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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身处逆境父亲的一封复信历史背景 纪凯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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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身处逆境父亲的一封复信历史背景

发表于2008年12月13日由galenlu

纪凯夫事件


这是我近日在网上发现的一封信,那熟悉的笔迹和政协的信签,使我一眼就认出那是父亲的亲笔,而且是在文化大革命那动乱不堪的岁月中,父亲自己写下的回信.这是十分保贵的文物,然而我却没有与持有人直接联系上,所以,至今我只有这样一张网上虚拟的"信件".

这封信应该是写于1967年左右,起源于中组部转来的一封外调信,父亲已七十岁的高龄对当年发生的事做了回忆,并认真写下了复信.不过,我们都没见过此信,为次我曾问过哥哥和姐姐们,他们都不曾听说过此事.信的内容如下:

铁道部直属总医院革委会:

由中组部转来该处于二月十五查证材料近日才收到,兹简复如下:

关于1951年纪凯夫事件的处理,领导上由我负责.但具体处理人是当时中南局组织部长李雪峰同志及组织部副部长钱瑛等人.至今事隔二十年,因此许多具体情况我想不起来了.只知道当时对此案处理有些扩大化,牵涉面过广,处分也有些过重.因此有些人处分以后做了改变.如当时主要负责人周季方同志被判处徒刑,但拘留几个月后便释放出来,并派到湖北某处农场当场长,就是一例.

至于宋瑛当时的情况我不清楚,但根据整个案情扩大化的情节来看,可能也属于处分过重之类.

特此致复.并致

革命敬礼!

原件退还.  邓子恢  二月二十三日

看到此信的照片,我特意又查找了当时曾惊动了毛泽东的案件,而且借用互联网,很快就将宋瑛的情况作了部分了解.(那是父亲曾经没有想起来的,而我轻而易举的就查出来,可见网络力量是极其强大的.)

事情发生在1951年,(父亲还中南局第二书记任上)武汉市一所医院里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被诬告偷窃了人民币1200万元(旧币,即现在1200元。)。这么一个并不算大的案子,竟然惊动了中央最高领导——毛泽东主席,他亲自下令给这个案子的受害者平反,并处分了武汉市的不少领导干部,《人民日报》为此发表了社论。后来,这个在当时已经基本正确处理了的案件,经过反反复复,两次翻案,37年后才终于最后定案。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著名的“纪凯夫案件”。

纪凯夫是这所医院的一个文书,共青团员,最早发现了院会计室被盗并且报案.(钱被偷出单都找回来)经多方调查判断,盗款人可能是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所为,而外调信中所提及的宋瑛则是武汉市卫生局副局长,她认为王是老红军,不会偷钱,是纪故意巫告.(因宋对纪凯夫有一些成见)一般人也怀疑是王所为,但由于王是领导干部,故多数人不敢说.纪被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又被释放,而宋瑛却向副市长周季方报告此事,周听后信以为真,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直接向市公安局下令,再次拘捕了纪凯夫.到了10月,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指示下,组成了由中南局纪委、中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武汉市纪委等11个单位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检查.结果认定,王清是盗款人,并同宋瑛合谋嫁祸于纪凯夫.向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释放纪凯夫.

正在此时,中央有关部门派赴武汉工作的干部,听说了此案的调查结果后,回京即向有关领导同志作了口头报告。因为这样的事件是刚建国以来少有,自然就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
这时正是中央决定要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此事即作为一个典型事例反映到毛泽东处。
毛泽东听后,立即作出批示,要中南局迅速处理,让时任中组部副部长、中纪委副书记的安子文打电话给中南局主持工作的书记邓子恢,要中南局立即开除武汉市副市长周季方的党籍。
邓子恢当时还没有听全面汇报,不完全清楚此案的情况,即向安子文表示:需要那样的严重处理吗?请安子文再向主席反映。安子文向毛泽东反映后,毛泽东坚持己见,让安子文再给邓子恢打电话,并要邓子恢亲自去看望纪凯夫,向他表示慰问。父亲得到指示后只得表示照办.
但事后毛泽东仍不放心,1952年元旦又打电报正式指示中南局。电报原文如下:
中南局:
周季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侵犯人权,立即逮捕法办。
 毛泽东

发出电报后,毛还不放心,随后中央派中组部秘书长赵汉和江卓到中南局所在地武汉市协助处理,坐催处理结果。

父亲接到电报后,立即主持招开中南局常委会,听取汇报,于是在毛泽东的亲自干预下,1952年1月28日,中南局以“关于武汉市第二医院盗款案的处理决定”为题的文件,公布了讨论的结果,对几个主要人员的处分:
中南局决定:王清盗窃国家财产,反而嫁祸于人,陷害无辜,开除其党籍。宋瑛继其压制民主侵犯人权之后,与王清合谋,藉端报复陷害无辜者,开除其党籍。周季方继支持宋瑛压制民主侵犯人权之后,又从宗派成见出发,抵抗组织,并实质上支持了宋瑛的藉端报复和蜕化分子王清嫁祸于人,开除其党籍…..

对青年团员纪凯夫取消嫌疑,恢复其名誉,对其一贯积极工作予以鼓励,对其所受委屈予以安慰。而且指定要由父亲亲自到医院去 给与慰问.

而对周季方等领导同志的处分,父亲在思想还未能接受,他一直以为,周季方在此案处理上的责任是偏听偏信,作为违法处理是否合适?但对毛泽东下的命令,这位中南局书记也只得执行.

四十年后,周季方同志在名为<邓老永远是我学习榜样>一文中这样说"邓老对这件事始终采取审慎态度,强调周密调查,他曾几次向中央领导人直抒几见,但均未能改变中央领导人(应该是指毛)的态度.邓老无奈,只好服从,按中央指示,给我以刑事处分.那一天,我正在市里一个饭店开会,邓老一方面派人去宣布当场逮捕我,另一方面又打电话给主持中南局纪委的钱瑛同志,让她下午准备一桌饭菜,当晚邓老亲自出面陪我吃饭.他手持酒壶,为我斟满茅台酒,邀我同饮.席间,邓老语重心长地劝我正确对待党的决定,并赠我一些书籍,鼓励我到狱中好好学习,认识自己的不足.饭后,即送我入狱.当时,我身遭不幸,心存冤屈,目睹邓老如此坦诚相待,内心无比激动,即加深了我对邓老的理解,也加深了我对邓老的崇敬之情…..我出狱以后,邓老仍像以往一样以老同志相待,除多次向中央领导同志陈述对我的处理不当,主张纠正外,还一再为我的工作安排多方操心,邓老的一片真情,我是终生难忘."

除了上述的处理外,对其它市委领导人的处分,毛泽东也要出面干预,要求父亲开除吴德峰的党籍,父亲认为这样处分重了,反映上去后,毛泽东让安子文转告父亲:你不开除他,我就开除你. (那时的领袖脾气真大,居然已开除大区书记的党籍相威胁。)父亲硬着头皮,几经协商,保住了吴的党籍,处分虽已减轻,但父亲仍觉得重了,以后又向毛泽东,刘少奇申述意见,中央才同意给这些同志重新安排了工作.

此案处理后,在若干年内没有人提出异议。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宋瑛、王清等在“纪案”中受处分的人,起来造反,声称“纪案”是头号走资派刘少奇炮制的。他们的子女同当地造反派相串联,组成“纪凯夫事件调查组”,在武汉、北京等地展开了对有关人的访问和调查……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散布造反派关于此案的观点,在武汉查抄有关档案并强迫过去提供过真实情况的人修改证词,按照他们的要求作假证。
这些造反派的翻案活动,很快反映到周恩来总理办公室,总理办公室派人对他们进行了劝阻,指出“纪凯夫案件”的处理是毛泽东主席亲自指示的,劝他们停止串联各回原地,等待处理,他们才偃旗息鼓。

粉碎“四人帮”后,“纪凯夫案件”又被翻出来。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拨乱反正、实事求是纠正过去冤假错案的要求,在“纪凯夫案件”中受处分的人也提出了申诉。湖北省纪委向中组部反映当时负责该案的李之琏在处理中存在问题,提交了《关于“纪凯夫事件”的复查报告》。

1981年10月27日,中纪委第八次常委会决定由中纪委会同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组成“纪凯夫事件”审理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湖北复查“纪案”的结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理,于 1982年8月17日写出了《关于“纪凯夫事件”的审理报告》,肯定了当时中南局对“纪案”的处理,认为主要事实根据是正确的,定性是准确的,纠正了对当时某些人员过重的处分,予以了撤销、更正。在薄一波、胡耀邦等领导的亲自过问下,经过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反复调查下,“纪凯夫案件”终于有了一个最后的结论。
1988年6月10日新起草的批复稿和向中央《关于“纪凯夫事件”一案审理情况的备案报告》经中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内中说:中央纪委常委会经多次讨论认为:原中南局1952年对此案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确凿,认定的性质是正确的,全案不能推翻。原处理正确的不予改变。给予吴德峰、谢邦治、朱涤新同志的处分偏重,予以撤销。原给予周季方的处分,湖北省委已于1979年10月批准撤销,可不再改动。纪凯夫没有政治历史问题,他和王守正在盗款案中也没有问题。
李之琏同志在任中南局纪委秘书长期间,参与此案的处理,是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原湖北省纪委“纪凯夫事件”复查组对他的指责是不符合事实的。
至此,“纪凯夫案件”有了最后定论。

我想,在网上发现的那封外调信,就是那些人来查的,所以他们在信中特别问到宋瑛的处理是否过重.(她们当时职务低,父亲不可能会记得了.)

我们虽然都不知道父亲看信和复信的经过,但我清楚地记得,那些动荡的岁月,院子里到处是大字报,家里临着马路的窗户,随时会有红卫兵组织的游行队伍经过,而且常常别有用心的在我家的窗户外高喊着打倒父亲的口号.那时我们都很怕对父亲造成太大的刺激,总是将窗子关起来,连窗帘都拉的严严实实.然而我们那幼稚而拙劣的手法,在父亲面前简直是太小儿科了,他照常在走到院子里散步,见到院里孩子和工作人员照常和蔼的打招呼;他照常找人下棋,而且一如即往的悔棋;甚至当我家的一个警卫员很唐突的问:邓老,外面那些批判你的东西你知道吗?你自己怎么看?当时我们还在吃饭,紧张极了,手里拿着的筷子掉了都不知道。真怕父亲会发脾气,会感到尴尬,然而父亲却平静的坐下来,安然而从容的对答:第一,我有光荣地革命历史,第二,党也给了我很光荣的地位。他的坦然面对,他的自信,使我们深深领略了一个革命者的胸怀.(后来那个警卫员依然留在我家,直到次年复原回乡,他对父亲一直很敬重。因为当年纪小,只记得他是山东人,具体地点就不得而知了。我很想知道,他有没有忘记这件事情,有没有忘记在父亲身边的岁月。)

父亲虽然是全国闻名的“小脚女人”,文革中当然的被列入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行列之中,被解除了领导职务,赋闲在家.曾被造反派批斗多次,身心都遭到极大的摧残.但他接到信后,仍然很认真地回复,实事求是地给予回复,主动承认,领导上由自己负责.更为可贵的是,在那些将毛泽东的话奉为圣旨的岁月里,他明明知道这个案件是由最高统帅亲自定罪并加以干预处理的.他仍然实事求是的说"有些扩大化的,牵涉面过广,处分也有些过重."这在当时已是对领袖的大不敬了,好在那时没有太多人关注这只死老虎了.

这封信后来的结局我就不得而知了,只知道它在几十年后又浮出水面,被某些喜爱收藏的人保存起来了.对那些纪凯夫案件牵涉到的人,除了周季方写过回忆文章,像王清和宋瑛当时职务比较低,后来我们就再没有消息了.想必都是耄耋老人,在家里颐养天年了.(如果能有一天他们的亲属有幸能看到我的这篇拙作,希望将信息传达给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将当时的情节回忆一些,转告于我。这也是我写此文的一个目的之一。)

五十多年过去了,当年轰动一时的“纪凯夫案件”早已被人们遗忘了,偶然在网上发现这封信,使我更加感受到父亲那种追求实际,敢于讲真话,敢于承担责任的高尚品德。尤其是在今天这种世风日下,很少实事求是的时代,他的那份纯真之情就显得尤为可贵!

(今天恰值父亲去世36年忌日,我把他的这封信公布于网上,让更多的人了解一个真实的邓子恢,一个纯粹的勇敢的共产党员。阴云密布的天空与当年相似,不同的是已经多年见不到那样的大雪,更没有当日的严寒。唯一不改的是我对父亲日渐浓厚的思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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