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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彪 :“宝应事件”研究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年4 月,第40 卷第2 期
[编者按] 本文作者周彪生前在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师从李良玉教授研究民国史、共和国史。为写作此文他查阅了大量档案资料, 且赴宝应、扬州实地调研访谈, 数易其稿。李良玉教授对本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 认为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并向我刊推荐。本刊特发表此文以慰逝去的学人, 并感谢李良玉教授对我刊的支持。
[摘 要] 由中共江苏省委确认、定性的“宝应事件”发生于1959~ 1960 年间。“宝应事件”给宝应人民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宝应事件”的发生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大背景密切相关, 但也与宝应县主要领导虚假浮夸、欺上瞒下、不关心群众生活的工作作风有很大关系。中共江苏省委采取实事求是的方针改正了宝应县领导的错误, 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减少了损失。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 宝应人民经过生产自救终于度过了难关。
[关键词] 宝应事件; 原因; 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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