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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旧产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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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8 09: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洪河  


   新中国成立初期,传统社会的生育制度和分娩行为尚未完全纳入到国家卫生行政现代化的政治设计之中。尽管自近代以降,西方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已经逐步被引入到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科学的分娩与接生方法越来越有效地保护了妇女与婴儿的生命与健康安全①,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极为落后的医疗卫生状况下,旧产婆在广大社会底层妇女的生育和分娩行为中还未被彻底地边缘化,且因其广泛的社会存在,而对广大妇女身心健康造成了诸多伤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致力于改变当时落后的疫病和死亡威胁状况,开始公平地将当时并不十分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给每一位普通人民。这其中,也包括了改造旧产婆等一系列的妇婴卫生保健工作。本文仅就新中国成立初期鲜为人知的改造旧产婆工作及其深刻的社会影响,进行初步的探究,以求弥补以往学界在这一问题研究上的空白状况。
  
   一、旧产婆的广泛存在及其危害
  
   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十分重视人口的再生产,然而,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后,整个国家在促进人口再生产的手段方面,基本停留在一个颇为落后的状态。尤其在最为普遍的接生与助产方面,旧产婆在广大的城镇与乡村仍是十分重要的角色。旧产婆,又名“接生婆”、“稳婆”、“老娘婆”、“吉祥姥姥”等,是社会底层中“三姑六婆”之一种,即那些“民间帮助接生的没有文化知识,没有受过任何专门医学方面教育和训练的中老年妇女”②。在曾经的千百年里,旧产婆给人留下的是慈祥、威严、能干、利索、常给人带来运气的良好形象,但在近代公共卫生体系逐步进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之后,旧产婆的角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医疗卫生系统逐步专业化的过程中,旧产婆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边缘化和污名化的命运。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卫生事务所接办了接生事务之后,未经科学系统训练的传统‘产婆’身份逐渐被认定为非法,‘吉祥姥姥’由此变成了侵害女性身体的祸害源泉,更成为警事系统日夜侦缉的对象”。③
  
   自近代以降,民国政府、国民党政府乃至中共的根据地政府虽曾为革新传统生育观念、制度和习俗而进行过不懈努力,但是,现实社会中的旧产婆仍然活跃在广阔的城镇和乡村中,而且其数量十分惊人。1930年,曾有西方公共卫生改革家估计:中国需要培训的旧产婆数量达20万之众。④而其实际数量可能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后,都远远超过这一数目。1950年4月以后,全华东地区进行旧产婆的调查与登记工作,共计有11636名旧产婆分布于上海、南京、苏北、山东、福建等地的城镇与乡村。其中,上海24个区,共登记旧产婆512人;苏北地区滨海、阜宁、盐城、淮安、启东、海门、如皋、泰兴、泗阳、邳瞧、宿迁、沭阳等33地,共登记旧产婆2675人;福建福州市尤溪县、闽清县、龙溪区、东山区等地,共登记旧产婆179人;苏南、皖南、浙江等地,则分别登记旧产婆1144人、1632人、5494人⑤。自1950年至1951年上半年,东北区各省、市、县卫生机构会同妇联等各有关部门,大规模地开展了旧产婆的登记与培训工作,共计有3万多名旧产婆分别被登记在案,平均每个村有1名⑥。1950年初,中南区卫生行政工作统计表明,妇幼保健事业还处于颇为落后的状况。其中,在湖南省广大的接产人员中,有90%以上为旧产婆;其他各省,如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地,旧产婆的数量也颇为壮观⑦。
  
   为数众多的旧产婆之所以在近代以来屡遭诟病,与其所从事工作的方式与方法有直接关联。在医学不发达的年代里,在广大妇女的生育记忆中,生孩子被比喻成“过鬼门关”。而产妇生孩子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求助于旧产婆。虽然也不排除个别较有经验的旧产婆存在,但从总体而言,旧产婆的接生方式往往令人毛骨悚然。1951年10月26日,苏北启东县惠安区永兴乡居民陈锡来的妻子樊天英在将近分娩时,便请该乡的旧产婆高亚贤接生。高亚贤先用开土方等老一套办法催生。过了很久,胎儿从产门先出来一只手。高亚贤便说:“这是难产,保了大人,勿保小孩。”便要用刀割胎儿的手,产妇表示不愿,但高亚贤还是将胎儿的手割下。胎儿受痛,即回升上去。高亚贤又动手伸入产妇肚中,将小孩心肺全部拉出。产妇当即晕厥,后因腹部受伤,流血过多而死亡⑧。
  
   上述案例在新中国初期的广大城镇与乡村绝不仅仅是个案,而是作为一种妇女生孩子的状况而普遍存在。在历史悠久的传统社会中,旧产婆多半是些“因为经的见的多了,便照着老人们留下的法子,自己捉摸着给别人接生”的年纪大的老婆婆们。⑨而且,她们都大致具备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旧产婆都没有科学的接生常识,一般只根据家传或别人传给她的一点经验就替人接生,接生时往往把处于临产或分娩状态的妇女赶到床下、土地上、牛马圈,或撒有草木灰、麦洁草、高粱秸的地面上,以半立或半坐位分娩,却没有任何现代的接生知识。⑩第二,旧产婆都不懂人体构造的道理,因此也不知道产前检查的重要,更没有防止难产的办法,遇到难产时往往用秤钩或剪刀乱动一阵,因而容易造成意外;遇到小孩假死或产妇出血时,也不懂得急救,因而耽误了产妇及婴儿的性命。(11)第三,旧产婆都不讲究卫生,“剪脐带的剪子从来不洗,认为用的年代越长,就会子孙满堂……有的让产妇喝隔夜的尿,或者嘴里含头发破布,更残酷的是,旧产婆用长指甲的手在子宫里乱挖,有的挖破了子宫,有的挖破了膀胱”,给妇女造成了极大的痛苦。(12)另外,旧产婆接生过程多充斥着谶纬迷信,一些旧产婆利用封建迷信,求神拜佛、烧香许愿,通过求符喝圣水来祈祷顺产,或咎于命运,听天由命。新中国成立初期,由新中国妇女社主办的《新中国妇女》杂志发表了许多文章。这些文章都把旧产婆描绘为“封建、迷信、落后”,而且自以为是、不愿意学习。(13)在同时期的一些妇联工作报告和给编辑的信中,旧产婆则被丑化成危害妇女和婴儿的恶势力。(14)
  
   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母婴死亡率很高,也都流传着一些有关妇女生孩子的谚语,如“生伢如过鬼门关,母子双亡坟满坡”、“儿奔生,娘奔死,中间只隔一层纸”等。(15)据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调查,在1949年,辽东省通化县夹皮沟村一年内妇女因为生孩子而死去的有30多名;通化县七道沟村一年生27个小孩,死去22个,而破伤风的死亡率据不完全统计达64.3%以上;黑龙江省讷河县庆丰屯82名妇女共生了466名小孩,死去266名,婴儿死亡率在59%。(16)1949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卫生部派遣的防疫医疗队赴涿县一带调查,结果显示:该县八区、三区及城关区543个经产妇女,共生育2696胎,其中一周以下死亡者954个,婴儿死亡率占34%。(17)1949年冬,山东省卫生厅在胶东县孟家沟进行的调查显示,婴幼儿因破伤风而死亡的,占总死亡率的45%;1950年12月,在胶东地区莱东县门家沟和牟平县孔家疃2个村进行的调查证实,在232名妇女所生1078名新生儿中,死亡率高达44%,产妇死亡率1.5%;1950年,在历城县4个村所作的关于两年内生育情况的调查显示,新生儿死亡率为20.3%,总计241名死亡婴幼儿中,死于破伤风者占55.1%。(18)另据1950年5月所作的10年回顾性调查,其结果显示:在历城县第二区甸柳庄、姚家庄共815名新生儿中,死亡者为514人,死亡率竟高达63%。(19)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婴儿死亡率也十分惊人。1952年,广西百色市隆林县对3个乡共783名少数民族妇女作了回顾性调查,其结果显示:新生儿死亡率高达54.3%。(20)
  
   上述大量的妇婴死亡统计,不仅是简单的数字证明,而且是一个时代国家的生育记忆。这种记忆以至于多年之后,仍可以被作为新、旧中国医疗卫生事业优劣性的对照证明。1959年,在新中国成立十周年国庆时,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回顾历史讲道:旧中国的妇女千百年来受着封建统治的压迫,过着非常悲惨的生活;“怀孕生产往往被看做是污浊可怕的事情,无人予以关怀,以致每年母婴的死亡是非常之高”(21);“反动阶级统治对人民的健康漠不关心,灾荒、战争、疾病,年年发生与流行。每年妇女患产褥热、难产及儿童患麻疹、痢疾、白喉、猩红热等疾病而死亡的不计其数。产妇的死亡率约为13‰,其中大部分是患产褥热死的。婴儿死亡率高达200‰,新生儿破伤风死亡占1/3。”(22)总的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正是这种继承于旧中国的落后生育卫生状况,为国家的妇婴卫生保健事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旧产婆改造的工作部署和改造实验
  
   新中国成立后,旧产婆的广泛存在及其对妇婴健康的危害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事实上,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就十分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1945年5月,晋察冀军区卫生部发出《关于如何配合地方进行妇婴卫生给各级卫生机关的指示信》,要求各地把妇婴卫生工作列为妇女运动的三大任务之一,尽量帮助地方开展妇婴卫生工作,进行普遍的妇婴卫生宣传和教育,以期造成群众性卫生运动,逐渐达到扫除迷信思想,养成讲究卫生习惯,保证妇女和婴儿健康等效果。(23)其他如陕甘宁边区、东北解放区、山东解放区等,也都开展了大量的训练和改造旧产婆等类似的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的工作。(24)
  
   而在新中国成立时,改变“我国全人口的发病数累计每年约1.4亿人,死亡率在30‰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是死于可以预防的传染病……妇女生育绝大多数尚操之于旧接生婆之手,造成了40%左右的婴儿死亡率”(25)状况的历史任务,就开始被纳入到国家卫生行政现代化的政治设计之中。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48条就提出:“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26)1949年11月,《新中国妇女》杂志就妇女因不懂妇婴卫生常识,旧产婆不讲卫生而致妇婴死亡严重问题等发表社论,强调:“如果我们能教会妇女群众如何剪脐带的卫生常识,那么,每年就有多少万的婴儿免于死亡!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也是一个很重大的任务。因此每一个妇女工作者应重视这个问题。”(27)1950年8月,在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总结报告中,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副部长贺诚明确提出:新中国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关于医学教育与干部培养问题,其中特别是对于初级卫生人员的教育,“就是培养乡村卫生员与改造旧产婆,其中改造旧产婆工作尤其重要。不首先做到这一点,农村中最迫切危害最大的婴儿死亡问题就无从解决”。(28)会后,卫生部于8月17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根据当时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高、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的实际情况,会议继承新中国成立前妇婴卫生工作的经验,确定将对妇女儿童生命威胁最大的接生问题列为妇幼保健的中心任务,并提出了“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的工作方针。(29)
  
   实际上,就在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召开前后,各地各级卫生部门已经纷纷召开座谈会,颁行各种改造旧产婆的卫生行政法规,并进行了相应的改造工作部署。其中,1950年1月,山东省卫生厅召开第二次卫生教育座谈会,主要讨论妇婴卫生教育工作等。会议认为:刻不容缓的妇婴卫生教育工作“在农村和城市应以改造旧式产婆为主”(30)。同时,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关于一九五○年卫生工作指示》中,提出了开展妇幼卫生、训练助产士、改造旧产婆的要求。山东省卫生厅也作出工作计划,在农村以及中小城市卫生工作中,把改造旧产婆、减少婴儿死亡率、预防产褥热,作为妇幼保健的中心任务(31)。1950年1月,根据邢台、深县、沧县、平山等地19个村“旧接生婆不懂卫生常识,婴孩死亡率在50%以上”的情况调查,河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和省妇联共同发出指示,要求各县、区妇联会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妇婴卫生工作,改造旧助产人员。(32)1950年,根据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广新法接生,改造旧产婆”的要求,松江省在第一届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确定在全省“以积极大量的改造和提高旧产婆,广泛推行新法接生为主要奋斗目标”。(33)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则制订了在未来3年内实现大批改造旧产婆,并“有效果地将婴儿死亡率降低到5%以下”的妇幼卫生工作计划。(34)1952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卫生厅和民主妇联筹委会联合发布指示,提出:“为着广泛地预防产褥热和破伤风,解决农村最迫切而危害最大的妇婴死亡问题,在现阶段下改造旧产婆是一种有效而必要的措施”(35)。为此,双方还联合制订了《广东省改造旧产婆训练工作实施办法》。
  
   除了上述工作部署外,各省还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旧产婆改造办法。其中,1950年初,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产婆改造和管理办法草案》。(36)同期,山东省卫生厅保健处制订了《改造旧产婆训练助产员实施办法(草案)》(37);同年5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共卫生局发布了“训练姥姥办法”(38);1951年2月,福建省卫生厅也颁布了《关于改造旧接生婆的指示》。(39)这些办法的出台,为全国各地的旧产婆改造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规依据。
  
   立足于上述旧产婆改造工作指示或法规,全国不少地方首先进行了较为稳妥的旧产婆改造试验工作。1949年9月,北京市妇联与公共卫生局联合召集妇婴卫生座谈会,选定北京市崇文门处第七区七段作为妇婴卫生实验区,重点考虑怎样把现有的人力集中到群众性的卫生宣教和团结助产士、改造旧产婆的工作上去(40)。1950年,经卫生部批准,东北地区讷河、双城、榆树、承德、风城、北镇等6县,华北地区的通县、涿县等地被列为重点农村卫生实验区。各实验区及其他有卫生机构的县市一般都进行了旧产婆改造工作。改造后的旧产婆用新法接生,使实验区的婴儿死亡率降低到20%(41)。黑龙江省讷河卫生实验县在1950年1月9日至2月12日,开办了以区为单位的旧产婆训练班,利用模型、彩图讲解,并着重于操作,反复讨论,批判旧的接产法,灌输以新的知识等,共改造旧产婆257名,使当地婴儿死亡率从50%至60%降到13.7%。(42)1950年2月初,华北人民政府卫生部经河北省卫生厅同意,在涿县创办卫生实验区,举办卫生展览会,介绍妇婴卫生和一般法定传染病的症状和防治法,并结合生产,破除迷信,共发动群众组织和宣传新法接生的话剧26次,改造旧接产婆755人,使当地婴儿的脐风死亡率从13.6%降低至4.8%,广大妇女的难产、早产、流产等现象也大为减少。(43)这些旧产婆改造试验工作的进行,为下一步的改造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旧产婆改造的具体实施
  
   大规模的旧产婆改造工作是从1950年初开始的。此前,一些解放或建政较早的地区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旧产婆改造。其中,早在1949年秋,东北地区就已开始改造;至1950年初,共计改造旧产婆14051名;其中,成绩最为显著的是辽东省和黑龙江省。(44)大规模的旧产婆改造工作开始后,全国各地一般都首先进行了旧产婆的调查统计与宣传动员工作。旧产婆的调查统计工作主要是对当地旧产婆的姓名、年龄、数目及其老法接生情况和对新法接生的态度、思想顾虑等进行调查,也包括对各地旧产婆老法接生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情况所进行的回顾性调查,以便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旧产婆宣传与动员工作。如河北省涿县在查明244名旧产婆的大致情况后,在该县三区、八区的9个村庄中召集群众开会,说明政府改造旧产婆工作的必要与意义等,并通过《王二嫂养娃娃》和《婆媳英雄》等戏剧演出的新鲜方式,向1万多名观众说明脐风死亡的严重性、妇女因生育所受的痛苦、政府对人民的关怀等。(45)上海、南京、济南、芜湖、杭州等5个地市也于1950年初举行了妇幼卫生展览会,参观人数约40余万。上海、南京、苏北、皖南等地还广泛开展了妇幼卫生广播及演讲、编发妇幼卫生宣教材料等宣传活动,其中的一些宣教材料如《妇幼卫生挂图》《张家嫂子的悲剧》《妇幼新生(刘姥姥接生记)》《改造旧产婆与训练接生员的工作介绍》等在群众中影响很大。(46)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后两年间,全国各大行政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编辑出版《孕产妇保健常识》《科学接生的好处》《改造接产婆教材》等书刊108种,发行54万册;出版了《怎样养娃娃》等画册18种,发行9万册;出版了《新法接生》等挂图23种,发行69万幅,制出接产教学模型32种、幻灯片4套等。(47)这对改造旧产婆、培训接生员等工作,起到了良好作用。
  
   在宣传动员工作的同时,全国各大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还联合当地妇联、妇委会等,选派改造工作人员到每个县,首先和当地卫生部门取得联系,再和县、区、村妇联合作,进行改造工作。改造所用师资一般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而定。1950年前后,黑龙江省的旧产婆改造师资是由省医院及个别县立医院抽调正规卫生学校培养的助产士若干,施以短期训练后,再适当地分配到县、区、村担任教员。(48)改造所用教材因旧产婆多不识字,一般以较为简便的挂图和模型为主,能够准确说明胎儿在子宫的位置、难产是什么等,使旧产婆容易接受和记忆。而在旧产婆改造的对象选择方面,各地一般都选择那些年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生活上比较接近一般贫苦群众,有群众威信,有接产经验且易接受新的接生知识的旧产婆。也有一些地方,如山东省历城县于1950年11月在改造旧产婆时,接收了部分有群众基础、能起骨干作用的妇联干部,或曾接过生的而非挂名“接生婆”的身体健康、粗通文字之一般妇女。(49)
  
   随后,上述被选拔的旧产婆需要接受正式的学习与改造,每天学习与改造的时间为1至3小时,共计10余天,甚或1至3个月不等。其学习内容,根据1950年黑龙江省、平原省、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旅大等地改造情况,一般包括如下部分:(1)接生前的准备及消毒法;(2)新接生法及保护会阴的方法;(3)婴儿假死的急救法;(4)脐带绕头的处理;(5)产后失血的处理及胎盘剥离的处理;(6)产前产后应注意的饮食和休养问题;(7)月经的生理及月经期注意事项;(8)妇女的生理解剖;(9)产前产后的卫生问题等。(50)山东省历城县实验卫生院的一本旧产婆改造小册子显示:该院为期9至10天的旧产婆培训课程内容包括了“孩子是怎样来的”(包括女子生殖器生理解剖介绍)、有了喜注意什么、新法接生的好处、生产前的准备、怎样接生、发生意外怎么办、月子里应该注意什么等方面。(51)这些内容都非常实用,且浅显易懂。另外,大多数省、市、区,如东北区、华东区等都根据实际情况,在旧产婆改造中加入了政治学习的内容,以使旧产婆不断地改造思想,提高政治觉悟,初步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等。(52)
  
   当然,旧产婆改造过程中最主要的学习内容是新法接生。其最基本的条件是接生者应注重清洁和消毒程序,包括洗手消毒、剪脐带及包衣脐带用具洗净消毒、产妇生产用具洗净消毒等。例如,上海市在旧产婆改造时,即特别强调了消毒的重要性以及手的消毒法、敷料消毒法、器械消毒法和一般消毒之常识等。(53)同时,“新法接生是让产妇躺着生的,不像老法要坐着养,也不要硬坐24小时”,“新法接生使产妇在产前检查时就懂得生产过程及生产不痛的道理,还学习无痛分娩的方法,使临产时能很安静很顺利地没有痛苦地生下孩子”。(54)这与封建、迷信的旧法接生是有明显区别的。直到1999年7月,西北地区的一位妇女在接受采访时,还谈到了新法接生的好处:“那旧社会接生人家说,叫人坐地上,害怕把炕弄脏了,叫人坐地上,坐下人发晕,说是血迷心,眼看着鲜血流呀流几盆。那是旧社会……只叫你坐下,不叫人睡,到底是睡下来舒服呀,我生我这个娃子,人家叫我睡下,一会儿就生下了,人家那浑身都不痛”。(55)
  
   改造结束前,为使旧产婆牢记接生办法,各地一般都订有“接生公约”。例如,1950至1951年,上海市蓬莱、榆林、龙华、提篮桥等区旧产婆改造时,曾制订了有关接生公约。公约分为“要做的”与“不要做的”两种。其中,“要做的”包括:(1)要有团结互助合作之精神;(2)要做到产前产时产后的卫生教育;(3)要接生时剪指甲;(4)要用烧过或者煮过的剪刀剪脐带;(5)要用烧酒代替灰粉撒在脐上;(6)要用蒸过或烧酒浸过的棉花粗线同纱布包扎脐带;(7)要给新生儿两眼滴药;(8)要尽量保护会阴,如破,应立即请妇幼站或医院医生协同缝补;(9)要生产后使产妇睡平;(10)要遇异常情形,应立即报告;(11)要报出生票;(12)要在脐带脱落后就种牛痘:(13)要用肥皂同温开水洗净两手,然后在消毒水内泡5分至10分钟,才可以接生等。“不要做的”主要包括:不要蹲着、跪着、站着生小孩,不要用手检查阴道,不要乱动手术拉扯胎儿,不要用力拉脐带及取衣胞,不要用脚盆洗孩子,不要挤小孩的乳房,不要挑婴儿“马牙”及“螳螂子”,不要喂婴儿“开口奶”等。(56)改造结束后,当地政府一般都举行结业仪式,给改造后的旧产婆发放结业证书,佩戴红花,并发放一个简易的接生包,内含断脐用刀片、脐线、消毒纱布、消炎药粉、月经纸等,有的还有一粒起名为“定心丸”的麦角片,主要是在产妇服后平卧休息时,解除其“污血冲心”的顾虑。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市卫生局曾制备一批简易接生包,供船上产妇使用,155例新生儿中无一例发生破伤风的。(57)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地的旧产婆改造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仅在1950年,据中央卫生部统计,河北、山西、黑龙江、热河、平原、辽东、北京、旅大等地共改造了23040个旧产婆。(58)到1951年上半年,仅东北区各地即改造旧产婆3万多名,平均每个村有1名。(59)到同年11月,全国各地经过改造的接产婆,华北有47067名,东北有32322名,华东有8885名,西北有2045名,内蒙古有648名,西南有167名,中南有90名(缺西北、西南、中南地区的1951年统计数字),全国共达91224名。(60)截至1953年,人民政府卫生部门配合民主妇女联合会,共改造旧产婆16万多人。(61)旧产婆改造工作所取得的这一成绩,基本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妇幼保健事业的基础。
  
   四、旧产婆改造的社会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旧产婆改造产生了非常良好的社会影响。其最主要的成就是:由于旧产婆改造和新法接生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的产妇及婴儿死亡现象大大减少。1950年5月,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讷河县改造后的旧产婆共计接生994名,死亡135名,这与过去50至60%的死亡情况相比大为缩减。(62)河北省平山县旧产婆改造结束后,该县7个区共接产76个,没有一个得四六风的,这76名产儿绝大多数是由改造过的旧产婆接生的,其中有难产25个,内有横产、立产、臀产等,并且救活了8名假死的婴儿。(63)产妇和婴儿死亡现象的大幅度减少,也就直接带来了全国各地的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普遍降低。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妇女卫生科的统计,该市1949年婴儿破伤风死亡率是7.2‰,产妇死亡率7‰,婴儿死亡率117.6‰;到1954年大规模的旧产婆改造和新法接生普及与推广以后,该市婴儿破伤风死亡率是0.54‰,产妇死亡率0.5‰,婴儿死亡率46.1‰。(64)而仅从婴儿死亡率方面来讲,根据1950年黑龙江、辽东、辽西、松江4省的不完全统计,由于改造旧产婆和推行新法接生,婴儿死亡率由50%降低到了15%。河北省涿县过去婴儿死于破伤风的人数在47341人中占13.5%,经改造旧产婆后,1191人中死于破伤风的人数仅占4.4%。(65)另据1951年的调查,由于改造旧产婆和新法接生工作的逐步推广,内蒙古八拉克区婴儿中死于破伤风的人数,由42%降到了15.6%;黑龙江省讷河县的婴儿死亡率由56%降低到了15.5%。(66)
  
   旧产婆改造所带来的另一个重要成就是生育陋俗被革除,科学的生育观念和方法逐步深入人心。东北区多数旧产婆受训以后,回到村中,都实行了新法接生,效果很好。例如,辽东省慧兰县七区的8名旧产婆受训后,不到1个月就接生了60个小孩,都实行了消毒,一个抽风的都没有。(67)辽东省海龙县旧产婆训练班结束后,多数旧产婆都知道了应该叫产妇躺着生,剪脐带时要把剪子消毒等道理,也认识到了撕破会阴使产妇流血过多的危险。(68)一些不利于妇女生育健康的陋俗在很大程度上得以革除。例如,河北省平山县7个区很多受训后的旧产婆非常信服新法接生,成为国家生育政策和公共卫生意识的传播者。她们说:“虽然不叫俺接产,可是俺一定要把新方法宣传出去,也是为人民服务。”(69)她们还经常在纺线地窖里、洗衣服的河边和集市茶馆里向群众宣传新法接生。(70)因此,科学的新法接生被迅速地推广、普及,并获得了广泛认同。根据有关资料统计,1952年底,全国各地实行新法接生的日渐增多。城市中实行新法接生的有占32.4%的如武汉市;有占90%以上的如北京、天津和广州。乡村中新法接生平均占5%到10%;但工作好的地方如湖北应城县重点实验区已达90%。凡实行新法接生的地方,婴儿破伤风的死亡数字大为减少。例如湖南省酃县有统计证明,婴儿患破伤风的死亡占出生总数由65%降低到6.4%。(71)对于新法接生前后的变化,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村原妇女主任尹英后来感慨地说:“像解放前那个年头,养活七八个,上哪找大夫去?根本就没有,都是老娘婆,寻点儿棍,把脐带割下来。破伤风,过不了三天就死了……咳,那阵女的死了都多少了!生孩子死的,她也不上医院,大出血死的,得产褥热死的,有的是,也有破伤风杆菌的,那个时候也不讲卫生。新法接生以后那就好了呗,一般的生一个就活一个,死的极少,生仨就活仨,生四个就活四个,人们的思想也进步了”。(72)
  
   而伴随着旧产婆改造和新的接生方法的普及,旧产婆的道德身份和行为发生了深刻变化。经过科学的卫生知识和科学实践的短期培训后,曾经的封建迷信、无知的旧产婆,成了国家生育改革政策的执行者和宣传者。一位西方公共卫生改革家对此评论说:“许多‘学员’是乡村产婆。尽管她们的脏手和长指甲感染了无数的妇女,但她们有多年的实践经验;一旦她们的经验和一点理论知识相结合,她们就成了能干的卫生工作者”。(73)例如,河北省通县双树村旧产婆郭大娘在改造中搞通了思想,积极学习新法接生,改造后,又在本村和其他村大力宣传新法接生的好处,及时处理村中接生时遇到的难产和大出血问题,渐渐获得了群众的信任,对于改造农村里旧的接生方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74)再如,石家庄市旧产婆张顺琴改造后,不仅积极宣讲和普及新法接生,成了远近闻名的模范助产士,而且以身作则,努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积极参加抗美援朝运动和贯彻婚姻法运动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因而被选为石家庄市民主妇联的执行委员。(75)像郭大娘、张顺琴等等这些经过改造的旧产婆,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妇女生育行为变革中获得的不仅仅是个别群众的尊重与认同,还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尊重与认同,从而完成了其从旧产婆到新的国家政策执行者和宣传者的角色与身份转换。
 
   另外,旧产婆改造的过程也是新生的国家政权扩张和体现其国家意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和国家一方面通过其强大的政治权威发布旧产婆改造法规,另一方面则利用其掌握的《人民日报》《新中国妇女》《妇婴卫生》等宣传媒体,以及各式各样的集会、会议、广播、墙报、文娱演出、展览会等,开展了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动员。这使得党和国家的生育改革和公共卫生政策被及时地传布到千家万户,从而完成了国家权力向广大城乡群众的渗透,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政治认同。例如,1950年底,山东省历城县的旧产婆改造和新法接生获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他们说:“过去国民党把俺老百姓压迫得太苦了。穷人有了病没人管,现在可好了,共产党来了有救了。政府多关心俺呵”。(76)再如,黑龙江省讷河县农民关明海也感动地说:“自从共产党来了,我有地种,也有个胖小孩子,我可得好好生产,多打粮食,感谢毛主席给我的恩惠!”(77)人民群众把其感同身受与党和国家自觉地联系起来,其实质正体现了广大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权力、意识形态的普遍政治认同。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旧产婆改造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不仅带来了广大城乡深刻的生育变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家政策和权力得以渗透和扩张,从而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一种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与认同。这也为我们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众的国家认同意识的生成,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和依据。

  
   注释:

   ①参见吕美颐、郑永福:《近代中国新法接生的引进与推广》,《山西师大学报》2007年第5期;秦燕、岳珑:《走出封闭--陕北妇女的婚姻与生育(1900-1949)》,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89-205页;温金童、罗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妇幼保健》,《医学与社会》2010年10期;杨祥银:《婴儿死亡率与近代香港的婴儿健康服务》,李尚仁主编:《帝国与现代医学》,中华书局,2012年,第153-200页;等等。

   ②秦燕、岳珑:《走出封闭--陕北妇女的婚姻与生育(1900-1949)》,第189页。

   ③杨念群:《再造“病人”--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1832-1985)》,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0页。

   ④转引自贺萧:《接生的故事:1950年代中国农村接生婆》,周杰荣、毕克伟编,姚昱等译:《胜利的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初岁月》,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55页。

   ⑤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保健处妇幼卫生科:《华东妇幼卫生参考资料汇编》,艺文书局,1951年,第10页。

   ⑥武衡:《东北区科学技术发展史资料》(5)(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医药卫生卷),中国学术出版社,1988年,第382页。

   ⑦中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中南卫生概况》,1950年,内部印行,第78-83页。

   ⑧德文:《从我国产妇及婴儿死亡率谈起》,《妇婴卫生》1952年第1期。

   ⑨马锋:《两个收生婆》,《新中国妇女》1949年第6期。

   ⑩张植萍:《山东省预防医学历史经验·妇幼分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第46页。

   (11)上海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妇幼卫生常识》,华东医务生活社,1953年,第20页。

   (12)浙江萧山民主妇女联合会:《新法接生在萧县是怎样开展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福利部:《新中国带给母亲和孩子的福利》,青年出版社,1953年,第19页。

   (13)参见新中国妇女社:《有计划地开展妇婴卫生工作》,《新中国妇女》1949年第5期;马锋:《两个收生婆》,《新中国妇女》1949年第6期等。

   (14)参见《妇婴卫生工作开展了》,《新中国妇女》1949年第6期;李康佐:《农村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很大各地应重视训练接产婆工作》,《人民日报》1951年11月12日;等等。

   (15)《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编委会:《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第4卷,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年,第60页。

   (16)辛玉苓:《东北旧产婆改造工作》,《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8期。

   (17)《华北卫生部医疗队赴涿县开展卫生试验工作作疾病调查与治疗组织村卫生委会训练卫生人员》,《人民日报》1949年10月27日。

   (18)张植萍:《山东省预防医学历史经验·妇幼分册》,第46页。

   (19)《山东省历城县改造旧产婆推行新法接生有成绩》,《华东新闻汇编》1951年第11期。

   (20)《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第4卷,第60页。

   (21)《十年来我国妇产科事业的成就》,《中国妇产科杂志》1959年第5号。

   (22)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十年来的妇幼保健事业》,《卫生工作通讯》1959年第19期。

   (23)北京军区后勤部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晋察冀军区抗战时期后勤工作史料选编》,军事学院出版社,1985年,第544-545页。

   (24)参见温金童、罗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妇幼保健》,《医学与社会》2010年10期;黑龙江省卫生厅妇幼工作处、黑龙江省卫生厅史志办公室:《黑龙江省妇幼卫生史志资料》,内部印行,1988年,第9页;张植萍:《山东省预防医学历史经验·妇幼分册》,第3页。

   (25)李德全:《关于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卫生法令汇编》第1辑,1951年,内部印行,第38页。

   (26)《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1页。

   (27)新中国妇女社:《有计划地开展妇婴卫生工作》,《新中国妇女》1949年第5期。

   (28)贺诚:《在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上的总结报告》,《北京中医》1951年创刊号。

   (29)程美玉:《全国妇幼卫生座谈会》,《家》1950年第56期。另见《中央卫生部举行座谈会讨论进一步展开妇幼卫生工作》,《新华社新闻稿》1950年第107-136期合订本,第250页;黄树则、林士笑:《当代中国的卫生事业》(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84页。

   30)《省卫生厅召开座谈会讨论妇婴保健工作》,《大众日报》1950年2月5日。

   ((31)张植萍:《山东省预防医学历史经验·妇幼分册》,第5页。

   (32)《冀省卫生厅、省妇联指示开展妇婴卫生工作训练改造助产人员》,《人民日报》1950年1月26日。

   (33)黑龙江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第47卷(卫生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3-314页。

   (34)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保健处妇幼科:《一九五○年上半年东北妇幼卫生工作总结》,《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1、2期合刊。

   (35)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广东省志·卫生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93-595页。

   (36)《上海卫生工作丛书》编委会:《上海卫生(1949-1983)》,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第213页。

   (37)山东省卫生厅保健处:《改造旧产婆训练助产员实施办法(草案)》,《山东卫生》1950年第1期。

   (38)《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共卫生局训练姥姥办法》,《天津政报》1950年第18期。

   (39)福建省人民政府卫生厅:《关于改造旧接生婆的指示》,《福建政报》1951年第2期。

   (40)穆扬:《京市妇幼卫生工作实验区》,《人民日报》1950年7月28日。

   (41)《关于农村卫生建设问题》,《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7期。

   (42)《黑龙江省讷河县卫生实验县一九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1、2期合刊。

   (43)中央卫生部保健处:《介绍涿县卫生实验区的工作经验》,《人民日报》1950年4月18日。

   (44)辛玉苓:《东北旧产婆改造工作》,《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8期。

   (45)《涿县接产训练班工作概况》,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资料室:《妇幼卫生工作》,内部印行,1950年,第23页。

   (46)《华东妇幼卫生参考资料汇编》,第14-15页。

   (47)朱琏:《新中国两年来的妇幼保健工作》,《人民日报》1951年11月5日。

   (48)《黑龙江省改造接生婆工作概况》,西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教育处:《医学文摘(妇婴卫生专号)》第3辑,西南卫生书报出版社,1950年,第36页。

   (49)《集中改造旧产婆训练接生员经验介绍--省卫生工作队队长汪枫叶在省第三届卫生行政会议上专题报告》,《山东卫生》1950期第4期。

   (50)参见《黑龙江省改造接生婆工作概况》《平原省改造旧接产员训练班的总结》《北京市第一妇幼保健所改造旧式接生婆工作报告》《天津市卫生局训练接生婆第一期总结》《旅大等地改造接生婆之经验》等,《医学文摘(妇婴卫生专号)》第3辑,第36-48页。

   (51)鲁霞:《改造旧产婆经验介绍》,山东人民出版社,1951年,第8页。

   (52)参见辛玉苓:《东北旧产婆改造工作》,《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8期;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是怎样进行旧产婆改造工作的》,《华东卫生》1952年第2期;鲁霞:《改造旧产婆经验介绍》,第8页。

   (53)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是怎样进行旧产婆改造工作的》,《华东卫生》1952年第2期。

   (54)《妇幼卫生常识》,第21页。

   (55)贺萧:《接生的故事:1950年代中国农村接生婆》,周杰荣、毕克伟编,姚昱等译:《胜利的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初岁月》,第359页。

   (56)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是怎样进行旧产婆改造工作的》,《华东卫生》1952年第2期。

   (57)《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第4卷,第62页。

   (58)开开:《新中国的妇幼保健事业--介绍全国卫生医药展览会妇幼卫生部》,《新中国妇女》1950年第14期。

   (59)武衡:《东北区科学技术发展史资料》(5)(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医药卫生卷),第382页。

   (60)朱琏:《新中国两年来的妇幼保健工作》,《人民日报》1951年11月5日。1951年11月,康克清在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召开的第一次妇女儿童福利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也谈到,全国各地已改造了旧产婆约10万人,婴儿因患破伤风而死亡的比率已逐渐降低。参见《两年来全国妇女儿童福利工作的情况、经验和任务》,《人民日报》1951年11月18日。

   (61)马大正:《中国妇产科发展史》,山西科学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71页。

   (62)《黑龙江省讷河卫生实验县一九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1、2期合刊。

   (63)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筹备委员会:《怎样改造旧接产》,内部印行,1950年,第15-16页。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妇女卫生科:《普及新法接生是当前妇幼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中级医刊》1956年第5期。

   (65)开开:《新中国的妇幼保健事业--介绍全国卫生医药展览会妇幼卫生部》,《新中国妇女》1950年第14期。

   (66)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妇幼卫生局:《新中国的妇幼卫生工作情况介绍》,《自然科学》1952年第3期。

   (67)辛玉苓:《东北旧产婆改造工作》,《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8期。

   (68)容飞:《介绍辽东、松江省改造旧接生婆的经验》,《新中国妇女》1950年第8期。

   (69)中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农村卫生研究社:《农村助产问题》,内部印行,1950年,第13页。

   (70)《农村助产问题》,第13页。

   (71)邓颖超:《关于全国妇女儿童福利工作向毛泽东主席并党中央的报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儿童工作部:《蔡畅邓颖超康克清论儿童少年与儿童少年工作》,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1990年,第66-67页。

   (72)转引自张思等:《侯家营:一个华北村庄的现代历程》,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92页。

   (73)贺萧:《接生的故事:1950年代中国农村接生婆》,周杰荣、毕克伟编,姚昱等译:《胜利的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初岁月》,第353页。

   (74)沈元晖:《一位改造后的接生婆--郭大娘》,《人民日报》1950年1月24日。

   (75)杨昭芹:《旧产婆成了模范助产士》,《新中国妇女》1952年第2期。

   (76)《省卫生厅组织工作队赴历城重点试办改造旧产婆》,《大众日报》1950年12月27日。

   (77)辛玉苓:《东北旧产婆改造工作》,《东北卫生》1950年第2卷第8期。


文章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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