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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甲一书生:《驳卸甲一书生对毛泽东生活起居的质疑》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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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23: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一年多来,笔者陆续发表了一些关于毛泽东日常生活的文字,希望得到来自学术层面的批评,却应者寥寥。几天前,龙泽宇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了《驳卸甲一书生对毛泽东生活起居的质疑》(以下简称《驳》。该文刊登于各网站时,题目有所变化,比较流行的是《说毛泽东花天酒地很可笑》),系对笔者质疑龙先生《毛泽东家居》(以下简称〈家居〉)一书的回应。笔者以为是学术切磋,拜读一遍,大失所望。该文不仅毫无学术探讨之意,反而诬陷笔者是在质疑毛泽东的生活起居,对毛的“人格、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否定、抹黑”,进而编造笔者的所谓“反动言论”,凭空栽赃。这倒值得认真回复一下。

  一、打棍子,扣帽子,一派“文革”遗风

  《驳》文说:

  近段时间,有署名“卸甲一书生”(以下简称“卸”)的人对毛泽东的生活起居发起了全方位的“质疑”,对毛泽东的人格、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否定、抹黑,其观点之片面,影响之恶劣,不得不引起高度警惕。

  其一,《驳》文说笔者“对毛泽东的人格、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否定、抹黑”,有什么根据?读过全文,才知道龙先生说笔者“否定毛泽东穿过打补丁的衣服”,说毛泽东“花天酒地”、日常饮食生活“奢华”等,这都是栽赃。

  笔者针对《家居》这部自相矛盾、词不达意、刻意隐瞒和曲解事实的质量低劣读物,先后发表了4篇总计6万余字的文字。按理说,毛泽东作为公众人物,又去世近40年了,对其作为(包括吃喝拉撒等日常生活)做出恰当的历史评价,在一个推翻封建专制制度100多年的21世纪文明国家里十分正常。惟遍查自己关于毛泽东日常生活的文字(不限于质疑《家居》之文),《驳》文所列的上述“罪证”,竟没有一处出自拙文,全是龙先生自己编出来的。以编造“罪证”的卑鄙做法构陷对方,有过“文革”亲身经历的人都不陌生。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无中生有的给对方编造“反动言论”,然后组织批判,甚至捉进牛棚,关入监狱,是常有的事。如今“文革”已结束近40年了,老百姓也不再是当年的愚民了,龙先生再祭起那套为人所不齿的“文革”伎俩,还行得通吗,有市场吗?

  其二,《驳》文说笔者“对毛泽东的生活起居发起了全方位的‘质疑’”,纯属偷梁换柱。笔者“全方位”质疑的是什么?是包括龙先生在内的一些人在毛生活起居上编造的种种谎言,为什么一到《驳》文里,就变成了对毛泽东生活起居的质疑?很明显,龙先生是在“拉大旗当虎皮”,压制别人讲真话。多年来,一些像龙先生这样的人编造了许多经不起推敲的假故事和谎言,意欲将走下政治神坛的毛泽东重新拥上日常生活的神坛。他们热衷于造谣撒谎,却容不得别人揭示真相。“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遇到不同意见,就说是攻击毛本人。什么年代了,竟然有封建专制思维如此浓厚如龙先生者,还在娴熟运用几千年来封建宫廷争斗的把戏,乱扣“反皇帝”的帽子。这种做法只能为学界留下笑柄。

  其三,《驳》文说对毛泽东生活起居全面质疑,就是“对毛泽东的人格、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否定、抹黑”。前面说过,笔者质疑的是关于毛泽东生活起居的某些谎言,尚未涉及其生活起居本身。问题在于,即使真的质疑了毛的生活起居,就“全方位的否定、抹黑”了“毛泽东的人格、精神”吗?毛在全国各地拥有数十座专用别墅,至今建筑犹存,可以一一查证;毛泽东有30余套公务装、20多条睡衣、200余件内衣裤,有裁缝师傅的回忆,贵馆同事编写的《毛泽东遗物事典》、《毛泽东生活档案》等书证实;毛泽东的日常食谱,有“毛家小灶”厨师、在毛家吃饭的客人回忆以及菜谱实物证实。以上没有一条是笔者编的。就算这是“全方位的否定、抹黑”了“毛泽东的人格、精神”,也找不到笔者头上吧?另外,质疑毛泽东生活起居与“对毛泽东的人格、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否定、抹黑”,好像在逻辑上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吧?毛泽东生活起居如果真的有问题,就不容许别人批评几句吗?毛本人怎么如此虚弱,受点批评便在人格、精神上站不住了?在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今天,龙先生们竟然把对毛的评价划为禁区,一有不同意见,就上纲上线,视为对毛“人格、精神的否定和抹黑”,哭着喊着要“高度警惕”。这种荒唐现象,除了表明某些人至今仍存有腐朽的封建社会中奴才的献媚愚忠心态外,没有别的解释。

  《驳》文还说笔者观点“片面”,影响“恶劣”。在下面的点评中,谁堪称这方面楷模,“相信聪明的读者对此会有清醒的认识”。

  二、如何证明毛泽东穿补丁衣服会见了沈钧儒、李济深等民主人士?

  《驳》文说:

  《毛泽东家居》一书里提到,进京时,毛泽东准备接见沈钧儒、李济深等民主人士,卫士李银桥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一件像样儿的衣服,于是毛泽东穿着带了补丁的衣服会见了沈钧儒等人。

  ……

  “卸”在此列举的一系列证据,比如毛泽东“穿过新衣服”、“穿过没有打补丁的衣服”等,实质上都不能构成推翻毛泽东穿过补丁衣服见客的充分证据,相反,我们有大量证据表明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

  其一,笔者质疑毛泽东穿补丁衣服会见沈钧儒、李济深一事,龙先生直接回答有,还是没有,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此事就行了。他却偏偏避开这个话题,云里雾里大谈“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

  笔者说毛泽东不可能穿补丁衣服会见张澜、沈钧儒、李济深等民主人士,依据是当时毛已经有了起码4件不带补丁的衣服。有裁缝师傅的回忆以及赴京前、1949年4月毛阅读占领南京的报纸及5、6月份毛参加国务活动等诸多历史照片。龙先生说毛泽东穿补丁衣服见客的“充分证据”却还是李银桥那个明显站不住脚的假故事。李银桥接受权延赤采访时年事已高,多年后的回忆有错误也情有可原。用当年的历史照片、文献和他人回忆验证李的回忆,是学术研究的正常做法。龙先生连这都不懂,居然还当上了湘潭大学的研究员(《家居》的“作者介绍”宣称是教授),令人诧异。龙先生说,笔者列举的一系列证据,“实质上都不能构成推翻毛泽东穿过补丁衣服见客的充分证据”。笔者在此要反问,除了李银桥那个老掉牙的假故事外,你还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当时毛的确穿了补丁衣服会见民主人士的?

  其实认真追究起来,龙先生非要以李银桥故事为真,怕是脱不了陷毛于“不义”的干系。在李银桥故事中,毛泽东的说法是:张澜先生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了不少贡献,在民主人士当中享有很高威望,我们要尊重老先生,你帮我找件好些的衣服换换。可见穿好衣服是表示对张的敬重之意。如果按照龙先生的说法,毛最终放着好几件不带补丁的衣服不穿,非穿带补丁的衣服与张见面,是表示尊重呢,还是羞辱呢,这样做是否暗示着毛泽东说是一套,做是另一套?

  顺便问一句,李银桥故事的主角是张澜先生。张在民主人士中地位最高,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家居》却单单从毛会见的民主人士中删除了他的名字,目的是什么?

  其二,《驳》文说“我们有大量证据表明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这句话的起因是《家居》称:毛泽东甚至外衣上也打满补丁。他留下的不少照片,即是这种打补丁的形象。新中国成立后他对补丁略有“讲究”,那就是让人尽量选用衣服本色相同或相近的布,形状也尽量整齐规矩(第116页)。笔者质疑说,如果毛给人留下了“打补丁”的印象,起码应当在留存至今的照片中有一半以上都穿着这种衣服,问题是到哪儿去找?因此敦请龙先生提供更多的此类照片,以证明“留下的不少照片,即是这种打补丁的形象”所言不虚。可《驳》文提供的仍是延安时期毛泽东穿着打补丁的裤子给抗大学员作报告的那张照片和1954年8月接见英国工党领袖、前首相艾德礼时穿的屁股上轧满罗纹补丁的裤子那段文字。这两条材料大家早已十分熟悉,现在想看的就是龙先生的其他“大量证据”。请你把“大量证据”统统拿出来吧,这么多年了,不要拍着胸脯说大话却从来不兑现,让我们盼得头发都白了!

  其三,《驳》文想以“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证明毛泽东确实“穿着带了补丁的衣服会见了沈钧儒等人”,在逻辑上不通。首先,“穿着简朴”与穿补丁衣服并不能划等号,这个常识小学生都知道。其次,就算龙先生说“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是真的,也只是一般情形。一般是在无数个别之上概括出来的普遍现象,却并不能替代每一个个别。只要思维正常,都不会以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来证明他那次会见沈钧儒、李济深时一定穿着带补丁的衣服。笔者质疑《家居》时曾说过,龙先生学养太差,不仅文字表述能力低,逻辑思维也混乱。《驳》文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三、龙先生为什么修改《家居》对毛泽东菜谱的结论?

  《驳》文说:

  “(毛泽东)这些菜谱和食谱基本保存完整,均由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手写,记录了毛泽东每日的饮食情况及菜色安排。记录这些食谱和菜谱所用的纸张非常随意,有零散的一张一张的,有几张纸粘在一起的,有缺少封皮的笔记本,也有8开或16开的白纸,边上用粗白线装订而成,或者干脆就用信纸对折裁成两半,然后用硬纸板夹起来。它们材质不一,字迹较为潦草、凌乱,用笔也各不相同,有铅笔、圆珠笔、钢笔,笔迹颜色也是红黑蓝交杂使用。从记录方式和使用的材料看,并没有因为是毛泽东的菜谱和食谱而显得郑重其事,但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却因此更具说服力。”

  对照《家居》,这段文字有所变化,即在“并没有因为是毛泽东的菜谱和食谱而显得郑重其事”之后,删除了“一位大国首脑的食谱如此随意简单,反映出毛泽东一直以来的平民化价值取向和日常生活的俭朴、自律”(第146页)等文字。对《家居》的这句话,笔者称为“上纲上线”式的阿谀奉承。如果龙先生认为自己的话仍然对,不妨坚持,改为“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却因此更具说服力”,为什么?

  四、毛泽东的“菜谱”和“食谱”有什么区别?

  《驳》文说:

  “卸”质疑存在于中南海毛泽东故居的所有菜谱都是毛泽东用过的,不过是想证明毛泽东在最困难时期并没有与全国人民一同过苦日子,相反却是花天酒地。但是,把毛泽东会见外宾举办宴会或者其他场合需要相对丰盛的席面时所列的菜谱,等同于毛泽东日常的饮食,以公务接待或个别场合的“丰盛”来认定毛泽东日常饮食生活的奢华,无疑是可笑的!”

  其一,“‘卸’质疑存在于中南海毛泽东故居的所有菜谱都是毛泽东用过的”,这句话想说明什么意思,着实令人费解,再次暴露了其文字表达能力差的宿病。对照上下文,大致可以猜出,是说笔者认为“毛泽东故居的所有菜谱都是毛泽东用过的”。笔者从未说过这句话,连同下文所谓的笔者认定毛泽东日常饮食生活“奢华”,都是龙先生编造的。

  其二,龙先生说笔者“想证明毛泽东在最困难时期并没有与全国人民一同过苦日子,相反却是花天酒地。”“花天酒地”也是龙先生编造的。至于说“毛泽东在最困难时期”是不是与“与全国人民一同过苦日子”,事实是最好的回答。笔者从未想在这方面证明什么,也不想为此多费口舌。只是稍存点学术良心,不想跟龙先生们一起为了“颂圣”的目的,去编造什么“简朴生活”的谎言而已。

  其三,《驳》文说笔者“可能忽视或者故意无视了‘食谱’和‘菜谱’两个概念的区别。‘菜谱’是指常备而不一定实际食用过的饮食清单,相当于餐厅供食客点菜的菜单;‘食谱’是指实际吃过的饮食清单,相当于最后买账时的菜单”。

  笔者想说的是,龙先生“发明”的这两个概念,我们已经知道的不想再知道了!《家居》一书所说的菜谱,只是指1961年4月的那份西餐菜谱,因龙先生说它“甚至根本就不是专为毛泽东准备的,而极有可能是为在中南海或中南海之外举行较大规模、宴请对象多为西方客人的宴会时准备的‘菜谱’”。笔者在质疑中说明它根本不可能出于这个用途。如今在《驳》文中,菜谱的涵盖范围被无限扩大,连毛泽东会见外宾举办宴会、公务接待以及其他需要相对丰盛席面的场合都有了菜谱,简直无所不包!龙先生自己定规则,自己当裁判,凡是不符合他心中“简朴生活”标准的,就说是菜谱,符合他标准的,就说是食谱,这就是诡辩。

  笔者试以三年困难时期毛泽东的一些“什么谱”咨询一下龙先生。

  1959年6月23日,毛在武汉,有炒空心菜,牛奶、酪炸;下午王任重陪毛泽东游泳,与其他7人陪毛泽东在船上就餐,主菜有烧边鱼、炒苋菜、辣子鸡、炒肚腰、炒茄片、焖牛肉、红白汤;小菜有烤辣子、炒苦瓜、酱口条;主食有米饭、包子、馒头(《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21页》)。

  24 日,毛泽东听取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同志的工作汇报。汇报中间适逢开饭,毛泽东便留下王任重共进晚餐。从当日菜谱上可以见厨师制作的七道菜:“炒鳝片、烧萝卜、炒马齿苋、炒鸡蛋、肉片汤、铁板里几、炒海带”;主食有发糕、米饭、稀饭(《毛泽东遗物事典?别具一格的马齿苋菜谱》)。

  午后,王陪毛泽东在长沙湘江游泳,在船上由湖南省委接待吃晚餐。菜谱是:主菜有安东子鸡、炒牛百叶、烧狗肉、烧牛筋、清汤水鱼、炒苦瓜、炒小白菜、炒木耳菜;小菜有炸臭干子、炒小鱼、蒸腊肉、炸鳅鱼;主食有米饭、稀饭(《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19页)。

  25日午后、罗瑞卿、周小舟、王任重陪毛泽东去故乡韶山。此日菜谱第一顿,主菜为烧边鱼、拌茄子、炒木耳菜、排骨汤;小菜为煎鸡蛋、酱豆腐;主食为米饭、稀饭、发糕(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20页)。下午6时多抵韶山,第二餐的菜谱,主菜有辣子鸡、炒腊肉、炖羊肉、烧水鱼、蒸青鱼、烧空心菜、烧豆腐;小菜有煎苦瓜、炒辣椒;主食为米饭、稀饭(《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20页)。

  26日毛泽东早上5时就起来祭扫父母的坟,到故居上屋场,又去了韶山学校,10时许回招待所吃第一顿饭,主菜有炒空心菜、炒腊肉、煎荷包蛋;主食有牛奶酪炸。他打破了自己多年来不早起,不吃三顿饭的惯例,吃了三餐饭。第二顿饭何时吃的不详,估计当在他下午三时去韶山水库游泳之前。其菜谱为:主菜有鸡蛋、花生米、小香肠;主食有蒸饺、米饭、牛奶、稀饭。菜品并不丰盛,可能是想在晚上宴请乡亲们前垫垫饥,因为接下来还要去游泳,很消耗体力的。27日是毛泽东韶山之行的最后一日,菜谱上只记了一顿,主菜有红烧鸡块、辣油鸡、粉条肉丝、炒苋菜、烧茄子、鳅鱼汤;小菜有松花火腿、小鱼、炒苦瓜;主食有米饭、馒头、马蹄卷(《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36页)。

  1959年6月26日,毛泽东在韶山招待乡亲的晚宴,凉菜有香肠、咸蛋、卤味;热菜有杂烩、木耳炒鸡、回锅肉、炒鸡杂、烧鲜鱼、烧丝瓜、炒豆角、排骨等(出处同上)。从书中第137页所附的模糊不清的菜谱复印件来看,凉菜、热菜、饮料、主食当不少于50项。

  1961年9月23日,毛泽东在武汉宴请英国陆军元帅蒙哥马利,凉菜有花篮红鱼籽(由鸽蛋和鱼籽做成)、酿鸽子(鸽子去骨,放肉馅、虾泥、蟹泥等)、法式凉虾(生菜垫底,虾煮后去皮、籽,浇上汁)、烤猪排、麻豆牛肉、什锦色拉,热菜有烫片鸭子、铁板扒桂鱼、牛肉扒、炒豆苗(《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3页)

  请问,以上哪些算菜谱,哪些算食谱,有个统一的标准吗?

  另外,按照“毛家小灶”制度,做饭时用的“食谱”(姑且按龙先生的分法)厨师有一份,用后销毁;另一份存档。那么,像毛1959年回乡招待乡亲、1961年在武汉宴请英国元帅蒙哥马利等宴饮活动,理当既有一份菜谱,又有一份食谱,为什么我们只见到一份,另一

  份哪去了?今天韶山纪念馆保存的档案里,有哪几次重要的宴请活动同时保存有菜谱和食谱,请拿出来看看。否则除了那份1961年4月的西餐菜谱,根本就不存在龙先生所说的什么菜谱、食谱之分。

  五、毛泽东“专用别墅”的真相是什么?

  《驳》文说:

  首先不否认,有少数地方是毛泽东专建住处和毛泽东相对专用,但像“卸”那样,把毛泽东在全国视察或休假时住过的所有地方都罗列为毛泽东专用住处,则完全不可信。这些住所相当一部分原已存在或者并非为毛泽东专建,也有许多领导人或者其他人住过。“卸”为了证明他认定的毛泽东搞特殊的错误想法,将这些地方统统置于“专用”之列。

  其一,龙先生说“首先不否认,有少数地方是毛泽东专建住处和毛泽东相对专用”,这与《家居》的说法完全不同。《家居》说:“毛泽东到外地视察,没有专为他修的住处”(第33页)。现在总算承认有了,值得肯定。但龙先生接下来又造谣说笔者“把毛泽东在全国视察或休假时住过的所有地方都罗列为毛泽东专用住处”。笔者曾在《对毛泽东在1949年以后住所的初步考察》一文中把毛在全国各地的住所分为专用和临时两类。质疑《家居》时因话题与临时住所无关,故没有提及。龙先生作为毛泽东日常生活研究专家,孤陋寡闻,没读过笔者文章,对不了解的就应少说为佳。“把毛泽东在全国视察或休假时住过的所有地方都罗列为毛泽东专用住处”的这条“罪名”扣在笔者头上,既无知又无聊。

  其二,龙先生说“这些住所相当一部分原已存在或者并非为毛泽东专建”,显然不顾起码的事实。

  毛泽东在北京有香山双清别墅、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北京官园别墅、中南海菊香书屋、万寿路新六所一号楼、中南海游泳池、玉泉山一号楼、人民大会堂118厅、钓鱼台国宾馆12号楼及中南海202别墅10处专用住所。

  毛在外地的专用住所按性质可分为各地国宾馆专用住所、专列火车暂时休息住所、疗养地专用住所、家乡韶山专用住所及其他5类。

  1.各地国宾馆毛泽东专用别墅,有黑龙江哈尔滨花园邨宾馆一号楼、长春南湖宾馆一号楼、天津第一招待所一号楼(1970年代中办又要求在俱乐部老楼室内游泳池改造一间供毛休养的卧室)、石家庄白楼宾馆保育院平房、济南南郊宾馆一号楼、.郑州省委第三招待所(黄河迎宾馆)八号楼、南京依村1号别墅、上海西郊宾馆一号楼、浙江杭州刘庄宾馆一号楼、浙江杭州汪庄宾馆一号楼、江西南昌滨江宾馆别墅、湖北武汉梅岭别墅一号楼、长沙蓉园一号楼、长沙九所三号楼和六号楼、广州小岛别墅一号楼和四号楼、广州南湖别墅七号楼和松园、广州磨刀坑别墅、广西南宁西园饭店一号楼、成都金牛坝宾馆一号楼、贵州贵阳花溪宾馆、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宾馆一号楼、青海西宁胜利宾馆一号楼、陕西西安丈八沟宾馆一号楼、甘肃兰州宁卧庄宾馆一号楼、太原晋祠宾馆、南昌滨江宾馆。

  2.专列火车暂时休息住所,有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上海虹桥“一O一”住所(担任毛泽东警卫工作的陈长江称为“吴家花园专运站”)、南昌“八二八”宾馆一号别墅。

  3.疗养地专用住所,有江西庐山芦林一号别墅、大连棒槌岛别墅、青岛八大关小礼堂、海南鹿回头宾馆、北戴河别墅、北戴河小别墅。

  4.家乡韶山专用别墅,有韶山松山一号别墅、韶山滴水洞别墅。

  5.其他专用住所,即湖北咸宁“131”工程特一号别墅(1969年修建的战时指挥枢纽工程)。

  在以上50多幢毛泽东的专用别墅中,仅有香山双清别墅、中南海菊香书屋、人民大会堂118厅、钓鱼台国宾馆12号楼4幢称得上“原已存在或者并非为毛泽东专建”。龙先生的数学成绩怎样,笔者不知,但小学生恐怕也不会把4与50多之比说成“相当一部分”吧?

  其三,《驳》文说笔者所列的“毛泽东专用住处,则完全不可信”,理由是“也有许多领导人或者其他人住过”,举的例子是韶山松山一号别墅、滴水洞别墅。

  韶山松山一号别墅,本来是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接待之用的“韶山招待所”,毛泽东1959年6月住过两晚后,还接待过大量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还有其他一些重要人物以及外宾。滴水洞别墅与毛泽东说过退休后要在滴水洞建一所房子有关,所接待的第一位领导人并非毛泽东,而是胡耀邦。

  上段文字错误迭出:

  1.湖南韶山松山一号别墅是什么时候建成的?1958年冬。此时距开国大典举行时已过了近10个年头,竟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

  2.韶山地处偏僻,直到1959年毛泽东返回故乡时还只是个公社级别的单位。在全国地委级、县委级接待之用的招待所大都简陋之极的情况下,一个公社级单位为什么要建招待所?原因是毛泽东要回乡。1959年6月25日毛泽东返乡时入住松山一号别墅,是第一批客人。后来韶山招待所新建了一些楼,并改名韶山宾馆,卢家湾一号楼改名松山一号楼(参见蒋国平《毛泽东与韶山》,第131—132页)。

  3.龙先生说此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都入住过韶山宾馆,不假。但以此说明该别墅不是毛专用的,没有任何说服力。韶山松山一号别墅是为毛返乡修建,毛又曾在此住过,在一段时间内归毛专用,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毛的专用住所大体上可分成三类:常住的,从未住过的和弃用的。毛的弃用住所如北京双清别墅、杭州刘庄别墅、广州小岛宾馆一号楼和鸡颈坑别墅、长沙蓉园一号楼、松山一号别墅等,弃用后他人也可以入住。但这一性质变化不能否定曾经作为毛泽东专用住所的事实。

  4.龙先生说滴水洞别墅“接待的第一位领导人并非毛泽东,而是胡耀邦”。1963年8月上旬,时任中共湖南省委任书记处书记兼湘潭地委第一书记胡耀邦因痔疮发作到滴水洞休息。但滴水洞别墅由一至三号楼组成,警卫或服务人员居住三号楼,随行领导人住二号楼,有24间客房,毛泽东自己住一号楼。胡入住滴水洞,并不能证明他住的就是毛专用的一号楼。因工作需要,每处毛的专用住所都有附带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住所,滴水洞的二号、三号楼就是为此准备的。“文革”时,广州军区奉命为毛盖南湖宾馆。建成后,先接待的也不是毛本人(毛从未住过),是周恩来和江青。但他们并没有住进毛泽东专用的七号楼和松园,而是住进各自专用的五号楼、七号楼。所以说毛泽东的专用别墅先接待谁并不重要,入住哪幢房子才是关键。作为毛泽东生活的研究专家,龙先生当然明白这一区别,却对胡入住滴水洞含混行文,目的是什么,“正当”吗?

  毛泽东对别人住他的房子很在意。除非他决定弃用,只要别人住过,一般另择新居。比如1960年代初毛入住过的广州军区鸡颈坑别墅,因为后来柬埔寨客人住过了,所以要求另建南湖宾馆。

  其四,龙先生说笔者认定“毛泽东搞特殊”,总算说对了。但笔者是否“认定”并不重要,事实才重要。为毛专门种植野菜马齿苋,专门定制醴陵瓷和景德镇“7501”瓷,专设分厂生产什邡手工卷制雪茄烟,专门设立一个人的电视台,专门为一个人拍摄电影,这些且不去说它。单拿住所来说,毛在中南海内同时拥有菊香书屋、游泳池和202别墅3处住所,其他中央领导人都没有,不特殊吗?毛在全国各地的专用住所都是举架高大的平房,其他中央领导人是有平房住平房,有楼住楼,不特殊吗?毛主动要求在家乡为自己盖房子,一幢不够盖两幢,其他中央领导人从未提出过此种要求,不特殊吗?毛在庐山有专用别墅,先是美庐,后是庐林一号,其他领导人都是上山后临时分配住房,不特殊吗?毛在许多地方建有专列停驻接待用房,如上海吴家花园专运站、浙江金华“512工程”别墅,不特殊吗?龙先生无视这些明摆着的事实,说笔者认定“毛泽东搞特殊”是错误的,他自己无视事实,公然撒谎到是正确的,岂不是颠倒黑白?

  六、中南海202别墅是怎么回事儿?

  《驳》文说:

  毛泽东在弥留之际,工作人员为防止唐山大地震意外伤害,让毛泽东暂时留居(仅仅住过1个多月)的中南海202室,被“卸”作为毛泽东奢华居住的“物证”,然而他却绝口不提这个房子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建成后,中央办公厅的领导和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多次请毛泽东搬到202室住,他都没有同意的事实。

  其一,谢天谢地!龙先生终于承认确有中南海202别墅这幢房子。在20多万字的《家居》一书中,他竟然从未提及这座毛最后去世时的居所,而是告诉读者“毛泽东的最后家居其实是在极其简陋的中南海游泳池。……丰泽园曾经毛泽东选择并认可的最后居所”(第34—35页)。“我们永远也不要忘记游泳池这个地方,它是毛泽东终老的地方。”(第35页页下注)“毛泽东搬到比韶山故居还要简单的游泳池,直到去世”(第34页)。龙先生在毛泽东的日常生活方面,发明了许多新概念,比如菜谱和食谱、暂时留居和最后居所。怎么区别它们?标准只拿捏在自己的手里,愿意咋说就咋说。以202别墅为例,龙先生说这只是“暂时留居”,谁认定的?说“丰泽园曾经毛泽东选择并认可的最后居所”,有什么证据?都没有。江仙《毛泽东与中南海》一文说,毛在地震后搬到202别墅的当夜下了大雨,又有较强的余震,但在室内几乎没什么感觉。毛泽东醒来执意要回泳池。他得知这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决定后显得无可奈何,用含糊不清的话说:“既然是常委们的决定,只好如此。”可见决定是政治局常委做的,毛本人也同意了。与龙先生的说法大有出入。龙先生说毛在202“仅仅住过1个多月”,为什么却又不说。真相很简单,毛搬入202后于9月9日在这里去世。但这话一说出来,龙先生的“终老”说、“直至去世”说都跟游泳池没有任何关系了。

  其二,龙先生说“中南海202室,被‘卸’作为毛泽东奢华居住的‘物证’”。这句话的起因是,笔者质疑《家居》只字不提202别墅,目的是为了“圆上他自己编造的1949年以后毛泽东不事奢华、‘简约而居’的谎言”。不过,笔者实在无意以202别墅作为什么“奢华居住”的“物证”,因为它还不够资格。江仙《毛泽东与中南海》一文说:经身边工作人员一再动员,1974年,毛泽东终于同意将游泳池南面几处旧的小平房拆掉,新盖一座房间宽敞、高大明亮、抗震能力强的房子,即202别墅。别墅有卧室、书房、会客厅,还有几间附属用房,有宽敞的走廊连接室内游泳池。施工中特别强调人员的绝对可靠,首先要求各施工单位的党组织对人员进行认真审查,再经警卫局保卫部门严格把关。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中南海的警卫部队日夜设哨看守。工程中的各种管道、风口、顶棚等处都有专人巡回检查。验收时,除组织人工细致检查外,还请卫生、防化及反窃听等有关部门带上仪器进行防原子、防化学、防辐射等等检测。1974年底,202工程完工,但毛泽东还是坚决不去住,有人劝说将丰泽园菊香书屋整修一下住回去,他说:“我讲过,我就住在这里,哪都不去。丰泽园我也不去。就住在这儿!”中南海毕竟面积有限,“螺丝壳里做道场”,变不出什么大戏法来,202别墅终难成为毛专用住所的经典之作。要想证明毛泽东居住“奢华”,尽有武汉东湖梅岭、庐山庐林一号、韶山滴水洞等可当“物证”,还轮不上202别墅。

  其三,龙先生责备笔者“绝口不提这个房子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建成后,中央办公厅的领导和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多次请毛泽东搬到202室住,他都没有同意的事实”,这个要求既无礼,又荒唐。笔者质疑《家居》,是说该书把游泳池当成毛“终老”、直到“去世”居所,犯了常识错误。龙先生没有任何承认错误的表示,反而说笔者没有提及毛不愿意去住202别墅。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笔者与龙先生争论的是毛在哪座房子里“终老”、“去世”的,错了就认错,非要节外生枝,扯上毛愿不愿意的事儿。它能证明游泳池是毛“直到去世”的居所吗?

  其四,龙先生说202别墅“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建成”,这与江仙《毛泽东与中南海》

  一文的说法大相径庭。孰对孰错?请龙先生拿出证据来,证明江仙的说法是错的。不过,就算龙先生的说法是对的,据《走进毛泽东的最后岁月》一书记载,“建成后有关部门几次催毛泽东搬家,他始终不肯。但有关部门是按随时来住的情形管理该住所。每天打扫卫生,开窗换气,调节温度,里面的一切设施齐备,只要进来就能住”(第141页)。从1969年到1976年的管理经费也相当可观,在全国算得上是“搞特殊”吧?

  七、龙先生说笔者“罔顾人证、物证,认为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是虚假的,不顾事实,以无良之心贬斥良知、道德”。

  其一,笔者罔顾的是哪些“物证”呢?《驳》文只举出毛泽东在延安时期穿着“补丁裤子”给抗大学员作报告的照片,1954年8月接见英国工党领袖、前首相艾德礼时穿的一条屁股上轧满罗纹补丁的裤子(实物)以及1961年4月26日的一份西餐菜品。且不说西餐菜谱的事儿,另外两件物证想要证明什么?一条1937年穿的补丁裤子、一条1954年穿的补丁裤子能证明毛泽东几十年来一直穿补丁裤子吗?想以这两条裤子证明毛泽东1949年夏穿着补丁衣服会见了某位民主人士,无异于上演荒诞喜剧!

  其二,龙先生说笔者“认为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是虚假的”,又是栽赃。笔者只是认为一些人(或非当事人)的一些回忆是“虚假的”。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受政治、心理、生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难免有各种偏离真实的地方,需要与他人回忆、历史文物并结合当时社会状况进行分析印证,这是史学研究常识。如果龙先生以为所有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都是真的,在史学界就是个笑话。不过,这到暴露出龙先生知识基础和史学研究方法上的严重缺陷。

  龙先生对所谓笔者“认为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是虚假的”愤愤不平。其实他自己对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一贯有选择地采信——符合毛简朴生活形象的,就用,不符合的,公然无视其存在。比如在衣着方面,只采信李银桥等一些卫士的说法,不信王子清、丁奎英、田阿桐、周庆祥等裁缝师傅的说法;在饮食方面,只采信管理员吴连登及个别卫士的说法,不信“毛家小灶”厨师韩阿福、程汝明、苏林发,保健医生徐涛,护士长吴旭君,护士孟锦云等人的说法。这种有选择地使用回忆资料的方式恰恰暴露出龙先生们不惜“以无良之心贬斥良知、道德”的阴暗心理。

  话说到这儿,笔者不免要责备一下龙先生们。你们编造各种谎言,讲假故事,怎么也要事先跟全体当事人商量一下,说好了,为了维护毛生活简朴的形象,谁该得荣耀,谁要忍气吞声,背“黑锅”。统一口径,做好安抚工作。不做好这些工作,接下来的事就很难办。比如卫士长李银桥说:“可能有人不相信。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一一一从1953年底到1962年底,毛泽东没做过一件新衣服”(权延赤《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毛泽东很土吗》);专门为毛等中央领导人缝制服装的师傅们不干了,说我们这些年辛辛苦苦白干了,于是大讲他们为毛制作了多少服装,补了多少烂袜子。再如,某个卫士为了强调毛在三年困难时期与老百姓同甘共苦,便说他20多天没吃1粒米,就靠几盘子马齿苋或菠菜度日,腿都浮肿了,一捺一个坑。保健医生、护士却不答应,说如果毛真的得了浮肿病,就是犯了大错误,是全党全国的大事,他们承担不起。三如,有的卫士大讲毛泽东三年困难时期不吃肉,厨师们不认同。他们举出毛在1959年、1960年和1961年的菜谱,证明当时毛的餐桌上鸡鸭鱼肉一样都不少。龙先生反对说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是“虚假的”,为什么不采信王子清、丁奎英、田阿桐、周庆祥等裁缝师傅,韩阿福、程汝明、苏林发等“毛家小灶”厨师,保健医生徐涛,护士长吴旭君,护士孟锦云等人的说法呢?他们的回忆有保存至今的衣物、菜谱、医疗纪录相佐证,比拿不出任何物证的某些卫士空口白牙的说法可信多了。

  八、请龙先生本着“良知、道德”回答笔者的质疑。

  龙先生说笔者“不顾事实,以无良之心贬斥良知、道德”,这到出乎笔者意料。

  笔者在批评《家居》时曾指出,该书编造谎言(如毛泽东在外地没有专用住所),篡改史料(如宴请蒙哥马利的菜谱),曲解历史,类似这种“不顾事实”的现象比比皆是。本以为龙先生能够自我反省一下,端正学术态度。却不料他倒打一钯,扣帽子、打棍子,编造“罪名”,肆意进行政治构陷,最后甚至还反咬一口说笔者“贬斥良知、道德”。对龙先生的这种态度,学界中人只能“敬”而远之。

  尽管《驳》文中充满罗织罪名,扣政治帽子的恶劣行为,笔者还是打算与龙先生重新回到学术层面进行讨论,希望今后最好不要再出现史料陈旧、逻辑混乱、回避实质的痼疾。下面将对《家居》的主要质疑重申如下:

  1. 毛泽东穿着带补丁的衣服会见了沈钧儒等民主人士了吗?

  2. 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穿过普罗公司生产的黄色羊毛衫吗?

  3. 从1952年至1963年,整整十年,工作人员未敢为毛泽东添置一件新衣吗?

  4. 毛泽东打补丁的衬衣背后隐藏了什么?

  5. 毛泽东究竟有多少条睡衣?

  6. 毛泽东使用假领、假袖是为了节省布料吗?

  7. 毛泽东的新鞋先让身边工作人员穿,然后自己穿,是“决不会嫌旧”的问题吗?

  8. 毛泽东视察南泥湾时,上衣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9. 毛泽东的食谱随意简单,能反映出他“一直以来的平民化价值取向和日常生活的俭朴、自律”吗?

  10.1961年4月26日的西餐菜谱是干什么用的?

  11.由不在现场的秘书高智证明“毛泽东不吃西餐”,可靠吗?

  12.1949年以后,毛泽东的“生日总是过得平平淡淡”吗?

 13.龙先生公布的毛泽东1958年生日餐菜谱是全的吗?

  14.中南海的小鱼小虾能随便捞的吗?

  15.毛泽东食用的蔬菜和副食品是哪里“自产”的?

  16.毛泽东招待客人时是怎样加菜的?

  17.毛泽东的北京住所只有菊香书屋、游泳池、玉泉山和新六所吗?

  18.韶山滴水洞一号楼才是“唯一专为毛泽东修造,也为毛泽东接受的”的住宅是吗?

  19.毛泽东为什么从菊香书屋搬到游泳池去住?

  20.哪里是毛泽东的最后家居?

  21.毛泽东用竹筷子反映了他的“平民本色和远离贵族化的倾向”吗?

  22.“毛瓷”是“无意而成”的吗?

  23.毛泽东的工资怎么成了一笔糊涂账?

  24.毛泽东的工资养了多少人?

  25.毛泽东每月交多少党费?

  请龙先生拿出坚实可信的证据来认真回答问题,其后,再说究竟谁是“可笑的”。



龙剑宇:驳卸甲一书生对毛泽东生活起居的质疑
(作者系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副馆长)
  近段时间,有署名“卸甲一书生”(以下简称“卸”)的人对毛泽东的生活起居发起了全方位的“质疑”,对毛泽东的人格、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否定、抹黑,其观点之片面,影响之恶劣,不得不引起高度警惕。其“质疑”的范围包括毛泽东的穿着、饮食、居家等诸多方面。

  第一,在穿着上,最主要的是否定毛泽东穿过打补丁的衣服,认为毛泽东进城后的艰苦朴素都是“谎言”。

  笔者在《毛泽东家居》一书里提到,进京时,毛泽东准备接见沈钧儒、李济深等民主人士,卫士李银桥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一件像样儿的衣服,于是毛泽东穿着带了补丁的衣服会见了沈钧儒等人。“卸”声称,毛泽东穿着带补丁的衣服见客不符合事实,认为:“按常理,没有新衣服,就穿平时身上穿的衣服见客人嘛,除非平时身上穿的就是‘补丁衣服’……为什么此时不仅箱子里没有不‘打补丁’的外衣,连毛平时身上穿的外衣也打了补丁”,“可当时与他一起开会、工作的中央领导人或各级干部,没有一个人提过亲眼看到毛穿着打补丁的外衣”。“卸”在此列举的一系列证据,比如毛泽东“穿过新衣服”、“穿过没有打补丁的衣服”等,实质上都不能构成推翻毛泽东穿过补丁衣服见客的充分证据,相反,我们有大量证据表明毛泽东一贯地穿着简朴。例如,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曾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给抗大学员作报告,记录这个历史瞬间的照片更是尽人皆知。1954年8月,毛泽东接见英国工党领袖、前首相艾德礼时,穿的就是一条屁股上轧满罗纹补丁的裤子,这条裤子现在就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专题展区展出。毛泽东穿过补丁衣服的事实,有照片、实物、工作人员回忆为证,这是铁的事实,其中的确透露着毛泽东的一些生活习惯,也反映着他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以身作则的品格。

  第二,在饮食上,对毛泽东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菜谱和“特供”问题上。

  现存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的毛泽东菜谱、食谱共计23份,其中食谱15份,标明具体年代的,有1956年4月、1962年9月19日至1963年5月27日、1976年9月4日至9月8日,等等;菜谱8份,有具体年代的是1961年4月26日、1964年10月22日、1976年6月26日。

  这些菜谱和食谱基本保存完整,均由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手写,记录了毛泽东每日的饮食情况及菜色安排。记录这些食谱和菜谱所用的纸张非常随意,有零散的一张一张的,有几张纸粘在一起的,有缺少封皮的笔记本,也有8开或16开的白纸,边上用粗白线装订而成,或者干脆就用信纸对折裁成两半,然后用硬纸板夹起来。它们材质不一,字迹较为潦草、凌乱,用笔也各不相同,有铅笔、圆珠笔、钢笔,笔迹颜色也是红黑蓝交杂使用。从记录方式和使用的材料看,并没有因为是毛泽东的菜谱和食谱而显得郑重其事,但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却因此更具说服力。

  “卸”质疑存于中南海毛泽东故居的所有菜谱都是毛泽东用过的,但他可能忽视或者故意无视了“食谱”和“菜谱”两个概念的区别。“菜谱”是指常备而不一定实际食用过的饮食清单,相当于餐厅供食客点菜的菜单;“食谱”是指实际吃过的饮食清单,相当于最后买账时的菜单。显然,食谱数量一般会比较少,而菜谱则是菜品大全。毛泽东的饮食记录就存在上述两种情况,被人指责甚多、现存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的一本西餐菜品清单,实属“菜谱”的范畴,而非毛泽东实际享用过的“食谱”。这本菜谱制定时间为1961年4月26日,纸张较厚,白纸上有机制压印,共8页,封面上标明内容是:西菜、西菜汤;按食品类别分为七大类:鱼类、鸡类(含小鸡类)、猪肉类、羊肉类、鸭类、牛肉类、汤类。对照毛泽东1962年及以后他自己实际用过(招待外宾除外)的食谱,均未发现与此本西菜谱相同的菜品,由此可见这份菜谱应该是为大规模宴请西方客人而准备的。至于这本菜谱封面上留下的日期,不过是厨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制作这本菜谱的时间而已。

  “卸”质疑存在于中南海毛泽东故居的所有菜谱都是毛泽东用过的,不过是想证明毛泽东在最困难时期并没有与全国人民一同过苦日子,相反却是花天酒地。但是,把毛泽东会见外宾举办宴会或者其他场合需要相对丰盛的席面时所列的菜谱,等同于毛泽东日常的饮食,以公务接待或个别场合的“丰盛”来认定毛泽东日常饮食生活的奢华,无疑是可笑的!

  第三,在居家上,对毛泽东住处的质疑,同样成为“卸”所关注的重点。

  首先不否认,有少数地方是毛泽东专建住处和毛泽东相对专用,但像“卸”那样,把毛泽东在全国视察或休假时住过的所有地方都罗列为毛泽东专用住处,则完全不可信。这些住所相当一部分原已存在或者并非为毛泽东专建,也有许多领导人或者其他人住过。“卸”为了证明他认定的毛泽东搞特殊的错误想法,将这些地方统统置于“专用”之列。例如,韶山松山一号别墅,本来是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接待之用的“韶山招待所”,毛泽东1959年6月住过两晚后,还接待过大量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还有其他一些重要人物以及外宾。滴水洞别墅与毛泽东说过退休后要在滴水洞建一所房子有关,所接待的第一位领导人并非毛泽东,而是胡耀邦。毛泽东在弥留之际,工作人员为防止唐山大地震意外伤害,让毛泽东暂时留居(仅仅住过1个多月)的中南海202室,被“卸”作为毛泽东奢华居住的“物证”,然而他却绝口不提这个房子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建成后,中央办公厅的领导和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多次请毛泽东搬到202室住,他都没有同意的事实。

  无论是作为《毛泽东家居》的作者,还是李银桥这些毛泽东生前的身边工作人员,对毛泽东的讲述,当然不能排除感情因素,但感情并没有替代事实。“卸”罔顾人证、物证,认为当事人的回忆和描述是虚假的,不顾事实,以无良之心贬斥良知、道德,难道他的目的就是正当的吗?相信聪明的读者对此会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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