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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兵营--530901:关于七一学校建校初期校史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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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7 20: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学校宣传册《辉煌的重塑》中对建校初期情况的介绍是这样的,即:“华北军区七一学校”起源于革命圣地延安,由“华北军政大学干部子弟学校”和“平原军区新英干部子弟学校”合并而成。
以上说法值得商榷。
“华北军区七一学校”和延安有没有关系,和“华北军政大学干部子弟学校”、“平原军区新英干部子弟学校”两所学校是什么关系,应该怎样确定七一学校建校初期的历史,我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首先看一下华北军区干部部1953年6月3日“关于七一学校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对七一学校建校情况的描述:
“······
(一)1952年7月,军委总干部部分配给华北军区新建容纳900名额的小学一所。修建开办费均以学生人数为标准,每人修建13平方米,每米造价70万元,(砖木结构,不设暖气)计人民币819000万元,开办费每人134万元,计人民币120600万元,此项经费来源是中央人民政府划拨,由军委总后勤部财务系统转到军区后勤财务部,工程决算仍向拨款机构结算。
(二)本部接此任务后,曾召集军区后勤部(包括财务部、管理部)、政治部、司令部会议商讨,决定校址在石家庄,学校编制人员由司、政、干有关部门拟制,校舍、设计,包工、技术、领导全由营房部负责,因时间关系,去年未能动工。由于造价太低,已征得聂司令员同意,将石家庄南兵营旧营房归学校使用。┅┅
(三)今年3月份,七一学校经财务部向总后勤部报了预算,计修教室三栋2932平方米,学生宿舍六栋4950平方米,礼堂753.5平方米,锅炉房100平方米,学校接待室40平方米,暖气烟筒一座,校门一座及水电等均未超出预算,(开办费亦未超出预算),并且又追加了修理旧房预算,学校办公室、学生活动室、饭堂等四座,修建澡堂一座,及一部围墙共7亿元,已经后勤部批准,各项工作目前均准备订立合同,六月上旬动工,九月下旬竣工。
······”
二、从该报告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1、华北军区七一学校是新建学校,是单独成立的,是1952年7月由中央军委批准、分配给并委托华北军区组建的军队干部子女学校。
2、华北军区七一学校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拨款建设的(建设过程中华北军区有贴补),拨款款项由军委总后勤部转到军区后勤部,七一学校在军区后勤部开列帐户,款项使用情况及工程决算向中央人民政府结算。
3、华北军区决定该校建在石家庄,经聂荣臻司令员同意,将解放石家庄时所占领的南兵营院落定为七一学校校址,校址面积约400亩。
4、华北军区七一学校归军区干部部直接管理,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营房部、财务部介入七一学校建校工作。
三、1952年11月平原省被撤销,平原省军区同步被撤销。1953年3月平原省军区干部子弟学校新英学校根据华北军区决定从新乡转至石家庄南兵营,并入筹建中的七一学校;
四、1953年8月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子弟学校根据华北军区决定从石家庄市内某处转至南兵营,并入筹建中的七一学校。
五、归纳以上情况,七一学校建校初期情况应为:
1、七一学校是新建学校,是单独成立的,批准成立时间应为1952年7月。七一学校在筹备过程中接收了其他两所学校。
2,七一学校是中央人民政府拨款建设的学校,首批款项约94亿元,款项由总后勤部转到军区后勤部管理,列七一学校帐户专款专项使用;华北军区根据筹建情况所需,从军区家产中划拨暖气费25亿元,旧营房维修费7亿元;两级合计共拨款(旧币)1259600万元。未见该款项通过平原省军区或第二高级步兵学校经手。
3、南兵营最先确定为七一学校校址,七一学校筹备处最先进入南兵营开始筹建,其他两所学校是在随后的筹建中进入南兵营校址的。
4、七一学校自建校开始到现在,一直在南兵营驻扎,从未离开过石家庄。
5,七一学校自建校开始在编制上一直隶属于华北军区干部部,后期虽有第二高级步兵学校、63军代管的经历,但编制序列上一直隶属于军区干部部。
6、1952年7月华北军区受领筹建七一学校的任务后至1952年年底,或者说在七一学校筹建处(地处石家庄南兵营)建立时,平原省军区新英学校(地处新乡)、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子弟学校(地处石家庄市郊)并未取消,三个单位同时存在,各自在其上级的管理下生存。在这段时间里,三个学校可以说互无关联,谈不上七一学校是在某某学校基础上建立的。
7、平原省军区新英学校、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子弟学校并入七一学校是根据华北军区的指示进行的,不是平原省军区、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决定的。
8、七一学校是1952年单独建立的,但并不影响其他两个学校之前的校史,只是说那段历史是这两个学校单独的历史,不宜作为七一学校建校前的历史。七一学校根据其并入情况看应该有三段校史,七一学校校史(1952年7月至今)、新英学校校史(1951年4月至1953年3月)和第二高级步兵子弟学校校史(1948年7月至1953年8月),三段校史各有其特定的意义,将其混为一谈不符合客观事实。
实事求是,尊重事实是我们对历史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有一说一、实话实说,这样才真实,才长久,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千万不要谁得势就往谁那靠,谁在台上就说团结在谁的周围,那样写成的历史总会有后悔的时候。说句不该说的话:“七一”这个校名将来肯定会接受各种各样的议论,但再怎么议论,这段已经过去的叫“七一学校”的校史是改不了的。
六、根据华北军区干部部文件的内容,我认为七一学校建校初期校史的描述应为:(括号内的文字可忽略)
七一学校是1952年7月由中央军委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拨款、分配给并委托华北军区负责组建的军队干部子女学校。
(中央军委批准学生员额为900人,修建费为每人13平方米、每平米造价70万元,计人民币819000万元;开办费为每人134万元,计人民币120600万元;中央人民政府拨款939600万元。华北军区从军区家产中划拨暖气费25亿元,旧营房维修费7亿元。两级合计共拨款(旧币)1259600万元。)
华北军区受领建校任务后,决定该校建在石家庄。
1952年10月,经聂荣臻司令员同意,华北军区将解放石家庄时所攻占的南兵营营房定为七一学校校址,校址面积约400亩。
经朱德总司令提议,该校校名定为七一,全称为“华北军区七一学校”。
1953年3月,华北军区决定原平原省军区子弟学校新英学校(1951年4月成立)并入七一学校。(附:新英学校校史。)
1953年8月,华北军区决定原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子弟学校(1948年7月1日成立)并入七一学校。(附: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子弟学校校史。)
1953年9月1日,华北军区七一学校开学。
七一学校开学时有老师22人,有其他职员74人。当时有小学生347人(学生中包括新英学校学生56人、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子弟学校学生120人),其中一年级三个班,二年级两个班,三、四、五、六年级各一个班。学生均为部队团以上干部子女,全部食宿在学校,享受解放军战士供给制生活待遇。
华北军区七一学校决定将1953年9月1日做为学校正式成立日期。
1955年4月,华北军区改称北京军区,学校校名改称为“北京军区七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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