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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荣:张元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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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5 23: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谭天荣:张元勋现象 

    张元勋先生,2013年4月12日下午1点51分去世,享年80岁。特此悼念张元勋教授,一个在中国思想史上的殉道者。
    另转一篇北大毕业生、中国著名右派人物谭天荣的文章。尽管谭先生注明不让转,但实在不忍心,还是留此存照,让后人明之证之。实在没想到谭天荣还有博客,分享地址如下: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235/26236.html

谭天荣 发表于 - 2010-10-29 19:48:00

张元勋先生走了

张元勋现象

其一

自从右派改正以来,北大张元勋之名如雷贯耳,人们从他的几篇脍炙人口的雄文得知他的种种光辉事迹,主要的有如下两点:
第一,在北大的“五一九运动”中,张元勋是“广场”的主编,又是运动中各种活动的领头人。运动结束以后,他在高压下自始至终坚贞不屈。
第二,张元勋与林昭是一对“悲情鸳鸯”。在北大时,他俩就是恋人;林昭被捕以后,他曾冒着生命危险,以“未婚夫”的名义看望狱中的林昭。他俩在狱中会面的情景极为离奇、惊险而又缠绵悱恻,留下了千古佳话。
然而,所有这些光辉事迹都只不过是张元勋的自叙,虽然文笔优美、情节感人而又富有戏剧性,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不真实。
首先,在北大时,张元勋并不是林昭的恋人。诚然,他曾向林昭求爱,但被林昭拒绝。熟悉林昭的人都知道,林昭对向她示爱的“男同胞”相当宽厚,张元勋或许是唯一被他断然拒绝的人。这当然有其特殊的原因,林昭的妹妹彭令范在某处曾含蓄地说:“我姐姐不欣赏张元勋的风度。”在这里,“风度”两字的内涵恐怕大大超过其字面的含义。
其次,关于冒着生命危险探监的传奇故事,诚然精彩绝伦,可惜,会说的不如会听的,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张元勋是以“劳改就业人员”的身份探望林昭的,而当时林昭已经进了监狱。凡是多少知道一点我国监狱情况的人都知道:监狱对于犯人的“接见”有严格的规定,犯人的表现再好,也不可能接见“劳改就业人员”,何况林昭在狱中甚至还没有“认罪”哩。至于“以未婚夫的名义”就更离谱了。因为新中国就根本没有“未婚夫妇”这样一种亲属关系。总之,“张元勋以‘劳改就业人员’的身份、以‘未婚夫’的名义看望狱中的林昭”是绝对不可能的。
然而,张元勋确实曾经到监狱探望过林昭,不可能的事怎么成了事实呢?某一知情人曾告诉我:原来是张元勋所在劳改单位的“队长”派遣他去做林昭的“工作”;由于“工作”的效果不好,他还被关了禁闭。如果这位知情人说的属实,那么张元勋写的传奇故事与实际情况大有出入:他探监是事实,但冒着生命危险却是编造;他为此受到惩罚是事实,但他受到惩罚是因为忠于理想、忠于爱情也是编造。这样的编造要有非凡的勇气!人们不禁要问,世界上真有这样大言不惭的人吗?
再次,关于“狱中会面”的描述,由于没有旁证,很难肯定或否定,但我却怀疑其真实性。凭什么?我只能提供一点相关的论据供参考:在北大时,林昭曾一再要我提防中文系的两个人,她说:
“这两个人都不好惹。其中的一个你可别得罪他,他不仅睚眦必报,而且报复起来不惜工本。另一个更可怕,你不惹他,他也会主动出击。乍一看来,他似乎诚恳、直率而又豪爽,实际上却是一个胸襟狭窄、心术不正和利欲熏心的人。他总是用弥天大谎伪装着自己,你可千万别揭穿他,最好躲得远远的。”
这里林昭说的“更可怕”的人就是张元勋,她后来还说到一些具体的“可怕的事”。从林昭对张元勋的这些评价,我们很难不对张元勋的那些关于“狱中相会”的戏剧化的描述打上一个问号。
最后,再说说张元勋的光辉事迹的另一方面。
在五一九运动运动中张元勋到底做过一些什么事?这问题我不拟在这里讨论,这里只说张元勋在运动结束以后的表现。其实在反右后期,张元勋的活动就离“坚贞不屈”相当远。例如,众所周知,那时他不断写一些反右的诗到处投稿。还有,他经常“汇报”也早已不是秘密。记得有一次,我因某事对“广场”提出书面意见,第二天我就在大饭厅听到广播员广播对这个书面意见的批判,当时张元勋在不远处得意地向我一瞥,在场的刘奇弟当时就说:“你看到张元勋的表情了吗?又让他给汇报了,他整天东奔西走就为了干这个!”
张元勋劳改时,曾经和我在同一个单位,但不在同一个大队,见不着面。一位来往于两个大队的大夫知道他的情况,说他当了一个脱产的什么“员”,积极得出格。
改正以后,张元勋著作颇丰,但他似乎更醉心于把自己的精力与才华用于攻击五七劫难中的幸存者,许多人对此感到困惑:“张元勋他要干什么?”
现在,这个一直令人不解的问题总算有了答案:张元勋原来是一个告密者与卧底,他的所作所为自然不能按常理来揣度。早在反右运动时期,他就为了“汇报”而参加某一成立“影子内阁”的“香山会议”,并被选为“总理”。由于他的汇报,参与会议的人的命运可想而知。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告密者张元勋本人不仅没有得到奖励,反而也被判了八年刑。
这次参加秘密会议与他多年以后的“探监”两件事颇为相似:一件事是为了“汇报”而参加秘密会议,其结果自己却被判刑,另一件事则是为了“做工作”而探监,其结果自己却被关了禁闭。无论是参加秘密会议还是“探监”,张元勋都是被派遣去“执行任务”的,而其结局却都是因为执行任务的“效果不好”而受到惩罚。在这两件事中,张元勋都是不折不扣的“双面人”,其结局也符合所有双面人共同的生命轨迹,不足为怪。张元勋与众不同的是:他作为一个告密者和卧底却以坚贞不屈自命,还在因此而被判了重刑以后,一方面鸣冤叫屈,另一方面又在广大不知情者面前炫耀自己的“继续抗争”的光辉事迹。真是不可思议,世界上还真有如此大言不惭的人!
从右派改正到今天,30年过去了,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张元勋作为一个告密者和卧底,作为一个双面人,却一直成功地保持着坚贞不屈、继续抗争的完美形象,一言一行俨然是一位精神领袖和道德仲裁人。这是一种颇有特色的社会现象,我们不妨称它为“张元勋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毋庸置疑的是,这是因为张元勋的出类拔萃的文学才华、因为他卓尔不群的纵横捭阖手段,还因为他那匪夷所思的大言不惭的勇气,等等。
然而,这些因素都只是出现张元勋现象的主观方面的原因,更耐人寻味的却是客观方面的原因,这就是人们在记述右派历史时的一种倾向:优先考虑“右派的形象”却不太顾及记述的真实性。对于这种倾向,一位北大同学的一段话颇有代表性,他说:
“林昭是我们右派的榜样。她是一位中国的女性,中国的女性应该是从一而终的,推而广之,未婚的中国女性也应该只有一个恋人。现在,已经有人出来声称自己的是林昭的未婚夫,为了维护林昭的形象,其他与林昭有过感情纠葛的人就应该保持沉默,不要谈起与此有关的往事。”
在这里,我不拟讨论关于“中国女性的美德”这一高深的伦理学问题,这位北大同学的主张的要点是:当需要维护的“林昭的形象”与“真实的林昭”不一致时,我们应该自觉地把“真实的林昭”隐藏起来;更一般地说,当“维护形象”的要求与“真实性”相冲突时,我们必须无条件地牺牲真实性。这种倾向正是张元勋现象得以出现并长期存在的客观原因。
不仅如此,这种倾向还在与现实生活的互动中形成了一些利益集团。今天,张元勋这样一颗巨星的陨落,必然会伤害某些人的既得利益。不言而喻,这些人会不遗余力地保卫自己的既得利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论这些人用什么手段来保卫自己的利益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只是期望人们在权衡利弊时,不要编造得太离谱,最好还留下一点空间来兼顾历史的真实性。否则,当百年以后有人追溯五一九运动的历史时,发现保留下来的书面资料只是各种版本的新梁山英雄谱,其中的人物都是按照各自的标准“右派形象”编造的。编造的方式各式各样,有的是被别人精心塑造的、有的是自己用弥天大谎装扮的,形形色色,应有尽有,就是没有一个是真实的。
果真如此,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
其二
在《张元勋现象》(其一)一文中我曾说到:“张元勋当年探视狱中的林昭,是张元勋所在劳改单位的‘队长’派遣他去做林昭的‘工作’的。”对此,我的学友王树摇不以为然,他在一篇批判文章中提出了如下质疑:
“林昭在上海的监狱,狱方是如何知道、如何想到要张元勋去做她的工作的?而张元勋就业的地点是河北的清河农场,农场又是怎么知道和想到要张元勋去做林昭的工作的?这两机构是怎么互通消息的?他们怎么就知道他(她)两的‘爱情’关系的?说两个机构互通消息,有组织地要张元勋去做林昭的工作,天方夜谭吧!超乎常人的想象!”
这个问题是王树摇首先提出的,为了尊重创始人的专利,我称它为“王树摇疑难”。在这里,我可以提供一位旁观者的有关意见作为“王树摇疑难”的一个“解”,这位旁观者说:
“据一般的常识论断,彼时的中国大陆,没有以未婚夫探监的规定,更不可能允许一个劳改释放犯以未婚夫的名义探视政治犯;如此劳改释放犯以未婚夫的名义获允探如许政治大犯之监,且当局配合以如许排场如此迁就者绝无仅有,这中间可以完全肯定当局有猫腻,这个猫腻也可以肯定不会来自监狱方,而肯定来自更高层面的当局。”
这位旁观者的“常识论断”的措辞是否确切?是否是“王树摇疑难”的唯一可能的“解”?这里先不讨论。无论如何,这个“常识论断”能够自圆其说,即使只作为一家之言,它至少也能表明:“两个机构互通消息,有组织地要张元勋去做林昭的工作”并不“超乎常人的想象”,并不是“天方夜谭”,如果这位“常人”不过分偏执的话。
王树摇确认张元勋当年是以未婚夫的名义探监的,在这一前提下想象狱方通知林昭的三种可能的方式,并得出结论:“不论是哪一种,林昭都必须毫不含糊地确认张元勋是她的未婚夫!”。张元勋或许真的不知道新中国没有“未婚夫妇”这一亲属关系,可上海狱方的管教干部不可能不知道,决不会问林昭有没有“未婚夫”这样的问题。王树摇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有这样丰富的想象力,倒不妨想象一下另一种场面。
张元勋承认,当年上海监狱方面的管教干部们允许他探监是要他“感化林昭”,使她“翻然悔悟”。就常情来说,他们能对张元勋寄以如此厚望必须有两个前提:
第一,张元勋一贯表现良好;
第二,张元勋承诺探监时按照管教干部的意图行事。
只有清河农场的管教干部们才能知道张元勋是否一贯表现良好,而张元勋也只有先向他们“保证按照政府意图行事”,才能使得上海监狱方面的管教干部们成竹在胸,从而安排探监。因此,不论事情本身多么曲折,不论其前因后果多么复杂,张元勋在去上海探监之前肯定要先经过清河农场的队长们的考察、研究和认可,在这种意义下,张元勋这次“探监”就是“受派遣”的。因此,可供王树摇发挥其想象力的应该是另一种空间,例如,张元勋在清河农场接受探监任务时的豪言壮语:“我和她关系不一般,肯定能使她回心转意!”诸如此类。当然,我不是作家、编剧或导演,没有义务绞尽脑汁去构思这些细节,我关心的只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当年张元勋探监到底是以什么名义?”
关于这个问题,王树摇揭示了我写的《张元勋现象》(其一)一文中的一个矛盾:一方面,我说:
A. 张元勋以“劳改就业人员”的身份、以“未婚夫”的名义看望狱中的林昭,是绝对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我又承认:
B. “劳改就业人员”张元勋实际上看望过狱中的林昭。
王树摇断言,我这是“自己否定了自己,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这里有一个逻辑推理问题。命题A和命题B并不矛盾,从这两个命题能导出确定无疑的结论:
C. 张元勋这次探监,决不是以“未婚夫”的名义。
或许,这是一种不太常见的逻辑推理模式,不止王树摇一个人对它不熟悉。我不得不在这里讲几句题外的话。
根据逻辑规则,命题A可以变形为:
D. 如果“劳改就业人员”张元勋当年获准探监,那他就不是以“未婚夫”的名义。
命题D与命题A是同一句话的两种说法。而从命题D和命题B导出命题C就是常见的三段论推理了。
(由于王树摇也是学物理的,我不妨在物理学中举一个应用这种逻辑推理模式的例子。英国物理学家开尔文曾经给出热力学第二定律的一种表述,考虑到所谓“热机”总是在经历循环过程,而每经过一个循环,其工作物质将回复原状,这种表述可改写为:“任何热机都不可能从单一热源吸热作功。”但是,只要遇到一个能用的热机,开尔文就得承认:“这个热机定能吸热作功。”是不是开尔文在这里“自己否定了自己,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呢?不是!不仅如此,如果你王树摇还依稀记得一点物理学的思想方法,就不要否定开尔文,也不要打开尔文的耳光;相反,你应该像每一个及格的物理系学生一样得出结论:“这个热机作功时至少得和两个热源交换热量。”)
回到原来的问题:“当年张元勋探监到底是以什么名义?”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在这个问题中用“身份”这一用语取代“名义”两字或许更为确切。我不厌其烦,把问题再提一遍:
“当年张元勋到底是以什么身份探监?”
既然当年张元勋探监是受到清河农场的队长们的派遣,这就确定了他的特殊身份。什么身份呢?“说客”?“劝降者”?我说不清!或许,我还不如借用一个从电视剧中学来的用语,称他为“特派员”(特别派遣的人员)吧!这样,张元勋看望狱中的林昭所凭借的就是“特派员”的身份,而不是“未婚夫”的身份。这就是我从王树摇所说的“一个耳光”得出的结论。诚然,“特派员”这一用语是否确切,还有待进一步推敲,但这事与逻辑推理无关。从逻辑推理只能得出结论:“张元勋当年探监,并不是以未婚夫的身份。”
张元勋把这次探监简称为“狱中探林”,并把它列为他一生做过的三件重要的事之一。他的生花妙笔把这一“重要的事”描述成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他与林昭的妈妈、妹妹商量筹划,以“未婚夫”的名义探望狱中的林昭;他与林昭心心相印,确认彼此是未婚夫妇;由于“对上了口径”,就立刻获准探视,从而演绎出他“狱中探林”的宏伟进程。
然而,张元勋不得不承认:“未婚男女仍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属,以‘未婚夫’的名义”而获准接见是不可思议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呢?张元勋的回答精彩绝伦:
“尽管不可思议,但历史本就如此写成。”
在这里,张元勋应用了一个论据,我姑且称它为“张元勋论据”。这一强而有力的论据我虽然闻所未闻,但还能模仿,不妨牛刀小试,把它应用在另外几种场合:
“当我和这位女士迎面相遇时,她手袋中的钻石戒指就自动射出,绕我飞行一周,最后钻进我的里衣口袋里。尽管不可思议,但历史本就如此写成。”
“我只不过在他身边走过,他的人头就无缘无故地离开了身体,滚落在地上;他的血还弄脏了我的刀。尽管不可思议,但历史本就如此写成。”
“当我经过这座楼房时,我手握的煤油桶就自动地空了,所有的煤油都落在楼房上,紧接着楼房又莫名其妙地着火了。尽管不可思议,但历史本就如此写成。”
我举这些应用张元勋论据的例子,决没有暗示谁盗窃、谁杀人放火的意思。不!我只是为了揭示该论据的秘密:所涉及的事情本身其实并没有不可思议之处,只是当事人有意掩盖事实真相,才把事情描述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超自然过程,而“张元勋论据”就是专为这种超自然过程准备的说辞。以钻石戒指的超自然的行为方式为例,事实是:和这位女士迎面相遇时,当事人伸手从女士的手袋中“顺”出了戒指,然后放进自己的里衣口袋里。这不是一个超自然过程!没有丝毫不可思议之处!完全用不着张元勋论据!
同样,张元勋当年“狱中探林”虽然情况不这么简单,但也完全用不着张元勋论据!只是由于张元勋有意掩盖事实真相:探监时他的身份明明是“特派员”,他偏说是“未婚夫”;获准接见的关键原因明明是清河农场的推荐与介绍,他偏说是因为“对上了口径”;探监本身明明是奉命劝降的当众表演,他偏偏把它描绘成一次互诉衷肠的新“蓝桥会”,这才使他的“狱中探林”变得不可思议!变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超自然过程!从而使得“张元勋论据”大行其道。
张元勋承认,当年探监时管教干部告诉他:“允许你与林昭见面是我们经过研究的一次‘特殊照顾’。”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张元勋这位劳改释放犯为什么会受到如此绝无仅有的“特殊照顾”。
过来人都知道,高墙中的被改造者(包括劳改、劳教和就业人员)分三六九等,“反改造分子”处处受虐待,例如,低定量,低工资,安排重活,变法克扣口粮,生病了不给病假,亲人来了不允许接见,……等等,等等;“积极分子”则相反,处处受到照顾。在这两种人之间的是“中间分子”,其待遇看你即时的表现:表现好,照顾;表现不好,虐待,决不含糊!什么是“表现好”呢?用高墙内的行话来说,就是“靠拢政府”!就是“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说白了,就是为管教干部充当鹰犬!至于具体内容,那可就丰富多彩了,每个积极分子的经历都足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不言而喻,既然“照顾”的代价是“好的表现”,那么,“特殊照顾”的代价只能是“特别好的表现”,即特别地靠拢政府,特别积极地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特别卖力地施展鹰犬之淫威。那么,张元勋获得如此绝无仅有的“特殊照顾”,其代价又是什么呢?张元勋的回答是:“我为叛徒所鬻,为鹰犬置于刀俎,遍体鳞伤,一身清白,不曾为犬,不曾卖友……。”多么精彩!
难免有人会问:“你一不为犬,二不卖友,如此不靠拢政府,凭什么得到政府的如此绝无仅有的‘特殊照顾’?”
别人遇到这样的诘难准会无言以对,但张元勋不会,因为他有无坚不摧的“张元勋论据”:“我就是这样:从不靠拢政府,偏偏得到政府如此绝无仅有的‘特殊照顾’,尽管不可思议,但历史本就如此写成!”
回到王树摇的批判文章,我这位学友的理解能力似乎颇有一点选择性,在提出“王树摇疑难”时,其理解能力似乎比常人略低,他把在常人看来极为平常的事情看成超乎想象的“天方夜谭”;而面对“张元勋论据”和张元勋的其他说辞时,其理解能力又似乎大大高于常人,他不仅欣然接受常人无法理解的“不可思议”的现象,还能细致入微地想象这些现象的细节。面对如此奇特的选择性,我只能无助地叹一声:“怪矣哉”。
其三
我的学友张元勋在某处说起过一件轶事:“张子华与谭天荣同在一个‘劳动教养队’,有一天谭向别人讲他曾和林昭恋爱过,张狠狠打了谭一个嘴巴,警告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试试!’谭未敢再说。”
张子华是我的另一学友,这件轶事原是他告诉张元勋的,我的第三位学友王树摇又从张元勋那里知道了这件事,并在某处通过“互联网”把这一“独家新闻”公诸同好。他的原意想必是要揭我的短:“你谭天荣多窝囊,在那时就挨了打都不敢还手,一点血性也没有,现在你神气什么!”他或许没有想到,重提这件旧事会导致高墙内某些鲜为人知的内情曝光。
在高墙内,打人的事情经常发生,这件轶事唯一不平常之处是我当时没有还手。但只要考虑到我当时的处境,我不还手却是不得已的选择,怎见得呢?
首先,当年的中国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尊严,高墙之内的中国人更是受尽凌辱,而像我这样的“反改造分子”,就得比一般“高墙之内的中国人”还要低人一等,王树摇不会不知道如果我当时还手会有什么后果:张子华是“积极分子”,我是“反改造分子”。在高墙内,只要“反改造分子”与“积极分子”发生冲突,队长会不容分说地惩罚“反改造分子”:开“斗争会”、克扣口粮、关禁闭直到判刑。在这样的环境里,为了生存,我只能“忍无可忍还要忍”!
其次,当时我正在构思一种新的汉语拼音。大家知道,汉语拼音方案分为拉丁方案与罗马方案两大类,罗马方案用字母区分四声,而拉丁方案则用四个附加符号来区分。在我看来,罗马方案失之太繁,拉丁方案则因附加符号太多而不美。我折中一下,用字母来区分平仄,用一个附加符号来区分阴平与阳平,用同一个附加符号来区分上声与去声。就这样我创立汉语拼音的一种新方案——“半罗马方案”。在这个方案中,我还借助于排列组合尽量缩短每一个音的长度,以致通常一篇文章在新方案的字母数还不到罗马化方案的一半。
由于不言而喻的原因,我只能秘密地从事这种创作。不幸的是,当我的工作正在兴头上时,被一位“同学”发现了,他控告我搞特务活动。只是由于当时队部忙于另一件事,一时无暇受理,这件事就暂时搁置下来。如果张子华打我时我还手,队部准会过问。这样,“张子华打我”和“我搞特务活动”两件事情就会联系起来,我的麻烦可就大了。“半罗马方案”的创作半途而废事小,一旦被扣上一个特务帽子就不仅可能关禁闭、判刑,而且性命堪虞。
我在某处说过:在高墙内“反改造分子”与“积极分子”处境不同,“反改造分子”处处受虐待,例如,低定量,低工资,安排重活,变法克扣口粮,生病了不给病假,亲人来了不允许接见,……等等,等等;“积极分子”则相反,处处受到照顾……。然而,我那里说的还只是事情的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积极分子”可以随心所欲地欺凌、辱骂乃至殴打“反改造分子”,张子华这次打我只不过是一个例子。俗话说:“人争一口气,树争一层皮。”对于“反改造分子”,像这样在意气方面受到挫折有时比物质方面受虐待还要难以忍受。
借助于“积极分子”来惩处“反改造分子”,一直是管教干部们得心应手的妙招。我刚进教养所时,一位“积极分子”曾对我兴高采烈地说起他抓捕一个“逃跑分子”的故事,他说有一次在工地上,某一新“同学”乘人不备逃跑,他追了很远,终于把他抓回并交给值班的队长,他还因此得了一个三等奖。他颇为后悔地说:“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要是当时我能当着队长的面暴打他一顿,这次就肯定能得一等奖!”
那时队部似乎还不公开鼓励打人,还只通过颁奖之类的“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方式告诉人们:对“反改造分子”越凶狠越好!只有到了文化大革命时,这种中国特色的“阶级斗争教育”才大放异彩。例如,毛主席对某一红卫兵只说了一句“要武嘛”!这位红卫兵就心领神会,陆续打死了好几个人。
其实,在土改中我们早已见到过类似的情形:农民的“积极分子”在“斗地主”时把地主打得死去活来,谁下手狠谁就是“立场坚定”,就能分到更多的“斗争果实”,还能“火线入党”。
在以后的岁月里,在中国的农村与城市都运动不断,一代又一代的“积极分子”涌现出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如今,斗转星移,数十年过去了,这些“积极分子”怎样认识当年的丰功伟绩呢?
在我的故乡,有一位农妇在她临死前,要她的子女抬着她挨个地向她斗过的地主富农及其子女赔罪。土改时,她还是一个少女,曾经因“最听党的话”而发疯似的打过他们。后来,她终于良心发现,认识到当年自己“斗地主”是伤天害理的,她忏悔了。在当年的“积极分子”中,这是一种类型。
我的学友张子华是另一种类型,他早就知道在高墙内对“反改造分子”越凶狠越好。另一方面,他又偶尔看到谭天荣在高墙内不好好改造自己的反动思想,反而津津有味地回忆过去的“爱情故事”,他可“肺都气炸了”,这不是继续犯罪又是什么?“狠狠打谭天荣一个嘴巴”只不过是他,“积极分子”张子华,一贯“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一种自然反应而已。如果同时还能泄私愤,就更是公私兼顾、妙不可言了。张子华在见到张元勋以后把这件事当作一件值得自豪的“光辉事迹”来交流,这说明他到那时为止也没有丝毫歉意。
张元勋的情况与张子华略有不同,他在高墙内能受到“特殊照顾”,说明他也是一个“积极分子”,而且他“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业绩极为卓著。但出了高墙以后,他不是公然炫耀过去的“光辉事迹”,而是反过来诉苦:“我为叛徒所鬻,为鹰犬置于刀俎,遍体鳞伤,一身清白,不曾为犬,不曾卖友……。”这又是一种类型。
常听人说:“狼行千里吃肉。”这些“积极分子”就是无论到那儿都要吃肉的狼。在高墙内要吃肉,唯一的途径就是“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出了高墙还要吃肉,其方式就各式各样了。张元勋的方式是用自己的生花妙笔重新塑造自己,他本是“告密者”和“卧底”,却说自己“不曾为犬,不曾卖友”,从而从一个铁杆“积极分子”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遍体鳞伤,一身清白”的“反改造分子”。这样,当年他作为真实的“积极分子”,在高墙下捞到了最大的好处;出了高墙,他又倚仗编造的“反改造分子”的形象,把自己扮演成右派分子的精神领袖与道德仲裁人!真是“狼行千里吃肉”呀!张元勋凭他的出类拔萃的文学才华、凭他卓尔不群的纵横捭阖手段,还凭他那匪夷所思的大言不惭的勇气,再加上一定的客观因素,如此这般的摇身一变居然极为成功,这就是当前的“张元勋现象”。
如果张元勋果真是“反改造分子”,他在高墙内必然受尽凌辱,听到张子华打人的事,肯定极为反感。可实际上,张元勋与张子华在这个当年的“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话题上谈得“酒逢知己千杯少”。这就说明,虽然他俩的自我标榜各不相同,但骨子里可都是至今不悔的铁杆“积极分子”,而第三者王树摇听到这件“趣事”时如此开心,说明他也属于同一种类型。
在高墙下,“积极分子”们在吃着高定量,干着轻活之余,往往会生成了一种不可遏止的欲望,那是一种欺凌弱小、欺凌“反改造分子”的欲望,这与某一红卫兵在伟大领袖教导下,一心要“打死狗崽子”的那种汹涌澎湃的杀人欲望,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再说,我这三位学友至今丝毫也不觉得他们在高墙内的所作所为是昧良心的。或许,在他们看来,在管教干部的庇护下欺凌“反改造分子”并不违背他们的做人的准则。果真如此,那就表明伤天害理就是他们的本性,即使不进高墙,他们的这种伤天害理的本性也会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来。在性格上,他们肯定是羔羊前的猛虎,猛虎前的羔羊;在行为上,他们也会将以更隐秘、更冠冕堂皇的方式损人利己,用别人血肉之躯,为自己铺垫锦绣前程。而对于那位的忏悔的农妇来说,伤天害理却并不是她的本性,要不是她在少不更事时遇上土改,她决不会作那些让她终身后悔的事。
“北大人”在各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在高墙内当官也不例外:张子华,王树摇都是“小队长”,在教养分子中,他们官至极品。张元勋是劳改犯,他的官是“统计员”,相对来说官小一点,但同样“吃香的、喝辣的”,同样不用干重活,同样能欺凌弱小。再说,别看官不大,那也来之不易,也是长期“向坏人坏事作斗争”才挣来的。
出了高墙以后,当这些“北大人”相遇时,当年如何欺凌“反改造分子”自然成了一个趣味无穷的话题。因此,张子华打我的轶事才作为“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经典事迹,从张子华“交流”给张元勋,再从张元勋“交流”给王树摇,口口相传,辗转加工,成了“北大人”所特有的“高墙下的人生艺术”中的精品!
致某些读者
你从来就远离高墙,但你喜欢“高墙文学”,喜欢其中的“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更喜欢作家们描写这些情节的奕奕文采。相应地,看到我这篇文章时却扫兴极了。这就好像有两群人,一群人被压在一块厚重而又平坦的钢板下挣扎,另一群人则在钢板上跳舞。你更愿意欣赏跳舞的人,无论是欢快的华尔兹,优美的探戈,还是高雅的芭蕾舞天鹅湖,都美不胜收,哪个傻子愿意去理睬钢板下的人呢?不幸的是,虽然由于钢板的阻挡,你看不到这些人的“丑恶的嘴脸”,但他们痛苦的呻吟难免会在令人陶醉的音乐声中加进一些噪音,太让你扫兴了。你喜欢的“高墙文学”无疑给人以美的享受,就像钢板之上的音乐;而我这篇文章就像夹杂在这种音乐中的噪音,令人反感。这种情感是再自然不过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然而,在人生和艺术中,美是多种多样的。钢板之上的舞曲诚然美;钢板之下的呻吟声或许也有其独特的旋律,你能不能别那么反感,也仔细听一听。你喜欢的“高墙文学”诚然有其华丽之美;我这篇文章或许也因其独特的视角而有某种柔韧之美,你也不妨耐心地把它看完。同样,在高墙下官至极品的“积极分子”,依靠管教干部的宠用,其行为固然因其书写了“快意恩仇”的新篇章而尽其美;但“反改造分子”的“忍无可忍还要忍”的行为,说不定也因其挑战人类“忍辱负重”的极限而尽其美哩!你难道不想让自己的欣赏到更多方面的人生艺术吗?
你凝一凝眸,你微微一笑。
附录
摘自段宝林的《1957北大杂忆》
……
我们是一班,张元勋是二班的,他与沈泽宜不一样。他在政治上非常活跃,演说、辩论、串联,写诗、大字报,还组织筹备刊物《广场》,向校长马寅初募捐。我记得他曾经写了较长的一首诗《人之歌》,其中说批评人的缺点就是对人性的践踏……当时我看了认为不对,曾经用笔批了两句:“不要痛恨医生,甚于痛恨疾病!”
张元勋在二班,许多情况我不了解,但后来从张钟等人处,也听说过他的一些情况。
据说,当时一些活跃的右派学生曾在香山开会,准备成立什么流亡政府,让张元勋当总理。
后来,可能他就是因为这件事被捕的,判刑8年,在劳改农场劳动改造了很多年。刑满释放后又在那里就业。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落实政策,到曲阜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古典文学。
有一次,我到曲阜开会,去看望他,曾谈到此事。他说:他得到了通知,要在香山开会,成立政府。当时曾经向一位北大哲学系的青年教师汇报,这位老师已调到人民日报社去工作了,常代表组织与张元勋联系。这个老师可能是人民日报派到北大来了解情况的,常常到我们学生宿舍中来,所以我也见过,是瘦瘦的,个子较高,但名字忘掉了。
张元勋对他说,有这么一个会,要我参加,去不去?
答曰:可以去,不过要把情况如实汇报。
会后,张元勋汇报了,可是后来还是被捕判刑,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应该被捕判刑的。也可能他隐瞒了一些重要的情节。当时也没有仔细去追究。就谈别的事情去了。
……
2010年8月8日
通讯处:北京大学中文系。邮编100871
电话:62752526
关于我 (张元勋)
  我的祖籍是江苏赣榆县。1933年生。
  1954年于青岛一中高中毕业,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
  1957年的春天,中国共产党整风,我因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自办的刊物《广场》的主编,撰写《广场发刊词》、《编后记》,以及与人合写短诗《是时候了》等大字报而被划为「极右派」,遭受轮番批斗,于1957年12月25日以「反革命罪」被逮捕,判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而后被押送于北京南郊之团河农尝河北省宁河县之茶淀清河农场等荒凉地区劳动改造。1965年刑满,但仍未离开劳改队,继续留在清河农场,接受「无产阶级专政」,戴着「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在劳动机关的管制下劳动度日。
  1966年文化大革命起,被押送到山东省劳改队所属的章丘埠村煤矿,在煤井下挖煤四年;1970年又被押送至山东济宁六四劳改农彻,继续着劳动改造的生活。
  1977年,由于「四人帮」的倒台,我的被监管的生活获得了政策性的放松,就在这一年的秋天,我结了婚。我的妻子怀着对我的同情与敬佩之情,嫁给我这个四十四岁的将「知天命」的「反革命分子」,那时她仅二十六岁。她无意旁顾险恶的环境以及没有希望的未来,毅然把她美丽的青春与我的严峻的危运联结在一起!怀着生死与共的凛然之情,顶着漫天风雨,分担了压在我头上的无情重负!
  1979年的秋天,我当了父亲,我的不幸的儿子来到这人世的早晨,他的父母就像两个乞丐,我们的财产就只有一条旧棉被。而我竟无处去为他报户口,他是万里浩荡神州中的无计存身的奴隶的后裔,是一个「编外」的「黑人」。
  1979年11月24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宁劳改队的办公室里,我接受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组的法官们的平反裁决,他们郑重宣告:推翻1957年的判决,宣告我无罪!
  至此,我才算真正地与这个「人间的好地狱」告别,真正的「释放」才算开始!
  北京大学党委用心良苦,几经协商,依政策的「就地安置」的精神,把我安置到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直到今天,养生于此。我担任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十年之间,完成了「讲师--副教授--教授」的「三级跳」,并担任了先秦两汉文学的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之职。
  1994年夏退休,离开了短暂的教学生涯。工作紧张与生活贫困是这十五载执教生活的两大特色,忙于生计,以活妻儿,点滴余闲,苦心撰着,断断续续,终得二十三万言,成《九歌十辨》一卷,献诸学林,博人一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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