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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放春: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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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7: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20世纪中国的乡村革命与“继续革命”进程中,“革命”与“生产”是有着复杂关联的话语和历史实践。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抓革命、促生产”的著名纲领、“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持续10余年的“农业学大寨”政治运动热潮都清晰地体现了这一关联。围绕“革命”与“生产”而生成的诸话语和历史因素之间的实践关系并非协调一致,而是充满紧张、错位乃至“斗争”。这一关联所蕴含的结构化张力深刻地影响了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实践形态。然而,如果说革命与生产的“系统矛盾”是理解革命现代性实践的一条重要线索,我们就必须追问这一矛盾是在什么样的话语—历史情境下如何实践地生成的。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对其原初实践形态进行话语做历史考察。这正是本文的研究任务。

  本文将革命—生产之矛盾的生成情境锁定为1946~1948年间在北方诸解放区乡村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并试图经验性地揭示北方土改时期的“翻身”实践与“生产”实践如何构成了话语—历史矛盾,而这一矛盾又如何影响了北方土改的进程。本文认为,北方土改中“翻身”与“生产”的矛盾构成革命—生产这一中国革命现代性矛盾的原初形态;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话语—历史矛盾已经预示了未来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的结构性张力。

  近10年来,土改运动逐渐进入旨在重新认识与反思中国革命的学术视域,并吸引了来自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及人类学等不同学科的众多海内外中国学者加入研究行列1。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是将北方土改运动的历史考察与所谓“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般题域相勾连的一次初步尝试:一方面,在中国革命现代性这一问题意识下,通过对翻身与生产之矛盾的具体历史考察,以求重新审视北方土改运动,另一方面则通过在土改实践的具体历史情境中探究革命与生产的矛盾,反过来又为深入把握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历史特性开拓新的路径2。

  “话语—历史矛盾”这一关系式概念是本文的主要分析工具。它主要关注北方土改过程中围绕“翻身”、“生产”等实践性历史话语与话语性历史实践因素而形成的结构性张力与“斗爭”(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策略的复杂运用、优势/劣势的转化和妥协的临时达成等)。翻身与生产的矛盾一方面是话语的、历史建构的,另一方面也是现实的、历史限制的。换句话说,这一矛盾是双重情境的,即话语—历史的复杂关联。因此,本文关于翻身与生产之矛盾的考察,既非单纯的话语分析,也非单纯的实证研究,而是试图对土改实践过程中话语实践与资源现实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与相互构成以及在这一双重情境下多方位展开的诸历史意识与行动及其结构性后果进行整合。简言之,翻身与生产是话语—历史的矛盾关联。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中的“翻身”与“生产”都是经验贴近型话语—历史范畴,而非远离历史实践场景的一般分析概念3。例如,虽然“生产”这一主位范畴与劳动生产率等经济学概念确有关联,但在分析维度上却是不同的4。本文立意并非是以劳动生产率或农业增长为客位尺度而对“翻身”的经济绩效进行实证评估,而是具体考察北方土改中“生产”与“翻身”这一话语—历史矛盾关联及其演变动态,并借此从一个角度来阐明北方土改的革命现代性涵义5。

  本文的经验基础主要是各级土改史料、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史料以及一些相关的党史材料,其中绝大部分属正式出版物6。其次,本文也使用了1997~2000年间笔者在陕北骥村收集的部分土改口述史与个人生活史访谈资料及一些相关档案文献7。限于篇幅,本文不拟就史料运用的方法论问题专门进行讨论。但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口述史料与文献档案的交互运用之方法论意义并不是简单地在实证层面去伪存真的相互验证、补充,而更主要的是在史料的反思性解读过程中口述史感受与文献感受的交互启示。因此,它们的方法论关系与其说是相互填补出一个原本的历史真实或者共同编织成一个完整的历史叙事,不如说是相互碰撞出一些洞见历史的崭新可能性8。

  下文的分析与叙事围绕北方土改期间生产与翻身的话语—历史矛盾这条主线展开。我们将首先考察土改前根据地党政权力如何与生产建立话语—历史链接,进而考察土改实践中“翻身”如何与“生产”构成话语—历史紧张乃至“斗争”,以及这一矛盾关联如何推动革命政权逐步调整其政策与策略(以图暂时“化解”矛盾)。此外,在这一复杂的话语—历史过程中,本文还试图动态而具体地把握诸如“贫雇农”、“中农”、“新富农”等一系列内涵变动不居的话语—历史因素以及它们是怎样在翻身—生产这一话语—历史矛盾主线的牵引下而被“问题化”9。

  北方土改历时两年,问题重重。最后,革命政党终于停止发动贫雇闹翻身,转而鼓动农民发财致富闹生产。当然,本文的立意并非论证“反‘左’”、“纠偏”后翻身与生产之矛盾的“化解”,而是通过经验地考察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实践来展示“革命”与“生产”之矛盾的原初形态。这一“系统矛盾”的话语—历史生成是北方土改的一个重要的现代性后果。

  “翻身”与“生产”:北方土改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

  “矛盾”曾是中国革命进程中的重要历史话语,或者舒尔曼(schurmann,1971[1968])所谓意识形态核心理念。作为历史话语的矛盾,其在土改时期的主要表述形态为乡村社会中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与斗争。此后,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也一直是土改历史的正统叙事基调(董志凯,1987;杜润生,1996)。

  然而,近年来这一历史叙事所描绘的传统乡村社会以及土改阶级斗争图景已经受到一些经验研究的质疑(Huang,1995;秦晖、苏文,1996:第2、3章)。例如,黄宗智先生在大量村、乡层次的经验证据(如张庄、十里店等)基础之上重新刻画了土改前中国乡村的社会阶级状况。这些证据显示,土改前许多村庄(特别是华北地区)中根本没有在村地主。因此,在革命政党的宏观阶级矛盾分析转化为村庄层面的阶级斗争行动这一过程中,革命表述与社会实在之间出现了错位10。秦晖先生则通过考察关中这一“特殊”地区——“关中无地主”而“关中有封建”——的土改而含蓄地挑战正统土改叙事(所谓“太湖模式”)。这些开创性的经验研究之重要意义并不在于彻底颠覆革命叙事,而在于为反思中国革命注入了可贵的实证精神11。当然,除了在经验层面上质疑正统叙事以外,学者们还就北方土改提出新的理论问题(方慧容,2001[1997];郭于华、孙立平,2003;张鸣,2003),探索新的分析路径(Esherick,1998;张佩国,2003),或者实验新的叙事方式(李康,1999)。这些出色的研究都不同程度地撼动了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话语的叙事支配地位,从而为我们将“矛盾”与“阶级”析离开来奠定了基础。

  本文试图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追问:我们如何从分析上超越“阶级”与农村阶级斗争,而不只是在经验层面质疑或“证伪”它?我们如何在摆脱阶级矛盾框架之束缚的同时又不落人历史唯意志论的分析陷阱(如政治功利论)?换句话说,我们在扬弃土改的阶级斗争镜像时是否也要随之废弃矛盾分析的穿透力?在经验基础上,有没有可能提出不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的矛盾分析路径或者一种新“矛盾论”?这些问题把我们的视野从社会经济或政治经济的实证分析引向话语—历史分析。

  大量的土改史料显示,农民翻身斗地主的革命叙事并不能涵盖北方土改中“反封建”的话语—历史实践。在话语—历史层面,“地主”在“土地斗争”中并不是唯一的“问题”,甚至可以说不是主要的“问题”。换句话说,从话语分歧与“斗争”的角度来看,其“问题化”的程度还不及围绕“农民”形成的诸话语—历史因素。在北方土改的历史实践中,虽然也有过诸如开明绅士刘少白被斗之类事件所引发的话语波折,但打倒地主剥削阶级基本上构成话语默契12。相比而言,“贫雇农”、“中农”以及更富争议的“新富农”等则成为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焦点所在,而这些“问题”与本文要探究的“翻身”—“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紧密联系在一起13。这构成本文分析与叙事的起点。

  话语—历史矛盾分析不是要揭秘式地建立新的历史逻各斯,而是试图把握史料中展示的话语分歧与历史张力的一种策略。“翻身”、“生产”是土改史料中最为频繁出现的语汇,而围绕二者所形成的话语—历史关联也是研究者借助史料贴近北方土改的直观经验感受。此外,在一些亲历过土改的普通骥村村民的口述回忆中,翻身与生产或革命与日常生活的交织、两难也构成他/她们的历史体验的组成部分。因此,本文所考察的北方土改中“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并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构想,而是有其坚实的经验基础。

  不过,为便利于理解,我们不妨先来考察与本文研究问题相关的革命话语之逻辑关系。前文已经指出,正统土改叙事围绕的一条话语主线是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与此相关联,革命叙事的另一条主线则是农民翻身从而激励生产发展的现代政治经济话语逻辑14。在革命话语中,翻身与生产是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革命要素——特别是翻身(生产关系的改变)成为发展生产的逻辑必要前提15。而在土改过程中,与阶级斗争话语相联系,翻身促进生产的话语逻辑也是发动群众的合法性论证与政治动员的一个重要策略。此外,我们还将看到,生产在翻身运动过程中也一度成为革命党政权力的主要焦虑之一。因此,土改运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生产与翻身的话语关联的历史实践形态。

  然而,在以往的土改研究中,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关系却并没有得到充分关注。许多研究简单化地把土改运动等同于通过阶级斗争来完成土地分配的翻身实践而孤立地进行考察,忽视了土改过程牵涉更为广泛的关联性内容(如生产、民主等),从而未能对土改期间诸方面、诸因素之间的话语—历史关系展开充分探讨。本文在考察北方土改时则专注于这些话语—历史关系,并着重探究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翻身与生产之矛盾16。这样一种关系分析的起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直接回到历史话语本身的现象学式态度,以求直观地把握到土改过程中的话语—历史关系17。当然,话语—逻辑关系与话语—历史关系是不同的,而这正是本文的立论所基:历史话语及正统土改叙事试图突出翻身与生产的逻辑整合,而我则强调二者的话语—历史矛盾。

  通过考察翻身—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本文意在勾勒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结构的谱系渊源,而无意加入关于土改是否真正促进农业生产的持久争论18。换句话说,本文所关注的并非翻身是否促进生产,而是翻身与生产的矛盾如何构成了土改运动的话语—历史情境。上文中已经指出,二者虽然有一定联系但在分析上却是不同的。

  本文把研究时段限定在1946~1948年间的北方土改时期,并非暗示革命与生产的矛盾此时突然凭空出现。事实上,早在瑞金苏维埃政权时期,土地革命与农业生产以及军事供给的矛盾已经初显端倪19。但是,当时的党政权力尚未真正开展渗透与领导农业生产的实践。权力与生产的密切关联是在延安时期——特别是在40年代上半期——逐渐形成的,这一点下文中还会谈到。不过,这一时期的革命色彩并不浓厚,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主要针对地主阶级,对乡村的生产主体则没有构成冲击20。实际上,这一时期各边区的农民多数向上发展,而许多处于上升的农民正是在这一时期得以从走向没落的地主手中购买到土地21。因此,直到北方土改时期,革命与生产的矛盾才在贫雇翻身运动中全面浮现出来。

  那么,本文为什么集中讨论土改的早期阶段——北方土改,而不是1950年土地法颁布后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土改或者泛泛而论土改运动?22这是由于土地法颁布前后的两个土改阶段存在实质性的不同。简单地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是在和平环境下相对有组织、有控制地开展的运动,而北方解放区土改则是在战争环境下仓促展开,也没有缜密的政策规划与具体的实施办法。例如,主持北方土改的中央工委负责人刘少奇在1948年中央九月会议上曾经坦承:“在土地问题上,有土地法大纲,但没有具体办法。”23相比而言,主持华东土改的饶漱石在两年后谈到土改时底气则已相当不同:“土地改革大体须经过下列步骤,即‘小心谨慎,创造典型’;‘典型突破,逐步推跳’;‘点面结合,全面展开’。全部过程,都是大刀阔斧和精细深入两种方式的结合;‘带’、‘推’、‘跳’三种方法的结合。土地改革的每一步骤都是以典型乡的先行经验,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带领和推动后续地区有阵地的前进,前一步骤为后一步骤准备好条件。这种做法既稳且快,不致‘煮夹生饭’和‘吃回头草’。其具体经验如下:……”24饶的总结中那种运筹帷幄的自信,显示共产党已经在土改问题上积累了相当的实际经验。事实也表明,1950年以来江南等新区的土改较之内战时期的北方土改要和平、有序得多,特别是许多被认为过左的政治实践(如极端贫雇路线、“搬石头”整干部等)都已被制止25。然而,就历史探究而言,北方土改复杂而矛盾重重的经历却值得我们更加关注。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这一事实:后期全国土改中制止的那些政治实践并未就此销声匿迹,而是在此后的社会主义“继续革命”实践中不断卷土重来、时隐时现;而这些实践所包含的内在矛盾也因此不断以新的面目爆发并持续困扰党政权力与革命社会中的人们。这就促使我们在对北方土改复杂过程的细致梳理中来追溯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些话语—历史源头。因此,本文分析的一个特点就是保持对北方土改具体历史过程之复杂性的高度敏感,并尽可能将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与历史过程的梳理结合起来。

  另外,本文的分析与叙事还试图观照到不同区域间的“政治生态”差别及其对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实践进程的复杂影响,这一点对于我们把握“生产”与“翻身”的矛盾非常重要。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夸大地认为,“翻身”与“生产”这两种声音源出不同的政治生态空间。“生产”的主要话语空间在西北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及北方其他“老区”,而“翻身”的激进潮流则是从华北、东北各地“新区”(革命政党在抗战胜利后控制的区域)首先涌起并迅速扩散开来26。这样一种看似粗糙的“比较”眼光,将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过程。虽然“翻身”成为土改运动的话语基调,但北方土改的曲折部分地却是不同政治生态下形成的不同话语之间“斗争”、僵持及至暂时妥协的结果27。当然,必须指明的是,所谓“政治生态”并不对应固定的空间实体,而“政治话语”也并不是指涉诸如“两条路线”之类的政治派系纷争28。本文真正关注的乃是围绕“翻身”与“生产”这两大轴心所形成的话语—历史矛盾关联。

  本文认为,革命与生产的矛盾构型是北方土改的主要现代性后果之一。要深入理解土改运动中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就不能只看到翻身与革命党政权力的话语与利害关系,而必须同时看到生产与革命政权的话语与利害关系。因此,我们首先来考察一下权力与生产的关系。

  “吴满有方向”与“革命的富农”

  权力与生产发生关联并不奇怪,因为所有政权都会出于财政需要而关注生产。然而,在二者联系的形式、渠道以及紧密度等方面,我们不难发现帝制时期皇权与根据地时期党政权力的重要差异:皇权主要通过祭天、春耕、祈雨等仪式来象征性地展示其对生产的关注,其与生产的直接关联则一般只限于农业赋税的征收,而没有对生产领域的组织性渗透。与皇权相比,现代党政权力与生产的联系则有了性质的不同:它密切地关注如何发展生产,积极地介入生产,强烈地企图领导生产29。简言之,现代权力不只是消极地与生产发生关联,而是把生产作为建设乡村领导权的重要政治场域30。

  1940年代上半期,党政权力实践与农业生产的密切关联逐步建立起来31。在这段相对稳定的时期,党政权力把大量精力集中到生产问题,并在生产运动中取得了相当的组织经验32。随着动员与领导生产成为党政权力实践的重要内容,一系列围绕发展生产的“新英雄主义”话语、制度,也相应地滋长起来并在各边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33。

  在这些话语鼓动与制度激励中,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政策性措施就是在边区乡村社会中大量扶植劳动英雄与生产积极分子。这一新崛起的社会精英阶层,大多为出身贫苦,但通过勤劳致富而上升为新富农或者富裕中农。其中影响特别大的是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时期涌现出来的党员劳动英雄吴满有34。1928年,吴满有逃荒到延安。1934年当地闹土地革命,他分得一架60多垧的荒山。这个庄户人勤劳动、善经营、会计划,遂成为当地模范的劳动英雄。1942年春耕运动时,《解放日报》登载了吴满有的专访报道,并引起高层关注35。此后,吴被树立为全边区的劳动英雄。大生产运动期间,吴满有已经是富裕农民,“雇有两个长工和一个拦羊娃,农忙时还雇短工”。1943年,李锐为《解放日报》撰写社论《开展吴满有运动》,鼓吹“吴满有方向”,号召全体边区农民“向吴满有看齐”。该社论一度引起读者质疑,即“能不能把富农的方向(吴满有的方向)当作边区全体农民的方向?”当时,王若飞主持的党务研究室以《本报编辑部》名义在答复中肯定吴满有是“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一种新型的富农”,是“革命的富农”。此后,“吴满有方向”一度成为各边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方向,成为所谓“延安精神”的一个象征。

  需要说明的是,“革命的富农”的提法并非偶然,而是具体体现了当时党政权力在边区乡村发展“新式资本主义”的理论构想。这一构想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直接相关,而其早期倡导者首推党内主要理论家张闻天。1942年,张闻天在晋陕乡村调查基础上提出“发展新式资本主义”,具体阐发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方向与内容36。所谓中国乡村的新式资本主义,就是“富农经营自己土地,并雇长工”的经济形式,是在革命政权的调控下“靠农业积累资本”的乡村发展道路。张指出:“现时,不要怕富农。因为今天的富农,每户平均剥削不到一个雇工,垄断不到一百垧土地,这有什么了不得了呢?”他批评把改善农民生活完全放在分配别人财富上是不对的,而“应主要从发展生产、增加社会财富来求民生之改善,才是比较妥当的”。

  当然,张闻天讨论的并非当时晋陕乡村经济状况,而是他对乡村经济发展趋势的估计。实际上,他就陕甘宁边区神府县八个乡村的生产力状况的调查显示,占各村户口总数45%的中农构成农村经济的主要力量37。然而,张观察到中农的政治地位虽然提高,但在经济上则与富农一样,“少数上升,大多数缩小,一部分停滞”,也就是说“整个经济是缩小的”38。令他特别不安的是,直到1941年,乡村生产力仍未恢复到1934年土地革命前富农与经营地主的生产力水平39。与此同时,他还观察到乡村中代表较高生产力的富裕中农(占总户数10%)的经济动向:土地革命后,“租入土地,平均以富裕中农、中农为多,租出者以贫农、贫民为多”。因此,“租佃关系的发展向着资本主义”。此外,雇佣关系虽不发达,也以富裕中农雇工最多。在这些经验观察的基础上,张试图从理论上为农民致富的正当性进行论证:“这些富裕中农现在已经感觉到土地的不够使用及资本的某种过剩。他们正在用一切办法增加他们的财富,他们采用租田、典地、借牛、贴牛、养羊、放羊等方法,来扩大他们的经济活动。他们从雇用短工,发展到雇佣1/3、1/2、2/3的长工。他们中间的一部分,必然要从这条路发展为新富农,成为新式的农村资产阶级。”而另一方面,一部分贫农则会转化为‘新的农村无产阶级”。总之,“农村资本主义,将是农村经济将来发展的前途”40。

  1942年以来,党政权力对发展农村资本主义的政策性鼓励及以“吴满有方向”与“组织起来”为主旋律的大生产运动在陕甘宁以及其他边区产生过广泛的社会效应,特别是边区中农与新富农阶层的崛起。例如,1945年李锐在对北岳、太行等5个华北解放区农村阶级关系变化的统计趋势分析中指出:“最近两年特别是去年,由于军事方面的胜利,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变工互助的提倡,劳动政策中偏差的纠正,累进负担扣除成本,特别是吴满有方向的号召,富农经济的发展便通畅起来了。”41当然,根据李锐统计,这一时期获得较大发展的主要是中农经济,新增富农数量并不很多。但是,新富农经济的增长趋势却显示了新英雄主义与生产致富的话语—历史效果42。

  对于本文分析特别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围绕生产形成的实践性话语在后来的土改运动期间仍持续地发挥政治影响43。这一点在北方各解放区农业生产的有关史料中清晰地显示出来。例如,一份1946年3月完成的太行分区当年大生产计划写道:“我们要明确的开展吴满有方向的运动。吴满有的路线,便是组织起来进行生产。他的方法,便是深耕细作。”44当年6月,党委调研室仍试图倡导吴满有方向:“富农经济今天是经过了停滞下降后的向上发展,是有其发展前途。但目前就全区来说,富农经济的土地条件是不够充足具备,再加上普遍的不愿当富农,不愿上升为富农的思想阻碍,目前富农经济发展还不够畅达,需要我们去奖励提倡开展吴满有运动。”45

  即使在出台《五四指示》的1946年延安土地会议上,会议召集者、主管陕甘宁边区财经工作的任弼时也曾强调“必须向农民解释吴满有方向,提倡农民发财致富,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他在代表中央起草的文件中竭力论证发展解放区经济的政治重要性:“我们若不能在经济建设上表示我党组织经济的力量,若是在经济建设上表示无能,则不独不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而且一定要丧失我们的政治地位。经济战线上的无能与失败则将导致政治上、军事上的失败。”46此外,据曾积极鼓吹吴满有方向的李锐回忆:“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仍坚持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支援前线。我在热河主持《冀热辽日报》时,1947年4月1日,我还写了一篇《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的社论。开篇即说:‘今年开展大生产运动,有个问题还待很好解决,就是必须广泛宣传勤劳致富的思想,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47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即使在翻身运动的高潮时期,生产话语也从未销声匿迹。这一点在西北的陕甘宁边区尤其明显。1947年12月召开的陕北米脂县土地会议上,时任县委书记的白治民做总结报告时就富农问题的发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全国土地会议精神的影响下,白治民明确了米脂土改对富农是“打击政策”。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提出:“新旧富农应有区别,米脂有些富农(为数不多)是在八路军接防以后经过减租,由中农上升起来的,这种人在态度上和旧富农不同,土地要平分,财务的留法可以稍微照顾一些。吴满有方向是对的。吴满有下南路一无所有,他是革命才发了财的,对党是拥护的,以后战争也证明了。不过有的地方把吴满有方向误解了,如未进行土地革命和没有进行减租的地方,也提吴满有方向,实际上是发展旧富农。新富农不仅在现在有,在分地后,一定会有一批中农上升为新富农。”48

  不过,除了生产的实践性话语与话语性实践的持续影响之外,还应看到发展生产在北方土改时期也是非常现实而紧迫的考虑。不论革命多么猛烈,粮还是得打,饭还是要吃,何况一场没有后方生产与支援(公粮、战勤、支差等)的战争也根本不可想像49。因此,在战争形势下,对党政权力来说,如果说发动群众闹翻身刻不容缓,那么组织群众闹生产也刻不容缓。这正是北方土改实践的话语—历史情境。

  然而,土改实践中的生产与翻身的话语—历史关系并非如其话语逻辑关系一般顺畅明了,而是充满了矛盾与斗争。生产运动靠的是劳动英雄带领群众,而翻身运动则靠的是翻身英雄冲锋在前。然而,闹翻身与闹生产的“英雄主义”逻辑毕竟不同,而“积极”与“落后”也可以翻转过来。

  “发动贫雇”与“翻身英雄”

  翻身是北方土改的政治代名词,是中国乡村革命的象征50。正如“土改”一样,“翻身”的具体内涵变动不居,而这个说法也并非到北方土改时期才出现。翻身曾一度是致富的同义词,其与生产的关系也就非常直观。但是,北方土改运动期间,翻身与“发动贫雇”的阶级斗争话语相结合而高度政治化,并逐渐成为通过阶级斗争的革命方式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政治隐喻51。

  翻身为的是贫雇农,靠的是贫雇农。一句话,翻身就是贫雇农的翻身52。这一点,党内著名农民专家邓子恢讲得至为清楚:“土改有无成绩,土改是否彻底,其主要标准,应以贫雇农是否得到足够土地为断。”53而在整个土改过程中,贫雇农始终被视为革命的主力、骨干,“发动贫雇”成为革命政党开展翻身运动的战略要旨。因此,在翻身运动中,贫农、雇农以及赤贫农所组成的庞大农民群体(而非笼统的“佃农”)成为乡村革命的真正主力军54。事实上,贫雇农翻身的利益要求与话语鼓噪直接推动了土改政策从最初《五四指示》的“耕者有其田”到全国土地会议期间明确提出“彻底平分土地”之方针的激进转变。

  翻身实践与贫雇化的“群众”话语相配合,在北方乡村中一度造成以贫雇赤为主体的“翻身英雄”们的天下。与劳动英雄、生产积极分子不同,这种新型革命积极分子往往不是(也不必是)庄稼能手,其中许多人甚至根本没有过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55。他们过去在经济上是贫困的,在政治上是无权的,在社会中是边缘的。然而,这些处于乡村秩序底层乃至游离于乡村秩序之外的人们,历来是最具颠覆性的社会力量56。

  早在北方土改的20年前,青年毛泽东就曾在其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大力鼓吹贫农阶层的革命角色。这位当年国、共两党的农运专家为驳斥“痞子运动”论,大胆提出贫农是“革命先锋”的论断。他认为,贫农大众“乃是农民协会的中坚,打倒封建势力的先锋,成就那么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大业的元勋。没有贫农阶级(照绅士的话说,没有‘痞子’),决不能造成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一言以蔽之,“没有贫农,就没有革命。若否认他们,便是否认革命。若打击他们,便是打击革命。”57 20年后,当毛从军事中抽身出来指导土改时,其贫农闹革命的情结不减当年,而且更进一步在组织上落实其独特的先锋论:“为着坚决地彻底地进行土地改革,乡村中不但必须组织包括贫农雇农中农在内的最广泛群众性的农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而且必须首先组织包括贫农雇农群众的贫农团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以为执行土地改革的合法机关,而贫农团则应当成为一切农村斗争的领导骨干。”58这样,贫农团这一群众性组织在北方土改中一度成为临时的权力与执法机关59。在毛看来,土改的基本任务就是“必须满足贫农和雇农的要求”;而贫农团则是实现这一任务的组织保障。从毛的先锋论可以看到“贫雇农”在中国革命话语中的重要位置,而“发动贫雇”也成为翻身运动中的轴心式话语—历史实践。当然,这并不是说贫雇闹翻身是毛泽东个人意志的体现60。

  革命要依靠贫雇,革命要满足贫雇。在翻身的话语—历史实践中,“贫雇”、“农民”、“群众”三者的语义界限是暧昧的,而在语用过程中常常是可以相互置换的。在发动贫雇的话语鼓动中,“走贫雇路线”的口号也曾一度公然出现并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这当然不是要刻意模糊“发动贫雇”与“贫雇路线”的重要政治差别。事实上,“走贫雇路线”在北方土改中一经实践后很快被明确定性为“左”倾错误而遭到严厉批评。然而,一个值得分析的问题是,“贫雇路线”是如何形成的?其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何在?

  抗战胜利后,革命政党在华北、华中广大新区反奸清算及随后的减租斗争过程中看到发动群众、逐鹿中原的战略形势。次年,在内部传达的《五四指示》主要体现的是革命政党在“要地主?要农民?”的严峻政治的最后抉择61。这个大决心就是“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也就是所谓“一条批准”。然而,在明确支持“广大群众这种直接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的同时,该指示的主要篇幅是花在规定一系列照顾各色人等的有关措施,如“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决不可侵犯中农”云云。此即所谓“九条照顾”62。显然,此时革命政党审时度势,仍是两手准备。此外,这个已有相当政权经验与统战经验的革命政党也不会在新形势下贸然走得太远。因此,在指示中,“贫雇”尚没有得到突出。

  这样一来,在《五四指示》的传达与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批准”派与“照顾”派的尖锐分歧。1947年8月,时任太行区地委书记的陶鲁笳在一次检讨工作的发言中历数指示传达以来出现的各种“错误”,并认为这些错误“归根到底,都是从强调九条照顾而来的”。例如, “有的地方在接到五四指示后,忙于纠正对中农的偏向,要贫雇给他们退果实,结果地主从旁利用,贫农在哭,中农更加不安”。当然,这一阶段土改中出现的话语分歧与斗争主要围绕“彻底消灭地主阶级”而展开。陶提到一次会议上还为此一一“特别看到战争打起来了,如果把地主阶级消灭了,不是把我们的社会基础缩小了吗?”——而有过激烈辩论。主持晋冀鲁豫土改的薄一波则明确提出,在批准农民土地要求与照顾地主各色人等同时执行发生矛盾时,解决办法应是“强调一条批准,不强调九条照顾”。他在解释“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方针时还指出:“在执行时特别在运动初期,又必须适当注意不要因过分强调团结中农而限制了贫雇农的积极性。某些地方在运动尚未开始,而过分强调团结中农(中农病),结果是把新的束缚加在群众的手足上,使运动软弱无力”63。不难看出,在这场政治斗争中,贫雇话语渐占上风,而“照顾”则成了右倾乃至地富思想的表现64。

  可以说,《五四指示》以来的一个话语趋势就是“群众”一度“贫雇”化,以致《五四指示》在运动过程中也逐渐遭到质疑、批评乃至否定65。例如,曾参与制订指示的邓子恢后来就批评指示“束缚了广大贫雇农不敢起来”,“起来亦因分不到多少地而不感兴趣,因而难于发动”。因此,他在谈及贯彻土改的群众路线时说:“我们的群众路线是与阶级路线分不开的。即是说,我们的群众路线是以贫雇农为中心再去团结中农;而不是以富农或中农为中心。所谓倾听群众呼声,也是倾听雇贫中农的呼声,而不是去倾听富农的呼声。或者专门倾听中农的呼声。犯富农路线错误的同志,除他主观上错误的阶级立场外,便是错听这种呼声之故。”66

  在注意到话语实践的逻辑之时,我们还必须看到一个重要的现实因素:随着运动的展开,“发动贫雇”与“满足贫雇”之间的现实矛盾很快表现出来。发动贫雇翻身的一个政治依据在于“解决土地问题是百分之九十以上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而《五四指示》也确曾含糊提到一个所谓“农村中雇农、贫农、手工工人及其他贫民共计约占百分之九十二,地主、富农约占百分之八”的数据67。然而,这一总体判断中却居然没有提到中农!68事实上,特别是在许多“老区”,地主经济在减租减息与累进负担政策的双重打击下早已大幅下降,而中农经济成为乡村经济主体69。在这种情况下,土改要在不触动新富农、富裕中农乃至一般中农的前提下而单靠重新分配地主的土地来“满足贫雇农的要求”是不可能的70。在这样的情形下,《五四指示》所规定的“照顾”也就完全不现实了。

  1947年9月新华社社论提出“彻底平分土地”——“平”的分配原则随后在全国土地会议上被写入《中国土地法大纲》——后,贫雇翻身被进一步推向高潮71。主持东北土改的工委常委彭真曾在全国土地会议上所作报告中详细论证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彭自陈,他从东北到冀东后才看到“不动富农,贫雇农的问题不能解决”。他清楚地知道富农问题牵涉是否影响生产、是否影响中农乃至是消灭封建还是消灭资本主义的革命性质问题;然而,在他看来根本问题仍是不动富农就解决不了雇贫农土地。因此,彭真明确表示分地要走贫雇农路线,而“五四指示要清算”。至于中农问题,他提出“要分开来看,不要笼统提中农”:在平分土地的原则下,富裕中农势必要被推平,但彭真认为只是“小部动一下”而已;中中农会吓一跳,发生动摇;下中农则不受影响。因此,彭乐观地以为,平分土地“大部中农是拥护的,小部动摇的,只小部动一下,但动了之后又很快稳定了”。此外,他还主张对待中农“方针上是团结,为了团结必须进行斗争,对中农团结如无必要斗争是不可能”72。如此一来,《土地法大纲》不但明确了要“推平”富农与富裕中农,而且也成为“侵犯中农”的话语铺垫73。

  因此,在“发动贫雇”的话语鼓动与不能“满足贫雇”的现实困境下,“团结中农”很难兑现,而诸如“侵犯中农”此类的话语—历史问题也就浮现出来74。当然,在本文的分析视角下,此类问题的话语—历史位置不仅限于阶级斗争之统一战线的政治策略部署,而且在其与翻身—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的直接关联。

  “穷人打腰”与“生产情绪”

  北方土改中所谓“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方针,首先是出于开展土地斗争的统一战线考虑。《五四指示》曾强调,“保持反封建的广泛统一战线”才不会犯“冒险主义”错误,而“如果侵犯中农土地或者打击富农太重,或不给应该照顾的人们以必要的照顾,那会使农村群众发生分裂,因而就不能保持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口和我党一道,就要使贫农、雇农和我党限于孤立。”75然而,北方土改在贯彻“团结中农”的指导思想过程中,却一直问题重重,“弯路”不断。

  例如,陶鲁笳在前引报告中回顾豫北土改的历史时曾说.五四指示下达后,大批贫雇积极分子迅速被训练出来,运动随之也开展得更为猛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农被斗争的更多了些,有的是割封建尾巴,或者是防空洞,有的是敲‘狗腿’,有的是动员献田,也有的是斗争假中农(地富化形来的),中农问题很快叫唤起来了。”76“中农”的问题化,首先展示的是革命党政权力的政治焦虑。陶在谈到豫北敲狗腿运动时主要批评该运动“相当普遍地打击中农和一部分贫雇,实际上形成了农民内部的混战”。77但是,陶的用意并非质疑贫雇路线,而是反把其原因归结为深入发动贫雇不够。他指出:“团结中农必须在运动中发动贫雇阶层去团结,不是我们自上而下的空喊所能办到。”因此,团结中农的关键还是先树立贫雇优势。“我们的屁股没有坐稳,就不能解决谁去团结中农的问题。”此外,他还认为在豫北“中农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所以要由贫雇“领导中农划阶级,把各种变形的地主富农区别开来”78。

  诸如“化形地主”、“破产富农”之类的范畴大大拓展了“封建”的社会范围。不难看到,这是贫雇路线的翻身实践在阶级斗争的鼓动与现实资源的约束下所发明的一个重要话语策略79。不唯如此,在革命恐怖的气氛下,斗“封建”与斗“富”之间也产生模糊。例如,太行区党委在1947年6月的一份土改总结报告中指出:“贫雇起来的时候,往往有斗‘富’思想,比他‘富’的他都想斗,所以很容易盲目的排斥中农。”80特别是在“谁最穷(谁)就是基本群众”的“重贫轻品”风气下,一些“二流子流氓”混入并操纵贫农团,更对乡村秩序造成极大破坏。例如,一份陕北佳县1947年冬土改的总结报告中记述了许多事例:如某二流子由于最穷而进了贫农团并当上团长,“二百五成神”。其人宣扬道:“先搞地主和富农,再搞中农,好一些贫农也要搞,斗争好比割韭菜,割了一层又一层,当村栽起烤肉架(吊人架子),一个一个来拷打。”81

  贫雇翻身的革命恐怖造成当时乡村经济主体——中农、富裕中农及新富农的社会恐慌。例如,太行区党委在前引报告中写道:“土地改革运动开始之后,中农一般跟着走,但是心里不安,多数怕平均土地,关心自己的祖业,计算着自己的家当。……运动达到最紧张的时候,特别是斗到富农甚至刺伤个别中农的时候,中农的动荡更厉害。武安一个中农,一次农会没有叫他,他一夜没有睡着。潞城潞河村一个富裕中农早上拾粪,一个平素和他开玩笑的人说他:‘你还拾粪嘿,快回去把现洋预备好吧,就轮到你了!’这是一句耍话,可是他心里放不下,心想‘说是不斗中农了,为什么又斗呢?’左思右想过不去,正好村里打锣开会,他便上吊自杀了。其实群众并没有准备斗争他……”82陕北米脂的民权、民丰两区土改总结报告则写道:一般贫雇农在划阶级时都想提高“有粮户”的成分,因此部分富裕中农被定作富农而进行斗争。此时,“富裕中农便像惊弓之鸟,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唯恐斗争跌在自己头上,引起大吃二喝”83。

  总而言之,在贫雇化的群众路线驱动下的翻身运动中,“侵犯中农”之类的问题可谓势在必然。这种情况在老区尤为明显.而史料中此类例子也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晋绥边区一度发展到明确提出“反对走中农路线”的口号,而太岳区则在1947年冬季生产运动中贯彻贫雇路线并发生“管制中农”的现象84。

  然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讨论“侵犯中农”的目的不是要暴露北方土改过程中的“偏差”与“错误”(正统土改叙事对此并不隐讳,而且正好构成拨乱反正的叙事基础),而是要借此引出本文所关注的翻身与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

  我们注意到,所谓“侵犯中农”(当然也包括富裕中农、新富农)不仅仅是一个运动出现个别“偏差”的问题,而且是翻身的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结果。特别是在老区,土地平分造成的触动波及面甚广,而在这些地区的中农、富裕中农以及新富农是党政权力的重要政权基础。例如,据绥德地委统计,该地区在1948年春平分土地时共抽出11万余垧(1垧约为3亩)土地补给贫雇农,其中从中农、富裕中农、新富农手中抽出的土地占28%,远多于从地主手中抽出的土地(16%)85。白治民在米脂县土改总结报告中也曾提到:“平分土地时,有很多中农的土地都要动,有的地方要动到百分之六十到八十中农的土地。甚至还有所有中农土地都要或多或少抽出一些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这位书记感慨地说,“又要团结他们,又拿他们东西,这是不容易两全的事”86。

  事实表明,平分土地也不像党内高层期望的那样为大多数中农拥护。例如,一份山西代县的土改报告这样记述平分土地时中农的反应:“有的在抽地会议上心疼得满头大汗,有的抽地后几夜不睡觉。有的抽地后,气得脖颈也肿啦,有的见工作人员就诉苦。甚至有的说,‘你们抽吧,我自有主意(意思是要服毒自杀)’。也有的故意少出门,怕抽他的地。有的说:‘我那地分给好受苦人,我就满意,若分给好吃懒动的人,我永不会满意。’有的说,‘我那地分给谁,我也得常到地里看看去’。”87

  贫雇翻身必然对勤俭节约、劳动致富的乡村经济伦理形成冲击,从而也使党政权力一向关注的所谓“生产情绪”问题成为新的话语焦虑。例如,在全国土地会议上所做报告中,中工委常委董必武忧心忡忡地指出中农由于“怕斗争,怕割韭菜,怕共产,怕负担重”而对生产大不感兴趣。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地富乘机造谣”说“要共产了”、“割了高粱割黑豆”,中农也就觉得“够吃就算了” “打得多,要得多”云云。他指出:“在老解放区,由于贫农上升,中农是农村中的多数。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如何,对我们的农村生产是有颇大影响的。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特别注意。”此外,董必武还总结土改对生产的消极影响达十二点之多。因此,他警告说,如果土改后对这些消极影响“不采取有效的补救办法,我解放区的生产在一年内是会降低的,两三年内也很难恢复,更说不上向前发展了”88。又如,一篇1947年6月的文章中也曾提出“中农的生产情绪不高”的问题。这篇文章记述了东北哈东宾县阿城生产动员大会上关于团结中农的讨论,并列举了一些农民思想上存在的“糊涂观念”。其中一个例子是:“现在开口闭口说‘我们是穷哥儿们,我们穷人翻身了。’已经形成了穷人有力量的空气,在地主富农的口气里是‘穷棒子打腰’。”该文作者认为,以穷为荣的思想伤及了劳动致富光荣的观念。因此,他呼吁道:“必须把穷人打腰的思想和观念打消,因为这样使中(富)农不敢致富,使游不登子借口耍穷。今后穷人吃得开的口号,已经不是工农的革命的口号而是二流子口号了。”89然而,这些呼吁与警告在当时尚不能冷却贫雇翻身的热潮90。

  对于本文的分析而言特别重要的是,翻身的话语—历史实践不仅冲击乡村传统经济伦理与道德秩序,而且与党政权力在生产领域中的日常权力实践以及围绕生产而形成的话语相悖。如前文所示,生产话语所鼓励的是新富农发展方向,而革命党政权力的一项重要权力实践就是在乡村社会中大力扶植劳动英雄与生产积极分子。然而,在“贫雇坐天下”的局面下,不但普通中农与新富农受到冲击,连劳动英雄们在运动中也不能幸免。下文中的一些生活史个案具体展示了革命党政权力的自相矛盾的话语—历史实践。

  康生在其1947年初的土改报告中曾提到:“陇东很多劳英是新富农,新富农的好处是在于表现他拥护共产党、八路军、毛主席。但就是看不起雇农的。吴满有乡全村通过要给雇农增资,只有吴满有不同意。”91这席话已反映出乡村“劳、资关系”中的“资本家”一方——新富农劳英在新的话语—历史布局下的不利处境。不过,吴满有个人在土改时期的特殊经历主要由于一个政治意外所致,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不具说明价值92。因此,不妨来看晋冀鲁豫边区一位吴满有式人物——冀中饶阳县五公村的耿常锁在土改中的遭遇。常锁出身贫苦,成家后靠耕种自家及租来的10亩薄地以及打绳副业的收入过活。1944年,他的命运才翻转过来。由于常锁是远近闻名的庄稼能手,他被邀请加入五公的第一个“土地合伙组”,并担任组长。耿常锁土地组刚建立时“穷光棍对穷棒槌”,但这“老四户”的合作很成功。当年秋收,土地组粮食平均亩产223斤,远高于五公村170斤的平均产量。1946年,常锁代表合伙组出席了饶阳县群英会。然而,1947年冬在全国土地会议后开展的一轮土改中,农业合伙组因为有骡子、副业作坊等集体财产而被工作组视为“富农组织”,常锁也一度被工作组当作妨碍翻身运动开展的“石头”而搬掉93。

  晋察冀边区阜平县草场口村的劳动英雄李文德在翻身运动中也一度受到冲击。该村曾经过两次划阶级成分。第一次时,全村117户中有19户被划为地富。其中李文德也名列其中,财产被登记。这一打击使他“躺了三天未吃饭,并说:过去八路军奖励我是劳动英雄,现在又把我划到富农中去了”。村里一些中农乃至贫农见状便开始“藏粮食、藏财物、吃好的喝好的,也不拾粪了,造成一时的恐慌”94。

  骥村佃农刘旺的生活史则例示了陕北上升农民在土改时的遭遇。1923年出生的刘旺从13岁就开始点地,是村里出名“苦”好的庄户人。由于“人气”好,他与父亲曾伙种到地主40余垧土地。“庄稼闹大了”,生活蒸蒸日上:“那会儿不是粮多?!我们两个就种四十来(垧)地呢,粮就(多得)没个放处!”土改前,他家已经买了十几垧地,还盖了三眼窑。当刘旺还在一门心思继续酝酿买地时,骥村土改打断了他的计划。不仅如此.新盖的窑房也没住成,而农会派给他的公粮任务更把他彻底压垮:“出公粮出了七次了!咱说唉呀没办法了,这庄里农会的一群人!我说‘甚也没了’……这出干了。人家进家偷偷看了一下,(说) ‘没了?没吊你你还受屈啦?!’当面就说了嘛!我说‘再要的话那就要命了’,没粮了嘛!”95

  这些个例子显示,土改中贫雇翻身的话语—历史实践对以中农与新富农为主体的乡村生产能手们造成了巨大冲击,特别是党政权力在乡村基层精心扶植的劳动英雄们也一度被打倒。因此,翻身实践不但冲击了乡村经济伦理,而且与“生产”实践——“生产”与党政权力存在深刻的现代性关联——构成了土改的话语—历史矛盾。

  “落后分子”与翻身“误工”

  在翻身大潮中,边区劳动英雄们的地位一度被翻身英雄撼动,而昔日的生产积极分子们在阶级斗争中也变成革命的“落后分子”、“疙瘩户”。

  冀东区党委在给遵化县委的一份指示中曾谈到“争取落后分子”的问题。这份指示把争取落后分子提到战略高度,指出“要用一切方法夺取地主最后一个群众,不给地主留一点空隙,使地主完全光杆独立”96。因此,必须对这些“落后的”、“有毛病的”中农(一定包括富裕中农)采取更积极的态度。指示中写道:“这些农民平常是刻苦勤劳节俭守份埋头生产的积极分子,他们讨厌封建地主的贪得无厌,也讨厌那些游闲分子和二流子们好吃懒作的无赖行为。贪得无厌的封建地主,和剥削阶级的游闲分子,为了贪图农民便宜,替自己的贪得无厌和盗窃行为作辩护,就编了很多不好听的名词,加在农民头上。这些名词都是地主阶级游闲分子的观点。必须在群众中予以揭露加以驳斥,要表扬农民刻苦勤劳埋头生产的美德。”97这份指示巧妙运用革命修辞,大概算得上翻身运动初期出现的反话语策略。

  陕北骥村的前女劳模巩兰则是“先进”变“落后”的典型例子。巩兰的“受苦”(指劳动)在庄里是出名的,干起活儿来不让男人。村人评价她说“站起是个男的,坐下是个女的(坐下生火了,站起担粪了)”。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揽匠活,这个女人便独自操持家务、务业子女兼种家里的两块地。那时,妇女下地在骥村还很罕见,为此巩兰被选成妇女主任,还到米脂县开会、参观、吃白面蒸馍。她家显然属于勤劳致富的上升户,土改前还买了几垧地。然而,骥村土改时她可一点带头作用也没起,而算得上地道的“落后分子”。那时村里有人晚上跑到地主家里抢东西,巩兰一提起就很不屑:“这斗地主那阵,咱不跟那(地主们)要什么,咱自己下来挣下(钱)就对了。 (那些人)背人家(地主)的那,人家挣的嘛,咱把人家抢了去?!”98

  不过,“落后”不仅仅是旧农民精英与生产积极分子们的专利,而且也是许多在翻身运动中成为乡村干部与积极分子的生活体会。土改中除了许多乡村干部与精英在翻身与整党运动中被清洗或因受到打击而“躺倒不干”以外,还有一类乡村新精英则是因为无法兼顾“革命工作”与家庭生产而被迫选择政治退出99。这些生产型新精英的政治退出可以视作翻身—生产之矛盾的一个注脚。

  土改前,许多老区在政治上都是中农比较活跃,乃至呈现出张闻天所描述的“政权在中农手里”的局面。在其1942年的神府调查报告中,张闻天就村政权的情况记述道:“村长、村主任的工作,大家都怕当,都要推诿,因为村长、村主任的工作比较忙,常常‘误工’。现在当选为村长、村主任的多数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因为据老百姓的意见:‘他们家里过得好’,‘误得起工’,上面来的人,还可以应酬接待(请吃饭等)。在政治上只要‘还公平’,就可以够资格了。”100这种情况直到土改期间仍然存在。例如,白治民曾在土改总结报告中表达了对米脂干部状况的不满:理论上,“成分好的(即最贫苦的)一般的革命性也强”;然而,现实中的干部选择标准却变成“误得起工、管得起饭、能打会算、会抗上”101。在翻身与整党运动中,这样的标准下选出的干部自然就成了“党内不纯”的表现,并一度遭到清洗。在这个意义上,土改也是一次党政权力的乡村基础的大换血。

  然而,新培养起来的乡村精英与积极分子马上又面临同样的“误工”问题。土改时期,区以上的脱产干部还可以享受组织上配给的“斤四两小米”口粮,而乡、村级基层干部上面就“甚也不给”了。对此,曾在区上领导工会、土改时调回骥村担任乡农会主任的刘荣体会很深:“我区上呆过一阵,担指导员了。那公家给我,我的口食给了,二年发一套棉衣,一年发一套单衣,这是一个月给这块半钱。回来担农会主任那阵,又拨回来担农会主任那阵,那咱家里能受苦了呀就算,那就什么也不给。”102因此,骥村先后有几位在土改中出现的新精英后来出于经济考虑而最终设法从工作中脱身。例如,贫农何富曾在1947年“清算”斗争后一度被选举为乡农会负责人。为了农会的工作,他不得不耽误自己的田活:“家庭没办法,经常这个为土地,那个为土地,我一满闹的,地里也去不成了,国家呢不给你负责。再一个,我根本大字不识,没那个本事,有些事情咱就寻不了给人家个调剂法。”于是,这个大老粗干脆请假,跑到山西打工了。曾在清算斗争中领导过警干队的杨旺也有着相似的境遇与感受:“那阵那家里那又管不了,一天呀就顾工作。家里咱就黑地打洞,不能在家里。一伙来了,我们这种两把老麻子,地里出去呀,人又撵得寻来了,说赶紧叫(我)回来,有什么工作了。咱没种成,咱跑回来了。那阵就那么个。”“革命哎呀不是个容易事。不要说公家、国家了,就这乡村里也复杂了。这人家布置下的工作,你也都要办了,不办也不行。办这也是困难了,有些也是难办。”103土改以后,这位有点木匠手艺的警干队长再也没有从事村政工作。

  值得指出的是,遭到打击的老精英与被迫放弃的生产型新精英的(暂时或永久性的)政治退出的一个结构性后果,就是一些流氓型新精英在北方土改过程中一度得以攫取乡村权力,从而对乡村经济与道德秩序都造成巨大破坏,并最终大大损害了土改的社会正当性与基层党政权力的政治合法性104。流氓型精英通过贫农团的组织形式对乡村社会造成极大冲击与破坏,从而也推动了高层迅速调整土改的政策与策略。

  “从土地斗争转入生产斗争”

  不仅普通农民与乡村基层干部与积极分子遭遇革命与生产的两难困境,党内高层也日益高度关注翻身与生产的矛盾。1947年11月22日到次年3月21日,陕北中央及其直属机关在杨家沟落脚过冬,休整4个月。此时,正是《土地法大纲》精神向各级传达,并在解放区掀起新的翻身热潮的时期。然而,身处陕北的毛泽东、任弼时等党政首脑已经意识到贫雇话语推动下的翻身实践对老区党政权力基础造成的冲击与破坏,并开始关注农村阶级斗争中的“过火”问题。

  11月29日,中央向各地分局印发1933年苏区查田运动中颁发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与《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以期各地参考文件提出分析阶级成分的明确意见。此刻从军务中暂时脱身的毛泽东在这项中央指示中加了一段意味深长的历史回顾:“那时,凡在土地斗争尚未深入的地方,发生右倾观点,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土地斗争;凡在土地斗争已经深入的地方,则发生‘左’倾观点,给许多中农甚至贫农胡乱带(戴)上地主、富农等项帽子,损害群众利益。以上两类错误均须纠正,而这两个文件主要是为纠正‘左’倾错误而发。”105这番话算得上这位曾与苏区查田运动有过莫大干戈的前苏维埃首脑的经验之谈。不过,毛的用意却在“温故知新”:“随着斗争之深入,‘左’倾现象势必发生。”在随后召开的中央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从统一战线的角度提出要在土地问题上反“左”106。

  对本文分析特别重要的是,与反“左”相伴随,生产话语逐渐重获政治优势。例如,在1948年1月19日致毛的电报中,西北局书记习仲勋明确主张土改应与生产救灾结合起来。他指出:“不首先解决人民的生计,土改就无法进行。土改的一切工作都应该是对人民的生产有帮助。不然,群众连开会都不积极参加,叫‘穷开会’、‘开穷会’。这种批评是很对的。”习仲勋在电报中还上纲上线地大力为劳动英雄进行辩护:“边区的劳动英雄,还是好的多,真正勤苦劳动,热爱边区,因有余粮往往被当成斗争对象。这不只是目前问题,而是今后发展生产问题。这分明是对劳动致富方针有怀疑。如不从坚持贯彻正确政策中打破这一关,对党对人民都是莫大的损失。”针对贫雇路线导致农民不愿当中农的问题,他甚至大胆提出:“老区就要不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的好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

  显然,这位地方首脑对贫农的看法毫无浪漫色彩。在2月8日致毛的另一封电报中,习仲勋更加直接地质疑、抨击贫农团领导一切的方针:“老区贫农团,不能尽其领导一切的作用。因为贫农团本身很复杂。有的因为过去分的地坏、地远,或人口增加,经济不能发展;有的因为偶遭灾祸下降;有的是地、富还未转化;有的因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而致贫者。后一种人,占贫农中四分之一,因而这种贫农团,在老区一组织起来,就是向中农身上打主意,‘左’的偏向,亦由此而来。”习具体描述了贫农团“向中农身上打主意”在边区乡村造成的严重经济后果:“发展下去,流行于农村的借贷、买卖、租佃、雇佣等关系,都停止了。土地再平分,农民都感到把农村圈死啦。真正劳动的贫雇农,也抱怨我们给他们造好多困难。贫农团除此作用外,就再少其他作用。”此外,他还不无讥讽地指出:“至于生产,在农村,那倒是中农领导贫农。”107

  2月10日,陕甘宁边区的政府首脑林伯渠在谈及乡村工作时指出:“在农村中,由于工作没有做好,有些贫雇农不满意和说怪话(其中主要是不务正业的和因开会太多致影响生产的),中农生产情绪低落,对劳动致富发生怀疑,故如何发动全体农民积极生产,是一件很艰巨的和非常重要的工作。”108

  与此同时,天各一方而远在东北合江省指导土改的张闻天与西北的这种声音遥相呼应。这位党内理论家此时也审时度势,明确主张“将斗争转入生产,在生产中发财致富”。1948年2月19、20日,他在合江省群众工作会议上做总结报告时这样讲道:“我们必须把生产运动的‘底’交给全体贫雇农和中农,直接同他们见面,向他们说明……共产党是主张勤劳致富而不主张靠斗争来吃饭的。……新富农,我们不反对。二流子要改造。越穷越光荣,‘永远斗争’、‘循环斗争’的思想是不对的,必须打消。”109

  “立春不论地”。此时,谙熟乡村群众运动节奏的毛泽东脑筋也开始逐渐向生产转移。4月1日,毛在晋绥边区干部会议上的著名讲话中尖锐抨击土地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冠之以所谓“农业社会主义”的名头,并指出:“这种思想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110他还呼吁,发展农业生产才是土改的直接目的。因此,土改的总路线被重新阐发为“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11。

  5月6日, 《新华日报》社论公开抨击乡村“贫农团”的所作所为,以求鼓动中农的生产情绪。社论讲道:“尤其是很多农村合作社,资金为‘贫农团’所冻结,原来一些有经验有能力的合作干部,因被打击而躺倒不干,代之以无经验无能力的所谓贫雇代表、贫雇社长、贫雇会计,致使大多数合作社濒于垮台的绝境。农村副业普遍找不到出路,大大减弱了群众生产自救的条件。又加上对劳动英雄、互助组等过去生产运动的基础.在所谓‘地富路线’的借口下,遭到无情的打击,而使群众不敢勤劳致富,也不敢互助换工。”因此,社论明确提出解散自发组织的“贫农团”:“各地群众自发的组织起来的‘贫农团’经过说服解释后,应该一律加以解散,特殊情况者可合并在农会中,组成贫雇小组。因为这种组织形式在生产运动中有害无益的。原来的农会、村政府、武委会等一切村级组织,在生产运动中仍为合法的领导机构。”至此,贫农团这一昙花一现的组织形式便退出了乡村权力中心。与此同时,社论也提出:“各地劳动英雄,过去在生产运动中有功绩的,今后还必须鼓励他们积极领导生产,并培养更多的劳动英雄。”112

  5月25日,毛泽东在以中央名义下达的工作指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必须注意季节”,并规定了从土改转入到生产的工作过程113。他还特别提出:“凡属封建制度已经根本消灭,贫雇农已经得到大体上平分数量的土地,它们与中农所有土地虽有差别(这种差别是许可的)但是相差不多者,即应认为土地问题已经解决,不要再提土地改革问题。在这类地区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完成整党建政工作及支援前线的工作。”114这个土改工作最高指示本身像土改过程一样问题重重,不过其结束土改的用意却非常清晰,并迅速在各解放区得到贯彻115。

  北方“老区”、“半老区”的土改匆匆落幕。

  “发展生产”与“继续革命”116

  毛泽东在1947年的12月会议上将北方土改的方针概括为:“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次年4月,他在晋绥干部会议上提出的土改总路线中则给“消灭封建”加上“有步骤、有分别”的限定,并在阶级斗争路线后加上“发展农业生产”。前文已经指出,这体现出革命党政权力在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关联驱动下的一个策略性修正,以图整合阶级斗争与生产发展。那么.在这个政治策略中,“新式富农”的话语位置如何部署?这个问题并非无足轻重。相反,正如本文所示,新富农问题可以说是北方土改中话语分歧与斗争的一个焦点所在。

  在北方土改中,富农与地主一样属于斗争对象。然而,新富农是在革命党政权力扶助下生长起来的“革命的富农”,他们何去何从要有个说法。贫雇路线与“彻底平”的热潮曾让许多农民心怀“还发展不发展吴满有”的疑虑,也让许多基层干部进退两难。实际上,不仅普通农民与基层干部有此疑问,革命政党高层也不得不慎重面对这个焦点问题。

  1947年11月12日,任弼时就新富农问题专门致信毛泽东。首先,他提出新富农的选举权问题:“在民主政权下,由贫雇中农上升为富农者,剥去其选举权似不妥,也不必要,如吴满有式的富农,剥去其选举权将产生不好影响。”其次,任还就新富农多余土地财产问题征询毛的意见:“下面由富农手里拿出多余财产等,多是采取逼、吊、打的办法;同时,新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都拿出来,在农民中会产生一种怕变富农的思想。这一问题究应如何处理为妥,还无成熟意见……”117

  次年1月12日,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就土改问题的演讲中明确提出要区别新、旧式富农(虽然这一点是放在“对地主富农斗争的方法”中讲的)。任提出:“有些贫苦农民,在过去民主政权下劳动生产上升为新富农,在此平分土地时期,应照富裕中农待遇,其土地在平分时应取得本人同意,方能抽动其按照一般中农水平的多余部分,如果本人不同意,则不应抽动。因为这种新式富农是在民主政府的帮助下发展起来的,若现在又打击这些富农,就会引起中农动摇。这种富农的存在,对我们并无害处而且将来一个时期内还会发展的。过去我们鼓励这类富农,例如吴满有那样的人们,发展其生产,对于稳定中农,刺激中农的生产热情,起了很大作用。我们今后的政策,还是应当如此。”118这一提法也出现在毛泽东于1948年1月18日起草的中央一月决定中。毛也承认:“在减租减息时期提出鼓励新富农和富裕中农,对于稳定中农、发展解放区农业生产是收了成效的。”119 2月24日,他在致刘少奇电中要求把“老区新富农照富裕中农待遇”补入一月决定120。 3月8日,毛在一封关于新式富农入党的电报稿上批示,“鼓励吴满有一类人之目的,在于这样能够稳定新旧中农,刺激其生产。”121由此可见,如果说在北方土改中革命政党对地主阶级(个别“开明士绅”除外)的态度发生战略性转变,那么对新式富农的态度则在翻身—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的推动下最终维持了策略性一致122。

  革命政党取得全国性军事胜利并成功夺取政权后,甚至完全将半封建富农与资本主义新式富农这一权宜性政治区分弃置不用123。1950年5、6月间,中央召开土改工作会议,讨论土地法草案。据中南土改负责人杜润生回忆,毛曾形象地提出“富农放哨,中农睡觉”的说法来说明保存富农经济在策略上的必要性124。当年6月28日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其中第六条明确了“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的政策。

  此外,刘少奇在政协会议上所作土改报告中也更加明确地阐述了土改与生产的关系:

  “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只有农业生产能够大大发展……农民的穷困问题才能最后解决。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只能部分地解决农民的穷困问题,而不能解决农民的一切穷困问题。

  土地改革的这一个基本理由与基本目的,是着眼于生产的。因此,土地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必须切实照顾并密切结合于农村生产的发展。正由于这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所以中共中央提议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保存富农经济不受破坏。”125

  直到此时,这个奉行革命理念的共产党政权对中国的人、地矛盾仍没有全面认识126。但是,随着“生产”,成为土改过程中的重要话语—历史因素,贫雇“翻身”的热潮已大大降温127。1950~1952年期间,在南方(包括中南、华南、西南等大区)及其他新区(如华东的苏南、西北的关中等)开展的土改较之早期北方土改温和得多。因此,这一时期在贯彻土改的过程中遭到批判的主要“错误”变成“南方特殊”、“在北方要强调斗争,在南方必须强调和平”的所谓“和平土改”的论调128。关于这一阶段土改的考察已非本文的研究任务。

  全国范围的土改运动至1952年底已大体结束,然而革命与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仍将继续深刻影响中国革命的进程以及革命社会形态。在“继续革命”实践中,革命—生产这一中国革命现代性的“系统矛盾”——带着浓厚的乡土色彩——通过各种话语—历史“形式”而被“再生产”出来。例如,“勤劳致富”的话语实践与分散的小农经济相配合很快造成了政党国家在乡村社会(特别是农业生产领域)中的权力危机。乡村领导权的深刻危机,与其他因素——如乡村社会新的阶级分化、分散的小农经济与国家重工业投资的战略需求之间的内在矛盾以及特别是土改后乡村消费扩张而导致的城市商品粮危机等——一起,又提供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的历史动力。事实上,“革命”与“生产”的矛盾与整合成为从合作化运动到文化大革命的“继续革命”进程中的一条话语—历史轴线。这为我们进一步探究中国革命现代性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附论:关于“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策略

  本文试图在“中国革命现代性”题域下重新审视北方土改,并通过具体考察翻身与生产之矛盾的话语—历史生成来揭示北方土改的一个革命现代性后果。值得重申的是,虽然北方土改实践之具体话语—历史过程涉及“翻身”与“生产”的实践性话语与话语性实践的此消彼长,但本文叙事的宗旨在于把握土改实践中的“翻身”与“生产”的矛盾构型,而无意就二者的是非对错进行评判。换句话说,本文的着眼点既非“暴露”土改中诸如贫雇路线之类的“左”祸,也非构建诸如“翻身”的“偏差”(“阶级斗争扩大化”)最终被“生产”所“纠偏”之类的拨乱反正叙事,而是经验地展示在北方土改实践中“翻身”与“生产”如何形成话语—历史关联,而这一矛盾关联又如何影响了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进程。

  本文初步提出并尝试运用了“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方法。这一思路不仅体现了超越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叙事的努力,而且有助于我们克服在考察北方土改时对“阶级”分析的依赖129。在扬弃阶级与阶级矛盾之时,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策略仍沿循以“矛盾”为核心的关系式分析传统130。自马克思以来,矛盾分析逐渐成为社会理论与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传统。不过,作为分析范畴的矛盾与社会/阶级矛盾并非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而有更为复杂的涵义及远为广泛的运用。马克思本人关于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的论述与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系统矛盾”——即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的深入分析相呼应131。洛克伍德(Lockwood,1976[1964])在与冲突论学派的论战过程中明确提出“社会整合/冲突”与“系统整合/矛盾”的理论区分,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做出重要阐发。从系统功能论角度出发,洛氏把系统矛盾解释为系统整合层面的功能失调132。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则将“矛盾”引入话语分析,通过描述多重的话语矛盾来把握知识话语实践的不规则性(Foucault,1972:149~56)。以上例子都显示了矛盾分析传统中“矛盾”与“阶级”的可析离性。无论是“系统矛盾”还是“话语矛盾”都不指涉(阶级或者其他类型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更进一步说,“矛盾”分析的力量恰恰在于其超功利性与超意志性。在这一点上,本文的思路直接或间接地从这一分析传统中受到过启发。例如,笔者曾借用“系统矛盾”这一表述来体现本文力图在分析上摆脱功利论与唯意志论的努力133。当然,就本文的研究性质而言,“话语—历史矛盾”远比作为一般性社会分析范畴的“系统矛盾”在本文的运用更具实质意义。

  本文的分析试图把握北方土改实践(以及更为宽泛的中国革命现代性实践)的话语—历史二重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重要历史特征是其高度的反身性或者话语构成性。换句话说,现代革命话语(如“阶级斗争”)历史地构成了中国革命实践并深刻塑造了其历史形态。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革命既是历史过程也是话语过程,而关于中国革命现代性的考察也相应地是话语—历史的考察。具体到本文而言,话语—历史分析主要关注北方土改过程中围绕“翻身”、“生产”等实践性历史话语与话语性历史实践因素而形成的张力与“斗争”及其结构性后果。

  “话语”在本文中只是一个出于实用考虑的权宜说法,用以克服我们所熟悉的“意识形态”概念的一些不足之处134。尽管“意识形态”与“话语”之间的学理联系非常紧密、复杂,我们仍然可以刻画二者在一般性运用上的一些重要区别:首先,“意识形态”的特征往往是其体系性、僵化性与封闭性,而“话语”则可以凸显局部性、灵活性与开放性。其次,“意识形态”概念已经打上太多的政治烙印,而“话语”则使得我们可以对称地处理革命文化诸关系中的不同因素、方面(如“翻身”、“生产”)。第三,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是消极的表述、反映(而且往往被视为是虚假的或扭曲的),而“话语”则是积极的实践、是嵌入历史的。话语(如阶级斗争)既不是历史终极动因,也不是历史的消极反映,而是活跃在历史过程(如土改运动)中的实践性因素。最后,与“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常常是历史唯意志论,而“话语”则强调历史行动者的主观意志与其所处的话语—历史情境之间的互动。

  本文所谓“实践性话语”不同于社会学家舒尔曼提出的“实用性意识形态”概念(Schurmann,1971[1968])。舒氏关于“纯粹意识形态”与“实用性意识形态”的概念区分是就革命意识形态问题的比较成熟的理论讨论(1971:17—104)。通过实用性意识形态概念,舒氏试图把握革命政党的思维方式,即这一现代组织如何结合一般理论教条与诸核心理念(如“矛盾”)而形成具体的政策与策略。实用性意识形态概念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意识形态的僵化性、原则性,而突出了其可变性、实用性。但是,与此不同,实践性话语所关注的不是思想的实用工具理性维度,而是言说的历史实践构成维度。换句话说,它指涉的与其说是历史行动者(个体或组织)的意识本身,毋宁说是塑造或影响历史意识与行动的言说情境。此外,与实用性意识形态强调观念的体系化不同,实践性历史话语则凸显诸“局部”言说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分歧、紧张乃至“斗争”。话语—历史矛盾就是我们把握这些分歧与“斗争”的分析工具。

  话语—历史的矛盾分析关注的是诸实践性历史话语及其复杂关联。但是,中国革命现代性矛盾不仅仅是话语矛盾,而总是话语、制度、组织等多个层面、多种维度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话语—历史的矛盾分析关注的是话语性历史实践,但历史实践总是话语性因素与现实性因素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与相互构成的复杂过程。最后,话语—历史矛盾分析不是建构一般社会理论的工具,而是一种力求对史料中话语—历史的细节保持经验敏感而又不深陷其中的历史考察方法。

  以上冒昧提出一些尚不成熟的想法,谨求就教于方家。

  2003年8~9月初稿

  2004年2~3月修订

  4月26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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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数易其稿,黄宗智先生曾耐心阅读所有稿件并提出许多重要建议。在此,谨对他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谢意。非常感谢应星与其他两位国际审稿人的宝贵意见,特别是其中一位匿名评审直率而细致的批评促使我在一些实质问题上做出进一步论证与澄清。另外,白凯(Kathryn Bernhardt)教授、陈慧彬、安陶(Norman Apter)也曾提供许多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1 1990年代以来有关北方土改的研究,参见Huang,1995;秦晖、苏文,1996;田中恭子,1996;Esherick,1998;李康,1999;方慧容,2001[1997];郭于华、孙立平,2003;张鸣,2003;张佩国,2003;等等。此外,孙立平先生主持的土改口述史研究项目多年来已经完成一系列未正式出版的研究论文,在此恕不一一罗列。关于北方土改的早期专门研究不多,值得参考的有董志凯先生(1987)的概述式专著,胡素珊在其内战研究的专著中就华北土改的一些有关分析(Pepper,1999[1978]:229~330),特别是柯鲁克夫妇(Crook and Crook,1959;1982[1979])、韩丁(1980[1966])关于晋冀鲁豫边区土改具体过程的经典记述。

  2 宽泛地讲,“中国革命现代性”是指20世纪中国围绕共产革命与治理而形成的独特实践,它牵涉到一系列既不同于“传统”而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态度、话语、制度以及权力形式。但是,所谓“中国革命现代性”并非一套可供演绎的理论框架,当然更非一项有待完成的政治工程,而是旨在就20世纪中国历史演变展开多方位、多维度的经验探究的一种设问方式。因此,关于“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历史探究不能从先人为主的严格的概念界定开始,而应该也只能是在这一问题关怀下,从经验出发,逐步把握其具体而丰富的历史内涵。本文关于翻身与生产之话语一历史矛盾的经验考察系构成“中国革命现代性”之历史探究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提及的是,国内学界如刘晓枫先生(1997)曾提出过“革命现代性”概念,以求将“中国问题”转化为现代性问题。他还倡议展开中国现代性的实证研究,并尝试在现代性语境下分析“文化大革命”这一政党意识形态化的、全民式的群众运动。刘先生的倡议极富开拓性与启示性。不过,他把现代性题域化约为心性结构问题(在经验研究中则体现为把“文化大革命”简约地理解为现代转型过程中积聚的社会怨恨的总爆发)则失于褊狭。笔者关于“中国革命现代性”问题的探讨则不囿于思想史或精神研究的视域局限,而尝试沿着社会一文化史路径展开经验探索,以求在历史研究中糅合社会史式的经验实感与新文化史的分析路径。

  3 关于“经验贴近”(expenence-near)概念与“经验疏远”(experiel'ice-dis- tant)概念的区分,参见人类学家格尔茨的论述(Geertz,1983:57)。本文认为,只有在历史研究中采用“经验贴近”范畴,我们的分析与叙事才不致离历史经验太远,我们才能保持对历史经验的具体内涵及其微妙变化的敏感。当然,研究者在“入乎其内”的同时,也要能够“出乎其外”。换句话说,我们不能深陷于历史的经验与表述中而为其所左右,从而丧失分析的抽象力。例如,在考察土改实践时,我们应避免依赖诸如“偏向”、“富农路线”、“左”倾、“过火”等一些不具分析力的历史范畴来评判历史,并轻率地得出成见性的一般化结论。本文认为,这些说法都必须置于具体的话语一历史情境中才能得到充分理解。这就要求研究者尽可能对这些范畴与说法保持历史的敏感与分析的“无动于衷”。或者,套用常人方法学家的说法,它们是需要加以探究的“对象”(obJects),而不能直接充当分析与解释的“资源”(resources)(Poll- ner and Emerson,2001)。本文的分析则试图探究这些话语一历史因素如何在翻身与生产的矛盾驱动下生成并被部署到土改实践进程当中。因此,本文的写作宗旨不是暴露土改的“错误”、“偏差”,也不是梳理拨乱反正的政策演变史(——事实上,此类叙事可以完整纳入阶级斗争叙事),而毋宁说是揭示偏差错误以及拨乱反正之话语一历史实践的逻辑。

  4 土改期间革命话语中的“生产”通常指涉农业生产中的劳动活动,它既有农业产出与劳动效率方面的指向,同时又涵盖了农业劳动的主观方面(即生产话语中所谓的“生产情绪”)。“生产情绪”问题在北方土改过程中一度成为一个话语焦点,后文中我们会就此展开历史考察。

  5 需要指出的是,与这一话语一历史矛盾存在紧密关联的一个现代因素是乡村中的革命政党、政权及其权力实践。下文中我们会多处提到这一点。

  6 为征引方便,本文中使用如下简称:《土改史料》(《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土改文件》(《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河北土改》(《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河南土改》(《河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晋绥财经》(《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陕甘宁财经)(《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华北财经》(《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太行财经》(《财政经济建设》)、《东北财经》(《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经济论文选》(《一九五零年中国经济论文选》第二辑)、《毛选》(《毛泽东选集》)、《毛文》(《毛泽东文集》)、《康生言论》(《康生言论选编》)、《毛年谱》(《毛泽东年谱》)、《刘年谱》(《刘少奇年谱》)、《西柏坡》(《中共中央移驻西柏坡前后》)、《中央文件》(《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六大以来》[《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重要文献》(《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山东大事记》(《中共山东党史大事记》)、《晋绥大事记》(《晋绥革命根据地大事记》)、《太岳大事记》(《太岳革命根据地大事记》)。关于文献的详细情况(编作者、出版社等),见文末参考文献。

  7 骥村口述史访谈与资料整理的工作,主要是我在1997~2000年间参与孙立平教授主持的“二十世纪下半期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口述资料收集与研究”这一项目期间进行的,有幸与课题组的孙立平、郭于华两位老师及何江穗、姚映然合作开展研究。另外,人类学家罗红光先生曾对骥村口述史研究小组的工作给予过实质性帮助。我个人在与各位师友合作的过程中获益匪浅,特此鸣谢。本文中所使用的口述史与生活史材料基本转引自我的硕士论文《历史、命运与分化的心灵——陕北骥村土改的大众记忆》,特别是其中第二部分《土改中骥村的人们》(文中征引处简称《骥村人》,所用人名皆为化名)。但我对其中一些拗口难懂的方言进行了技术性处理,下文中恕不一一说明。

  8这是本文在一项“宏观”研究中运用单个村庄口述史与村民个人生活史的主要理由所在。口述史料与文献档案之间存在许多色调乃至质性的差异。这些差异不仅不应当被粗糙的实证眼光过滤掉,而且应当成为启示我们倾听史料中不同声音、“杂音”乃至沉默的一个重要起点——特别是口述史经验感受使档案文献阅读的“细腻化”成为可能。事实上,正是在话语的“斗争”与妥协中,在声音与沉默的间隙中,蕴藏着发现历史线索的丰富可能性。此外,口述史在历史叙事中的运用使我们得以兼纳从政党高层精英到普通农民的不同层面的声音,从而大大拓展了历史叙事的层次感与丰富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口述史使研究者得以直接倾听“农民的声音”,但口述史的意义或许并非在于“发现”农民“小传统”以抗拒革命“大传统”——从而通过物化党与农民的不同“声音”而进一步加强这种简单化的二元分析框架,而更在于滋养我们的历史感性与磨砺我们的分析悟性。

  9在北方土改中,一个显著的话语—历史现象就是“划成分”过程中“偏差”不断,“错误”百出。晋绥党委在检讨土改中“左”的错误时曾提到其中一个错误是“认为群众自己会定成分,用不着领导掌握” (参《晋绥财经》,500)。任弼时在1947年11月中旬致毛泽东的信中提到,“各地分析阶级不一致……确须颁发一大体通用的‘怎样分析阶级’的文件” (参任弼时,1987:412)。直到1948年初,革命政党才对“怎样划阶级”的有关具体标准有所交代与澄清(参任弼时,1987:414~420;另参毛泽东、胡乔木起草,经过党内高层讨论但最终未公开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 [1948/2/15],《土改文件》,172~227》。其时,北方土改已近尾声。1948年2月8日,谭政文撰写的一篇山西某地土改代表会议的通讯生动地记述过《怎样划分阶级》 (毛泽东1933年的旧文)下发后在贫雇代表中引发的的思想“混乱”:如有的抗拒说:“这本本是南方的,咱这地方不能干,一个地方一个样,咱这地方就是由咱。”有的抱怨说:“这本本早发两个月还用闹这?!”有的怕,说:“人家(指中农被错订的)知道咱们闹错了,把咱们的门也打烂哩!…叫订错的破产地主知道了,要和咱‘恼火’哩!”云云(《土改文件》,275~76)。1950年,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中也曾提及解放战争时期北方土改在阶级成分划分上出现的“偏差”,并将之部分归咎于基层工作人员“没有土地改革的经验”、“不知道正确地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方法”(实为毛泽东的手笔,参《毛文集》第六卷,65)。可见,北方土改中的“阶级”并非客观实在的社会经济分类体系,而是变动不居的话语—历史实践。特别是土改“阶级斗争”过程中“化形地主”、“生产富农”、“中不中,问贫农”等说法、做法的出现,更体现出北方土改过程中“阶级”的话语—历史建构性与可变性。

  10此外,黄先生在这篇论文中不仅试图在经验基础上解构农村阶级斗争叙事,而且试图引入革命政治文化的视角来重新认识从土改运动直至文化大革命的“中国革命”。

  11 近来有学者甚至明确提出“没有地主的村庄”的说法来概括土改前中国乡村内部社会分化状况,以图颠覆阶级(地主—农民)斗争之革命叙事(卢辉临.2003)。经验地看,这一矫枉过正的说法(如作者本人所言)当然值得商榷。仅以40年代初张闻天曾调查过的陕北杨家沟为例,土改前这个村庄在不到三百户家庭中就有大、小地主五十余户,是陕北出名的“地主窝” (张闻天,1994[1942]:124~135)。这个庞大的同姓地主继嗣群体集中聚居在杨家沟及邻村寺沟,并控制着远近40华里、覆盖周围3县的大片土地。杨家沟地主在当地通称“堂号”,虽雇佣掌柜,但地主们往往直接管理土地并开设字号经营土地窑房典买、粮食买卖及借贷等业务。张闻天曾经对该村的大地主马维新的字号经营、土地租佃及历年收支等经济情况进行过深入的典型调查(详参张闻天,1994[1942]:169~190,194~217,229~239,249~260)。显然,这是与江南“不在地主制”不同的乡村地主经济形态(其具体经营形式则是多样的)。从而,也提供了一幅不同的乡村社会生活图景。1947年初杨家沟搞征购地主土地试点,当时全乡从六十三户地主手中征购土地两万余亩。而在此之前,经过减租运动与地主自动献地,已有近一半土地转入农民手中(李维汉,1987:598~99)。当然,即使在杨家沟这样的“典型”中“阶级”与“矛盾”、“斗争”的联系也并非如我们想像的那么自然、简单。事实上,杨家沟土改在当时曾被视作发动群众失败、农民与地主直接斗争不够的例子(《康生言论》,127;马光华:《米脂县杨家沟清算斗争的前后》[1947/7/25])。而在经历过“翻身”的“阶级斗争”洗礼的村庄记忆中,至今还弥漫着对过去那个“封建堡垒”中地主们的各种田园式记忆。其中尤其是“恩德财主”成为村庄历史记忆与情感结构中一个活跃的传统话语要素。此外,正是由于当地不乏活生生的地主,村民们围绕“具体地主”(各堂号老爷、财主)的日常生活记忆构成对革命历史叙事中的“抽象地主”的“抵抗”或“逃逸”,或者说历史地形成“黏合中求生存”的记忆“策略”或“战术”,从而在口述记忆中呈现出“分化的心灵”这一集体叙事心态(李放春,2000:31~34,106~08,112~15)。在类似的经验感受推动下,曾在杨家沟从事田野工作多年的罗红光先生则提出“生活关系中的地主”来质疑作为阶级分析要素的“生产关系中的地主” (详参罗红光,2000:第l章)。此外,历史学家周锡瑞(Eshcrick,1998)有关杨家沟土改的一篇研究论文则从革命过程的视角出发挑战阶级结构分析。回到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杨家沟的例证提示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质疑革命叙事,而必须在分析层面开拓新的可能路径。

  12后文中会提到,在《五四指示》执行过程中围绕“地主”也存在政治分歧,而许多干部也在斗争过程中被指斥有地富思想、“坐在地主怀里”。但是,在翻身话语中,地主作为一个不事农业生产、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剥削阶级而在消灭之列则是一种逻辑“共识”。这一点,我们也可以通过比较“(新式)经营地主”与“新式富农”这两个曾同被视为代表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群体在北方土改中的不同话语—历史际遇而得到进一步认识。

  13话语—历史的矛盾可以与“阶级”相关,却不必然还原为或推演到阶级矛盾。当然,土改实践中的话语—历史矛盾与斗争恰恰时常会通过阶级斗争语言而表述出来,这是研究者需要保持高度谨慎的地方。例如,在其关于土改的高度浓缩的社会学分析中,舒尔曼(Schurmann,1971 [1968]:427~431)曾把内战时期共产党走向激进(土改与革命恐怖)的原因归结为乡村内部矛盾而非革命意识形态,并颇富洞见地将矛盾分析聚焦到“农民”而非“地主脓民”。然而,他又套用阶级矛盾理论而把村庄内部矛盾理解为富农与贫农之间的斗争——共产党则在二者之间来回摆动——则显得过于轻率(事实上,他的这段“阶级分析”也几乎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撑)。

  14参见美国左派人士韩丁最近一篇激情洋溢地捍卫土改的文章(Hinton,1998)。

  15例如,一份1946年12月21日的《太行区第二届群英大会宣言》中这样写道:“翻身是为了扫除生产障碍,生产是为了发财致富,改善生活,保证杀敌练武物质供给,杀敌练武又是为了保卫翻身和生产的果实,三者缺一不可。”(见《太行财经》 [下],1233)1947年的一份晋冀鲁豫的财经工作总结中在谈及太行大生产运动经验时也认为:“大生产运动是群众运动,必须经过土地改革(减租减息与耕者有其田)的群众翻身运动,生产关系有所改变,才能开展起来,否则限于形式主义。”(见《太行财经》[上],395)

  16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的话语—历史分析不同于一些土改研究学者所采用的政治功利论或者功能论分析。这里仅以土改与战争的关系分析为例。战争是北方土改的重要历史情境,而土改实践中的很多问题都与战争有直接联系。例如,杜润生先生在回顾北方土改时曾指出:“(战争)环境迫使我们不能不经常把‘一切为了前线’作为制订政策必须考虑的因素。这就形成了在战争中要充分考虑到贫雇农的要求。因为贫雇农占农民的大多数,是革命性最坚定的一个阶层。”(1996:6)而在最近一篇讨论北方土改的重要论文中,张鸣先生甚至完全把华北土改理解为中共打内战、争天下的动员手段(张鸣,2003)。本文的分析则无意强调战争与土改的因果关系,以避免使分析陷入现实功利论与历史唯意志论的双重陷阱,而忽视了革命话语与资源现实对历史意志与行动的双重制约以及话语实践与历史现实之间的互动。这当然不是说土改的唯一动机或目的是农民翻身,而与政党功利因素无关。事实上,毛泽东在1946年5月初的延安土地会议上曾明确指出,“如能在一万万几千万人口中解决了土地问题,即可长期支持斗争,不觉疲倦”。(《毛年谱》,78)当年10月,毛指出,《五四指示》以来,凡深入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进攻”。(《毛选》第四卷,1208)次年,他在十二月会议上分析内战敌我形势时明确说,在经济方面“我们的困难可以解决,从根本上说,是我们搞了土地改革”(《毛文》第四卷,328)。但是,这并不是本文的分析所关注的。本文的主要关怀在于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矛盾及其对于中国革命现代性构型的重要影响。它既不是土改的深层因果分析,也不是革命政党的主观动机分析。

  17例如,本文关于“发动贫雇”的讨论所关注的是土改实践中这一话语—历史因素与其他要素(如“团结中农”)的复杂联系,而不是论证土改如何成为革命政党的社会动员手段。

  18长期以来,土改是否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一直是经济史家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正统马克思主义叙事也不断受到怀疑与挑战(Perkins,1969:108; Chao,1970:36~44;Ash,1976;Brarnall,2000)。这些研究对于理解翻身与生产的矛盾很有启示性。但是,对土改的经济后果的消极评估并不能抹杀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关联。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套用福柯的历史研究思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辩证法这套革命元话语(与阶级斗争的元话语)如何在中国乡村土改的历史实践中具体部署、如何在实践中塑造历史意识与行动,以及——更为重要的——这些话语—历史实践产生了什么样的革命现代性后果。

  19例如,王明在1933年关于苏区经济政策的论述中曾警告:“有一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底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这种办法一定减低农民对于改良土地及提高生产率的热心,而有时简直使农民不愿意耕种自己的土地。”(《中央文件》第九册,652)另参博古对苏区经济的一些政论(《红色中华》第51,76期)。关于这一时期革命党政权力的主要特征,我们可以从查田运动(参《红色中华》,1932~34年各期)以及特别是张闻天对“赤色恐怖”的鼓吹(《红色中华》,第193,208期)中管窥一二。

  20例如,1941年,时任北方局书记的彭真在向中央汇报晋察冀边区阶级动向时曾描述了减租对地主阶级的冲击:“当群众起来时,有的农民在减租减息之后,又根本不缴租还债了,甚至在地主讨租时,大算旧账,反要地主倒贴;有的在村民大会上指骂顽固地主,剥夺地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的雇农在选举中要求雇主投自己的票,美其名曰‘劳资合作’;有的在街上故意撞犯地主,反责备地主瞎眼并向之挑衅。总之,一切都翻过来了。”(彭真,1991:4)当然,彭指出上述情形是“逾越环境与政策许可范围的斗争,是会走向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 (同上)。这一时期,各边区的地主经济在减租与累进负担的双重打击下大幅下降(张闻天,1994[1942]:152,197,200.297~299,364;李锐,1998[1945]:318~320;另参Friedman, Pickowicz,andSelden,1991:84~86;Esherick,1998:353~357)。对中农阶层的生产构成直接影响的只是公粮负担(张闻天,1994[1942]:365,367)。当然,考虑到农民之间存在的租佃关系,情形相对就会更复杂一些。

  21例如,张闻天在其1942年的晋西北调查日记中描述阶级变化时曾提到:“四大动员后,地主富农卖地,中农买地。……地主转化为富农的倾向,已开始。利用亲属关系,雇佣工人,借贷亦然。” (张闻天,1994[1942]:368)另外,后文中会提到的陕北骥村佃农刘旺就是一个上升农民买地、圈窑的例子。

  22以往有许多学者曾就土改运动(如Wong,1973;Lippit,1974)或者是新区土改(如Shue,1980)做过出色的经济、政治分析。

  23转引自《西柏坡》,109。

  24饶漱石:《华东第二次土改典型试验会议的经验总结》(1950/11),《土改史料》,698。

  25毛泽东在1949年8月10日致华中局的电报中就曾明令要求:“在南方及其它新区实行改革土地制度时,必须在某些政策上(例如不要使地富扫地出门等)及工作方法上(例如要开区乡农民代表会议等)改正过去在北方土改中做得不好的地方。”(见《毛文》,第五卷,324)当然,我们对1950年后土改情况的判断也只是相对而言,而不是绝对抹杀新区土改的暴力因素。特别是朝鲜战争的突然爆发促使中共新政权再次把土改运动与战争动员的需要结合起来,并且基于国防考虑而加速了土改进程,从而激化了运动的烈度。

  26当然,不能把这里所谓政治生态差异简单混同于“老解放区”与“新解放区”之间的差异。所谓“老区”、“新区”都是历史相对范畴:同一地方抗战甫胜时成为“新区”而到军事反攻阶段就成了“(新)老区”;而另一方面,“老区”内部的政治生态也千差万别(如位于陕甘宁边区的骥村在土改前属于“警备区”,没有经过土地革命,地主经济保留得相当完整)。而且,随着军事的进展,“老区”、“新区”的相对范围不断变化。此外,还需要看到,实际上一些土改史家(如董志凯,1987)所运用的“老区”“半老区”及“新区”的类型划分是1948年初北方土改已进入尾声时才形成的(参毛泽东:《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同策略》11948/2/3),《毛选》第四卷;周恩来:《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1948/2/22],1980[上]),它本身是一个话语斗争与妥协的产物(这并不是说这一分类没有现实基础)。因此,本文的叙述并没有采用这一晚生的类型划分来充当一般性叙事范畴。

  27例如,中央下达《五四指示》之后,陕甘宁边区最初的土改计划是征购地主超额土地,而前边区政府秘书长李维汉明确指出这是当时一种“和平土改”的尝试(李维汉,1987:597~99)。但后来胡宗南部队进攻边区并于1947年3月攻陷延安后,这条土改道路遂告夭折。康生在1947年2月的一次土改报告中曾总结两种土改办法:一种是自下而上,即华北、东北、华中等地农民的清算斗争;另一种是自上而下,即政府向地主征购土地。康提到,有人认为“清算适于华北,不适于陕甘宁”;康本人则坚持边区也应算账,外加土地公债,“农民自上而下,政府自下而上,两面夹攻,就把地主搞光了。”(康生:《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47/2/8],载《康生言论》,126~7)毛泽东在1947年12月的中央扩大会议上谈到全国土地会议前后的土改情况时说,“晋冀鲁豫和东北在这方面做得最好”,而“山东和西北的土地问题最严重”(《毛文》第四卷,329)。当然,在晋绥土改遭严厉批评后,毛又出面维护了西北工作。以上这些零散的评论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了北方土改时期的地区政治生态差异。此外,以往研究中也有一些学者注意到这一点,如日本学者天*[上旧下儿]彗(1984)关于陕甘宁边区与晋冀鲁豫边区基层干部之比较研究。天*[上旧下儿]先生认为,活跃于乡村基层的“晋冀鲁豫型干部”是推动毛式激进政治的车轮。刘一皋先生关于华北抗日根据地社会变革的一篇短文(1995)中对此也有涉及。

  28例如,1940年代晋绥边区逐渐与陕甘宁边区一体化,同属西北局,但土改过程却迥然不同。

  29当然,这样的一般性陈述只是一种社会学式的理念型概括,从而必然是对权力之复杂历史演变的简约性认识。但是,它有助于我们理解“生产”、权力与现代性的话语—历史关系。我们认为,现代党政权力对生产持续的高度关注(乃至话语—历史化为现代权力经常性的合法性焦虑)与积极渗透(在这一权力实践过程中生成新的权力形式)构成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农业社会基础上的皇权与帝国官僚体制对农业生产的关注,但却不能想像帝国权力展开诸如制定农产生产计划这样的“生产领导”式权力实践。此外,顺便提及一下,与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实践不同,中国乡村革命情境下的现代党政权力实践并不简单地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扩张过程。可以说,权力就在下面,而问题在于怎样展开实践。

  30例如,早在1940年,时任晋冀豫分区党委书记的李雪峰在指导整党建党工作时就曾撰文强调干部要尽量不脱离生产,要参加生产。在这篇题为《论深入群众和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的文章中,李雪峰写道:“只有在生产中才更容易了解群众和使群众了解自己,才能了解群众的各方面,创造群众化的工作方式和群众打成一片,便于在群众中提高群众领导群众。”他呼吁道:“到村乡去,到生产中去,从群众最多的地方,从最易与群众额促达成议案的地方去深人群众。”(转引自李雪峰,1998:108~09)李的论述清楚揭示了生产如何通过“群众”观念而与权力发生话语—历史关联。另一方面,也正是在生产这一重要的世俗领域中,革命政党才逐渐学会了如何自下而上地建设其乡村领导权。另外,这种在领导生产中形成的常规性权力实践与在征粮、扩兵等突击性工作中形成的“动员”方式的权力实践非常不同,如晋绥边区1943年的一篇《农业生产调查》中在谈到农业生产的领导问题时就批评了“动员”式作风,并讥之为“跑腿主义”(《晋绥财经》,711)。但是,本文的研究任务不允许我们在这里就这个重要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31需要指出的是,这部分是由于边区政权面临的生存困难而激发的现实抉择,部分则是由于现代性话语影响而致的政治实践。权力与生产的密切关联,是实际财政需要与革命话语实践相契合的历史效果。

  32一些早期的相关探讨请参见Schurmann,1971[1968]:416~25;Selden,1971:237~67。不过,本文分析的侧重点并非以“组织起来”为标志的生产互助运动,而是鼓励“新式富农”发展的吴满有运动。

  33当然,这并非暗示这些话语的与制度的因素全然是现代的。例如,勤劳致富一直是传统社会经济伦理而非一种现代观念。然而,重要的是现代权力实践如何与这种传统资源建立话语—历史关联。

  34本文关于吴满有的故事主要转引自李锐,1998:294~306。李锐是延安大生产运动时期吴满有方向的主要鼓吹者之一。

  35据李锐记述,朱德曾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说该报道的社会价值不下于20万石公粮(这是1941年陕甘宁边区征粮总数)。

  36张闻天:《发展新式资本主义》 (1942/10/7)(见张闻天,1994:323~325)。张闻天的表述刻意运用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论,这显示了其理论雄心,也体现了当时党内高层的表述习惯。他在《出发归来记》中曾写道:“马克思《资本论》的原理,可以成为研究中国资本主义的原则指导,但决不能以他的公式套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头上。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特点,是必须加以单独研究的。”(1994:338~9)毛泽东后来也曾采用“新资本主义”一词来概述新民主主义经济,及至1948年中央九月会议上他才提出“这个名词不妥”,而仍直接用新民主主义(《毛年谱》,343~44)。

  37张闻天:《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屑乡八个自然村的调查》(42/4/12)。据张所述,当地在三十年代已经历过土地革命,阶级关系发生很大变化。地主已不存在,富农减少或削弱,雇工也几乎绝迹,村庄中80%以上为中农与贫农(张闻天,1994:32~34)。

  38张闻天:《关于当前农村阶级变化问题》(42/7/9)(张闻天,1994:301)。关于政治情况,见张闻天《调查日记》(42/5/2)。张写道:“(贫农)对政治没兴趣。村干部均为中农。区干部中农。政权在中农手里(中农家庭的高小生)。地主在政治上吃不开。”(1994:367)

  39张闻天:《调查日记》(42/3/25)(1994:356)。

  40以上见张闻天,1999:45,61。

  41李候森:《农民在解放中——解放区农村阶级关系的变化》 (1945/5/22)(《土改史料》,225~6)。

  42从李锐给出的几个零散例证来看,新富农经济的增长速度也在逐渐加快。如1941~1942年间北岳富农户数增加0.02%,滨海到1943年增加o.86%,涟东县1942~1944年间则增长2%,而太岳的阳城固隆村在1943~1944年之间富农从33户突增到77户(《土改史料》,226)。

  43特别是在陕甘宁边区等“老区”,生产话语对贫雇翻身话语的扩散构成了有力的抵抗,并深刻影响了土改的话语—历史实践。

  44 (太行财经),1203。

  45 《太行财经》,1207。

  46以上见任弼时,1987:396,401。

  47李锐,1998:301。

  48米脂县委:《白书记在米脂土地会议上的传达报》)(1947/12/22)(米脂县档案馆)。

  49由于战争的原因,农民生产与负担问题在北方土改期间越发显得严峻。例如,晋绥首脑李井泉在1948年2月的一次讲话中谈到团结中农问题时说,“假如中农不生产,我们的军队吃什么?”(《晋绥财经》,475)

  50韩丁(1980[1966])关于晋南潞城张庄土改的著作即以《翻身》命名。该书当年历经曲折才得以在美国出版,直到今日仍然是中国革命研究的经典书目。

  51前引太行土改报告中曾提到:“分配果实的时候,下中农要求分些果实缓缓气,一般中农和富裕中农要求分些果实顺顺气。只要他分到一条腰带他也高兴,足以证明自己是‘根上的人’,是‘翻身户’。”(《土改史料》,370)由此,可见土改中“翻身”的政治化与“斗争果实”的符号化。寺沟村(骥村邻村)中农王亮的故事也例证了这一点。王在骥村清算地主运动中是积极分子,他回忆起当年分配的斗争果实时兴高采烈:“我分得喝烧酒杯子,这么粗啊这么高,给我分那四个。回(家)来啊我们老人(即他父亲)那阵说,‘你那是些甚?’我说‘这是喝清酒杯子’。‘你还要喝清酒了?!你连黄酒也喝不上,还要喝清酒!’我咱放得那柜子上,就放那圪头了。这可是好杯子,喝清酒杯子可是好杯子了!那(我)这回来呀睡下,第二天早晨我还起来不晓得做什么去了。(返)回来呀,我说‘那几个杯子哪里去了?’那(即他父亲)早就端那(即杯子)出去打(即摔碎)了! (笑) ‘要那做甚了?!那给你抹黑了嘛!’打它驴日的倒一把圪渣啦!”(2000年1月15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58)显然,在王亮的讲述中,“斗争果实”的意义并不在于让他经济上翻身,而是成为他参与“翻身”的历史见证。

  52在毛泽东、胡乔木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1948/2/15]中,贫农、雇农被分别刻画为“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以与处身乡村的革命政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之政治自我想像相呼应。草案中写道,雇农、贫农是“农村中最受痛苦而有革命翻身的强烈要求的人们”(参《土改文件》,199~201)。在北方土改时期,革命政党甚至视贫雇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阶级(同上,176,200,201)。当然,革命政党的自我想像也是话语—历史地变动的。例如,贫雇闹革命危及到革命党政权力后,便出现“贫雇农的领导权”与“无产阶级领导权”(党的领导)的话语区别。但这已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53邓子恢:《给少奇同志转中央的一封信》 (1947/7/3),《土改史料》,379。邓子恢的政策建议主要针对《五四指示》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富农路线错误”而来,因此他主张明确提出满足贫雇农土地要求。邓曾是土改方针政策制定的主要参与决策者之一,还曾主持过华中土改,是党内高层中对土改有深刻见识的人物。例如,邓同时提出:“贫雇农要土地,只能引导他向地主、富农要,决不能引导他向中农及新富农要,这是土地改革中与满足贫雇农要求同样重要的基本政策。” (同上)然而,北方土改实践(特别是柯鲁克夫妇、韩丁所展示的“老区”、“半老区”土改的情形)表明,贫雇翻身必然会把斗争烈火烧向党政权力的另一重要社会基础——中农与新富农。在这个意义上,邓子恢的建议可谓是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的一个写照。

  54北方土改中许多佃富农(后来被列为“新式富农”的一种)与佃中农成为阶级斗争对象。例如,后文中会提到的陕北骥村的劳动能手刘旺就是一例。不过,佃富问题(及相关的青苗处理问题)在东北土改中最为突出。1948年2月7日,刘少奇给中央的报告中就曾提到:“东北土地斗争中打击面占人口25%,实在太多,其中定有很多佃耕地主土地但又雇人耕种的农家。”(《东北财经》第一辑,368~369)。

  55例如,骥村清算地主时的农会主任刘荣就是跟工汉出身,家里没有土地;而另一位积极分子民兵连长刘发也不是“受苦人”出身,而是村里的“黑皮”(流氓)。当然,不能把这一判断绝对化。例如,一份关于陕北义合延家川土改的汇报材料中讲道,西北土地会议后当地的群众自发斗争中领导人物“一般为中农,个别为中农以上成分”。究其缘由,“时正催粮,中农想把地主浮财底财都搞出顶公粮,以减轻自己负担,上中农最积极。”(《陕甘宁财经》,119)不过,这份材料在当时是为了说明贫雇农还没有掌握革命的领导权。

  56许多学者曾探讨过这一阶层群体的历史形成及其对社会秩序与结构变迁之影响,如参Perry,1980;Huang,1985;Friedman,Pickowicz,and Selden,1991。

  57 《毛选》第一卷,21。

  58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12/5),《毛选》第四卷,1250。

  59 1947年9月13日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五条已经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乡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土改史料》,422)。

  60贫雇闹翻身的思想不仅仅是革命话语的逻辑延伸,而且也是革命政党在领导群众运动的过程中逐渐积累的实际政治经验。例如,晋冀鲁豫边区在1947年7月的土改总结中曾记述了“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土改指导思想的形成过程:这是我们历史上纠缠最久的一个问题。四二年以前,由于某种现象的迷惑曾经存在过先发动中农然后才能发动贫雇的思想。四二年减租运动中,实际体验到发动贫雇之重要。四三年豫北新区的群众运动及四四年查减运动中,就一再强调发动贫雇,可是又产生了忽视中农讨厌中农的偏向。……四五年十二月会议明确提出了发动贫雇团结中农,明确说明在发动群众的观点上,中农也是基本群众,也在发动之列。在农民内部的关系上,贫雇是主力,是骨干,同时必须团结中农。四六年十一月会议,经过反复讨论之后,统一了这一思想。并且在一年来的土地改革中证明了这一思想是正确的(见《土改史料》,394)。但是,北方土改的进程表明,统一了思想不等于问题就不再缠身。事实上,贫雇与中农的关系一直是困扰着北方土改的严峻问题。究其缘由,在话语实践与历史现实相互制约与影响下的土改实践过程有其特殊的话语—历史逻辑。这一点,后文还会详细讨论。

  61关于《五四指示》的制定情况,参见薄一波(1996:398~405)的回忆;另参《薄一波同志传达中央〈五四指示〉》(46/5/27),《华北财经》,862~65。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五四指示》并不见得是从减租运动到土改运动的革命性突变的标志(如Pepper,1999[1978]:245~49;刘一皋,1995)。这样的看法有助于分析从政策与策略层面深化到运动发展进程;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五四指示所标示的一些重要变化。

  62 《土改史料》,248。

  63 《河南土改》,27。

  64其中最为著名的牺牲品大概要算曾主持山东土改的原华东局第二副书记黎玉。黎也曾是参与制定《五四指示》的高层领导之一。1947年下半年由他主持的山东土改遭到批判,并于次年因“富农路线”等错误而受到华东局整肃(参《山东大事记》,315)。

  65此外,与贫雇话语逐渐强势相伴随的一个重要话语现象(或话语策略)就是——借用社会性别(gender)理论的分析逻辑——贫雇的“阳性”化。笔者发现,翻身实践中有关“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话语所隐含的一个逻辑就是“阶级”的社会性别化。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把贫雇比喻为革命的“骨干”,另一方面则把中农形容为“软弱无力”。不难看到,乡村革命话语的修辞逻辑与传统社会的社会性别逻辑存在很大差异:在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中,阳性与田产、田力有直接联系(这一联系或可透过“男”与“田”的文字关系而直观地体会到)。在这样的文化逻辑下,边缘化了的贫雇农往往与“无能”联系在一起,而不具备乡村秩序认可的阳性特征。在这一意义上,“翻身”何尝不是一次社会性别的翻转?但是,我们不能在此就这个有趣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66 《土改史料》,380。

  67 《土改史料》,250。

  68 1950年,刘少奇在政协会议上所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则补上了“中农”的字眼(《刘少奇选集》[下],32)。1952年土改结束后,廖鲁言的总结报告中进一步把贫雇农的比例明确为70%,中农则为20%(《土改史料》,841)。除社会阶级构成之外,各阶级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关土改的另一个数字迷思(有关的考证,参金一鸿,1951;Esherick,1981)。

  69例如,在《解放日报》1945年的一篇社论中,李锐曾分析北方解放区农村阶级关系变化。根据他提供的太行等五个分区的土地变动统计资料,地主占有土地从战前的29.5%下降到13.5%,而中农占有土地却从29.5%飙升到42.5%。特别是在北岳、太行和晋绥,“中农已差不多拥有全部耕地之一半,土地比重大过于人口比重”(《土改史料》,226)。

  70例如,柯鲁克夫妇所记述的十里店土改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五四指示》之时,十里店已经是一个中农化的村庄,因此不得不靠割“封建尾巴”(即有过地富家庭背景的中农)来开展“翻身”运动(Crook and Crook,1959:127~28)。即使在给“斗争对象”们“摘帽子”(“纠偏”)后,十里店在1948年初春土改复查中搞“填窟窿”时还是要许多中农抽出或献出土地给贫农(详参柯鲁克夫妇,1982[1979]:233~265)。

  71参社论《学习晋绥日报的自我批评》、中工委的请示与西北中央的复示,《土改史料》,419~421。早在1946年延安土地会议时,毛泽东就曾说过:“不要怕农民得到土地,推平平均分配一次不要紧。农民的平均主义,在分配土地以前是革命的,不要反对,但要反对分配土地以后的平均主义。”(《毛年谱》,78)当年底,刘少奇给林伯渠的复信中也说:“不要怕农民的平均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是贫农的要求,是彻底革命的,我们必须拥护并实行这种平均主义,才能彻底改革土地。”(《刘年谱》,59)但是,本文认为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与实践并不简单地是极端农民平均主义思想的一般逻辑延伸,而是“发动贫雇”的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结果。“耕者有其田”运动不能实现“满足贫雇”,这里有政策性原因(以现耕为基础或物归原主的分配方法,结果是原佃户得地,出现所谓“大佃农”),也有操作性原因(如干部得利,分多分好地,还有出租现象,被称为“新地主”),当然还有资源的现实约束(土地总量有限)。一场“依靠贫雇”的运动结果却不能“满足贫雇”,土地分配中出现“富农路线”这种说法就在话语—历史演变逻辑之中了。(参《刘年谱》,62~63;《河南土改》,312)而在这样的话语—历史困局下,鼓吹“农民中的均产思想是革命的”也就顺理成章了(参《康生言论》,130)。当然,战争形势也对土地政策的转折有很大影响。1947年7月,毛泽东在中央小河会议上已经提出平分土地的原则(参《毛年谱》,208)。其时延安失陷不久,西北中央正被胡宗南部队穷追不舍。

  72以上见《彭真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报告》,转引自李昌远,2002:324~331。

  73曾参加过晋冀鲁豫土改的齐武先生在反思《土地法大纲》时指出:“人们从条文上也找不到保护中农不受侵犯的专列条款。倒是可以明确无误地可以理解为:‘不动中农’的藩篱拆除了。”(齐武,1995:565)

  74与“平分一切土地”一样,“侵犯中农的利益”并非北方土改中的话语发明。此类话语因素早在1930年代初就已经形成,并在土改历史实践中再次被激发、调动、部署。早期有关文献,如可参苏区中央在1931年12月24日发布的《中央关于‘平分一切土地’的口号的决议》(《六大以来》[上],192~94)。该决议批评有些苏区党部由于怕成为“富农路线”、“机会主义”而“机械的(地)去平分一切土地”,结果妨害中农利益。该决议说:“这种‘左’的反中农的路线,是富农路线的另一表现,实际上同拥护富农路线的机会主义,根本没有丝毫的不同。”(同上,194)

  75 《土改史料》,250。

  76 《河南土改》,305。

  77陶提到某个村庄,全村120户人家在运动中就有80户被当作狗腿敲了。

  78 《河南土改》,306。

  79正统叙事的主体结构不变,但具体情节却灵活地适应政治需要。例如,土改叙事中的一个重要“情节”就是把“化形地富”、“查三代”等土改中出现的“错误”归罪于康生、陈伯达此类后来政治上被打倒的人物的个人影响(当时,与康、陈在同一土改工作组的还有田家英、毛岸英等)。本文则希望表明,这些“错误”都是话语鼓动与现实约制下的话语—历史产物,而诸如晋西北的木栏岗土改不过是这一产物的一个典型例子而已。此外需要提及一下,张佩国先生(2003)在最近一篇有关山东土改的论文中提出一个具有启发性的思路.即从农民日常生活中的话语与道德逻辑来认识土改实践的逻辑。但是,张先生把山东五莲土改划成分时出现的“化形地主”、“破落地主”、“查三代”等说法与做法拿来论证“农民虽然可以搬用官方的阶级话语,但其背后起支配作用的仍是村落社会日常生活的话语与道德观”的观点似不妥当。本文认为,这些说法与做法是在群众崇拜(“有事同群众商量”)这一现代革命话语的驱动与现实资源的约束下的产物。这样的理解并不否认它们有“群众的创造”因素,但也并不因此而认为它们仅仅是农民话语与道德观的体现。

  80 《土改史料》,371。

  81 《陕甘宁财经》,133。

  82 《土改史料》,370。

  83 《陕甘宁财经》,234。

  84 《晋绥大事记》,366;《太岳大事记》,805,807。

  85绥德地委:《1948年春土地改革总结报告》(1948/7/13) (转引自董志凯,1987:147)。

  86米脂县委:《白书记在米脂土地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47/12/22)。

  87 《晋绥财经》,423~24。

  88董必武:《土地改革后农村的生产问题》(1947/8/27)(1985:138~140)。

  89马宾:《关于团结中农问题》(1947/6/10),《土改史料》,361,362。

  90例如,刘少奇在会议结论中就生产问题仅一句“董老讲了,我赞成”就带过了(刘少奇,1981[上]:394)。

  91 《康生言论》,131。

  92吴满有于1948年4月被国民党军队活捉。国民党方面通过制造吴满有叛变的假新闻以攻击共产党。这一意外事件彻底改变了吴满有的命运,他以一个叛徒的身份而屈辱地被逐出历史舞台。详见李锐《劳动英雄吴满有真的叛变了吗》(1998:301~304)。

  93这个故事主要引自Friedman,Pickowicz,and Selden,1991:58~62.65,87,97;另外也参考了南开大学历史系与五公大队村史编写组编(1978):(五公人民的战斗历程)中的有关章节。当然,耿常锁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主要与农业合作化运动联系在一起,并一度成为“农村社会主义”的政治象征;这一符号的政治经济涵义与“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治象征吴满有存在实质性差异。但是,这一重要差异在土改时期尚未形成。

  94李昌远,2002:244。

  95 2000年1月14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91。

  96 《河北土改》,47。

  97 《河北土改》,45。

  98 1997年8月26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87~89。

  99土改中的干部问题以及整党与民主运动是关涉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另一话语—历史矛盾的重要题域,需要另文专门探讨,故本文不拟在此展开深入讨论。

  100张闻天,1994[1942]:75。

  101米脂县委:《白书记的传达报告》(47/12/5)。

  102 1998年5月26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77。

  103 2000年1月13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95。

  104 1948年初,陕北骥村的“掏元宝”(即搞地主的底财)斗争中冒出来的民兵连长刘发就是此类人物的一个典型。这个地方“黑皮”(即流氓)在斗争当天用烧红的烙铁残酷拷打邻村一个地主,并成功迫使比他小近20岁的地主之女嫁给了他。刘的同龄人常友回忆:“那就是搞地主,打得那(地主)止不定(即受不住),怕不过,人家这女子说,‘不要叫打,不要打那老子的(即父亲)’。那些(即刘发)就要人家的那个女子呢。……那当个基干连连长,那是个头儿,那想整端(即收拾)谁就整端谁,那阵那还!这人家怕不过。人家那个女子去了”(1997年8月27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85)。骥村村民围绕此事的记忆成为村庄道德世界的一个阴影(详参(骥村人),68~70.85~86)。作家赵树理在其关于晋冀鲁豫边区土改的现实主义小说《邪不压正》中也曾塑造过一个类似人物——“积极分子”小旦(详参赵树理,1980,第1卷:241~82)。赵在1948年3月发表的一篇时论中也曾谈到发动贫雇过程中的流氓当权问题(赵树理,1980,第4卷:1379)。

  105 《毛文》第四卷,322。

  106 《毛文》第四卷,330~31。十二月会议无疑是北方土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政治事件。此时相继出台的重要土改文件包括毛泽东的政治报告《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12/25)以及任弼时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194s年1/12)与周恩来的《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1948/2/22)等。顺便提及一下,陕北中央提出反“左”当然激起政治波澜。前文曾提及《怎样划分阶级》下发后在贫雇代表大会上引发的思想混乱,而党内高层此时也很不平静。1948年1月14日,毛泽东电告中工委负责人刘少奇,不发刘起草的关于执行土地法大纲的指示草案。(《毛年谱》[下],267)1月22日,刘致电毛时提出:“土地会议后‘左‘的错误以晋绥较严重,其他地区还不严重。” (《刘年谱》[下],120)2月3日,刘再次致电毛:“现在发生严重‘左’倾错误地区,只晋绥、陕北较严重。”(同上,124~25)3月6日,毛在致刘电中措辞严厉地指出,各地所犯错误主要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他罗列了种种错误后说,“这类.左’倾错误犯得比较严重的似乎还不是晋绥而是华北、华东、华中各区”,并要求刘加以检讨。(《毛文》第五卷,75)3月19日,刘致电毛汇报中工委会议情况,并承认:“各地所发生‘左’的错误,正如来电所示,确是华北、华东较晋绥、陕北更为严重……这主要是在全国土地会议以前及回忆时所犯的。在土地会议后,则以晋绥错误似较严重(其详细情形我们还不知道),晋察冀次之。”((刘年谱)[下],141)至此,毛表示满意。两年后,毛在审改刘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时特意就北方土改加了一段重要的说明,其中强调指出土改中的“偏差”主要发生在(土地法大纲)颁布之前的华北、山东与东北许多地区(《毛文集》,64~65)。当然,毛加写那段话的总体用意是统一叙事口径(理顺从偏差错误到拨乱反正的叙事逻辑),掩饰革命政党在土改政策上的严重错误(强调当时紧张的政治形势与军事形势),以维护中央权威(避免触及《土地法大纲》的政策错误)。这已经超越了本文的探讨范围。

  107以上见习仲勋,1995:43~47。

  108见《土改史料》,466。

  109以上见张闻天,1985:380。

  110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选》第四卷,1314。

  111同上。毛在杨家沟十二月会议上提出的方针则为:“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见《毛选》第四卷,1250。

  112以上见《太行财经》,1339,1341。

  113土改的波折展示出政党权力实践的乡村韵律以及话语矛盾与斗争的季节性节奏。这进一步揭示出中国革命现代性实践中的现代党政权力曾经多么紧密地与农业生产套锁在一起。

  114毛泽东:《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毛选》第四卷,1331。

  115 6月8日,华北局在执行指示的计划中写道:“自日本投降以来,华北大部农村中每年特别是秋冬都有激烈的群众运动,没有敌人的基本地区的农民土地要求,业已满足或基本上满足,农民对于过去的运动和斗争,业已发生厌倦,若干农民害怕再有那种运动(这与我们在过去的运动中犯有若干错误有密切联系),农民普遍地要求安定,建立稳定的秩序和制度,以便安心生产。”因此,华北局决定“宣布华北土改业已完成的大部地区结束土改,发给土地证,而以全力进入生产”(见《土改史料》,511,512)。6月22日,西北局也提出执行指示的初步意见:“经过半年(一月到六月)间的土改,证明陕甘宁边区土改问题已不是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今春初期,左的错误虽然为时未及一月,但造成的损失与影响是很大的。……目前农民中,仍存有害怕秋后再来分地的顾虑。故全部老区,今后应不再进行土改,以安定人心,领导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同上,514)。而东北局则早在3月省书会议上已经做出“在基本区一律停止土改斗争,全面全力转入生产.建立农村稳定的秩序”的决定(同上,515)。另外,华东局在总结山东土改的基础上也于7月12日下达指示:“华东各地区暂不单独提出进行土改,而应无例外的提出以生产救灾或生产备荒为中心任务,以安定人心。”(同上,518)

  116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是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政治理念。本文借用了“继续革命”这一话语—历史范畴来描述从共产党夺取国家政权直到其放弃革命理念这一历史时段的中国社会与政治形态。当然,如果说毛晚年的这一革命理论系通过作为动词的“继续”来强调政治意志与行动,那么本文则通过作为形容词的“继续”来凸显中国共产革命现代性实践的“不断革命”特征。

  117任弼时,1987,411~12。

  118任弼时,1987,427~28。

  119 《毛选》,第四卷,1270。

  120 《毛文》,第五卷,41。

  121 《毛文》,第五卷,77。

  122需要注意的是,在分析上我们不能简单化地从“策略”退回到唯意志论的功利主义逻辑,因为“策略”本身就是话语—历史构成的并同时受到话语—历史矛盾的制约与激励。

  123这一决定也与斯大林的影响有关。1950年2月17日,毛泽东、周恩来致刘少奇的一份电报中提到,斯大林以苏联的教训为例而建议中国土改不要分配富农土地。“它的中心思想是在打倒地主阶级时,中立富农并使生产不受影响。”(《重要文献》,126)

  124杜润生,1998;770。当然,当时在动不动富农土地财产问题上存在分歧:华东局(饶漱石)、西北局、华北局拥护毛泽东,而中南局(邓子恢)、东北局则坚持旧式富农的出租土地要动(参《重要文献》,137~38,219;《邓子恢传》,405)。

  125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6/14)(1981[下]:34)。

  126据杜润生回忆,毛泽东在1950年会见他们时曾就全国土地数量问题说,“全国怎么样,还弄不清楚,将来都会搞清楚的”(见杜润生,1998:783)。

  127例如,负责甘肃土改的一位地方领导在回答“在没有地主的地方,不动富农的土地,贫雇农分不到土地怎么办”的问题时,直截了当地说,“不能为了满足贫雇农的要求,违反了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见张德生《关于土地改革中几个问题的意见》(1951/9/3),《土改史料》,763。

  128杜润生:《中南全区去冬今春土地改革的经过与主要经验及今后计划》(1951年4月9日),《土改史料》,735。杜在中南区土改全面铺开之前的试点工作会议上分析“和平分田”的倾向时,就曾把“单纯的生产观点”列为其首要表现。他批评这种观点以为“分田为了生产,和平分田会利于生产”,而“不注意发动群众,没有敌情观念,不分析阶级情况”。另外,他还批评干部在“工作上讲步骤变成走过场”,“如演旧戏,大将出来喊一声:‘众将关随我走’,大家‘虚晃一枪而走’”,结果分田后群众的结论是“土改是半斤,不土改是八两”,云云。见杜润生:(当前土地改革指导中的几个问題)(1950年11月18日),《经济论文选》,221~212,214~215。

  129正如本文所示,“阶级”本身是北方土改实践中一个重要的话语—历史因素,而话语—历史矛盾分析则有助于我们把握“阶级”之复杂而变动不居的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

  130话语—历史矛盾一方面凸显各话语、历史要素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也旨在刻画各要素、方面之间的联系。因此,与其把翻身与生产看成类似矛与盾的两个各别事物,不如把它们看成矛盾关系的一体之两面。

  131如参吉登斯(Giddens,1979:132~37)扼要的有关综述。

  132当然,这一界定的功能主义论调受到其他学者的批评(如参Giddens,1979:138~39)。不过,吉登斯在构建其结构化理论过程中过于急切地清算功能论,而未能平心静气地理解其师之概念区分的重要理论意义。

  133这当然不是说“矛盾”与行动的功利动机以及利益驱动的行动毫无关联。相反,我们所关注的恰恰是二者在具体话语—历史实践过程中的关联。

  134 “话语”(discourse)一词因福柯开创性的知识考古学研究而在人文与社会学科中广泛传播开来。福柯本人曾明确强调他的研究主题是“关于真伪对错的话语”,显然他使用“话语”意在颠覆“科学”的真理地位。与此不同,本文的用意则在克服“意识形态”的分析弊病。此外,本文还进一步提出“实践性历史话语”与“话语—历史矛盾”等概念以体现与福柯在其知识考古学这一“思想史”研究路径下提出的“话语实践”及“话语矛盾.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实际上,本文的话语—历史分析也许与《知识考古学》后福柯的研究路径更为接近一些。当然,福柯本人不但研究兴趣从来不是革命及革命现代性,而且在其关于西方现代性的探讨中还刻意地回避了法国大革命。

转自 学术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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