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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超:工人新村,超越居住形式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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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7 0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从1951年第一个工人新村建设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的住房分配体制改革,不论在资金来源上从财政拨款到考虑采用企业投资乃至职工“自建公助”,还是在住房分配上从择优分配转变为货币分配,实际上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在构筑分配体制上遭遇到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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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6年在上海城市规划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制定了面前未来的目标——到2040年要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为一段历史画上句号——随着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228街坊旧改征收成功,人们成片居住在“两万户”的情况渐成历史。上海工人新村的变迁,并不仅仅是居住形式的变化,在其背后,是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在分配体制上的探索。站在2017年的起点上,回望这段历史,当有新的感悟。

周而复的长篇小说《上海的早晨》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刚搬进曹杨新村的汤阿英一家感到无比新奇,巧珠奶奶激动地说:“共产党一来,世道就变啦,穷人有面子了,做工也光荣啦,钞票值钱啦,日子好过啦。不是共产党毛主席,我们还不是住一辈子草棚棚,谁会给我们盖这样的好房子?连电灯都装好了,想的真周到。”

从1951年建设位于上海西北郊曹杨路附近的曹杨新村开始,至1958年底,上海市先后在普陀、杨浦、虹口、徐汇、长宁等工业区周边,开辟了34个住宅建设基地,建造的新住宅达468万余平方米,建成大小新村超过200个。近60万工人及其家属告别了他们曾经居住的简陋、拥挤的棚屋与旧式里弄,搬进了新村。工人新村是一个时代的见证,也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的历史印迹。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在这个过程中,留给我们哪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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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上海曹阳新村。 新华社

【新村诞生】

建造“新村”并不是1949年以后出现的新事物,早在“五四”时期就从日本被介绍进中国,它是对一种新的集体主义生活及社区模式的想象。1918年,日本学者小路实笃创办了《新村》杂志,倡导建设互助互爱、共同劳动的模范新村,从周作人到毛泽东,都深受其影响。1919年12月,毛泽东将他草拟的“新村计划书”的一章发表在《湖南教育月刊》上。毛泽东所设想的新村内有“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集新学校与新社会于一体。

如果说此时的“新村主义”还带有空想社会主义的色彩,那么1949年以后在中国工业城市出现的工人新村则把它变成了现实。作为工商业集中的城市,上海自近代以来汇聚起了大量的技术工人和纯粹出卖体力的劳动者,较高的地价使得那些外来的普通劳动者很难在这里拥有一处宽敞明亮的住家,简陋、拥挤的旧式弄堂和同样拥挤不堪且低矮、脏乱的棚户简屋是他们得以栖身之所。尽管中外商工厂主也会建造工房租赁给职工居住,但工房的建筑标准高低不一,设施完善、环境幽雅的花园洋房、公寓式楼房专供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居住,普通工人能够享用的工房与棚户简屋无异。据统计,1949年时,上海全市居住房屋建筑面积为2359.4万平方米,折合居住面积1610.8万平方米,当年全市常住人口414.1万人,人均居住面积仅3.9平方米,而工人的居住条件显然还在这一平均线之下。调查反映,建筑业职工人均居住面积为2.14平方米,工业、交通运输、邮电、水利及财贸等行业职工,人均居住面积在3.17-3.56平方米之间。各业职工中住房紧缺急需解决的有26万余人,连同家属约为105万人。

1950年,华东军政委员会和上海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确定住宅建设属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金由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拨款,并考虑首先解决工人的住房困难。10月,陈毅在上海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强调:“目前经济情况已开始好转,必须照顾工人的待遇和福利。”根据私营企业条例规定,企业资方应在盈利中提出不少于15%作为职工福利基金及奖励金。福利基金的使用包括建造或修缮单身或家属工房。同年,已有少数工厂企业开始新建职工住宅,同时,政府为全市227处简屋、棚户区修筑道路、安装路灯、铺设下水道、设置公共给水站,使这些地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就全国而言,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有计划的职工住宅建设,是从1951年以后开始的。1951年2月18日,毛泽东在起草中央转发北京市委解决房荒计划时,批示:“北京市委所提组织公私合营的房产公司,修建房屋解决房荒的计划,各大城市凡严重缺乏房屋者均可仿行。现在大城市房屋缺乏,已引起人民很大不满,必须有计划地建筑新房,修理旧房,满足人民的需要。”4月,上海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确定了市政建设“应贯彻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并且首先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方针。这被进一步阐述为:“为工人阶级服务,就市政建设来说,目前上海最迫切的工作,就是为工人阶级解决居住问题”,并指示市政建设委员会着手规划和领导建筑工人住宅建设。

普陀区最先被作为兴建工人住宅的试验区,市政府工作组市政建设小组经过实地考察认为,以中山北路以北、曹杨路以西最为理想。该地有大片农田,征地阻力较小,可利用土地达3000亩,且距离普陀区“大自鸣钟”(长寿路、西康路口)一带工厂4公里左右,距离适宜。曹杨路工人新村第一期工程,于1951年9月开始动工。工程进展很快,到次年4月,新村全部竣工,5月验收完毕。整个新村计有砖木结构、立帖式二层楼房48幢,167个单元,可分配给1002户人家居住。二层房屋总高度为6米,房屋前后间距13米,为房高的2.17倍,保证了冬季室内有充足的阳光。每户分一大间和一大一小间两种,大间每间净面积为13.38-13.86平方米,小间为5.2-8.25平方米。每户均配有简单的抽水马桶,但无洗浴设施(另建有集体公共浴室),灶台和洗衣池为三户合用。

据新村总设计师汪定曾介绍,新村的总体布局是依自然地形而设,房屋顺着道路与河流走向呈扇形排列。他回忆:“那时,我们这些欧美归国的建筑师,头脑中一直想的是欧美盛行的‘邻里单位’思想,就是在社区的中心造公共建筑……然后在周边造居民房。”1952年6月,新村即开设了第一家商店——曹杨新村工人消费合作社。1956年更名为国营曹杨综合商店,经营商品增多,除一家综合大门市部外,还有小门市部5家、菜场4家、食堂1家、小吃店4家、热水店1家、理发店3家、洗染店及缝纫工厂各1家。1952年10月,新村开始动工兴建文化馆,1953年春节落成开放,馆内设有简易剧场、评弹室、图书阅览室、乒乓室、弈棋室、文艺活动室和露天球场等场所。兴建曹杨新村之时,还同步建造了各类学校。1952年8月,上海市实验幼儿园和曹杨新村第一小学建成开学,这是全市最早的工人新村幼儿园和小学。此后,又创建了曹杨二中。1953年,还建立了全市首家工人新村卫生所——曹杨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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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于1952年的曹杨一村,被列入第四批上海优秀历史建筑。  沈家善 摄

【住房分配】

考虑到这1002户位近沪西地区,以上海市总工会为首的房屋调配委员会决定优先分配给在沪西工作或居住的职工阶层,且以普陀区职工为主,分配576户,其余,长宁区158户,江宁区(今属静安区)268户。分配单位性质以国营工厂为主,占该批房屋的65%,另有35%的房屋照顾附近规模较大、生产正常的私营工厂。从产业上看,则以纺织、五金行业为主,二者占去85%以上的房屋,轻工业、食品、化工行业仅占15%,其他产业暂不予分配。至于工厂遴选哪些职工入住,遵循以下择优原则:

►在工厂中从事技术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对生产上有显著贡献者,生产上一贯带头的优秀先进工作者。

►工龄较长的老年工人,生产上一贯积极,住房情况特别拥挤之职工。

在同一单位中,具备同等条件者,按下列次序办理:

1、住宅离工厂路远的职工应优先于离工厂近的职工。

2、工龄长的职工应先于工龄短的职工。

3、职工中的烈属及国营厂中新提拔工人行政干部应适当照顾。

1952年6月25日,第一批迁入曹杨新村者有包括杨富珍、裔式娟在内的114位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代表,他们在各厂工人敲锣打鼓的欢送中,乘着十几辆卡车开到曹杨新村。新村里插遍红旗,悬挂着喜字灯笼和“欢迎生产先进者迁入曹杨新村”的横幅。大门一边写着“动脑筋创造发明,积累国家财富”,一边写着“找窍门增产节约,实现幸福生活”。到场的还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房管处、上海市总工会劳保部等负责人及各单位工作人员一百余人。迁入的工人和家属在新村门外下车,逐一步入新村,接受各单位代表的欢迎和真如区(今属普陀区)少年儿童队队员的鲜花。

由于住房数量有限,各棉纺织企业都是从几千名工人中评选出了极少数的优秀工人入住曹杨新村。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的邵森老人当年作为101军衣厂的劳模,首批入住曹杨新村。在他的印象里,那时候邀请亲戚、朋友过来玩,“感觉特别有面子”。但事实上,后来这个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最多时要挤下他们一家七口人,也是十分拥挤。出生于1917年的马宝娣老人在曹杨新村度过了她人生中将近三分之二的时光。她也是因为工作表现优异,而成为114位新村居民中的一员。1951年至1953年,她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和马宝娣一样从棚户迁入曹杨新村的赵爱英,并没有突出的工作成绩,但她的丈夫是汽车制造厂的一名先进工人。

首批入住曹杨新村的职工在房租上享有优惠政策,一来是出于曹杨新村的典型示范性质,以此凸显“一切为劳动大众着想”之政治理念,二来也是从当年职工的实际负担能力考虑。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处的市场估价,每户房屋最低需7.2个折实单位(以1952年5月牌价换算,约合4元人民币),一大一小间的月租要6元,这在当时可以批发价购买40斤普通的粳米。如若按当时工人月平均工资水平50元测算,搬入曹杨新村后,房租一项再加上交通费、水电费(使用抽水马桶用水多)等开销就要花去10元以上,超过月收入的20%,远远高出以往一个普通职工家庭的日常开销(房租支出一般占到家庭月收入的3%左右)。因此,上海市总工会建议压低向入住职工收取的租金,控制在每月2.7元-5.5元之间,差额可由房管处以管理费的名义,向工厂所属的华东纺管局、华东工业部以及私营资本家适当收取。最后确定的月租在3.2元-5.5元之间,这对当时的单职工家庭而言,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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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浦新村彭三小区,建于20世纪六十年代初,如今旧楼已原址重建了。  新华社

【模式困境】

1953年8月12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定名1002户工人住宅为曹杨一村。从各方面看,曹杨一村的建成在当时是有示范意义的,配套条件也是最好的。但这第一个工人新村并没有成为后来工人新村建设的典范和样板。曹杨一村总设计师汪定曾因为曹杨一村的规划和设计还受到了批评,以至于后来他在介绍曹杨新村时都不敢提它的优点。一方面,它与苏联式建筑格局有一定差距,苏联专家穆欣在参观曹杨一村后,虽然赞扬了“施工质量不差”“环境很好”,但又认为“没有对景点,缺乏中心广场,布局杂乱无章”。另一方面,曹杨一村建筑密度较低,被认为不够“经济”,其每公顷的人口密度仅为278人,30年以后,城市居住区的人口毛密度一般按每公顷800人左右控制。

在1002户住宅建设期间,市政建设委员会已经着手在曹杨地区规划和筹建第二期工程。1952-1953年,先后建成二、三、四、五、六村,均为五开间二层楼房,可容纳4000住户。包括曹杨新村在内,当时全市共有9个工人新村基地在建,共可安排两万户家庭入住,因此这批工人住宅又通称为“两万户”。“两万户”的建筑标准比曹杨一村降低了许多。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27.8平方米,使用面积(包括卧室、厨房、厕所、楼梯间、走廊、穿堂等净面积)为22.64平方米,造价为每平方米63.5元。在公用设施配置上十分紧凑,厨房、厕所都设于底层,多户合用。房屋总体为条形分布,有10户一排、20户一排、30户一排,前后间距也较曹杨一村紧密,为房高的1-1.5倍。

“两万户”住宅建成后,被划分为17个工人新村。由此,“1002户”与“两万户”几乎成为上海工人新村的代名词。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两万户”模式渐渐陷入无法继续的困境。“两万户”虽然在建筑设计上力求“经济”,但是,如此浩繁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其实并不“经济”。因任务大、时间急迫,“两万户”工程几乎是一面设计,一面备料。施工开始时,技术设计尚未完成,合同亦未订立。施工过程中,也是不断纠正偏差,预算一再修改至1953年始有眉目,导致物资及资金积压、部分工程返工。在购料时,多购早购是资金积压的另一大原因。如1952年实际用料需1102万元,但已购材料款已达2286万元,超出一倍以上,片石、生铜等材料超出实际需求很多;又有不明规格而盲目采购的机红砖,购进840余万块,而未被采用。政府全权包办不仅负担太重,而且也不利于物资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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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春节后,天山新村部分住宅启动加装电梯项目。 楼定和 摄

【体制改革】

工人新村的建设初衷是为了解决工人的住房问题,但是伴随这一过程的,是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一种探索。如前文所言,1953年以后,国家就开始尝试改变投资与分配的方式,加快住宅建设。1953-1954年,上海市先后建成包括鞍山三村、四村、控江三村、天山二村、日晖二村、崂山新村、宜川新村、广灵新村在内的近3万户工人新村,其中,由企业负担建造1万户左右。这一时期采取企业投资委托市政建设委员会代建或企业自建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居住满意度普遍较高。

但城市人口和工人阶级的增长速度更加迅猛,使得原来已经很局促的住房资源变得更加紧张。1956年,全市职工人数大幅增长,加快住宅建设再度被提上议程。曹杨新村第三期建设正是开工于1956年,辟建了曹杨七村,有混合结构三层楼住宅22幢、四层楼住宅8幢。同时,将新划入普陀区区境的真如一村、二村改为曹杨八村。1957年,新辟建设、大连、玉田、法华路、光新、金沙江、东庙桥(现为东安路)等7个住宅建设基地。各区在原有基地上继续建设住宅新村,长宁区建有联建、中华、大孚新村;徐汇区建有龙华、天钥、龙山新村;闸北区建有上工、大宁、闸建新村;虹口区建有水电、商业、建机新村;黄浦区建有长田、田度新村等。

除了新辟住宅建设基地,市政府还指定若干个地块,供工厂企业采取“自建公助”的形式,鼓励和支持职工自建住宅,或由企业组织建造再按成本价售给本厂职工。“自建公助”住房的征地费、土地管理费和公用设施建设费用,由企业承担,从企业奖励金或其他资金中解决。建设基地由企业向所在区政府申请,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征用或划拨。房屋标准一般是二层楼,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定型设计,也可由企业自行设计。

1957-1958年,全市采用“自建公助”方式,共建成新村24个。“自建公助”办法自推出以来,受到了部分职工的追捧,尤其是一些单位建造的独门独户的住宅形式很受欢迎。但同时,也引起了一些非议,一些职工认为“自建公助”只“为有钱的人服务”,且提供的住房标准过高。国营棉纺织九厂建造的31幢住宅,人均建筑面积达到了10-12.5平方米,远超出普通职工的居住水平。一些企业在建造住宅过程中,还出现了始料不及的问题。如沪南电车公司建造了50幢住宅,已近完工,仍无职工前来认购。原因是该公司职工收入差距较大,有经济实力的职工居住条件已经很好,而居住困难的职工,急需改善住房,却无购买的经济实力。事实上,由于公房租金相对低廉,大部分工人的购房积极性并不是很高。1958年之后,“自建公助”办法也因为资金和建材的吃紧,没有继续下去。

同样被中止的还有企业投资委托市政建设委员会代建的方式,从1958年开始,住宅建设恢复到“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凡中央各部委所属在沪企事业单位,其住宅投资由国家财政拨款;上海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其住宅投资由地方财政拨款。

1980年4月,在全国基本建设会议上,邓小平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想:“城镇居民可以自己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房子。不但新房可以卖,老房也可以卖。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同年6月,中央正式确定推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建立一个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结合的住宅建设投资机制,以保证住宅建设规模的稳定增长。换句话说,要改革住房无偿分配和低租金制度,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转变为货币分配。此后,全国城镇居民住房水平增长加快,1990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达到6.6平方米,这个数字在2012年已增至17.3平方米。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经历十余年,在1998年全面终结了“福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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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上海改革开放后最早兴建的曲阳新村落成,工人新村首次有了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  新华社

【结语】

从1951年第一个工人新村建设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的住房分配体制改革,不论在资金来源上从财政拨款到考虑采用企业投资乃至职工“自建公助”,还是在住房分配上从择优分配转变为货币分配,实际上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在构筑分配体制上遭遇到的现实困境。这种分配体制既要符合意识形态的要求,又要考虑到现实的成本负担。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不得不以行政之力介入到住宅建设与福利分配当中,这一方面保障了有倾向性的资源分配的实施,但另一方面,也给国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为控制成本和加大供给,只能采取降低住房标准(包括人均居住面积、施工质量、配套设施、使用期限等)和统一的标准化设计,因而无法满足居民对于高品质和个性化的需求,且抑制了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某种程度上说,20世纪80年代的住房分配体制改革,意味着国家不再单纯地以行政权力进行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遵从商品经济的规律,允许差异化的存在。国家经济活动与经济组织理念的转变,帮助中国的经济摆脱了旧体制下的普遍短缺。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主编:王珍,题图:如今的曹杨一村。 蒋迪雯 摄 图片编辑:项建英 邮箱:shhgcs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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