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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丽 辛逸:上下互动:再论农村人民公社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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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1 1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淑丽 辛逸
  
   内容提要: 关于人民公社的起源,学界较多从经济社会制度变革的角度切入,较少从行为主体方面言及。公社的创建是中央、地方干部和普通农民三方合力推动、上下互动的产物。具体来说,中央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与落实、地方干部在上级压力下“宁左勿右”的着力推行、贫苦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共同促成了公社建立。

   关键词: 人民公社 上下互动 高级社 基层干部

  
   学界关于人民公社起因的研究已经很深入,[①]但多数是从经济社会变革的角度论述,较少从行为主体方面讨论。就公社建立的推动者而言,中外学界的主流观点大都强调中央决策层的决定作用。他们或认为公社是中央领导人将共产主义理想付之实践的产物,如“人民公社制度不是来自中国农民的创造,不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而是产生于毛泽东的‘左’倾平均主义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幻想”;[②]“人民公社本是毛泽东想象中的农村乌托邦”。[③]或认为公社从萌芽到全国农村普遍建立,每一步都是中央执意推行的结果。如麦克法夸尔与林蕴晖在谈及公社兴起时,都强调毛泽东、刘少奇、陈伯达、谭震林等领导人的推动作用。[④]从经济社会变革的角度探究公社起因的学者虽论述重点不同,却都强调上级的主导作用。这样的论断在强调中央领导层在公社创建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时,不自觉地忽略了农村基层社会对建立公社的积极响应和助推作用。
  
   随着研究视域的下沉,一些学者认识到即使在高度组织化、同质化的乡村,基层民众也有发挥能动性的空间与余地。如康健就强调七里营、嵖岈山等基层“创举”对建立公社的影响。[⑤]沿用这一逻辑,金观涛、刘青峰虽未直接提及公社化运动,但认为农业合作化是基层干部自发发动的,毛泽东只是未加阻拦或放弃了阻拦而已。[⑥]将民众在公社建立中的作用提到极致的是毛泽东。他认为:“人民公社这个事情是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因为我们提倡不断革命,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敢做,群众就干起来了”。[⑦]这一说法虽有些言过其实,但基层力量的推动作用确实是公社研究者容易忽略的重要因素。
  
   本文认为,过分强调某一种因素或力量在大公社建立过程中的作用,不足以展现这一社会经济体制巨变过程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实际上,公社的诞生是中央、地方干部和农民三种主体力量合力促成的产物。虽然来自上级的作用要大一些甚至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三种主体力量都发挥了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缺一不可。本文将三方的主体互动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自上而下的推动,二是自下而上的迎合与支持。[⑧]也就是说,公社既不是群众自发创造的,也不是中央领导单独强力推行的,而是上述三种力量上下互动的产物。
  
   一、自上而下的推动
  
   人民公社建立过程中,中央的规划与推动是最重要的主导力量。诚然,高级社为大公社的最终成立奠定了一定的制度基础。主要表现在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及集体经营的管理方式等方面。但二者毕竟有本质区别。公社的根本特征是“一大二公”、“政社合一”。高级社虽然承担着一定的政治管控和社会管理等职能,但大公社成立之前的乡村基层政权仍是“政社分离”的。从1957下半年开始,中央再次自上而下地对农村经济政治体制进行调整,最终促成了由高级社到大公社的制度革命。促成这一转变的主要因素是以整风反右为中心的政治路线的推动,以及高级社规模的扩大及其管理职能的扩张;而这一社会经济变革的指导思想,则是中央领导人在农业“大跃进”中逐步形成的共产主义设想。
  
   (一)整风反右是促成高级社向大公社转变的政治路线
  
   学界在探讨高级社与人民公社关系时,或强调二者之间发展的必然性;或略过高级社,直接以“大跃进”高潮为逻辑起点讨论公社的起因。笔者认为,高级社为大公社提供了使之建立的可能性,但二者之间仍有很大区别。由高级社向大公社转变的可能性需要一定的内外因素才能演变成必然性,其中从1957下半年开始的整风反右运动是促成这一转变的主要政治因素。
  
   1957年的整风反右是由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毛泽东认为,1956年某些经济部门领导人主张的“反冒进”,“把‘多快好省’的口号、‘四十条’、‘促进会’这几个东西都吹掉了。结果影响今年经济建设的进展,特别是农业的进展。……给群众泼了冷水,损害了他们的积极性,这是不对的。”[⑨]1957年初,毛泽东宣布要给合作社鼓气,“有些合作社社长抬不起头来……上面批评,报纸上也批评”,“泄了气怎么办?这个事情好办,你没有气,给你打点气就是了”,现在要“大讲合作社的优越性,专讲好话,不讲坏话,搞那么几个月,鼓一点气”。[⑩]这是农村政治风向转变的信号和开始。
  
   1957年8月,为处理各地频繁出现的闹社退社风波,中央决定借整风反右之机,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央规定,这次鸣放辩论的中心议题是“合作社优越性问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等,并要求向农民和乡社干部说明:“资本主义道路只能使极少数人发财,使大多数人贫困和破产,而社会主义才是劳动农民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唯一出路。”[11]同月,山东省委针对“少数人闹退社”的行为,决定在农村开展以粮食统购统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以此批判右倾思想。“其中主要锋芒是向着动摇的富裕中农,批判他们的资本主义思想,对他们想回头走资本主义老路的言行进行一次说理辩论”。[12]
  
   这次整风社教运动将闹退社、抵制统购统销提高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新高度,有效压住了闹退社风波。如北京市窦店村高级社经常有人闹退社。有的农民拉回已入社的牲畜,有的将已经入社的农具藏起来。窦店村的整风大辩论,“实际上是对闹退社的上中农进行批判。批判他们想单干就是想走资本主义道路”。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闹退社的人“感到退社无望”,窦店村“就这样将退社之风压了下去”。[13]山东省莒县爱国村农业合作社,“为刹住退社风,开展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这样,才把这股风压了下去”。“不少地方的干部怕犯右的错误,都争着办大社”。[14]这样就把批判“退社风”和办更大规模的合作社联系起来。
  
   这次农村整风教育运动,为筹办更大的合作社做了舆论和思想上的准备,为大社的创办扫清了思想障碍。伴随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大跃进”的声势日趋高涨。《人民日报》不断发表社论,[15]鼓动各行各业的跃进高潮。毛泽东于1958年1月南宁会议上再次批评“反冒进”“伤了许多人的心,兴修水利、办社、扫盲、除四害都没劲了”。[16]2月18日,毛泽东高度肯定群众的建设积极性,“现在这个高涨的群众情绪,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于今,没有见过”。“今年下半年,你们就会看到,要有一个大冒就是了。我看是比哪一年冒进还要厉害”。[17]这次“大冒”在制度创制方面的主要内容就是酝酿办大公社。在中央鼓动、各级政府层层加码跃进计划的氛围中,中央关于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一经披露,“一些地方闻风而动,在六月间便开始试办作为共产主义雏形的公社”。[18]
  
   (二)高级社管理体制的调整:促成大公社成立的制度性因素
  
   从1957年下半年到1958年上半年,中央对高级社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调整,使高级社与大公社在体制方面的差别不断缩小。这些调整与毛泽东发动的“技术革命”直接相关。在毛泽东的规划中,完成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与1957年“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后,要逐步“把党的工作的着重点放到技术革命上去”。 [19]农村技术革命的内容,主要是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办地方工业等。农业经济建设的“大跃进”,同时引起高级社在社会、文化甚至军事等方面管理职能的扩张与变革。这些举措为大公社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毛泽东在谈及公社特征时,将其总结为“一大二公”。其中实现“大”的关键性步骤之一,是1957年底伴随农田水利建设而来的并社运动。小社并大社使高级社在规模、管理职能等方面接近于公社雏形,这也是许多学者将“并社”视为公社化开端的原因。195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在这一决定的号召和推动下,各地纷纷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利用冬闲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单靠一个合作社很难完成。基层在统筹水利设计、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与使用等问题时,不自觉地产生了联社需要。如河北省建明高级社依靠20多万元的公共积累,计划修建一条蓄水500万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但全社1 300多名劳力无法单独完成。区委开始考虑打破社界,调动“全区19个高级社的4 700多名劳力”,实行“大兵团作战”,结果跨社联合修成“一条216米长的溢洪道,修渠道5 000多米”。 [20]再如山西省平顺县李顺达所在的西沟村提出“要同周围各社协作建起蓄水2万多立方米的水库1座”。为此,“出现了社员自带口粮、工具,打破社籍乡籍,进行水土保持、兴修水库、开挖渠道等大协作局面”。李顺达和其他干部们据此“向周围各乡各社写信联系,提出办联社以适应生产的要求”,并建立了联社筹委会。[21]为回应各地农村联合办社的呼声,1958年4月8日政治局会议批准了《中共中央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中央指出,为适应“农田水利化”与“耕作机械化”的需要,“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 。[22]自此,并社和扩社以不可阻挡之势在全国迅速发展。
  
   伴随着联社运动,高级社的经济职能进一步扩充,在原来“发展农林牧副渔”的基础上扩展建设社办工业。中央要求“县以下办的工业主要应该面向农村”。为此农村干部们“既要学会办社,又要学会办厂”。[23]在中央的倡导和督促下,各地掀起兴办社队企业的高潮。1958年春,浙江省梅蓉村的社队干部抽调80名会修船的社员,“筹办了造船厂”,“又给水果专业队增划沙地,办苗圃”。[24]四川省宜宾县高梨农业合作社公私养猪共1 576头,每户平均5.28头,“还办了粉坊5个、条粉加工作坊1个、草席编制机头增至24台、糖坊2个、豆筋加工坊5个、砖瓦厂1个”。[25]北京市通县更是掀起了全民办工业的高潮,“小型工业遍地开花”,仅1958年6月“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办起了3 098个小型工厂”。[26]据17个省的调查,1958年社办的农具制造厂和修理厂约 8万余个,生产修理农具一亿多件;炼钢炼铁炉 60余万个,炼出土铁240多万吨,土钢 53万吨(不包括城市、专区县地方工业生产的土钢);煤窑5万9千个,生产原煤2 530 万吨;水泥厂9千多个,生产水泥 29万多吨;小型发电站4 千个,发电3 640万度。此外还建立了大量的为农业生产和社员服务的土化肥厂、粮食加工厂、榨油厂、制糖厂和缝纫厂等等。[27]
  
   高级社管理职能的扩充不仅体现在经济方面,在社会生活、文化教育、军事化管理等方面,亦有所扩大和增加。农田水利、地方工业的发展,使农村劳力空前紧张。劳力的生活安排尤其是吃饭问题出现困难,客观上刺激了各类公共食堂的出现,如农忙食堂、随营食堂、单身汉食堂、幼儿食堂、老年食堂等。1958年上半年,河北省徐水县,河南沁阳县、遂平县、林县等已开始积极推进全县的食堂化。[28]1958年7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农业社办食堂一箭双雕》,公共食堂开始在各地普遍建立起来。
 
   为响应中央《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各合作社还开办了一大批农业中学、农村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山东省聊城县各农业社至1958年5月,“共建立业余中学46个班,民办中学25个班,业余高小65个班,民办高小67个班,建立图书室346个,文盲入学达到94%”。[29]在1958年“有6 000万人投身于‘扫盲运动的高潮’”,“‘数百万人’上了新成立的成人农民业余学校”。[30]1958 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在毛泽东“全民皆兵”的号召下,全国城乡普遍建起民兵组织。由此可见,并社运动、大办社办工业和公共食堂、兴办地方学校、扩建民兵组织等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扩充了农业社的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能。
  
   1957年底至1958年上半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高级社逐步被改造成一个兼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军事的农村基层实体。高级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其管理职能的扩张,为大公社的诞生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制度基础,做好了一定的舆论和思想准备。
  
   (三) 上级对大公社的设计与宣传
  
   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一九五八年,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像初生的太阳一样,在亚洲东部的广阔的地平线上出现了,这就是我国农村中的大规模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该决议对大公社充满了期盼,认为人民公社将“成为我国由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的形式。现在也可以预料,在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公社将仍然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31]中央这一对大公社的定性与预期,规定了高级社与大公社的本质区别以及大公社未来的发展方向。
  
   最终促成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公社制度的纲领性文献是“一个决议两个章程”。1958年8月29日北戴河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规定大公社的组织规模、所有制与分配制度,其管理范围和职权由农林牧副渔扩大为工农商学兵。[32]同月,由中央委派代表与当地干部共同起草的《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七里营人民公社章程草案》将中央的决议细化为具体的条款,在《红旗》等报刊上发布。各地的大公社基本上是按照这两个样板章程搭建起来的。简言之,大公社在兴起之时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
  
   中央领导层根据经典作家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述,加上自己的理解设计了大公社的基本制度框架。当时中央领导人对向共产主义过渡怀有极大的期望和热情,对此学界已有充分论述。1958年4月底,刘少奇“要邓力群去编空想社会主义,要定一编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33]陆定一编辑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集中收集马恩列斯有关共产主义的设想,于1958年8月出版,一时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和社会上广为流行。该书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助推作用,迄今尚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实际上,大公社的许多制度设计可在这本书中找到依据。
  
   人民公社虽说与高级社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但其主要的设计理念和“制度创新”却是马列经典作家有关设想的“中国化”。在所有制方面,高级社规定的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改为大公社的社员要“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34]这一改变与斯大林关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转变”的想法基本一致。斯大林认为,集体农庄占有的是“生产的产品”,而不包括“建筑物和集体农庄庄员园地中的个人副业”。[35]可是个人的小私有制及其产品流通阻碍着集体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因此“必须将集体农庄生产的剩余品从商品流通系统中排除出去,把它们列入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间的产品交换系统中”。[36]
  
   公社在分配领域主要的制度设计是开办公共食堂,其被认为是体现了共产主义社会“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分配原则。[37]另外,公社被要求“尽快地发展工业”,“有计划地兴修道路,疏浚河道,改善交通工具”,并“设立小学和业余的补习学校”等,其目的之一是“逐步缩小乡村和城市的差别”。[38]这也与经典作家的设想不谋而合。倍倍尔主张,在未来的新社会“工业与农业的活动更可容易结合”,“所有的文化的要求(教育机关、博物馆、剧场、音乐堂、图书馆、社交场等)都移向乡村”。[39]大公社“政社合一”的制度设计,要求“管理本社范围内的一切工农业生产、交换、文化教育和政治事务”。[40]对此,列宁有相似的主张。他认为要走向共产主义“绝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把劳动最高度地最严格地集中起来”,[41]必须使每个公社“都能来实际组织对劳动和对产品分配的统计与监督”。[42]
  
   由上可见,上述大公社制度中最激进、最具幻想色彩的部分,大都可从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构想与设计中找到某种关联与依据。因为人民公社无疑被看作“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43]
  
   《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甫一编纂,毛泽东就要求“公开出版,广为散发”。1958年8月30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明确指示,鉴于“我们要搞进一步的社会主义,要向共产主义过渡”,“这本书请各省都印,印到县、区、乡,乡党委至少要有一本”。[44]同年10月,毛泽东派吴冷西、田家英去河南调查人民公社,又要求二人及他们的助手认真读这本书,以便帮助他们“对马、恩、列、斯关于共产主义说过什么有个大致的了解”。[45]是年11月9日,《人民日报》专文刊发毛泽东《关于读书的建议》,“不为别的,单为一件事”,向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的干部们“建议读两本书。一本,斯大林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本,《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每人每本用心读三遍,随读随想,加以分析”。[46]在毛泽东和中央的号召和督促下,该书成为各级干部了解共产主义、指导人民公社化运动发展的首选之一。
  
   在当时的中央领导层看来,大公社不仅符合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精神和中央对共产主义的设想,更主要的是大公社这种崭新的生产方式,将大大促进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当时对公社优越性的宣传可谓声势浩大。1958年8月《建立公社的决议》颁布前后,《人民日报》关于公社的宣传文章层出不穷,[47]有力推动了人民公社在各地的建立。晋南地委要求“开展一个大规模的、丰富多彩的、全民性的”宣传高潮,“用活生生的事实,宣传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在群众的心目中扎得深而又深”。为此,地委要求:“大搞群众创作,号召干部、工人、农民,……以快板、歌剧、诗歌为主要形式,编写各种各样的作品进行宣传”;“掀起群众性的歌唱运动,号召成年学唱一支歌,青年学会三支歌,做到人人读跃进,处处有歌声”;“大搞展览,县县、社社、区区、村村都要搞展览”。[48]
  
   在中央及各级地方党委的推动下,全国各地纷纷推出与“一个决议、两个章程”基本相同的本地公社章程。从1958年9月10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建立公社的建议》,到中央农村工作部宣布全国农村基本实现公社化,各地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如此根本性的制度巨变。这直接得力于当时的政治生态及各级政府不遗余力地宣传与推动。
 
   综上所述,共产主义的理念设想是构建大公社雏形的思想基础;整风反右是促成高级社转变为大公社的政治路线;1957年下半年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变革直接缩小了高级社与公社的距离,为大公社的最终确立打下了一定的制度基础。中央自上而下的部署无疑是公社建立的决定性因素。
  
   二、自下而上的呼应
  
   对于“大跃进”前后由农村基层建设高潮带动并引发的政治经济体制变革,毛泽东曾惊喜地讲道,公社的建立“不仅南宁会议没有料到,成都会议也没有料到,八大二次会议也没有料到”。[49]毛泽东虽不免夸大了农村基层在大公社建立中的作用,却也提示研究者不能忽略在当时农村基层的政治生态中,多数基层干部对上级指示不遗余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因对“共产主义”美好前景的盲信与向往而做出的积极响应,同样是助推大公社成立的重要因素。
  
   (一)基层干部“宁左勿右”的行为逻辑
  
   在由高级社向大公社转变的制度变迁中,一切新的制度安排与具体政策的落实最终需要农村基层干部[50]来完成,其在这场制度巨变中无疑发挥着关键作用。这批被称为“土改根子”的基层干部,大都经过土改、合作化、统购统销等运动的洗礼,深谙新中国农村政治运作的逻辑及安全生存之道。在更加强劲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基层干部们虽有部分的不理解甚至抵触,但大都采取了积极响应的对策。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干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借助大公社制度寻求私利。
  
   基层干部之所以大都能紧跟大公社运动的形势,甚至在执行政策时超出当时的政策界限,是因为他们对历次集体化的升级已比较熟悉,不仅对此不会抵制而且对公社化运动的演变也有一定的预判。毛泽东早在1953年12月就明确提及,农村发展道路要经过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集体农庄)”。[51]对于农业经济组织的规模,毛泽东也毫不讳言对“大”的偏爱,“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52]鉴于对上级农村体制发展规划的清晰了解,农村干部大都清楚如何行动才是符合上级意愿的,哪些行为早晚会受到批评甚至整肃。
  
   在1955年毛泽东批判“小脚女人”之后,合作化运动普遍急躁冒进。农村基层干部开始明哲保身,迎合上级的趋向变得尤为明显。在批判合作化发展速度的“右倾机会主义”浪潮的冲击下,很多基层干部突破原有的合作化发展规划,不断冒进。因为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忠诚和政治可靠性将根据合作化的速度来衡量”。[53]邓子恢也据此指出:“我们党的干部有这种特点,就是有任务都要超额完成”。[54]1957年“整风反右”后,农村干部一定要尽量超额完成任务的倾向又得以强化。
  
   对于大轰大嗡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基层干部或对共产主义抱有美好憧憬,自觉投身于大公社的建设;或在“整风反右”的压力下,认为与其被当作“白旗”拔掉,还不如按照中央要求积极建设公社以求得到上级表扬。1958年春,地委领导派工作组到山西省昔阳县大寨乡与陈永贵一起商议创办公社。这一建议引起一些社员的质疑,“村多人杂心不齐,要想搞好不容易”;“现在还是人担驴驮木犁耕,怕是合起来效果也不会好”;“各个村有穷有富,条件也不一样”。[55]但大寨的基层干部有着与普通社员不一样的考虑:大寨作为一个先进单位,应该走在运动的前头。陈永贵直截了当地说,“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事情既然迟早总得办,倒不如把挨批评变为受表扬”。[56]再如河南省嵖岈山所在的遂平县委书记娄本耀对中央并大社的决定“有相当的政治敏感”。他提议“将鲍庄、杨店、槐树、土山四个乡合并在一起”,并鼓动四个乡的党委书记,“只要咱们生米做成熟饭,就不怕上级不批准”。[57]
  
   大部分基层干部在历次运动中逐渐摸索出这套“宁左勿右”的生存或晋升逻辑。据江苏省苏州昆山的周庄乡妇女主任蒋新仪回忆,在县妇联会上报水稻产量时,她说争取达到800斤一亩(那年实际产量为581斤),县妇联主任对此十分不满。“同去的淀墟乡妇女主任则报了12 700斤一亩,大会组织去淀墟乡参观,此人也受了表彰”。据回忆,“大跃进”时期“虚报产量的人可以得奖励(金),有时还可以升为干部,甚至还可以将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吃商品粮”。[58]湖北省麻城县在1957年成为皮棉百斤县,受到省委书记的表扬,“这也是麻城县第一次品尝到了当先进的‘甜头’”。此后该县又放出亩产三万六的卫星。“这些耀眼的光环使得麻城县委事事想争第一”,[59]麻城由此成为“大跃进”时期著名的先进典型。1958年3月,中央批判“反冒进”的精神传到湖南省韶山。韶山县委提出一些冒进的生产跃进计划。有的干部因对脱离实际的口号和做法有意见,被批评为“右倾保守和跟不上形势”。[60]同年夏末秋初,粮食亩产十几万斤、几十万斤的消息传到北京四季青地区。“人们虽然一度怀疑这些‘天文’数字,但却害怕落后挨批”。在干部一再督促下,不着边际的“卫星”指标在四季青也出现了。[61]
  
   还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希望尽快过渡到人民公社以增加自己的管辖权力。因为合作社管辖范围越大、管理职能越多,基层干部的职权就越大,更容易谋取更多的利益。公社一经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畜力甚至包括口粮就可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口粮被强制集中到公共食堂,意味着“农民把命根子完全交到了基层干部手里”。这一权力使基层干部甚至其亲属在发生饥荒时能多吃多占,免受饥饿之苦。四川平县山阳乡柳坪村担任公共食堂伙食团长的牛高碧曾描述他在伙食团掌勺时以权谋私,经常在晚上偷吃“独食”。[62]还有的干部为控制粮食和村民的行动自由,不准社员自己开伙,强迫村民必须到食堂吃饭。如湖北省麻城有些基层干部规定:“不参加食堂吃饭,孩子不送托儿所就罚工分”。[63]群众对此嘲讽道:“卖粮卖烟,社员落个挑(挑着去卖),队长落个条,公社装腰包”。[64]
  
   公社化运动中很多基层干部逐渐清晰地认识到,无论是出于压力、动力还是自身现实利益的考虑,“宁左勿右”都是比较符合自身利益的行为逻辑。这使他们总能超额完成上级要求的目标和数字。上级在规划指标不断被超额完成的幻影中,继而会制定更高的目标,然后新的规划很快又再次被“突破”,直至建成“通向共产主义的桥梁”。
  
   (二)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不仅基层干部有“上有好者,下必甚焉”的行为逻辑,农民在大公社的成立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一定的积极性。应该承认,反映农民在公社化运动中实际心态和行为逻辑的史料相对稀缺。而在有限的材料中去挖掘底层的真实意愿更是难上加难。如查特吉所言:“维持底层群体集体认同的自主意识在历史学家的档案材料中是找不到的,因为那些档案材料是为支配阶级准备和保存的,他们使用那些材料只是为了表明底层阶级的从属性”。[65]在真实材料相对缺失的情况下,“更为有效的方式是以新方法阅读传统有关农民起义的(官方)文件。”[66]
  
   在官方的媒体宣传中,大多数农民对大公社的成立报以非常积极的态度。天津郊区的广大群众“早就有办大社的要求”,见到毛主席赞扬“人民公社好”的报道后,“情绪更加高涨,纷纷要求建立人民公社”。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农村中像过节日一样。广大群众都表示要以搞好生产的实际行动来迎接和庆祝人民公社的成立”。内蒙古通辽县各族人民对中央办公社的指示积极响应,“连日来各乡社干部和各族农民写的申请书、决心书约十五万份,像雪片似的飞向中共通辽县委会”。[67]江苏省大部分地区建立人民公社的运动有“登高一呼、万民响应”之势。[68]吉林省早在1958年7月就开始筹建人民公社,许多地区纷纷写出参加人民公社的大字报、决心书。[69]山西省太原市郊晋祠镇到处洋溢着农民赞美人民公社的歌声。“公社好比大红松,不怕暴雨不怕风;千家万户合一起,赛过晋祠‘不老松’。公社好比‘难老泉’,一代辛苦万代甜;泉水浇地八千顷,公社益民万万年”。晋南洪赵县称赞公社的歌谣写道:“金财宝、银财宝,为人在世离不了,如今有了大公社,这些东西何足道”。[70]
  
   当时的主流媒体认为,广大农民热情而有秩序地加入人民公社,是因为他们“从人民公社中,清楚地看见了自己伟大的未来”。[71]具体来说,“广大农民不但看到了农业生产成倍地增长,而且看到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幸福前途”。[72]这些描述虽然有宣传造势的成分,但也透露出一些真实的历史面相。实际上,有些农民确实积极地响应上级关于建立大公社的号召,真诚地相信当时宣传的大公社的美好前景会很快实现。陕西农民侯永禄在日记中写道,他在“大跃进”时“真是一天想干完20年的活儿”,“决心要用实际行动来大跃进,破常规”。[73]山西潞城县张庄的农民技术员赵东旺回忆,“每当我想起那些日子,心里就特别高兴”。炼铁时“在等待铁水流出的时刻,大家都异常兴奋。”供销社主任师才元说,“到处是飘扬的红旗……每个人的决心都很大,干劲都很高”。[74]安徽省南陵县汪家村的熊得金一听说公社要办猪场,“主动将自家的一头肥猪送往生产队”。食堂要求社员交出家里的存粮,“一些社员主动挑粮到食堂”。[75]湖北省麻城福田河公社60岁的老社员吴少成主动将存放了20年的262元光洋拿给公社投资办工业,并说“过去老洋头(指光洋)是我的命根子,现在公社就是我的命根子,只要能动一下,我就应该为公社出一点力”。[76]
  
   农民积极参与办大合作社的热情,被毛泽东珍视为“社会主义积极性”。[77]这种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来源于上级和媒体对公社优越性的广泛宣传。许多农民相信大公社是通往共产主义天堂的“桥梁”。当时许多地方民歌描绘的公社蓝图极具感染力。“千盼万盼盼到今天,共产党是太阳,人民公社如泰山,从今后,不愁吃,不愁穿,幸福生活万万年”;“吃饭有食堂,穿衣到缝纫厂,有病住医院,老了有幸福院,小孩进了幼儿园,男女老少生活在天堂”。 [78]卢晖临对此的分析颇有见地,“部分农民曾产生一种正走向天堂的幻觉。那种情形,好像是一个始终没有摆脱饥谨之虞的人,突然间被告知前方就是‘吃饭不用钱’的所在”。[79]
  
   尤其是各地推广的公共食堂,对还处在温饱线上的农民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早在1957年春,费孝通就感受到了苏州吴江开弦弓村的农民对“一天三顿干饭,吃到社会主义”等口号很兴奋。[80]北京市大兴区的农民之所以能接受“将饲养的家畜、禽类和自留地全部上交”,是因为干部宣传并承诺他们可以获得“吃饭不要钱”等诸多免费供给的实惠。[81]公共食堂创办初期实行“放开肚皮吃饭”,更是“使千百年来为饥馑所迫的农民感受到了新生活的曙光”。[82]对大公社优越性的宣传和农民初尝到公社的好处,成为弱势民众拥护和推动成立公社的动力。
  
   另一方面,农民的积极性“有不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属于‘合伙平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83]实际上,这源于贫下中农对社会平等、公有化的期待,且由来已久并贯穿于整个集体化时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相对弱势,借助进一步的“公有化”、“平均化”,能获得更多经济照顾。例如在高级社发展较快的地方,一部分贫农“总想扩大公有化的范围,希望一下子消灭一切私有;对于归公的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总想把价格压低一些”。[84]对此,黑龙江省委书记欧阳钦有精辟分析,“贫农、下中农最积极;老弱病残农民更希望过渡到高级社使生活能更有保障;上中农从自己的现实利益出发,不喜欢马上过渡到高级社”。[85]贫下中农对提高公有制水平的积极性,在退社风波中亦可见。富裕中农及收入较多者会比较坚决地要求退社。他们认为“合作社是富养穷、强养弱”,是“大拉平”,“入社吃亏太大”。贫农、下中农是高级社的坚定支持者,且不愿意让上中农退社。他们认为“现在是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让上中农要求怎样便怎样”。[86]
  
   大公社作为更加公有化、平均化的农业合作组织,能进一步满足处于农村平均财产水平之下的贫下中农的“共产”需求。完全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通过平调进行的“共产”过程以及供给制加所谓工资制的分配制度,部分地实践着贫下中农“均贫富”的社会理想。当时有些村民对公社“吃饭不要钱”特别感兴趣,“误认为共产主义快到了…社员走到哪里都可以白吃饭”。[87]还有的农民认为:“公社一成立,没有你的我的了,什么都是公的了”。[88]这种平均主义的心态直至在讨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时仍然存在。有的社员认为“干脆王八三十,老鳖也三十,平均算了,包工包产弄它屁”。“有的嘴上虽然不说拉平,心里还是想拉平”。[89]人民公社化运动正是利用贫穷农民对大公社蓝图的憧憬及其平均主义的内在需求,进一步在农村掀起了提高公有制水平的新的冒进高潮。
  
   三、结语
  
   人民公社在广大农村迅速普及,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中央“自上而下”的部署和推动,直接促成了大公社建立。另一方面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自下而上”的主动响应与对中央部署的贯彻落实,加速了公社的迅速推广。上下互动是新中国各种社会政治运动发动和开展的特有机制。当毛泽东“提出一个主张并雷厉风行地加以推行的时候,各级干部总是闻风而动,积极贯彻实行,唯恐落在别人后头。这样,往往在相互攀比中又提出一些超过毛泽东预计的情况和规定的指标。这些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使他十分兴奋,又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指标。如此互相影响,循环往复,使得原来提出的比较符合实际的要求,变得逐渐并越来越离开了实际”。[90]大公社在全国农村的迅速普及,也可作如是观。
  
   就行为主体而言,中央决策层是推动公社成立的策划者,地方干部是公社普及的主力,贫苦农民对美好生活和平均主义的幻想是实现公社化最基本的社会动力。如前文所述,高级社为人民公社奠定了一定的制度基础,但前者并不必然转变为后者。自上而下的推动是促成高级社转为大公社的重要条件。政治路线上,整风反右压退了闹社退社风波;基层干群在当时的政治生态中不仅不敢也不愿提出异见,而是更加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决策。这为农业生产的跃进和农村制度的剧变提供了保障。经济战线上,1957年下半年开始的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社办工业及并社联社,扩充了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为大公社的成立奠定了一定的组织和制度基础。而中央和地方各级干部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急于实现这一理想的冲动,构成大公社运动的思想基础。
  
   中央的设想与部署若没有农村基层的积极迎合是不可能实施的。“正是乡村社会中某种能够呼应、接纳力量的存在,为它在乡村的顺利落脚提供了‘动员’的基础” 。[91]农村基层推动大公社成立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干部与农民两个主体。无论是出于个人利益还是迫于上级压力,地方干部用“宁左勿右”的执行逻辑,创造出“计划不断被突破”的成绩。中央在不断的“惊喜”中,又会接连推出更加冒进的计划。而贫苦农民的动力“不仅来自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权力量,而且来自乡村社会内部,来自农民文化中的平均主义”。[92]贫下中农对“共产”、“均贫富”的诉求与热情,是农村基层拥护大公社的基本动力。由此可见,中央的不断推动、基层干部“宁左勿右”的迎合与贫苦农民“均贫富”的需求,合力促成了大公社的成立。
  
   注释:

   [①] 学界关于人民公社起因方面的研究,若从经济社会变革的角度划分,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惯性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人民公社并没有超出农业集体化的发展模式,强调了集体化的路径依赖对公社建立的重要影响。(参见林蕴晖、顾训中《人民公社狂想曲》,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7页;安贞元《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页;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4页)。二是“跃进高潮说”,认为公社是“大跃进”的产物,是小社并大社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参见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511页)。三是“综合作用说”,认为公社的建立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参见辛逸《农村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研究》,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刘庆乐《权力、利益与信念——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人民公社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1页)虽然上述观点也强调综合作用,但与本文立论有所不同。前者在分析路径上着重于经济社会的制度变革;本文则从行为主体的角度,探寻促成公社建立的多方力量的交互作用。

   [②] 杨勋、刘家瑞:《中国农村改革的道路》,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8页。

   [③] 董边、镡德山、曾自编:《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7页。

   [④] [英]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著,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翻译组译,戴汉笠校:《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第2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1—124页;林蕴晖:《乌托邦运动——从大跃进到大饥荒》,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4—162页。

   [⑤] 康健:《辉煌的幻灭:人民公社警示录》,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第70-85页。

   [⑥] 康健与金观涛、刘青峰的观点评述转引自秦晖的概括。秦晖将二者的观点概括为“中层、基层干部首创说”。参见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56页。

   [⑦]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36页。

   [⑧] 本文所言及的“上”、“下”有特定的含义。“上”主要指中央及省市一级的决策部署。“下”指的是县及县级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及基层群众。

   [⑨] 《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1957年10月7日)。

   [⑩]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节录)》(1957年1月),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665页。

   [11] 《中共中央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第700页。

   [12] 《山东省委关于向农村干部党员与广大农民进行一次大规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1957年8月10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档案馆藏,档号3—2—138。

   [13] 《北京市窦店村合作经济发展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7—8页。

   [14] 《莒县爱国村农业合作史》,《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编辑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料集》(下),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9页。

   [15] 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的新高潮》。社论再次强调,“有些人害了右倾保守的毛病,象蜗牛一样爬行得很慢,他们不了解在农业合作化以后,我们就有条件也有必要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的跃进”。这篇社论最早使用“跃进”一词,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同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又发表题为《必须坚持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的社论。1958年元旦,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乘风破浪》。

   [16]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770页。

   [17]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786页。

   [18]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827页。

   [19] 《不断革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下),第1—2页。

   [20] 《河北省西铺村合作社“穷棒子”创业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148页。

   [21] 《山西省李顺达金星合作社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214页。

   [22] 《中共中央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下),第15页。

   [23]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25页。

   [24] 《浙江省梅蓉村农业合作经济发展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522页。

   [25] 《路,在脚下延伸——高梨农业合作社简史》,《四川省农业合作经济史料》编写组:《四川省农业合作经济史料》,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289页。

   [26]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关于1958年工业生产总结》(1959年1月6日),北京市通州区档案馆藏,档号001-001-00146。

   [27]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问题研究小组:《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北京:农业出版社1960年版,第54—55页。

   [28] 虽然在合作化时期的农忙时节,农村已出现过农忙食堂,但多是临时性的。只有少数农忙食堂坚持下来变成常年食堂。真正开始普及公共食堂是在县、社大办工业,全民大办钢铁的跃进浪潮中。详见罗平汉《“大锅饭”农村公共食堂始末》,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19页。

   [29] 《中共聊城县委关于春季工作的总结报告》(1958年5月7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档案馆藏,档号3—1—211。

   [30] 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70页。

   [31]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598、601页。

   [32]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1958 年8月29日),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447页。

   [33]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第514页。

   [34] 《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1958年8月7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下),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95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26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第88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第101页。

   [38] 《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1958年8月7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下),第94—96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第22页。

   [40] 《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1958年8月7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下),第94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第58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第56页。

   [43]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1958年8月29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8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10页。

   [4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年2013版,第427页。

   [4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第478页。

   [4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第499页。

   [47] 参见《人民日报》1958年8月20日《徐水全部农业社转为公社 农民热情高涨正全力加强秋田管理》;1958年8月22日《发挥大社的优越性钢铁人民公社自力更生办学 开始有计划地培养技术力量》;1958年8月28日《公社好比一枝花(民歌)》;1958年9月2日《建立公社是必然趋势》;1958年9月3日《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 1958年9月4日《走人民公社的路 陕西江西吉林江苏农民欢天喜地结成新集体》;1958年9月10日《日夜想公社》;1958年9月15日《人人夸公社》等等。

   [48] 晋南地委:《关于在元旦至元宵期间开展以保卫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为中心的群众性宣传文艺高潮的通知》(1959年12月),华东师大当代文献史料中心藏,档号Aa 0357-010-047。

   [49]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836页。

   [50] 这里的基层干部指县级以下的脱产干部或未脱产干部,主要指后者。

   [51] 《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第207页。

   [52]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358页。

   [53] 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第153页。

   [54]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380页。

   [55] 《山西省大寨农业合作社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251页。

   [56] 《山西省大寨农业合作社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252页。

   [57] 杨洪涛:《“天堂实验纪事——回眸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的建立”(一)》,《中州统战》1998年第5期;转引自贾艳敏:《大跃进时期乡村政治的典型——河南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

   [58]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85—186页。

   [59] 刘洋:《多重视角下的麻城“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第15页。

   [60] 《湖南省韶山村农业合作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下),第879页。

   [61] 《北京市四季青乡合作经济发展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38—39页。

   [62] 应星:《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1951—1976年中国西南一个山村的故事》,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44页。

   [63] 中共麻城县委文件:《关于红专公社政策执行、干部作风问题的检讨报告》(1959年7月30日),麻城市档案馆:1-1-378。转引自刘洋:《多重视角下的麻城“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第64页。

   [64] 王耕今、杨勋等编:《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年)》(上),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页。

   [65] 转引自郭于华:《受苦人的讲述——骥村历史与一种文明的逻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页。

   [66] 郭于华:《受苦人的讲述——骥村历史与一种文明的逻辑》,第11页。

   [67] 《建立公社是必然趋势》,《人民日报》,1958年9月2日。

   [68] 《走人民公社的路 陕西江西吉林江苏农民欢天喜地结成新集体》,《人民日报》,1958年9月4日。

   [69] 《走人民公社的路 陕西江西吉林江苏农民欢天喜地结成新集体》,《人民日报》,1958年9月4日。

   [70] 《万众争赞公社好》,《人民日报》,1958年9月23日。

   [71] 《万众欢腾奔公社》,《人民日报》,1958年9月25日。

   [72] 《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人民日报》,1958年9月3日。

   [73] 侯永禄:《农民日记——一个农民的生存实录》,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6年版,第67页。

   [74] [美]韩丁著,《深翻》译校组译:《深翻》,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8年版,第186页。

   [75] 卢晖临:《通向集体之路——一项关于文化观念和制度形成的个案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24页。

   [76] 《插红旗,拔白旗——麻城农村大搞共产主义思想革命》(1958年12月24日),麻城市档案馆藏,档号1—1—301。转引自刘洋:《多重视角下的麻城“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第26—27页。

   [77]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第364页。

   [78] 刘华清:《人民公社化运动纪实》,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67页。

   [79] 卢晖临:《通向集体之路——一项关于文化观念和制度形成的个案研究》,第127页。

   [80] 转引自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第189页。

   [81] 张银锋:《“家族—集体主义”下的村庄公社:一个京郊“明星村”的社会变迁》,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第73页。

   [82]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第178页。

   [83]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第252页。

   [84] 《中央关于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扩大合并和升级中有关生产资料的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的规定》(1956年3月5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第541页。

   [85] 黑龙江农业合作史编委会编:《黑龙江农业合作史》,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27页。

   [86] 中共中央批转广东省委《关于退社问题的报告》(1956年12月24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第653页。

   [87] 《北京市窦店村合作经济发展史》,《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编辑室编:《当代中国典型农业合作社史》(上),第9页。

   [88] 王耕今、杨勋等编:《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年)》(上),第178页。

   [89] 王耕今、杨勋等编:《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年)》(上),第175页。

   [90]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417页。

   [91] 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92] 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原文刊载于《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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