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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笛、罗志田、李长莉等: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文字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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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6 19: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必担忧“碎片化”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


王笛,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历史学者,现为澳门大学历史系主任。

1978年,王笛进入四川大学历史系,师从隗瀛涛先生。1985年,王笛硕士毕业后留四川大学历史系任教,1989年,王笛完成了第一部专著《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

王笛后于1991年赴美,师从罗威廉教授,1998年,王笛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获博士学位,然后直接到得克萨斯A&M大学历史系任教。2009年,王笛被华东师范大学聘为紫江讲座教授。2015年,王笛担任澳门大学历史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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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历史学界关于“碎片化”的讨论多了起来,不少学者开始担心越来越多的研究集中在一些没有“历史意义”的小问题上,注重细节,忽视整体。其实,这种忧虑在西方历史学界出现更早。在西方,过去史学家在德国史学大师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的影响下,主张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学家的基本职责是探索历史的真相,因此他们热衷于大历史的研究。

但西方历史学界随后出现了“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和“叙述转向”(Narrative turn),特别是1970年代海登·怀特(Hayden White)等对整体史提出了挑战,主张历史和文学的结合,强调历史写作的叙事性和故事性,然后又是微观史、新文化史的兴起。①史学研究日益脱离社会科学方法的影响,特别是对物质文化的研究,题目越来越小,越来越具体,但这些研究最容易被诟病为“碎片化”。②

但在中国历史学界,我怀疑碎片化是否真的成为了一个问题;即使有了问题的苗头,但也不是现阶段值得我们担忧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整体化研究是近代中国史学的传统,史家希望他们的研究能够为执政者提供历史借鉴,犹如司马迁所说的,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1949年以后的中国历史学界,更是把这种抱负发展到了极致,史家们或热衷于发现历史规律,或实现指点江山的抱负,结果复杂的、丰富多彩的历史,被简单地总结成为了几朵金花、几次战争、几次革命高潮等等,众多的学者拥挤在若干重大课题的狭窄道路上。

最近二十余年来,由于社会史研究的发展,西方新文化史和微观史研究的影响,宏观视野的通史性题目大大减少,专题研究日渐盛行,具体的小题目越来越受到青睐。但这种倾向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担忧,他们开始对“碎片化”进行批评。这些批评主要是针对青年学者和研究生,因为老一辈历史学家基本上是不研究“碎片”的。过去中国传统的精英研究取向,造成学者只关心历史重大事件、政治经济、风云人物等方面的研究,对芸芸众生和日常生活缺乏兴趣,或者认为没有研究的价值。

其实,我认为,历史研究的价值不是由研究课题本身的重要性来决定的,而在于研究的历史眼光和历史解释,一些貌似平淡无奇的对象,史家却能从中发现认识和理解历史的深刻内涵。史家对什么叫研究的价值的理解是很不相同的,这经常是由他们的历史观和方法论所决定的。例如,研究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吃喝拉撒有没有价值?主张眼光向下、微观历史的研究者,当然会给一个肯定的回答。

现在我们讨论“碎片化”,是因为我们已经觉得这在中国成为了一个问题,认为对历史研究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不可否认,任何研究都具有一定的意义,但这个意义的理解却是很不相同的。不少批评“碎片化”的学者,认为意义一定是能说明一个大问题,加深我们对中国历史的宏观理解。难道我们不认为如果一个研究,促进了我们对历史任何一个微小方面的理解,不也是一种贡献吗?从中国历史研究的传统和弊病来看,我觉得应该容忍或者说宽容“碎片化”,因为“碎片化”的研究,毕竟解决了一个小问题。

其实,我们所说的“碎片化”,是针对整体化而言的,如果我们不使用“碎片化”这个词,用“局部化”来代替,或许我们会觉得“碎片化”并非总是消极的了。任何一种“化”,都存在消极的因素,关键是消极到什么程度。如果我们说“碎片化”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结果,难道整体化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吗?难道我们可以认为整体化就是历史研究中的值得提倡的积极倾向?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现存的中国史学研究的成果,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对历史的“整体”了解得多,而“碎片”或细节了解得少。而缺乏细节或“碎片”的整体史,经常是一种有偏差甚至谬误的整体史。因此,我更倾向于对整体研究持挑剔的眼光,因为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研究是整体旗帜下的空洞化、重复研究,人云亦云,了无新意。

学者认为史学“碎片化”的主要问题并不在于研究的问题小,而在于“以小见小”。③一些研究者不能把其课题放到更大的宏观问题上去讨论,并不能说就不具备研究的意义。我们喜欢用“开拓性”这个词来说明研究价值,其实一般来讲,研究“碎片”比研究整体更容易创新。所以,与其要求没有多少经验、没有能力去把握整体、初出茅庐的年轻学者(甚至没有出茅庐的研究生)去思考大问题,还不如鼓励他们去研究“碎片”。

他们的论文哪怕有一丁点儿新意,有一丁点儿独到的发现,也比那些大而不当、雄心勃勃、但没有任何独创的所谓研究更有意义。“以小见大”固然不错,“以小见小”也并非不好,即有多少资料说多少话,而不是勉为其难地回答所谓历史的重大问题,或说似是而非不着边际的空话。也就是说,在任何研究中,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和所下的结论,一定要在课题和所使用的资料所能支撑的范围之内。

其实,根据我的观察,大多数被归入所谓“碎片化”的研究,也并非都是简单的描述,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努力探索历史的意义,虽然那些研究可能存在种种毛病,但主要的问题并不在于研究的“碎片化”,而是学术研究和写作的能力的制约。我们应该理解,课题本身经常决定了研究者最后所能回答的问题,若一些史家致力于一些政治性课题(如战争、政府、政党、思想等)的研究,我们当然期待他们的成果能够为我们了解中国政治变迁等大问题作出回答。而另一些研究课题,如物质文化的研究,我们的读者却不必有这样的期待。当然,如果有这类的小课题能帮助我们理解中国历史或现实的重大问题,固然是非常理想的结果,但这不是我们总是应该期望的结果。

其实任何历史研究,都必须有局部和整体,或者说碎片与整体,两者甚至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没有局部,哪有整体?没有零件,哪有机器?当然,我充分理解一些学者批评“碎片化”的初衷,他们担心我们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迷失在细节之中,特别使他们诟病的是,这些年轻学者不能把小问题提高到解释大问题或从更宏大的理论高度来进行分析。而我认为,批评“碎片化”的学者,对史学研究要求太高,雄心太大,不满足对“碎片”(局部)的认识,似乎任何研究课题,都要提供对国计民生等大问题的深刻认识,才算具有了研究的意义。

所谓“碎片”和“整体”,就是零件与组装的关系。整体是由碎片集成的,可以没有整体,但却不能没有碎片。一个技术不怎么好的技工,如果无法把零件组装成机器,零件毕竟还在,以后还会有高手利用这些零件组装机器。但如果没有零件,就完全不可能有机器。同理,历史研究没有碎片是不行的,这犹如机器没有零件。这些看起来各自分离的“碎片”组合起来,让历史研究逐步趋向整体认识。所以,任何提供这些历史碎片的研究者,都在不同程度上为整体的历史作出了贡献。以考古学研究的碎片为例,如果在地下发现了一个古代瓷瓶的碎片,一个学者对这个碎片进行考察,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碎片研究。如果我们研究历史上存在的一件小事,一个微小的对象,不也是犹如考古学中对碎片的研究一样吗?

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学者研究的“碎片”不是多了,而是还远远不够。以城市史的研究为例,我们在日本的大学图书馆里,可以看到一排排书架上,叠放着一层层关于东京城市史的作品,大到宏观城市发展,小到社区街道、上水下水、吃喝拉撒等等,我们就会深切感触到我们对历史的研究不是细了,而是太粗犷了。正如研究整体史的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布罗代尔所指出的:我们对宫廷和宫廷生活的了解是事无巨细,但却不知道鲜鱼怎样装在水箱里被运到市场,在那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各种野味的贩卖,我们从中可以有许多新的发现。④这种对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已有知识的不平衡,不仅存在于布罗代尔所批评的对欧美历史的研究,而且中国历史研究所面临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较之现有之欧美历史,这方面的缺陷则更为明显。因此,“碎片化”在目前中国历史研究的语境中,我认为并不是一个明显的问题,甚至本身可能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研究小问题、研究“碎片”的历史,不过仅仅才开始,等十几二十年以后碎片的研究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了,再来纠正也不迟。

说到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史景迁的研究就相当“碎片化”,如他的《王氏之死》、《胡若望的困惑》、《书的叛逆》等,把各种零散的资料、各种碎片组合在一起,没有理论分析,没有学术回顾,没有主要论点,不过建构了一个历史叙事。⑤另外,对许多历史学家来说,人类学的研究就相当碎片化,他们研究人类社会行为的一切方面,非常繁琐,但人类学并没有碎片化的担忧。人类学在中国是新学科,它没有中国历史学那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雄心壮志,他们热衷于小问题,并不认为宏大问题就优于微观研究。

碎片研究的重要性还在于,方法论、史学观等的不同,我们的历史认识和眼光都有相当的局限,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我们还不能认识到这些碎片的意义,但是,当更多的碎片得到研究,随着方法和史学观点变化,我们可能发现过去看起来似乎没有意义的碎片,其中却蕴含非常有意义的玄机。犹如我们拼图一样,在碎片缺失时,不可能拼成完整的图形,当我们把越来越多的碎片组合在一起,完整的图形就逐渐展现出来。历史的碎片也是如此,我们了解的碎片越多,便越接近对历史的整体认识。

总而言之,在这篇笔谈中,我想指出四点:一是“碎片化”并不是消极的;二是整体化和“碎片化”共存;三是碎片和整体的研究是同等重要的;四是如果一定要在两者中间作出选择的话,宁愿选择“碎片”。不过这里我应该强调的是,我并不认为我们有理由忽视整体研究,而且对那些研究大问题、加深我们对中国和历史重大问题认识的学者抱着极大的敬意。其实我理解,大多数担心“碎片化”的学者,并非反对研究小问题,而是强调研究不能停留在小问题上,而应该把这些小问题同我们想探索的大问题联系起来,从而把小问题的研究升华到一定的高度。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种希望是一种理想状态,如果我们对小问题或碎片的研究过于苛求,就会使研究者望而却步,甚至造成过去那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都挤在不多的重大题目的狭窄道路上。毕竟,研究“碎片”撞车的机会少。而且,对碎片的理解越丰富,对整体的研究就越有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建构完全客观的整体历史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个探索是永无止境的,过去的历史就永远过去了,史家力图利用各种途径去重新建构逝去的历史。但无论他多么努力,多么公正,方法多么正确,资料多么丰富,他建构的历史,也是带有主观性的。兰克所憧憬的所谓客观的历史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任何历史写作都不可能脱离主观或自我意识,过去所发生的事件是不可能真实和完整再现的。根据历史资料建构的历史,都是主观性的历史,也即是说,我们所写的历史都是通过我们所理解的历史,无非是我们眼中或头脑中所反映的历史,因为历史观、方法论、阶级立场、政治观点、个人背景、种族、文化、语言、思维习惯等等,无数的因素都制约了我们写出完全客观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所写的历史,无论我们有多么深邃的眼光,多么远大的抱负,多么宏伟的叙事,也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历史的碎片,至多有的碎片要稍微大一些而已。

注释:

①Hayden White,Metahistory: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3);Hayden White,The Fiction of Narrative:Essays on History,Literature,and Theory,1957—2007.Robert Doran(ed).(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10).关于新文化史与微观史,参见王笛《新文化史、微观史和大众文化史:西方有关成果及其对中国史研究的影响》,《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1期,第126—140页。

②例如关于厕所和大粪的专著就洋洋大观,以下是若干例子:Julie L.Horan,The Porcelain God:A Social History of the Toilet(Carol Pub.Group,1996);Wallace Reyburn,Flushed with Pride:The Story of Thomas Crapper(Fourth Estate,1998);Penny Colman, Toilets,Bathtubs,Sinks,and Sewers:A History of the Bathroom(Atheneum Books for Young People,1994);Nelson Yomtov and Barbara Penner,The Grimy,Gross Unusual History of the Toilet(Capstone Press,2011);Dominique Laporte,History of Shit,trans.Rodolphe el-Khoury and Nadia Benabid(The MIT Press,2002);Daye Praeger,Poop Culture:How America Is Shaped by Its Grossest National Product(Feral House,2007)。

③胡永恒:《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综述》,未刊稿。

④Fernand Braudel,Capitalism and Material Life,1400—1800,Vol.I,trans. Miriam Kochan(New York:Harper & Row,Publishers,1975),p.430.

⑤Jonathan Spence,Death of Woman Wang(New York:Viking Press,1978);The Question of Hu(Vintage Books,1989);Treason by the Book(New York:Viking Press,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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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6 19: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史研究中所谓“碎片化”问题之我见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

郑师渠


  新时期以来,中国近代史研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繁荣发展,但不足也日渐显露。其中,所谓“碎片化”问题,更备受关注。在这里,笔者愿申不成熟的意见,以就正于大家。

一、区分两种“碎片化”

  以往学界前辈常会这样提醒后进:“研究问题要注意抓大的重要的题目,不能搞得太细太碎了。”那时没有“碎片化”这个概念。所谓“碎片化”的概念,是近些年由西方引入的。

  1987年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多斯在其成名作《碎片化的历史学》中,对年鉴学派及其“新史学”作了尖锐的抨击,指责其第三代领导人背弃了先辈注重总体史的传统,而使自己的历史研究归趋“碎片化”,并预言“新史学”的危机与终归瓦解。多斯富有学术勇气,目光深邃,这不仅是指他不幸而言中,年鉴学派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而且是指他实际上也切中了整个西方历史学界的时弊。二战之后,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尤其是语言学的转向,对历史学产生了有力的冲击。一方面,它深化了人们对于史家与史料、历史认知的对象与方法、历史知识的内容与性质以及历史叙述的形式与历史文本的解读等的理解,从而推进了历史学的新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它极端地主张颠覆传统,否定任何历史的统一性与认识历史真实的可能性,又造成了历史学碎片化、虚化,乃至于面临消解危险的种种消极影响。所以,多斯的锋芒所向,其意义不限于年鉴学派与法国,而具有世界性的意义。借助多斯的视角,反思当下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自然也是十分有益的。

  不过,首先还必须弄清楚“碎片化”的概念。

  在笔者看来,在语义上,“碎片”是指整体瓦解的结果。但在实际生活中,“碎片化”的语义可有两层理解:一层是指将物体打破,使之化为碎片;二是指先将物体打碎,使之成为待铸新体必需的材料或过程。二者的区别,在价值取向上不同:前者的目的只在于碎片化本身;后者的目的却在于追求新的综合化。前者是消极的,而后者是积极的。

  多斯在其书中,虽然并未对自己使用的“碎片化”一词作出明确的界定,但他的概念还是明确的,即是指上述在语义上消极的层面的取向:在价值观上,以“碎片”为究竟,执意颠覆和反对任何总体性与综合性的目标。所以,多斯指出:年鉴学派深受米歇尔·福柯理论的影响,后者“先是摧毁了人类作为文化主角的主体地位,然后抨击历史主义,并反对把历史作为一个整体和参考对象”。福柯主张“历史学必须放弃宏观综合,改为关注零碎的知识”,不应再描述历史的演变、进步与连续性,只须“发掘众多不连贯的瞬间”。他反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完全“断绝了追求整体现实和再现全面性的可能”。总之,由于年鉴学派追随福柯的理论,“历史被解构为局部性实践,并放弃了任何总体目标”。[1]换言之,在多斯看来,任何放弃了总体性目标的历史研究,就必然导致“碎片化”。

  然而,就积极的语义而言,却不可同日而语。

  从历史上看,人类对自身历史的认识和研究,正是经历着不断的“碎片化”与不断的“总体化”(或叫“综合化”),二者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历史发展过程。人们认识历史,总是先从局部与具体的事实(“碎片”或“碎片化”)人手,渐求达于综合的理解与把握。古人云“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又谓“属辞比事,春秋之教”,是也。历史的认识无止境,人们自然要不断超越既有,从而不断进行新的“碎片化”与综合,或叫“解构”与“重构”。20世纪初年,近代中国“新史学”兴起之际,梁启超诸人批评中国传统史学不足“当意”,无非是一部“历代帝王的家谱”,一部“相斫书”,在主张引进西方进化论史观,探求中国民族进步的真相的同时,复主张析史之名于万殊,以求史界的开拓。马叙伦说:“若是推史,则何必二十四史而为史?何必三通、六通、九通而为史?更何必六经而史宗?凡四库之所有、四库之未藏、通人著述、野叟感言,上如老庄墨翟之书,迄于水浒诸传奇,而皆得名之为史。于其间而万其名,则饮者饮史,食者食史,文者文史,学者学史,立一说成一理者,莫非史。若是观史,中国之史亦夥矣,而史界始大同。”[2]新史学的兴起,生动地说明了其时的中国史界努力追求在新的基础上,实现“碎片化”与综合化相统一的积极取向。

  上述历史认识的发展过程,同时也体现了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缺乏总体宏观的视野,微观研究难免细碎,无关大体;反之,不以微观研究作基础的所谓总体宏观把握,也难以深入,失之空泛。所以,具有宏观视野与总体观念的微观研究是积极的,不能因其选题具体甚至细碎,而低估其意义。缘于史家的个性与秉赋,事实上也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做综合与宏观的研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陈垣说,考据虽非史学的究竟,但它是“一人劳而众人逸”的工作,功德无量,不容轻忽。胡适也以为,发现一个古字,与发现一颗行星,可以一样伟大。

  也可以说,上述乃是人们认识与研究历史的常态。

  由上可知,在历史研究中,需区分两种不同的“碎片化”:一是放弃总体性(总体史),导致了“碎片化”;二是坚持总体性(总体史),但在新旧更替之际,史家超越既有,研究趋向多元化,一时也会呈现某种“碎片化”现象,那是学界酝酿新突破、新综合的必要过程。

二、尊重历史学发展自身规律与多斯的启示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近代史研究,以1978年为界,大致可分成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是所谓反帝反封建“一条红线”,包括鸦片战争、辛亥革命等在内的“八大事件”以及“三次革命高潮”等一系列重大的事件;争论的焦点,也多集中在所谓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主要矛盾、发展脉络等重大的理论性问题。后期,上述话题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以至于有学者感叹:辛亥革命史等重大事件的研究,已是门可罗雀,多成了“节日学术”,除了逢五逢十的纪念性会议外,平时学者沟通都难。与此同时,人们对于政治史与理论问题的兴趣减弱,一些学者的研究题目也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小。文化史、社会史的兴起,虽然展拓了近代史研究新的领域,但这种趋向却似乎变得更加明显。

  前后期反差是如此之鲜明,以至于人们对近代史研究现状产生忧虑,以为不尽如人意,这是很自然的事情。随着2008年多斯的《碎片化的历史学》中译本出版,“碎片化”一词也开始在中国近代史学界流行,人们进而将此种忧虑上升为当下的近代史研究是否也存在多斯所说的“碎片化”的担心,这是不难理解的。

  当下近代史研究中所谓“碎片化”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正确看待它。我以为,这里所谓的“碎片化”与多斯所说的“碎片化”,是不同的概念。它是属于在语义上价值取向积极的一类。理由有二:

  雷蒙·威廉斯说,在文化发展史上,一种新概念的出现,既是人们对共同生活的外部环境变迁作出反应的记录,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此种变动努力进行的总体评估并逐渐形成的重新控制的过程。[3]如前所述,多斯是在西方的语境下概括出“碎片化”的概念,他对年鉴学派的抨击,同时也切中了西方历史学研究的共同时弊,而这正是二战后后现代主义对历史学冲击产生的负面结果。欧战前后,西方以尼采为代表的反省现代性的非理性主义兴起,批判理性主义与“科学万能”论,反映了时人对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反省,同时也开启了今天后现代主义的先河。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文明的批判,其积极的影响固不容低估,但其存在走向极端的片面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讳言。这即是说,多斯所以提出历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不是孤立的,说到底,它既反映了西方社会文化思潮的变动,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此的总体评估与积极的回应。反观中国,当下表面相类的“碎片化”问题,却不容作等量齐观。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曾说,他对于尼采诸人的反省现代性深表敬意,但因中国现实是科学与物质文明还太过于落后,故作为一种理论指导,这是中国不应当接受的。他注意到了语境的差异与理性选择的重要性。当下的中国固然已是今非昔比,后现代①主义的欧风美雨也显然顺势而至;但是,由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于西方,其百年来努力追求的理性与科学的精神也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培育,故后现代主义某些极端片面的思想主张对于国人的影响虽然不能轻忽,却也不应作过高的估计。例如,在这个具有重史传统并以追求“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最高治史境界的国度,有多少真正的学者能忘情于历史的总体性?在这个曾遭受过百年民族屈辱的国度,有多少人能忘情于对实现中华民族复兴道路的思考,而相信应当颠覆任何“宏大的叙事”,能相信诸如“帝国主义侵略”、“南京大屠杀”等等,都无非是话语建构的故事,而非历史的真实?明白了这一点,便不难理解,当下近代[4]史研究中存在的所谓“碎片化”,从整体上说,是不可能与反对、颠覆历史研究总体性的目标相联系的。也就是说,当下近代史研究的所谓“碎片化”,与多斯面对的年鉴学派史学的“碎片化”,不是同一个问题。此其一。

  值得注意的是,《碎片化的历史学》一书的最后一节是《法国大革命结束了》,其中写道:“当代的史学观点倾向于抹杀历史进程中的加速期,以及制度更迭所造成的转折点和交替时期。因此,沦为僵化结构的历史势必要排除所有被视为重要断裂的现象。”这些历史学家刻意抹杀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尤其是革命的发生。在他们笔下,“事件变得无足轻重,它不再是历史进程的动力和加速器,而仅仅成了一种符号、神话和幻觉”。多斯用了很大的篇幅猛烈抨击以弗朗索瓦·孚雷为代表的年鉴学派对法国大革命的粗暴否定。在他看来,这正是年鉴学派史学走向“碎片化”的一个重要表征。耐人寻味的是,去年10月在武汉举行的规模盛大的“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上,与会学者热烈讨论的一个议题却是:应当进一步高度评价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老一辈著名学者章开沅教授更进而提出,必须从前后三百年的历史长时段中去考察,才能真正理解这场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章先生的观点得到了与会学者的普遍认同。这与多斯指斥孚雷诸人以长时段为借口,抹杀法国大革命代表历史重要转折的伟大意义,正形成了鲜明对照。近200篇的会议论文,内容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广泛的领域,不少选题也很具体,但彼此内在的联系与综合的指向,即追求总体性的目标——综合把握辛亥革命乃至整个中国近代历史进程——依然十分醒目。在历史研究中,选题的大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以大可以见大,以小也可以见大。故多斯以是否心存总体性即总体史的目标这一学术的“终极关怀”为究竟,作为判断历史研究是否“碎片化”的标准,是十分深刻和极为重要的见解。“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它说明,绝大多数近代史研究者在事实上也始终并未忘情于历史家的学术关怀和陷入多斯所说的“碎片化”误区。此其二。

  要言之,从整体看,坚持总体性的当下近代史研究仍属常态。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它尽如人意,不存在消极面。实际上,即便是属于在语义上价值取向积极的一类,“碎片化”本身也并非目的。所以,问题更为积极的提法,似乎应当是:何以后期的近代史研究虽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在事实上,却依然处在“碎片化”的阶段(或仍给人以“碎片化”的观感),并没有达到实现真正的结构性突破——铸成综合性的新体?人们对前期积淀下来的近代史学科框架多有批评,但迄今却无以取而代之。这只需看一看此期出版的为数众多的各类近代史教材,其体例框架较前大同小异,便不难理解这一点。至于所谓近代史研究“范式”的更新云云,似乎也与事无补,同样也是反映了这一点。许多论者将导致当下不尽如人意的“碎片化”的原因,归结为诸如学者选题与视野过于狭窄,缺乏理论兴趣,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以及人才培养上的种种不当等等;这些自然都有道理,但我以为,不是就个人而是就整体而言,人们似乎还忽略了更为重要的一点:学术发展自身规律使然。

  平心而论,前期的近代史研究尽管有诸多不足,但它实际已成就为一座高峰,后人欲行超越,并非易事。梁启超曾将学术思潮的演进,概括为“启蒙”、“全盛”、“蜕分”、“衰落”四个时期,以为中外古今大致皆循此历程,以递相流转。其见解自有合理性。若将前后期近代史研究的发展也视为一种学术思潮演进,则其全盛期显然已过,但就新旧思潮更替而言,却不能说业已完成。客观说来,当下仍处于第三与第四期,即蜕分与衰落期之交。依任公说法,蜕分期“境界国土,为前期人士开辟殆尽”,后起者“只取得局部问题,为‘窄而深’的研究,或取其方法,应用之别方面”;衰落期“环境既已变易,社会需要,别转一方向”,“豪杰之士”遂起破坏,超迈既有,从而开拓为“第二思潮之启蒙期”。[5]这里所描绘的蜕分期与衰落期交汇的特征,正不妨看作是新时期以来近代史研究堂府扩大,成果迭出,却复不免于“碎片化”之讥的一种写照。换句话说,当下近代史研究之所以还未能走出“碎片化”阶段,达于新的总体性目标,从而展现全新的时期,端在于任公所谓超迈旧有的“豪杰之士”(堪称划时期的经典作家及其经典作品),尚未真正出现。

  尊重学术思潮发展的自身规律,有助于我们对当下近代史研究的所谓“碎片化”问题,持更为清醒与客观的态度。

  其一,多斯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必须坚持历史的总体性,否则,历史研究必然导致“碎片化”的灾难。令人欣慰的是,当下我国近代史研究依然坚持追求总体史的传统,因之,不存在多斯所批评的现象。换言之,若一定要使用“碎片化”一词,就必须明确:此“碎片化”非彼“碎片化”。当下近代史研究中的所谓“碎片化”,既属于语义上价值取向积极的一类,就不应一概而论,作简单否定。实际上,它是新旧思潮更替在特定阶段上的应有之义,本质是积极的。个中自然也会有部分学者缘个性及社会诸多因素的制约,做不到“贤者见其大”,那也只是任何时期都会存在的方法论层面上的一种常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碎片化”,并非“危机化”,相反,它恰是近代史研究酝酿大突破的征兆。

  当然,也应当看到问题还有另外一面。历史家作为个人,研究什么以及怎样研究,是他的自由;但历史学界作为整体,若多数人都对总体性、综合性与理论问题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失去兴趣,只满足于具体细碎问题的研究,也会使历史研究偏离正确的方向,这同样也是不可取的。多斯指出,年鉴学派中仍有“坚持历史总体性的历史学家”,但问题在于他们已非主流,故其趋向仍是暗淡的:“随着研究对象的支离破碎和大量增加,历史学将逐渐失去自我”,“也将陷入危机和被边缘化”。[6]尽管当下并不存在这种趋向,但积极倡导与鼓励学者对近代史重大问题的研究,避免失之细碎化,这在学术发展上,于公于私,无论何时,都是必要的。

  其二,当下近代史研究之所以仍不免给人以“碎片化”的观感,说到底,是因为它对于近代历史的阐释,在根本的理论架构上,仍未实现真正的突破。由于缺乏新的权威性理论架构的统整,具体的研究便无由得到整合,进而提升为对近代历史总体性新的认知。当下的现状不仅说明,我们对正努力超越的前期近代史研究成就所已达到的高度,不容低估,而且还说明,新旧学术思潮的“递相流转”,在本质上是表现为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故前后期的近代史研究是统一的,不容割裂,更不应将之对立起来。重要的问题,是关注政治史与重大的理论问题,在强调继承与创新统一的基础上,形成阐释近代历史发展新的认知架构。

  其三,在多斯的眼里,所谓的“碎片化”问题,它所涉及的首先是历史观。多斯的《碎片化的历史学》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他在书中,不仅认为年鉴学派所以走向“碎片化”,与其放弃了自己先前认同的唯物主义,也不无关系;而且,在全书的结论部分,还特别强调指出:“年鉴学派中的第二派势力提出了另一条道路。该派势力倾向马克思主义”;真正创立新史学的使命,已落在了这些“主张总体历史的史学家肩上”。[7]多斯的这一观点,对于我们思考当下近代史研究的发展,是一种有益的启示。要充分估计并自觉继承前期近代史研究的成就,要看到,它所以达到了至今尚未被真正超越的高度,说到底,是体现了唯物史观的魅力与史家的时代激情。理解这一点,对于人们自觉避免实际上可能导致研究碎片化的误区,也是大有裨益的。

  其四,讨论学术,不能脱离具体的语境。既然对于所谓“碎片化”的概念,可以有上述两种不同的理解,事实上当下的近代史研究也不存在多斯所讲的“碎片化”问题,本人以为,应慎重使用“碎片化”的提法。这不仅与我们倡导关注重大的选题与理论问题的研究本身并不矛盾,更重要还在于,它有助于人们集中目光,关注属于当下中国近代史研究自身的真正问题。

注释:

[1] [法]弗朗索瓦·多斯著,马胜利译:《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8、170、235页。

[2]马叙伦:《史学大同说》,《政艺通报》1903年第16号。

[3] [英]雷蒙德·威廉斯著,吴松江、张文定译:《文化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74页。

[4]弗朗索瓦·多新:《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20-221页。

[5]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3页。

[6]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20-221页。

[7]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40-241页。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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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6 19: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碎片化”是个问题吗?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

王卫平  王玉贵


  社会史研究在当代中国复兴后不久,“碎片化”问题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检视社会史学界对“碎片化”问题的探讨,大致有以下4种看法:缺乏合适的理论指导与操作方法,以致概念不清,含义不明;学科归属不易确定和研究对象宽泛、庞杂;选题狭窄、研究取向和具体内容零碎;与当前的学风浮躁、成果评价以及人才培养机制有关。我们认为,尽管“碎片化”问题其来有自,并且似乎凿凿有据,但细细推敲起来,却很难经得起严格的学术考究和深层次的学术反思。

  首先,对于社会史研究中定义不统一或理论指导不明确的情况,似不必太过在意。

  社会史研究自横空出世时起,国内外学术界就从未对社会史的含义取得过一致的意见,仅在西方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就至少有8种之多,但这并没有妨碍西方社会史学界在一个个具体的研究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最杰出的(社会史)研究家们总是明智地用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它而不是为它下定义。”[1]中国的情形也大致相同。蔡少卿先生曾指出:“时至今日,尽管社会史还未形成一套系统精密的理论和方法,但社会史的实际研究已远远走在前面。”[2]蔡先生的这段话虽然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说的,但揆诸当今中国的社会史研究现状,仍然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中外史学研究的实践均一再表明:历史学的复兴及其进一步发展,其动力均“在于实践而不在于理论”[3],或者说具体的“研究(活动)总是领先于理论反思的”。[4]对此,冯尔康先生也早就指出:社会史研究“要在具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升理论层次,即将具体研究升华为理论,做到具体研究不忘记理论追求,而理论的创立是建立在具体研究基础上,从研究的历史事实中引出固有的结论,并将其升华为历史理论”。[5]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社会史研究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上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社会史理论和研究方法一定会出现在我国史学研究的百花园中。

  社会史研究在当代中国复兴后,其活力常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的开放性特征和宽阔胸怀。冯尔康先生曾指出:“任何事物定于一尊,它就难以发展了。”[6]不仅如此,在我们看来,对于一个学科的发展来说,对抽象理论的讨论无论多么深入、周密和完备,也不如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要来得有益。社会史研究的持久活力终究是要靠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来提供的。这当然不是说理论探讨不重要,然而没有踏实细致的实证研究作基础的抽象理论探讨不仅会显得苍白和无力,理论先行的结果还往往会导致空谈和玄想。

  其次,从史学研究的发展规律来看,总是由宏观逐步走向微观和具体,大而化之的宏观和粗线条研究终究要被细致人微的精深和细部研究所取代,社会史研究作为史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也是如此。

  社会史学界常常批评以往的中国历史研究总是习惯于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并且认为抛弃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是社会史研究得以确立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殊不知以往中国历史研究中采用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是有其必然性的。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为了尽快确立马克思主义在史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在一些事关中国历史基本走向的问题上尝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解释,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为了论证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并取得政权的合理性,注重农民起义这类政治史的研究也在情理之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走上正轨的史学研究同其他学科一样,真正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回溯从那以后的史学研究,虽不能说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就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但应该说从总体上来看是逐渐走向了理性和成熟。史学研究逐步走向深入、日益重视对具体问题的探究,反映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明乎此,社会史研究中存在的所谓“碎片化”问题,其实并不足为怪,是研究逐步走向深入的必然结果。

  颇为有趣和吊诡的一个现象是,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外社会史学界在研究中国问题上所呈现出来的相同或相近趋向与特征所作出的评价有时却大相径庭。众所周知,在以美国为代表的中国学研究中出现过许多莫衷一是的解释模式,具有代表性且为中国学界所熟知的就有施坚雅的“区域市场结构”、萧公权和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罗威廉的“市民社会”、黄宗智的“过密化”、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以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艾尔曼的“文化资本”等解释模式和理论。对上述现象,国内社会史学界一般都将其评论为研究的细致和深化:当代西方史学研究中“被指责为‘历史的碎化’现象,实质上是历史学的高度分化,或者换个角度说,是以‘历史的碎化’为特征的分化”。[7]而国内学界所存在的“碎化”问题则与之有着本质区别,是一种专为求新求异而开辟新领域新课题,缺乏总体关照的研究倾向,这种单纯限于个别的、支离破碎的研究严重影响了社会史尤其是区域社会史的健康发展。如行龙先生就一再指出,中国社会史研究者视野狭窄,只盯着自己的小块领域,不顾及整体研究的需要,研究成果互不相联,相互脱节,自谈自论。[8]

  我们认为,如果对中外史学发展路径进入深入考察,就可以了解中外学者在史学研究思路和做法上的差异,更多的是由于彼此的学术传统所导致的,并不存在彼高此低的问题。具体到对中国问题的研究来说,作为外国人对中国问题的研究就总体而言终究无法与中国学者所拥有的有利条件相比拟,在这种情况下,尝试构建对中国问题具有一定解释能力的理论模式正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因此,中国学者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望洋兴叹,而应有理由坚信:对中国历史的研究终究主要依靠本土学者来承担并不断推进。在我们看来,中西社会史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所谓“碎化”问题,究其成因、表现和后果等而言或许并不完全相同,但从联系的角度来看,未尝不可以都看做是社会史研究不断走向深入的结果。

  再次,细部和微观研究是宏观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历史研究由宏观考察转向细部探究即通常所说的“碎片”研究,是学术进步的必然趋势,完全符合学术发展的应有理路和基本规律。赵世瑜先生在阐述他所理解的“大历史”和“小历史”的关系时指出:“小历史”是“大历史”的生活基础,研究“小历史”的目的是把生活基础还给“大历史”,一旦“归还”工作结束了,大小历史的区别也就不需要了。[9]上述观点在另一个层面上阐明了局部与整体、碎片和总体的辩证关系。或许是基于基本相同的考虑,一直主张要防止社会史研究“碎片化”的行龙等人也指出:“‘碎化’并不可怕,怕的是碎而不精,流于事项罗列,浅尝辄止。区域大小也无高下之分,忧的是没有大的学术关怀,为区域而区域。如果能就一些小的问题,精磨细研,亦能静临深渊,摇曳生姿。如果能够真正践行多学科、整体史方法,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上下打量,或可以小见大,见微知著。”[10]他还指出:“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研究过程中自然而然的现象”。并明确表示,“接受社会史研究应当碎化的做法,就是要把研究对象咬碎嚼烂,烂熟于心,化然于胸,然后付诸笔端”。[11]常建华也认为,对社会史研究中“碎化”的批评虽然从“保持历史研究整体性”来说“无疑是正确的”,但“个案与微观史学研究强调的是以小见大,题目虽小,意义或大,况且个案与微观积累多了,才能有体系化的宏观分析”。[12]

  我们认为,对一个个表面上看起来互不相关的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为总体归纳和综合研究提供必要基础和基本前提。年鉴学派大师布罗代尔在进行地中海地区的研究时,虽然批评了以往历史学家“所关心的不是地中海的整体,而只是这幅镶嵌图画中的细小片断,不是地中海生活的整体运动,而只不过是过去一小撮国王和富翁的活动琐事”[13],明确表明自己所追求的是“人类生活的最活跃的运动的总体历史”。[14]殊不知,正是其他历史学家所做的艰辛、细致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才为布氏从事的整体史研究提供了可能和条件。中国的情形也大致不差。

  第四,从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观努力、学术取向和主流趋势看,大都是以总体史或整体史作为追求目标的。

  在中西方社会史学界,确实有人主张社会史应是“除去政治精英”的人民史,但这更多的是表示反对以往那种主要从政治精英的上层立场和视角来撰写历史的传统,而不是要将政治精英摒弃在社会史研究之外,因为排除了政治精英的社会史就无法实现其“总体史”的追求目标。以布罗代尔等为代表的年鉴学派在其确立的“大历史”也即“整体史”或“总体史”目标中,“总想看到事情的全貌,将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融入‘总体’史”。[15]因此,尽管社会史学家们不满意或有意摒弃以往的精英史观指导下的政治史叙述范式,但在其具体的研究实践中还是试图将政治史、经济史纳入或融人到社会史研究视野中来的,以呈现作为总体史的社会史全貌。

  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情况也是如此。还是在社会史在当代中国复兴之初,王玉波先生就指出:“由于社会史的综合性,所以社会史以社会生活的历史演变为中心和中介,把历史学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络式的整体系统。社会史的综合性也有助于促进史学和其他学科协作、应用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使史学不断创新和发展。”[16]绝大多数社会史研究者都以整体史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冯尔康先生也曾明确指出社会史研究并不拒绝研究政治、经济、文化问题。他说:社会史既然是研究社会生活的,就必然会“涉及(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各个领域”[17];又说:“社会史渗透到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领域,凡是这些专史中属于人们社会关系的内容,也就是社会史的内容”;“社会史不应停留在了解人民生活的现象上,还需要深一层研究人们社会生活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意识”。[18]按照上述设想,社会史研究的视野肯定是相当开阔的,不会出现“碎片化”的问题。

  还要看到,在当代中国有代表性的社会史研究者中,人们也几乎找不到有哪一位学者明确宣称自己只专注于或只满足于“碎片”问题的研究,而总是一再强调或在事实上把他们所从事的对“碎片”的具体研究与总体史(整体史)的目标追求或松或紧地联系在一起。[19]以张鸣先生新近出版的《历史的碎片:侧击辛亥》为例,选取的虽然是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作为叙述对象,但目的却在于揭示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够推翻清王朝的更为深层的一些因素”。[20]由于作者独具匠心的问题意识以及深邃的历史穿透力,使该书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它所预设的最初目的,从而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和学术反响。历史研究的选题虽有大小之别,但却并不能以此作为重要或琐碎与否的判断标准。

  可见,碎片化不是社会史的固有特征,至于某一位具体研究者的某一项具体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宏观视野并达到了整体史的目标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该研究者的自身素质所决定的。同时,我们也得承认,要真正从社会史角度编写出一部反映全貌的人类通史或整体史虽然是不可能的,但这与社会史的学科特质没有必然的关系。正如常建华先生指出的那样:总体史或整体史的追求尽管激动人心,但却很难实现,“历史哲学和通史的整体性或总体观,也只是社会史研究中的一定层次,如果以此出发批评当今社会史的研究琐碎,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太恰当的”。[21]同样,以此来要求政治史、经济史、外交史或军事史等专门史,也是极不现实的。

注释:

[1] [英lD.加纳迪:《何谓社会史》,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

[2]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序言”,第3页。

[3]巴拉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63、69页。

[4] [美]格奥尔格‘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3页。

[5]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6]冯尔康:《中国社会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

[7]赵建群:《论“历史的碎化”》,《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第123页。

[8]行龙:《社会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行龙主编:《近代山西社会研究——走向田野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9]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叙说: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0页。

[10]行龙、胡英泽:《三十而立——社会史研究在中国的实践》,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5页。

[11]行龙:《中国社会史研究向何处去》,《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12页。

[12]常建华:《跨世纪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8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66页。

[13]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Harper Torchbook,1976,p.18)。转自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页。

[14]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论序列历史学——评(塞维利亚和大西洋1504—1650)》,费尔南,布罗代尔著,刘北成、周立红译:《论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页。

[15]转引自[英]彼得。伯克著,刘永华译《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页。

[16]王玉波:《为社会史正名》,《光明日报》,1986年9月10日,第3版。

[17]冯尔康:《开展社会史研究》,《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第80页。

[18]冯尔康:《三论开展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史研究》,第22页。

[19]参见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第98页。

[20]张鸣:《历史的碎片:侧击辛亥》,“序言”,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21]常建华:《社会生活的历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20页。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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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6 19: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碎片化”:新兴史学与方法论困境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

李长莉


  史学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是近年来引起史学界许多人诟病的一大病症,其意指研究问题细小琐碎,且缺乏整体关联性与普遍意义内涵,因而缺乏意义与价值。这种“碎片化”倾向尤其在近二十多年来新兴的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新文化史)领域表现最为突出。随着越来越多的学人进入这些新兴领域,尤其是刚刚跨入学术门坎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们,纷纷选择具体而微的专题作为初入学术的门径,群相跟进,势成风气,使得这种“碎片化”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一现象引起一些学者的忧虑,感到史学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功能将被这种“碎片化”渐行消解,甚至会导致史学学科空洞化、边缘化的危险。看来这种“碎片化”趋势已经成为关系史学命运的一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由于“碎片化”与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有较大的关联,我们由此需要反省的是:新兴史学为何易于走向碎片化?其症结何在?如何矫正?下面试作一探讨。

  一、微观研究、“碎片化”与新兴史学的伴生关系

  “碎片化”由微观研究衍生而来,而微观研究的盛行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史学转向。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社会重心由政治运动转向现代化建设,史学界也开始由此前聚焦于革命与政治等宏大主题及“宏大叙事”,转向探究中国社会演变的实态及其根源,由此出现了微观研究的趋向。特别是一些研究者致力于探究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文化形态及其演变机制,以求清理中国社会内部走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与文化资源,由此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相继兴起,成为新兴史学领域。其主要特征是研究重心“下移”,由以往偏重上层的政治事件与人物,转向下层的社会、民众及民间文化。由于这些研究对象都是具体而弥散式地存在,要予以把握与分析,需要具体、客观、实证、细致地观察和研究,因而偏向小论题、个案化、深度描述的微观研究盛行,这是研究对象转换引起研究方法的自然转变,因而微观研究与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有一定的伴生关系。同时,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分支领域的兴起及相伴而生的微观研究盛行,也是史学研究分工细化、趋向深入的学术内部发展的自然要求。西方史学界在此稍前的六七十年代也出现了社会史和新文化史兴起及微观研究盛行的趋向,虽然其产生与中国的社会情境有所不同,但也反映了这种史学学术内部深化的自然流脉。[1]因而,微观研究的兴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推进学术深入的功能。

  中国的新兴史学是因应时代需求而兴起,即回答中国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次问题,其微观研究的方法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承担这一功能。因而所谓微观研究,本应是在这种历史关怀和宏观视野下进行具体化、精细化的探究,求得由具体而见一般的效果。但这种理论上的宏微相济,在研究实践中却不易把握。这是因为社会如汪洋大海,文化又千差万别,民众更是个个不同,社会文化事象都是具体而分散地个别存在,欲对其了解与把握,也必须具体而细微地观察与分析。这种微观研究发展开来,导致研究问题趋于细小,研究方法偏重深描,走向极端便出现脱离整体关联的“碎片化”偏向,研究题目零星琐碎,七零八落,缺乏内在与外在的关联,成为游离于历史意义之外的碎片、尘埃,因而失去了历史价值。特别是中国近代距今较近,印刷及报刊发达,社会与文化的遗留史料浩如烟海,为研究者从中寻找小题目提供了广阔空间,因而在近代社会与文化史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突出。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在新史学及微观研究流行之下,也出现了“碎片化”趋向,引起学界批评,可见这是新兴史学的一种内生偏向。[2]那么,导致“碎片化”的症结何在呢?

  二、“碎片化”症结与新兴史学方法论困境

  新兴史学的“碎片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症状。

  1.论题小而微,缺乏大关怀与大问题

  历史学是勾沉、积淀历史记忆的学科,历史研究的价值在于对以往历史经过一定的科学研究,提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并给人们以启迪的历史知识与智慧,而并非事无巨细地全盘复原。对于以往浩瀚纷繁的历史现象,需要进行一定的选择、梳理、分析、概括与解释,以说明历史发展主流及时代重要问题。特别是社会与文化的表现形态是具体事象,大多与历史主题的直接关连度低,而且内容包罗万象,情况千差万别,加之近代遗存史料的海量,这就需要治史者在选择研究题目时,须有历史关怀、时代眼光、整体观念与问题意识,如此才能选择具有历史价值的论题。有的研究者仅仅出于“填空补漏”或猎奇而一味选择边缘细小的研究题目,使论题只是特殊、个别、具体、边缘的个案,而缺乏普遍性与一般性意义,成为脱离社会变迁与时代主题、游离历史主体与主流的边角碎屑,因而缺乏历史价值。

  2.论题细碎而零散,缺乏大联系与大序列

  历史学以记述并阐释以往社会演变的过程、因缘及其机制为己任,因而治史者的研究论题皆应与这一主题有一定的关联。社会与文化作为历史变迁的重要方面,虽然是弥散式存在,表面上是大量分散的具体事象,但实际上有一定的内在有机联系,具有一定的整体性与序列性。一些社会文化事象虽然具体而微,但如果置于这种整体性与序列性的关连中,即具有整体之单元或链条之环节的意义,因而具有历史价值。这就需要研究者在选择论题时,需注意与历史主题及普遍性问题的关联性,或与其他相关元素的横向关联,或与相类事象的纵向序列关联,在这种联系之中的小论题才具有意义。有的研究者缺乏这种联系观点与整体思维,选择的论题只是某种零散、孤立的社会现象,成为游离于历史逻辑之外的孤立零散的碎屑,因而缺乏普遍意义,丧失了历史价值。

  3.论题小而平面化,缺乏大理论与大阐释

  社会史、社会文化史旨在通过一些普遍而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探究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问题。这些深层问题是无形的隐性存在,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文化事象是这些隐性问题的载体和符号。那些看似本身意义微弱的社会文化事象,可能蕴藏着深层结构的密码。因此,社会与文化史研究需要从分析具体事象人手,深入探究这些事象背后的内在逻辑与普遍意义,进而揭示其所反映的深层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内涵,这就需要进行一定的逻辑分析、理论概括与阐释。如果所作论题仅止于对某种具体事象的实态描述,一味追求平面化的“深描”与“细述”,即使十分清晰地还原了事物的原貌,其意义仍然微弱。如果没有宏观意义的阐释,揭示其“何以如此”的深层根源及逻辑关系,则只是缺乏意义关联的历史碎片。

  上述缺乏问题意识、缺乏联系观点、缺乏理论阐释等症状,导致这类社会与文化论题的内容细微琐碎、平面干瘪,缺乏普遍性、意义内涵与历史价值,造成“碎片化”现象。综观这些症状,反映出研究对象的弥散性与研究方法的不适应所造成的方法论困境。而上述症状皆指向一种传统“微观实证”的研究方法,沿用这一方法作为研究社会与文化史主要的、终极的研究方法,就会导致研究论题意义微弱甚至缺乏意义,这正是造成“碎片化”的根本症结所在。

  “微观实证”研究是历史学中一种传统研究方法,特别是以往以政治事件与精英人物为中心的历史研究,即使是一些看似微小的细节,由于其在政治主题的链条中具有某种关键或环节意义,通过“微观实证”研究对其真相的考证与“还原”,就具有历史价值。但是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转向弥散式存在的社会与民众,任何单一、具体而表象的社会文化事象所包涵的“单位意义”,与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对于社会影响力的“单位意义”相比都要微弱得多,因此如果只是对这些单一而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进行具体而细微的实证描述,单纯地“还原真相”,其意义相当微弱。可见,在政治史等“显性历史”领域里作为主要研究方法的“微观实证”研究法,转而用于以探索社会结构、文化形态等内在而深层的“隐性历史”为目标的新兴史学领域,其效用便有很大局限。在这些领域,通过微观实证研究而“还原真相”只是研究的起始与基础,而不是全部,更不是终结,因而它不能单独作为新兴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要突破新兴史学沿袭传统“微观实证”研究法所形成的困境,须探索适用于这些领域的新方法。这是将新兴史学引向健康发展,矫正“碎片化”偏向的根本途径。

  三、矫正“碎片化”的方法论路径:“实证”与“建构”

  如前所述,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于以往传统史学所面对的具体显性的事件与人物,而是具体事象背后的隐性、无形、抽象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这种研究对象的区别,决定了二者的研究方法也应有所不同。适用于前者的主要为“实证”方法,而后者则需要在具体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还要加以一定的抽象“建构”,才能描述和展现这些隐性历史领域。所谓“建构”,就是在实证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提升和逻辑概括,它应当是新兴史学的一个重要方法论特征,只有具体实证而无“建构”,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所以,新兴史学必须引入“建构”方法,以“实证”与“建构”结合、基于实证的“建构”为主要方法,才能趋近研究的对象与目标,因而从方法论上矫正“碎片化”的弊病。具体而言,这种“实证”与“建构”结合可有以下几种路径。

  1.“微观实证”与“宏观联系”相结合

  社会与文化史研究需从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人手,因而需要一定的微观研究。但不能满足于只是沿用“微观实证”,止步于对细微现象的简单还原,而必须与“宏观联系”这一“建构性”维度相结合。首先,选择研究题目需要从具有历史意义的大问题出发,选择与历史主题相关,并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文化事象,题目虽小,但与历史大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性或同构性,这样的微观研究才有大的价值。其次,在进行研究时,需要有宏观联系的观点,注意考察此一事象与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纵横等各种因素的联系,特别是与大问题的联系,注意考察此一事象在这些联系当中的机能与作用。最后,在描述具体事象之时,注意从大问题着眼而对其内涵意义进行深入剖析,以揭示小问题的内在、深层、背后的大意义。如此才能使微观研究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成为阐释大问题的关节点,从而使得微观研究具有宏观意义。

  2.强化联系观点,多作综合性研究

  任何社会文化事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处于多维的联系之中,具体而分散的社会文化事象,就因这种联系而具有意义,而这种联系需要以“建构思维”来加以把握和展现。一些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事象,大多与当时的时代主题相联系,甚至自身就是时代主题的内在或深层因素。研究这些社会文化事象时,应注意从其与时代主题的联系之中去把握与分析,进行综合性研究。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民间的关系、上层与下层的关系、政治变动与民间社会的关系等。综合性可以是多方面的,或以一个主要问题为中心,综合多角度、多样化的社会文化事象进行研究,或对某一事象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诸多层面进行综合研究。综合研究就是把一种事象放在多种联系之中,进行网状研究、辐射性研究或序列性研究,从而使得小问题形成一定的“意义群”、“意义丛”或“意义链”,因而具有大的意义。

  3.强化问题意识,多作中观研究

  所谓“中观”,是指介乎于宏观与微观之间,既具有比较清晰的独立意义边界,又具有相对完整的制度或符号体系,能够构成基本社会意义的单元,这也是一种“建构性”界定。类如:一些具体的社会制度及其运作,如家庭制度、家族制度、婚姻制度,养老制度、村社制度、慈善救济制度等;民间社会的基本元素如民间组织、会馆制度、互助体制、等级秩序等;民间社会的一些普遍状态如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信仰系统等;一些隐性无形的中观领域如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共同体、社会网络、话语体系、权力结构、文化建构、社会舆论、民众组织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传播机制等。这些中观问题往往是以多种事象组成有形或无形的相对独立的意义群,代表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社会意象。这些“中观领域”是构成社会和文化的基本单元,是连接社会与民众、国家与社会、个人与社会的纽结及中介,是民间社会的基石,是构成社会肌体的细胞,蕴藏着社会肌体的生存密码。古往今来,许多社会变动的关键问题及症结所在,往往就在于这些中观问题,尤其是作为中国现代化起步的近代史时段,是急需加强研究的领域。

  4.加强“建构性”思维,力求理论概括与提升

  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涵盖两个领域:一是具体社会文化事象所体现的表象世界,可用“实证”方法进行展现;一是深层结构与形态所体现的隐性世界,需要“建构”方法进行展现。二者互为表里,前者是后者的表现形式,后者是前者的本质内涵。只是对表象世界的单纯描述,没有对隐性世界的“建构”思维、理论分析与意义阐释,不能称为完整或深入的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所谓理论分析与意义阐释,首先需要对历史现象进行逻辑梳理与提炼概括,形成一定的概念与意义体系。由于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有较多的重合,因而需要借鉴这些学科的一些理论方法,加以综合运用。事实上,这些学科中有些概念工具和理论模型就来源于历史研究。如德国学者哈贝马斯通过对18世纪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国社会生活的考察,提出解释欧洲近代民主化演变的“公共领域”理论,成为超越学科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经典社会理论。虽然中国社会及其近代化道路与西方有所不同,这些理论直接用来解释中国情形有所隔膜,但仍不乏有一定的理论启发意义。我们要在汲取中西已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有效解释本土社会演变的理论,形成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地方性知识。中国社会与文化史学的任务,就在于提出深刻阐释中国社会文化本质及其演变机制的理论,尤其是要形成对分析中国社会与文化具有解释力的概念工具与中层理论,这是现在最为欠缺的。这就需要我们在研究中增强“建构”思维和理论分析,增强多学科理论素养,致力于理论概括与意义建构,如此才能做出超越学科而具有普遍知识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

  上述适应新兴史学并矫正“碎片化”的研究路径和方法,其实已经有不少业内学者沿着这些路径进行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些颇有建树的研究成果。但还有相当多的研究者尚陷于“实证”方法论困境,而缺乏“建构”思维及方法论创新的自觉,“碎片化”的广泛存在即是明证。因而我们需要不断探索适于新兴史学的研究方法,以推进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的深入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转型进入深层结构性转换阶段,导致社会问题丛生,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呼唤着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本土理论。历史学具有在长时段历史变迁中,综合观察和把握本土社会演变机制的学科特性,以社会与文化历史演变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史学,应当是产生中国本土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温床,有志于此的研究者应当肩负起这一时代责任。

注释:

[1]笔者曾对中西社会文化史形成发展的异同作过比较,参看李长莉《交叉视角与史学范式——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反思与展望》,《学术月刊》2010年4月号。

[2]参看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52页。


作者信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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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6 1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克服“碎片化” 回归总体史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

行龙


  历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而社会史更被人认为是“碎片化”表现突出的领域。针对如何克服碎片化的问题,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只要我们‘保持总体化的眼光’,进行多学科的交流对话,勇于和善于在具体研究中运用整体的、普遍联系的唯物史观,再小的研究题目,再小的区域研究也不会被人讥讽为‘碎片化’。”[1]这就是说,克服碎片化的途径就是回归总体史。借《近代史研究》组织讨论“碎片化”问题之机,笔者愿就此观点再做迸一步的申论。



  应该如何去看待目前历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或者说,它有哪些具体表现,什么样的历史研究属于“碎片化”现象,这是一个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简单而言,所谓“碎片化”是指原本完整的东西破碎成零散的块状,成了诸多碎片,不再是一个整体了。可以说,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起,这一话语就已被广泛应用在信息、传媒、社会、技术、文化等领域,用来形容事物主体的琐碎、细碎、零碎状态,即没有整体关怀,只强调个体、片断的存在。因此,人们在谈及“碎片化”时,即是指一种零散、不完整、断裂的取向。如果再往深一点讲,这一取向的出现主要还是当时一些社会思潮影响的产物。其中,西方国家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传人,就给当时的中国文化艺术界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尤其是后现代思潮提倡的非理性、去中心化、去主体性,不相信有宏大、一致的规律性存在,关注个体的自由选择,甚至追求杂乱无章的生活体验等,这些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当时中国致力于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例如,对个人权利的重视,对私有产权的保护,自由主义的兴盛,等等,于是乎人们对自身的存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反而对个体之上的整体性存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的现象。另一个影响则来自于中国内部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实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建立全新的市场经济体系,逐渐放弃了1949年后实行了30 年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作为一个强大的主体性主宰一切的治理模式,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思想、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领域出现了多样化形态,人们觉得自己就生活在一个到处充满“碎片化”的环境当中。人文社会学界试图站在自身的立场为当下的社会发展态势寻求学理上的依据和地域上的经验,以作出各种各样的回应或调适,其实是一个从实践到理论的“顺理成章”。

  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中出现的“碎片化”问题,也是在上述大的时代背景中产生出来的一个学术表象。从具体的学术影响上来看,近代史研究的“碎片化”现象事实上与“中国中心观”、社会史的区域转向、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兴起等有直接关联。具体而言,柯文试图通过在“在中国发现历史”进而在批判“西方冲击一中国回应”模式(费正清)、“传统与现代”模式(列文森)、“帝国主义”模式(佩克)等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建构出所谓“中国中心观”,至于如何以中国的内部立场而非以西方的外部视角去“发现”中国的历史,柯文认为可行的办法有:从“横向”上,将中国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展开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从“纵向”上,把中国社会再分解为若干不同阶层,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的撰写,此外鼓励将社会科学等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引入到历史研究当中。[2]这一主张对中国社会史研究由整体性的探讨转向区域性研究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几乎在同一时期,中国本土化的社会史研究也由原先注重整体学科体系建立的讨论开始转向具体操作实践的区域史研究,当时出版的一批区域社会史研究成果即是有力的证明。[3]可以说,正是在区域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之时,作为中国近代史研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史越来越趋向于专门化、精细化、微观化、具体化,于是在那些从事宏大历史建构和侧重一般历史问题研究的学者看来,社会史、区域史研究日渐“碎片化”了。至于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影响,尤其是近十年来的发展,更为引入注目。其中以孙江、杨念群、黄兴涛等人的研究实践为代表,从他们先后主编的《新社会史》、《新史学》丛书中,不难看出其综合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借鉴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概念体系和分析架构来重新解释中国历史的抱负和追求。例如,已出版的《新社会史》三卷分别以“事件•记忆•叙述”、“身体•心性•权力”、“时间•空间•书写”为主题,《新史学》则以“感觉•图像•叙事”、“概念•文本•方法”、“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再生产的近代知识”为各卷主题,很显然,这些醒目的关键词不仅凸显了著者试图从细微具体的层面去展现历史真实,而且更加注重了对历史展演背后的社会文化意义的深入解读。在这样的新史学实践推动下,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中国近代史研究更加细微化、零碎化,诸如人口、婚姻、家庭、宗族、城市、农村、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节庆习俗、教育赡养、自然灾害、会党土匪、宗教信仰、价值观念、道德心理以及身体、疾病、记忆、图像等内容都可以被用来作为建构复杂历史画面的着眼点。应该说,此类研究揭示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细节,着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也难免会被视为一种“碎片化”的表现。

  总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的历史解释概念体系和研究路径为中国史学的繁荣发展开拓了新局面,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历史真相的认识和理解,但与此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带来了一些所谓的“碎片化”问题。[4]在笔者看来,“碎片化”倾向固然需要警惕,但是也没必要过于敏感,以免无形中将其“扩大化”。因为即使是“小”的研究也依然可以做出“大”的文章来。区域史研究者倘若能够始终追求“以小见大”、“小中有大”,微观与宏观、具体与一般、区域与整体的有机对接,不只是就区域谈区域,就片断谈片断,即使是再微观乃至不起眼的小事情还是会彰显出“大历史”的实践轨迹的。众所周知,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卡洛•金兹伯格的《奶酪与蚶虫》、娜塔莉•泽蒙•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等西方史学家的经典著作,以及新近国内出版的黄兴涛的《“她”字的文化史》等论著,就很好地凸显了作者力求通过微观的细致研究去深化对宏观历史的系统理解和把握的信心。从表面上看,这些著作选题具体而细微,要么是一个村庄,要么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要么是一个汉字,要么是一个特定的地域和一个社会阶层,如果笼统地将其视为“碎片化”,则过于简单化了。



  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往往被认为是“碎片化”表现突出的领域。其实,现在我们谈论所谓的“碎片化”问题,主要还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区域史(包括新社会史、新文化史、历史人类学)研究对中国近代史的整体面相不断进行局部解释的缘故。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区域社会史的历史书写也往往容易被人误解为“碎片化”。不可否认,目前学界确实存在一些区域社会史研究过于简单化的做法,就区域言区域,未能将区域内部各组成部分以及区域与整体之间有机地联系起来进行讨论,虽然占有区域性的具体史料,但却陷在史料当中不能自拔,更多地只是将视野限定在所掌握的史料层面上,就史料言史料,不能很好地将“小地方与大历史”的复杂关系全面客观地诉诸笔端,对史料自身的产生背景及具体意图也视而不见,结果实践越多,“碎片化”日深。就“区域研究”中的“某种反省和自我批判的态度”而言,陈春声教授也曾指出:“深化传统中国社会经济区域研究的关键之一,在于新一代的研究者要有把握区域社会发展内在脉络的自觉的学术追求。毋庸讳言,时下所见大量的区域研究作品中,具有严格学术史意义的思想创造的还是凤毛麟角,许多研究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仍主要限于地方性资料的发现与整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某些过去较少为人注意的‘地方性知识’的描述。更多的著作,实际上只是几十年来常见的《中国通史》教科书的地方性版本,有一些心怀大志、勤奋刻苦的学者,穷一二十年工夫,最后发现他所做的只不过是一场既有思考和写作框架下的文字填空游戏。传统社会区域研究中,学术创造和思想发明明显薄弱,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学术从业者追寻历史内在脉络的学术自觉的严重缺失。”[5]显然,做区域社会史研究,要想不被人误解或讥讽为“碎片化”,确有必要对区域与整体及两者的相互关系有着相当的认识和把握,直至内化为研究者心中可以运用自如的一种学术自觉。区域是部分的、具体的,而社会是整体的、系统的,区域社会史是在研究具体的区域,但关注点却应该是整体的社会。区域可大可小,是一个相对的动态性概念,而整体则是众多的区域通过一系列的内在机制所生成的但又超越了区域原有特征和属性的系统性存在,因此,区域形式上看似独立于整体,但是其存在的前提和意义正是通过和整体的紧密关联而显现的,如果脱离了整体性的存在,区域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了。真正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实际上是“形散而神不散”,即便是对原本完整的历史进行不同面相的展现,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回归到整体史层面上来。

  除上文中提到的区域史研究作品外,以陈春声、刘志伟、郑振满、科大卫等人为代表的“华南学派”同样引人关注,他们三十多年的区域史研究不仅没有落人“碎片化”的窠臼中,相反,却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有助于剖析整个中国历史的实践经验与解释体系。近年来,由陈春生主编的“历史•田野”系列丛书就凸显了把区域史与整个中国史融为一体的治史理念。另外,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裴宜理的《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 -1945》、孔飞力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等海外中国研究论著,无论是在选题还是理论与方法上,都对中国近代史研究产生了不容轻视的影响。它们也都是从具体的区域或事件人手,但是对区域内容的讨论则放在了整体的大历史的进程中,通过区域研究去透视具有更加普遍性、一般性的问题。例如,杜赞奇在其书中研究的是晚晴至民国的华北农村社会,涉及地方政权、乡村政治、宗族、水利、祭祀、婚姻、税收摊派、市场、乡村组织和领袖等内容,但是作者通过这些看似支离破碎的农村问题,构建了清末以降华北农村社会变革背后的结构性特质,如“国家政权内卷化”、“权力的文化网络”、“保护型经纪与赢利型经纪”等深层问题,进而为整个中国近代乡村社会的历史演变作出了一个“普适性的”解释。笔者多年来倡导“走向田野与社会”,在从事明清以来山西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实践中,也试图通过区域研究反映整体的历史,以此提炼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和理论。明清时期山西人口、资源、环境三要素是探讨该区域社会的重要方面,彼此间的不均衡发展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的发生。我曾指出:“明清以来山西生态环境恶化的最突出表现是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不仅引起土地的大面积沙化,而且使汾河流域的含沙量急剧增加。河道、渠道的变更,由森林减少而引起的气候环境的变化,又加剧了旱灾及争夺水资源的各类‘水案’的频发,这种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一直是困扰山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6]基于此,我们开展了水利社会史的一系列研究,包括水资源的紧缺、争夺导致的“分水”事件,水利灌溉、祭祀与信仰,水利与造纸等手工业的运作,水环境与自然灾害的发生等,试图“以水为中心”去展现乡村民众、宗教信仰、民间组织、精英士绅、国家政权等多重力量共同作用下的山西区域社会。明清以来的山西区域社会是否“以水为中心”这样的问题仍可讨论,但我们是试图通过“以水为中心”反映整体的区域社会变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持“总体史”的眼光。区域史研究并不一定就是“碎片化”,其价值所在就体现于它与整体史的密切关系之中。



  既然区域社会史并不等同于所谓的“碎片化”,那么,我们在警惕“碎片化”的同时又该如何去克服它呢?笔者以为,最主要的还是要回归“总体史”,而要实现“总体史”追求研究者至少需要把握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有鲜明的问题意识,二是重视“长时段”,三是以历史学为本位的多学科交叉。

  可以说,具有问题意识,对一切史学研究都有着方法论的意义,就这一点而言,国内社会史学界更多的是受到了法国年鉴学派倡导的“问题史学”的影响。费弗尔明确地说“提出一个问题,确切的说乃是所有史学研究的开端和终结。没有问题,便没有史学。”[7]如果研究中不能贯穿鲜明的问题意识,则很可能就像钱乘旦先生所言的“只满足于史料堆积,而缺乏对历史的思考,缺乏深层的思维,轻视理论和整体研究的倾向”一样[8],难免走向“碎片化”。至于“长时段”,这也是人们在谈及法国年鉴学派尤其是布罗代尔的作品时使用最多的重要概念,并成为衡量“总体史”的关键尺度。布罗代尔强调:“对于一个历史学家来说,接受长时段就必须准备改变自己的风格、态度,必须彻底改选自己的思维,而采用崭新的思考社会事物的概念。这意味着逐渐习惯一种比较缓慢的、有时近乎停滞的时间……总之,相对于这种缓慢的、层积的历史而言,整体的历史可以重新思考,正如要从底层结构开始一样。无数的层面和无数次历史时间的剧变都能根据这些深层结构、这种半停滞的基础得到解释。所有的事物都围绕这个基础转。”[9]按我的理解,布氏强调“长时段”的重要性,是由于这一解释概念有助于研究者透过历史现象揭示那些看似不变的“结构”性东西,正是这些“深层结构”的存在支配着借助于“短时段”所表现出来的纷繁复杂、变幻无常的“事件”、“局势”。第三代年鉴学派核心人物勒高夫也曾指出:“历史的发展时快时慢,但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却只有在长时段中才能起作用并被把握。”[10]也就是说,捕捉到了历史中的“结构”才可能从整体的视角去展现历史。“长时段”的方法运用是与历史中的整个“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对于区域史研究中真正实现“总体史”关怀具有很重要的学术参照意义。相比之下,多学科交叉渗透则可以看作是追求“总体史”的必然产物,也是强调“问题意识”和“长时段”两方面的一个内在要求。研究者提出明确的问题,然后全方位地找寻各种各样的资料、工具、手段来求证已有的问题假设,在这一过程中历史学必然会打破学科专业间的种种限制,只要是对自己有用的都可以为史学家所重视和利用,如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经济学、地理学、政治学、心理学等相邻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如此,多学科视角的运用对于研究者全面把握研究对象的变化轨迹和内外关联,注重整体性,避免“碎片化”,就显得非常必要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借鉴多学科理论方法的过程中,生搬硬套、盲目利用或滥用西方的时髦概念来套用中国历史事实的做法仍旧屡见不鲜,将原本丰富多样的历史画面搞得“支离破碎”,甚至是“非驴非马”,晦涩难懂,实为“碎片化”的另类表现。有鉴于此,多学科交叉又一定是以历史学为本位的,只有通过对史料的全面爬梳与深入解读,才能够将经验事实与概念体系真正地衔接起来,才可能建构出整体的、总体的历史。

  总之,笔者以为,对于目前历史研究中热议的“碎片化”倾向,应当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但也不要扩大化。区域社会史研究并不必然会带来“碎片化”,只要研究者能够将“总体史的眼光”始终作为一种学术自觉,敏锐地提炼“问题意识”,重视“长时段”研究,注重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且口使再细小的区域研究也不会是“碎片化”的。否则,表面上看似再宏大的选题,也只能是一种没有太多学术价值的文字。

  陋知浅见,有以请教。

注释:

[1]行龙:《中国社会史研究向何处去》,《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14页。

[2][美]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70-212页。

[3]代表性著作有: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年版;王振忠《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乔志强、行龙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等。

[4]主要观点可参见:杨天宏《系统性的缺失:中国近代3研究现状之忧》,《近代史研究》20lO年第2期;桑兵《中国近现代吏的贯通与滞碍》,《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2期;李长莉《交叉视角与史学范式: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反思与展望》,《学术月刊》2010年第4期等。

[5]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读-》2006年第9期,第24页。

[6]行龙:《走向田野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63页。

[7][法]费弗尔:《为史学而战斗》,第22页。转引自何兆武、陈启能主编《当代西方史学理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年版,第396页。

[8]参见韩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史学体系:争辩与思考——“中国世界史学科体系建设研讨会”学术观点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9][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刘北成、周立红译:《论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页。

[10] [法]J.勒高夫等主编:《新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27页。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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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09: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研究: 要细节 不要“碎片化”
章开沅
2012年09月10日   来源:北京日报

历史研究原本就存在宏观、微观(或许还可加上两者之间的中观)的区别,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宏观研究也可以叫作系统研究或整体研究,着重对史事的全面陈述与把握,微观研究或可称为个案研究乃至细节研究,着重史事的细节钩沉与精审考订。但宏观与微观都是相对而言,对于中国史来说,区域研究为微观;而对于某一省区来说,县以下的乡镇村落又属微观。再则宏观中有微观,微观中亦有宏观,相互交织,实际上很难截然区分。

学海无涯,史海更加无涯。作为个人的史学家,穷毕生之力,再勤奋也很难把握人类历史的整体,即使是从总体上把握一个国家历史(特别是像中国、印度、埃及这样的古老大国)也有很大难度。所以随着时代的进展与社会文明的繁复,便出现了断代史与区域史的分工合作。就学者个人而言,堪言宏观把握的大家越来越少,而精密于某一地区、某一断代、某一领域的专家则日渐增多。

史学离不开实证,实证必须以史料为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的进展,仅以文字记载的史料数量急增而言,所谓“车载斗量”已不足以形容其万一。特别是近现代史,公私档案、报刊书籍乃至各类未刊文献之繁多,简直难以想象。这些客观条件,极其有利于个案研究,有利于从细节上再现历史情境,然而却大大增加了宏观把握的困难。同时,由于学术理念的进步,人们愈来愈重视社会史与群众史的研究,特别是下层群众的研究,而许多此类研究又属于起始阶段,这样也不免增加了研究视角“细化”的权重。

历史研究如果涵盖自然史研究,其研究对象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学术分工与社会分工一样,只有分工合作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史学研究的整体进步,因为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做到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对于细节研究的重视,或所谓“细化”的提倡,自有其合理性,丝毫不必为此而感到忧虑。重要的是,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必须要有综览全局的战略思想,根据学术自身的发展规律,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的客观配置,合理地调整布局并顺其自然地给以正确诱导。

从学术评价角度来看,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并无高下之分、优劣之别,关键是研究者自身的治学态度、功力与境界有所差异。过往的史学大家有些侧重于融通,如吕思勉的中国通史既有纵向的断代联贯,又有横向的归类阐析,对二十四史的基本史又滚瓜烂熟,然后成就其圆融顺畅。陈寅恪学贯中西,博古通今,举世无双,然而其研究每多属于专题,或一个人,或某现象,因小见大,考订精翔,论析自见高明,堪称寓宏观于微观的典范。何炳棣1979年冬与我初识即彻夜长谈清华学风,虽强调实证精审,但更重视“大归纳”的境界,盖考证虽然入其深,“归纳”始可出其大。前辈学者以毕生经验传授后学,又有其成功业绩作为佐证,使我们这代学人受益匪浅而又自惭形秽。

历史研究的对象是整个社会运动,是前后连续的过程,然而无论是整体或过程,都是成千上万细节组成。或许可以说无细节即无历史;然而组成历史的细节毕竟有主次与层次之分,随意摭拾罗列的细节仍然难以重现真实的历史情景。宏观研究容许在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的概括,细节研究则必须以自己的实证工作为基础,而且要能进能出,因小见大,这才能形成真知灼见。

“碎片”一词,易生误解。或许可以说,我们所已知者无非是历史的一鳞半爪,往往都是组成历史的碎片,然而却不能认为历史本身就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碎片。我认为,后现代主义是对于日趋穷途末路的现代主义的反弹,其成绩在于深刻的批判,然而其偏激者又流于消极的破坏,即走向极端的所谓“解构”。而袭其皮毛者又大多没有什么高见卓识,无非是当作“时髦”即兴仿效,把原本已清晰完整的历史撕裂成为碎片,然后又给以随心所欲的所谓“解构”。这是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学术工作也流于商业化与娱乐化的可悲结果。

重视细节研究,同时拒绝“碎片化”。这就是我的一贯主张。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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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09: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碎无以立通:简论以碎片为基础的史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

罗志田

  近年所谓史学碎片化的感叹,多受外国影响[1],却也有本土的渊源。贺昌群在1934年就感慨:清末民初《国粹学报》和《中国学报》上的文章,“大多仍能巍然保持着它的价值”,不过只是一种碎片化的价值,“在一门学问或一个问题中,只见零篇断目,如三五小星在夜天闪烁”;表现出中国“整个学术的内容,步调太不整齐,缺少连锁性,很难寻出一贯的文化线索来”。这些“论文中新旧方法与观点的不同,显出绝大的矛盾”。他承认矛盾是不可免的,却仍想要“求得一个矛盾的统一”。[2]

  贺先生的说法有相当的代表性。寻求一种系统而贯通的解释,本是20世纪中国新史学的一个重要目标。很多人努力的目标,就是想要贯通那些似乎不通的内容。因为没能做到学术步调的整齐,而反观到满眼零篇断目,这并非一两人的看法,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不过,我不认为现在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已呈现出“碎片化”的面貌,因为并非每一史家的每一题目都必须阐发各种宏大论述;越来越多的近代史研究涉入更具体的层面,或许是一种欣欣向荣的现象。

  我的基本看法,第一,史料本有断裂和片段的特性,则史学即是一门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第二,即使断裂的零碎片段,也可能反映出整体;需要探讨的,毋宁是怎样从断裂的片段看到整体的形态和意义。这已牵涉到史学的基本面相,个人学力有限,不得不多引前贤之言,以壮声势。

一、言有枝叶:历史的断裂和片段特性

  首先,历史上每一人和事,都有其独特性。兰克曾说:“每个时代都直接与上帝相关联。每个承,是非常强的。例如,四川至少从汉代起,其文化特色以今日所谓“文学”见长,而正统的经学则相对弱(至少对经典的理解和表述,都与中原互异)。因明末的战乱,四川人口剧减至清初的不足10万户,在“湖广填四川”后更成为一个移民为主的社会。但直到清末民初,四川仍以“文学”见长;而在经学方面,也还颇显特异之处(后来公认的大师廖平,便曾被视为儒学异端)。[3]

  退而言之,即使是滴水可见太阳或月映万川那种间接的映照关系,在太阳和月亮从我们视野中的天空消失之后,映射过太阳的水滴和映照过月亮的万川仍存留着日月的痕迹。章太炎所谓“空中鸟迹,甫见而形已逝”[4],其实未逝,不过需要特定的观测手段和方法才可见。今人可用高倍摄影留其痕迹,而惠施所谓“飞鸟之景,未尝动也”(《庄子•天下》),也是一由影观形的侧面进入之法(详另文)。

  而且,传统的中断永远不是绝对的。马克思曾说,“陈旧的东西总是力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5]蒙思明也提出,“某事件的史料消亡”,未必意味着历史上“并无其事”,更不能以为其“对于我们当前的生活与思想就无影响”。[6]所谓传统,或许就像孔子所说的,“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同时又“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礼记•中庸》)。古人常说:盐化于水,盐已无形,而仍在水中;且每一滴水中,皆有盐在。历史亦然。它早已进入我们的生命之中,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招之未必来,挥之难以去;就像曾化于水的盐,不必有形,不必可见,却始终存在,且无所不在。

  进而言之,散碎其实有着多方面的涵义。中国固有的表述风格,提示出片段不一定就是断裂,反可能是表述者有意为之,不过点到为止,甚至故作不言之言。中国古人著述的特点,不仅长期体现着傅斯年所谓“电报语法”的特征,语尚简洁;而且有着一种学理的自觉,即承认言不尽意,却又很注重言外之意,甚至追求一种冯友兰所说的“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的表述方式。

  冯先生注意到,“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按道家的说法,“道不可道,只可暗示。言透露道,是靠言的暗示,不是靠言的固定的外延和内涵”。古人“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名言隽语一定很简短,比喻例证一定无联系”,皆不够明晰。然虽“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前者从后者得到补偿”。且正因昔人的“言论、文章不很明晰,所以它们所暗示的几乎是无穷的”。[7]

  或因此表述风格的影响,或因为时代的距离,也可能就因研究者有成心在,都可能造成今昔的不理解。故熊十力提醒我们:从表面看,“古人著书,虽无体系,而其思想囊括大宇、穷深极幽,决非零碎感想”。善学者当“由其散著之文,以会其无尽之意”。[8]其实,说古人著书无体系,多少也带有后人的“体系”观。在朱子看来,“圣人言语,皆枝枝相对、叶叶相当,不知怎生排得恁地齐整。今人只是心粗,不子细穷究。若子细穷究来,皆字字有着落”(《朱子语类•读书法上》)。读者一旦明白了字字的着落,“枝枝相对、叶叶相当”的整齐排列就自然显现。

  后人眼中的“体系”或非昔人的追求,然第一可知其决非零碎感想,第二他们还可能是有意追求一种“枝叶”式的表述。再看《汉书-艺文志》描述汉代经学的现象:“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

  这不就是孟子所谓“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孟子•告子》)的典型现象吗?若揆诸前引《礼记•表记》关于“天下无道,则言有枝叶”的说法,在一般以为经学确立也特别繁盛的时代,其说经方式却表现出了“天下无道”的征兆,岂不可思!

  若从“各道其道”的眼光看,“言有枝叶”本身固是一种典范衰落的现象,惟在典范既逝、“道术将为天下裂”之时,各种思想处于竞争中,“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却也未必不是一种有意的表述方式。传统中断之后,“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以上皆《庄子•天下》);且很可能如熊十力所说,“下流之水,既离其源,便自成一种流,而与源异”。[9]故因传统中断而散乱无序,仅是“各道其道”的一种现象;因中断而独立,则是“各道其道”的另一种现象。

  就学术言,一旦下流的独立成为一种定见,便有所谓门户的确立,并会形成某种思维定见(即庄子所谓成心,或西人所说的mental set),影响学人的眼光,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效果。廖平以为,《春秋》“三传本同,自学人不能兼通,乃闭关自固。门户既异,矛盾肇兴。”[10]按三传之同,或更多指其根源;其具体诠释,当然有同也有异。但不论同异,都不仅有中断,更可能见创新。尤其“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庄子•天下》),“枝叶”式的表述,或许即是开启一片“非常异义可怪之论”的机缘。③

  钱锺书就曾注意到,往昔“许多严密周全的思想和哲学系统,经不起时间的推排消蚀,在整体上都垮塌了”。对后人而言,往往只有一些片段思想还有价值。不过他也补充说,“脱离了系统而遗留的片段思想,和萌发而未构成系统的片段思想,两者同样是零碎的”。这一区分至关紧要——碎片既可能是凋零的结果,也可能是创新的起点。不能因为“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不成气候”,是“孤立的、自发的偶见,够不上系统的、自觉的理论”,就忽视它们。“正因为零星琐屑的东西易被忽视和遗忘,就愈需要收拾和爱惜”。这些“自发的孤单见解”,可能就是“自觉的周密理论的根苗”。[11]

  简言之,第一,即使断裂的零碎片段,也可能反映出整体;第二,有些看似散碎的片断,却可能是有意为之,要善于从散碎的表象看到其背后隐伏的体系或关联;第三,中断亦如四时,“终则有始”(《易•恒•彖辞》),方死方生,它本身可能是独立的前兆,故片断也可能是创新的机缘,甚或本是新说的起点。

  杨国强教授有句名言:清季士人的思绪,“化作了一地碎散的文辞,当时和后来都没有办法串起来”。[12]我的感觉,他就像傅斯年反对“疏通”,主要是针对别人而不是说自己。[13]如果承认史学本是一门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则其基本精神,或许就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更进一步的问题是,我们怎样从断裂的片段看到整体的形态和意义?或者说,我们怎样使书写出来的历史并非一堆碎散的文辞,又尽可能避免让历史成为后人的系统性“代言”,而失却了本来的面目?

  文化DNA的检测,当然没有生物学那么直截了当,但至少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思路。毕竟历史文献中任何“单词片语”,都有“时代思想之背景在其后”。[14]史学不能无中生有,却可以由末见本(这是史学方法的一个要项,详另文)。要收拾一地散碎的文辞,既非不可能,也不那么简单。

二、以碎立通:收拾一地散碎的文辞

  假如那一地碎散的文辞原是一串或多串的钱,它们是可以重新串起来的,因为钱币是按模具人工制作的,其共性远大于其个性;但若这根本就是一地秋风扫下的落叶,离开了与树干相连的树枝,甚或被吹离了原来的树林,它们还能复原其本义么?最理想的状态,是我们能找到其原来的树,通过树枝确立落叶和树的关联。但更多时候,我们恐怕不得不面临一个无法觅得其原树的状态,或无法重建其与原树的关联。

  于是产生了问题:一方面,在失去了原有的穿钱绳索之后,以现代的绳索重新串起来的钱币,是否还具有接近原状的意义?或在多大程度上还能体现其原初的意义?另一方面,如果不能确立落叶与树的关联,即使我们搜集起一堆落叶,我们怎样理解特定的一片树叶或一堆树叶?怎样把它或它们置入我们希望再现的历史场景之中?进而言之,即使这一地碎散的文辞原就是一些散乱而零碎的无系统见解,他们是否有某些时空的共性,经过整合可以表现出某种未必系统却具有关联性的意义?这样的历史意义究竟类似于树叶构成的拼图,还是新绳索串起来的旧钱币?这些恐怕都是见仁见智、仍存争议的问题。

  非常可能的是,后人用树叶构成的拼图,更多不过反映出拼接者对树叶的认知。即使用新线绳串起了旧钱币,也很可能带有新线索的时代意识、反映出串钱者的后起立意。遑论那些原本确实散碎的零星史料。但如果把历史看作一个继续发展的进程,后人对往昔的重构,不论是否是复原或再现,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算是复原和再现,它们已然是我们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也许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然而河的下游仍然流淌着上游的源头活水;且不论后之整合是复原还是再造,多少都有往昔的因子在,因而也是往昔的一种再生。

  引申而言,上述所谓断裂的碎片,也近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细节。史贵能见其大,而不避其细。治史以具有通识为上,而任何通识,都靠细节支撑,并须以细节约束。

  《管子》言,“苟大意得,不以小缺为伤”(《管子•宙合》)。故廖平以为,治学当“先急其大者,而小者自不能外。若专说细碎,必失宏纲,而小者亦不能通。”[15]另一方面,又要平等看待大与小。如张申府所说,以求真求实为目的者,“大至于仅约略可想象不可测度的全宇宙,小至于几万倍的显微镜下看清楚的微尘”,都要“一律看待”。[16]

  一方面,大体不存(或被修改)便可能破碎。如《汉书•艺文志》所谓“古之学者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存其大体”;而后世经传乖离之后,学者“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的结果,却是“破坏形体”。另一方面,细节去则同异失而关系断。吕思勉指出,“史事关系之有无,实为天下之至赜”。一些看似无可隶属的零星之事,若因修史者“见为无关系而删之,在后人或将求之而不得”。修通史者常“除去复重,然同异即在复重之中”。[17]重复除则同异失,史料之间本可显现的关系,也就切断了。

  在实际研究中,有时一个细节即可导致根本的转变:“小事似无关系,然大事实合小事而成。一节模糊,则全体皆误。”[18]盖“考证上的事情,往往多一条证据,少一条证据(如发现不足信的材料,抽去一条),事相即为之大变”。[19]故“考据之家,一字为宝”[20];“一瓦一甓,大匠不弃”。[21]

  更重要的是,朱子已注意到,“圣人言语,皆枝枝相对、叶叶相当”;后人必仔细穷究,方“字字有着落”,而可见其整齐的排列。若心粗而不仔细穷究,即使在尊经时代,圣人言语也可能被人作“碎片化”的理解。故蒙文通要求学生“养成读书要细致的习惯”。平时读书中遇到细小问题,“莫嫌其细小”,都必须搞清楚,因为它们“常常也会给我们提出一些重要问题”。[22]

  微末细节的建设性意义,正在于从中可能看到与整体相关的重要问题。具体之一法,或即如蒋梦麟所说,“在整体上发现细微末节的重要性”。[23]傅斯年在讨论专史和全史的关系时强调,专史乃“全史上之一面”,做专史要记住“无以一面之故,忘却历史大轮廓上所示之意义”。[24]在此基础上,“考定一书的时代,一书的作者,一个事件之实在,一种议论的根据”,虽是具体问题,“也正是通史中的事业”。[25]

  细节与整体,本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朱子曾论《大学》说,“必析之有以极其精而不乱,然后合之有以尽其大而无余”。[26]析之极其精,正为合之尽其大;若不能析之极其精,也就很难合之以尽其大了。故柳诒徵主张,“非大其心以包举万流,又细其心以厘析特质,不能为史,即亦不能读史”。[27]

  陈寅恪就向来注重从细节看整体,又将细节置于整体之中。这一取向在其研究中体现得极为充分。在他眼里,任何“具体之一人一事”,都始终反映着所处时代和社会文化那“抽象理想之通性”。[28]王国维治学,也是“从弘大处立脚,而从精微处着力”;故“虽好从事于个别问题,为窄而深的研究,而常能从一问题与他问题之关系上,见出最适当之理解,绝无支离破碎、专己守残之蔽”。[29]两人的治学取向,最能体现刘咸J所所谓史学当“似个别而实一贯”的通达见解。[30]

  疏通知远是中国传统学术一个长期追寻的目标,而真能疏通知远者,又从不忽视具体的一人一事一物。《中庸》所谓“致广大而尽精微”,最能概括这一精神。清代训诂学盛,学者知字字有用,一不可忽。考证学兴,草木虫鱼,皆可见道;也只有将其弄得清楚明白,方可见道。治学之趋向,于是大异。史学亦在此风气影响之下,细节之可贵进一步凸显,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不重要的细节。但这一取向在当年就曾引起反弹,视为支离破碎,无关大体。人民国后,考据琐碎之批评,更不绝于耳。

  早年也曾批评清儒的顾颉刚,后来认识到,“人的知识和心得,总是零碎的。必须把许多人的知识和心得合起来,方可认识它的全体”。学理如此,学术史上的实际历程亦然:“必有零碎材料于先,进一步加以系统之编排,然后再进一步方可作系统之整理。”如若只“要系统之知识,但不要零碎的材料,是犹欲吃饭而不欲煮米”。有些因时代风气而气魄恢宏的东西,一旦风气转变,转瞬即“烟消云散”。故“与其为虚假之伟大,不如作真实之琐碎”。[31]在此基础上,他深感“清人之学范围固小,其成就固零碎,然皆征实而不蹈虚”。且因清代考据“已遍及各个角落”,若“能集合同工,为之作系统之整理,组织其研究结果”,便易“获得全面性之结论”。[32]

  实际上,碎与通虽有紧张冲突的一面,却也呈现出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钱穆指出,很多人以为“考据琐碎”,其实是自己“徘徊门户之外,茫不识其会通,而讥其碎”。盖碎是通的基础,“非碎无以立通”。[33]钱基博稍后申论说,“读书欲得要领,贵乎能观其会通。然欲观其会通,必先分部互勘”,否则就可能“以笼统为会通”。[34]这是对“非碎无以立通”的最好诠释,会通自分别、比较得来,能分而后能通;细节中可以见整体,也只有从细节人手,才能认识整体。不以细节为基础,就只是笼统,不是会通。

  由于现存史料在本质上就是断裂而零散的,在每一“个别”之中,或不一定都能找到“共通性”;且每一细节与大局的关联程度,也可斟酌。但在一定的范围里,各细节之间往往是相互关联的,有时甚至到了相生相克的程度。重要的是,相互的关联性多少也反映着共通性。很多时候,我们不仅需要从断裂的碎片中看到整体,也只能从残存的断片中了解整体。

  陈寅恪早就提出,“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史家只能“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故必须具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35]另一方面,如他在“晋至唐史”课堂上告诉学生的,若“一幅古画已残破,必须知道这幅画的大概轮廓,才能将其一山一树置于适当地位,以复旧观”。[36]这样的“绘画眼光”,正体现着碎与通的辩证关联。

  这里最需要的,就是历史想象力。如顾颉刚后来所说,“古史本属破甑,不作假想就联系不起”。[37]张尔田也认为:“历史事实,当初如一整碗,今已打碎。欲为之补全,其有缝可合者,固无问题;但终不免有破碎无从凑泊之处,即不能不用吾人经验判断所推得者,弥补完成。”[38]两人想法相近,都想要从断片复原整体(有意思的是,通常视为守旧的张尔田主张更理性的推理,而一般以为更“科学”的顾颉刚则敢明言“假想”)。

  然而想象也当有限度,正因材料不全,叙述就不能不留有余地,切忌过于“系统”和“整齐”。更早提出此说的傅斯年也更有分寸,以为“历史本是一个破罐子,缺边掉底,折把残嘴,果真由我们一整齐了,便有我们主观的分数加进了”。[39]作为一种始终从残余断片窥测全部结构的艺术,任何历史叙述,多少都有些史家“主观的分数”在里面。也只有一面不放弃对客观的追求,同时以“多元主义”来弥补“主观主义”。[40]盖历史现象本“是极复元( heterogeneous)的物事”,如“不从小地方细细推求比论,而以一个样子定好”,则难免疏误。[41]

  毕竟史学不是一个可以通过实验来验证的学问,众多选项的平等(即不具排他性)存在,是治史者进行比较和做出选择的基础,也是读史者形成判断、决定取舍的基础。研究和叙述取向越“多元”,呈现出的史事越丰富,便越可能接近研究对象的“全部结构”。我们既要肯定历史的丰富性,并力图将其峰回路转的原貌呈现出来;又要充分承认史料的有限性,愿意接受不那么系统整齐的历史作品。历史本是已逝的往昔,在这方面,文物界所谓“修旧如旧”的讲究,是可以借鉴的(惟所谓“旧”,也有当世原状和存留状态的区分)。若历史的丰富一面得到凸显,则其虽不那么“整齐”,可能还更接近史事发生发展的原状。

三、余论

  就前引贺昌群所谓“三五小星在夜天闪烁”之比喻言,星光不过是星空最显而易见者,后面还有那漫无边际的“夜天”在;没有寥阔的夜幕,也就无所谓闪烁的小星。整体从未隐去,只是所见层次有深浅之别。史学的具体问题,就如一颗颗寥落孤星,星点之光既是星与星反射彼此之光(日月亦星体),也是其自我状态的无声言说。如果我们既看到孤星的闪烁,又看到诸星之关联,复不忘其背后无尽的夜幕,则史学之具体研究,虽在细节而不废整体,且与其他细节交相辉映,乃一片广阔的天地,又何需忧虑什么碎片化?[42]

  且从上面的讨论看,如果史学本是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似亦不必太担心历史研究的“碎片化”。相反,比较可怕的是,即使在一些已显“琐碎”的题目中,还是常见从头到尾的空论。若习惯了蹈空之论,久假忘归,或沦入真正的历史虚无取向,即朱子所警告的“只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寄怀》)。至少对史学的初人道者而言,题目不论大小,论述都宜由虚入实。把问题讲清楚了,再言能见其大不迟。

  在我们的学术流程中,确有一个真正导致了文科研究“碎片化”的因素,那就是很多刊物的字数限制:不少刊物都将文长限制在万字以下,甚至更少(这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特色,欧美学术刊物文长动辄数万字,很少看到这样“少而精”的现象)。通常一个稍有意义的题目,多少总要回溯既往的研究,以将本文论题置入学术脉络之中;然后要提出自己的新见,并以史料为基础论证之;有时还需要适当的总结,或对可以继续开展的研究提出建议。试想,除极少数可遇不可求的题目外,有多少不破碎的论题能在万字以内完成这些任务?或者说,在万字以内能达成上述要求的,能够是多“大”的题目?若在这样的字数范围里讨论宏大的主题,除了定性表态,我们还能做什么?

  同时也要注意,前些年西方流行的“微观史”,就是通过对无名之辈的生命和观念进行细致分析来展现普通人的思想世界,其核心是以可分享的个体生活“经历”来颠覆被既存论说抽象出来的整体历史“经验”。其所针对的,正是更早那些众皆认可的宏大叙事。这些作者和作品,既是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一书所抨击的“碎片化”典范(尽管那些作者未必承认),也是我们不少学人赞叹、传播和临摹的榜样。

  我无意在这里讨论究竟什么是我们应当做的(我的基本看法,一、凡是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往昔的取向,都是可以尝试的;二、史学界存在多种不同的取向、而不是一种众皆认可的取向,才是最正常也最理想的状态),我只希望那些担忧近代史研究已呈“碎片化”的学者,不妨想想自己究竟期望一种什么样的学术氛围?任何一项具体的课题,研究者都不能不对中国近代史的框架、主线、或基本倾向等有自己的认识,否则便难以推进;但我们似不必要求所有学人,特别是初人道的年轻学人,都来辩论什么是中国近代史的主线和特性。

  学术的整体发展正类积薪,后来者居上。李济向来主张学者思考和解决基本问题,但他也指出:“考古学上所能解决的,也并没有‘全面的’。纵然有一个像是全面的解决,也是靠着一点一滴小解决积起来的。”[43]顾颉刚也强调:“千万个小问题的解决,足以促进几个中问题的解决;千万个中问题的解决,足以促进几个大问题的解决。只要我们努力从事于小问题的研究而得其结论,则将来不怕没有一个总结论出来。”[44]

  “总结论”一说或隐含历史终结之嫌,但学术认识的确是层层推进的。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过去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中,我们史学界真正关注具体研究的时段实在不多。如徐秀丽教授所言,近年相对兴盛的“‘窄而深’的研究”,自有其特定的针对性;这是“近代史学科发展道路上的必经阶段,也是重新进行理论建构的必要前提”。[45]我的感觉,这个“必经阶段”才刚刚开始,与“必要前提”尚有不短的距离。

注释:

[1]不过,欧洲史家对“碎片”的感觉是很不一致的,对于多斯来说,碎片化是一个负面的现象(参见[法]弗朗索瓦•多斯著,马胜利译《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对于安克施密特来说,这即使不是一个正面的追求,也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参见[荷]安克施密特著,韩震译《历史与转义:隐喻的兴衰》,文津出版社2005年版,第222-223页)。

[2]贺昌群:《一介对比》(1934年),《贺昌群文集》第3卷,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46页

[3]参见罗志田《巴蜀文化的一些特色》,《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6期。

[4]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5] 《马克思致弗,波尔特》(1871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4页。

[6]蒙思明:《历史研究的对象》,《华文月刊》第1卷第6期,1942年11月,第15页。

[7]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三松堂全集》第6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 -15页。

[8]熊十力:《十力语要初续•仲光记语》,《熊十力全集》第5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7页。

[9]熊十力:《读经示要》(1944年),《熊十力全集》第3卷,第673页。

[10]廖平:《公羊验推补证凡例》,《国粹学报》第2年第7期,1906年8月,“学篇”,第6b页。

[11]钱锺书:《读(拉奥孔)》,《七缀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33-34页。

[12]杨国强:《晚清的士人与世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44页。

[13]杨教授自己的研究皆识见宏通,处处都在串起那一地碎散的文辞。关于傅斯年,参见罗志田《证与疏:傅斯年史学的两个面相》,《中国文化》2010年秋季号。

[1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第12 -13页。

[15]廖平、吴之英:《经学初程》,成都存古书局1914年版,第9b页。

[16]赤(张申府):《自由与秩序》,《每周评论》第30号,1919年7月13日,第1版。

[17]吕思勉:《史籍与史学》,《吕著史学与史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7页。

[18]吕思勉:《史籍与史学》,《吕著史学与史籍》,第63页。

[19]吕思勉:《历史研究法》,《吕著史学与史籍》,第25页。

[20]吕思勉:《史籍与史学》,《吕著史学与史籍》,第46页。

[21]钱穆:《序言》(1933年),罗根泽主编:《古史辨》第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22]蒙文通:《治学杂语》,蒙默编:《蒙文通学记(增补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3页。

[23]蒋梦辟:《西湖》,台北,中华日报社1960年版,第25页。

[24]傅斯年:《中国民族革命史》,台北,中研院史语所藏,傅斯年档案。

[25]傅斯年:《中圆古代文学吏讲义•叙语》,《傅新年全集》第1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12页。

[26]朱熹:《四书或问•大学》,黄坤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27]柳诒徽:《国史要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页。

[28]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序》(1927年),《陈寅恪诗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29]梁启超:《(固学论丛•王静安先生纪念号>序》,夏晓虹辑:《饮冰室合集•集外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5-1076页。

[30]刘成圻:《先河录•序》(1929年),《推十书》第1册,第744页。

[31]顾颉刚:《零碎资料与系统知识》,《顾颉刚全集•读书笔记》第4卷,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01页。

[32]顾颉刚:《浪口村随笔•序》(1949年7月),《顾颉刚全集•读书笔记》第16卷,第7页。

[33]钱穆:《序言》,《古史辨》第4册,第4页。

[34]钱基博:《(史记)之分析与综合》(1935年),曹毓英选编:《钱基博学术论著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48 页。

[35]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79页。

[36]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63页。

[37]顾颉刚:《科学思维与宗教神话之联系;向新的知识领域探索之不易》,《顾颉刚全集•读书笔记》第10卷,第184页。

[38]张尔田:《与大公报文学副刊编者书六•论作史之方法与艺术》,《学衡》第7l期,1929年9月,“文苑”,第10-11页。

[39]傅斯年:《评丁文江(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1924年),《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1集第10期,第223页。

[40]傅斯年:《台大(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1950年),《傅斯年全集》第4册,第362-363页。

[41]傅斯年:《评丁文江(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1集第10期,第223页。

[42]此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王果同学提示。

[43]李济:《小屯地面下的先殷文化层》(1944年),张光直、李光谟编:《李济考古学论文选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84 页。

[44]顾颉刚:《(古史辨)第二册自序》(1930年),《顾颉刚全集•古吏论文集》第1卷,第93页。

[45]徐秀丽:《从引证看中国近代史研究(1998-2007)》,《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5期,第62页。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源:《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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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10: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学典,郭震旦: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

  全球正在“化”为一体,而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却大行其道,这一错位清楚折射出当今史学研究的“不合时宜”。近二三十年间,在后现代史学的冲击下,宏大叙事的历史备受质疑,微观史却独领风骚。在世界范围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微观史都已成为滔滔主流。但是,泰坦尼克沉没了,并不代表主宰大海的就该是小舢板,当史学家们沉溺于对各种各样的微观史的自足时,蓦然发现,历史书写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如何克服宏大叙事的陈腐与过时,而是如何纠正微观史的琐碎和局促。当史学著作的版面大多被日常生活史、小历史占领之后,人们已开始为史学不再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而焦虑。细部的历史越来越清晰,而整体的历史却越来越混沌,这是今天中国历史研究的真实写照。诚然,微观史并不等同于“碎片化”,但选题一味求小,研究领域愈发狭窄,重叙事、重考证、轻阐释等现象的大量存在,又确实让当前的史学难避“碎片化”之嫌。用存在严重的“碎片化”来形容中国史学研究的基本生态,并非耸人听闻。当今中国史学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失重和失语,其深层原因都可归咎于“碎片化”的流行。在“碎片化”的视野中,历史像一颗摔碎的油珠,再也无法聚拢起来。改革开放后,从结构和整体上重建从西方话语中拯救出来的中国历史,是中国史学面临的最重大和最急迫的使命,而要完成这一历史性的任务,必须克服当前的“碎片化”倾向,加强宏观史研究,重构中国史叙事的宏大体系。

  必须承认,史学“碎片化”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知识变迁。归根结蒂,它是形成于19世纪的宏大叙事体系被后现代史学瓦解后出现的必然结果。旧体系被打破,而新体系还未及建立,在新旧交替的结合部,难以避免群龙无首的混乱与平庸。史学的“碎片化”状况,正是宏观历史理论更替前夜的“非典型”状态。这与自然界地震之后板块的破碎如出一辙。后现代史学最过猛烈之处,即在于扯断宏大叙事一以贯之的发展链条,将历史看成一堆碎片。在它看来,这些历史的碎片彼此隔离,既不受统一性的约束,也没有方向、目的和规律;只有细节和片段的历史,根本不存在总体性的历史;只有具体而微的历史,根本没有宏大的历史;历史不是人们臆想的那样秩序井然,而是充满难以规范的混乱和不测。可以想见,在这种历史观的指导下,历史研究除呈“碎片化”状态外,实在别无他途。

  “碎片化”更深层次的原因,来自二战之后兴起的民主化浪潮。民主化发现了下层社会的价值,而“民主化以及群众社会的登场,也在召唤着一种能从事说明更加广泛的各色人等和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各种条件的历史学”,“各色人等都在力图脱离更大的、传统的民族整体之外而确立自己的身份”。因此,史学的“碎片化”,也可以看做是历史学的一种民主化。“它包罗有更广泛的各色人等并把历史眼光从政治扩展到社会上面来”①,并推动历史学的主题从社会结构和历程转移到广义的日常生活的文化上来。

  具体到中国语境,“碎片化”还有另外一个深刻的原因。自1949年政权鼎革以来,中国史学在意识形态的引领下转型为阶级斗争的宏大叙事,史学完全成为政治的婢女,其主要功能是为阶级斗争作注疏,从而导致丰富多样的中国历史被掩盖、扭曲,甚至将构成历史基本面貌的社会生活彻底排除。改革开放后,意识形态对史学的箍扼得以放松,社会史异军突起,宗族、家庭、婚姻、风俗、日常生活、社会心理等过去完全被遮蔽的历史场景纷纷进入史学研究的视野,微观史遂成为主流。微观史的繁荣是对过去那种僵硬的政治性宏大叙事的反抗,它本身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但是,由于缺乏对宏大问题的关注,或者说对宏大问题的关注与微观史远远不成比例,更由于微观史的写作越来越流于孤立化、表面化,因此无论从实际操作上,还是在观感上,都不可避免地表现出“碎片化”的趋势。

  微观史虽然凸显了历史的差异和人类的多样性,挖掘出过去较少为人所知的个人世界,具有补偏救弊的作用,但它无法克服一个致命的弱点,即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理解和诠释当今世界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重大转变。它把自己孤立于更广阔的语境之外而把注意力只集中在历史的“琐碎”方面,只会导致历史学的繁琐化,甚至将历史书写退化成为传播逸闻轶事和发思古之幽情的手段。对重大问题的失语和无力,是微观史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有一件事需要特别留意,即后现代史学在爆发之后迅速归于沉寂,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时间节点正好重合,二者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后现代史学的式微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全球化趋势加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对全球化所提出的一些重大历史课题的关注,大大超越了对危言耸听的后现代史学的兴趣。历史学总要与历史本身共振,全球化开启了历史发展的新制式,它所引起的变动之巨,堪比地质时代地壳板块之间的组合与重构,自然也要求史学以新视角、新工具、新理论对历史给以相应的解读。反映历史变迁的历史学当然要随着历史的峰回路转来展现新姿。全球化在多大规模上展开,历史学就将在多大规模上展开理论的建构。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从长时段、大脉络来把握过去的历史。正如史家所言:“全球化已经成为解释我们时代最重要的关键。所有这一切都要求一种能够以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为研究对象的史学。”“研究全球化和跨文化冲突的影响下产生的复杂所需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后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无法满足的……微观历史学的实践也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微观历史学对于描述大规模的社会变化根本不感兴趣……对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进行的研究所需要的方法必须考虑到我们大家曾经以及正在生活其间的这个世界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趋势。”②从历史进程上看,全球化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宏大叙事,而全球史的方兴未艾,以及它从大跨度、大结构上对历史重新进行的体系化阐释,都证明着宏大叙事式历史书写的生命力。

  要回答中国是什么的问题,必须从宏观入手。一个整体的中国,绝不是由一块块碎片缀补而成的,它需要宏大的结构作为支撑。不错,源自西方的宏大叙事已被证明不能解释中国道路,我们可以否定那个宏大叙事的结论,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否定那种叙事方式。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国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认清自己的历史面目。1902年新史学诞生之前的中国传统史学不过是“二十四姓之家谱”,1949年之后,中国历史为西方话语所笼罩,常常为了适西方话语之履而削中国历史之足。所以,实际上自中国现代史学诞生之后,有关中国历史本身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没有在高度自觉的前提下得到系统的、不受干扰的清理。古代中国在现代中国眼中的肖像,亟须通过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澄清来描绘。“五种生产方式”说对中国历史的解释口径受到质疑之后,替代概念和理论框架的建构迟迟得不到突破性进展,是中国历史研究最大的无奈。重回中国历史本体的研究,让中国历史的躯体挣脱西方话语的“洋马褂”的束缚,使中国史重返中国,推动国人在史实基础上重新认识中国历史整体发展的时序与规律,是中国史学的当务之急。

  比如,有关中国社会形态的讨论,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封建社会”问题就一直为学界所关注,近年来,随着《“封建”考论》和其他相关著作的面世,这一问题更成为中国史领域乃至整个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中国封建社会”问题讨论的实质,是对秦至清末社会形态性质的认定。如何指称这一时段的社会,直接关系到对这一社会的整体理解、描述和分析,关系到如何从全球文明史的高度来重新把握和复原中国文化的独特发展之路。时至今日,尽管学界在这一问题几乎所有的知识点上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由于缺乏统驭性的概念和综合,仍未找到一个从整体上来涵盖这一纵贯数千年的大国在这一时期历史发展的概念,而不得不继续“名不副实”地使用“封建社会”这一遭到广泛质疑的名称。

  与全球化的背景相契合,从“文革”到“改革”,中国社会完成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变。但30年来,学术界一直未能解决一个与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紧密相关的时代课题,即这一转型是在怎样的历史基础上展开的,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如何对待中国的历史传统。上世纪80年代以来,虽有一些学者对此问题有所思考,但在时代学风的影响下,学界始终未能聚焦于这个重大课题。在中国迅速崛起之际,如何评价、诠释、承续这种崛起的历史文化根基,从而在理论上完成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衔接,是中国历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历史学自身来说,近30年来,中国史学界理论探讨的演化大势可概括为历史理论逐渐让位于史学理论,对历史进程基本线索的追寻逐渐被对历史知识一般性质的拷问所代替。譬如,1949年之后的30年,史学界热衷于“五朵金花”问题的讨论,改革开放后的30年则热衷于“历史认识论”等问题的讨论。在后一个30年中,一些攸关历史进程本身的理论问题长期被束之高阁,乏人问津。这一局面导致一个有目共睹的后果,即在中国史几乎所有局部知识点上,近30年都有长足的进步,甚至形成了一系列颠覆性的认识,但在历史学的整体面貌上却未能实现根本改观,依然是“五种生产方式”,依然在前30年所形成的基本认识上打转转。所以,只有重返历史本体,就若干关系中国历史全局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才能摆脱“碎片化”的困窘。

  历史学关注的焦点不仅要重回历史本体,还要重回宏大叙事的路数上去。在中国社会正在发生急剧变革的进程中,尤其需要这样去做。处在“历史三峡”的中国,迫切需要那种能贯通古今的“大历史”。而能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贯为一体的,往往是历史发展的大脉络、大趋势、大线索、大走向。因此,当前的历史学必须往“大”处走,尤其要关注社会、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大规模变动,从整体上探究其演化动力及深层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多地推进对历史的一般认识,更准确地把握历史全局,从而一扫当前史学那种一味求窄、求细、求小的拘谨姿态,把中国史学带入一个有长江大河般磅礴气势的新境界。

  历史研究的重大突破,往往以理论创新为前提。“碎片化”背后,衬托着当前史学界宏观思维能力的枯竭和理论抽象思维能力的退化。以蓬勃发展的中国近代史而言,这些年的进步不少是由海外输入的理论模式来推动的,如施坚雅的“区域经济理论”、萧公权与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理论、罗威廉的“市民社会”理论、黄宗智的“经济过密化”分析、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的研究、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理论、艾尔曼的“文化资本”解释方法等。抽掉这些来自海外的理论建构,中国近代史研究立刻会显露它在理论创新方面的贫乏。没有理论,中国史学只能拘泥于考证,而无法对中国历史做出宏观性的解释。

  正是因为缺乏理论,史学才会在当今世界一些重大问题上沦为看客。如果要枚举最近20年来社会科学领域最著名的著作,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以及福山的《历史的终结》肯定名列其中。两部著作都是建立在对人类历史的高度理论概括之上的,都是在对历史深湛的解读之后展开现实和未来想象的,因此它们既是政治学著作,也可算作历史学著作。亨廷顿通过考察历史上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来推演历史发展的道路,福山则通过人类社会发展史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的假设得出“历史的终结”这一石破天惊的结论。两部著作在宏观的理论修养和宽阔的历史视野方面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亨廷顿和福山的工作,本可由历史学家来完成,但在“碎片化”的历史研究中,却是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两部著作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说明,貌似被后现代思想所颠覆的宏大叙事仍然是人们展开历史想象的重要工具。历史学家如果只满足于在小块的田畦上耕耘,其历史想象将无法超越他的作业边界,也难以逃避由一个政治学家来为其示范如何从整体上研究历史的尴尬。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重返宏大叙事并不是要重蹈已被推倒的宏大叙事的覆辙。这里提倡的宏大叙事不再以西方为蓝本,不再以西方为中心。它将着力于中国历史进程本身固有的结构和动力,搭建符合中国历史道路的新结构和新框架。它不把历史建立在启示录式的形象化描述中,更不把历史当成一出单维的人类戏剧。它也不排斥微观历史,相反,它将牢固地依托于那些差异化的历史主体。在它看来,微观历史能给新的历史模式提供更广阔的语境。

  注释:

  ①[美]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9、4页。

  ②[美]伊格尔斯、王晴佳著,杨豫译:《全球史学史:从18世纪至当代》,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88、416—417页。

  章清:“碎片化的历史学”:理解与反省

  “碎片化”在今日已成历史研究热议的话题,而且,明显是批评的声音居多。问题的存在,或许谁都难以否认,关键是成因为何?又如何面对?依拙见,“理解”问题之由来,或是对此进行“反省”的必要前提。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想略加说明的是,史学研究中所谓的“碎片化”问题,并非今日才发生,说“古已有之”,并不为过;晚清以降史学成长为“现代学科”的过程中,类似的问题更是使史家产生不小的困惑。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问题尤为突出,则与当下史学的学科评估机制有着密切关联,如对“新材料”的迷信即是表现之一。相应的,值得检讨的重点当是史学的学科制度。

  今日对史学研究“碎片化”倾向的批评,皆热衷引述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多斯撰写的《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多斯指出其“最重要的断裂表现是对历史知识的解构,对整体观念的放弃,从而使历史从单数变成了复数”。甚至认为由此导致了史学学科“内部的重大裂痕”:“一些人主张细碎的历史和照搬各种社会科学的方法;另一些人则主张全面的历史和在吸取社会科学成果的同时保持史学的根基,即追求总括的雄心。”①“年鉴学派”作为20世纪史学发展的“权势集团”,其经历的转向,确呈现当下史学发展的趋向,自值得加以检讨。不过可稍加补充的是,所谓“碎片化”,端赖如何去看,如果不是取狭义的标准,可以说类似的问题早已存在。不仅“年鉴学派”所标举的“整体史”或“总体史”的目标,难以为该学派的第二、第三代继承;作为中国史家楷模的司马迁所立下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也难为后代史家所承继。

  “一部廿四史,从何说起?”这一困惑中国史家的问题,究其实质,正揭示出读史、治史不免遭遇如何选择的难题。梁启超曾表示:“历史范围极其广博,凡过去人类一切活动的记载都是历史。古人说:‘一部十七史,何从说起?’十七史已经没有法子读通,何况由十七史而二十二而二十四呢?何况正史之外,更有浩如烟海的其他书籍呢?”他还以个人经验印证,“我年轻时曾经有此种野心,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成功。此刻只想能够在某部的专史得有相当成绩,便踌躇满志了。”据此他也提出,“我们应该在全部学问中划出史学来,又在史学中划出一部分来,用特别兴趣及相当预备,专门去研究它。专门以外的东西,尽可以有许多不知。”②用不着特别指明,梁的“困惑”正是一般史家的共同感受,悠久的历史书写传统,无疑抬高了读史、治史的“门槛”,只有致力于通过新的书写样式化解所产生的“紧张”。

  熟悉中国史学发展史的,都不难了解其中所经历的曲折。过去是“通史”与“断代史”的争辩,近代则表现为如何平衡“通史”与“专史”。过往对史书体例之思考,所争论的大致不出通史、断代二途;而且班固之后,断代为史,渐成正史之“通例”,也是不争之事实。刘知几指出“通史”往往“劳而无功”,而“断代”之史“易为其功”,就揭示出对“通史”之体例,史家普遍视为畏途。③当然,“断代为史”之流行也促成史家追求“会通”之旨趣,郑樵《通志·总序》即阐述了对此的思考:“自《春秋》之后,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由其断汉为书,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④对于“通史家风”之流行,梁启超也有所解释,认为纪传体“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而各史既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不追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于是乎有“统扩史志之必要”。⑤只是所“通”为何,却也只能说各有擅长,未必尽如人意。可以说,司马迁为后世史家奠立的“通古今之变”,发展到后世,由于材料愈积愈多,即面临如何“通”的难题,“三通”、“九通”之出现,即可视作化解这一难局之努力。

  “通史”与“专史”则是影响至今的历史书写样式,滥觞于20世纪初年梁启超阐述“新史学”的几篇文字。问题的提出,紧扣的是对“史学”新的界说,即所谓的“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新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之所以要重新界说“历史之范围”,乃是质疑“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亦即是“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他强调“欲求人群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⑥如何拓展历史研究的范围,确可看作20世纪初年思考史学发展的重要趋向,马叙伦为此还阐述了“史学大同”的主张,在其看来,“若是推史,则何必二十四史而为史?何必三通、六通、九通而为史?更何必六经而为史宗?”换言之,“凡四库之所有、四库之未藏、通人著述、野叟感言,上如老庄墨翟之书,迄于水浒诸传奇,而皆得名之为史。于其间万其名,则饮者饮史,食者食史,文者文史,学者学史,立一说成一理者,莫非史。若是观史,中国之史亦伙矣,而史界始大同。”⑦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历史范围不断拓展,甚至毫无边界可言,也增添了书写历史的难度,“专史”应运而生,部分原因正是试图解决此造成的新的困惑。我们也看到,撰写“通史”与“专史”构成了20世纪中国历史书写蔚为大观的一幕,在史学成长为现代学科的过程中,此亦构成大学史学学科的课程主干,形成了研究方法、两门通史、断代史、专门史的架构,至今还鲜有改变。只是问题并未因此得到解决,如何才能担当“专史”的书写责任,又如何平衡“专史”与“通史”,史家围绕此的争辩似乎又在重复“编年”与“断代”之争的话题。

  按照梁启超的设想,“历史上各部分之真相未明,则全部分之真相亦终不得见。而欲明各部分之真相,非用分功的方法深入其中不可。”换言之,“专门史多数成立,则普遍史较易致力”。⑧何炳松也同样提出“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专门家每以考证一己范围中之事实为限,此种单独考证之结果,必再有人焉为之权其轻重而综合之。此通史家之职务也。通史家必须明白各专门家研究结果之价值如何,然后方得评论其得失。”⑨此似乎是有效地解决问题之道,然而,“撰史”时却未必容易抉择。柳诒徵谈到文化史之写作,就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凡陈一事,率与他事有连,专治一目者,必旁及相关之政俗,苟尽芟重复,又无以明其联系之因果,此纵断之病也。”⑩在治学上“专”与“通”兼顾的钱穆,亦有这样的困惑:“专题考证的具体结论和通史所需要的综合论断未必能完全融合无间。”(11)

  略为勾画中国史学发展的旅程,不难看出的是,史学研究总是不断调整方向,调整视野,也不断在重塑“过去”。以此审视“碎片化”倾向的出现,值得强调的正是相似的出发点,那就是重新提出“历史是什么”的问题。不必讳言,对历史的看法,从来都寄托着现实的关怀,过去史家津津乐道于“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自是典型的事例(12);同样的,20世纪初年围绕“有史”与“无史”的争论,也须援据晚清同时发展的政治概念才能很好把握。(13)史学研究中“碎片化”的出现,则可视作反思“现代性”的产物,重视对历史上的“失语者”(不入流者)的研究,将目光由“国家”转向“地方”,以及关注物质层面的历史,凡此种种,皆可归于以新的眼光看待历史,也拓展了历史的范围。而在历史范围不断拓展的情形下,“历史研究的单位”也需要重新选择。所谓“碎片化”,就其根本来说,即是将“历史研究的单位”缩小。就中国近代史来说,尽管“时段”并不算长,但因其呈现的复杂性以及文献资料的丰富性,也不免走上这一步。

  汤因比提出“历史研究的单位”,是基于以“民族国家”作为历史研究的一般范围,大大限制了历史学家的眼界。由于“欧洲没有一个民族或民族国家能够说明它自己的问题”,因此,应该把历史现象放到更大的“文明”范围内加以比较和考察。(14)很显然,这是着眼于拓展“历史研究的单位”,提醒历史学家不要沉湎于专门领域的研究而迷失方向,力主以全面的眼光看待人类历史。同样的,“历史研究的单位”也可以缩小,柯文标举“中国中心观”,就主张把中国按“横向”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开展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把中国社会再按“纵向”分解为若干不同阶层,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包括民间与非民间历史)的撰写。(15)这样的“取向”,很显然是将中国划分为更小的研究“单位”。这也算不上什么特别的“发明”,而是史家持续的努力,由最初的“南与北”、“沿海与内地”的二分,逐渐过渡到“复数”的“多个世界”。(16)

  何以将近代中国的历史划分为更小的单位,其原因也并不难理解。最基本的,乃是面对近代中国复杂的状况,以“近代中国”为对象,任何立说都不免问题重重。而且,以往流行的“通史”与“专史”,也难以使史家安顿。实际上,所谓“通史”,所写的不过偏重于某一方面的“专史”,通常是偏重于政治与经济而成为“政治兴衰史”与“经济变迁史”。近些年出版的几部通史性的著作,普遍的批评即是“通史不通”,认为尚有不少该写而未写的内容。同样的,针对“专史”的“写法”也不乏检讨的声音。罗志田就注意到近年来各“专门史”的区分较以往更受关注,并致力于划清学科的“边界”。但他也明确表明,这些“边界”更多是人为造成并被人强化的。根本的是史学本身和治史取径都应趋向多元,虽不必以立异为高,不越雷池不以为功;似也不必画地为牢,株守各专门史的樊笼。(17)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史学研究中所呈现的“碎片化”的倾向,完全可以理解为针对过去史学的“反动”。“年鉴学派”走向“新史学”,即有值得“理解”的一面,按照勒高夫所强调的:“新史学渴望建设一种从人体到生物、置于社会历史时段中的总体的人的历史。”(18)但同时又要防止“总体的历史”被分割为许多个各行其是的“专门化”部门(经济史、思想史等)。正是因为看到从社会背景中抽离出来的“专门史”,“肯定会使人误入歧途”,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走向微观的研究,便成为题中应有之意。(19)同样的,似乎要为史学研究的“碎片化”承担主要责任的“新社会史”、“新文化史”,也主要体现在对“整体的历史”的追求,将多重因素都纳入对“专史”的审视上。如赵世瑜就强调“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研究”,不应被误解为“通史”或“社会发展史”。(20)在这个意义上,显现出所谓“碎片化”只是两难中不得已的选择,既然要写“全面的”、“整体的”的历史,势必会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走向微观史的研究,舍此似乎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理解“碎片化”的成因,甚至抱持一定的“同情”,却并不意味着回避由此所产生的问题。问题的存在,倒是提示我们注意今天的学科制度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看来,对于史学研究中的“碎片化”进行检讨,或可从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即便是个案的研究、微观的研究,同样可以区分为好的与不那么好的研究成果。关键在于,史学研究原本有超越所谓“宏观”、“微观”,以及所谓的“理论”的标准,那就是是否增进了对“过去”的了解。所谓“好”的历史研究成果,也仍是有共识的。那就是是否提出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发掘新的史料进行研究或赋予史料新的解读,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个人独特的见解。甚至可以说,所谓“碎片化”其实与题目的大小无关,重要的还是如何研究。微观研究中出现的诸如《蒙塔尤》、《奶酪与蛆虫》等著作,就完全符合对好的研究的期待。“小题材有时也能写出好书,至少我们应希望如此。”(21)重视微观研究者或许都应该有勒华拉杜里这样的信心。以写作《马丁·盖尔归来》而享有盛名的新文化史家娜塔莉·戴维斯就指出,“一部微观史写得好的话,它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为此她也建议历史学家“应该在某个时期尝试进行不同模式的研究,这样就可以了解问题所在、了解地方性的和普遍性的框架之间的联想”。(22)因此,透过细部的深度描绘,讲述精彩的“故事”,捍卫史学的“叙事性”传统,自有其积极的一面。如能做到这一点,不仅谈不上“反对”,毋宁应积极鼓励。试想,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至今仍充斥着不少“天马行空”式的理论以及基于“宏大叙事”的著述,这未必是大家乐于见到的。

  真正值得检讨的是,原本是基于“地方”的研究,却将问题上升到对“近代中国”历史的把握,史学所捍卫的“伟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也难以得到足够的尊重。而原本没有多少见解的研究,却因为发掘出此前鲜少利用的所谓“新材料”,便容易获得积极的评价。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普遍,即是因为近代历史所留存的材料,此前的历史不可相提并论。而对“材料”的迷信,也促成所谓“新材料”成为引导学术的关键,甚至将“新材料”和好的研究等同起来。依拙见,这甚至可视作史学研究难以避免其“保守性”的一面,所谓“学无新旧”,同样可以说材料也无所谓“新旧”,甚至也无所谓第一手、第二手之优劣之分,以及档案资料和非档案资料的高下之别。材料不会说话,说话的是历史学家,因此,新史料是否有价值,仍需审视其是否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增进对过去的理解。值得担心的正是,对此的迷信往往导致我们丧失对史学的学科规范的把握,模糊好的与差的研究的界限。

  其二,史学的训练与史学的研究成果,本不是一回事,“碎片化”的出现当引发我们对学科制度的检讨。此所产生的“误导”于史学新人的培养,问题更为突出。史学的“通”与“专”,未必有理想的解决之道,但努力寻求一种平衡,于学术新人的培养来说,自是应该加以重视的。欧美大学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但在博士生的培养上,有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其中对于博士生“资格”的考察,就立足于让学生具备多个领域的“知识”(不仅仅是所谓的“近代史”甚至“史学”,还包括更广的知识领域);同时改变学生归属于单一导师的状况,以研究所作为培养的“机制”,使学生可接受更多教授的指导。总之,其为各学科、各领域的人才培养所设置的基本的门槛,往往致力于解决学生偏重某一领域的知识导致的弊端。从中也不难看出,所强调的是史学当有的“训练”。而反观我们,很显然是重视“研究成果”的取得,“发表”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

  古人强调“述而不作”,不仅“读书绝不做著述想”,对“开笔”也慎重其事,然而伴随近代出版业所发生的“革命性”转变(尤其是报章媒介的兴起),这样的学术生态却发生了改变。1918年张申府在一篇短文中,即已道出“西土学者著作之方今古已有不同。古之学者毕一生之力,汇其所学,成一大典,以为不朽之业。今之学者学有所得,常即发为演讲,布诸杂志,以相讨论,以求增益。”(23)这也是晚清以降中国读书人的写照。张本人曾列出其撰写的主要文字,由这个清单便不难看出,民国时期的读书人和期刊的关系是何等密切,投稿报刊构成了基本的生活形态。(24)即便是“单行本书及小册子”,也主要汇集发表于期刊的文字,我们所熟悉的《独秀文存》、《胡适文存》,便是如此。1923年《晨报副镌》刊载的一篇文字,为此还愤愤表示:“古人著书为传世,今人著书为卖钱。”(25)

  所谓“今人著书为卖钱”未必典型,但“今人读书为发表”,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吾生晚矣,尤记得步入历史学门槛时,老一辈多少都会念叨所谓的“板凳要坐十年冷”,甚至告诫50岁之前别想写文章的事。这样的训诫置于今天显然是“落伍”的,学术制度所鼓励的是“发表”。正是这样的学术制度,推动着史学研究“碎片化”愈演愈烈。这样的“碎片化”,之所以值得高度警惕,原因在于这样的研究明显是由“发表”所推动的,而且是学科制度驱动的结果。由此,史学研究必需的基本训练,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往往都让位于“发表”的驱动。1933年章太炎在一次演讲中曾批评过这样的现象:“今之讲史学者,喜考古史,有二十四史而不看,专在细致之外吹毛求疵,此大不可也。”(26)钱穆也曾指出历史研究的步骤,当“先对普遍史求了解,然后再分类以求。从历史的各方面分析来看,然后加以综合,则仍见此一历史之大全体。”(27)这些意见,对照今日史学所出现的种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现象,可谓一语中的。进入史学研究,不用提“通人”这一目标,即便是进入某一个领域的研究,也要求对那个时代的基本史料、史事有初步的掌握,非三五年可为功。但在当下鼓励“发表”的制度下,这些或都被搁置在一边,进入的是“碎片”,出来的自然也是“碎片”。

  学科是特定历史时空的形式,就史学来说,更呈现出一代有一代之学的特色。它所意味的是,我们对于“过去”的看法,并非牢固不变。因此,今天引起史家关注的“碎片化”问题,细究起来也算老生常谈,或许也未必有理想的解决之道。甚至可以说,所谓“碎片化”实际是难以有所谓的标准的。由“通史”来看,“断代史”、“专门史”即不免有“碎片”之嫌;而在“断代史”、“专门史”看来,“新文化史”、“新社会史”同样是“碎片”。如果了解其中原本存在的起伏,或许就不必为此揪心。每一代对“过去”的感受,本难求一致,相应的延续“历史记忆”的方式也代有不同,难说什么样的书写体裁更为理想。所谓“史无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意味着针对“过去”的复原,选择任何的主题皆是可以接受的。反过来看,任何史学书写样式,都不免存在问题。今日我们重视对“碎片化”的检讨,实际上,汤因比以一己之力完成皇皇巨著《历史研究》,所招致的批评,更是再尖锐不过。(28)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哪一位研究者撰写“通史”类的著作,哪怕是“专史”的著作,同样是很难获得肯定的。既如此,对于宏观的、微观的研究,保持一种“了解之同情”或许就显得尤为必要。倒是“学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学科共同体”共同面对。

  注释:

  ①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34、239—240页。

  ②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0页。

  ③刘知几:《六家第一》,《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6页。

  ④郑樵:《通志》,“总序”,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页。

  ⑤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1页。

  ⑥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页。

  ⑦马叙伦:《史界大同说》,《政艺通报》第2年癸卯第16号,1903年9月21日。转引自邓实辑《光绪丁未(廿九年)政艺丛书》,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28),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第620页。

  ⑧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38页。

  ⑨何炳松:《通史新义》,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28—229页。

  ⑩柳诒徵:《弁言》,《中国文化史》上,正中书局1947年版,第1—2页。

  (11)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敬悼钱宾四师》,《钱穆与中国文化》,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14—15页。

  (12)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0页。

  (13)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4)[英]汤因比著,曹未风等译:《历史研究》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

  (15)[美]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5页。

  (16)参见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四川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见之于行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走向》,《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17)罗志田:《近代中国史学十论》,“自序”,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18)[法]勒高夫:《新史学》,勒高夫等主编,姚蒙编译:《新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30—31页。

  (19)[英]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55—56页。

  (20)赵世瑜:《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

  (21)[法]勒华拉杜里:《蒙塔尤》,“序”,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页。

  (22)[英]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彭刚译:《新史学:自白与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6页。

  (23)张嵩年(申府):《劝读杂志》,《新青年》第5卷第4号,1918年10月15日,第433页。

  (24)张申府:《所忆》,《张申府文集》第3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版,第565—607页。

  (25)臧启芳:《出版与文化》,《晨报副镌》,1923年8月9日,第1版。

  (26)章太炎:《历史之重要》,马勇编:《章太炎讲演集》,河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153页。

  (27)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8年版,第15页。

  (28)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263—266页。


《近代史研究》201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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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10: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晴佳: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与现代史学思潮

  梁启超的《新史学》为大多数历史研究者所熟知。在其《新史学》的第二章“史学之界说”中,梁公对于历史的性质做了如此的阐说:“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为了说明这一历史研究的性质,他还引用英国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的比喻,像“邻猫生子”这样的琐事,史家是不用花费笔墨的,因为这些小事,无涉历史的进化。梁公一生学术思想多变,但他在20年之后写作《中国历史研究法》时,似乎仍然坚持他在1902年提出的观点,只是在历史进程是否存在普遍公理一点上,提出了一些怀疑。①

  饶有趣味的是,当今史家推行“自下而上”(history from below)的历史观,因此或许像“邻猫生子”这样的小事,也会成为新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题材。如新文化史的鼻祖之一、现任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馆长的著名史家罗伯特·达顿(Robert Darnton)教授,就以《猫的大屠杀》(The Great Cat Massacre)一书而成名,虽然达顿所写的并非邻猫生子,而是邻猫之死。该书出版于1984年,至今仍然是所有新文化史研究者必读的经典著作。

  自梁启超在20世纪初年写作《新史学》到该世纪下半叶达顿写作《猫的大屠杀》,历史学领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果我们用历史研究走向碎片化来概括这些变化,没有大错。不过要想理解这一“碎片化”的形成,拙见以为还须从史学思潮的变迁入手。在此之前,我想有必要首先澄清一下何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在我看来,所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史家眼光朝下,研究原来不为人注意的、无关历史进化的日常小事或边缘人物和事件;二是繁琐论证,就一些已经为人所熟知的题材,深入发掘,探奥求赜,希望发人所未发之新见。因此历史研究的“碎片化”,表现有明显的差别。而拙意以为,这两种表现,又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外史学的异同。大致而言,外国史家的研究风格,比较接近前一种,而近年来中国史家的论著兴趣,则多倾向于后一种。但就其史学思潮的背景而言,则又有共通之处,可以一并讨论。

  梁启超在1902年提出用探求历史进化作为历史研究的根本,进而改造中国的旧史学,反映的是当时历史研究者的一种共识。如所周知,自18世纪启蒙运动以后,西方的历史研究就开始走上了“科学化”的道路,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检讨历史事实,提出并论证历史的规律。19世纪的黑格尔、马克思、孔德等人的历史哲学(亦称之为“大写历史”,即对历史的宏观考察),都是显例。二是考订史实,力求用可靠的史料叙述历史,也即兰克学派所信奉的“如实直书”。前者显然受到了17世纪科学革命的鼓励,认为在人类历史的演化中,也能发现像牛顿万有引力这样的定律。而后者则与整个19世纪“尊重事实”的风气相关,但在具体的方法论层面,则又得益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复兴、整理古典文化的传统。比如兰克强调史家需运用第一手或原始史料,与人文主义者寻求原始文本以求找出古典文献的真相,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几乎整个20世纪,这一史学“科学化”的进程,仍然经久不衰、活力十足。举例而言,马克思主义不但帮助了许多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建立政权,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在世界许多地区(包括西方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该说,现代西方的许多史学流派,都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子。当然它们在接受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同时,也想提出修正。但马克思希求从社会形态的变化上发现、论证历史演化的规律,则仍然激励了现代许多史家。比如法国年鉴学派的著名人物布罗代尔,提出“长时段”的观念,希望在社会形态和经济行为的变化之后或之上,找出地理环境的持续经久却又潜移默化的影响。布罗代尔的弟子勒华拉杜里则从人口变化的角度,考察法国朗格多克地区的历史变动。他们的观察角度各有不同,但探求历史规律的意图,则显而易见。更值得一提的是,他们都追求历史研究的“科学化”,其手段是将其他社会科学(地理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历史学的领域。

  不过在现代西方史家中间,像汤普森、霍布斯鲍姆这样公开的马克思主义者毕竟是少数。二次大战以后冷战局面的形成,也造成西方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敌意。换言之,虽然马克思寻求历史演化动因的做法具有吸引力,但少有西方学者会承认社会主义的到来是一种必然趋势。而战后历史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形成和第三世界之摆脱西方殖民主义及走向民族独立),也让许多西方史家感到探求历史演化的规律,其实并不利于论证西方自由世界的合法性。当然如此做法的人还是有的,如当代世界史研究的先驱者之一、原芝加哥大学的麦克尼尔教授,就在1963年出版了《西方的兴起》一书,与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相对,企图论证西方崛起及资本主义产生的必然性。但就总体而言,对于历史的宏观考察慢慢失去了人们的青睐,因为世界历史本身产生了多极化、多元化的走向,不再具有百川归海的态势。因此史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历史本身的发展。举例而言,1989年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学者福山写作了《历史的终结》一书,一时洛阳纸贵。福山在书中指出,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结束,表明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凯旋,世界历史以后的发展因此会有一个总体一致的走向。他的观点虽然在当时引人注目,但支持者甚少,反而以批评者居多。

  其实要想探求历史的规律,具体一点说就是要研究历史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对此做出解释。因此如果我们随意浏览一下1970年代以前出版的历史著作,就会发现它们大都以分析、解释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为主。比如研究第一次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家的注意力一般都集中于探讨这两次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的争论也集中在战争的渊源方面,而不是战争的过程。同样,如果研究法国大革命,史家也会较多注意大革命产生的原因,由此产生了诸多的解释和流派。这一重视因果关系的现象,体现的是科学研究的共性。比如化学家进行科学实验,往往以什么样的化学成分糅合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为主。所以我们说20世纪上半叶的史学研究走向,以“科学化”为主要倾向。

  但是如果史家逐渐失去了探讨历史规律的兴趣,他们的著作也就慢慢不再以寻找、解释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为重心了。这正是1970年代以来产生的现象。美国历史学会的前任主席芭芭拉·瓦因斯坦(Barbara Weinstein)曾撰文指出,现今的西方历史研究,少有人分析历史的因果关系,而是满足于描写、叙述历史的事件。②上面提到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一向是西方现代史学的热点之一,因为法国大革命对于之后欧洲甚至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都有意义深远的影响。美国历史学会的另一位前任主席琳·亨特(Lynn A.Hunt),以法国史研究著名。她在1984年出版的《法国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阶级》一书是她的成名作,而该书的核心内容,并不以探讨法国大革命的缘起为主,而是细致描述了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变化。换言之,亨特的注意力是在大革命的过程本身,而不是其爆发的原因。无怪乎亨特成为当今史坛新文化史研究的先驱人物。③

  我们探讨国外史学研究“碎片化”的形成,其实也就是要探究新文化史的兴起,因为新文化史的研究题材多种多样,琐细微观。在我看来,新文化史的兴起涉及几个方面。首先是历史研究“科学化”本身的变化。如同上面所言,在二战之后,特别是196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历史走向的多元化和多极化,使得人们对探索历史演化的规律,逐渐失去了兴趣。

  其次,新文化史的兴起,又是历史研究“科学化”的产物。战后史家向社会学、经济学靠拢,促成了社会史的兴起,其意图是探求社会的结构性变化,由此而注意到社会各个阶级、阶层之间的互动,并催生了对下层民众和边缘团体的研究兴趣。自1970年代以来,史学又开始与人类学联手。但此时的人类学,已经与19世纪的人类学迥异,不再以考察原始部落来揭示人类演化的进程为重心,而是希图深入其内,微观考察人类行为的特点及其文化背景。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的“厚叙述/深度描写”(thick description)理论,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史学与人类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双方都走向了微观研究,希望重建具体的历史场景,以求获得对某一历史或文化现象的真切理解。

  第三,新文化史出现也可以视为是对社会史的一种反弹。虽然社会史家也有眼光朝下的视角,可是为了揭橥社会的总体性发展(如年鉴学派的所谓“总体史”),社会史家常常注重社会阶层的互动及其经济活动,但如此一来,也会让其论著充斥许多数据,而缺少对具体个人行为的描述。因此社会史的论著,往往枯燥无味,被人讥为“没有人的历史”(history without people)。其实更好的说法也许是“没有个人的历史”,因为以前的历史著作,往往以个别精英人物的活动为主要考察对象,而社会史的写作侧重研究的是社会团体的行为。史学与人类学的结合,加强了微观研究的兴趣,造成了叙述体的复兴。这也正是新文化史的主要特色。因此新文化史和微观史(micro history)及日常生活史(alltagsgeschichte,everyday history)异曲同工,都以细致描写以前为人所忽视的事件、人物为中心。这些学派都产生于1970年代以后,是历史研究“碎片化”的主要表现。

  第四,新文化史、微观史的兴起又得益于后现代主义思潮在1990年代的流行。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文化相对主义,其宗旨之一是反思、反省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和文化的弊病乃至现代性的潜在问题。但就方法论而言,后现代主义直接与现代语言学的发展相关,其主张就是语言本身的模糊性或不透明性。因为语言之模糊,因此即使有真理或者事实存在,也无法准确无误地传播以及让人准确无误地接受,更何况还有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隔阂。如果我们用历史研究举例,那就是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即便有历史规律存在,史家或历史哲学家也无法通过语言来将之明确表达;而且即使做了某种表述,读者的理解还是各有千秋。所以后现代主义的流行,更使得史家对所谓“大写历史”失去了研究、探讨的兴趣。简言之,后现代主义质疑了历史学的科学性。如海登·怀特强调史学与文学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因为两者都有编造情节的行为。他的所谓编造情节,就是说史家在陈述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时,往往将一些事件排列在一起,让人产生“因为……所以”的印象。虽然史家并不一定明确表达这一因果联系,但在怀特眼里,史家的这一做法,与小说家写作时采用的戏剧化手段没有根本差别。

  如果将史学与文学相等同,又放弃对历史宏观进化的探求(历史的“大事”和“小事”无关紧要),那么史家写作就以吸引读者为主要目的了。换言之,什么事件有趣,史家就可以写什么。于是有人如此形容新文化史的题材:“一些诸如气味、想象、死亡、空间、梦、垃圾、屎、疼痛、疾病、姿态、眼泪、同性恋、手淫、食物、盐、煤、火、镜子、乳房、头发、内衣、厕所、戒指等过去不入历史研究者法眼的课题,现在都已经成为新文化史家的关注对象与研究内容。”④如此,历史研究的确走向“碎片化”了,而其根源就在于史家治史观念的改变,从原来希求探讨、解释历史演化到纯粹描述历史事件或人物行为。

  在结束本文之前,我还想就上面提到的历史“碎片化”的第二种现象,稍为表达一些意见。依我管见,这一现象,即对一个已经为人所熟知的历史人物或现象,反复不断地深入探讨,是中国史学界的独特现象,或许与中国史学的文化传统有些联系。中国人常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从未间断。但其实自汉代以后,北方民族不断入侵中原,甚至建立长久的政权(元朝、清朝等)。因此这一说法,或许有可以商榷之处,甚至还杂有大汉族主义的偏见。但就历史写作而言,却又似乎言之成理,因为中国有官修历史的传统,二十四史的修撰在汉代之后的确没有间断。因此就狭义的文明史而言,中国的文明的确源远流长。不过这一持续修史的一个前提,就是要不断重复前人的著作,或者稍加简化,或者加以文字修饰,或者进行考订修正,也有的就干脆直接照抄。这一传统,也可谓源远流长。如班固的《汉书》中的一些章节,就与司马迁的《史记》中的记载,大同小异,难分轩轾。当代中国史学的研究,也充斥这样的现象。比如像胡适、陈寅恪等近代著名人物,就会有许多本传记,反复论说,其结果就是许多观察、结论都是大同小异,了无新意。有的学者甚至能抓住一两条相关史料,重复检讨,其考证之琐细,让人叹为观止。但这些“碎片化”的研究是否会加深我们对这些近代人物的理解,则似乎并不尽然。或许这些学者并无此意,只是想展现自己阅读史料的细致入微和理解史料之独出心裁。这种现象,在西方史学界中,颇为少见。比如以胡适名望之大,西方汉学家一共出版了两本有关胡适的专著。甚至像五四这样的由中国的文化精英所倡导的运动,现在也已经激不起太多人的兴趣了。⑤因此历史研究在西方的“碎片化”,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西方学者特别想别出心裁,不愿重复前人,因此他们的历史研究不断转向,从政治史、外交史转到社会史、经济史,庶几又从社会史转到了新文化史,而最近的趋势是重拾对“大写历史”的兴趣,从全球史的观点考察世界上各个文明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当代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于是又反映了中外学术文化的传承与特色,不知读者方家以为然否?

  注释:

  ①梁启超:《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其中有关“邻猫生子”见第7页;有关历史学的性质的界说见第10—15页。

  ②Barbara Weinstein,“History without A Cause?Grand Narratives,World History and the Postcolonial Dilemma,”International Instituut voor Sociale Geschiedenis,50(2005),pp.72—73.

  ③有关亨特对新文化史的倡导和反思,可参见Lynn Hunt(ed.),The New Cultural Histor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和Victoria Bonnell&Lynn Hunt(ed8.),Beyond the Cultural Turn:New Directions in the Study of Society and Cultur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7)。

  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编者的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⑤与此相比,中国人写的胡适论著,可谓汗牛充栋,让人目不暇接。参见欧阳哲生《欧阳哲生讲胡适》第1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有关西方汉学界五四运动的研究现状,参见王晴佳《五四运动在西方中国研究中的式微?——浅析中外学术兴趣之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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