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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风:胡风的私人通信如何成了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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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03: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百年潮》1998年第4期作者: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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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5月,在神州大地从上而下地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揭发、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政治运动并正式立案审查。这场运动因其波及之广泛和影响之久远,被列入建国后的重大政治运动之一。据1980年7月公安部给中共中央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中统计,这场由毛泽东亲自发动并领导的斗争共触及了2100余人,逮捕92人,正式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78人,其中划为骨干分子的23人,被判刑的有3人(胡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阿垄、贾植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于被不同程度牵连而未列入统计中的人数,当远不止于此。
  经过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漫长岁月,在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平反一切冤假错案的决议之后,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达了“中发第76号”文件,正式为这一案件平反,并宣布:“胡风不是反革命分子,也不存在一个以胡风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应属错案错判”。这之后,所有受牵连的同志都陆续恢复名誉,获得平反。
  从五十年代生活过来的人可能还记得,将胡风等人定为“反革命集团”的主要依据是“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三批材料(以下简称《材料》)。那是从数千封胡风和其他人来往的信件中摘引出的169则片段。在对这些文字做了一些政治定性式的注释和按语(其中有一些由毛泽东亲笔撰写)后,就为整个运动定下了基调。
  当初形成这起冤案的背景和最高决策者在战略上是如何考虑的,由于情况较复杂,很多内部资料又无从知晓,因此尚无定论。但是,对私人信件的这种做法在胡风冤案的制造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却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由第一批《材料》开始,毛泽东便在《人民日报编者按》中号召“一切和胡风混在一起而得有密信的人也应当交出来,交出比保存或销毁更好些”。这样一来,刚刚于一年前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有关保护公民通信自由的条款便被置之不顾,也从此开了以私信定罪的先河。
  现在,此案既已平反,当人们回顾这段历史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种种疑问,不明白当初私人间的这些来往通信怎么就会一下子变成了“反革命”罪证,这些定性的注释和按语是从何而来的?这些信段的原意又究竟是什么?……只有通读了这些信件的全文,对照它们是如何被摘引的,更主要的是必须全面如实地了解写信当时的背景和写信人是针对什么而写的,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这一案件平反后,公安部门陆续将《材料》中涉及的那些信件中的绝大部分发还给了写信人或收信人。笔者在整理这些信件以及我父亲在狱中的有关交代材料时,经过反复查证,相互对照,又参考了近年来不少当事人回忆文章中提供的有关说明,从而搞清了一些情况,也明白了一些问题。原来,很多情况并不是像某位当年参与整理《材料》者所说的那样,曾经“反复核对了原信,以免弄错了原意”;实际上,有意无意地曲解原意错误定性之处比比皆是。因此,我深感有必要将这部分史实公开发表,不过,由于篇幅有限,我只能就几个方面来举例说明这些信件的真实含意,以及它们是如何在先定性后取证的情况下被“加工”后“顺理成章”地成为“反革命”罪证的。

  欲加之罪
  在第三批《材料》的编者按语中有这么一段:“胡风和胡风集团中的许多骨干分子很早以来就是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的忠实走狗,他们和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机关有密切联系,长期地伪装革命,潜藏在进步人民内部,干着反革命勾当”。在这样的按语之下,胡风等人当然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分子”,理应“全党共讨之,全国共诛之”!可是这按语的根据又在何处呢?原来是这些《材料》中有好几则都揭出了胡风等人在历史上的“反革命”真面目。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罪证”吧。
  第三批《材料》第一则(1947.9.26.胡风给阿垄,自上海)的内容是:由于贾植芳被国民党特务逮捕,消息全无,胡风想起曾听贾说过认识国民党的官员陈焯,就去信阿垄,希望他利用在国民党的关系设法找到陈焯,以保释贾出狱。这种利用国民政府内的关系保释进步人士出狱的做法是常用的,本无可非议,但材料摘引者却断言:由此“可以看出胡风及其集团分子同国民党特务们的亲密关系”。直到1980年公安部给党中央的复查报告中才对这一问题作了澄清:“胡风曾写信阿垄找陈焯营救贾植芳事,经查实,陈焯与胡风、阿垄均不认识。1947年9月胡风为了营救被国民党逮捕的贾植芳,而想到曾听贾说过认识陈焯,所以写信要阿垄设法去找陈保贾。因阿垄不认识没去找。因此说,胡风、阿垄同陈焯有‘亲密关系’不是事实。”
  第四则(1946.7.15.阿垄给胡风,自重庆山洞陆军大学)是这样的一个片断:“至于大局,这里一切充满了乐观。那么,也告诉你乐观一下。三个月可以击破主力,一年肃清。曾经召集了一个独立营长以上的会,训话,他底自信也使大家更为鼓舞。同时,这里的机械部队空运济南,反战车部队空运归绥。一不做,二不休,是脓,总要排出!”编者按语中对这封信着重指出:“阿垄在一封给胡风的信里,对蒋介石在一九四六年七月开始的在全国范围发动的反革命内战‘充满了乐观’;认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力”三个月可以击破’,‘一年肃清’;并对蒋贼的‘训话’加以无耻的吹嘘,说什么‘他底自信”使大家更为鼓舞’。阿垄把人民革命力量看做是‘脓’,认为‘总要排出’,并认为进攻人民革命力量必须坚决彻底,‘一不做,二不休’!”总之,从《材料》编者看来,阿垄这封信中吐露的全是对共产党的刻骨“仇恨”。
  从字面上看,这封信可以这样理解,但只要对阿垄的情况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就会明白这里说的完全是反话,是向我方提供蒋军发动内战的信息。由于阿垄当时正在国民党的陆军大学任教,写信提供情报当然只得用反话来说。诗人阿垄,原名陈守梅,曾是黄埔军校十期学员。1939年,辗转到延安抗大学习,后因在野战演习中旧伤复发,经组织同意去西安治疗。伤愈后,回延安的交通线被封锁,只得进入国民党的军事系统工作。他不顾自身安全,尽可能地将收集到的包括国民党军队编制和部署情况在内的材料交胡风转往延安,为我军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上述信件就是其中之一。就是这样一位忠于党、一生追求革命的战士,因“胡案”被捕后,被定为“骨干分子”判处十二年徒刑,于1967年病死狱中,未能活到平反的那一天。
  胡风在狱中曾不止一次地在交代材料中对此信作出解释,例如:“他那封谈到蒋介石发动内战的信,那口气,我当时直到这以前,我都认为是反话。后来他还从南京特到上海来告诉我他偶然听到了的,蒋军进攻沂蒙山解放区的一个作战计划,我通知廖梦醒转到上面去了。后来她告诉我说这个消息使解放军很赚了一笔云……”。在绿原的《胡风和我》及罗飞的《真的就是真的——忆我和胡风与阿垄的交往》中均证实,他们曾将阿垄提供的情报交胡风送出。
  当年参加整理材料的黎之同志也证实:“关于这封信,胡风、阿垄都写了详尽的申辩材料,说明这是一封给我党提供情报的信。信中清楚地报告蒋军的计划,如‘三个月’‘一年’;蒋军的计划,如‘机械部队空运济南,反战车部队空运归绥’等等。这些申辩材料经多方调查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推翻了编者按中定性的结论。”笔者最近听说,就在审案初期,廖梦醒同志和张执一同志就已证明了阿垄通过胡风向我方提供国民党军事情报一事。但尽管如此,正确的结论仍一直拖延到1980年在公安部给党中央的复查报告中才做出:“阿垄给胡风信列举蒋的军事部署,后言是脓总要排出,说是国民党的,其实是阿垄说的反话,是报告当时蒋在准备发动内战。根据后来阿垄送情报等,阿垄、胡风的申辩是合乎情理的。”
  当年同样令人惊骇引起群情讨伐的,是第三批《材料》的第五则(1944.5.13.绿原给胡风,自重庆),其中有一句写的是:“我已被调至中美合作所工作,地点在磁器口,十五号到差;航委会不去了。”这段的编者按中写道:“绿原在一九四四年五月‘被调至’‘中美合作所’去‘工作’。‘中美合作所’就是‘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简称,这是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合办的由美国人替美国自己也替蒋介石训练和派遣特务并直接进行恐怖活动的阴森黑暗的特务机关,以残酷拷打和屠杀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而著名。谁能够把绿原‘调至’这个特务机关去呢?特务机关能够‘调’谁去‘工作’呢?这是不言而喻的了。”于是,绿原就“不言而喻”地成了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分子。
  不过,这里却忽略了最主要的一个事实:绿原虽然在信里这样写了,但他始终未去中美合作所,因此,这个罪名根本就不能成立。他在回忆文章《胡风和我》中写道:
  1944年我在重庆复旦大学外文系读书,曾经和其他学生一起,由校方统一征召,为来华参战美军充任译员,受训期间被当局认为“有思想问题”,分配时便被通知由“航委会”改调“中美合作所”。当时我不胜惶恐,又举目无亲,只能向胡风求助,便给他写了一封信,这就是1955年加以删节后公布出来企图“不言而喻”地证明我是“美蒋特务”的那封信。来不及等胡风回信,当天下午我就到赖家桥乡下去找他。胡风当时并不了解“中美合作所”是个什么机关,但认为因“思想问题”而改调,无疑是危险的,于是立即为我决定那儿去不得,并帮助我四下寻找就业的机会。……不料此时,冀坊从复旦大学章靳以教授处获悉,国民党当局因我未去“中美合作所”报到,正在对我(以及另几个同样未去报到的学员)进行暗令通缉,通缉令业已下达校方云云。看来我在重庆呆不下去了,胡风于是又为我写信找何剑熏,由何介绍我化名到川北岳池县教书去。
  黎之的回忆中也提到,早在1950年绿原的转正期届满时,组织上就曾对他这段历史做过调查,并弄清了他根本没去中美合作所;1955年“胡案”发生后,“绿原的这段经历很快地由公安部查清,又缺少了一个反革命定性材料。至此,三批材料按语中所说‘胡风集团中的许多骨干分子很早以来就是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派的忠实走狗,他们和帝国主义反动特务机关有密切联系……’的定论已失去事实依据。但是,在当时和后来一直未在广大读者中作出交待,致使绿原长期戴着‘特务’帽子……”。由此可见,这里面事实如何并不重要,一切都是政治需要,欲加之罪而已。

  移花接木
  第一批《材料》中的第十一则摘录(1944.3.27.胡风给舒芜,自重庆):“我后天下乡,但来月十三、四又得来。这中间,得挤出一篇八股文,人生短促,这不晓得是命运开的什么玩笑。然而,只得‘忍受’。要做商人,只得和对手一道嫖赌,要在这圈子里站着不倒下,也就不得不奉陪一道跳加官!……即如这几年的跳加官罢,实际上应该失陪,或者简直跳它一个魔鬼之舞的,但却一直混在蛆虫里面。”《材料》给“跳加官”加注为:“指参加进步文艺界的活动;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信把参加农历端午节纪念屈原的活动称作‘为诗人们跳加官’,可证。这里,胡风竟恶毒地把进步文艺界的人们称为‘蛆虫’。”这则摘引是放在小标题“从这一类的材料当中,可以看出十多年来胡风怎样一贯反对和抵制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由党和非党进步作家所组成的革命文学队伍”之下的。
  经笔者查阅写此信前后的胡风日记,上面是这样写的:“3月25日……夜,在文运会吃饭,谈文协年会论文内容,被推担任执笔”。“4月15日,上午搭车进城,与乃超、茅盾一道到作家书屋,会齐老舍等讨论论文。夜,开文协座谈会……”。“4月16日……下午,文协开年会,宣读《文艺工作……》”。在《胡风回忆录》中,胡风曾详细回忆了作为抗敌文协研究部主任的他,为了要在年会论文《文艺工作的发展及其努力方向》中放进若干进步的内容,同时又能被国民党文化官张道藩他们通过而进行斗争的全部经过。由此可见,“这中间得挤出一篇八股文来”等语指的应是这篇论文《文艺工作的发展及其努力方向》(1944.4.13)。同时,信中所说的“对手”指的也应是国民党文化官张道藩们,所说的“跳加官”当然也不是“指参加进步文化界的活动”了。这里,完全是摘引者不顾事实,将胡风信中针对的目标(国民党)移花接木到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由党和非党进步作家所组成的革命文学队伍”身上。
  第一批《材料》的第十九则(1945.10.17.胡风给舒芜,自重庆)仅摘引了一句:“后天有纪念会,但这照例对我是灾难,与那些诸公合伙纪念死人,无聊之至。”对“纪念会”的注释是“指鲁迅先生逝世九周年纪念会”。这样一来,就使不了解情况的人断定,胡风认为纪念鲁迅对他是灾难,并感到“无聊之至”了。事实是,在重庆,每一年的鲁迅先生逝世纪念会都是进步文化界和国民党的一场斗争。胡风积极地参与了每次会议的筹备及组织工作,有时还是会议的主持人,他对这些斗争自然深有体会。在上一年(1944年)的纪念会上,有国民党特务捣乱,竟污蔑说许广平投了敌,所以不应该纪念鲁迅,等等。胡风当即站起来驳斥他们道:“我不相信许广平会投敌!但即使如此,也不应影响我们纪念鲁迅先生。汪精卫不是孙中山先生的大信徒吗?他早已连‘三民主义’都带去叛国投敌了,是不是我们就不应该纪念孙中山先生了呢?……”这义正词严的反击遭致了特务们的围攻,弄得会议无法开下去了。这则信就是因此而发的感慨,“诸公”自然指的是国民党特务们。所以,这则与上则一样,根本不是针对进步的革命文学队伍,而是针对国民党反动派的。
  第二批《材料》的第一则(1949.5.30.胡风给路翎,自北平)是:“文艺这领域,笼罩着绝大的苦闷。许多人等于带上了枷,但健康的愿望普遍存在。小媳妇一样,经常怕挨打的存在着。……”编者加注为:“健康的愿望,指反革命的愿望。普遍存在,指反革命分子各处都有。当时全国还没有完全解放,已解放的地方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但反革命分子已感到很不自在,故说像‘小媳妇一样,经常怕挨打的存在着’。”
  胡风是否真的对全国解放感到“不自在”,满怀“反革命的愿望”呢?还是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的情况吧。1948年底,他按照地下党的指示和安排离开白色恐怖下的上海,绕道香港来到东北解放区。在那里,他看到了很多新人新事,心情十分振奋。他在前一封4月26日给路翎的信中就写道:“我到平一个月,在东北约两个月,其余在路上。这时代,这祖国的人民,是到处烧着圣洁的烈火的。……如被邀(指参加第一次文代会),一定来罢。目的不在坐到席上去,而是走过半个祖国,接近一些新的人。”在5月19日给绿原的信中也写道:“如邀请,无论已否参加工作,来一来罢。……你所欢呼的时代来了。来时,希望能带来一卷作品。希望我们的朋友都有礼物献给这个时代。”但他在为解放了的祖国和人民欢呼的同时,也听到了文艺界朋友们的一些困惑。这封到北平后写给路翎的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后来,胡风在狱中的交代材料中对这一则摘录做了以下解释:
  在旧中国,作家的成长和地位,是由商人雇佣的刊物和书店编辑决定的,鲁迅曾用“商定文豪”一语概括过。解放后,“商定”的条件当然消灭了。代之而行的是文艺领导者。编辑是执行者,或本身也是领导者,名为文艺组织工作者。他们是代表党执行类似考试官的职责的。一般作者,包括不受信任的小党员作者,非接受他们的训导,非得到他们的承认不可,甚至非看他们的脸色不可。我所说的“小媳妇一样”,就是指的这种情况,它的形成过程也是很久的;
  进解放区以后,有一种现象引起了我的不解。在那样伟大的社会变革中,随时随地都是新人新事,文艺作者又都是在新人新事中,但很少或几乎不写文章,连小文章都不写。谈话中反映出文艺领导只要人工作而不鼓励人写作,甚至说想写作的人是落后,这就出现了作者不敢动笔,或者压制自己只作工作而萎缩了,我把这叫作“绝大的苦闷”:
  李又然本人的情况,天蓝谈到的别人的情况,别人谈到的鲁藜的情况,萧军的情况,从丁玲、刘白羽看到的作家生活方式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使我扩大到了解放区和解放后的文艺领导,说出“许多人等于带上了枷”,“经常怕挨打”,以为解放区和解放后文艺上的“停
  经查阅胡风在东北所写的日记,2月24日就有这样的一段记载:“和天蓝闲谈了约二小时以上——萧向荣的报告:文艺必然落后于现实;庸俗的理论(东北最厉害)把文艺闷死了;对艺术特性、创作过程的理解是严重的问题;毛底诗,没有一首是掌握政策的;许多作者,如果写真情实感,那一定‘可观’,所以他们底革命作品是虚伪的;即使写一首短诗,也要用担负全部历史的心情;田间走在最前面,鲁藜尚有小资产阶级的风格,他自己也如此;要弄出马列主义的美学体系,才能解决问题。”
  由此也从侧面证实,这则摘录的原意是对文艺情况的一些感想。本来,这段话开头就已指明说的是“文艺这领域”,和“反革命的愿望”应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硬要拉到一起,只能说是为了“需要”吧。
  第二批《材料》第三三则(1952.6.9.胡风给路翎,自上海)是:“斗争未有不用血可以得到的。血流得不少了,但以后就可以学得战术一些,尽量少流,宁愿在空气坏的洞中多待,‘保存力量’。”《材料》对此注释为:“这是一九五二年的信。这时,不但国内革命局势日益巩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局面也已确定,反革命已经失败,所以胡风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想要‘学得战术一些’,‘保存力量’,以待时机。”经过这样的指引,胡风等人的“反革命”面目自然十分明确了。
  不过,此信的原意仍是文艺方面的问题。建国以来,胡风及其友人的作品受到不同程度的非议和批判,发表和出版都十分困难。在青年艺术剧院工作的路翎写了好几个反映工人阶级生活与斗争的剧本,不但未获准上演,还一再受到批判。在写此信前一天发表的舒芜所写《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及《人民日报》的编者按语,使胡风等人的处境更加恶劣。胡风信中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后来,他在狱中交代材料中写道:
  在给路翎的信里说“血流得不少了”云云,就是认为我们的作品受到压制和否定都等于“流血”事件。能够发生巨大教育作用的作品中的英雄人物的“牺牲”(不能和群众见面),犹如现实中的英雄人物的牺牲一样,是巨大的损失。应该避免这种损失,做不到就不拿出去,“保存力量”,留待领导能多少“理解”和批准的时候。
  不难看出,这些“罪证”更多的只是想当然,张冠李戴、生吞活剥得来的。

  断章取义
  第二批《材料》第六三则引用的是1955年1月24日胡风给冯异信中的两段:“我望你用冷静的沉着的心情看待已经发生的和就要发生的事情。……再说一遍,望你用沉着的心情对待就要发生的事情。其次,好好自己研究,不要写信写文章或者发表不成熟的意见。这最要紧。”材料编者将这则列入“胡风在进攻失败后布置他的反动集团如何退却、如何掩护自己,等待时机,卷土重来”的标题之下。
  冯异是一个普通读者,当时在西南人民艺术剧院工作,约在这之前一年才开始与胡风通信讨论文艺理论与诗歌创作。1954年12月,周扬的《我们必须战斗》正式发表了,里面提出了“我们与胡风先生的分歧”,从而使对胡风的批判更上了一个台阶。胡风耽心素昧平生的冯异因直言受到牵连,特在此信中一再告诫他要冷静沉着。在被删去的那一段中写得更为明白:“我唯一的努力是自己担负应该担负的,唯一的限度是不损伤别人和不损伤不应被损害的东西,至于个人以外的问题,有党和历史保证,来日方长,用不着担心的。”这难道能说是“布置”“退却”,“掩护自己”,“等待时机,卷土重来”吗?难怪《材料》摘引者要略而不引了。
  四十年后,冯异满怀哀悼之情地回忆说:
  这封信仅寥寥数语,显然是在匆忙中写成的。当时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他不可能有充裕的时间写信。“按语”中说这是“胡风在批判他的运动开始以后,指示他的那个反革命集团的分子一致停止进攻,如何掩护自己、伺机再起的信”。但胡风在困厄中想到的不是即将降临的灭顶的灾祸,而是“个人以外的问题”,并且把解决这“个人以外的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党,寄托于历史。……这封信是用血和泪写成的;胡风的心迹历历纸上,而他却在遭受了巨大的不幸之后,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第三批《材料》的编者按中还有这么一段话:“他们对解放后的新社会、对人民革命政权,表现了刻骨的仇恨,他们说‘对这个社会秩序,我憎恨’……”。这里针对的是这批材料中的最后一则,那是张中晓于1950年7月27日自绍兴写给胡风信中的两句:“我过去写过一些杂文和诗,现在待身体较再好一点,我准备再写。二年来,我脾气变了许多,几乎恨一切人……对这个社会秩序,我憎恨。”
  这封信全文长达四、五千字,是和胡风刚开始通信的青年读者张中晓向胡风详细介绍自己的身世。他热爱文学,刻苦好学,对胡风的文艺理论尤其是对鲁迅的著作都有深刻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胡风很看重他。但他患有严重的肺结核,曾动手术取掉几根肋骨并切除了半边肺。信中说的“二年来”就是指1948年5月动手术后的这段时间。当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周围所见的小市民的某些封建意识使得他的心情十分悲观和愤怒。上述摘引段中删去的部分就写得很明白:“二年来,我躺在床上,家中情形也不甚好,我是用最大的力量战胜肺结核的,我想,这是使我恨一切的原因。二年来,我所受的苦难比从前的一些日子多,我懂得了什么叫做贫穷!什么叫做病,什么叫做挣扎!”所以,只要通读全信,并将上下文联系起来,就不可能得出编者按中那样的结论。
  “胡案”发生后,张中晓自然难逃厄运。他本来就有病,在狱中得不到医治和休养,出狱后又缺乏生活来源,缺吃少穿,生活十分凄惨。由于贫病交加和过度的劳动,终于在“文革”开始后不久死去,年仅三十六岁。他在生命的最后十年中,虽身受无边的苦难,仍不改初衷,坚持读书思考,奋力写下了几本读书笔记。近年来,有心人为他整理辑成了《无梦楼随笔》出版,从而使人们得以初步了解这一青年思想者不屈不挠地追求真理的心路历程。
  摘引信件时的加工,除以上所举情况外还有许多,无法一一总结。这里只再向读者介绍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
  那是第一批《材料》的第三三则(1945.5.11.胡风给舒芜,自重庆):“感到了真的主观在运行,一个大的意志贯穿了中国,这只能说你把认识(?)化成了实感。以前,何尝不是肯定了它的?所以,主观、中庸二文没有被这实感所充溢,恐怕这才是缺点。权威之类不必说了,而有的老实人也总觉得有点异样者,未非不是由于这一点。”这则材料的摘引者舒芜在按语中对此这样评论:“在这些信里,胡风的唯心主义的思想,是比在他的公开的文章中表现得更加露骨的。他认为意识形态是独立存在的,还感到什么‘主观在运行’,什么‘大的意志贯穿了中国’……”。
  据胡风的狱中交代材料,这则的意思是:“例如‘真的主观在运行’,是说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在前进,‘大的意志贯穿了中国’,是说共产党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贯穿到了斗争的各方面。”
  这段话的由来和真实所指,我们不久前在舒芜的长文《<回归五四>后序》(载《新文学史料》1997年第2期)中也得到了答案。原来,那是在看到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所掀起的抗日民主运动高潮后,舒芜“为此高潮兴奋,写信给胡风,说我‘感到了真的主观在运行,一个大的意志贯穿了中国’……”。可是,他在摘引过程中,却绝口不提是胡风复述了他本人的话,反用这段话给胡风扣上了“唯心主义的思想”的罪名。这可真像是俗话所说的:“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了!
  综上所述,这一案件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破坏了我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践踏了我国公民的神圣权利。以言定罪,甚至根本剥夺被诬者申辩的权利,它给受害人及其家人带来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给党和国家带来的教训也是惨痛的。当然,这一切不能简单地归为某个个人或几个人的责任,但如果不是从这一案件中切实总结教训,认真进行反思,那么,发生类此冤假错案的思想基础就依然存在,我们依法治国的进程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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