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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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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09: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市城市人民公社是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民公社的模式,在1958年街道大办工业和大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同农村人民公社一样,办城市人民公社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这种体制从根本上违背了城市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既不利于城市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城市管理,更影响了城市市民的生活。因此,它与农村人民公社相比就更加短命,仅存在几个月就无形消亡了,如昙花一现。

  一、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

  1958年在农村人民公社化高潮中,中共武汉市委开始以街道为主,在9条街道进行城市人民公社的试点。同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城市人民公社“将成为改造旧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的工具,成为生产、交换、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的统一组织者,成为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和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在城市中应当继续试点,一般不忙于大量兴办,在大城市中更要从缓,只做酝酿工作。等到经验多了,原来思想不通的人也通了,再大量兴办起来。”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市委对试点工作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城市人民公社没有普遍展开。

  196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指出“对于城市人民公社的组织试验和推广,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中共湖北省委也指出,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已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县以上党委都要加强对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领导。在此大背景下,武汉市的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便逐渐开展起来。

  1960年4月,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召开,武汉市代表宋一平同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市代表作《关于在大城市建立人民公社的问题》联合发言,指出“城市人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在大城市中是完全适合的,和农村人民公社一样,表现出巨大的优越性,为广大人民所热烈欢迎。”“一、它发展了生产;二、发展了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增加了劳动人民的收入,从而改善了人民生活;三、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四、使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家庭妇女走上了彻底解放的道路;五、促进了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目前我们打算首先办好以街道为中心的人民公社,同时也逐步办好以厂矿、机关、学校为中心的人民公社,逐步分批地实现全市人民公社化。”

  为了建立城市人民公社,市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成立城市人民公社办公室。1960年4月6日,市委决定成立城市人民公社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直接领导。

  第二、制定方针政策,确定成立城市人民公社的具体步骤。1960年4月23日,市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一、即将成立的人民公社一开始就要和技术革命运动及生产运动密切结合。二、全市的人民公社是以区为单位建立起来的,所在区内的一切国营企业,都毫无例外地参加公社。公社要大力组织国营企业之间的全面协作,社办企业要承担国营企业的零星加工和辅助劳动任务,遇到生产任务紧迫,要“小厂辅大厂,集体保全民”。三、公社要积极发展社办(包括分社和管理区办的)企业的生产。基本途径是在“大厂带小厂,全民带集体”的原则下,依靠组织协作,为国营企业服务,去求得社办企业的发展。四、城市人民公社举办的生活服务和集体福利事业,要强调为生产服务。市委决定,全市人民公社化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建立领导城市人民公社建设工作的党的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第二、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掀起一个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宣传教育运动高潮。第三、在宣传教育工作搞深搞透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人民公社的具体筹备工作。第四、召开社员大会,正式成立人民公社。4月28日,中共武汉市委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大会,市委领导就建立城市人民公社问题做专题报告。报告阐述了城市人民公社的必然性、优越性以及其性质、体制和任务,并规定了若干政策。“城市人民公社现阶段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它的经济成分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同时包括有公社集体所有制和社以下的集体所有制。”“在公社体制上,基本上以区为单位,拟分别建立9个公社。公社进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即公社、分社、管理区三级。建立公社必须以所在地区的大企业、大机关、大学校为骨干,和原来的街道组织统一和全面地组织起来。使公社成为生产、交换、分配、生活的统一组织者,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

  第三、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市委认为,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一场伟大的群众革命运动,是社会主义革命继续深入发展的结果。在这场大变革面前,不同的阶级必然有不同的反应。虽然大多数工人和劳动人民欢迎,但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要反对,五类分子要反对,而城市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较多,因此必须以思想运动为纲。市委决定:对资产阶级分子,在各项事业中,采取暂时不让他们参加的政策,一律不要他们的家具、房屋和投资,在政治上和实际工作中争取主动;对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五类分子,则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把群众斗争与专门调查结合起来,把斗争大会与开展阶级攻势结合起来,对其予以打击。另一方面,加强对广大工人和市民的共产主义思想、集体主义思想的教育,宣传城市人民公社的巨大优越性以及有关建立人民公社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群众积极行动,参加城市人民公社。

  第四、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武汉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编写了各种歌唱城市人民公社的文艺宣传节目。5月7、8日,武汉市文化局分别举行“戏剧界歌唱人民公社文艺宣传节目汇报演出”和“戏剧演员歌唱城市人民公社音乐会”。武昌区机电系统20多个单位组成文艺宣传队共2000多人,舞着龙灯,游弋着采莲船,大街小巷,锣鼓喧天。其他各区、各条战线纷纷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5月11日上午,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开始举办“城市人民公社好”的专题广播节目。在这一特定节目时间里,分别播出市委负责人和各有关方面负责人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报告。每天播出两次,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5月19日《长江日报》发表社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的协作形式》。社论指出“全市人民正在积极地兴办人民公社,人民决心进一步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改善生活,遵循总路线建设社会主义。”“人民公社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历了不断深入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产物,是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的产物。它不是任何人随意‘吹’起来的,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阻挡住的。它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是有了日益深厚的共产主义觉悟的人民的共同要求,它是人与人的新型关系的表现。所以,人民公社在城市中出现,表示着城市内的生产关系的进一步改进,其结果,必然促成一个新的生产跃进。”

  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从5月至7月,武汉市在原行政区的基础上,建立了9个以区为单位,以大型工厂、企业、机关、学校为骨干的综合性的大型城市人民公社,即:青山人民公社(以武钢为中心,包括青山区和武东工业区);洪山人民公社(以省委机关为中心,包括武重、武锅及附近的大专院校);关山人民公社(以华中工学院和关山工业区为中心);葛店人民公社(以葛店化工厂为中心);及武昌、汉阳、硚口、江汉、江岸5个以原区行政区划为中心,吸收辖区内大中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参加的人民公社。在公社之下,又设51个分社和261个管理区,并建立了党团组织。实行公社、分社和管理区三级管理。

  二、城市人民公社的特征

  城市人民公社与农村人民公社相比,基本特征也是“一大二公”:人民公社范围大;一切归人民公社,由公社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调配劳动力,实行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同时,城市人民公社也有其自身特点。

  (一)大办公社工业

  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根据市委要求,各区普遍开展了以大厂为骨干,“大厂带小厂,小厂保大厂,全民带集体,集体辅全民”,大、中、小企业相结合的生产大协作运动。全市出现了一个大办卫星工厂、大办公社工业的高潮。

  5月中旬,江岸区人民公社党委在汉口无线电厂召开全区大办无线电现场会议,发出“大战五天,掀起全民大办无线电生产高潮”的号召。其后,许多街道里巷都办起了无线电厂,各分区和管理区从工人到学生,从机关干部到职工家属,从小学生到老太婆,都广泛参加了无线电生产活动。先锋分社在5月20日一天就发展了无线电厂17个,职工人数达678人。人民银行兰陵路储蓄所组织了35人办起了一个无线电厂,开展每天“一小时”运动,生产无线电元件。十六女中的师生一天办起2个无线电厂,利用课余和劳动的时间进行生产。结核病院和儿童医院的大夫也接受了提炼稀有金属的研究任务。在已经办起来的无线电工厂中,有生产变压器、电容器、扭指开关等的元件厂;有生产电线拉丝、胶木粉、云母片等的原料加工厂;有铸造各种铸件的冶炼铸造厂;有制造无线电小型设备及工模具的设备制造厂;也有120多人日产2000多个喇叭的总装工厂。从5月中旬到5月底止,在短短10多天,建无线电厂106个,参加生产人数达4821人。

  江岸区东方红人民公社是以街道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城市人民公社,是在全民大办工业的基础上于1958年11月15日成立的。到1960年5月,有43个社办工厂和120个新办厂、组,职工4439人,有机械、五金、电机、汽车修理、化工、食品、缝纫等23个行业,有各种机床设备313台,生产定型产品135种。

  武汉市机电系统和街道协作,大办卫星工厂和街道工厂,在短短20天的时间内,采取工厂自办卫星厂和协助街道兴办工厂的方式,办起投入生产的工厂91个,还有94个厂在筹办。

  武昌积玉桥街,以一纱厂职工家属为主组织的两个管理区,在一纱厂支持下办了53个工厂。第一管理区还准备办毛刷厂、锭带厂、造纸厂、修理厂、清洁工具加工厂等。

  (二)大搞生产协作

  在生产大协作运动中,汉阳区以汉阳通用机器厂、汉阳电器厂为中心,实现生产协作、生活福利、文化技术教育、绿化卫生、宣传娱乐、交通运输“六条龙”。

  硚口区大破厂界,大搞协作。该区有100多个工厂、企业单位合成了36个组,有42个工厂、企业单位合成了10个小型的联合企业。

  武昌区大搞“三挂钩”和“六合一”,即中央和省市所属大厂与区属中小厂挂钩;区属中型厂与街办小厂挂钩;1958年兴办的街属厂与现在刚刚兴起的街办厂挂钩。同时将生产设施、动力设备、交通运输、生活福利、文化教育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六个方面合一安排和使用,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大厂为骨干,大中小结合,全面跃进的生产协作网。在大厂扶植下,武昌区又迅速兴办了1000个小厂,新组织了15000多劳动力投入到生产一线。

  武昌造船厂是一个综合性大企业,原协作面达18个省市,380多个协作单位。在武昌人民公社党委指导下,通过组织挂钩,武昌造船厂将183项,20万工时,15万余件的协作任务交由区属33个厂协作生产。公社党委将这批协作任务作为正式的国家计划下达给各厂,组织近2万人的大军,投入全民造船运动。其中,长虹机械厂承担的绞盘加工任务,工作物比他们的机床大,厂里领导带头大闹革新,一个晚上制造出能车能镗的土镗床;虹光锅炉厂接受了384个滑轮任务,按计算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成,采用“新技术”,三天完成任务;武昌铸造厂在为造船厂做砂箱模型时,需要7—8立方米木材,但武船的木材不够,为完成协作任务,铸造厂就把本厂建车间的材料拿来用。同时,公社还组织许多小厂为中型厂服务,让中型厂集中力量保武船的协作任务。

  武汉机床厂和街办工厂大搞协作,在技术、设备、原材料等方面予以支持。为使街道工业迅速上马,武汉机床厂采取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先易后难、由小到大、全面安排、分步发展的办法进行协作。他们充分利用街道工厂原有的条件,填补缺门。有厂房和劳动力的就帮助扩充必要设备;技术比较复杂和机械化程度比较高的工厂,如刻镀标牌厂,则帮助他们培训技术力量。在该厂帮助下,机床四大关键之一——0.6、0.25的马达,友谊机器厂、保丰街电机厂试制成功。机床上切削下来的铁屑处理,是武汉机床厂长久得不到解决的关键问题,很大一部分被氧化而浪费。在协作中,武汉机床厂把全套溶解设备,让给街道。宝丰街成立一个金属回收厂,选派12个劳动力,就地溶解。机床厂还依靠街道解决了短途运输问题。

  6月3日《长江日报》发表社论《思想为纲,大搞生产协作,把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推向新高潮》,“国营大企业要出色地完成国家所交给的任务,就需要各方面的协作支援,就迫切需要找到强大的依靠力量,作为自己的后盾。“搞好生产协作的关键在于:加强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

  (三)大搞集体福利事业

  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武汉市城区公社以公共食堂为中心,实行生产生活集体化,家务劳动社会化,各种各样的福利事业普遍开花。

  东方红人民公社建有大小食堂71个,67.19%的人在公共食堂就餐。公社的托幼组织,除了36个托儿所、幼儿园外,又建了一条龙的育幼院,院里不仅有大中小班,还有咪咪班和哺乳班,7岁以下的儿童都可以在里面过集体生活。24位老人在敬老院里安度晚年。成龙成网的服务组织,遍布公社每一个角落。全社建有39个生产加工服务站,有681人参加钉拖鞋、编草帽、修雨具等加工服务工作。全社每个居委会都建立了人民生活服务社,下设洗衣、缝补、邮电储蓄、家务劳动……等生活服务站110个,服务人员717人。人们欢欣鼓舞地说:“人民公社好,幸福生活万年长。”

  汉口汉润里首创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干部“公寓”。纺织局党委为了体现集体的关怀,使干部们摆脱繁琐的家务,无牵无挂地投入工作,大办干部“公寓”,家务事有专人管。每天工作完回家,房间内热水瓶里灌满了开水;要洗澡,公共浴室准备好了热水;要换干净衣服,只要晚上把脏衣服放在床上,服务员当天洗干净又送回来,伸手就可以在自己的床头拿到;要办什么事,只要写在一块小黑板上便有人代办。缝补衣服,接送幼儿,代买东西,样样都有人照料。服务员们干活不停手,“反正都是公寓的事嘛,还分什么彼此呢!一人帮大家,大家帮自己。”公寓内还办起了公共小食堂,饭是由机关大食堂送的,菜是小食堂照顾大家不同口味自己炒的。目的是既实现从小家庭小锅小灶转化为公共食堂的使命,又适合个人口味的要求。事实上这个目的并没有达到。

  硚口区利济街按照100户左右的自然居住条件,组织了63个幸福里巷,每个幸福里巷都有群众自办的食堂、托儿所、幼儿园以及简易的工厂。人们边劳动、边唱歌:“幸福里开幸福花,幸福里巷幸福多,生产生活多快活,食堂饭香菜又好,我们天天都唱歌”。

  随着城市人民公社运动的深入,不仅青壮年妇女要求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连年过半百的老太婆也要求投入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潮流里。4位妇女筹办的丹娘托儿所和5个太婆办起的“二五”食堂成为当时宣传的典型。

  至5月中旬止,武汉市城区公社街道共兴办食堂1786个,起伙人数达394741人。群众唱道:“公共食堂一枝花,男女老幼都爱它,饭热菜香服务好,生产劳动干劲大”,称它为“社会主义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汉口人可以到武昌去吃饭,武昌人可以到汉阳去吃饭,吃饭不要钱,放开肚皮吃。

  (四)大办街道文教卫生事业。

  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街街都办文化馆(站)、文工团(队)、俱乐部、医疗站,并建立了大量的扫盲班、民办小学,有的街还建立了医院、产院。

  先锋公社实行儿童教养社会化,组成以黄石路小学为中心,8所公立小学,1所社办小学和5所管理区办小学组成的教育网;以社办汉润里幼儿园为中心的,由55所公立园所和85所社办和管理区办的园所组成的托幼网;以市二医院为辅导,先锋医院为核心,由各管理区5个卫生所和各里巷的184个红十字卫生保健站组成的妇幼卫生保健网;以市儿童图书馆为辅导,公社文化馆为核心,由各管理区的儿童文化服务站(包括儿童教具、玩具工厂等)组成的儿童文化服务网;以儿童食堂为中心,包括儿童理发室、浴室、服装、编织、缝补、洗衣等组成的儿童生活服务网。

  东方红人民公社成立一年多的时间,建立中学、小学和职工业余学校、业余党校5所,4000多人参加了各种文化学习,每个居委会还建立了读报组和理论学习小组;公社还建立了文化馆、文工团、篮球队。公社还以公社医院为中心,建62个医疗保健站和妇幼保健站,形成卫生保健网。

  除此之外,其他公社也都纷纷成立自己的学校、医院、文化馆、业余剧团等。人们广泛传唱“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过了桥梁进天堂,幸福生活万年长。”

  三、城市人民公社的弊端

  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城市管理的客观要求,具有十分明显的弊端,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一)公社体制既与城市管理不相适应,也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城市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与规律性,包括城市建设、组织生产与流通、科教文卫的管理、市民消费、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等,十分复杂,需要用现代化的手段与方式进行管理。而城市人民公社实际是采用小农经济形式来管理现代化的大城市,当然无法管理。也就是说公社无法承担其城市管理的重任,事实也确实如此。以区为单位建立的公社,范围大,既要抓原来的区属国(合)营企业,又要抓分社以下的社办企业,难于管理。而分社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既要抓社办工业,又要抓公社下放的国(合)营企业,工作任务重,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好。公社成立后,机构层次增多,工作人员增加,调度指挥失灵,通信渠道严重堵塞,原来形成的社会管理机制失效,社会矛盾大量增加,却又一时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因为机构变动而大量更改名称,市民不熟悉,办事十分不便。与之相联系的是干部官僚主义、主观主义日益增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群众办事难。武昌区的群众讲:“过去干部是活字典,说什么就解决什么;现在干部是算盘子,你不拨他不动。”还有的群众说:“过去街办事处范围小,串门子就串到街办事处去了。现在分社范围大,机关化了,我们去了也解决不了问题。”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区改公社,区委就要改成公社党委,各级党组织也要随之改变,组织关系混乱,不适应情况的发展变化。

  (二)实行“一大二公”,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农村人民公社一样,城市人民公社也是“一大二公”,严重混淆了两种所有制。在办公社工业、搞生产协作过程中所需的钱、物,一是向全民所有制单位伸手要,二是向群众摊派。如工业“抗旱”硬性拿走群众铁窗;大搞副食品生产时侵占农民的土地、房屋、工具,过多地调用义务劳力;让群众无偿地支援农村和社办工业以设备、原材料和技术人员,实际是小公共大公的产。与此同时,在“互相支援”的幌子下,任意动用国家资财,不正当地以物换物,劳动力常年被无偿占用,这种极为混乱的做法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三)破坏了社办工业发展的正常秩序,阻碍了社办工业的发展。公社成立后,社办企业十分混乱。一是大合大并,小厂并大厂,小集体发展成大集体,集体转全民,不该合并的也强行合并,一些只适合于分散生产的如做纸盒、纸袋也合并集中生产,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这一经济规律。二是在生产方向上,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贪大求洋,片面追求产值,忽视小商品生产,结果是大的搞不了,小的又丢掉了,传统工业大多不再生产,企业效益下降,许多社办企业亏损。据1961年4月统计,在610个社办工厂中,生产正常或基本正常的421个,占70.6%;生产不正常的132个,占21.6%;停工的47个,占7.8%。其实生产不正常和停工亏损企业远不止这些。如硚口利济分社利济机械厂原来是搞小型机械化零件生产的,公社成立后就生产拖拉机,结果工厂亏本。三是管理过于死板,各分社对所属工厂实行“统一领导,分别核算,共负盈亏”,否定经济核算,工厂没有积极性,工人也没有积极性。企业生产缺乏灵活性,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生产的产品卖不出,而市场需要的产品又不生产,最后只能是亏本倒闭。

  (四)实行平均主义分配,企业与职工缺乏积极性。分社对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共负盈亏”的政策,否定经济核算。这样,社办企业除缴纳国家的所得税外,其余利润大部分甚至是全部上交了社和分社,有的是70-80%,有的规定是100%或90%上交。企业没有任何留成,于是便不执行这个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普遍欠交,大量地打欠条或借条抵交利润,这是一种很奇特的现象。如武昌紫阳分社17个社办企业,1960年利润301743元,按规定90%计算,应上交274312元,实际交了146919元,占应交数的53.6%。有的企业根本不交,说交了自己就是“白干一场”;有的是可交;有的交不起就干脆不交。

  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当时公社举办了许多福利事业,统得过多,包得太广,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公社或分社对这些事业大多采取补贴的办法,补贴的钱就是来自企业上交的利润。而实际享受这些福利的有企业职工,有国家机关干部及其家属,也有街道居民,人人都来享受,人人都来消费,显然这是极不合理的。如江岸先锋公社1960年1月至9月以社办企业利润用于社会生活福利方面的开支占分社全部支出的62%,其中仅食堂、托幼组织等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就达103851元,占分社全部支出的23%。这实际上是变民办为官办,一方面妨碍了社办工厂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助长了参加各种生活福利事业的人员供给制思想。实质上就是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不论盈亏,不讲核算,企业缺乏积极性。

  企业在工资分配上,也是按平均主义,根据对民权、紫阳、利济等分社调查,工资形式主要是月薪制,没有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没有根据不同的工厂采取不同的工资形式。一般讲,社办企业都是小厂,更多的应该实行计件工资制,但计件工资形式很少,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同工不同酬,技术熟练不熟练一样拿工资,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不利于生产,也不利于团结。

  (五)在大办集体福利事业当中,过快过急,强迫命令,脱离实际,贪大求洋。如加入食堂、托、幼一条龙,把那些暂时还不需要参加集体生活的人也勉强吸收进来,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由于城市情况复杂,各种人生活水平要求不同,许多人在去吃食堂的同时还在家中另起炉灶;还有的人从中享受双份计划物资。1961年后,入伙入托的人数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而这些事业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变化,工作人员和管理费用也并未减少。集体福利事业普遍出现服务质量下降,成本增多,出现亏本。事实上,公共食堂多是自动取消的。

  鉴于以上情况,1961年5月市委决定调整改变各级公社的体制和规模。以区为单位建立的城市人民公社,挂两个牌子,对外不宣布取消,但实际上恢复原区委和区人委的职能,按照这个职能进行工作;分社的体制规模、任务和职责范围加以缩小,基本恢复到1957年原街道办事处一样,组织规模适当调整划分,一般按四五千户,二三万人组成,取消分社一级党委,成立总支委员会,撤消原建制管理区一级组织,恢复居民委员会。同时整顿社办企业,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进行大整大改:对没有原材料生产的实行关停;对原来不恰当大合大并的工厂分别拆开重新组织;规模过大的缩小规模;情况和品种基本相同的小型工厂适当地加以调整合并。贯彻多劳多得的政策,实行多种经济形式,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对社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集体福利事业也进行调整,虽未明令取消,但要求贯彻“自愿参加、自由结合、单独核算、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此原则,这些福利事业实际上也就不存在了。至此,曾经轰轰烈烈的城市人民公社也实际上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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