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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从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思想史研究”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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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 10: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段”比“目的”更重要
——从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思想史研究”谈起

秦晖


一,关于“气贯长虹”的领袖讲话

  这篇关于文革的文章要从文革前的一件事谈起。

  1957年,毛泽东在“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的莫斯科会议”上发表了一篇惊人言论,在各共产主义“兄弟党”中引起强烈反应,后来更成为中苏分裂的由头之一。根据中方后来整理的文本,毛泽东是这样说的〔1〕:

  “现在还要估计一种情况,就是想发动战争的疯子,他们可能把原子弹、氢弹到处摔。他们摔,我们也摔,这就打得一塌糊涂,这就要损失人。问题要放在最坏的基点上来考虑。我们党的政治局开过几次会,讲过这个问题。现在要打,中国只有手榴弹,没有原子弹,但是苏联有。要设想一下,如果爆发战争要死多少人?全世界二十七亿人口,可能损失三分之一;再多一点,可能损失一半。不是我们要打,是他们要打,一打就要摔原子弹、氢弹。我和一个外国政治家辩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如果打原子战争,人会死绝的。我说,极而言之,死掉一半人,还有一半人,帝国主义打平了,全世界社会主义化了,再过多少年,又会有二十七亿,一定还要多。我们中国还没有建设好,我们希望和平。但是如果帝国主义硬要打仗,我们也只有横下一条心。打了仗再建设。”

  直到现在,在我国的一些“主旋律”论著里,这番话仍然得到高度评价,被赞为“一篇气贯长虹。洋洋洒洒的讲话”〔2〕。就连以敢言真相著称的当代史家沈志华先生,也为这番话做过辩护。他先是考证了当时苏联方面的会议记录,根据这个记录,毛泽东的原话是〔3〕:

  “是否可以估计一下,未来的战争会导致多少人死亡?也许会死掉全世界人口二十七亿的三分之一,也就只有九亿人。假如真的摔原子弹的话,我认为这还少说了。当然,这很可怕。但是,即便是损失一半人也不是那么的糟糕。为什么呢?因为不是我们要这么做,而是他们,是他们将战争强加给我们。假如我们打起仗来,那么就会使用原子武器和氢武器。我个人认为,整个人类社会将会遭受这样的灾难,那时人类将会损失一半,也许,一多半。我问过尼赫鲁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在这个问题上情绪要比我悲观得多。我对他说:假如人类的一半被毁灭,那么还会剩下一半,但是帝国主义将会被全部毁灭,并且整个世界将只有社会主义存在下来,而在半个世纪或者一个世纪里人口又将得到增长,甚至增长一半多。”“中国还没有真正展开建设。假如帝国主义者将战争强加于我们,那么我们准备停止搞建设;让我们先比试一下武力,然后再回过头来搞建设。”

  沈志华据此分析说,双方发表的文本主要是后半段话(指中国可以先打仗再建设)有些区别,前半段是大致一样的。值得提到的是,沈志华还从中国的档案中找到了毛泽东从莫斯科回来后在一次党内会议上再次就这个问题的讲话,毛泽东这次说的是〔4〕:

  “要准备对付大战,帝国主义有疯子,扔原子弹。头一次大战不过死了1000多万,第二次大战死了3000多万。打原子战,没有经验。最好人口剩下一半,次好剩下三分之一,全世界27亿人,还有9亿人,有9亿人也好办事,换来个帝国主义灭亡,换来了永久和平。所以说,真打原子战,不见得是坏事,是坏事也是好事。”

这里没有涉及“后半段”,但显然毛泽东主要强调的就是这前半段,而且正如沈志华指出,他这次“说得更加透彻”——在苏联他假设核大战会使人类死去一半,在国内他更说是会死三分之二,但这能换来理想的实现,所以“不见得是坏事,是坏事也是好事”——具体地讲,死掉一半是“最好”,死掉三分之二是“次好”,当然,如果这能够“换来帝国主义灭亡”的话。

  做过上述考证后,沈志华分析道,赫鲁晓夫对这段话如此反感似乎没有道理,因为他自己也讲过类似的话:就在毛泽东讲话的第二天,《真理报》刊登了11月14日赫鲁晓夫接受美国记者夏皮罗的谈话记录。其中记者问道:“您是否认为在爆发原子战争和氢战争的情况下这个世界还能有一部分保留下来?”赫鲁晓夫答:“当然。会有非常惨重的损失,人类将会经受很多灾难,但是人不会从地球上消失掉,社会将会生存下去,并且得到发展。”沈志华说,赫鲁晓夫在毛之前4天的此番讲话“与毛泽东讲话的前半段主旨是完全一样的”〔5〕。

  但读过这些文字后笔者很不解:毛泽东与赫鲁晓夫两人讲话的“主旨是完全一样的”吗?如果仅就“核战不会消灭人类”这个事实判断而言,似乎两人说的确实是一样的。但是如果就这种事情的可怕程度,就它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一价值判断而言,两人岂止不一样,而且简直是对立的。甚至就毛泽东自己而言,同样的事实判断换一种讲法,也会有天壤之别。

  证明这一点其实并不困难,我们只要把毛泽东的原话改几个字,甚至只改一个词,试试看同样的“道理”能否用于他自己,以及这种“道理”别人能否讲得出口:“要准备对付大战,帝国主义有疯子,扔原子弹。……最好炸死了毛泽东,剩下刘少奇,次好刘少奇也死了,剩下邓小平,有邓小平也好办事,换来个帝国主义灭亡,换来了永久和平。所以说,真打原子战,不见得是坏事,是坏事也是好事。”这番话事实判断完全相同,只是换了几个词,与毛泽东的原话在逻辑上与句式上完全一样。为毛泽东原话辩护的一切理由也完全可以拿来为这句话辩护。

  但是笔者要问:在当时的中国,有谁敢这样讲吗?如果有,可以肯定他立即会被“专政机关”宣布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要告诉我说毛泽东不知道),绝不可能活得下来!如果有人当时把这样的言论评价为“气贯长虹,洋洋洒洒”,像现在他评论毛泽东的原话一样,他也肯定难逃作为“反革命”被枪毙的命运。

  我们还可以设想,在美国这样一个“帝国主义”国家,再疯狂的反共“疯子”胆敢公然讲出这样的话吗:“要准备对付大战,共产国家有疯子,扔原子弹。……最好人口剩下一半,次好剩下三分之一,全世界27亿人,还有9亿人,有9亿人也好办事,换来个共产国家灭亡,换来了永久和平。所以说,真打原子战,不见得是坏事,是坏事也是好事。”这番话甚至只换了一个词。

  但是,无论多么疯狂的反共“疯子”,哪怕面对的也是反共的听众,若是在纳粹体制下倒难说,在民主国家里他敢讲这样的话吗?可以肯定,在民主国家里即便是反共的听众听了这种话,也不会认为他只是“共产国家”的敌人,而是会认为他是人类的敌人,首先就是美国人民的敌人。他如果讲了这种话,肉体生命会如何不敢说,政治生命肯定就完了。在民主国家谁敢拿几千万、更不用说18亿人命去做赌注来实现领袖的“伟大理想”?

  显然,这里的关键并不在于核战争后人类究竟可不可能幸存,不在于“两个选择”(战争或和平)还是“一个选择”(只有和平),甚至也不在于核战争的责任属谁。而就在于基本的价值观:是领袖为重,9亿乃至18亿人命都如同蝼蚁,还是亿万人命为重,领袖不能一“浪漫”起来就拿他们当“代价”去换取“理想”的实现?

  因此笔者不能同意沈志华的这个判断:赫鲁晓夫对夏皮罗的谈话“与毛泽东讲话的前半段主旨是完全一样的。”当然不一样!怎么可能一样呢?你固然可以说两人都认为核战争后还会有人幸存,但是两人谈话的“主旨”根本不在此,而在于:那些未能幸存的是什么人?对他们的不幸应持何种态度——因而在核战和维护和平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持何种立场?

  很明显,毛泽东认为那些未能幸存的9亿乃至18亿蝼蚁是不包括他毛泽东自己的,他自己则很有信心能够幸存并领导余下的9亿人成就“打平帝国主义”、“全世界社会主义化”的万世伟业,因此18亿蝼蚁的死亡当然就不过是小小的“代价”,“不见得是坏事”,甚至还是“次好”了。而赫鲁晓夫尽管也是独裁者,他的“非斯大林化”很不到位,因而也做过一些不人道的事,但是他的人道情怀和人类意识仍然不是毛泽东所能望尘的。赫鲁晓夫并非不知道,如果以倾国之力加强他的个人防护,他自己完全可以在核大战中幸存,但是他不是毛泽东,他仍然不能对亿万人民的死亡无动于衷。正因为如此,在后来的古巴导弹危机中他才能毅然妥协,与肯尼迪一起使人类免于一场核战浩劫。我们知道,当时毛泽东对此是非常不满的,他强烈谴责赫鲁晓夫的“投降主义”。尽管谁都知道赫鲁晓夫不仅谈不上“投降”,而且在赫鲁晓夫及其后任执政的整个1960年代,苏联在冷战中都对美国处于攻势,而美国处于守势,这一点并没有因古巴危机的小挫而改变。但攻势归攻势,赫鲁晓夫不能拿亿万人民的生命去与美国豪赌。对此,我们只能庆幸当时苏联在位的不是毛泽东。

二,由行为推断动机,还是由“动机”剪裁“行为”:关于动机推断的逻辑预设

  几年后毛泽东同样以这种“气贯长虹”之势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从文革至今已经有了非常多的思想史研究。从反修防修、保证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到关于消灭社会分工、城乡差别的“五七道路”乌托邦,从“巴黎公社式民主”到培养接班人的若干“标准”。关于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想主义”、“浪漫主义”意识形态动因,乃至这种意识形态背后的社会文化背景,人们已经分析得淋漓尽致。今天如果有人说,文革就是暴君毛泽东为个人权势欲而翻云覆雨无底线弄权导致的灾难,他多半就会面临如潮的否定:不仅“左派”肯定会认为他“妖魔化”毛泽东,违背了神圣的“政治正确”,“右派”也会认为他无视意识形态与“深层文化”的问题而只归咎个人意志,眼光实在肤浅。于是,拥毛者固然极力强调他发动文革的动机是高尚而美好的道德理想,反毛者也有些“深刻”的人反过来对“道德理想国”表现出排斥乃至恐惧,甚至归纳出“最大的罪恶来源于最崇高的理想”的规律,号召大家都别太追求高尚,乃至提倡归于庸俗和犬儒,似乎只要人们从此变“向前看”为“向钱看”,就会永保天下太平了。

  但是,毛泽东发动文革到底出于什么样的“高尚动机”?这却是一个“思想史研究”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思想史的实证依据充其量也只能是领袖说出来的或写出来的东西,即便他言之凿凿说这就是动机,但谁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能知道他真正想的是什么?其实,从张春桥文革中搞的“巴黎公社式的”“上海公社”被毛叫停的例子就可以看出,连他最亲信的近臣张春桥都未必能一定猜对主上的心思〔6〕,更不用说没有真正交往过他的研究者了。真正的“动机”作为头脑中的想法从根本上是无法实证的。事实上,今天即便是对档案及第一手资料掌握最多、研究的实证性最强的当代史前沿学者,其海量的引证也只能就历史过程本身论真伪,而无法就行为“动机”论真伪。这些研究真正谈到动机时也只能从作为事实的前因后果出发,用逻辑推理来揣测事主的心路,或排除他人揣测出来的别一心路。

  不过,这种揣测无论证实还是证伪,其实都依赖于某些先有的假定,因而在逻辑上很难严谨。例如,很多人反对那种毛泽东搞文革仅仅是为了巩固个人权力的说法,其常用的反证法就是:以毛当时的地位,他如果只是要清除刘少奇或其他高层政敌(包括假想的政敌),完全可以使用组织手段乃至警察手段,像斯大林的党内清洗、或者像文革前搞掉高岗、彭德怀那样,而根本不必采用发动群众“造反”、把整个官僚机器冲击得七零八落这样一种奇特而冒险的方式。

  这种反证有道理吗?或许有,但逻辑似乎并不严密。其实,笔者还可以用另一个“如果”来补充推理,使逻辑更严密些:假如毛不是面对高层政敌,而只是要清除知识界或民间的异己势力(含假想的异己,如当年的“右派”书生或农村中的“单干”风、“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等等),他也完全可以使用当年“反右”的方式,即依靠官僚机器整治“不臣”之民。而不会反过来号召民众向官僚“造反”。

  确实,有了这对上和对下的两个推理,逻辑上似乎就可以说,不管领袖是要整上边还是要整下边,文革都不必要。这也就是历史上一般的暴君都没有玩过这种游戏的原因:如果毛泽东要整政要,他可以搞常规党内整肃;如果毛泽东要整民间,他可以依靠官僚“反右”——刘少奇当初不就是这么揣测圣心的吗?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没有必要为固位擅权而煽动群众“造反”。所以,毛泽东居然这样做了,那显然只能是出于“理想”动机,出于他(左派欣赏的)“爱民”或(右派反感的)“民粹”立场与反官僚(或反精英)的平等主义(或反智主义)思想,等等。

  但这样的双重推理就算严谨了吗?我们不妨从事实来反推一下:在那十年文革中〔7〕,毛泽东难道仅仅是支持民众“造反”整官僚,就没有支持乃至组织过官僚整民众、支持过“老保”镇压造反?其实这类事例之多,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可以信手拈来!可叹的是,过去不少人从根据行为(其实只是部分行为)推断动机,发展到根据“动机”圈定、选择和剪裁“行为”,循环论证,倒果为因,对浩如烟海的后一类事实视而不见,生生把文革描绘成了造反派的“十年狂欢”和似乎仅仅对当权者而言的“十年浩劫”。

  其实,不要说1968年以“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七三布告”为号令对造反派进行规模空前、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以及从次年起“清查五一六”、“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等一波又一波矛头向下、主要是清算造反派的运动,也不要说1966年贵族子弟残害“贱民”、红色衙内打死红色保姆的恐怖“红八月”中毛泽东公然鼓励贵族子弟“要武嘛”。仅就“造反派”所怨恨的那个“五十多天来”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而言,刘少奇在毛泽东避居江南的情况下揣摩圣意,把文革理解为又一次“反右”,派工作组到学校抓“反动学生”、大肆“镇压群众”。无论他是揣摩错了,还是圣意本来就想给他下套,那矛头向下的“反右”模式总是毛泽东在1957年搞得淋漓尽致的吧?难道毛泽东那时是“官粹主义”者,1966年却突然变成了“民粹主义者”?刘少奇1966年从外面派几百个人的工作组进驻学校“领导运动”是镇压群众,毛泽东1968年派三万人“宣传队”进驻学校“领导一切”为什么就不是?1966年10月毛泽东曾大骂走资派“调动工人、农民来跟学生作对”〔8〕,一年多以后他自己把这一手玩的更厉害。刘少奇1966年的“反右”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毛泽东1957年这样搞为什么就不是?无论把那种事褒称为“反右”还是贬称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总之两个人做了同一类事,只是一个在1957年做,一个在1966年做(其实在1957年也帮着做过,否则也不会如此揣摩),那么这两人你死我活的斗争与思想或“主义”究竟有什么关系?

  其实,人们不是没有谈论过那十年中毛泽东依靠官僚整百姓、整造反派的事例,只是很多人并不认为这些事例有“思想史”意义。他们或者说:都怪造反派不听话,辜负了领袖的厚爱,使得领袖不能不“挥泪斩马谡”。或者说:那是因为官僚集团施加了压力,领袖也没有办法,不得不委屈了造反派。所以这些事实都不妨碍他们断言“思想史上的”毛泽东仍是个反官僚的“民粹主义”理想家。

  但是,如果按这样的逻辑,毛泽东发动百姓整官僚为什么就会有“思想史”意义呢?为什么不是这些官僚不听话,辜负了领袖的厚爱?或者因为群众施加了太大的压力,领袖也没有办法,不得不像过去皇帝那样出台“让步政策”,委屈官僚做替罪羊?为什么这些事实就会妨碍他们断言“思想史上的毛泽东”仍是个反民众的“官粹主义”厚黑家?

  现在我们再来推敲一下逻辑:如前所述,“如果毛泽东要整政要,他可以搞常规党内整肃;如果毛泽东要整民间,他可以依靠官僚反右”,但作为推理的预设,为什么“如果”仅限于以上两种?如果毛泽东面临第三种情况,或者是以上两种“如果”的重叠,即他既感到来自政要的威胁,也感到来自民间的威胁,那么单纯的斯大林式整肃或单纯的“反右”还管用吗?

  不难证明在1962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确觉得两种威胁同时存在。一方面,四清、社教中他就多次说官僚群中有“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另一方面,“矛头向下”的狠话他也讲了很多,如“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被打倒的阶级人还在,心不死”;尤其是农村更有“单干风”,“资产阶级跟地主富农争夺小资产阶级,他们就是要搞单干”〔9〕。早在农民刚刚摆脱饿死威胁的1962年,毛泽东居然就对“农村当中还有富裕阶层”耿耿于怀,“农村现在主要是阶层之间的矛盾,……农村富裕阶层是反革命想复辟的‘助手’”。在党内信息渠道、包括他身边的私人渠道都告诉他农民普遍欢迎包产到户的情况下,他却明确表示“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要打击“富裕农民阶层搞资本主义农业的要求”〔10〕。文革前夕的1965年,毛泽东心血来潮“重上井冈山”,途中对张平化等人大讲“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认为这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却对当权派和“身边的赫鲁晓夫”未置一词。研究者把此行视为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前奏”〔11〕。显然,这是一个“矛头向下”的前奏。

  有趣的是,当1966年末毛泽东在庆生宴上为“全面内战”而干杯、各地群众性“造反”达到高潮并导致不久后的“夺权”斗争时,各地的“造反”群众确实有大量对过去“极左”做法、尤其是三年“人祸”不满的人,特别是当时党内最早“站出来”支持造反、并得到中央文革肯定而名扬全国的一批地方干部,如黑龙江的潘复生、山东的王效禹、安徽的张恺帆、程明远等,这些人当初多有因“右倾”、尤其是农村问题上的右倾而被整的经历,对比一下上述的“前奏”,他们本来不就是毛泽东想通过“文革”来清除的人吗?中央文革怎么会支持他们“造反”呢?而他们后来很快又被打翻在地,这是因为他们“不听话”?还是当初让他们造反本来就是“引蛇出洞”?

  总之,当毛泽东感到同时面临分别来自上下两方面的威胁(这里先不讨论这些威胁客观上是否确实存在)时,他能放心依靠刘少奇这类官僚来“反右”?他能相信只用警察手段除掉刘少奇们就可以消灭“要搞包产到户”的“群众”?……考虑到毛泽东的阅读史和政坛经历,不难想到他会怎么做:与其让这两方面的可疑分子将来可能联合起来咬我,不如现在设计让他们互咬。居高临下煽动和操控政要和民间互斗,一会儿鼓动民间冲击政要,一会儿支持政要镇压民间,翻云覆雨之下既从“酷吏”的手里解放了“冤民”,又从“暴民”的威胁下解脱了“怨吏”。两头的异己都被铲除,而自己在两头都可以恢复“大救星”的地位〔12〕——这样的“智慧”在毛熟读的古书(尤其是他最欣赏的法家厚黑学之书)中找不到吗?没有“平等主义”思想就想不出这种招数?

三,七·二七事件:“造反派,真的反了”?

  我们不妨看看文革中的关键事件之一:1968年7月27日,三万名工人、解放军在中南海御林军8341部队军官带领下,以人海之势闯入清华大学,要把当时正在“武斗”的全校两派一千名左右的学生赶出学校并对清华实行强制占领。校内处于优势的“团派”头头蒯大富等多方与北京及中央文革当局联系了解缘由,但再三联系无果。蒯认为这是“黑手”搞的“反革命镇压”,甚至怀疑北京发生了“反革命政变”,遂决定遇到进攻即武力抵抗,造成了工人的伤亡。校园被占领后,蒯等狼狈逃出,毛泽东于次日“召见”包括蒯在内的北京造反派“五大领袖”。蒯大富见到自己誓死效忠的毛主席后放声哭诉“黑手”的行为,不料毛声称“黑手”就是自己,并严厉训斥了蒯大富等人。包括蒯在内的高校造反派“五大领袖”从这天起全部从失势走向垮台,北京高校造反派从此土崩瓦解。毛泽东派出的“工宣队”完全控制了各校,建立了后来史家所称的“后文革秩序”。

  关于此事,过去的官方叙事完全归罪于蒯大富。说工宣队进占清华这件大事事先是正式通知了蒯大富的,据说蒯大富当时满口答应一定配合。然而放他回清华后,他却马上变卦,下令清华井冈山武力对抗工宣队,结果造成了流血事件〔13〕。但蒯历来否认此说,他多次表示,自己是中央文革一手扶植的嫡系,保持有可靠联系渠道,而且作为北京市革命委员会的常委,他与时任北京市革委负责人谢富治等也有频繁的工作联系,如果有人通知一声“工宣队”是毛主席派来的,他定会全力配合,怎么会进行抵抗,以致造成伤亡铸成大错〔14〕?

  而毛泽东昔日心腹近臣谢静宜近年发表的回忆可以说是证实了蒯大富的说法(尽管她的本意是要护毛骂蒯)。谢静宜说:毛泽东在7月24日就决定“临时组织两三万工人和部分农民参加的队伍”进入大学,“捅它这个马蜂窝。”据说,毛泽东这时“像指挥打仗那样精神振奋,语言激昂”。而且毛当时就指出:这样的行动“有可能会发生流血的”。谢静宜回忆说她当时就“惊呆了,脱口问道:‘这是真的啊?’”〔15〕

  谢说:毛泽东在做出“捅马蜂窝”决定后,首要的考虑就是对清华两派人士乃至一切与清华沾边的人严密封锁消息,而且做得滴水不漏。毛泽东亲自交代,参加行动的工人必须来自“与大学没什么联系的工厂”,“否则,你们还没动,他们就知道了,这就不好办了”。毛泽东不但要瞒住蒯大富和他那一派,也瞒住了包括对立派在内的所有“清华人”,还要瞒住包括北大在内的各“大学”。“为了不让北大、清华的人发觉”,毛泽东不仅布置了严格的保密,而且让北京当局以疑兵之计迷惑“清华的人”:(行动前)“那几天,由北京市委组织工人在大专院校周围游行,高喊‘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口号,不进校,游一阵子回来。”这样就给人以并非要采取强制手段进占清华的假象,同时完成了大规模人力部署。27日当天,“指挥小组一声号令”,三万多工人、农民、军人分成8个团,“浩浩荡荡向清华大学进发。到后,仍像前两天一样,先在学校周围游行,麻痹他们一下”。直到10点钟准时,8个团“按事先的分工,同时从各大门一齐进校,到达各分工地段”,从而成功地完成了这次“捅马蜂窝”的突袭占领行动。

  显然,根据谢静宜的回忆,工宣队进占清华的决定不仅没有事先告知蒯大富,而且处心积虑地就是“为了不让北大、清华的人发觉”。不仅不通知,还严格保密。不仅严格保密,还一直采取种种疑兵之计“麻痹”清华人直到最后一刻,就是要让他们做出错误的判断!

  毛泽东在24日就指出:“捅马蜂窝……有可能会发生流血的。”那么他这样的布置是为了避免流血吗?常识告诉我们,如果他真的希望“和平解放”清华,只要告知他已派出大军压境,清华人要知趣。那么“清华的人”如果是敌则没有对抗能力,如果是拥毛者更不可能有对抗意志,只要他们知道三万大军来自毛泽东,流血对抗根本不可能发生。而且事先通知清华不仅是避免流血的“充要条件”,也是极易实现的条件。蒯大富作为他一手扶植的嫡系“小将”,过去一直与“文革首长”保持有直接的联系通道,作为北京市革委常委他也一直与市革委主任谢富治保持工作联系,无论通过中央文革还是通过北京市革委,与他沟通完全是自然之事。

  但是按谢静宜的描述,毛泽东恰恰就是要刻意消除这个条件!其他资料也证明了她的回忆。如清华原住有一支海军军宣队,那本是早在2月13日就奉命进清华宣传制止派斗的,在校两个多月与两派都混得较熟。但4月23日“百日大武斗”开始后,他们却于25日奉命撤出清华,听任两派大打。他们撤出后并未解散,而是集中驻于宣武区待命,并一直与校内两派人员有联系,明显是准备再入清华的。可是,七·二七当天的行动却对他们保密。把这些先前已经进校做过不少工作、熟悉情况、清华两派也都认识的人撂在一边,却另派三万陌生人闯关而入。这样决策究竟是为什么?无怪乎采访者惊呼:“啊……,简直没想到,居然是这种情况。45年后,我才知道,太难以置信了。”〔16〕

  聂元梓后来说:“我始终困惑的是:为什么不直接跟蒯大富说一声呢?他不仅是清华学生组织的头头,他还是北京市革委会的常委,我还是副主任呢,为什么就不告诉我们呢?”〔17〕蒯大富和当时与他对立的另一派头头孙怒涛也都认为,这事如果通知了蒯,就不会发生惨案。但有趣的是他们都不认为这是毛泽东故意封锁消息。显然,这些愚忠于毛的造反派太不了解毛了!

  不但如此,按谢的回忆,“宣传队”进清华后,七·二七行动总指挥部曾决定“限工农宣传队只准走的路线,以及规定哪些路线、地区不能进、不能通过”。这本是保障有秩序地“和平解放”清华所必须的规则。但毛泽东知道后却大为光火,他“气愤地说:‘大学是工人、农民和全国人民办的。什么这条路能走,那条路不准通行?是谁规定的?没有道理。对工人、农民和全国人民来讲,条条道路都是(可以)通行的。什么这条路线不能走,那个地段不能进?岂有此理,(这)是犯了‘路线错误’。’”〔18〕于是,毛泽东亲自下令取消了对“宣传队”进清华后一切行动的任何空间限制,而不容任何商谈。显然,毛明显是要在这一过程中扩大事态、人为增加三万大军与千余学生发生冲突的机率。

  而另一方面,他又布置三万人进占校园时都不带枪。要知道这突袭清华的三万“宣传队”虽然没带枪,更没放枪,但他们绝非仅仅是来“宣传”的——事实上,毛泽东授意的疑兵之计也正是要让“清华的人”相信那些人仅仅是“宣传队”,而非“占领军”。因此毫不奇怪,当那些人突然从宣传队变成占领军,却又没有枪这个有效威胁和防护手段时,就如光着膀子“捅马蜂窝”,只能增加他们被“马蜂”狂蜇的机率。蜇死了人的“马蜂”难辞其咎,如此策划的人又该负什么责任?毛泽东当时的卫士陈长江曾回忆,毛听周恩来报告说清华发生流血死亡后脱口而出曰:“造反派,真的反了?!”唐少杰先生认为这与谢静宜的回忆有所不同。其实现在看来,毛如果真讲了那句话,恐怕也不会是意外惊讶,而是计谋成功后的惊喜语气。正如唐少杰另一处评论的:“这再次印证了文革中的一句流行话语:‘政治斗争就是要引导对方犯错误。’”〔19〕

  至今有些人还说:蒯大富发动武斗,有罪在先,凭什么工宣队进来要先通知他?这种说法显然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蒯大富有罪是一回事,为防止工宣队伤亡需要事先通知是另一回事。后一件事不是要为蒯减罪,而是要维护工宣队员的安全。哪怕此前蒯已是罪不容诛,毛泽东直接下令军警抓他归案也就罢了,为什么要用这种“引蛇出洞的阳谋”搭上几个工宣队员的生命呢?

  现在我们知道,“造反派真的反了”确实不该用惊讶语气,因为至少在毛泽东布置行动的七·二四当天,“中央”已经视蒯大富为敌人。当时主要的口实是:7月18日在北航,各省造反派开了个“黑会”,据说他们要成立全国性组织与中央对抗。而蒯大富就被定为这些“真的反了”的造反派的“黑司令”。就在7月24日深夜至25日凌晨“中央首长接见广西两派代表团”时,包括周恩来、陈伯达、康生、姚文元、谢富治、黄永胜、吴法宪、温玉成等在内的阵容庞大的中央首长们一齐厉声斥责广西四·二二造反派,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严厉追查所谓的“黑会”,尤其是点名追查蒯大富。广西人被严令交代“蒯大富是怎样讲的,什么人怎样讲的,会上、会下又怎样讲的,给我写出来。你不要认为我们不知道,不是缺你的材料,是看你能不能挽救!”首长们断言四·二二参加“黑会”是去朝见“黑司令部”,大喝要与会者“把你们的黑司令部端出来!”陈伯达并说:蒯大富、韩爱晶“狂妄自大”,成了危险人物,“蒯大富最好去劳动,韩爱晶最好去劳动”〔20〕。读了这份记录,谁还会认为两天后的数万“工宣队”进占清华之举有可能事先通知蒯大富?

  而在七·二八毛泽东召见“五大领袖”时,也大谈了镇压广西四·二二的事和北京造反派与各地造反派密谋“开会”的问题。林彪甚至耸人听闻地说:“我们还没有开‘九大’,他们就开了。”毛泽东、周恩来都提到北京高校窝藏已经被他们说成是“土匪”的广西造反派。康生则断言:“他们(指蒯大富等人)想控制全国运动。”〔21〕按这样的口气,蒯大富这些人真是要密谋联合各省造反派反抗中央,“造反派真的反了”!

  但有趣的是,近年来无论广东、广西还是贵州的“黑会”与会者的回忆,不管细节上有多少出入,都有个共同点:“黑会”一开始被当局看得非常严重,致使他们会后几乎立即失去自由并被反复逼供。但是自七·二八召见后,对“黑会”的追查却奇怪地不了了之,很快就不再被提起。甚至包括蒯大富在内的与会者后来被惩罚时,所开列的罪状中都没有再提“黑会”的事。以至于时过境迁之后他们几乎忘了此事,近年来清华人关于七·二七的诸多回忆录中均未提及。今天再忆,不少人对此还迷惑不解。

  笔者的解释是:当初这个会本来没什么大不了。在1968年那个血腥之夏,各省都发生了对造反派的镇压〔22〕(广西等地甚至发展成大屠杀),各地造反派流亡北京的难民与上访者(包括中央承认的代表团与自行流入北京者)成千上万。当时广东“旗派”头头武传斌想与各地“战友”开个会交流情况,探寻向中央求助的途径,遂找到韩爱晶,借北航之地开了那个会。但韩本人避不与会,蒯大富到会露了个面讲了些欢迎之类的话就走了。会上据说有辽宁的人提出过是否要搞个全国组织或联络站,但这并非会议的原定议题,(多数回忆者甚至否认听到过这个意见)也没人响应,很快就被否定。显然,在文革时期“群众组织”活跃的状态下这个会本身并不特别出格,而且也主要是武传斌之类外地造反派在张罗,北京造反派只是应付情面,蒯大富本人与“黑会”的关系甚至比作为东道主的北航人更少〔23〕。但这就被“中央”抓住了把柄——为了整北京那几大造反派“领袖”总要找个事嘛。

  但是,到了七·二七那天,团派对抗打死了工宣队的人,引起公愤,毛泽东的意图已经达到,整他们的理由已经有了。而且事实上几大领袖也已经垮了,也就用不着再找那个其实中央明知道没什么油水的理由了。

  其实,强制“收官”、搞掉造反派当时已成为毛泽东的大主意,“黑会”不过是提供了个口实,没有这个口实,毛泽东也会下手。以他的“神机妙算”,可以在下手中再找口实。果然,清华团派打死工宣队成了更好的口实,“黑会”也就可有可无了。否则是没法解释后来这个“案件”何以被放过的。我们知道,整个文革中有过多少无中生有的冤假错案,相反地,由于“为尊者讳,投鼠忌器”而化有为无的“虚无”做法也是不胜枚举。却就是没有一件并非为尊者讳、而是把本来就要整肃的人确实犯过的事给隐藏起来予以庇护的例子。蒯大富等后来都是长期坐了牢的,“黑会”也没有涉及什么需要投鼠忌器的尊者——当时中央所有头头脑脑之间无论有什么矛盾,在对待这件事上都是完全一致,不应该有什么可顾忌,但为什么后来就是不提这件事了呢?现在看来谜底已经清楚了:蒯大富们当初即使不抵抗,清华园也未流血,他们的下场也未必会更好(就像没有抵抗的韩爱晶等人的下场一样),因为已经有一个“组织全国造反派总部和中央对抗”的罪名在等着他们了。这个罪名后来不再提,是因为已经有了一个更为合适的罪名——打死了“宣传停止武斗”的工人。如果没有这个罪名,清查“黑会”的动作恐怕是不会无疾而终的。显然,从毛泽东决定“捅马蜂窝”时起,蒯大富们就在劫难逃了。

  在七·二八召见时,其他首长都气势汹汹,毛泽东虽然也是严厉训斥,却也对蒯大富流了眼泪,还对左右说了些不要整蒯之类的话。这就使蒯大富感戴至今。其实无论是追查“黑司令部”还是“捅马蜂窝”,没有毛的旨意,各派首长岂能如此一致?笔者曾言:毛泽东拿他亲手扶植的“小将”祭旗不能说没有一丝怜惜,但“政治纸牌屋中毛唱白脸别人唱红脸的游戏我们见得还少吗?”至于蒯虽然当时就失势,但只是放逐到宁夏,两年后才被捕,那也是很自然的。1968年秋学生们都还在校,抓头头不方便,等到学生都被打发星散、各奔东西了再动手,那也是全国一样的,并非对蒯大富特别温情。

四,“牺牲左派几千人,换取右派几十万”:“二月镇反”和“负帕累托改变”

  1966年5月16日《五一六通知》宣布搞文革的前后,毛泽东一直在南方各地游走达8个多月,让刘少奇、邓小平在北京揣摩圣意主持运动。刘、邓按十七年政治运动的一贯模式和“宁左勿右”的心理(刘已知在“七千人大会”得罪于毛,一直战战兢兢,四清时就表现得特别“左”)派工作组到基层去“领导运动”,“在五十多天里”按“反右”的套路狠整知识分子并大抓“反动学生”,积累了民怨。结果毛泽东一回京,就在8月5日“炮打司令部”,说刘、邓搞“资产阶级专政”和“白色恐怖”,发动人们起来抗争。于是“五十多天里”的民怨带出了“十七年”的民怨,意识形态煽起的“奉旨造反”与有民意基础的“借旨造反”互相激励,形成了“造反派”对各级“当权派”及党政官僚体系的冲击和“当权派”组织“保皇派”对造反的镇压。10月2日,毛泽东安排《人民日报》提前转载《红旗》社论,把刘邓的做法归纳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并号召在全国“彻底批判”之,12月间又连续通过在工业、农村、街道开展运动的决定,最后在12月26日生日宴会上“祝展开全国全面内战”〔24〕。这样从10月红旗社论起形成“天下大乱”之势,造反派在各地逐渐得势,而“走资派”(当时已成为除文革中央指名保护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以外,全国其余几乎所有“当权派”的总称)及其御用的“老保”逐渐失势,直至发展到源自上海的造反派夺权运动,即所谓“一月革命”。

  这期间,10月前造反派在各地并不占优势,而“当权派”支持的“老保”一面压制造反派,一面大肆“破四旧”毁灭文化遗产,同时更大搞针对无权民众、文化人、弱势群体和贱民的“红色恐怖”,并以这种“矛头向下”、无法无天的暴行来“转移斗争的大方向”,保护当权派免遭冲击。直到10月后形势才发生转折,在毛怂恿下逐渐转为优势的造反派形成汹涌大潮,在为毛泽东火中取栗的同时也释放民怨,对当权派和“老保”造成严重冲击,而“狼奶效应”也使他们得意忘形,以“阶级斗争”等意识形态名义迫害“走资派”与对立派群众(有时也祸及一般群众)的恶行到处发生。

  1967年2月起,由于“夺权”后乱局蔓延,毛泽东下令军队以“支左”名义介入权力斗争。而文革前十七年各地“党政军”一体化利益攸关,军队从政后往往镇压造反派,造成“老保”复兴,或者扶植“听话”的温和造反派而镇压“不听话”的激进造反派。同时军队本身也不统一,尤其是野战军与地方军区往往各支一派,致使“全面内战”愈发不可收拾。几度翻覆之后,毛泽东终于以1968年“七三布告”出动军队镇压广西造反派起,到“七·二七”对北京造反派“捅马蜂窝”止,全面转向了对全国造反派的卸磨杀驴〔25〕。此后全国普遍建立了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军人政权”色彩的革命委员会,1969年“九大”后党组织也全面恢复。1968-1971年间,在“后文革秩序”下连续发动“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和“抓五一六”等运动,对绝大多数造反派头头进行“秋后算账”,并通过“上山下乡”驱散了一般的城市造反学生。此后各地的一些“造反派”活动,只限于“后文革秩序”下一些原造反派人士的争权与自保,死水微澜,不再成气候了。

  然而,造反派的失势并没有终结“常规党内斗争”对当权派造成的伤害。这种文革前已有的政治绞肉机,在“造反派”出现前已经把“彭、陆、罗、杨”等高官卷了进去,在造反派失势后也继续“高效”运转,出现了造反派和“走资派”在监狱里的“大会师”。造反派覆灭后的中国又连续打掉了两个高层“反党集团”以及地方上的各种“分子”,卷入了无数文臣武将。“揪刘英雄”造反派蒯大富垮台后,刘少奇不仅没能重见天日,反而很快在并非“造反派”设立的黑牢中惨死,而他的夫人王光美则被关押入狱直到1978年年底,批斗过“反动学生蒯大富”的王光美与揪斗过“政治扒手王光美”的蒯大富,竟然同时坐牢长达八年之久。

  这场“文化大革命”的“负帕累托改变”〔26〕性质至此暴露无遗。在1976年“丙辰清明”的天安门事件中,大批前造反派人士与走资派子弟都参加了反文革的抗议运动。这场“毛泽东最后的革命”至此终于走到了尽头。

  文革十年,上述大的翻云覆雨是明摆着的,争议并不大。但是近来,对一些短时段演变开始出现分歧。最典型的是1967年的“二月镇反”,学者在争论:这场明显打击造反派的镇压是否出自“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

  徐友渔先生认为二月镇反是林彪及中央军委所为,毛泽东与中央文革并不同意。在他看来,毛泽东尽管翻云覆雨,但“毛泽东给1967年文革运动规定的任务是全面夺权,造反派是夺权的马前卒,1967年2月还远远未到抛弃和牺牲造反派的时候”,“在1967年2月发生的,是中央军委与中央文革小组的角力……,更大胆也更难以得到确证的,是林彪与毛泽东的斗法”〔27〕。

  而何蜀不同意这个看法。他认为:“如同王力所说,‘二月逆流’的火是毛泽东点起来的,实际上,‘二月镇反’的火,也明明白白是由毛泽东的一系列批示和所批发的文件、所掌控的宣传舆论导向点起来的。”〔28〕他举例说,不仅“二月镇反”中军队对造反派下狠手,所依据的很多文件是毛泽东发出的,而且一月夺权后最早的几起把造反派组织打成反革命并予以镇压(甚至出动军队)的事件,就是毛泽东亲自办的。如全国最早一起派军队开枪镇压造反派、打死27人的新疆石河子一。二六事件,按周恩来的说法就是“主席亲自处理的”,连中央文革想翻案都没能翻过来。而在更早的1月21日,也是毛泽东亲自批示,把吉林延边的造反派组织定为反革命。就是在这个“一。二一”批示的影响下,才有了十几天后中央文革小组把湖南“湘江风雷”打成反革命的“二四”批示,而这正是“二月镇反”中的一个典型事例——尽管毛泽东后来又批评中央文革草率行事。

  正因为看到毛泽东的这种态度,一些受毛泽东保护的老干部和“老帅”们才受到鼓舞,在怀仁堂发泄了他们对造反派冲击当权派的强烈不满。他们以为这是在拥护毛泽东搞“党领导下的”文革。不料,毛泽东一面要清理造反派,另一面却还不愿放过“走资派”,于是让老帅们碰了个大钉子:“那些老干部们误以为自己是在紧跟毛主席,却领会错了‘圣意’”〔29〕,结果是拥护镇反却被打成“二月逆流”,使毛泽东一度撤销了对他们的保护。

  第三种观点来自孙言诚先生,他表示“我赞成何蜀先生的意见,‘二月镇反’是毛泽东部署的。实际上,在文化大革命中,除了毛泽东,谁也不敢、也不可能发动一场声势如此浩大的镇反运动。”但有趣的是:他在文章中又说:毛泽东“启动‘二月镇反’,却不是针对造反派,相反,他是要用‘二月镇反’来支持造反派夺权”〔30〕。这是何蜀文章没有的观点,却与徐友渔关于毛当时“给文革运动规定的任务是(支持造反派)全面夺权”很相似。看起来这话非常费解:二月镇反,分明镇压的是造反派——尽管可能只是被认为“不纯”的一部分造反派,但这明明是给造反派的夺权蒙上了阴影,使本已溃不成军的“老保”受到鼓舞,在不少地方死灰复燃,这怎么算是“支持造反派夺权”呢?

  其实,只要把孙先生的表述改变一下,就好理解了:毛泽东启动“二月镇反”的确是收拾造反派,却不是支持“老保”,毛泽东当时还是要压制“老保”的。他实际上是“两边打”。而压制“老保”也就可以理解为仍在“支持造反派夺权”——尽管“二月镇反”本身并不体现这种支持。

  事实上,这场争论的各方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揭示了文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即毛泽东不仅在文革的各个阶段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甚至在一个时间段中也是如此:他常常同时使用不同的钓饵,引诱不同的鱼儿上钩。

  例如,还在1966年7、8月间毛泽东刚开始“放手发动群众”鼓励造反,并强调“镇压学生运动没有好下场”时,他就在给江青的信中点出“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牛鬼蛇神自己跳出来”〔31〕。这里说的显然不是正为平息“大乱”而焦头烂额的刘少奇,而是指乘“乱”“跳出来”的造反派。讽刺的是:毛的这个说法与刘少奇派工作组“引蛇出洞”的“新反右”思路如出一辙,只是刘少奇没想到他自己就是毛首先要打的“蛇”。毛先让他整学生积累民怨,继而发动被整者造反把他打倒,再以他为饵引出蒯大富等一大批“牛鬼蛇神”,后来两三年的好戏,都尽在这种算计中了。

  到了10至12月间,毛泽东一方面用《红旗》第13期社论给全国范围的造反升温,把当权派们与造反派的矛盾上升到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度,还给周恩来解释说本来想用的措辞是“反革命路线”或“反对革命的路线”。这期间毛泽东还向全国批发了黑龙江省委关于街道文革的规定:运动“应该是斗争党内(街道办事处以上的负责干部)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街道居委会的主任不能算作当权派”〔32〕。这实际上形成了按级别划定“走资派”的成例,使得一定级别以上的当权派都成为“走资派”的同义词而遭到造反派的普遍冲击。但另一方面,毛泽东又在同一时期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对高干们说;“没料到”造反派“搞成那么大的事,”“学生犯了一些错误”。并要求当权派被斗时“反党反社会主义决不能承认,承认了还能工作吗?”“万万不能承认反党反社会主义。把中央局、省市委都打倒,让他们学生来接班,行吗?”“对少奇同志不能一笔抹杀,……要准许革命,准许改。说我和稀泥,我就是和稀泥。”〔33〕既向造反派说当权派是“资产阶级”、“反革命”,又向当权派说他们在造反派面前要绝不低头,不能承认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这不是挑动两者对立吗?这是和稀泥?真和稀泥,就该对造反派说当权派的好话,即所谓刘少奇不能一笔抹杀,更不要夺权这些话;而对当权派则应该劝他们不要与造反派顶牛,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不要去较真,反正组织上是了解你们的……。但他却反过来,对当权派说造反派的坏话,鼓励他们与造反派顶牛;而对造反派说当权派的坏话,鼓励他们打倒当权派并且“夺权”。这种两边煽火的做法,无疑严重地激化了矛盾。

  1967年初,毛泽东一次接见军队高干时,对二炮司令员李天焕说:“你在打国民党反动派时出过大力,有一份功劳。搞文化大革命你又受了罪,同样有一份功劳。大家不要以为领导文化大革命的人都是百分之百的好人,没那么回事。大家不要害怕到群众中去,顶多就是戴高帽子而已。高帽子是文化大革命的一种武器,经过反复较量,好人坏人就会清楚。”原来李天焕在文革中的所谓功劳,就是用自己挨批斗引出“坏人”。当时同样受过批斗的邱会作听到如此高论后想:“(毛)不惜用苦肉计识别干部”,“我心里难过极了”〔34〕。果然半年后毛泽东就对邱会作说:“你那个总后勤部的人现在听你的话了吗?还造你的反吗?文化大革命是个好办法,好人坏人都会跑出来表演。”“你回去向林彪同志说,……对造反派也要加以分析,不是一切都是好的。”〔35〕

  孙言诚先生就此总结说:毛泽东发动文革和他1957年整风是一个思路:一方面发动群众整当权派;另一方面又通过运动“暴露”造反派中的“坏人”。刘、邓正是了解毛的这个思路,才敢于放手抓游鱼、反右派的,只不过他们没想到,毛还要先让造反群众清理他们〔36〕。可怜的造反派被镇压时含泪高唱“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他们怎么会想到毛泽东正冷眼看着他们。1967年2月3日,毛泽东对阿尔巴尼亚来访的卡博和巴卢库说:“有一部分人夏季是革命的,到了冬季就变成反革命的。当然,聂元梓、蒯大富这两个人,我们是在那里做工作,说服他们。但是,这种人究竟靠得住靠不住,我们还要看。”〔37〕聂元梓、蒯大富都靠不住,其他造反派更可想而知。这还是一月夺权的高潮时,通常认为是造反派最受宠的时候,毛泽东却已经在打算他们“到了冬季就变成反革命的”了!

  1967年1月28日谭震林给毛泽东并中央文革小组打报告,表达对农口造反派的强烈反感。两天后毛泽东高度肯定了谭震林报告,他说:“党、政、军、民、学、工厂、农村、商业内部,都混入了少数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变质分子。此次运动中这些人大都自己跳了出来,是大好事。应由革命群众认真查明,彻底批倒,然后分别轻重,酌情处理。请你们注意这个问题。谭震林的意见是正确的。”〔38〕谭震林这个报告正是为“一月夺权”后对造反派卸磨杀驴的“二月镇反”提供依据的典型文件。这次“镇反”导致数千个“造反”的群众组织被宣布为“反动组织”或“反革命组织”,数十万人被捕,数百万人遭通缉、批斗、殴打、游街。一些地方如新疆、青海甚至发生军队一次就枪杀几十、几百名造反派民众的惨案。但转眼间,谭震林又被打成进行这些镇压的祸首。这次镇压也因此先后被称为反毛的“二月逆流”或反文革的“二月抗争”。但正如上述所引,谭震林的主张其实正是毛当初极力推崇的。

  毛泽东的翻云覆雨到了什么程度,以下可见一斑:1968年10月14日姚文元按毛泽东旨意撰写并经毛泽东审定和强调的《红旗》杂志第四期社论〔39〕,提出“反对复旧”,“凡是有复旧倾向的地方,……应当通过斗、批、改的群众运动,充分走群众路线,吸收无产阶级的新生力量。”于是从1968年底到1969年初山东、黑龙江、湖北、四川等省及一些中央与国家机关中的造反派“新生力量”又搞出“反复旧”的新一轮造反潮。但很快毛泽东又出尔反尔,出手镇压那些闹“反复旧”的人,在闹得厉害的地方清洗了革委会中的一批“新生力量”。康生后来披露了毛泽东当时的“最高指示”曰:“反复旧必复旧,反复旧就是复旧。”〔40〕何蜀先生引述这件事时谴责道:“这不是公开耍无赖吗?照此逻辑,我们可不可以说‘反走资派必出走资派,反走资派就是走资派’、‘反修必修,反修就是修’?”〔41〕

  毛泽东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我们可以看看这条堪称经典的批示:1966年8月,林彪让秘书向毛泽东递送两份情报:太原、西安、兰州等地初起的造反派冲击机关,游行中有人“乱呼反革命口号”。毛泽东当夜便批复:“林彪同志:这是大好事。左派要牺牲几千人,换取右派几十万。”〔42〕这里的“左派”指被冲击者,毛泽东对造反派说这些被冲击者是“走资派”,但在自家人那里毛泽东却称他们为“左派”,而冲击者则成了被引向陷阱的“右派”。但其实究竟谁“左”谁“右”并不打紧,关键在于无论“左”“右”其实都是他可以“牺牲”的筹码。仅从“思想史”上讲,毛泽东打击官僚可以被说成是民粹主义,他打击造反者也可以被说成是“官粹主义”,甚至他两边都打,如果要为之辩护也可以说他是无论官民都要求纯而又纯的“理想主义纯洁派”。但是,明知无辜还要拿人去“牺牲”,去做钓饵来诱人上钩,这也是“纯洁派”所该为的?今天他可以“牺牲左派几千人,换取右派几十万”,焉知明天他不会牺牲右派几十万,换取左派上百万?

五,“知青下乡是巩固专政的需要”?——在意识形态话语的背后

  其实,有很多的事都标榜同样的意识形态理由,细看却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就以“十年文革”期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而论,现在无论称赞的还是反对的,都把它与1950年代“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以来的知青史相联系,1968年关于知青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12·22“最高指示”发表后,“大有作为,很有必要”更常被连成简明的口号,认为这都是基于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改造世界观、培养革命接班人、解决“三大差别”等意识形态动机。甚至连近年否定上山下乡的著作,也是把这些“极左思想”当作主要归咎对象的〔43〕。

  但史实却是:1955年“大有作为”的那些人并非城市知青,甚至也不是乡村“小资”。按原资料的叙述,其实是郏县大李庄乡因为搞合作化,“全乡在贫农和下中农里面,有7个没升学的中学生和25个高小毕业生,把两个中学生分配到老社,其余的全部分配到7个‘社架子’去,以便解决会计和记工员不够的困难”〔44〕。人家原来就是有点文化的“贫下中农”(其时去土改未远,“贫下中农子弟”尚未长成,贫下中农本身有人读过书毫不稀奇),根本与城里学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无关,毛泽东那篇批语当时其实也是就事论事的,并没有提到什么思想改造之类的高调。1950年代作为样板的邢燕子、董加耕等也都是农家子弟,按后来毛泽东“城里干部和其他人……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之说及此后的政策标准,这些人其实都不能算“知青”〔45〕。到了1960年代文革前,城市知青下乡才渐渐兴起,但也还不是普遍运动,而主要是对那些被入了“另册”不能升学招工、甚至被认为不宜居留大城市的不幸青年的安排,带有明显的歧视性,文革中曾引起过严重的抗争(如今的“人民文革论”者多提及这一点)。

  直到1968年岁末,以毛泽东对甘肃会宁经验的“很有必要”著名批示为号召,上山下乡变成普遍性的大潮,很多地方甚至是“一片红”(全部毕业生都下乡)。尽管仍然存在歧视〔46〕,但因下乡的普遍性而一时不那么凸显。然而耐人寻味的是:1968年岁末之前,一些有影响的城市红卫兵闻人多次发起自愿上山下乡行动,如著名的蔡立坚、曲折、何方方、李镇江等,他们的发起正是出于意识形态的高调——但并无接受“再教育”的自贬色彩,而是要到农村去传播毛泽东思想,与农民一起“大有作为”,乃至带动农民干革命——就像毛泽东等当年激进的“知识青年”“与工农相结合”的方式那样。但是,毛泽东并未为他们讲什么话。

  而会宁县的做法却显然与“知识青年与工农相结合”毫无关系。那是一篇鼓吹为“减轻国家负担”而强制性减少城镇居民(包括老幼妇孺、残疾人士,却并未特别提及学生)的文章:当局为“使职工家属……走大庆家属之路,减轻国家负担,决定动员全区职工家属和闲散人员到当地农村参加劳动生产,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区各县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动员安置”〔47〕。文中最突出的典型是个文盲老太太、已故老工人的遗孀:“时年54岁并身有残疾的王秀兰率全家于1968年7月到河畔公社落户,成为轰动全国的有名人物。……1979年2月王秀兰全家返回县城仍为居民,同年6月病故。”〔48〕王秀兰已故丈夫和两个儿子是县城的工人,在当局的此次动员中她带着两个儿媳和孙辈注销城镇户口迁居农村。据称这位既谈不上“知识”也非“青年”的文盲老太太曾豪言:“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当死狗。”记者觉得“死狗”之说不雅,在文章中改为“不在城里吃闲饭”。毛泽东亲自细读了全文,又御笔改为“不在城市里吃闲饭”并钦定为全文总题在1968年12月22日刊于《人民日报》〔49〕。于是“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市里吃闲饭”的豪言壮语轰动全国,而与会宁经验一起登上全国报刊头版头条的、关于城里学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最高指示也吹响了普遍性上山下乡运动的号角。

  我们看到,1955年的大李庄乡和1968年的会宁县事例有着强烈的反差:前者回乡的本来就是“贫下中农”,而后者是强制遣散城市居民,前者虽为农民但毕竟是上过学的年轻人,还可以算是“知识青年”,后者那文盲老太太也能算吗?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两者说的都不是城里学生下乡的故事。而曲折、何方方们做的才是那种事,而且确实以意识形态为动机。但耐人寻味的是,毛泽东为何对青年学生曲折、何方方、李镇江等具有高度意识形态自觉的上山下乡毫无反应,却在一个并非“知识青年”的文盲老太太那里发现了上山下乡“很有必要”?

  其实从意识形态角度讲,王秀兰老人的话是适于大肆宣传的吗?“社会主义国家”居然没有起码的社会保障,已届退休年龄的残疾老人竟然不能“吃闲饭”,否则就是“当死狗”?“减轻国家负担”要减到一个已故老工人的残疾遗孀的头上?老人本来就是经历过“旧社会”的贫寒人家,她也需要“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王老太太的儿子们在城里工作,儿媳们却被动员下乡,置家庭人伦于何地?她还带着年幼的孙辈下乡,这其实也很“正常”:当时16岁以下的“知青”成千上万(笔者即是其中之一),整户下乡的居民家中未成年孩子更多,这些人也不能“吃闲饭”?这不是鼓吹童工制度吗?

  显然,毛泽东对曲折、何方方等人的倡议不感兴趣,却选择会宁县和王秀兰这样的典型来带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最新最高指示”,这从意识形态讲是根本说不通的。那么毛泽东心里真正想的是什么?这没法实证,但笔者提出以下的逻辑分析,读者看是否合理吧。

  首先,会宁经验为“减轻国家负担”而强制性减少城镇居民的安排很受毛泽东欣赏,这与那种认为大规模知青下乡是因为要摆脱就业困境的“实用主义”解释是吻合的。

  但是毛泽东想的当然不止于此。他把“不在城里吃闲饭”加一字改成“不在城市里吃闲饭”,原来很上口的“七言诗”句变成了拗口的七、八字文句。“城里”变成“城市里”,明显体现毛泽东的用意主要在于大城市,而不是在会宁这样的小县城。我们知道在1968年末,毛泽东已经对“造反派”卸磨杀驴,“轮到小将犯错误”了,所以他对曲折、何方方等红卫兵闻人的主动下乡是不屑的:什么“最艰苦的地方,要派毛主席身边的青年去”,什么知青下乡就像新的“长征”,是去传播革命火种的“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50〕?你以为还是受宠的“小将”?现在你只有“接受再教育”的份!不是你们要怎样,而是我要你们怎样。而“会宁经验”恰恰是个强制动员的经验,因此深得圣心。毛泽东的批示就明言:“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农村去,来一个动员。”这里的“知青”不仅不被当成主动者(尽管现实中有些知青极力表现主动),甚至连“说服动员”的对象资格都没有:领袖要说服动员的是他们的家长,让他们“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农村去”,就像以前把他们送到幼儿园一样!要说初中生可能还有未成年的(那把他们送到农村也有童工之嫌),而“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显然都已经是有自主权利的成年人,那也是可以“说服动员”了家长就可以被“送”去的?

  显然,正是这种强制动员模式与会宁的做法吻合。尽管本来会宁的强制动员对象是小县城里包括残疾文盲老太太在内的“闲散人员”,并非特别针对学生,但毛泽东看中这种动员方式却主要意在大城市的学生。这就是本与毕业生下乡没什么关系的会宁经验被毛泽东突兀地用作号召前者的由来。而这些学生不是别人,正是1966-1968年被毛泽东“发动”起来在城里闹得天翻地覆的“红卫兵”。如今城里百业凋敝,升学就业无门,习惯于造反的“小将”们在为毛泽东火中取栗后已经不再有利用价值,如果不被打发掉,“后文革秩序”如何建立?在发现会宁经验前,工宣队(农村是贫宣队)进驻学校已经把学生们弄得灰溜溜的,现在用会宁经验打发他们去“接受再教育”,在“广阔天地”里各奔东西,也就实际上取缔了“红卫兵”组织,过些日子再找个“五一六”之类借口,把那些失去组织依托、已成孤家寡人的造反派头头们抓起来就方便了。把这一宏观过程联系起来看,就无怪乎贵州、湖南等地在宣传毛泽东指示时提出的口号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需要”,如果去掉“阶级”这个意识形态装饰语,可真算是心领神会了。

六,“理想”可以各式各样,只要不择手段,都会变成灾难

  但是,笔者进行上面的论证当然不是说毛泽东没有“理想”,也不是说这种“理想”不够伟大,甚至笔者都不想批评他的“理想”不现实,属于无法实现的乌托邦。的确,通过以上事实我们不难论证,毛泽东的种种作为首先都是为了他自己夺取和巩固权力。但是他要这么大的权力做什么?如果有人说是他“志存高远,雄才大略”,想让“中国崛起”,乃至要“解放全人类”,带领世人共赴天堂,我是不会去质疑的。

  尽管如前所述,一个人心里实际想些什么,别人谁也无法实证,但是通常人们都相信,一个人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感官层面的物欲、情欲和其他生物性欲望,或者用毛泽东的说法只是为了“低级趣味”的享受,他实在用不了那么大的权力,更不必不顾一切地无止境追求更大的权力。这对任何暴君都是适用的。一个皇帝,他自己或家人哪怕穷奢极欲,又能吃多少,穿多少,用多少,玩多少女人,住多大的房子?从大国和天下的角度看,这点负担未必就是灾难,仅仅为了满足这些民间富豪也能实现的欲望也未必需要无限弄权。更何况暴君们喜欢声色犬马奢侈享受的固然很多,但绝非皆然,一些元憝巨恶其实并不看重这些“低层次”欲望。林彪最想吃的不过是炒黄豆,希特勒连孩子都没有,波尔布特也不是个很奢侈的人。

  心理学家马斯洛有所谓人的需求或欲望的多层次理论。他把人的需求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归为五个层次(有时也归为六个或七个),分别是:生理需求(衣食住和性欲之类)、安全需求(消除风险、降低不确定性和寻求保障)、社交需求(友谊、爱情等)、尊重需求(他人对自己的看重、荣誉、名声等)和自我实现需求(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和雄心壮志)。一般地说,如果统治者只有低层次欲望,他会成为庸君昏君,而如果要成为“暴君”,则往往与英明君主一样是重视高层次欲望的。从开疆拓土、廓清宇内,杀富济贫、人人平等,振兴民族、“优化”人类,直到世界大同、人类解放,所谓好大喜功、狂妄自负、野心勃勃,和雄才大略、伟业宏图、凌云壮志,都只是他人价值判断的褒贬不同,就马斯洛的欲望层次而言,那都是在追求“理想”,属于最高层次的人生目标。暴君与英主一样未必会像他们往往标榜的那样“脱离了低级趣味”,但可以认为他们不会满足于“低级趣味”——他们都是些“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人。

  那么,我们何以区分“野心勃勃”与“雄心壮志”、区分暴君与英主呢?喜欢谈道德的国人常用的一种标准,是辨析这些“理想”中是否杂有私念私欲和私利,“大公无私”的是伟大领袖,假公济私的是窃国大盗。但是这种标准其实意义不大。首先私欲如果是指鲜衣美食华屋艳色或马斯洛所谓的低层次欲望,那么史实中不仅暴君有清心寡欲之例,所谓的英主七情六欲也未必亚于常人。尤其是近年来一方面专制依然,另一方面“走下神坛”之说变成时髦的背景下,领袖有圣人之权却只负俗人之责已经成为为专制辩护的一种新理论。正如有人谴责的;“你可以追求当官,也可以追求发财,但你不能通过当官来发财。你可以争取当圣人,也可以只想当俗人,但不能指望人们既承认你有圣人的权力,又像对俗人那样原谅你的罪错。”如今有些人一面宣传领袖崇拜,一面又以“领袖是人不是神”的遁词来为之文过饰非,抛开该不该不谈,至少在事实层面人们已经明显降低了对领袖的道德期许,又何谈“大公无私”的英主?

  更重要的是,只有低层次欲望才是“私欲”吗?“一将功成万骨枯”、“为求恩立边功”、乃至为“换来”理想实现而不惜牺牲18亿人就不是?按马斯洛的欲望多层次理论,追求“理想”和“抱负”不但也是私欲,而且是私欲的最高层次。当然这里先要破除对“私欲”的污名,追求鲜衣美食和追求一统天下,本身都未必是坏事,甚至可能是大好事,但是不择手段地追求,乃至为追求自己的衣食或“理想”而不择手段地害人,那就坏了。私欲的低层次与高层次或许有影响大小之别,但本无善恶之别。不害人而谋衣食是小善,不害人而谋天下可能是大善。反之,损人以图衣食是小恶,而害人以图天下那就是大恶了。

  有人可能会说马斯洛所言不足为据,但其实毛泽东也说过类似的话,而且更直白。他在1918年对泡尔生《伦理学》的批注中曾声称自己主张“个人主义”,“一切之生活动作所以成全个人,一切之道德所以成全个人,表同情于他人,为他人谋幸福,非以为人,乃以为己。吾有此种爱人之心,即须完成之,如不完成即是于具足生活有缺,即是未达正鹄”。“我具足生活中有此一片段生活,我自欲遂行也,向谁负责任?”“所以遂其生活,则仍是利己主义也,以利他而达到遂其生活之目的,不过易其手段而已。”〔51〕毛泽东虽然没有马斯洛那样的欲望“层次”之分,但也明确地认为从“利己”到“利他”、从谋衣食到“建功业”都是“利己主义”或“个人主义”的不同“手段”。

  所以,在追求“理想”和追求私欲之间进行区分,实际是不可能的。你有某种理想,别人未必认同,别人有另种理想,你也未必认同。你自己为你的理想献身,那是求仁得仁,但你要别人为你的理想献身,难道就那么高尚?难道就不是一种更极端的自私?

  于是我们看到,古今中外的情景中有许多暴君僭主,乃至独夫民贼、元憝巨恶,他们的人生经历各有传奇,他们的个人生活有的纵情声色,有的清心寡欲,他们的思想渊源五花八门,各有所本,他们各自的理想蓝图与宏大事业可能千姿百态非常不同:从秦始皇式的扫平六合大一统“家天下”,到自称“我无后乎”的毛泽东宣布要搞巴黎公社式“大民主”;从希特勒以日耳曼民族至上来“优化人类”,到斯大林以“无产阶级”至上来达到世界大同;从尼禄为再造“大理石的罗马”而放火焚城,到波尔布特为“纯洁社会”而以大屠杀再造“人民”;从塔利班头头为独尊伊斯兰神圣信仰而炸掉人类遗产巴米安大佛,到“毛主席的红卫兵”为独尊“唯物主义”神祗而踏平阙里“刨平孔坟”……。但在不同“理想”旗号下,只要不择手段,他们实际做出的旷世恶行却是似曾相识非常类似:鼓吹效忠个人、暴力铲除异己、禁锢思想、消除多元、独尊唯一(唯一领袖,唯一组织,唯一信仰乃至唯一血统)、大规模群体性迫害,乃至集中营、大屠杀、大饥荒等等。他们的共同特点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

  当然他们都可以宣称这个“自己的目的”超越了(有时也确实超越了)一己的“低级趣味”,是出于“大公”的目的,但就像我们前引的马斯洛和毛泽东所说,这种独夫认定的“大公”其实不过是个人欲望的“最高层次”或最高“手段”而已。对于这样虚伪的“大公”,西方左右各派思想家是怎么批判的,这里就不提了,其实“中国文化”中对此就有最精辟的抨击,如明儒黄宗羲所言:古之圣王,允许“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而圣王自己却不自私不自利,而是克己为公,比别人勤苦“千万倍”“而己又不享其利”。梨洲先生说,这种事一般人是不愿干的,那愿干的自然就是真圣了。而现在的君主却正相反,他们“使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你们都必须无私地把一切奉献给国家,而国家即朕,朕即国家,也就是一切都奉献给皇上我,乃至“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真是“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52〕!好个“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这是大善呢,还是大恶?

  另一些人并不以领袖的“大公”是否包含私利作为评判标准。他们就是前述的“领袖是人不是神”论者。在他们看来,领袖有凡人的私欲并不足怪,只要他们的宏大理想“客观上”是好事,比如具有合乎历史规律的“进步性”或者有利于多数人的“正义性”,那些“代价”,其中包括因领袖凡人私欲而发生的代价,就都是无所谓的。

  但是笔者要指出,如果不考虑“代价”和手段,一种理想是好还是坏实际上是无法判断的。尤其因为人类存在着种种利益矛盾,对某些人而言的好事对另一些人可能就是坏事,反过来亦然。我们应该以哪一方的标准论好坏?以“多数人”的标准吗?常识告诉我们,仅以受损受益二者人数的多少来“权衡利弊”也是不可思议的:希特勒的“理想”是人类“优化”,因此为了“优秀民族”就要消除“劣等民族”;斯大林的“理想”是世界“赤化”,因此为了“先进阶级”就要镇压“反动阶级”。而“优秀民族”雅利安人是多数,“劣等民族”犹太人是少数,正如“先进”的无产阶级是多数、“反动”的资产阶级是少数一样。我们可以因此认为那就是一种“好”理想吗?

  还有些人的标准不是受益受损者的“多少”,而是这种理想是否行得通。现实可行的就是“好理想”,实现不了的“乌托邦”就是“坏理想”。他们认为许多的灾难,包括“大跃进”这样的“人祸”,“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浩劫”,都是追求“乌托邦”的结果。因此他们认为一切的灾难来源于“理性的自负”、“人道主义的僭妄”,“‘最好’(或‘更好’)是‘好’的敌人”、“人间的天堂就是地狱”、“通往地狱之路由善意所铺成”……。似乎善意,至少是“过分的”或“不切实际的”善意倒是万恶之源了。

  但是认真想来,什么叫做行得通,什么叫做行不通,似乎也很难断定。例如从金日成到金正恩,金家在朝鲜的“理想”已经实行达三代之久了,你能说它是“行不通”的么?当然你可以说那不是“好理想”,但那又回到我们上面所讲的理想“好坏”的判断困境去了。或者你可以说那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当初追求的“真理想”,但是你怎么知道金日成当初追求的并不是现在这种状态?你可以说金日成不是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朝鲜现在其实已经不讲马克思主义,他们现在只讲“主体思想”,这“主体思想”是不是一种“理想”?它能说是“行不通”的吗?如果金日成当初追求的就是如今这种状态,而这种状态又已经实现了,那就值得肯定吗?

七,“理想”可以千奇百怪,只要持守底线,就不可能成为灾难

  反过来讲,无论什么样的理想,如果只是信仰者用以自律自励,哪怕赴汤蹈火,虽九死而无悔——但不强人所难,更不以他人为牺牲,那又有什么可非议的?

  曾经有人说,中国人民公社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农业的产业特性不适用于集体生产,所以农业合作化应该限于流通领域与产前产后服务领域,如果搞集体生产,那就是“乌托邦”。低效率、大饥荒等等,都是“乌托邦”之害。

  但笔者曾经考察过以色列的几家基布兹(Kibbutz,即希伯来语“公社”),那里不仅是集体生产,甚至连“家务劳动”都是高度“集体化”的。典型的基布兹实行公共食堂和儿童公育制,分配也是绝对平均的供给制,后来发工资,也是完全均等的。其“共产主义”程度之高,令人惊叹。而这几家基布兹都有骄人的经营绩效和丰裕的社员生活。想到公社在我们这里的失败,想到公共食堂在我们这里几乎是大饥荒的代名词,不禁令人感叹。

  当然,基布兹也有办得差的。历史上基布兹曾经历过相当普遍的严重财政危机,不少基布兹或者散伙了,或者“私有化”了,或者转制为较为松散灵活、更能适应市场的经济组织如莫沙乌(Moshav)、米苏拉乌(meshulav)和米塔迪什(mithadesh)等。“散了也就散了,保留下来的都是办得好的”,一个以色列朋友对笔者说。

  那么“保留下来办得好的”比例有多少呢?德语维基百科Kibbutz词条给出的数字是1990年基布兹数量达到高峰,当时有270个基布兹,人口12·51万,到2001年还有267个,人口11·55万。《芝加哥论坛报》刊登的一篇文章说,20世纪末基布兹拥有以色列犹太人口的2·5%,而在1947年这个比例是7%。〔53〕当然,由于以色列犹太人口增加很快,现今的2·5%比50年前的7%代表的绝对人口数是更多的。而权威的基布兹数据库则显示,基布兹人口峰值是1994年的12·46万,到2005年仍有11·77万。就相对比例而言,2005年基布兹人口占以色列犹太乡村人口的24·1%,犹太总人口的2·09%,以及全国总人口的1·68%;而这三个比例的峰值分别是1983年的35·1%;1952年的4·7%和1952年的4·2%〔54〕。总的来看,经历90年的发展,基布兹运动先升后降,但至今仍基本保持了峰值时的绝对规模,相对比重下降主要是因新移民的大量增加所致。

  这使我想起了国内左派朋友经常挂在嘴边的华西村、南街村这类坚持不分田到户、走集体经济道路的“红色典型”。说这些村的经济比小岗村搞的好,笔者是相信的——尽管自由派朋友往往强调那是当局基于意识形态理由给予照顾的结果,或者说是引进“资本主义”、剥削外地劳工的结果,但无论如何,就这些村的户籍村民而言,笔者相信他们是感到了“不分田”的好处的。不仅如此,笔者还相信今天中国这些仍然搞“集体经济”的村庄,一般而言“明星村”的比例较高,总体上经济水平也应该比一般“单干”村要强。这有什么奇怪呢?自从1970-80年代之交中国农民有了退出“集体经济”的自由以后,办得不好的集体就留不住人了,还能留得住人的,自然就是办得好的。如果办得不好还强行扣押住人不让走,那就不是“明星村”与否的问题,而是违法拘禁的问题了——说得极端点,如果套用犹太人的历史,那就是奥斯维辛,而不是什么基布兹了。所以,解释华西村的逻辑,应该是“因为办得不好的集体都垮了,极少数能够剩下来的自然就是好的”,而不是“因为华西村办得好,所以当年就不应该允许全国农民选择去留。如果一直把他们扣住不许走,全国农村就都变成华西村了”,这后一种逻辑是奥斯维辛的逻辑,不是基布兹的逻辑。

  换言之,在自由选择的状态下搞“乌托邦”,那逻辑就是“散了也就散了,保留下来的都是办得好的”,无论中国还是以色列,这应该是一样的。问题是“办得好而保留下来的”能有多少?

  在这一点上,中、以“集体经济”的差别就太大了:在自由条件下经历90年的风风雨雨,基布兹大体还能保持可观的凝聚力,今天的规模比峰值差不了多少,散掉的是少数。可是中国呢?改革前全中国农村都是人民公社,这些公社共有95万个生产大队(相当于后来的行政村),到了本世纪初,仍然不分田的集体经济只有7000多个行政村。这也就是说,1956—1980年间中国的“集体经济”在强制状态下经过二十多年惨淡经营,仍然没能对农民产生吸引力,当农民获得选择自由后,他们99%以上都选择了离开!难道这还不够失败?任何经济类型都会有些能够吸引人的个案。当年被认为很不堪的前苏联集体农庄农业,经历了几十年转型后,如今仍有近半数的土地是集体经营(当然那已经是自由的股份制农业企业了);拿破仑当年在莱茵地区解放农奴,但据说半数以上的前农奴在获得自由后仍然不愿离开庄园;甚至美国废除黑奴制后,选择不是作为奴隶、而是作为自由雇工留在种植园工作的前黑奴也有30%左右。而我国的农民在可以选择离开后,仍然愿意留在“集体经济”中的却连1%都不到,还有什么样的失败能甚于此呢?

  显然,我国人民公社的失败并非因为它是“乌托邦”,而是因为当时的体制不择手段地把农民捆绑在“集体”中;而以色列的基布兹其实比中国的公社还要“乌托邦”(集体主义精神更强,经济公有化平均化程度更高),但是它是人们自由选择的。办好了功德无量,办不好散伙就是了,怎么会造成灾难呢?所谓乌托邦,如果不拘泥于托马斯·莫尔那种具体描述,其实无非就是指“无法实现的理想”。但是,何谓“无法实现”有时并不容易判断。无论欧文还是基布兹的实践都证明,有不少理想在所有人中难以实现,但在部分人中是可以实现的,而且其实现也无害于他人,那么它们是应该否定的乌托邦吗?更何况,即便确实无法实现,但“无法实现”就一定会造成灾难?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风斯下矣”。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但追求尽善尽美,能达到较善较美也不错。当初赫尔兹、本—古里安等犹太先贤是把基布兹模式奉为理想的,但他们没能在以色列普及基布兹。在最“理想”的时代,以色列乡村犹太人中加入基布兹的也只有40%左右。然而基布兹在以色列的巨大正面作用是谁都承认的。至少,基布兹没有给以色列带来灾难,这样的“乌托邦”有何可怕?

  但如果号称追求尽善尽美,而实际却落入尽恶尽丑的陷阱,那又是为何?由此想到我们的文革,毛泽东搞文革是因为他有“乌托邦”思想吗?那开创以色列事业的一代犹太先贤,如本—古里安等难道就没有“乌托邦”思想?只不过,本—古里安为自己的理想身体力行,他来自基布兹,作为以色列开国总理建立了丰功伟绩,卸任后拒绝了优厚待遇,又回到了内盖夫沙漠中他参与建立的基布兹家园,至今他夫妇的墓地仍在那个游人很难去瞻仰的沙漠腹地。但是本—古里安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以色列人都强制驱赶进基布兹,更不会去追求为此必须的无限权力。而毛泽东有什么样的“乌托邦”思想,我们并不清楚(他自比“马克思加秦始皇”,但马克思的理想与秦始皇的理想却不可同日而语,我们不知道他离何者更近),但他为此既可以“牺牲左派”也可以“牺牲右派”,既可以用“造反派”去迫害“走资派”,更可以让“走资派”去屠杀“造反派”,亦即他为搞自己的乌托邦是不择手段的,而且首先是为谋求“不择手段地搞乌托邦”所需要的无限权力而不择手段。这就是文革,以及很多同类灾难的根源。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探讨文革这类历史问题而言,大人物的“手段”比“目标”更重要。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忽略“思想史研究”,但即便对于思想史而言,研究毛泽东何以具有什么样的社会理想模式,什么样的乌托邦思想,恐怕也远不如研究他何以培养出不择手段为所欲为的想法重要。而这确实有待于分析他的人生心路,以及滋生出这种心路的世道土壤,这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注释:

1,毛泽东〈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11月14、16、18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页635-36。
2,黎永泰:《毛泽东与美国》(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页485,另可参见http://www.xiexingcun.com/maozedong/mym024.htm;张艳:《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外关系的新发展》,《前沿》2011年第20期,页43。
3,《真理报》,1963年9月22日。转引自沈志华:《处在十字路口的选择——1956-1957年的中国》,(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页393-94。
4,吉林省档案馆,1/1—14/59,第6-8张。转引自沈志华:《处在十字路口的选择——1956-1957年的中国》,页395-96。
5,《真理报》,1957年11月19日。转引自沈志华:《处在十字路口的选择》,页394。
6,张春桥猜不透毛泽东心思的例子还有许多,例如1966年毛泽东生日宴上,毛举杯“为全面内战而干杯”,张春桥就纳闷了一辈子,26年后他还对女儿说:“我始终没明白这杯酒的含义。”参见《张春桥狱中家书》,(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5),页128。
7,文革研究界对“十年文革”说历来有争议,但分析毛泽东这十年的行为不必在乎其是否叫“文革”。
8,32,3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六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页2;2、26;6-7。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页1241。
10,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页1099,1084,1088。
11,转引自马社香:《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页22-25。
12,笔者对此曾有初步分析,见秦晖:〈文革之谜:关于文革的若干问题〉(2012年12月8日),见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plus/view.php?aid=25946
13,朱元石等访谈、整理:《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页44-45。
14,笔者对蒯大富的访谈,深圳,2013年6月23日。关于这个话题他也有过多次文字表述。
15,谢静宜:《毛泽东身边工作琐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页175-85。下引谢静宜回忆录均同此注,不再另注。
16,李仕林:〈朱勇访谈录〉,见孙怒涛主编:《历史拒绝遗忘:清华十年文革回忆反思集》,上册(香港: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15),页677-96。
17,转引自许爱晶编著:《清华蒯大富》(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1),页347。
18,谢静宜:《毛泽东身边工作琐忆》,页180。谢静宜说的是三万人进驻后毛泽东对“市领导”约束宣传队活动的批评。但实际上从全文来看,毛泽东应该是在24日决定“捅马蜂窝”时就主张宣传队在清华可以为所欲为、去所欲去,只是“市领导”没有领会他的旨意,还有点放不开手脚,致引发毛泽东的恼怒。
19,唐少杰:〈评谢静宜《毛泽东身边工作琐忆》〉,《炎黄春秋》,2015年第5期,页80-81。
20,中央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广西班办公室记录整理:《中央首长接见广西来京学习的两派群众组织部分同志和军队部分干部时的指示》,注明的整理时间为1968年7月26日,28日起该文件在广西以传单、号外等形式大量散发。本文据宋永毅等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第三版(香港:香港和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6)光盘收录文本。1967-68年间中央首长每次接见广西两派的记录都有两派和广西官方(军方)各自整理的两三个文本,但最后一次接见时“四·二二”事实上已经失败,所以只有这一个文本。
21,毛泽东:〈召见首都红代会“五大领袖”时的谈话〉(1968年7月28日),参见《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
22,清华四一四派当时有条情报,说是蒯大富认为“除河南、青海外,全国现在是保守派掌权”。(参见邱心伟、原蜀育主编:《清华文革亲历:史料收录、大事日志》,(香港: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2009),页372-373,1968年7月23日),蒯大富自己不承认说过此话,现在也没有任何材料能够佐证他说过此话。但作为一种形势分析,当时有这种判断的人其实很多;各省造反派都有严重的危机感。
23,参见秦晖:〈“否定”并未彻底,“真相”仍待揭示〉,参见《历史拒绝遗忘》,上册,页1-36。
24,张春桥、姚文元、王力、关锋、戚本禹对此都有回忆,只有王力说毛祝的是“全国全面阶级斗争”,其余四人的回忆都是“全国全面内战”;戚本禹认为王力所说不确,参见《戚本禹回忆录》,下册(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6),页543-55。
25,参见秦晖:《血腥之夏:从“七三”到“七·二七”——1968年广西与北京造反派的覆灭》,待刊稿。
26,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改进”指“无人受损、人人获益,只是获益程度有大小”的改变,笔者据此给出“负帕累托改变”的概念,即“无人获益、人人受损,只是受损程度有大小”的改变。
27,徐友渔〈文化大革命中的“二月镇反”〉,《领导者》,总第68期(2016年2月),页127-136。
28,29,41,何蜀:〈“二月逆流”与“二月镇反”〉,《昨天》第69期(2016年5月30日),页37;36;44。
30,36,孙言诚:〈“二月镇反”与青海“二二三”事件〉,《昨天》第69期(2016年5月30日),页19、21;20-21。
3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五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页597。
34,35,程光:《心灵的对话——邱会作与儿子谈文化大革命》,上册(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页85-86,149-50页。
37,〈毛泽东接见卡博和巴卢库时的谈话〉,载《毛泽东思想万岁》(武汉版)1968—1976年卷补遗二,页290。
38,〈对谭震林关于国务院农口几个单位情况报告的批语〉(1967年1月3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页209。
39,毛泽东审定时将原排在第四篇的此文移作头一篇以示强调,参见〈对《红旗》杂志社抡稿《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的批语〉(1968年10月14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页580页,注2。
40,康生说:“按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讲的,什么叫‘反复旧’:‘反复旧必复旧。反复旧就是复旧。’”〈中央首长接见四川省革委、成都军区赴京学习班全体同志的重要讲话〉(1969年12月27日)。参见《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1966-1967)》光盘。
42,张云生、张从坤:〈“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3),页35。
43,最近的代表作就是法国汉学家潘鸣啸著,欧阳因译:《失落的一代:中国的上山下乡运动,1968-1980》(香港:中文大学出版,2009)。该书为享誉国际学界的名著,其中令人瞩目的一个创见是用知青运动期间劳动力反向流动(农民变工人)来证明上山下乡的主因并非为了解决就业困境而是为了意识形态。但笔者认为:1968年底的上山下乡除这两个目的外,遣散造反派恐怕是更重要的目的。考虑这个目的后,一方面打发红卫兵下乡、一方面吸收农民为工人的现象就不一定非用意识形态来解释了。
44,中共河南省许昌地委农村工作部:〈郏县大李庄乡进行合作化规划的经验〉。转引自林霞虹、罗桦林:〈麦田里守望逝去的青春〉,《广州日报》,2008年12月26日。毛泽东就是在关于郏县的这篇文章上写下“大有作为”那番批语的。
45,后来也有“回乡知青”之说,但那只是民间的说法,所谓“知青办”、“知青政策”等官方说法是不承认其为“知青”的。
46,尤其在并非“一片红”的地方,如广西,不仅有过去的歧视(能招工参军的都是有好“背景”的人),还有因文革产生的派性歧视。
47,49,参见黄建祥、赵平:〈对一句经典口号的考证〉,《人民政协报》,2012年8月9日,B1版。
48,对王秀兰的介绍,参见新华网甘肃频道,
www.gw.xinhuanet.com/hn/2007-11/21/content_11732262.htm
50,刘小萌:《中国知青史:大潮(1966-1980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页108-12页。
51,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注〉,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早期文稿》编辑组编:《毛泽东早期文稿:1912·6-1920·11》(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页203、205、240。
52,黄宗羲:《明夷待访录》,收入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2),页2-3。
53,Judy Peres,“In 50 Years,Kibbutz Movement has Undergone Many Changes”,Chicago Tribune,May,9 1998.
54,Avraham Pavin,The Kibbutz Movement:Facts and Figures(Israel:Yad Tabenkin,2007),6-7。


 原载香港《二十一世纪》2016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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