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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宝祥: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史实的再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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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01: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史实的再澄清——斥评一篇胡言乱语的文章

沈宝祥

今天(2023年9月23日),有人从微信发我一篇文章,并问我该文内容是否属实。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他协助胡耀邦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反对“两个凡是”,官至副省级》,并注明:2023-09-18发表于宁夏。但作者没有署名,是一篇佚名文章。

我阅看之后,感到这是一篇胡言乱语的文章。

本人在胡耀邦同志领导下,参加了当年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的最后定稿,就是本人在耀邦家当面将文稿给耀邦同志,请他审阅的。耀邦同志阅后,口述修改意见,也是本人记录,回来整理后交孙长江同志的。

本人从1987年开始研究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出版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始末》一书(先后四家出版社四次出版),又撰写了多篇文章,已经年逾九旬,不想再写这方面的文章了。但是,今天看了这篇文章,觉得有责任再写一篇。



这篇文章的标题:“他协助胡耀邦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

“他”,是谁?阅看文章后,知道是指胡福明。

该文说胡福明同志“协助胡耀邦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这样的话,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开始至今,45年来,本人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不是本人不了解那段历史,而是该文作者的信口开河,胡言乱语。

胡耀邦同志是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发动者和推进者。

1977年10月初,耀邦同志在给叶剑英撰写的中央党校开学典礼讲话中就提出:理论要受实际检验。1977年12月2日,他在研究总结“文化大革命”(当时称之为“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三次路线斗争”)的党委会上明确提出,这十几年的历史,不要依据哪个文件,哪个领导人讲话,要通过实践检验分析。吴江同志作为党委委员参加了这个会议。耀邦同志有针对性地、排他地提出实践标准。吴江提出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指导撰写文章,体现了又深化了耀邦同志的思想。孙长江按照吴江的意见,将《光明日报》送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文稿,同他起草的文稿“捏在一起”,形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稿。耀邦同志两次审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稿,拍板定稿。耀邦同志同意《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的请求,文章在《理论动态》刊登后,在《光明日报》作为特约评论员文章发表。

以上这些,与胡福明有何关系?从个人关系来说,那时,胡耀邦与胡福明没有任何交集,他也不认识胡福明。说胡福明协助胡耀邦开展历时三年多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此说也太荒诞了。

要说协助,吴江同志才是耀邦同志的得力助手。



该文说,“杨西光还在这篇文章的题目加上‘唯一’二字,也就是后来我们常听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又是作者的乱说。

本文前面已经说了,是吴江提出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让孙长江撰写文章。

胡福明原稿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光明日报》的编辑将胡福明文稿的题目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杨西光审阅后没有改文章的题目,1978年4月21日送到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后,吴江交待孙长江,题目还是用我们原定的,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8年4月24日,《光明日报》又送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一稿,题目已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光明日报》为什么要加“唯一”二字,他们内部的说法就不是一个。但杨西光几次到中央党校与吴江交谈,吴江肯定会同他谈文章的题目,坚持“唯一标准”。

细读此稿,就会发现,他们加上“唯一”二字,是匆忙的修改。他们并没有弄清楚为什么要强调“唯一标准”。《光明日报》这一修改稿结尾仍然保留这样的话:“坚持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他们认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其实,人们在任何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都找不到这样的阐述。

当时,比较普遍的一个糊涂观念,是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毛泽东思想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关键是要弄清,理论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因此,要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正如著名学者于光远所说,如果还是一般地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老生常谈。提出“唯一标准”,就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排他性,有新鲜感,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

“唯一标准”与“一切真理”,两篇文稿,看起来只是两个提法不同,实际上是文章主题的差别。



该文说:1977年初,“两个凡是”被提出,作为南京大学的教授,胡福明认为“两个凡是”是不正确的,他就思考着写一篇文章,批判“两个凡是”。

这就涉及胡福明为什么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问题。对此,胡福明多次说明,但他前后的说法很不一致。《光明日报》编辑对此也有说法。
胡福明最早讲他的文章,大约是在1978年7、8月间。那时,天气很热,又没有空调,当年中央党校同中央机关一样上班,没有寒暑假。我们办公室的门都敞开着。一天,孙长江在走廊里向我办公室这边走来,大声说话:这个胡福明,真不像话!我走出去问,怎么回事。他手里拿着一张纸,一边给我,一边说,你看。我看了一下,就一页纸,是大连会议的简报,刊登的是胡福明的发言。原来,孙长江刚参加在大连召开的一个毛泽东思想研讨会,带回了会议的简报。胡福明也参加了那个会,并发了言,会议专就他的发言登了一期简报。简报第一页除去刊头和题目,文字只有半页,三四百字,胡福明发言的内容就是,他的文章已被改得“面目全非”,已经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际上已不是他的文章。“面目全非”四个字,我留下了清晰的印象。后来我到江苏调研,江苏的同志告诉我,胡福明在江苏的一些会议上,也是这样讲的。在当时局面还“不明朗”(胡耀邦语)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胡福明这样讲,还是可以理解的。

胡福明第二次讲他的文章,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3月21日,《光明日报》和《人民日报》都刊登了新华社记者张行端采访胡福明的长篇报道,题目是《实践之树常青》。这篇报道记录了胡福明详述他撰写文章的情况。

胡福明讲,他在一些会上发言揭批“四人帮”,不断有人指责他违背中央文件精神,是否定“文化大革命”。这促使他思考,必须从人们认识路线的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回答什么是区分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是和非、正和乱的标准,回答什么是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使他的思想开始升华,问题的关键终于明确了:鉴别任何思想、理论、法令的标准,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出发点--实践。他决定撰写那篇文章。

胡福明说:“文章的主题是在拨乱反正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是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产生的”。这个长篇报道没有涉及“两个凡是”。

2008年,是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三十周年。这一年,有多家媒体采访胡福明,并发表了报道。

胡福明的语调完全不同了。

下面仅摘录三家报纸的报道。

我当时看了(“两报一刊”的社论)很奇怪,很不理解。我觉得“两个凡是”的实质说到底就是维护文化大革命的理论路线政策,不准平反冤假错案,不准拨乱反正(引者按:事实上,当时还没有“平反冤假错案”、“拨乱反正”的用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果我没有发现“两个凡是”的错误,那不怪我,可我已经发现其错,不做斗争,不批判,就是失职。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理论工作者,我有义务去批判“两个凡是”。同时我相信当时的人民是反对“两个凡是”,要求拨乱反正,要求搞现代化的。

(《北京青年报》2008年4月24日C2版)

1977年2月7日,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提出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按照“两个凡是”,邓小平同志就不能恢复领导职务,“四五”运动就不能平反。“两个凡是”的本质是唯心论,历史唯心论和形而上学,是坚持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目的是维护“文革”及其“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并制造新的个人崇拜。我国到了向何处去的十字路口:继续坚持“文革”的理论、路线政策,中国人民将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就要亡党亡国;否定“两个凡是”,恢复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推动全面拨乱反正,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道路,就能复兴中华。经过反复考虑,即使有风险,也要批判“两个凡是”,扫除拨乱反正的主要障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共产党员,理论工作者,责无旁贷。于是我决心批判“两个凡是”。

(2008年5月12日《广州日报》第12版)

“我当时这样想,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最欣赏的人物是谭嗣同,他说过,中国要变革,要流血,从我第一个开始。我觉得知识分子活着能干什么,要有自己的脑子,不要人云亦云。”

1977年2月7日,两报一刊发表了“二七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公开提出了“两个凡是”。

这“两个凡是”,就是说文革的理论路线政策都要维护,那么人民群众要求为冤假错案平反,要求邓小平同志重新出来工作,这就不可能了啊。难道文革还要七八年再来一次,中国人受得了吗?

“当时担心再被整,弄不好就要坐牢。很害怕,也很苦恼。大约1个多月里,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但最后还是决定写。第一,我是理论工作者;第二,我是共产党员;第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上海《解放日报》2008年5月11日专1版)

胡福明的讲述表明了以下几点。

(一)他看了“两报一刊”的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后,就抓住了并概括出了“两个凡是”。

(二)他看清了“两个凡是”的实质,是要维护“文革”的理论路线政策。

(三)他意识到这是中国向何处的大问题。当时的党、国家和民族,已处在一个十分危险的路口。

(四)他冒着风险,不怕坐牢,决定写批判“两个凡是”的文章,以推进拨乱反正。

时任《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组组长、最早与胡福明打交道、具体负责《实》文编辑工作的王强华,认为胡福明当时不可能有这样明确、这样高度的认识,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质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出版了一本《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的书,书中有王强华撰写的一篇文章。王强华在这篇文章中有如下一大段:

关于“两个凡是”问题

胡的原稿和历次改稿中没有出现批“两个凡是”的字样,不仅没有两个“凡是”,连一个“凡是”也找不到。在我向他约稿时,在以后很长时间内多次当面交谈和信函往来中,我没有向他提出过此文的重点要放在批判“两个凡是”上,他也从来没有向我提出过这个问题。现在有不少论著,介绍他写作此文时的思想和内心活动,说他如何如何酝酿批判“两个凡是”,如何如何力求文章中选择什么角度体现批判“两个凡是”,等等,对此我不好妄加评论,也许它们是真的;但我作为此文的约稿者、发排者和责任编辑,我得坦言,当时感觉不出来,我不知道也从未与他说过。我当了40多年编辑、记者,现在仍在做编辑工作,我知道,当年约稿或最初修改稿件时,如果我能认识到批判“两个凡是”的极端重要性,我会把它列为文章写作的重点,明确告诉作者,否则就是失职了。同样,我也认为,如果当年作者能认识到批判“两个凡是”的极端重要性,一般情况下他也会把它列为文章的重点,并明确告诉我,以引起我和报社对它的重视。可是上述这两个情况都没有发生,这只能说明,当时我们并没有这种意识、这个观念。这一点从上引的我当年给他的两封信中,我当年写的那条新闻(这些都是历史记载),以及以后本文介绍的情况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我们必须从当年的实际出发来认识和剖析这种现象。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证明,今天人们普遍认识到“两个凡是”的严重错误和当年批判“两个凡是”的重要性。可是在22年前即1977年,那时粉碎“四人帮”不到一年。原中央主要领导人提出“两个凡是”是1977年3月(按:实为2月),以他当年的威望,以及人们当年思想解放的程度,那时能有多少人,特别是普通的人们有那么高的觉悟、那么大的胆量,能一眼洞穿并批判“两个凡是”的危害和提出“两个凡是”的原中央领导人的问题?

以上是王强华作为当事人所介绍的情况。

上面摘录了胡福明1979年与2008年的讲话。

胡福明在1979年初讲,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文章,是为了揭批“四人帮”。以后(2008年),则强调是为了反对“两个凡是”,因此,有坐牢的准备。他的话给人英勇悲壮的感觉。

这两个时段的讲话,同一主题,两个基调。人们应当怎样理解与评说呢!



那篇文章还提到,在2018年,胡福明被评为“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关于此事,我已在一篇文章中讲了自己的看法。这里不详述了。一句话,这是历史的误会,也是对历史的嘲弄。

最后,要强调一下,胡福明撰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文稿。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看到胡福明撰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篇文稿,他本人也没有公布有关的资料原件,有关情况都是胡福明口述,或别人的转述。只有《光明日报》编者,是看到胡福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原稿的。

《光明日报》编者的评价是:这篇文稿尽管理论色彩浓厚,引证马列原话及阐释较多,但毕竟提出了一个在当时比较重大而又敏感的问题--    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和真理标准的问题,只要把那些冗长苦燥的大段引证删去,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不失为适合光明日报哲学专刊用的一篇好文章。

对胡福明撰写的那篇文稿,仍然要肯定。将胡福明定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作者之一,就是给予充分的肯定。这样的肯定,也足够了。

《光明日报》在1984年评奖时,避开了当年主持此事的总编辑杨西光(此时杨为《光明日报》顾问),武断地将胡福明定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的唯一作者,排除了中央党校的吴江和孙长江,制造了混乱。前面已提到,正是吴江,提出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撰写文章,吴江又是这篇文章的指导者、主要修改者。孙长江是这篇文章的主要撰写者。

2013年11月26日的《光明日报》,在第5版的一篇报道中,用了这样的副标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者之一胡福明”,应视为是对上述错误的纠正,但有点羞羞答答。如果他们郑重其事地讲一下此事,岂不更好!


2023年9月23日撰写
2023年9月24日完稿
2023年9月25日定稿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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