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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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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关锋版权纠纷的真相(2)
——对关锋女儿成华《父亲关锋与辛冠洁版权官司始末》一文的回应
辛冠洁
二、关女凭什么否定法院的判决?
对于法院的上述判决,关女采取了断然否定的态度,声称这是“荒谬判决”,“荒谬的判决结果”。
那么,关女凭什么否定法院的判决呢?
(一)政界权威人物出面直接干预,暗箱操作,导致这一官司辛胜关败。
这是关女最主要的理由。她一再说,由于政界权威人物出面直接干预,暗箱操作,所以导致这一官司辛胜关败。这是“不顾事实而听命于政界大人物干预的荒谬判决”。“政界大人物暗箱操作干预,并最终做出有悖于事实真相的荒谬的判决结果”。“让人不可思议的倒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判决关锋败诉。”“其实也不难想象,在当时我父亲的政治处境下,在当时又有当权的政界权威人物出面直接干预的情况下,最终得出这样的判决结果也就不足为奇了。”也就是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审理案件,作出判决;而是“听命于政界大人物干预”,“暗箱操作”,做出了“荒谬判决”。
在这里,我不禁要问关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是人民的法院吗?是你所说的某“政界大人物”、“当权的政界权威人物”所开设的私家法院吗?北京市这两级法院可以罔顾事实,徇私枉法,拿审理案件当儿戏吗?还有,关女说的政界大人物在北京都能干涉法院,怎么没干涉北京市政府的文化局版权处呢?这不是怪事吗?
我还要问关女:这位“政界大人物”、“当权的政界权威人物”姓甚名谁?其如何“直接干预”司法?如何“暗箱操作”?请明以教我,并请拿出证据来!否则,你就要负诽谤、诬陷,制造政治谣言的法律责任。
(二)北京市版权处曾裁决该文系关锋、辛冠洁合作作品,两人共享版权。
关女建民否定法院判决的第二个理由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版权处1988年3月10日签发的《裁决书》京政权发(88)6号,裁决“古为今用”一文系关锋、辛冠洁合作作品,两人共享版权。
我在这里必须指出:北京市人民政府版权处的裁决是无根据的、轻率的,本身就站不住脚。它公然在辛、关都坚持“古为今用”一文是自己所作的情况下,硬把该文裁决成辛、关“合作作品”。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正因为该裁决站不住脚,所以不能成为证据,不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所采信。
北京市版权处还没有到此为止,还继续向前走,竟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辛关一案于1989年12月4日作出辛胜关败的判决之后,在1990年12月出版的一本名为《著作权工作法律常识》的书里,又将其所作的辛关官司的《裁决书》登了出来。我不禁要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法治国家?到底是法大于官,还是官大于法?你们心目中还有没有法律的尊严?一个市政府的版权处公然在出版物上与法院判决对着干,干法律的政府机关,这究竟是什么行为?
(三)关锋后续写出许多大部头著作,而辛冠洁没有这方面的后作问世。
关女建民否定法院判决的第三个理由是:“这篇文章里的哲学论点是独一无二的”,“是关锋的哲学思想、关锋的思想方法”。关锋后续写出许多大部头著作,而辛冠洁没有这方面的后作问世,所以说明《论‘古为今用’——关于中国哲学思想遗产的继承问题》是关锋的的作品,不是辛冠洁的作品。她写道:
就“古为今用”我父亲从84年以来陆续写出了几百万字的大部头著作,
这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实证。而辛冠洁并没有一部就此思想论点延续发展的
后作问世。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看了这段话,我只能感慨:“真是无知者无畏!”
我有自知之明。我撰写的《论“古为今用”——关于中国哲学思想遗产的继承问题》一文,只是在前修时贤的研究基础之上,结合自己学习和研究中国哲学史的体会,提出一些思考、心得和看法而已,中心论点就是古为今用;并不认为这篇文章有多么大的创造发明,更没有什么独一无二的哲学思想、思想方法。
关女自豪地宣称其父关锋84年以来就“古为今用”写出了几百万字的大部头著作,有独一无二的哲学思想、思想方法。在她看来,“古为今用”是关锋的创造发明、思想专利;大凡论述古为今用的文章,著作权都应该归到关锋的名下。
恕我孤陋寡闻,从来没有从别人口中说过古为今用是关锋独一无二的发明。如果关女听说过,也请明以教我!
对于关女否定法院判决的第三个理由,我觉得有必要再说明三点:
(1)关锋这些大部头著作,并不是专门论述古为今用命题的专著。关锋是否就“古为今用”写出了几百万字的大部头著作,大家看看他的书就明白了。
(2)必须明确,关锋即使“著作等身”,也不能成为《论“古为今用”——关于中国哲学思想遗产的继承问题》一文起草者或撰写者的证据。辛冠洁没有这方面后续著作问世,同样不能成为辛冠洁不是《论“古为今用”——关于中国哲学思想遗产的继承问题》一文作者的证据。这二者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这是稍有逻辑常识的人都懂得的道理。我认为,自己关于古为今用命题的基本观点,在《论“古为今用”——关于中国哲学思想遗产的继承问题》一文中已经表述清楚了,没有必要再把文字拉长,写成大部头的专著。同时,搞学术不必“从一而终”。上世纪80-90年代,我先后参与创办中国孔子基金会和国际儒学联合会,并成为其中的负责人之一,参与组织多次国际性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花费了许多时间精力。90年代,我已年逾古稀,学术兴趣和兴奋点逐渐转移,转入文物研究领域,并陆续有文章著作发表。这是我原来的本行,一直与圈内同仁保持来往,切磋交流;经数十年之积累,自己也略有收藏。在中外古今学术史上,兴趣转移、风格改变的学人比比皆是,关女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呢?
(3)此前和此后,涉及古为今用命题的论著很多,关锋并非是提出此命题的第一人,更不是论述此命题的唯一一人。在“文革”之前、“文革”当中和“文革”之后,乃至今天,此类论著不胜枚举。何来“独一无二”的“关锋哲学思想”、“关锋思想方法”?
实际上,古为今用的命题古已有之。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这不是“古为今用”吗?司马迁作《史记》,也是为了把历史作为当时以至后世的借鉴。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目的就更加明确了。上世纪60年代,毛主席更明确地提出研究历史应该“古为今用”,此后一直成为我国研究历史(包括中国哲学史、中国文学史等等)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阐释和论述古为今用的论著,可以用“汗牛充栋”、“浩如烟海”来形容。姑不论涉及古为今用命题的相关专著,仅1958年至今的这方面论文,数量就很庞大。被中国知网著录的论文(包括硕士、博士论文),即已达1400余篇。下面试举“文革”以前的若干例子,以见一斑(篇名、作者、期刊、时间)。
笔谈“厚今薄古” 陈世辉 考古 1958-08-25
厚今薄古和古为今用 吴晗 前线 1959-06-30
关于历史剧的“古为今用” 温凌 戏剧报 1960-12-26
谈历史教学的"古为今用"问题 赵承德; 匡萃坚 历史教学问题 1959-01-31
论文化革命和古今问题——纪念五四运动四十周年 郝孚逸 学术月刊 1959-05-31
談談历史剧古为今用的两个问题 沈起煒 上海戏剧 1960-10-27
淺探历史剧的古为今用 马少波 剧本 1960-12-26
古为今用及其他——与一位剧作者談历史剧的一封信 张真 剧本 1961-01-31
坚持古为今用 周谷城 学术月刊 1961-03-02
藏点古书,并使古为今用 李经初 江西教育 1961-12-27
也谈古为今用中的简单化 庞朴 文史哲 1963-04-01
试论古为今用 宛敏灏 江淮学刊 1963-05-01
防止把古人现代化 阎长贵 哲学研究 1963-04-01
从《周易》研究谈到一些哲学史方法论的问题 冯友兰 哲学研究 1963-04-01
必须反对把古人思想现代化 春龙 文史哲 1963-05-01
也谈哲学史工作中古为今用的问题——与冯兰先生商榷 陈修斋 江汉学报 1963-05-21
历史科学的任务和古为今用——与冯友兰先生商榷 衷尔钜 哲学研究 1963-05-31
批判继承,古为今用 袁世硕 山东文学 1963-11-27
古典文学教学要贯彻分析批判、古为今用的精神 王忠淇 外语教学与研究 1965-03-02
史学工作者应当面向现实 张其光 学术研究 1965-05-31
关于中国哲学史课程改革的几个问题 终则始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 1965-04-01
联系实际,古为今用 耿法禹 历史教学 1965-12-27
根据以上的不完全统计和部分举例,关女还敢说古为今用是关锋独一无二的哲学思想和思想方法吗?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028074-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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