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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1961年广州会议前后的农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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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1 06: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毛泽东与1961年广州会议前后的农村政策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日期:2020-04-29

  [内容提要]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毛泽东非常注意农村的发展与变化。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50年代末60代初,由于对新中国经济建设认识的不足以及对农村经济的过高估计,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农村政策中实行了人民公社化与公共食堂等一系列错误政策,使农村经济的衰退,从而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61年3月,毛泽东在广州主持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对建国以来的农村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虽仍在计划经济的体制内进行,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村经济的稳定与缓慢持续发展。本文分析1961年广州会议前会毛泽东在农村政策上的转变,从而探讨建国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的历程。

  [关键字]  毛泽东  农村政策   1961年广州会议


  一

  在土地制度改革完成之际,广大的中国农村出现了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毛泽东一直注视着农村的发展,迫切地希望广大农村能够早日走上富裕之路。因此,他对农村中出现的合作化运动高潮感到由衷的高兴。同时他认为,根据生产力迅速发展的要求,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不断的改革,就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而生产力的发展,又迫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能不进行不断的改革。[①]根据这一认识,他开始设想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及农村政策。1955年夏天,毛泽东在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中的《大社优越性》一文作按语时说到:“小社仍然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一社,少数地方可几乡为一个社。”

  1958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北戴河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人民公社发展的主要基础是我国农业生产全面的不断的跃进和五亿农民愈来愈高的政治觉悟”,“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②]决议还对人民公社的规模、并社的办法、并社过程中若干经济政策问题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自此,人民公社化成为这一时期毛泽东在农村政策上的出发点。与人民公社同时并行的,就是公共食堂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建立。1958年,毛泽东听说一个公社实行了吃饭不要钱的制度后,非常高兴,认为既然一个公社可以做,那么全国也应该可以做到。1958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办好公共食堂》的社论。社论认为,办好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实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的有效措施,是培养农民集体生活习惯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一个关键问题。社论宣传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发展,公共食堂要在农村和城市普遍建立起来,成为我国人民的新的生活方式。

  实行以人民公社为基础的农村政策,一方面是由于毛泽东对农村脱贫致富的急切心情,另一方面则由于全党乃至全国对农村形势的错误估计。在这些错误估计上建立起来的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是最基本的特征。“大”,是指人民公社有着过大的规模。在公社化过程中,全国平均28.5个高级社合并成1个公社。据罗平汉的统计10个省、直辖市的资料,5538个公社中,5000户以下的公社3343个,5000户到10000户的有1628个,10000户到20000户的有516个,20000户以上的有51个。一县建成一个大公社和成立了全县人民公社县联社的,据13个省统计有94个。规模较大的是广东、上海和北京郊区,平均在一万户以上。其次是河北、辽宁、山东、安徽、浙江、福建、河南,平均七八千户,湖南、广西平均五六千户。其余省区,除贵州、新疆在两千户以下外,都在两千户以上,或者三四千户。[③]而“公”,其实是将农业社和社员的财产无代价地归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在“一大二公”的基础上,公社还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即公社既是基层政权组织,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此同时,公社还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及与这种分配制度相适应的公共食堂。这些成为产生平均主义的温床。

  以人民公社为核心的农村政策,严重地脱离了当时中国农业生产力分散低下的特点。由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业生产的过高估计,中央不仅停止了对农业的继续投资,而且还大量招收农业人口参加工业生产。而在耕地面积与农业人口大量下降的时候,中央反而加重了农村粮食的征购量,农村缺粮非常严重。1959年至1960年三年特大的自然灾害,使农村缺粮情况雪上加霜,几乎全国的农村,出现了浮肿病以及饿死人的现象,非正常死亡率上升。三十年后薄一波沉痛地回忆:“三年困难时期,全国广大人民因食物缺乏、营养不良,相当普遍地发生浮肿病,不少农村饥馑死亡增加,据统计,1960年总人口减少1000多万。在和平建设时期发生这种事情,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实在是愧对百姓,应该永志不忘这沉痛的教训!”[④]

  二

  作为农村政策的一个重要制定者,1958年春,毛泽东开始听到农村缺粮的问题。他接到周恩来送来的中央救灾委员会的两件灾情报告后,非常重视,阅后建议:“在三日内,用飞机将两个文件送到十五个省的第一书记手中。”为引起各省的注意,他还在两份文件上安了一个题目:“十五省二千五百一十七万人无饭吃大问题。”[⑤]但是他并没有想到改变在农村中实行的一系列人民公社化的政策,依然认为“我党的总路线是正确的,实际工作也是基本上做好的。有一部分错误也是难于避免。”[⑥]

  1960年春天,听到农村中浮肿病及非正常死亡人数不升的事实的毛泽东非常的痛心与难过,决定不再吃肉。到冬天,形势显得非常的严峻,不仅农业大幅度地减产,农村出现一片荒凉,而且在与农业密切相关的轻工业生产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人民生活必需品非常的紧张。钢铁、煤炭、铁路运输等重工业在1961年初也开始跌落。整个国民经济处于一种危机之中。这时的毛泽东开始思考三年来农村政策。

  1961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对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政策的调整。在会上,毛泽东承认到:“(这几年)不仅没有注意农业,而且挤掉了农业的人力、物力,工业战线过长,面过广。这三年都是指标高了后来退不下来了。1958年北戴河会议后从9月份开始大搞,1959年庐山会议反右倾又大搞,1960年又一年,这三年大炼钢铁,挤了农业。”[⑦]

  紧着工作会议的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但如何对农村政策进行调整了,毛泽东想到了他在革命战争期间用过的调查研究。1月18日,毛泽东强调希望1961年成为一个调查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月20日,他致信秘书田家英,要求他的秘书田家英、胡乔木、陈伯达各带一个调查组,分赴浙江、湖南、广东的农村进行调查,之后到广州会合,探讨三年来农村政策的得失。

  派出三个调查组之后,带着急于了解农村政策的心情,2月6日,毛泽东离开北京,乘火车经天津、济南、上海来到杭州。田家英向他汇报了浙江调查组的调查发现。鉴于农村干部无章可循,社员也缺少一个章程来监督干部,抵制他们的违法乱纪及瞎指挥和强迫命令,田家英向毛泽东建议制定一个适合农村发展的一个工作条例,这一建议得到了毛泽东的采纳。

  在南下的途中,毛泽东召集地方领导人在他的专列谈话。江苏省第一书记江渭清、江西省委书记江华等人向毛泽东反映了公共食堂以及公社规模过大的意见。这些,为毛泽东在广州会议上调整农村政策提供了思想基础。

  2月23日,毛泽东来到广州。第二天,陈伯达送来了广东省调查组的《调查纪要》。在《调查纪要》中指出:“公社各级的关系,在解决了自下而上的‘共主风’问题后,似乎应当注意适当地解决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一分析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

  3月5日,毛泽东在广州主持了有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参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讨论了工农业生产与农村体制问题,决定分北京、广州两地召开各大区、省、市负责人参加会议,具体讨论农村工作问题。

  3月10日早上,毛泽东写信给陶铸,要求他邀请在广东的朱德、陆定一参加马上就要召开的中南、华南、华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会议(史称“三南”会议)。同时在北京,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召开了华北、东北、西北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委负责人会议(史称“三北”会议)。

  “三南”会议分为华东、华南、中南三个小组进行,会前,毛泽东下发了他于1933年写的《调查工作》一文,会议主要讨论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平均主义、公社的体制、结构与规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3月13日,毛泽东作了发言,提出这次会议不仅很重要,而且也很必要,目的是要解决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只有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要制定一个条例。为了和“三北”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在会上毛泽东出示了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以及彭真五位中央常委以及“三北”会议同志的信,提出派陶铸去北京一趟,交换意见。毛泽东在信中提到:“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希望在北京会议上讨论一下,以便各人回去后,自己并指导各级第一书记认真切实调查一下。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别的重大问题也一样),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积极性的。省、地、县、社第一书记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的书面报告,或者是满足于走马观花的调查,因此不甚了了,一知半解,派陶铸前往北京交换意见。”[⑧]

  陶铸此行不久就被取消。史家一致认为是毛泽东稍后改变了主意,要求各常委和“三北”会议的与会者南下广州。而据《杨尚昆日记》记载,邓小平、周恩来认为此会事关重大,分两地召开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建议两会同地召开,由“三北”会议的与会者们乘专机前往广州,共商对策。[⑨]

  1961年3月14日,参加“三北”会议的与会者赶到广州。晚上,刘少奇、邓小平、陈云来到毛泽东的住处,召开由毛泽东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等问题及中央工作会议的议程问题。3月15日,“三南”会议与“三北”会议合并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由毛泽东主持。

  广州会议就当前农村中各种焦点问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重点集中在公社体制与规模、两个平均主义、农村劳动与人口、《农村六十条》、农村商业体制与流通、粮食问题以及调查研究等方面。其中,讨论最多的是公社规模与体制。同时,会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对农村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规范。

  3月23日,广州会议结束。在这段时间里,毛泽东一直关注着会议的进行。在会议结束前一天晚上,他让胡乔木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信中说到:“(近年来)在农业、工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中,也发生了一些缺点错误,造成了一些损失。这些缺点错误之所以发生,其根本原因是放松了在抗日战争期间和解放战争期间进行得很有成效的调查研究工作,满足于看纸上的报告,听口头的汇报,下去的时候也是走马观花,不求甚解,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根据一些不符合实际的或者片面的材料作出一些判断和决定。在这段时间内,夸夸其谈,以感想代政策的恶劣作风,又有了抬头。这是一个主要的教训,全党各级领导同志决不可忽略和忘记这个付出了代价的教训。”[⑩]在结束时的会上,他又做了一个长长的发言,强调从两个平均主义入手,调理各阶级、各阶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摆脱一部分事务工作,不要满足于省、地、县的报告,做亲身的调查。

  在会议就要结束时,他公开表扬了自合作化运动以来和他有不少冲突的邓子恢。1955年,毛泽东对邓子恢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感到不满,批评邓子恢是“小脚女人走路”,说他的思想“要用大炮轰”。1958年初,毛泽东在批周恩来时,重提邓子恢,说“邓子恢完全是资产阶级民主派那一套”。随后让邓子恢赋闲,中央农村工作部改由谭震林负责。毛泽东的这次表扬,反映了毛泽东在经历了阵痛之后对农村政策的反思。

  三

  1961年广州会议是自公社化以来比较彻底地解决农业问题的一次重要会议,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是几年来第一次坐下来讨论农村政策问题的一次会议。会议的重要成果是在全党重新掀起调查研究之风和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会议结束后,不仅常委分赴各地调查,党中央的其他领导同志,中央局、省、市、区党委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省、市、自治区的一些负责同志,也大都深入到县、社队进行重点调查。为了交流经验,推动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农村政策的正确制定,毛泽东批转了中央、中央局和省委一些负责同志的调查报告和通信,供各地参考。仅4月中旬到5月中旬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批转了十多件。毛泽东在转发这些文件时,还加了批语。[11]

  根据调查研究的果,5月下旬到6月上旬,又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广州会议提出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作了许多的修改。会后,全党开展了更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毛泽东继续调查研究农业政策问题。

  经过这一系列的调查与思考,毛泽东对农村中的政策进行了很大的调整,主要有以下方面:

  公社的规模与体制方面:1961年广州会议前的调查,毛泽东开始认识到“一大二公”是产生平均主义的规模。同时公社规模过大成为广州会议与会者的普遍认识,辽宁省委第一书记说:“大队干部跑遍小队,得一年时间。将社队划小,是群众的迫切要求。”华东组的人说,公社化后,社队那么大,社员“看不到边,摸不到底”。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说:农民反映,社队规模大了,“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遭殃”。[12]因此会议制定的《农村六十条》规定,在避免产生平均主义的原则下,公社一般相当于原来的乡或大乡,生产大队的规模,一般应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同时将基本核算单位交回给生产队。这样,以生产队为基础和基本核算单位,堵住了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平均主义产生的源头,增加了生产队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改变了过去生产与安排脱节的状态,有利于生产。

  分配制度方面:废除了将公共食堂和供给制捆绑在一起的分配制度,减少产生平均主义的可能。公社化以来,毛泽东对供给制和公共食堂充满了美好的设想,认为“我国人民公社在社会主义分配方式上的一个创举”,具有共产主义萌芽。经过调查,毛泽东在3月13日三南会议的讲话时,开始考虑到这样的分配制度带给人们的是事与愿违,谈到广东有个大队书记提出了办公共食堂的四大害处。广州会议后,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调查,认识到了公共食堂与供给制是产生人与人之间平均主义的根源,给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这时的毛泽东也开始认识到两者的根除必不可少。因此,在《农村六十条》(修正草案)中的第36条规定:“在生产队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社员的口粮,不论办不办食堂,都应该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13]同时,完全废除了有关供给制的规定。这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公共食堂也纷纷解散。

  粮食政策方面:针对人祸与天灾引起了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的大饥荒,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主要从节流与开源两个方面来调整粮食政策。在节流方面,毛泽东在号召发起提倡节衣缩食,采取低标准的运动,低标准、爪菜代,降低人民的口粮水平。同时,中央还做出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在1961年广州会议上,周恩来提出争取从1961年夏收到1962年底压缩1000万以上的人口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在毛泽东的同意下,1961年6月16日中央颁布了《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销量的九条办法》,规定全国城镇只许减人,不许加人,要求从1960年底起三年内减少城镇人口2000万以上。通过减少城镇人口,从而使1961年至1962年度城镇粮食销量争取压缩到480-490亿斤,比上年度减少30-40亿斤。在开源方面,主要是提高粮食的价格和进口粮食。在广州会议上,周恩来提出在1962年进口70亿斤粮食。

  山林方面:鉴于公社化运动以来对山林的大面积破坏,《农村六十条》(修正草案)规定,为了使山林得到充分的利用与保护,将山林承包给生产队经营,同时规定生产大队应该根据山林资源条件、国家采伐计划和本大队的需要来合理采伐山林,对于不在计划内和不合规格的采伐,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都有权制止。

  家庭副业、自留地方面:自公社化运动以来,由于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致使许多政策朝令夕改,在自留地问题上更是几放几收,致使农民积极性严重下降。1961年广州会议改变公社化运动以来家庭副业方面政策朝令夕改的状况,明确提出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它从属于集体或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它们的助手,农民可以经营自留地,收入归农民支配。这样,给了农民一定的经济自主权,给了农民一定的经济自由民主,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消除和缓解了社员的顾虑,调动了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积极性,对开展生产自救、活跃农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毛泽东主持的1961年广州会议是当代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次重要会议,它针对出现的弊端提出了许多相应的解决办法,对农村政策的调整,使农业生产有了明显的好转,农村的生产生活走向了稳定的发展。1961年全国粮食生产比1960年增长了2.8%,扭转了自1959年以来农业生产两年连续下滑的局面。1962年,总的粮食形势发生了一定的好转。到1965年,全国农村粮食、猪肉、食糖基本上恢复到了公社化运动前的1957年的水平,也使广大农村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还能持续发展。

  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 1961年广州会议还是留下了许多的缺陷,许多农村政策的调整,还是在一个计划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留下了许多的障碍。它肯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使公社手里有行政权力,排斥一切经济手段,阻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农民积极性的提高。同时,在生产队内部,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仍有吃大锅饭的现象发生,农民的主观能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在粮食政策方面,为减低粮食的消费而实行的减少城镇人口的政策,在长远看来,也不适应工业化的进程。减少城镇人口,以及在后来的政策中将粮食作为一种国家控制的商品政策,使广大的农村劳动力限制在土地上,不仅使工业生产失去增加劳动力的可能,也加大了农业生产的负担。而作为一个社会来说,粮食是一个市场流通中最重要的商品之一,将粮食的流通权控制在国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认识是不断发展的,作为国家第一代领导核心的毛泽东,对农村的生产与生活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发展。他在农业危机之后于1961年广州会议前后所做的农业政策调整,虽有遗憾,但却给中国农村20年缓慢发展提供了保障。改革开放后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了农村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使广大农村走上富裕小康之路,毛泽东的理想得到真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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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09页。

  [②] 《建国以来文件重要文献汇编》,第十三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201页。

  [③] 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7页。

  [④]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第873页。

  [⑤] 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557页。

  [⑥]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14页。

  [⑦] 肖冬连:《共和国年轮?1961》,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8页。

  [⑧] 毛泽东发言稿,广州中央工作会议档案,广东省档案馆。

  [⑨] 《杨尚昆日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55页。

  [⑩]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459页。

  [11]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86页。

  [12] 1961年广州会议档案,广东省档案馆。

  [13]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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