 7---11)
二、天津市
粉碎“四人帮”后,天津市广大党员和干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揭批和清查“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的工作。但是,由于当时中共天津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捂盖子”,阻挠和压制群众,致使全市的揭批查斗争冷冷清清。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对天津市委领导成员作了部分调整,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机构、下属组织的人员配备基本未动。因此,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阻碍了拨乱反正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1977年6月19日,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参加市委扩大会议的有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各区县局党委、市委各部委、市革委会各部委及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I85名。会议选出天津市出席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35名。
1978年3月14日,市委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部门负责人共230余名。参加会议人员一致认为,“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和审干遗留问题很多,没有及时地进行平反和昭雪,使一些干部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对一些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地进行纠正,主要责任在市委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快解决审干遗留问题的速度。会议最后一天约1000多人参加大会。会上对全市影响较大的所谓“万张集团案”,所谓“深泽叛徒集团案”,所谓“献县叛徒集团案”,所谓“黑戏、黑会案”,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总后台在天津的黑班底”等假案、错案、冤案宣布平反。
5月23日至6月6日,中共中央召集天津市委、天津警备区11名负责人在北京召开天津汇报会议。会议由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主持,胡耀邦、韦国清、林乎加出席会议。李先念指出:中央本来希望天津市委自己解决天津问题,但至今没有很好解决。天津市的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驻军指战员,对于这种状况十分焦急,强烈不满,不断向中央反映情况。所以,中央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直接解决天津问题。到会人员集中揭发批判天津市委主要负责人的严重错误,检查天津揭批“四人帮”斗争的状况,讨论今后的工作。鉴于天津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决定:任命林乎加为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免除解学恭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和他在天津的党内外一切职务,继续清理问题,检查错误。
10月15日,中共中央通知,林乎加调北京工作,任命陈伟达为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天津警备区第一政委。
从1978年6月开始,调整后的市委带领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集中精力开展揭批查斗争,审查、清理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有关连的人和事。经过反复调查核实,查清解学恭的主要错误事实。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认定:解学恭犯有严重错误。1987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开除解学恭的党籍。
在揭批查斗争中,对全市立案审查691人的问题,根据党纪国法,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其中:逮捕法办的57人,劳教的4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31人。此期间,还为“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和审查的274837人(其中干部57992人)的问题,逐个地进行复查,重新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彻底平反所谓“万张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冤案,使受迫害的一大批老干部重新出来工作,从各方面清除“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后果(其中为曾任市委书记、常务委员、市长、副市长职务的15人的冤假错案,彻底平反);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错划的“右派分子”5410人进行改正;对“四清”运动期间处理的93o多件案件逐件地进行复查,其中的错案得到纠正。全市清理4o多万名干部的档案,撤出含有诬蔑不实之词的材料。
I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1979年1月,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确认天津已经具备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的条件。天津工作由过去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天津为中心。
1980年6月,中共中央调胡启立任天津市市长,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不再兼任行政职务。7月,中共中央批准天津市委、市政府精简后的干部任职。第一书记陈伟达,常务书记张再旺,书记李瑞环,副书记吴振、陈冰,常务委员谭绍文、郝田役、杨慧洁(女)、白桦、曹中南、赵钧,市委临时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再旺。
1976年10月至1978年6月 调整前的领导班子:
解学恭(1976. 10一1978. 6) 第一书记
黄志刚(1977. 11一1978. 6) 第二书记
赵武成(1976. 10一1978. 6) 第三书记
王一(1976. 10一1978. 6)书记
王曼恬(女,1976. 10-1977.1)书记 注1
许诚(1976. 10一1978. 6)书记
费国柱(1976. 10一1978. 6) 书记
徐信(1976.10一1977.7免)书记
邢燕子(女,1976.10---1978.6) 书记
王淑珍(女,1976.10---1977.10)书记 注2
阎达开(1976. 10-1978. 6) 书记
王中年(1976.10---1978.6) 书记
谷云亭(1977.10---1978.6) 书记
张淮三(1978. 2--6) 书记
冯勤(1976.10---1978.6) 副书记
吴振(1978. 2---6 )副书记
王珍堂(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毛平(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张福恒(1976.10---1978.6) 常务委员
蔡树梅(女,1976.10---1977.5)常务委员 注3
胡昭衡(1978. 4--6) 常务委员
三、河北省(1976.10一1985. 5)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由于河北省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五年半内仍处于不够安定团结的状态,影响党的工作重点的顺利转移。从1976年10月至1985年5月,中共河北省第二届委员会先后进行三次调整。
1979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省委第一书记刘子厚调离,并委派金明主持河北省委的工作。
1982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将省委第一书记金明调离,高扬接任省委第一书记。
1983年3月,中共中央按照精干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对河北省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原省委第一书记、常务书记、书记、副书记l0名调整为第一书记、书记5名;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原来的21名减为13名,其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或相当大专文化程度)的5名,占38%;年龄在
55岁以下的3名,占23%
同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省委为继续发挥退出第一线的老干部的作用,组建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组长王铮,副组长赵一民、牛树才。
在此阶段,省委所属组织在1978年以前没有变化。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78年3月以后,河北省行政区划陆续进行调整,省委所属组织也相应发生变化。
1978年3月,为加快省会和震后唐山市的建设,石家庄和唐山两市委由省委直属6 1983年3月,因试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唐山地委并入唐山市委。4月,秦皇岛市委由省委直属。1884年1月,邯郸、邢台、保定、沧州、承德、张家口6市委直属省委。
县(市、市辖区)委也进行调整。县委,1982年增至140个,1983年减为137个。地属市委,1978年减为7个,1981年增至8个,1982年增至10个,1983年减为3个。市辖区委,1980年增至39个,1984年减为38个。
1985年,中共河北省委下设9个地委、9个直属市委、13?个县委、3个地属市委、38个市属区委。
在此阶段,经中共中央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全省各级党组织逐步端正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到1983年冬,全省共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49万件,涉及102万人,其中脱产干部14万人:“文化大革命”前的错案12万件,涉及13万人;改正右派26397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河北省从1983年11月开始,采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的方法,进行整党。经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自觉性:定为“三种人”的569名中有党员495名,开除党籍或不予登记的474名,从而纯洁了党的组织;井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对40%的省直厅局、70%多的地、市、县、区、80%的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的党委和农村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1976年10月至1979年12月第一次调正前领导成员:
刘子厚(1976. 10-- 1979. 12) 第一书记 调
江一真(1979. 4一12) 第二书记 新
马 辉(1976. 10一1979. 12) 书记
吕玉兰(副书记,1976.10--1977.5,书记,1977.5-1979. 12)
王金山(1976. 10一1979. 12)书记
王铮(1979. 4一12) 书记 新
尹 哲(副书记,1977.5一1978.11,书记,1979.7-12)
赵一民(1979.7-12) 书记 新
裴仰山(1979. 7一12) 书记 新
马 力(1976.10---1977.2) 副书记 调
郭 志(1976. 10--1979.12) 副书记
杨泽江〔1976. 12一1979. 12) 副书记,
刘 英(1977. 5一1979.12) 副书记
岳宗泰(1978.11一1979.12) 副书记 新
曾 美(1976. 10--1979.12) 常务委员
谷奇峰(1976. 10--1979. 7)常务委员 调
张承先(1977. 5一1978. 8) 常务委员 调
李永进〔1977. 5一1979. 12) 常务委员
王 玉(1978. 11-1979. 12)常务委员 新
邢安民(1978. 11-1979.12) 常务委员 新
徐纯性(1978. 11一1979. 12)常务委员 新
洪毅(1978. 11一1979.12)常务委员 新
兰凯民(1978. 11一1979.12) 常务委员 新
陆治国(1979. 7一12) 常务委员 新
张克让(1979. 7一12)常务委员 新
王克东(1979. 7一12) 常务委员 新
1979年12月至1982年6月第二次调正时领导成员:
金 明(1979. 12一1982. 6) 第一书记
江一真(1979. 12一1982. 6) 第二书记
王 铮(1979. 12一1982. 6) 书记
郭 志(1979. 12一1982. 6)书记
尹 哲(1979. 12一1982. 6)书记
赵一民(1979. 12一1982. 6) 书记
裴仰山(1979. 12一1982. 6) 书记
吕玉兰(女,1979. 12一1982. 6) 书记
李尔重(1980. 1一1982. 6) 书记 新
刘秉彦(1981. 12一1982. 6)书记 新
杨泽江(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刘 英(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岳宗泰(1979. 12一1982. 6) 副书记
马 辉(1979. 12一1982. 6) 原书记、现常委
王 玉(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王克东(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兰凯民(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邢安民(1979. 12一1981. 7) 常务委员 原
李永进(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陆治国(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张克让(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洪 毅(1979. 12一1982. 6) 常务委员 原
徐纯性(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曾 美(1979. 12一1982. 6)常务委员 原
王东宁(1981.7-1982. 6) 常务委员 新
曹幼民(1981. 7一1982. 6)常务委员 新
1982年6月至1983年3月第三次调正时领导成员:
高 扬(1982.6---1983.3) 第一书记
张曙光(1982.7一1983. 3) 常务书记 新
刘秉彦(1982.6---1983.3)书记
王 铮(1982.6---1983.3)书记
郭 志(1982.6---1983.3) 书记
尹 哲(1982. 6--1983.3)书记
赵一民(1982. 6--1983.3) 书记
高占祥(1983. 1一3)书记 新
杨泽江(1982. 6一1983. 3) 副书记
刘 英(1982.6-1983. 3) 副书记
岳宗泰(1982. 6一1983. 3) 副书记
解 峰(1982.7一1983. 3) 副书记 新
邢崇智(1982. 7一1983. 3) 副书记 新
马 辉(1982. 6一1983. 3)常务委员
王 玉(1982. 6--7) 常务委员
王克东(1982. 6--1983.3)常务委员
兰凯民(1982. 6--1983.3)常务委员
李永进(1982. 6一1983. 3) 常务委员
陆治国(1982.6--1983. 3) 常务委员
张克让(1982. 6--1983.3)常务委员
洪 毅(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徐纯性(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王东宁(1982.6一1983. 3) 常务委员
曹幼民(1982. 6一1983. 3) 常务委员
曾 美(1982. 6---7)常务委员
李 锋(1982. 7一1983. 3) 常务委员 新
四、山西省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山西省委员会领导机构仍然延续“文化大革命”后期中共山西省第三届委员会的领导机构。至1978年3月中共山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在清查“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的背景下,省委领导成员有部分调整。
1976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山西省委成立清查领导组,在全省范围内揭发、批判、清查“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基本上查清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特别是查清“四人帮”的骨干分子张铁生来山西的活动,处理了省城1976年“八·二三”揪斗省委主要领导人以及一些地区冲击党政机关、围攻迫害老干部等重大事件。1977年3月,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免去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务委员1名,同时任命书记4名、常务委员4名。截至1978年1月,山西省委及各级党委对全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几个运动中的19. 6万多起案件进行复查。1978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为“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原省委第一书记卫恒举行骨灰安放仪式。
1978年3月选出的第四届省委继续平反冤假错案,开始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这一阶段由于继续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大路线,在指导思想上没有完全摆脱“左”的错误影响和“两个凡是”的束缚,致使各项工作一度徘徊。
1978年12月至1979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连续召开以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省委常务委员(扩大)会议及四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会议认为山西省已经具备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上来的条件。会议对山西“一·一二”夺权、农业学大寨运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等几个重大历史和现实间题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会议对山西“一·一二”夺权的性质及其处理作出如下决定:(一)“一·一二”夺权是林彪、“四人帮”直接阴谋策划的篡党夺权事件,要在《山西日报》公开宣布;(二)“一·一二”夺权以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夺权,是“一·一二”篡党夺权的继续;(三)“一·一二”夺权和各级夺权时,强加给干部、群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被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以及所谓“特务”等帽子的干部和群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四)在刘格平等人的欺骗下,参加各级夺权的干部、群众和群众组织,是没有责任的,一律不予追究;(五)为“一·一二”夺权后被迫害致死的原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彻底平反昭雪。
197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成员继续作了调整。罗贵波任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3月6日,增补任命省委书记4名;4月21日又增补任命省委书记1名。1980年10月,任命霍士廉接替王谦任省委第一书记。
粉碎“四人帮”以后,遵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山西省委认真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取得重大成果。但是,由于在清查中受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一套做法的影响,以及“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派性干扰,清查中也出现程度不同的漏查和扩大化问题。为此,1979年5月,山西省委作出《关于搞好清查善终工作的通知》。经过落实政策,解决了清查中的扩大化问题,为被清查错了的干部平了反,为被错误免职的干部重新安排了工作;但同时又发生平反面过宽的偏向,为一些不该平反的人平了反。这些问题在以后的核查“三种人”工作中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1980年12月9日至13日,省委召开中共山西省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09名。会议选举产生山西省出席中共十二大的代表34名、候补代表3名。
1981年1月21日,省委为原省委第一书记谢振华、原省委书记曹中南彻底平反,并对因所谓“谢曹路线”而受株连的干部一律予以平反。5月,中共中央任命李立功任省委常务书记。
在中共十二大以前,省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中共中央对山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下大力气纠正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侨务政策、宗教政策、民主党派政策等各项政策。到1982年底,全省需要复查与解决的历史遗留案件中,属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案件,基本复查完毕,其中因刘少奇冤案受牵连的1086人全部平反。对1957年错划的右派全部改正。复查农村“四清”中形成的案件9. 46万件,其中纠正错案6500件,总计纠正5. 5万余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有7000多名用非所学的科技人员调整了工作岗位,给2. 8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提拔7000多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骨干进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解决4000多名中级知识分子农村家属的农转非间题。与此同时,省委努力清除林彪、“四人帮”在干部工作上“左”的影响,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1979年5月,对3231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集中清理,颁发《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归档干部材料的处理意见(草案)》和《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未归档干部材料的处理意见》。1980年2月,重新制定《省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对新时期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管理的体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山西省委按照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进一步的调整、改革。免除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武斗头头、“造反派”头头、打砸抢分子和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有抵触情绪、继续坚持错误的人的职务。在认真考察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一批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又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干部担任县以上领导职务。据1982年底统计,全省有30万名干部先后参加党校及各类中等、高等专业院校和干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轮训班的学习。全省确定23DD多名县级后备干部,并实行干部顾间制度和离退休制度。
1977年3月,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免去书记1名:曹中南;免去副书记3名:王大任、王庭栋、刘世洪;免去常务委员1名:李玉如;任命书记4名:王扶之、王大任、王庭栋、王金籽;任命常务委员:王扶之、王绣锦、王金籽、李布德、郭凤莲。
1977年11月免去常务委员:李顺达、张纯德、徐守恒、王银娥(女)、王 体;任命常务委员:史怀璧、贾 俊、卜虹云、王 进、赵雨亭。
197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领导成员继续作了调整。罗贵波任省委第二书记。1979年3月6日,增补任命省委书记:武光汤、赵雨亭、朱卫华、阮泊生、贾 俊。1980年10月,任命霍士廉接替王谦任省委第一书记。
六、辽宁省
辽宁省在“文化大革命”中是深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四人帮”死党毛远新之害的“重灾区”,情况比较复杂。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着手解决辽宁问题。1977年2月,派任仲夷、陈璞如等人到辽宁担任主要领导工作。自此,在全省范围内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反革命罪行,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斗争逐步深入。经过一段斗争,在中共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班子内“四人帮”的追随者及犯有罪行的人被清除出去;一些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被撤职;对不称职的干部作了调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参加“三支两军”的军代表陆续撤回部队,一些长期受迫害和不被重用的老干部相继调回领导岗位,省委领导班子得到了很大加强和充实。
1977年2月,中共中央任命任仲夷为中共辽宁省委第二书记、陈璞如为省委书记。
从l976年12月至1977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先后有4名省委书记和3名省委常务委员被停职审查。
1977年9月,中共中央任命张新村为省委副书记。10月,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三书记,张树德为省委书记,杨大易、李治文为省委常务委员;免去胡金波省委常务委员职务。1878年3月,中共中央任命李荒为省委书记,陈一光、刘异云、王光中、朱川、张铁军为省委常务委员。9月,中共中央对辽宁省委的领导班子作进一步调整,任命任仲夷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免去曾绍山省委第一书记和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10月,中共中央任命黄欧东为省委第二书记、徐少甫为省委书记。12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苏羽、张树德省委书记职务,调外地另有任用。1979年2月至6月,中共中央先后任命郭峰、张正德、沈越为省委书记。
调整充实后的中共辽宁省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指示,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揭批查的斗争。对毛远新及其帮派体系的成员在全省各条战线忠实执行“四人帮”极左的反革命路线,给辽宁各项工作造成严重破坏的罪行进行揭发批判,清查全省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
连的人和事,一批打砸抢首恶分子被逮捕法办。1977年4月统计,清查出打砸抢罪行严重的2000多人,逮捕322人。
与此同时,开始进行对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由于毛远新为首的帮派体系的破坏,辽宁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仅集团性案件达1100多起,涉及5. 1万多人。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有错必纠的方针,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认真的平反。省委为毛远新一伙制造的“国民党军统沈阳情报联络站”特务集团案、“东北帮”反革命集团案、辽阳市委“反革命集团”案等 重大冤案进行平反;为原东北局和省委、省人委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诬陷和错误处理的领导干部先后平反,恢复名誉;为因而受迫害的人彻底平反;为全部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对错划右派予以改正;并为平反的干部群众落实了政策。到1978年7月已平反集团性“三案”602起,共涉及3万多人。同时复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一时期,教育、文化、政法等各条战线经过拨乱反正,工作逐步走上正常。整顿了教育、科研秩序,恢复了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科研机构以及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各种学术组织开始恢复活动。
但是,由于受“文化大革命”中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两个凡是”的影响,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省委在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地执行了“左”的路线。在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沿袭“左”的一些做法,如“大批资本主义”,“大批修正主义”,在生产指挥上脱离实际的搞大干快上,组织“大会战”等。加上当时中共中央一些“左”的过高要求,助长了辽宁
经济工作中形式主义、高指标、片面追求高产值、高速度的倾向。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只对“文化大革命”中抵制并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案件进行了平反,而对因否定“文化大革命”,批评毛泽东错误受到处理的冤假错案没有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当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清查不够彻底,一些犯有错误的人仍在领导岗位上。由于这些原因使辽宁地区两年来的工作处于徘徊前进中。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辽宁省委全面贯彻全会精神,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些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把全省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全省展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强调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
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基础上,辽宁省委在全省全面地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1979年1月,省委批转省公安厅党组的报告,为被错划“五一六”分子和在“追谣打反”期间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群众平反。1979年2月开始,辽宁省委作出决定为所谓“城工部叛徒集团案”彻底平反;还为“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华全国红色造反者辽宁分会”、“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委员会联络站”等被定为反动组织的案件宣布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遗留案件进行复查,并为在上述案件中受害人员恢复名誉。
1979年3月21日,辽宁省委发出通知,宣布:省委决定撤销1958年扩大的省委整风会议《决定》和1965年省委《复查决议》,撤销对王铮、杜者蓄、李涛、宋黎、吴铎、李均、郭洪德、蔡黎、张烈等人的错误处理结论,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原政治、生活待遇。3月26日,辽宁省委作出决定,为张志新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并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到1985年底,全省为21.6万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及时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11. 4万多件。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和民族工商业者政策,肯定广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的贡献,宣布原工商业者已经成为劳动者。对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原工商业者中的冤假错案进行认真的平反,归还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恢复相应的政治待遇;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恢复各级宗教团体和组织;落实少数民族及台胞台属等一系列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原来揭批查的基础上,省委进一步开展涉及“两案”的清查审理工作。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700多人中,给予党纪处分的200多人,撤销或免除所任领导职务。经过几年的工作,全省清理出打砸抢首恶分子2700多人,其中受刑事处分的1400多人;犯有打砸抢错误的19000多人,都分别进行处理。
l976年12月至1977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先后有4名省委书记和3名省委常务委员被停职审查。
他们是:省委书记李伯秋、杨春甫、魏秉奎、刘盛田,省委常委吴玉德、刘宇洲、尹灿贞,1977年10月免去胡金波省委常委。
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领导班子
陈锡联(1971. 1一1973. 12) 第一书记
曾绍山(第二书记1971.1--1975. 9第一书记1975. 9--1976. 10)
李伯秋(1971. 1---1976. 10) 书记 1971.1
杨春甫(副书记1971,1一1972.12书记,1976. 10)
毛远新(副书记1971.1一1972.12书记,1976. 10)
白 潜(1971.1--1976. 10)书记 1972.12
刘盛田(1971.1--1976. 10) 书记1975. 9
杨 迪(1971. 1---1975. 9)常务委员
张海棠(1971. 1一1975. 9) 常务委员
杨 弃(1971. 1----1975. 4)常务委员
王 良(1971.1-1975. 10)常务委员
尉凤英(女,1971.1一1976. 10)常务委员
崔修范(1971. 1一1976. 9) 常务委员
黄欧东(1972. 12---1976. 10) 书记
胡亦民(1972. 12-1976. 10) 书记
仇友文(1972. 12一1976. 10) 常务委员
张树德(1972. 12一1976. 10) 常务委员
李素文(女,1972. 12-1975. 5) 常务委员
尹灿贞(1972. 12---1976. 10) 常务委员
魏秉奎(1975. 9--1976. 10) 书记
苏 羽(1975. 9一1976. 10) 书记
吴玉德(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刘宇洲(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胡金波(1975.9---1976.10) 常务委员
1976年10月至1979年8月 领导班子
曾绍山(1976. 10---1978. 9)第一书记
黄欧东(第三书记1976. 10-1978, 10第二书记--1979. 8)
李伯秋(1976. 10-1977.3)书记
杨春甫(1976. 10一12) 书记
白潜(1976. 10---1979. 8)书记
胡亦民(1976. 10---1979. 8)书记
魏秉奎(1976. 10---1977. 3)书记
苏羽(1976. 10---1978. 12)书记
刘盛田(1976. 10一1977. 3) 书记
仇友文(1976. 10一1979.8)
张树德(1976. 10一1978.12) 书记
王 良(1976.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尉凤英(1976.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尹灿贞(1976. 10一1977. 4)常务委员
吴玉德(1976. 10一1977. 4)常务委员
刘宇洲(1976. 10一1977. 4) 常务委员
胡金波(1976. 10一1977. 10) 常务委员
任仲夷(第二书记1977.2一1978.9第一书记,1979. 8)
陈璞如(1977. 2一1979. 8) 书记
张新村(1977. 9一1979. 8) 副书记
杨大易(1977. 10一1979. 8) 常务委员
李治文(1977. 10--1979. 8) 常务委员
李 荒(1978. 3一1979. 8) 书记
陈一光(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刘异云(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王光中(1978.3--1979. 8) 常务委员
朱川(满族,1978. 3-1979. 8) 常务委员
张铁军(1978. 3一1979. 8) 常务委员
徐少甫(1978.10一1979. 8)书记
郭 峰(1979. 2一8) 书记
张正德(1979. 4一8) 书记
沈 越(1979. 6一8)书记 五、内蒙古自治区
1976年l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为“四人帮”及其追随者在内蒙古地区制造的“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新内人党”3个冤案平反,还为几十万受害者落实政策;为7000多名党员、干部恢复党籍、公职,纠正错误结论;给近6000名非正常死亡的干部作出结论;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前2万多件历史案卷。调整和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取得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的初步好转。
1978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根据尤太忠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职务,任命周惠为第一书记;10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孔飞等6人为副书记。1981年以后又增补布赫等6人为副书记。1983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成员,周惠任第一书记,布赫等4人为副书记,石光华等7人为常务委员,原任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同时免职。
1983年3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6年10月至1984年12月
尤太忠(1976. 10---1978.10) 第一书记
周 惠(第二书记 1978.7-10,第一书记1978.10--1984.12)
池必卿(1976. 10一1978. 5) 第二书记
廷 懋(蒙古族,1979, 6--1.983. 3) 第二书记
王 铎(1978. 7---1982.12)常务书记
吴 涛(蒙古族,1976. 10一1980. 1) 书记
宝日勒岱(女,蒙古族,1976. 10--1982. 8)书记
刘景平(1976. 10---1980.5) 书记
孔 飞(蒙古族,1978. 10-1983. 3) 副书记
王逸伦(1978. 10-1982. 8) 副书记
云世英(蒙古族,1978. 10一1982. 12 ) 副书记
张鹏图(1978.10--1983.3) 副书记
杰尔格勒(蒙古族,1978. 10---1982.2) 副书记
李 文(1978.7一1983. 3) 副书记
布 赫(蒙古族,1978.10-1984. 12)副书记
石生荣(1981. 12-1983. 3) 副书记
千奋勇(蒙古族,1981. 12--1984. 12)副书记
林蔚然(1982. 4一1983. 3) 副书记
巴图巴根(蒙古族,1982.8一1984. 12) 副书记
刘贵谦(1982. 8一1984. 11) 副书记
何凤山(1976. 10一1977. 9) 常务委员 免
王弼臣(1976. 10一1978. 10) 常务委员
沈新发(1976.10---1983.3)常务委员
秦淑珍(女,1976. 10---1978.10)常务委员
李树德(1976. 10---1980.1) 常务委员
黄巨俊(1978. 10-1979. 11) 常务委员
蒋 毅(1978. 10---1979. 11) 常务委员
彭梦庚(1978. 10-1983. 3) 常务委员
黄 厚(1979. 6--1982. 8)常务委员
苏和(蒙古族,1982.8-1984. 7) 常务委员
石光华(1983. 3---1984. 12) 常务委员
蔡英(1983.3一1984. 12) 常务委员
乌恩(蒙古族,1983.3一1984. 12) 常务委员
李向义(1983.3一1984. 12 ) 常务委员
许令妊(女,1983.3-1884. 12) 常务委员
田聪明(1983. 8-1984. 12 ) 常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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