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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汝信:《戚本禹回忆录》指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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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 10: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戚本禹回忆录》指谬(一)

余汝信

一、我与戚本禹的交往

笔者本世纪初即认识戚本禹。2003年首次对其访谈,并征得其同意作了笔录,写成《与戚本禹面对面》,翌年1月首发于加拿大华人电子杂志《枫华园》。因为是较早公开披露戚恢复公民权后状况的文章,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初次见面,对戚印象尚好,为此,笔者予其“为人倜傥大度”的评语。但《与戚本禹面对面》文中亦暗示了笔者当时所能感觉到的与戚的思想差距:“以上有关毛、江个人品格的观点,戚声言为其本人近距离观感,余未予置评。而至于毛、江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的治国理念及因此给国人来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余虽感同身受,惟因时间关系,未及与戚展开讨论。话题转入了一些戚当年经历过的事件。”

此后,笔者又见过戚多次,感觉戚随着年华逝去,“回到文革”的思维却愈渐强烈。到了2011年3月,笔者因事到沪,戚到笔者下榻的酒店见面。那一次,戚对笔者说,他想用两三个月时间,找两三人,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进行回忆录的口述、整理工作。言下之意,希望笔者能够协助。事出突然,笔者称需考虑一下再答复他。当时主要顾虑两个因素:一是时间上他太乐观,没有两年时间搞不出来;二是观念上的分歧。他是彻底的维护文革派,笔者则是否定文革派,估计完全不能磨合,况且他的思想倾向必然会极大地影响回忆录的准确性。故此,笔者一直没有正面回复他。很快,我得知他找到别人帮他运作此事,再后来,还知道他为此花了超过四年的时间。

虽则如此,还是一直与他保持着朋友关系。2014年初,有朋友托我将出版戚著《评李秀成》所用的李秀成自述影印件带还给戚,我照办了。不料同年10月戚来信问我此物是否还在我处,我心想,戚的记忆力怎么衰退到如此地步!今年1月,戚吩咐出版人将他回忆录稿的其中两章交我过目,阅后我明确表示大失所望,必须推倒重来。后有朋友传话说,戚承认这两章都是别人代笔的。

三个多月后,戚去世,他的回忆录还是出版了。这里头,到底有多少是他本人整理的,又有多少是别人代笔的,我们无从知道,也无需知道。我们只需要判断它的内容离真实的历史有没有距离、有多大的距离就可以了。

戚在回忆录后记中称,“《回忆录》是留给历史的我的最后作品。《回忆录》中表明的我的立场、我的观点、我的价值取向是鲜明的,读者看后都会了然。但我更看重我在《回忆录》中描述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史料的真伪应是研究历史的人最为看重的。我对《回忆录》中我描述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但大家知道的原因,我已没有查证档案材料的条件,和访谈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能力,仅凭记忆,难免有不准确、不完整,或是遗漏的地方。如有不妥、错误之处,请知情人指正。但我更希望将来文革档案的解冻与公开,能有相关的档案材料,佐证我《回忆录》中描述的全部事件与事实的客观性与真实性。我相信有一天,即使不同意我的立场、观点的朋友,也会承认我说的那些事都是真的。”

诚然,不少档案资料特别是文革的档案资料至今未能公布于众,给研究工作带来困难。但当今世界,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凭借今天我们所掌握的材料,已就可以对戚回忆录的大部分内容进行检验,以观察它究竟有多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会给澄清历史真相带来帮助,还是给文革史研究帮倒忙?

对《戚本禹回忆录》的评论,议题本来可以很广泛。但窥一斑而知全豹,举一反三,指出要害即可,似不必面面俱到。故此,下文仅重点讨论该书第二、三章的若干主要问题以及第十五章的张霖之问题。

二、关于毛泽东批评彭真

1.彭真指责上海
戚文:1966年3月,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永直受张春桥委托,到北京来办事。他见到许立群的时候,许立群对他说,姚文元的文章,你们上海没有经过中央讨论就发表了,连个招呼也没打。上海市委的党性到哪里去了?杨永直回上海后,就把北京的批评向张春桥汇报了,春桥又报告了主席。【1】

指谬:这一段话并非戚的原创,而是从“五一六通知”附件二《一九六五年九月到一九六六年五月文化战线上两条道路斗争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脱胎而来。《大事记》载王年一选编、以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名义于1988年出版的《“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不难查到。戚对《大事记》原文作了改动,内涵与原意已大不相同。

《大事记》原文是:

许立群同志向彭真同志汇报上海市委宣传部长杨永直同志请示“学阀”是否有所指,彭真同志叫许立群同志给杨永直同志打电话,就说我彭真说的:第一,学阀没有具体指是什么人,是阿Q,谁头上有疮疤就是谁。第二,问上海发姚文元文章为什么不跟中宣部打个招呼。在讲这两点的时候,彭真同志又怒气冲冲地说,上海市委的党性那里去了!

将《大事记》与戚文相比照,最大的差别是“上海市委的党性那里去了”等对上海市委的批评,是彭真说的,不是许立群说的,许立群充其量只是传达彭真的话。共产党其实也是很讲等级的,什么级别说什么话,不可逾越。中宣部与上海市委平级,作为中宣部副部长,许立群没有资格指责上海市委,只有彭真这一级别的,才有可能这样做。戚也在“中央”层面呆过几天,怎么不懂这个道理?

近年官方出版的《彭真年谱》,与大事记的说法基本一致:

3月11日 晚,许立群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永直来北京询问“二月提纲”中说的“学阀”何所指的情况向彭真作了汇报。在电话中告许立群:第一,没有具体指是什么人,是阿Q,谁头上有疮疤就是谁。第二,上海《文汇报》发表姚文元文章,为什么不跟中宣部打招呼,也不和文化革命五人小组通气?上海市委的党性哪里去了?许立群将彭真的 答复用电话转告了杨永直。【2】

2.毛泽东建议出小册子

戚文:姚文元的文章发表后,北京不加理会,拒绝转载。为打破封锁,毛主席建议上海新华书店出版小册子,向全国征订。北京只订了几本样书,又不发行。【3】

指谬:新华书店只有图书发行权,没有出版权。更重要的是,北京同意订购姚文元单行本后,不是“只订了几本样书,又不发行”,而是订了五千本【4】。
“五一六通知”附件二《大事记》的说法自然比戚文准确得多:

十一月十一日至二十八日
北京各报刊,在十八天内,都未转姚文元同志的文章。各报刊多次请示是否可以转载,彭真同志和中宣部都不转载。彭真同志还在许多场合,责备上海市委发表姚文元同志文章不打招呼,“党性到那里去了”。
姚文发表后,《北京日报》社长范瑾同志曾两次询问《文汇报》负责同志,摸姚文元文章的“背景”。
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
上海市委因北京各报都不转载姚文元同志的文章,即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将姚文印成单行本。二十四日上海新华书店急电全国新华书店征求订购数字,大多数地方都有复电。北京新华书店奉命不复,电话询问也不表示意见,直到二十九日,才复电同意。

3.康生传达毛谈话精神

戚文:1966年3月28日、29日,毛主席在上海同康生谈话。3月30日下午,毛主席同康生、赵毅敏、魏文伯、张春桥、江青等谈话。在谈话中,毛主席对“二月提纲”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提出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阎王”指的就是中宣部以及背后主使的彭真等人,“小鬼”就是指关锋和我一些人。
3月31日康生奉主席之命回到北京。中央政治局召开了扩大会议,在会上由康生传达毛主席在上海的谈话精神。康生在会上说,主席说,北京写了那么多文章都不请示他。为什么姚文元写一篇文章就一定要请示他们呢?是我代表中央?还是你北京市委代表中央?【5】
指谬:首先,毛与康生等人谈话大意,戚文做了改动,如彭真是说应“跟中宣部打招呼”而非“请示”;毛也没有说过“是我代表中央?还是你北京市委代表中央?”准确的表述,看看“五一六通知”附件二《大事记》即可:

三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三十日
毛主席同康生同志谈了两次话,然后又同康生、赵毅敏、魏文伯、江青、张春桥等同志谈了一次话,批评所谓“五人小组汇报提纲”混淆阶级界限,不分是非。指出这个提纲是错误的。毛主席说,一九六二年十中全会作出了进行阶级斗争的决议,为什么吴晗写了那么许多反动文章,中宣部都 不要打招呼,而发表姚文元的文章却偏偏要跟中宣部打招呼呢?难道中央的决议不算数吗?毛主席指出,扣押左派稿件、包庇反共知识分子的人是“大学阀”。中宣部是阎王殿。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毛主席说,我历来主张,凡中央机关作坏事,我就号召地方造反,向中央进攻。各地要多出些孙悟空,大闹天宫。去年九月会议,我问各地同志,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很可能出,这是最危险的。毛主席要求支持左派,建立队伍,进行文化大革命;批评彭真同志、中宣部和北京市委,包庇坏人,压制左派,不准革命;如果再包庇坏人,中宣部要解散,北京市委要解散,“五人小组”要解散。对于三月十一日彭真同志叫许立群同志给杨永直同志打电话的问题,毛主席要彭真同志向上海市委道歉。

其次,康生回北京后,并无“中央政治局召开了扩大会议”这回事。《大事记》称康生在两个场合传达了毛的指示:一是3月31日向周恩来、彭真单独作了传达;二是在4月9日至12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作了传达。

4.中央书记处会议

戚文:这次会议,中央的一些重要领导人都出席了,我也列席了。就在这个会上,根据毛主席的提议,决定撤销原来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 ”。重新成立文化革命文件起草小组,由陈伯达任组长,江青、刘志坚任副组长,康生任顾问。【6】

指谬:所谓“这次会议”,戚文称“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实际应为中央书记处会议。《大事记》称:

四月九日至十二日
邓小平同志主持书记处会议,周恩来同志参加。先由康生同志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然后,彭真同志作了几句形式主义的表态,夸耀他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毛主席,实际上却继续顽固地抗拒毛主席的批评。康生同志系统地批评了彭真同志在这次学术批判中所犯的一系列严重错误。陈伯达同志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上,从政治路线方面批评了彭真同志的一系列严重错误。最后,周恩来同志和邓小平同志指出,彭真同志的错误路线,是同毛主席的思想对立的,是反对毛主席的。

这个会议决定:(一)起草一个通知,彻底批判“五人小组汇报提纲”的错误,并撤销这个提纲。(二)成立文化革命文件起草小组,报毛主席和政治局党委批准。

戚文的主要错误是:一、这次会议决定撤销“二月提纲”,还未有决定撤销五人小组,撤销五人小组是4月16日毛泽东在华东召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才定下来的;二、根据戚本人的说法,他4月1日已从北京去了上海,4月中旬继续留在上海【7】,他怎么可能在此期间同时列席北京会议?再说,其时别说中央文革小组,连文件起草小组都尚未成立,戚以什么名义列席会议?

三、关于“五一六通知”

戚文:“五一六通知”的正式定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因是在5月16日这一天的会议上通过的,所以后来一直被称为“五一六通知”。

在中央下发的正式文件里,主席在修改时所加进去的话,都用加粗的黑体字印刷。【8】

指谬:作为当年文化革命文件起草小组成员,戚本禹本来不应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五一六通知”附件二《大事记》称,1966年4月24日,“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基本上通过了中央的《通知》草稿,提交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5月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共中央《通知》”。这就清楚表明,“五一六通知”的正式定名,仅就是《通知》两字。

关于“五一六通知”的定名,康生在1966年5月5日说过一段话:“顺便解释一下,这么重要的一份文件,叫《通知》好不好?我同伯达考虑过。少奇同志和陈总都考虑过,问主席,主席讲还是叫《通知》。”

此外,“在中央下发的正式文件里”,毛在修改时所加进去的话,并没有“都用加粗的黑体字印刷”。《通知》改名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及毛的修改处用黑体字,是1967年5月《通知》公开发表时的事。

四、关于设立中央文革小组的通知

戚文:中央文革小组的名单,最后是由出席会议的中央常委们开会商量决定的,在196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闭幕大会上通过的。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后,1966年5月28日由中共中央向全党发了这个名单的通知:

《关于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名单的通知》

中央决定设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隶属于政治局常委领导下。现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名单通知你们。【9】
指谬:1966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将决定设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及其名单以中发[66]281号中共中央文件通知至全国县团级以上党组织。该通知原文并无标题。《“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编者在将此文件编入时,自拟了“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名单的通知”这一标题而未加说明,未能核对原文的读者,很容易误认为这就是原来的标题。戚本禹是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本应熟知这一文件,为何也犯了照抄《“文化革命”研究资料》的错误?类似这样照搬的文字,本来应该注明出处,并加以一定分析,否则,好像这样炮制出这个标题的人错了,你也跟着错,还美名其为自己的“回忆”,也就露馅了。

五、关于戚与中央办公厅

以上种种,尚勉强可以归结为记忆错误,但戚有关他在中办任职的叙述,就不可以简单地归结为记忆问题了。

1.关于中办秘书局

戚文:1966年5月1日,我回到了北京。过了五一节,我就去中南海找汪东兴报到。汪东兴向我传达了中央的决定,由我接替田家英的工作,这个时候田家英的事情还没有公开。后来总理把我找去,他对我说,中央决定在中南海成立秘书局,让童小鹏和我负责领导秘书局的工作。童小鹏主管机要处,让我主管信访处。【10】

指谬:田家英的问题暂且不表,关于中办秘书局,周恩来有没有对戚说过那些话,就大可存疑。

据童小鹏和其他知情人后来称,1966年6月初,中办机要室和秘书合并组成秘书局,调国务院副秘书长童小鹏任中办第一副主任兼秘书局局长,调国务院农办副主任曹幼民、原机要室副主任赖奎、朱德原秘书曹全夫为副局长,戚本禹亦挂名为副局长【11】。所以,“让童小鹏和我负责领导秘书局的工作”这样的话按道理周是不会说的,还有另外三个副局长不用干事吗?此外,其时秘书局机关下设文电处、秘书处、信访处、档案处、收发处等,偏偏就没有机要处【12】。周让童小鹏主管根本不存在的机要处,谁信?

2.“现在办公厅就咱俩了”?

戚文:我接替田家英的工作时,汪东兴对我说,现在办公厅就咱俩了,我水平不高,能管好警卫局就可以了。秘书局、机要局都归你管吧。我知道他是担心我分了他的权,就对他说,汪主任,我在中央文革办公室已经分摊了你很多事情了。再说我还要忙着写文章,我连秘书室都管不过来。我怕他还不放心,就又跟他说,我这个人有个弱点,就是好名。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我写的文章能让主席看了满意。办公厅那么多事务,我实在没能力管,还是你来管。他看到我的态度很诚恳,也就表示接受了,没跟我再捉迷藏。【13】

指谬:这也是一段查无实据、存在颇多疑点的话。

戚接替田家英工作,是在1966年5月中旬。当时,中央文革小组尚未正式成立,戚本禹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局级干部。此前,除主任汪东兴外,中办的副主任有曾三、邓典桃、龚子荣、田家英、李质忠五人【14】。即使1966年5月田家英自杀、曾三受审查、龚子荣受批判,副主任在职的还有邓典桃、李质忠,还有大量与戚本禹同级的局级干部在,怎么会“现在办公厅就咱俩了”呢?况且5月份秘书局尚未成立,李质忠还兼机要局长,汪东兴怎么会说“秘书局、机要局都归你管吧”?到了6月,中办第一副主任兼秘书局童小鹏到任,7月,副主任兼档案局局长杨青(原中南局组织部副部长)到任,8月,中办政治部主任(相当于副主任级)王良恩(原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到任,那就更不会是“现在办公厅就咱俩了”。既然“现在办公厅就咱俩了”并非事实,戚涉嫌编造这段话的目的何在?他不知道类似的谎言在一个海量信息时代是很容易被揭穿的吗?(2016年7月)

注释:
【1】《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70。
【2】《彭真传》编写组:《彭真年谱》第四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8月版,页472-473。
【3】《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70-371。
【4】《彭真传》编写组:《彭真年谱》第四卷,页448。
【5】《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71。
【6】《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71。
【7】《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75。
【8】《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90。
【9】《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92。
【10】《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82。
【11】童小鹏:《风雨四十年(第二部)》,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版。
【12】参见“老陈史海沉浮的博客”:《从机要室到秘书局——中南海纪事之十五》,2013年11月9日。
【13】《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89。
【14】《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六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1月版,页68。

【2016年9月30日《记忆》总第169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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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 10: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戚本禹回忆录》指谬(二)——关于严慰冰匿名信案

余汝信


一、《戚本禹回忆录》关于严案侦破过程的说法

也许是为吸引读者眼球,《戚本禹回忆录》里有不少真假莫辨的中共高层内幕故事。陆定一夫人严慰冰给林彪一家写匿名信一案,就是其中之一。

关于此一中共当代历史上著名奇案的侦破过程,《戚本禹回忆录》称:

陆定一的问题是由他的夫人严慰冰写匿名信引发的。叶群曾把严慰冰写的一些匿名信拿来给我们看过。那些信写得真是下流得不堪入目,有些词汇是从《金瓶梅》的未删本上抄来的。……

叶群亲口跟我们讲了查处严慰冰的经过。那时有个友谊商店,里面有专给副总理以上的中央首长供应特需商品的。【1】有一天,她们两个都去了友谊商店买特需商品。一个进去,一个出来,大概严慰冰买了很多东西,只顾看东西,没有看前面的人,叶群也是匆匆忙忙的,两个人就碰撞了一下。叶群说是严慰冰先骂她,什么贱女人、臭女人之类的话,骂得挺难听。她也来火了,就互相对骂起来。当时可能谁都没有认出对方,被人劝开后,各自走了。

严慰冰不甘心,走的时候,把叶群的车牌号码给记下了,然后就写信去举报。这封举报信,按照车牌号码,就转到林彪那里了。林彪的秘书收到信,就拿着去给叶群看,说有群众来信对你提了意见。叶群一看那笔迹,竟然跟寄给她匿名信上的笔迹一模一样。她马上去找谢富治,说,你们公安部查了那么多年都破不了案,现在好了,写匿名信的就是这个告我状的人,你们赶快找她去!谢富治马上找来几位笔迹鉴定专家,一比对,专家一致认定,两个笔迹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谢富治报告了总理。总理当即指示,立即逮捕严慰冰,专门立案审查。这一来,陆定一紧张了,他提出要去看看严慰冰。但没有总理的同意,谁也不能去看。陆定一就找谢富治,说要给她送点衣服之类的。谢富治表示很为难。陆定一就说我可以写封信给她吗?得到允许后,他就写了。信中说:我不知道你犯了什么错误,你要听党和政府的话,好好配合,力求宽大处理。我前段时间去无锡,给你买了块国产手表,是半钢的。你就看着手表,按时休息,按时起床,维护身体健康。

谢富治向康生报告了这个情况。康生果然厉害,他对谢富治说,你不懂上海话,他们两个都是南方人,都在上海住过,陆在信上所写的“半钢”就是上海话“半讲”的意思。那意思就是,陆定一叫严慰冰只讲一半,不要全讲。康生认为,因为事情已经败露,所以陆定一要严慰冰只讲自己的一半,而别讲他的。否则,他送表干什么?严慰冰手上也不是没有表。

谢富治向总理汇报的时候,说到半钢、“半讲”。总理听了也说,康生分析得对,可能就是这么一回事。【2】

上述所谓“回忆”,包含了两层意思。前半段称,破案的关键是严慰冰“举报信”的笔迹暴露了自己;后半段称,严慰冰被捕后陆定一给她的信,由康生破解了其中深意。笔者认为,此两大段“回忆”,均非戚本禹原创,前半段是由《王光美访谈录》、后半段由《陆定一传》有关章节再作发挥、演绎而成。

二、戚本禹与黄峥的说法极度相似

戚称,“叶群亲口跟我们讲了查处严慰冰的经过”。惟笔者认为,此经过与2006年出版的《王光美访谈录》中黄峥的说法极度相似。黄峥如是说:

黄峥:这个匿名信案好多年都破不了。破案的过程很巧合。据说在1966年春天的一个下午,严慰冰、叶群都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出国人员服务部买东西。严慰冰同志眼睛近视,不小心踩了一个人的脚。那人大发脾气,口里不住地骂骂咧咧。两人吵了起来。严慰冰一看,原来那人是叶群。一气之下,严慰冰直奔军委总政治部,向总政负责同志反映叶群这种蛮横无理的态度。严慰冰是上海人,说话有口音,气头上说话又快。那位负责同志实在听不懂她的话。就要她把事情经过写一写。严慰冰就写了。事后,那位负责同志真的拿了严慰冰写的东西去向林彪反映。林彪、叶群一看,觉得这字面熟,就交给了公安部。公安部经过笔迹鉴定,确定严慰冰就是匿名信的作者。严慰冰于1966年4月正式逮捕,1967年2月送秦城监狱关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平反。至于严慰冰同志为什么要写匿名信,陆定一同志认为她是精神有毛病。陆定一同志说:“她本来没有精神病。1952年‘三反’‘五反’时,上面派人背着我在中宣部找‘大老虎’,他们企图把严慰冰和徐特立(当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儿媳打成‘大老虎’……这样的刺激,使严慰冰害了精神病。我去了一趟苏联回来,她经常与我吵架,后来又开始写匿名信骂林彪和叶群,信寄到林彪家里,有的寄给林彪本人,有的寄给叶群,有的寄给林豆豆。林彪到哪里,她就寄到哪里,5年时间写了几十封,并且都是背着我写的,我一点都不知道。”【3】

以上所谓破案过程,黄峥含糊其词地用了“据说”的说法,并没有透露其信息来源。而且,这一说法虽然出现在《王光美访谈录》中,但显然是黄峥本人的自说自话,与王光美无关。戚本禹则不同,他大言不惭地声称破案过程是叶群亲口告诉他的。事情已过去了半个世纪,叶群早已不在人世,戚以为死无对证,他说什么,别人也奈何不了他。

三、笔者对黄峥的批评同样适用于戚本禹

对于黄峥上述“巧合”的破案过程的说法,笔者早在十年前《从王光美谈严慰冰案说起》一文中已作过批评。现不厌其烦将其重录一遍如下。因为对黄峥的批评,原则上同样适用于对戚的所谓“回忆”:

1.据可靠的知情人士透露,严案侦破的关键,是公安人员通过信件上的邮戳,分析了匿名信投寄的地点分布、时间密度及到达这些投寄点的路径,从而缩窄了隐藏甚深的嫌疑人的范围。绝非是黄峥所言的“巧合”。

2.依据目前的公开资料,林彪至少自1965年下半年即在苏州休息养病。偶尔外出活动的范围,从未超出华东地区(1965年12月初到上海参加毛泽东主持的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及1966年2月20日视察济南军区),此期间,叶群除自1965年9月部分时间到江苏太仓参加四清及11月底到杭州向毛泽东汇报的一两天时间外,从未离开过林彪身边。直到1966年5月10日林彪在杭州陪同毛会见阿尔巴尼亚党政代表团之后,叶方随林回京(林参加刘少奇在京主持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整个1966年春天,叶群都在华东,如何又能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现身?

3.所谓“王府井百货大楼出国人员服务部”,即百货大楼的四楼七号房。对外用“出国人员服务部”名义,实际接待的除当时极为稀罕的个别公派出国人员外,平时主要服务对象为国家级领导人及其家属,即所谓“四副(党、国家副主席、副总理、副委员长)两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元帅”。假设(仅仅是假设而已!)叶群那年春天果真在此间出现过,又岂能不知进来这里的是些什么人物?何以能为被人不小心踩了一脚就喋喋不休失了身份?再说,七号房内免不了遍布警卫及工作人员,岂会任由两位贵客吵骂而袖手旁观不加劝止?

4.一个巴掌拍不响。退一万步说,两人果真吵了起来,你严慰冰就没有责任?据文革中群众组织的批判材料“揭发”,严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严“一次到‘黑七号’来,不报姓名,警卫人员不认识她,不准她上楼。这下子惹恼了这个‘部长太太’,回去向旧市委大发脾气。旧市委赶紧向百货大楼挂电话,把警卫员训斥一顿。此后,……成了‘黑七号’的常客。她把‘黑七号’看成是自己的私有,什么地方她也要去,就连库房也要进去转几转”。【4】群众组织的材料,未必可以全信。但空穴来风,事出有因,严之霸道及横蛮无理,不也就跃然纸上?!

5.再退一万步说, 假设两人果真吵了一架。这么一件芝麻绿豆小事,叶群也没有“仗势欺人”去中宣部告严,严怎么就非得要到总政去告叶?叶群不仅是主持军委工作的军委副主席的夫人,且更是中央常委、中央副主席的夫人,本人1965年已是军委办公厅党委常委,相当于军一级干部,且组织关系不归总政而属总参党委管理。谅你总政“负责同志”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去接纳严的投诉。

6.又假设总政“那位负责同志”真的接纳了严的投诉。1966年春天,林彪远在离北京两 千里之外的苏州,这位“负责同志”无论怎么认真负责,惟其是否“真的”可能因为这么一件屁大的事,专程从北京跑到苏州,“拿了严慰冰写的东西去向林彪反映”?叶群当时是“林彪同志办公室主任”,见林的一切事宜都得通过她(据知情者透露,即使在四清现场,叶群也要人架设了直线电话,可随时与苏州及北京联系),这位“负责同志”要代人告叶的状去见林彪,又如何通得过事无巨细都要管的“林办主任”本人这一关?

7.据林办工作人员公开的说法,至少是自1960年代初以后,林彪自己从来不看文件,每天只是“听”不超过半小时的要事与文件摘要汇报。严慰冰的匿名信,家人及工作人员从未向林本人透露过半点风声,既然连文件都不看且又不知情,林怎么可能亲自看过匿名信,且“觉得这字面熟”?

如此说来,一言以蔽之,黄峥的“巧合”说引出的一番“破案”经过,纯属向壁虚构而已。【5】

四、关于陆定一给严慰冰的信

戚本禹说,康生破解了严慰冰被捕后陆定一给严一封信中的“黑话”。事实上陆定一这封信并非是在严慰冰被捕后写的,而是在1966年3月7日严尚有人身自由的时候写的。这封信是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的陆定一是严慰冰写匿名信的同谋或主谋的“八大证据”之一。早于1999年出版的《陆定一传》如是说:

八、匿名信查出后,陆定一离京去到上海,连续给严慰冰写了三封信,用的是黑话,是与严订攻守同盟。

这里所谓“黑话”,是指3月7日他在上海写给严慰冰的信中的一段话:

“上海已能生产女用手表,今天拿了样子来看。男用的有四种:130元,防震防水防磁;110元,防震;100元,全钢;80元,半钢。女用的只有半钢,80元。我选了男用130元的一个,女用的80元一个。请他们挑选走得正确的,不必现在就拿货。这只女用表,算我给你的三八节礼物吧!”

这本是极平常的一封家信,然而却被当作“罪证”,并且加以荒谬的推测、歪曲、附会,说成是以送表为名搞密谋,许多话是“大有文章”的隐语,如其中“防震防水防磁”是告诉严慰冰男方(陆)将三防,女用选了“半钢”是暗示严“不讲”(无锡话“钢”与“讲”同音。“半”与“不”同音)。“挑选走得正确的,不必现在就拿货”,暗示严要选择恰当的话说,不要讲出事实真象。因此是统一口径,订攻守同盟,为翻案出谋划策。【6】

至于《戚本禹回忆录》所述这封信与周恩来、康生、谢富治的关系尤其是康生“果然厉害”的分析,都是戚自己演绎的,没有事实依据。

五、严案早于1962年已经侦破

根据文革中流传的群众组织的材料,严慰冰匿名信一案早已在1962年已经侦破,只不过对于严的处理一直拖延下来,直到1966年春中央才有所行动。1967年5月,首都红代会中国医科大学红旗公社等编印的《触目惊心的反革命案件——关于彭真、陆定一、钱信忠、黄树则策划反革命假会诊包庇现行反革命分子严慰冰的调查报告》称:“一九六二年,反革命分子严慰冰写反革命匿名信恶毒攻击林副主席的罪行,已为公安部门掌握。公安部派人找旧中宣部机关党委副书记赵俊和党委成员刘敏,对严慰冰的笔迹。”【7】该《调查报告》又称,

1960年3月,严慰冰开始写匿名信。年底,陆定一带严去广州,找到当时出差在广州的上海华东医院院长薛邦祺说:严怀疑他,和他吵,要薛去看看。薛即将严的情况告之和他同到广州的上海精神病防治院院长粟宗华,要他以拜访为名,同去看严一次。粟去后,严正在楼上走来走去,陆不出面介绍严病情,也不让粟与严交谈,仅通过薛向粟介绍病史,薛对粟说:严慰冰吵得厉害,疑心,怀疑陆定一有外遇,吵得陆吃不消。粟据此和薛商量后,“诊断”严是“更年期精神病”。

陆定一要薛把严慰冰的情况向卫生部保健局写一报告。1961年3月2日,薛给卫生部保健局副局长黄树则写了报告称:“严慰冰近来在广州,健康情况不很好,经与粟宗华教授研究后,疑有更年期精神病,……陆部长叫我把病情和医疗意见告诉你。”

黄树则接到薛的信后,十分重视,马上给北京医院的许佩民大夫写了一封信:“我的意见,是请北京医学院脑系科沈渔邨大夫(笔者注:卫生部副部长钱信忠的夫人)给严慰冰诊视……。看之前,你可先把病情向她介绍一下。看时,我也拟参加。”沈看后认为严是“歇斯底里症”。

1963年12月,陆定一带严慰冰到上海,再次找薛邦祺、粟宗华会诊,并用胰岛素休克办法,做了五十次治疗。陆这次见到薛后,“向薛很机密地透露了严慰冰攻击叶群同志的事”。随同陆定一夫妇到上海的,是陆的保健大夫耿德章,由他负责,把严治疗的情况向保健局汇报。

六、1966年严案处理前后的一些情况

据文革群众组织材料称:

1966年2月初,彭真打电话给钱信忠(1965年1月任卫生部部长),要钱安排陆定一住进北京医院。彭真在电话里问钱:“你知道他家里有什么事吗?”钱:“知道一点。”彭:“让陆定一住院去吧!严慰冰吵得厉害,陆定一在家里休息不了。”陆于2月6日住进了北京医院。

2月7日,陆定一找耿德章到他病房,谈及严慰冰蛮不讲理,始终对他怀疑,并谈及严曾向外面写了几封信去攻击别人,别人不了解,可能怀疑她有政治问题。她的病发展到最后,能有这种行为吗?你们给治疗一下吧。耿将陆定一的话向卫生部有关领导作了汇报。

2月8日,陆定一与彭真等到武汉向毛泽东汇报文化革命事宜。在武汉陆对秘书说:“以后严慰冰不适合接触机密文件,此事你不准告诉任何人,不准问为什么!”13日,陆返京又住进北京医院。当日,陆把中宣部副部长张子意叫到医院,对张说:“严慰冰写匿名信,咒骂林彪同志一家,”并说:“现在要处理这件事,”“据医生说,严慰冰害精神偏执症,要治疗,你看怎么办?”陆要张找严谈一次话,陆提出,“严或者去治疗,或者到农村参加四清,或者到南京她姐姐家去。”

2月18日,由史书翰出面主持,在医疗处办公室为严慰冰组织会诊,严未到场,由沈渔邨、耿德章汇报病情,耿介绍说:“严慰冰主要疑心陆定一有外遇,穿衣服上有没有香水都要注意。她在家里,常常对工作人员发脾气。陆住在北京医院,有一次护士叫留大便,在便盆上写了姓名,严看了大发脾气,吵到卫生部长那里去……。”该次“会诊”的诊断为“精神偏执症”。

2月20日,陆定一叫史书翰同去向彭真汇报。陆向彭双手作揖道:“严慰冰的事,靠大哥大嫂帮忙了。”其后,卫生部请粟宗华乘飞机到北京,参加为严的再次“会诊”。

2月22、23日,举行在京的第二次“会诊”。“会诊”仍不准见严本人,主要讨论诊断和治疗问题。“会诊”结论是“歇斯底里性格基础上产生的偏执状态”。在讨论治疗方案时沈渔邨首先提出,是否让她到下面参加四清去?并自告奋勇主动提出陪同严一块去四清。23日,史书翰向张子意作了通报。

3月5日,陆定一为避开严慰冰,离京到上海等地视察。

3月7日,张子意找严慰冰谈话,要他去四清或治病,严均拒绝。

3月11日晚,彭真打电话给张子意,叫他和许立群(中宣部副部长)到钓鱼台去。彭真拿出了严慰冰匿名信的照片给他们看,并指示安排严离开中南海。其后,中央组织部部长安子文指名叫黄树则等到他那里,安对黄说,严慰冰是反革命,精神病是假的,并要黄给中央写一个关于为严会诊经过的报告。
根据安子文的指示,黄树则、史书翰授意北京医院总值班室主任力伯畏起草报告。报告共写了五稿,每稿均经黄、史亲笔修改,定稿后,又经钱信忠过目,最后由黄树则亲自送交安子文,安又转中央各负责人传阅。

4月28日,公安部会同中宣部将严慰冰隔离。具体经办人,是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和中宣部副部长张子意。两天后,4月30日,杨、张奉命从北京到陆定一正在逗留的安徽合肥,向其告之严案一事。5月8日,陆定一回京,随即被软禁。

6月27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谈会上通报、解释彭罗陆杨问题时谈及严案时称:“陆定一的问题。首先是从陆的老婆严慰冰反革命案件上暴露的。严慰冰是严朴的女儿。严朴在大革命时期参加了革命,很早就离开了家,他家是个大地主。抗战时期,严朴 的老婆带了女儿到延安找严朴,严朴没有见他们。严朴是个好同志,现在已经死了。严慰冰的反革命案件,二年前就发现了,当时我们怀疑陆定一是否知道她的反革命活动。这事是交给彭真去处理的,因为这是一个具体案件,我们没有直接去处理。两年以来,严慰冰的反革命活动越来越猖獗,她探听中央负责同志和林彪同志的行踪,林彪同志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住在那里,这些事我们都不太清楚,但是她都打听得清清楚楚。严慰冰跟着陆定一,参与很多党内机密,知道很多事。几个月前,要彭真把严慰冰的材料告诉陆定一。而陆定一回去却把情况全部告诉了严慰冰,并用多种方法包庇严。最近已把严慰冰这个反革命分子逮捕了。根据各种材料判断,陆定一是知道严的情况的,陆、严是合谋的,许多事陆定一如果不告诉严慰冰,严是无法知道的。”【8】
※ ※ ※
以上第五、六点引用的,均是文革期间群众组织出版的材料。笔者之所以引用以上材料,首先是要说明严慰冰案的真实破案过程,与戚本禹、黄峥的说法大相径庭;其次是要说明这些材料在文革期间曾大行其道,今天在一些地方的旧书市场上也可以购买得到,并非是什么要待官方解密的档案材料。以戚本禹的水平,为什么不可以引用这些具真实性的材料,反而去虚构一些街谭巷议类的、不着边际的故事?这是实在令人大惑不解的。(2016年7月)

注释:
【1】该特供商店设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四楼七号房而非友谊商店,详见下文。
【2】《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85-386。
【3】黄峥执笔:《王光美访谈录》(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页394。
【4】首都彻底批判刘邓反革命修正主义经济联络站:《经济批判》,1967年4月28日。
【5】余汝信:《从王光美谈严慰冰案说起》,首发于《华夏文摘增刊》第500期,2006年5月15日。
【6】陈清泉、宋广渭:《陆定一传》,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12月版,页499-500。
【7】该调查报告由首都红代会中国医科大学红旗公社、健康报延安公社、卫生部机关红色造反团、卫生部机关红旗战斗团编印。文革中同类出版物还有《反革命“会诊”案件内幕——阴谋包庇攻击林彪同志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严慰冰反革命案件始末》(卫生部井冈山联合战斗兵团等编印)等。
【8】内蒙古话剧团孺子牛、红旗战斗队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资料汇编》批判专集(1967年2月,上海),页103。

【2016年9月30日《记忆》总第169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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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1 10: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戚本禹回忆录》指谬(三)—关于杨尚昆“秘密安放窃听器”问题

余汝信


一、《戚本禹回忆录》关于“窃听器事件”的说法

戚本禹称,有关杨尚昆的“窃听器事件”,是1964年发现的。戚又称:
杨尚昆受审的主要原因,一个是在毛主席身边秘密安放窃听器的问题,一个是泄密的问题。
杨尚昆在主席的菊香书屋卧室和洗手间里安放窃听器,是通过机要室的吴振英(刘少奇的机要秘书)、康一民(总理的机要秘书)两个人来做的。叶子龙调离机要室后,机要室就由吴振英、康一民负责。1964年的夏天,在一天中午休息的时候,好多人都在中南海丙楼的前院乘凉。我听见康一民在跟人大声地说,“他妈的,出了事就当缩头乌龟,这么大的事,让我来顶罪。明明是你们叫干的,现在你们没事,就我有事”。康一民是红小鬼出身,口无遮拦。回到秘书室后,我跟田家英说了这事。田家英给我说,你别去掺乎啊,这次他们机要室可要出大事了。但是具体什么事他没有跟我说。后来杨尚昆找康一民谈了一次话,康一民就不再讲了。
主席在1966年7月回北京之前,叫江青专门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和谢富治亲自再去看一看,主席在中南海的住处是不是都清理干净了,还有没有窃听器?我马上打电话给谢富治。谢富治说,他马上派人用仪器去测试。过后,他来电话说检查完毕,没有窃听器了。我同谢富治说我们再去现场看看,我现在就坐车过去接了你一起去。于是我坐车出中南海的南门到公安部去把他接来,一起去了主席住的丰泽园。我一边看一边跟谢富治说,这可是不能出差错的呀,不然咱俩都要受处分啦。谢富治说,保证没有问题。他已经叫人用专门的仪器来反复检查了。我把和谢富治一起去查看的情况,给江青做了详细的汇报。但是,主席1966年7月回到北京以后还是没有去丰泽园住,而是先住钓鱼台。不久后又住到“游泳池”去了。1966年9月底,主席还到丰泽园里的颐年堂开过一次会,可是开完会他还是住回了“游泳池”。主席对丰泽园这个地方似乎产生了一种心理障碍。
后来在中央文革小组开会的时候,我们向江青问了这个窃听器的事。江青当场就叫汪东兴去她那里拿来了一个很大的信封,信封上是主席亲笔写的字:“江青留存”。里面除了小录音器,还放着几颗米粒状的窃听器,那东西很小,连谢富治都说从来没有看到过。还有藏着窃听器的肥皂盒。这很可能是杨尚昆通过中央调査部从海外进口来的,杨尚昆是中调部的领导人。在信封里还存放着当事人康一民等亲笔写的检査。
在1964年“窃听器事件”被查出来以后,毛主席就下令把杨尚昆调离中央办公厅。可到了1965年主席发现杨尚昆仍在中南海工作,他发了火,刘少奇、邓小平这才把杨尚昆调去广东省委当了书记处书记。【1】


二、文革期间中共官方和群众组织的说法

1.中共官方说法
1966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陆定一同志和杨尚昆同志错误问题的说明》,内中提及:
(二)关于杨尚昆同志的问题
杨尚昆同志的主要错误如下:
⑴他不顾中央多次关于禁止安设窃听器的决定,背着中央,私设窃听器,私录毛主席和常委同志的讲话,盗窃党的机密。
⑵他把大量的机密的文件和档案擅自提供给别人抄录,严重地泄露党的核心秘密。
⑶他同罗瑞卿等人的关系极不正常,积极参加了反党活动。
⑷他还有其他的严重错误。

2.群众组织材料的说法
196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保卫毛泽东思想”战斗兵团称:
大特务杨尚昆在他的后台老板刘、邓及大党阀彭真、大军阀罗瑞卿的支持包庇下,为了达到篡党、篡军、篡政,复辟资本主义的卑鄙目的,长期以来,背着毛主席和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安设窃听器,窃听偷听偷录毛主席的讲话,盗窃党的核心机密,为四大家族反革命政变集团提供情报,进行反革命阴谋政变的罪恶活动。
一九五九年,毛主席发现后,严厉指出这是一种贝利亚特务活动,并且指示追查是谁搞的,查出来要开除党籍!但是,杨尚昆狗胆包天,对毛主席的指示,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进行窃听活动,由过去使用的有线窃听器,改为无线窃听器,继续在六○、六一年大肆偷录毛主席的谈话,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阴谋。这个政治阴谋,不仅和国内他们搞反革命政变相联系,而且和国际上的反革命政治背景相联系。一九六一年四月,毛主席第三次发现有人搞窃听,责令邓小平彻底追查。邓竟违抗毛主席的指示,让杨尚昆主持这件事。这样,他们贼喊捉贼,玩弄一系列的阴谋手段,和他的死党采取“牺牲车马、保存将帅”的反革命手法,向主席和中央写了一个假报告,欺骗主席和中央。当中央决定将过去所有窃听偷录的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讲话录音胶带销毁时,他又抗拒中央指示,背着中央把讲话录音连夜组织人抄下来,继续进行反党、反革命活动。【2】

三、杨尚昆本人的说法

1990年代,杨尚昆撰写回忆录,说起所谓“秘密录音”问题时称:
所谓“秘密录音”,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事情过去了,可以不提了。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把它搞得神秘化了,说是“秘密窃听”,如此骇人听闻,其实只需几句话就可以讲清楚。他说:
……
从1958年11月开始,毛泽东外出时,对毛泽东在外地的一些重要讲话,或同一些地方的负责同志的重要谈话,以及同一些外宾的谈话,也进行了录音(毛泽东同个别同志的谈话没有录过音)。所有录音带和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记录稿,都保存在原机要室,一般不外借,个别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经我批准,如向《毛泽东选集》编委会提供毛泽东讲话的部分录音稿,就是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
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我没有参加这次会),会上毛泽东谈到国际关系时,他关照参加会议的同志不要做记录,这时胡乔木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就很生气地说:“谁叫录音的?以后谁再录音就开除谁的党籍!”对毛泽东的批评,我专门召开了厅务会议原原本本地进行了传达。这以后,对会议录音我更谨慎。
1960年4月,我陪毛泽东外出巡视,直到6月下旬,上海会议(就是毛泽东作《十年总结》讲话的那次会议)结束后才回到北京。在这次外出期间,毛泽东多次接见外宾,被接见的客人分别来自亚、非、拉美、东欧、西欧遍及全球;客人的身份从民间团体、社会知名人士到政府首脑和共产党的领袖;接见的地点有时安排在毛泽东临时下榻的地方,有时安排在他乘坐的专列上。这几次谈话都录了音,当然是经毛泽东事先同意的。
1961年4月,我正在河北省徐水宣讲《人民公社六十条》,突接龚子荣电话,说毛泽东追查录音问题,要我立即回京。我回到北京以后,才知道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时发现要录音,生了气。我在向小平、彭真同志说明情况的同时,一方面向毛泽东作书面检讨,承担责任,说在录音问题上疏于检查,请求处分;另一方面责成机要室的同志抓紧组织力量,选择最重要的录音尽快转化为文字记录,然后把所有的录音带清点登记销毁。
中央书记处在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录音问题,通过了《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中央重要的正式会议,经书记处批准,可以进行记录。此外,党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中央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会议等中央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和党内同志的谈话;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外宾的谈话一律不准录音。并要求中央一级政府、军队、人民团体、各部门和各地方各级党、政、军、群组织,均仿照这一规定办理。为了严格执行这一决定,又不能重复《论十大关系》无记录的错误,就决定选调一批青年,培养成速记员,恢复会场速记的办法。徐瑞新、田鹤年、师金城他们几个青年人就是这个时候调来学速记的。直到1965年冬,我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前,大型会议的记录都是用速记的办法完成的。【3】

四、中央办公厅一些老人的说法

1996年9月至1997年3月,杨尚昆请中央办公厅一些老人到他的住地北京小翔凤胡同5号共忆往事。在谈及“秘密录音”问题,老人们纷纷发言称:
毛泽东也曾明确指示要进行录音。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重要讲话,会前,毛泽东对叶子龙说“今天我的讲话你们要录音”;1958年7月,毛泽东先后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和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赫鲁晓夫,毛泽东提出要录音;1960年4月至6月,毛泽东在外出巡视期间多次会见外宾,指示要录音,还叮嘱在发消息时,新闻稿要与录音核对,并需经他本人审阅,做到准确无误。
毛泽东第一次批评录音工作,是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对录音问题提出批评。为此,杨尚昆郑重地召开了有中办各局、室、馆负责人参加的厅务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批评并进行了自我批评,同时严肃地提出如何改进办公厅工作问题。但是,毛泽东在一些重要场合上的讲话如果不录音,不留下点记录,就是失职。中央办公厅是要对历史负责的。中办机要室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后,1960年4月,提出一个明确录音范围的报告,建议:(一)中央大型会议;(二)中央召开的中型会议;(三)中央政治局常委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四)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同地方领导同志的谈话;(五)中央召开的电话会议;(六)兄弟党领导人在我们党的会议上的讲话;(七)其他中央指定需要录音的讲话和报告可以录音。此外,一律不准录音。这个建议本来是好的,但是,杨尚昆出于谨慎,没有接受机要室的意见,还是坚持一事一议,遇有确需录音的情况,杨尚昆都要请示邓小平、彭真,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才批准机要室进行录音。
毛泽东第二次批评录音工作,是1961年4月,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汪东兴告诉他,会见客人时准备照相和录音。毛泽东就很不高兴,责问是谁批准录音的。本来,毛泽东外出随行人员名单都需经汪东兴审定,这次带录音员随行也是汪东兴安排的。毛泽东说,这件事你给我查,你马上给总书记打电话,让他查。5月1日,根据汪东兴的通知,机要室副主任康一民、机要室会议科科长赖奎乘专机去上海(当时毛泽东已由长沙到上海)汇报情况,但是,汪东兴却不让康、赖二人和毛泽东见面,对康、赖说,毛主席委托我同你们谈,谈的情况搞个记录送给主席看就行了。最后,汪东兴说,主席叫我们照个相,留作证据,就让卫士长沈同在一张纸上写了“违反指示,非法录音”8个大字,压在录音机底下作为背景,请摄影员吕厚民照了四张相,一张是汪东兴、徐业夫(毛泽东的机要秘书)、康一民、赖奎、刘吉顺【4】五人合影,一张是康一民、赖奎、刘吉顺三人合影,一张是刘吉顺的单人照,还有一张是录音机的照片。照相以后,康、赖就回北京了。机要室负责人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顾全大局,承担责任,向中央写了检讨报告,报告没有涉及汪东兴,叶、康、吴三人受了党纪处分。【5】

五、《杨尚昆日记》的注释

2001年9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杨尚昆日记》,对杨尚昆1961年4月29日日记中“3时到5时,约叶、康、王(原注:叶,指叶子龙;康,指康一民;王,指王敬先。)、高智、罗光禄、龚子荣等同志谈关于录音问题的情况”一段话作出如下注释:
[1]指1961年1月底至4月初对毛泽东外出视察的谈话进行录音的情况。为了准确、完整地保存文献资料,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曾对中央召开的正式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在一些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或报告,进行了录音。1958年11月开始,毛泽东外出时,对他在外地的一些重要讲话和同一些地方负责同志的重要谈话,也进行了录音。1959年11月,毛泽东在中央杭州会议上,关照大家不要做记录,并批评了搞录音的做法。1961年1月底至4月初毛泽东外出视察期间,发现还有录音情况后,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指示汪东兴报告中央书记处查处。同年4月,中央书记处根据汪东兴所传达的毛泽东关于不准搞录音的指示,批评了中央办公厅机要室,并决定给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副主任康一民以严重警告处分,给机要室副主任吴振英以警告处分。5月17日,《中央书记处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关于中央和地方党、政、军、群一律不准搞录音等五项规定。“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康生、江青等人为了篡党夺权,利用“录音问题”,罗织罪名,对杨尚昆等同志进行政治迫害,株连了大批干部。198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原中央办公厅机要室“秘密录音”问题的复查报告》提出:一、“杨尚昆同志在原中办机要室的录音工作上,从来没有搞过阴谋活动。过去在党内外公布的有关杨尚昆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所谓错误,是不存在的,建议中央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二、“借录音问题强加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等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统统推倒,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三、“1961年1至4月的录音,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同志是没有责任的,因而1961年给他们的处分是不适当的,建议中央予以撤销。”四、“鉴于所谓秘密录音一案株连人员很多,影响很大,建议中央将这个复查报告批转有关单位,以消除影响。”同日,中央办公厅把这个复查报告作为《关于为原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附件一起报中央书记处,得到中央书记处的批准,于1980年10月23日印发至县、团级党委。【6】

六、戚说与其他说法的差别

将《戚本禹回忆录》中有关“窃听器事件”的说法与其他方面有可靠来源的说法相比对,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着大的差别:
1.“秘密录音”或称“窃听器事件”被查处的时间
戚说是1964年“发现”或称“被查出来”的。文革期间中办群众组织则指“一九六一年四月,毛泽东第三次发现有人搞窃听,责令邓小平彻底追查”。杨尚昆本人,中办一些老人、《杨尚昆日记》的编者均称查处时间为1961年4月间,原始资料《杨尚昆日记》中的记载亦证明1961年4月说是准确的。如日记1961年4月26日记载:“晚间子荣同志来电话,要求明天下午赶回北京”;4月27日:“5时20分到达永定门车站,……当即向小平、彭真略谈了一下情况。晚间同康一民谈了一下”;4月29日:“上午……又约叶子龙、康一民、王敬先等三同志谈话。3时到5时,约叶、康、王、高智、罗光禄、龚子荣等同志谈关于录音问题的情况”;4月30日:“上午看了叶、康、吴的报告后,提了意见由康去改。与龚子荣同志等谈话”等【7】,均与“秘密录音”问题有关,就是绝好的证据。
2.1965年杨尚昆被调离中办的主要原因
因为戚的1964年“发现”说不实,接下来戚的“在1964年‘窃听器事件’被查出来以后,毛主席就下令把杨尚昆调离中央办公厅”这样的说法亦就更无事实依据。
1965年杨尚昆调离中办的主要原因,是要为当时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出了大问题”的“泄密”(杨称“失密”)事件承担领导责任。文革期间,中办群众组织对杨“泄密”问题指控为“杨尚昆和大军阀罗瑞卿、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萧向荣、曾三、裴桐、叶子龙、康一民等相勾结,将大量党的机密档案从中央机要室和中央档案馆盗窃扩散出去,并且广为流传,层层偷抄,为反革命政变集团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向党进攻提供弹药。”【8】
“失密”一事在《杨尚昆日记》中有迹可寻,如1965年9月16日日记记载:“晚间约中央档案馆、军委办公厅、保卫部、军事学院等单位同志,谈如何清理过去已外流的档案问题”;10月29日:“永远不能忘记的一天,上午10时半,周、邓、彭三人约我谈话。这是一次不寻常的谈话,十分值得记着,永远不要忘记!”10月30日:“心情不安,什么东西都看不下去。勉强看了一些文件。约李质忠同志谈话(办公厅党委问题,停止出文书处理)。下午同曾三同志谈了档案馆的问题。失密问题如何处理?过去我虽然抓了这件事,但终于出了大问题。曾对此缺乏重视!”【9】
到了1966年5月处理“彭陆罗杨”问题时,才将杨“泄密”与早已处理过的、1961年的“窃听器事件”两笔账一起算。
3.杨是“在主席的菊香书屋卧室和洗手间里安放窃听器”吗?
《戚本禹回忆录》称,“杨尚昆在主席的菊香书屋卧室和洗手间里安放窃听器”,罪证是“里面除了小录音机,还放着几颗米粒状的窃听器,那东西很小,连谢富治都说从来没有看到过。还有藏着窃听器的肥皂盒。”
戚对杨的指控可谓耸人听闻!这是除戚之外从来没有人使用过的说法。文革中什么都可以翻个底朝天,据中办老人们说:“‘文化革命’一开始,当时的中央办公厅领导人煞有介事地派人在中央领导人的住地和中南海内各办公室、会议室普遍搜查所谓窃听设备,当然一无所获”【10】,故此,当时中共官方、中办群众组织和其他造反派在批判杨尚昆时,亦从来没有过类似戚本禹所称在毛的“卧室和洗手间安放窃听器”的指控,文革结束后官方对杨的审查结论中更无类似说法。更不要说当时的技术条件是否可能有“米粒状”大小的窃听器材?其无线传输的范围有多远?在那儿接收信号又不会被人发现?负责毛警卫工作的汪东兴知道并允许这样做吗?如此说来,戚在文革结束四十年后如此耸人听闻的说法,不是比当年造反派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吗?!说实话,造反派也没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编造出这样离奇的故事。
杨尚昆历史上主导过的、曾经对毛的会议、办公场所进行过的录音,无论对错,都是可以解释得通的工作上的需要。但如果对毛的卧室、洗手间安放窃听器,却是中共党内纪律绝不允许的刺探领袖个人私生活的敌对性阴谋活动,一旦被发现,就是弥天大罪,戚难道不明白这两者性质上的天渊之别?退一万步说,如果杨尚昆真的指使人这么做,他的目的何在?他的行为是为什么人服务的?戚本禹在文中没有解释,说实话也根本解释不了。因为这是戚自己想象、捏造出来的虚构之物,如何能够解释清楚?
根据《杨尚昆日记》注释中的说法,“秘密录音”一事查处后,分别给予当事人叶子龙、康一民以严重警告处分,吴振英以警告处分。这样做,是要给毛一个交待,其实处分并非十分严厉。群众组织的材料称毛说“查出来要开除党籍”,事实上并未有任何经办人被开除党籍。叶、康、吴三人其后均调离中办,到北京市、国务院三机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担任了相当的职务。文革结束后,叶子龙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长;康一民曾调回中办,任中办副主任;吴振英也曾任三机部办公厅副主任。从叶、康、吴三人文革前后的际遇来看,有关部门并没有将“秘密录音”看成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更没有将当事人与什么阴谋活动相联系,这也可从侧面说明,戚本禹将此事说得那么耸人听闻,绝非事实。(2016年7月)

注释:
【1】《戚本禹回忆录》下,页387-388。
【2】中共中央办公厅文化革命学习班“保卫毛泽东思想”战斗兵团:《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清算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杨尚昆的滔天罪行》,1967年8月20日,页9-10。
【3】苏维民:《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版,页97-99。
【4】刘吉顺,时任中办机要室专职录音员。
【5】苏维民:《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页100-101。
【6】《杨尚昆日记》(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9月版,页716。
【7】《杨尚昆日记》(上),页711-717。
【8】中共中央办公厅文化革命学习班“保卫毛泽东思想”战斗兵团:《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清算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杨尚昆的滔天罪行》,1967年8月20日,页10—11。
【9】《杨尚昆日记》(下),页670-682。
【10】苏维民:《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历史问题》,页102。


【2016年10月15日《记忆》总第171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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