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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南童年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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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14: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万润南


人老了,近在身边的事往往忘得一干二净,小时候的许多事却记得真真的。就像一台计算机,静态存储器SRAM也还正常,动态存储器DRAM却老化了。趁SRAM还没出毛病,且写下童年记忆的点点滴滴。

一、迷路

人老了,近在身边的事往往忘得一干二净,小时候的许多事却记得真真的。就像一台计算机,静态存储器SRAM也还正常,动态存储器DRAM却老化了。趁SRAM还没出毛病,且写下童年记忆的点点滴滴。

我很晚才讲话,认字却很早。在我连话都讲不清楚的时候,就会写不少字了。有一次在家门口走丢了,因为写了两个字,引起了行人注意,才被领回了家。

那年我也就三、四岁,家住在上海杨树浦,是那种外表千篇一律的工房。那天我在家门口玩,看到了什么新鲜玩意,跟着多走了几步,一回头,就找不到家了。每一个门洞都像,但哪一个都不是自己的家。我辨认了一次又一次,就这样越走越远。

我没辙了。孩子都有自己在面临困境时的致胜法宝,那就是哭。我也不例外。这一哭,把警察叔叔哭来了。警察和颜悦色地问我:“你家长是谁呀?”

我的回答让他感到意外:“不知道,但是我会写。”

“呵呵,会写字?”他笑着递给我一支粉笔,指着马路牙子:“那你就写吧!”

我蹲在地上,刚写了两个字,就碰到地面上的一个窟窿,于是不知所措地停了下来。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上来看新鲜。

“怎么了?不会写啦?”警察依然和颜悦色。

我嘟囔了一句:“写不下了。”

警察扬起了眉毛,回手一指:“怎么?这么大一条马路,还写不下你爸爸的一个名字?”围观的人群哄笑了起来。

这时候,人群中一位邻居大姐姐认出了我。便由她带路,警察护送着,回到了自己的家。

二、失聪

我小时候说话晚,可能同我听力不好有关。我的左耳先天失聪,所以我从小就是独耳听世界。

有人说,独眼看世界,就是毒眼看世界,不仅看得深刻,而且还有那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潇洒。

独耳听世界的好处也多多。首先是听得真、记得牢。别人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我是一只耳朵听进来后,就出不去了,所以记得特别牢。更幸运的,我是左耳听不见,这对我政治品格的形成贡献良多。我天生就不接收来自左边的信号,所以我从来不犯“左”的错误。我只倾听右边的声音,所以是先天的“右派”。

以上当然只是一些玩笑话。一只耳朵听,得到的语言信息也比别人少一半。语言这东西,只有听明白了,才能表达出来,所以我说话就晚了。另外,音乐世界对我来说永远是“单声道”,我永远体会不到立体声音乐的优美,这便是一只耳朵的可怜之处了。

母亲看到我迟迟不能讲话,能说几句也是含糊不清,稍稍有点担心,从小就叫我“大头痴”。但教我认字没有障碍,也就放心了不少。有一天,母亲教我认了“刀”,又教我认“分”。我指着“分”下面的“刀”,说“一把刀”,又指着“分”上面的“八”,无师自通地解释道:“一切两半瓣”。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说文解字,那一年我三岁。

三、分鱼

我五岁就上学了,念的是半年级。在外婆家,江苏宜兴新芳桥黄玕村,上的是离村一里地的英驻小学。\n
外婆家所在的黄玕村很小,也就是十来户人家。前村朝南,有一条前塘河,村后是后塘河。村子就夹在两条河的中间。村东头是一座土地庙,村西头是一个土墩,长满了一人高的茅草。茅草丛中间辟出了一条路,这是我们上学的必经之路。\n
沿前塘河有一排民房,大部分村民住在这里。隔了村中央的一片宽阔的“场”,靠后塘河有一栋全村仅有的楼房,那就是我外婆家。楼房和后塘河之间是菜园,菜园的东边是一大片竹林。西边则毗邻一排平房,那是我小舅公家。小舅公是我外公的小弟弟,年纪要小很多。因为他的独子光浩——我要叫他舅舅——却是跟我同岁的小学生,我们一起上半年级。

前塘河是全村的公产,后塘河则归我外公和小舅公两家所有。河里放养了许多鱼。每年都有一次干塘,就是把河水抽干,把全部鱼都捞上来。分鱼是全村的盛典,主持人则是我外公。

外公把捞上来的鱼按全村的户数分成十几堆,同时用麦杆做成十几根签,草签长短有序。每户派一个代表来抽签,我外公自己则不参加。

然后每户按自己所抽得的签,由长到短依次抱走自己中意的那堆鱼。全村人都抱走了,剩下的最后一堆谁也不要的,就归我们家了。

我睁大了眼睛,饶有兴味地观察着全过程。后来我体会到:这就是如何主持公众事务的一个案例。操办公共行政事务,主持人要有公信力。要取得众人信服的关键是要肯吃亏,不能与民争利。如何做到公平和公正,要有恰当的程序设计,这就是所谓程序正义。

童年的记忆,往往能影响你一辈子。后来我主持四通,当许多四通干部都分到了大房子,我却没有给自己留一间;在管理上设计了“五定两挂钩”等公平、公正的考核规则,都依稀可以看到我外公当年的影子。

四、上街

我在乡下念书的那几年,外公的生活过得悠闲而潇洒。他生于1904年,属蛇,那时候他也就五十岁左右。在我记忆当中,外公很少下农田,除了偶尔出面主持村里的公众事务,日常活动主要是上街、饮茶、喝酒、看戏,顺便替家里买些油盐酱醋。

上街,就是到新芳桥去赶集。从外婆家往南走七里地,就是乡政府所在地——新芳桥——一个相当繁华的小镇。镇上有茶馆、酒楼、戏院、百货店、中药铺。对了,药铺的字号叫“向德生”,我的小舅婆,光浩的母亲,就来自这个家族。

周末,外公会带我上街,这是我最开心的日子。沿街的小吃:入口即化的酥糖、豆沙馅麻球、馄饨摊……只要路过,我就赖着不走,外公总会依我。还有各种玩具:两根竹管叠起来,安上一个机关,摇起来啪啪响的机关枪;各种面具,我记得有过一个齐天大圣孙悟空的,我们老家管面具叫“鬼脸壳子”;我还有过一只匣子上镶着两条金龙、木质剑身漆得银光闪闪,拔出来是双柄宝剑。戴上“鬼脸壳子”,舞着双剑,从村东头舞到村西头,我当年在外婆家还着实风光过一番。

我还跟着外公看戏。经常上演的是滩黄(锡剧)和绍兴戏(越剧)。滩黄戏多是帝王将相;绍兴戏则多才子佳人。外公很惊讶我居然也看得懂。一位长胡子、红脸膛、舞着大刀的武将出场,我就告诉外公:“这是关公!”一位师爷模样的布衣出场,在关公袒露的右臂上比划一番,关公则端坐不动,专心看着左手托着的兵书。我就说:“这是华佗!”至于他们咿咿呀呀地唱的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

在回家的路上,我告诉外公,关公和华佗,都是我从小人书上看来的。于是,外公就开始给我讲三国、讲水浒。还教我念诗,什么“床前明月光”,什么“独钓寒江雪”。外公是我最早的启蒙老师。

外公经常说:金山、银山,只有子孙出息才是靠山。外婆家土改时评定的阶级成分是中农,原因是我外公有三兄弟,分了家,每家名下的地并不多。生活能过得相对舒适,享的是子女的福。外公的五个孩子当中,我母亲是老大。父亲在上海银行工作,工资不算低。把我们寄养在外婆家,每个月都要寄相当的生活费。我有一个姨在香港。姨父、姨妈虽然只是普通打工仔,但不时从香港寄回来的那些食品和衣物,都足以让我们乡下人惊艳。我还记得小时候大姨回来探过亲,不说那些带回来的琳琅满目,光是随身用的那一卷粉红色、带着香水味、细腻、柔软的卫生纸,就让我至今都印象深刻。“这么漂亮的东西居然用来擦屁股!”为此我忿忿不平了许多天。

虽然实际生活水准要比村上的地主、富农好得多,但外婆家在村里一点都不招嫉,而且非常受尊重。究其原因,是我外婆很会做人。关于我的外婆,且听下回分解。

五、外公

我母亲经常说:一个家哪,要一个馒头搭块糕。意思是说,两口子之间,一个松,另一个就得紧;一个甩手,另一个就得操心;一个悠闲,另一个就得辛劳。

在外婆家,既然甩手悠闲的是外公,那操心辛劳的就只能是外婆了。我至今还记得一件小事:深夜,瓢泼大雨,天井里的排水沟堵上了,积水已是一片汪洋,再不疏通,雨水就要漫到堂屋来了。外公晚上照例喝了点小酒,也照睡不误。操心的外婆喊了声:“老头子啊!”老头子鼾声如雷;外婆便推一下外公,外公翻了个身,继续鼾声如雷。外婆叹口气,自己爬起来,戴上竹笠、批上蓑衣,冒着大雨,疏通排水口。这一干,就是小半夜。外婆全身湿透回到房里,大雨依然瓢泼,但落在天井里悦耳但却让人担心的叮咚声,已转为急促的噼啪声。外公那里,依然是如雷的鼾声。

外公少不了受数落,但从来不回嘴,坐在那里,静静地听、憨憨地笑。等外婆说够了,外公起身搭上长篮,请示一下需购置的项目,转身又上街了,继续他的潇洒。

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是外婆操心。不仅是家事,村里的事,也归我外婆操心。东家娶妻了、西家生子了;这家没米了、那家缺柴了,外婆都要帮着张罗。凡有上门告贷的,外婆一般都有求必应。每年秋天,外婆家咸菜都要腌几大缸,我寻思全家怎么也吃不了这么多呀。开春了,外婆就打发我们去做散财童子,挨家挨户去送,虽然只是一碗咸菜,但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可是雪中送炭啊。

村里最穷的,是两家外来户。一家是打渔佬;一家是刨烟佬。打渔佬叫王二小,原来安家在船上;刨烟佬姓韦,则是靠自己的手艺带着全家盲流的那种。共产党领导他们翻了身,给他们分了地,在村上安了家。安一个家,什么都得从头来,谈何容易。给他们最多关心和帮助的,是外婆。

刨烟佬在土地庙的西厢房安家,村里人担心会不会冒犯了神灵,都来找我外公商量。外公沉吟了一下,然后说:“没关系的,因为毛泽东的星宿大,压得住的。”

外公一言九鼎,老韦家安心住了,村里人不担心了。我也刻骨铭心地记住了一句话:“毛泽东的星宿大”。

六、外婆

我们这个年龄的人,都看过《沙家浜》。里面有两个人物,一个是沙奶奶,一个是阿庆嫂。把这两个人物形象叠加起来,就是我心目中外婆的形象。

阿庆嫂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外婆家的八仙桌,摆的是流水席,招待的是乡、村干部。一到晌午时分,一队人马,摇摇摆摆过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帽子往左边斜,脖子朝右边歪,挎着一杆汉阳造,那是民兵队长顺根伢。

村干部领着乡领导到田头转转,渴了、饿了,就转到外婆家了。外婆忙着烧水、做饭、递烟、摆点心。一个个吃饱了、喝足了、一抹嘴、拍拍屁股就走了。在他们吃吃喝喝的时候,顺根伢会让我摆弄他那杆从来就没有子弹的汉阳造。我把枪栓拉开、合上、扣扳机,一遍又一遍,感觉好极了。

穷亲戚来了,外婆的招待更热情。除了好吃好喝,还安排住下来。记得三年困难时期,在楼上打地铺的,满满的有一排人。

对流浪来村里安家的刨烟佬,外婆给与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人们常说: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刨烟佬的儿子叫韦金龙,女儿就叫韦金凤。金龙和我同岁,长得孔武有力。外婆待他,如同自己的亲外孙,好东西有我一份,也有金龙一份。出门时,外婆会把我们拉在一起,嘱咐我们:“大家是好朋友,要互相照应。”我明白,外婆是用心良苦,怕外面有人欺负我,帮我找了个保镖。

金凤比我们大四、五岁,十岁的小姑娘,已经长得亭亭玉立,齐肩的长发。因为缺乏营养,脸色略显苍白,衬得黑眼睛格外明亮。我和金龙去念书,她也跟着我们上学。我坐在第一排,她坐在最后一排。

为了表示尊重,村里人都跟着我管外婆叫外婆。两口子吵架了,找外婆评理去!家里有难题了,找外婆商量去!外婆经常说:富不骄横、穷不失志。总是把别人看得很大,把自己看得很小。外公敦厚、外婆睿智,我认为他们配合得珠联璧合,外婆却说,外公和她生肖相克。

外婆小外公一岁,属马。外婆总说外公和她是蛇盘马脚:相克。其实,相克才能相生。老俩口相濡以沫,一起活过了跨世纪。2001年,外公以97岁高龄离世。三个月后,外婆就平静地走了,在睡梦中,安详得像在熟睡。也许,没有蛇盘脚了,外婆觉得不习惯了吧。

外婆年轻时身体并不好,因为操劳,脸黄肌瘦,早就是一头白发,白得一尘不染。晚年时,两鬓反而长出黑发,皮肤白里透红、如同婴儿。传说中的“返老还童”,还真有其事。直到最后一天,外婆脑子都极为清楚。看到村上她那一辈都走光了,下一辈也走得差不多了。外婆说:“唉,活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只有看透了人生,才能有如此的智慧,才会有如此的洒脱。

七、帅哥

我外婆年轻时候一定很漂亮。五个孩子当中,大舅最像外婆,而我大舅可是村上公认的大帅哥。

村上有三大帅哥:老帅哥叫戴锁才;大帅哥是我大舅;小帅哥是我二舅公家的小龙舅舅。他们帅得不一样:老帅哥有点像梁朝伟,尤其是那种忧郁的眼神;我大舅依稀有当年赵丹的模样;小龙舅舅则有点刘德华的影子。

他们不仅帅气,而且都有一副好嗓子。但他们唱的也不一样:戴锁才唱的是山歌;大舅唱的是洋学堂的歌;小龙舅舅唱的是花腔小调。从唱腔上分,一个是民歌;一个是美声;另一个则相当于现在的流行歌。

我至今还记得戴锁才唱山歌的场景。抬水车是农村的一件重活,要十来个壮劳力同步用劲。这时候,我外婆会提着牛鼻茶壶,站在一旁督阵。

大家就位以后,外婆就会下指令:“锁才伢,唱!”

“嗨哟来……”这一声,高亢得直上云端,能传出几里地外。十几个人跟着合唱:“嗨哟!”

“嗨嗨哟来……”这一声转为低沉悠扬。 “嗨哟!”,众人跟着低沉。

我后来再也没有听到过如此好听的山歌。从高亢到低沉,婉转得如行云流水;从低沉到高亢,过渡得九转十八弯。那旋律,不亚于阿炳的“二泉映月”。当然,前者有更多的阳刚,后者则有更多的悲情。

戴锁才有个女儿,叫君英,比我大四岁,是村上最漂亮的姑娘。小时候,母亲也会同我开玩笑:“大南啊,将来你要娶谁当老婆呀?”我就用小手指向君英。当然,后来我没有娶到君英,因为她嫁给了小龙舅舅,成了我的堂舅妈。

他们后来全家移民到纽约。一九八四年,我从科学院被公派到佛罗里达大学当访问学者,途经纽约,还专程去拜访过小龙舅舅和舅妈。他们的两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一对翩翩美少年,比他们老子当年更帅。

当时我心里感叹了一句:愿天下俊男美女皆成眷属,其后代绝对是优良品种。

八、鬼神

子不语怪力乱神。外婆家离孔圣人老家远了点,富乡僻壤,教化所不及。所以在乡下,我听见过许多怪力乱神。

江南水乡,自然多水,水中有鬼,俗称淹死鬼。我不仅信其有,而且是亲所见。当然,我见到的淹死鬼,不是它的本尊,而是它的变身。河塘里有一种水草,会开一种非常漂亮的黄色小花。村里人告诉我,这种花就是淹死鬼变的。

开始我也是将信将疑,直到村东头一对小兄弟让变成黄花的淹死鬼拖了去,从此也就深信不疑。俩兄弟在河边玩,弟弟想摘河里飘着的黄色水草花,不小心滑了下去,哥哥伸手去拉,也跟着沉到河里。

村东头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我们闻声过去,这对小兄弟已平躺在门板上,灌满水的小肚子胀得滚圆。人们徒劳地压着他们的肚子往外控水,但俩兄弟已经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

从此我对水中漂浮的黄色小花,怀有深深的恐惧。

还有一种我们村上独有的磨哀鬼,则是我亲所闻。深更半夜,夜深人静,村西头会传来一种凄厉的声音:叽哩呱……咕嘟……叽哩呱……咕嘟……村里人说:这是磨哀鬼在叫。传说村上有过一个童养媳,婆家逼着她没完没了地推磨、舂米,最后被虐待致死。冤魂不散,变成了磨哀鬼。

有一个晚上,我和舅妈、小姨,三个人睡在楼上大床上。突然,舅妈问小姨:“听见没有?”小姨问我:“听见没有?”大家都听见了:叽哩呱……咕嘟!叽哩呱……咕嘟!清晰得让人毛骨悚然。据说鸵鸟遇到紧张,会把头埋在沙堆里,我们也是出于这种生物本能,把头钻到被窝中央,憋得透不过气来。

从外婆家往南走一里地,是去新芳桥途中的第一村,叫大麦浪。路右边是一条灌溉渠,路左边是一座庙:白鱼娘娘庙。每年发大水鱼汛期间,会有不计其数的白鱼逆水游上来,在小小的灌溉渠里堆得层层叠叠。据说它们都是来朝拜白鱼娘娘的。

又是一个关于童养媳的凄美传说。有一家买了一条大白鱼,让童养媳到河边去宰杀。刚划开肚皮,白鱼就流眼泪了。童养媳不忍,就把白鱼放生了。回到家里,自然不好交代,于是被毒打致死。死后,童养媳被草草埋葬在乱石岗。以后每年大白鱼会带着子子孙孙来这里朝拜。细心的人们还发现,白鱼的肚子上有一条浅浅的黑线,据说这就是当年留下的划痕。

当地的人们出于敬畏,在乱石岗上修了一座庙,这就是白鱼娘娘庙。

九、金凤

童养媳变鬼也罢,成神也罢,这都是传说中的故事。但就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一个好女孩要做童养媳了。

这个女孩就是金凤。刨烟佬家里穷,要把十岁的女儿送到顺根伢家里做童养媳。顺根伢有一个弟弟,叫小胖,也就十三、四岁;还有个妹妹叫香妹,比我们还小一点。金凤要给小胖去做童养媳。

南方的童养媳,大约相当于北方的娃娃亲。家里收一点菲薄的彩礼,女孩就要到男方家去,实际上是先当小保姆,成年后再正式成亲。

金凤自然是千万个不愿意,她要继续念书,仍跟着我们上学堂。课堂里,班主任许老师,一个慈眉善目的胖姑娘,正在给我们讲课。“呯”的一声,教室门被一脚踢开,站着凶神恶煞似的刨烟佬。

“你给我出来!” 刨烟佬指着金凤。

金凤低着头,誓死不从。刨烟佬冲进来,一把头发,抓住金凤就往外拖。许老师吓得手足无措,金凤声嘶力竭地哭喊。拖出教室后,刨烟佬把女儿往肩上一扛,扬长而去。哭声渐渐远去,教室里依然被惊吓得鸦雀无声。

金凤再也没有来上学。后来,我离开外婆家了,到上海,到北京……但对金凤、金龙姐弟的命运,心里总有一份牵挂。文革期间,借大串联的机会,我回到外婆家,没忘记打听他们的消息。

因为后来有婚姻法保障,金凤并没有嫁给小胖。前村的寿昌伢是地主的儿子,多才多艺,吹弹拉唱,样样精通,说话风趣幽默,很有女人缘,却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因为他成分高。金凤偏偏不怕,把自己嫁给了他。

至于金龙,则和香妹上演了一出轰轰烈烈的爱情大戏。

反正,顺根伢虽然扛着一杆破枪,却是赔了弟媳妇,还搭上了自己的妹妹。

一个是地主崽,一个是童养媳,一对苦娃子,却喜结良缘。

唉,苍天有眼!

十、香妹

大串联回外婆家,当年的小伙伴们,纷纷给我讲述金龙和香妹的故事。

我记忆中的香妹,一个拖着鼻涕、蓬松着头发、眯着眼睛的邋遢细丫头。过了这些年,架不住女大十八变,香妹也出落成名符其实香喷喷的大姑娘了。上门来提亲的,不乏其人。家里选了一家经济条件不错的,还收了人家的彩礼,就等着过门了。

香妹却早就同金龙好上了。从小就在一起,耳鬓厮磨,两块石头也磨出感情了。更何况金龙要模样有模样,要力气有力气。俗话说,男追女,难如推倒一座山;女追男,易如捅破一层纸。既然是香妹看上了金龙,这层窗户纸,早就被捅破了。

金龙给当年的小伙伴们描述过他的第一次:那天晚上,她一把抱住了我,抱得铁巴紧。那丫头,“火头子老”啊!

这里的“火头子”,是我们乡下话,如果文绉绉地翻译,就是“爱情烈火”的意思;这里的“老”,则是“旺盛”的意思。

香妹家里却是怒火万丈,不许他们再见面,风风火火地要把闺女赶快嫁出去。他们便商议如何私奔。

他们经过缜密考虑,认为不能马上行动,否则送了彩礼的男方上门来要人,香妹家里不好交待。也不能嫁过去以后私奔,不能让那小子占了便宜。最佳时间点应该是洞房花烛夜。

洞房花烛夜,新郎还在酒席上应酬,香妹托辞不胜酒力早早进了新房,金龙则早就埋伏在新房的窗户底下。一切按既定方针办,他们私奔了。

当时的中国,吃饭要粮票,住店要证明,他们又能奔到哪里去?在外面飘了几天,走投无路了。他们相信,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剩一个地方可以救苦救难,那就是我外婆家。深夜,他们摸黑敲开了我外婆的家门。 外婆对他们爱怜有加。吃了、洗了、安排他们睡下了。第二天,外婆把两家的家长约到家里。大家坐定之后,外婆招呼躲在房后头的小俩口:“出来吧!”

不等双方家长发作,外婆就用斩钉截铁的明快,毋容置疑的决断,作了宣判:“细佬家自己愿意在一起,要成全他们!”

金龙家面露喜色,对外婆是满心的感激。香妹家则面露难色。外婆立刻补充了一句:“那边的彩礼,要给人家退回去。手头不够的话,先从我这里借。”香妹家也释然了。谁都明白,这样的借贷,很少有还的。

走出家门,谁都觉得有面子。因为外婆说了:“要成全他们!”

外婆一辈子行善无数,我觉得这一件,最值得称道。

十一、出生

江苏宜兴有两样东西闻名于世,一是紫砂壶;二是善卷洞。紫砂壶告诉你什么叫古朴大方、工艺极品;善卷洞则向你展示山中有洞、洞中有河、雾气缭绕、奇石玲珑的人间仙境。

善卷洞边上有个张渚镇。农历丙戌年十月初五,我就出生在那个小镇。母亲说,我出生的时候是自己踢破羊水,双脚先出,两手抱着脑袋,顺顺畅畅来到这个世界。

据说,郭沫若也是以脚先下地的方式降生的。郭大诗人比较矫情,非要说“这大约是我的一生成为了叛逆者的第一步。”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就他自己而言,晚年痛失爱子仍要强作欢颜,这种逆来顺受离“叛逆者”何止十万八千里。但我还是认为,这种特殊的出生方式,确实让我受益非浅。

一般来说,分娩过程会不同程度造成婴儿脑部缺氧。缺氧的结果是造成脑细胞死亡。我的这种出生方式,基本上避免了脑部缺氧的过程,这就存活了更多的脑细胞。脑细胞相当于计算机的存储单元,这就使我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去存放那些多余的信息,当然,其中有许多是垃圾邮件。

例如,我还记得,一年级大考,语文得了99,是因为我写错了一个字:把“野”右边旁的“予”写成了“矛”。我至今还认为我“矛”得有理。因为千里茅(矛)草谓之野,何“予”之有?

很强词夺理吧?哈哈,我的自以为是,是出了名的。这源于小时候同光浩舅舅一起做作业,完了互相对答案,凡是不一样的,我都照他的改了,结果全错!而我原来的答案,其实全对。这次教训让我刻骨铭心。从此只要别人同我不一样,我就毫不犹豫告诉对方:“肯定是你错了!”

出生的时候采用什么姿势,我们自己大概无法选择。但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方式和作息习惯,完全可以选择。那么,我告诉你:如果你不想老年痴呆,千万不要坐着打盹,更不要坐着睡觉。因为人睡眠的时候血液流动趋缓,坐姿会使血液较难到达头部,脑部缺氧会损坏你的脑细胞。脑细胞少到一定程度就是老年痴呆。

这是我们村里的新邻居说的。对了,我现在居住的社区也分成若干个村,我所在的村叫奥林匹克村,这个村名最近很受追捧。新邻居说:有一位护理过多位老年人的朋友,发现老年痴呆的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经常坐着就睡觉;而那些从来不坐着睡觉的,则鲜有老年痴呆。

这可不是强词夺理,从生悟到老,这自有其中的道理。

十二、出生

我在宜兴外婆家读完小学二年级,要到上海父母身边去读三年级了。我从小也算是“颠沛流离”,从县城到上海,从上海到乡下,都是母亲抱着、外公用箩头挑着。这一次,是我头一回自己迈步离开外婆家。

从黄玕村往东北方向步行三里地,便是新建,那里有轮船码头。我和外公在那里搭上了班船。小火轮噗噗地喘着气,不紧不慢地把我们载到了常州。在那里换乘上那种站站都停的慢车。火车哐当哐当地摇晃着,把我们晃到了上海。\n
大清早从外婆家启程,到上海已是万家灯火、满天星斗的深夜。马路上已是空落落的,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外公赞了一句:“这屁驴子,跑得真快!”

习惯了乡下的空旷和一望无际,高楼林立的大城市让我感到不安和局促。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新的生活开始了。

那时候我们住在巨鹿路271号,门前是小菜场。我们家租的是二楼的双亭子间,房东是楼下德泰生南货店的老板。老板姓柴,宁波人,有两个公子,老大叫松年,老二叫永年。那个叫松年的很不是东西,常常欺负我这个乡下人。

我跟着姐姐上巨鹿路小学,都念三年级。

母亲对我们的学业抓得很严。每天都要背课文、默生字,而且有体罚。背错一句话、写错一个字,要用尺子打一下手心。我很少受罚,姐姐却常常挨打。姐姐因此觉得母亲偏心,一有抵触情绪,学业更受影响。

其实我姐姐另有其聪明之处。她口才好,灵牙利齿,不像我笨嘴拙舌;她唱歌好,我却是五音不全。中国传统的教育思想,总是用一把尺子去度量,不知埋没了多少人才。

耳不聪则嘴不灵,在家里又只讲宜兴话,所以我的上海话很蹩脚。这让其他小朋友非常瞧不起。从乡下到上海,教学方式大不同,但我很快适应了。学习成绩虽不“出类”,但也略为“拔萃”。所以被任命为小组长,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当“官”。

当了小组长,我很尽责。找了一本新日记本,写上全组同学的姓名,后面划上许多格子,统计他们每天交作业的情况。交了就打勾,不交就打叉,一目了然。班主任冯老师在课堂上表扬了我。

这引起了同组的一个外号叫“茄子”的妒嫉。这个外号源于他的长相,想象一下:一付长脸,额头小,下巴宽,而且往上翘,像不像一个茄子?有一天,“茄子”神神秘秘把我拉到一旁,说他今天没有来得及写作业,但希望不要给他打叉。然后打开他的铅笔盒,说可以挑一支铅笔或一块橡皮送我。

那一年,我也就七岁,“茄子”最多八、九岁,小小年纪,就懂得行贿!我拒绝了他,告诉他东西我绝不能要,但可以网开一面。对他说:先不给你打叉,空着。赶快把作业补上来,再划勾。

我以为是帮了“茄子”的一个忙,谁料是遭了暗算。一会儿班长就来查我的作业登记,看到那个空格,脸一沉,没有说半句批评话,但却让我更难受。这时候,“茄子”躲在一边,看着我们奸笑。

第二天,班长宣布我们那个小组改由“茄子”担任组长。

上海小赤佬,真真不得了,小小年纪,不仅懂行贿,还会设局、陷害、踩着别人往上爬。

后来听到有人总结说: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三个湖北佬,打不过一个四川佬;三个四川佬,斗不过一个上海小赤佬。

我这个乡下佬深以为然。

十三、父亲

父亲,通常都是男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当我在外婆家的时候,乡下就有许多关于我父亲的传说。从大人们零零星星的交谈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条:一是本事大,二是信用好。

本事大,是说我父亲会两只手同时拨两架算盘。父亲在银行工作,算盘打得好,这不稀奇。能左右开弓,而且又快又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了。

信用好,说的是父亲曾受人之托,保管过一笔县银行的巨款。当时米价飞涨,我母亲有经济头脑,建议用这笔款买米保值。我父亲却是专业头脑,认为没有得到授权,断断不可。归还这笔款项时,钱币的号码、顺序,捆钞票的线绳,都丝毫未动,一时被传为佳话。

家庭一般有两类:严父慈母型或严母慈父型。我们家是前一类。我们小时候看到的父亲,一脸的严肃,话很少。印象深刻的,是父亲的整洁和敬业。

外公的生活习惯随便到近乎凑合,父亲却是另一个极端:整洁到近乎讲究:头发永远油亮得纹丝不乱;料子上衣永远干净得体;裤线永远笔直;三接头皮鞋永远锃亮得一尘不染。

父亲随身使用的东西:公文包、钱包、笔记本、钢笔、小剪子、小梳子,样样都精致,而且摆放有序。别人动用一下,事后父亲肯定有所察觉。他会眉头一皱,咕哝一句:“谁又乱动啦?”这时候,通常是我母亲出来承担责任:“是我啦!”

父亲不仅自身整洁,而且要求环境的整洁。每天早上,我一睁眼,看到的场景永远是父亲拿着一块抹布,在那里擦东擦西。不仅要窗明几净,就是角角落落,也容不得一点灰尘。

受外公和父亲的双重影响,我的生活习惯凑合起来直追外公,整洁起来也就够得上我父亲的一半水准。

父亲非常敬业。如果全世界要评选十个模范公务员,我认为父亲应当榜上有名。他从来不请假,甚至不休假。提前上班,延后下班,就是星期天,也要去上半天班,这一切都是自觉自愿。我父亲当时在一家私人企业,只有老板,没有上司。老板不来上班,委托我父亲主管单位的财务、总务、外务、杂务。父亲把这一切管理得条清理晰、井然有序。老板委托的工作,父亲处理得往往比老板预期的更圆满。

父亲的单位在茂名南路97号,记得是属于锦江饭店周边的建筑群。那一片都是非常高档的商店。周末父亲加班的时候,会带我们到那里去。布置得精致高雅的橱窗,常常使我流连忘返。不同于外婆家小桥流水、茂林修竹,这里是美轮美奂、欧陆风情。就审美趣味而言,完全是两个极端。儿时在无意中所经历的不同文化的震撼和潜移默化,使我的一生都受益匪浅。

十四、母亲

一个家、一个单位、一个团体,都需要一个核心,也会自然形成一个核心。我们家的核心,是我母亲。

母亲比父亲小三岁。十八岁嫁给我父亲。他们的结婚照,放大了,足足有14吋,一直挂在外婆家的堂屋里。照片上的母亲留着刘海,明眸皓齿、鼻梁笔挺、浅浅的酒窝,略带青涩,漂亮得风和日丽。

母亲十九岁生我姐姐,二十一岁生我,以后都是隔两岁一个。我七岁到上海念三年级时,母亲也就二十八岁,已经是五个孩子的妈妈,但依然是青春年华、光彩照人。

大舅继承了外婆的长相,母亲继承了外婆的为人。不仅是继承,还要发扬光大。我母亲比外婆更海派,也更随和。无论走到哪里,都人缘极佳。虽然母亲只是家庭妇女,却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不仅关心,还要参与。从乡下到上海,身边总是围着一批穷朋友、小朋友。全村的人管我外婆叫“外婆”,却管我母亲叫“大姐姐”。好像在辈分上有点乱。

母亲如何善待他人,我以前曾讲过一件小事:有一天母亲把一件缎子面丝棉袄晾在外面晒太阳,也许是让风吹跑了,再也没有找回来。后来邻居冬天把它穿出来了,却在外面罩了一件旧布衫,下面还露出了一截。看到以后,反而是母亲觉得不好意思,想方设法帮对方下台阶。

母亲常出头为民请命,用现代的流行语,叫做为弱势群体代言。晚年时母亲还宝刀不老,居住小区的物业费收得很贵,却管理不善,居民公推“万奶奶”做代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他们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件事,我听了哈哈大笑,说我母亲:你八十岁的老太太,还领头聚众闹事?

李玉说:妈妈可惜念书少,要是再多念点书,可是一个不得了的领袖人才。

母亲文化程度也就是高小,却读了许多书。家务之余,常常是手不释卷。那时候,我除了看自己的《格林童话》、《民间故事》,也开始偷偷看母亲塞在枕头边的书。我记得有张恨水的《啼笑因缘》、苏青的《结婚十年》、巴金的《雾雨电》。读这些书,我在似懂非懂之余,也记住了一些细节。例如苏青的书里有一章“三颗樱桃”,主人公从一株结了三颗樱桃的果枝上摘下了一颗,隐喻自己退出了一场三角竞争。我觉得那意境、那比喻,真美!

不是说一只馒头搭块糕吗?如果说父亲是糕,那母亲就是馒头。父亲内向;母亲外向。父亲是一丝不苟的刻板;母亲是顺其自然的随和。父亲是高山流水,鲜有知己;母亲是海纳百川,广结善缘。父亲是专才;母亲是通才。父亲让我们有所畏而不敢;母亲使我们有所恃而不恐。

这是一个平衡的普通家庭,我就在这样一个普通家庭长大。

十五、小忠

父亲的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一个光屁股男孩,可爱极了。照片上的男孩,不是我,也不是弟弟小南,而是我们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那时候他一岁,本来应该叫伟南,现在却改了名,而且还改了姓。

这里面有故事,一个关于袍泽情谊、一诺千金、骨肉离散、终极团圆的故事。

父亲不善交往,难得有一位好朋友,姓储,既是同乡,也是同事。从县银行到上海,一直在一起。储先生比父亲年长许多,高而瘦,那模样,有点像马三立。膝下仅有一子,所以非常羡慕我父亲的儿女满堂。

储先生的独子十多岁了,自然是金贵得很。越金贵的东西,往往也越脆弱。一场车祸,独苗夭折了。老夫妇悲痛欲绝。

那时候,我母亲刚怀上老五,还不知道是男是女。

储先生来同我父亲商量,想认领小南:“老万啊,你看,你有两个儿子,而我……你嫂子也不可能再生育了……”大男人的戚戚然,有时候让人更加恻隐。

我母亲舍不得。无奈当中,出于袍泽情谊,父亲便作了一个承诺,如果老五是男孩,那就续你们储家的香火。

老储家香火命不该绝,老五恰恰是男孩。储家老俩口欢天喜地,准备了全套婴儿用品,高高兴兴来接驾了。母亲还是舍不得。父亲也舍不得,但一诺千金,也不忍让老俩口再绝望。于是伟南就变成了储忠——要忠于储家的意思。

母亲没有少伤心。父亲内向,表面上不露声色。但钱包里的婴儿照,不时凝视照片的沉思,当时我们不懂,现在回忆起来,颇能理解父亲当年心中的痛。

好在两家一直有往来。逢年过节,不是我们去储家看小忠,就是储家夫妇带着小忠来团聚。

储先生的老家是宜章,离我外婆家也就三、四里地。文革期间,我串联串到外婆家。听说小忠在那里插队,便去了一趟宜章,想接小忠回外婆家玩几天。也许是因为文革,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紧了,储家突然变得小器起来,只让我们兄弟俩在田埂上空站了一会儿。我是独往又独回。回到外婆家,很是伤心了一阵。

文革以后,小忠上了复旦,念的是金融系。八五年,四通创业的艰难期,正经历新生事物诞生过程的阵痛——被告状、受调查。当时我父亲在四通管财务,压力很大,苦于没有帮手,危难中想到了小忠。当时小忠在上海工商行工作,又是新长征突击手,又是第三梯队人选。听到父兄召唤,小忠放弃了大好前途,义无反顾来北京入伙四通,上了贼船。演绎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现代版。

谁也没有料到,我们一家会用这种方式团了圆。

十六、造句

“我长大了要成为……”

第一次回答这个问题,是在三年级语文课上造句。我记得自己的回答是工程师。我当时心目中的工程师,就是盖房子、画图纸。果不其然,我后来上了清华土建系。尽管到初中时我就改了口,说想成为高尔基式的作家,但不管用了,命运之神只记得你的第一个愿望。

班上其他小朋友的回答,记不清楚了。只有一位小女生,细眉凤目、清秀白皙、弱不禁风、嗲声嗲气,她的回答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她说:“我长大了要成为护士小姐。”

李玉说:她当年要当拖拉机手,后来果然下乡了。你看,我们那一代人,大多是想成为专业人士。

当今的新一代,可不得了。

前些日子看凤凰电视的节目《鲁豫有约》。嘉宾是三个小女孩,谈话内容是聊她们假期夏令营的有趣故事。她们也就是七、八岁,我当年造句的年龄、孙女朵朵现在的岁数。一个个豆蔻年华、青翠欲滴,天真可爱得让你不忍喘一口大气。

谈话结束时,鲁豫问了她们这个传统的老问题:“长大了你们想成为……”

她们的回答让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第一个回答:“我要像我爸爸那样,有权!”

第二个回答:“我将来要有名。”鲁豫说:“那我将来再去采访你,可以吗?”小姑娘立即恩准:“好吧。”

第三个说她将来“要有钱。”鲁豫附和道,“是啊,没有钱是不行的。”小姑娘小声补充了一句:“也就是当个富婆吧。”

我彻底无语。

朵朵一年级读的是国际学校,结业典礼上,每人要说一句话,恰恰也是回答这个问题:“I will be……”(我将来要成为……)

她妈妈用视频记录了全过程。一个金发碧眼的奥地利女孩说:“I will be a princess.”(我将来要成为公主)。朵朵对此颇不以为然。评论道:“princess?那是童话里的人物。”

轮到朵朵时,她字正腔圆、一字一顿、语惊四座:“I will be myself.”(我将来要做我自己)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做自己。朵朵却在不经意间,对自己的将来作了如此的承诺。当爷爷的,惟有祝福。

十七、想家

在上海巨鹿路小学读完三年级,放假了,想家了,我吵着要回外婆家。

在我心目中,“家”,是一个可以撒野的地方。外婆家是“家”,而上海不是。

在乡下,我可以放开嗓子喊,撒开丫子跑,在上海却不可以,太憋屈。在乡下,吃西瓜是一人分半个,用调羹挖着吃,西瓜汁能喝个够,多痛快!在上海却把西瓜切成薄薄的一瓣一瓣的,汁都流光了,真可惜,也真小器。在乡下,我是外婆的“大头外孙”,村里人把对外婆的尊敬和报恩,都转化为对我的呵护和善意,那感觉,不说是小皇帝,那也是小王子。在上海,我是乡巴佬、阿曲西,受欺负、被歧视。

我很少到弄堂里去玩。只要一出门,就要受欺负。冷不丁,后脑勺被拍一掌,屁股上被踢一脚。回头看,一个个装得若无其事,那个德泰生的小开,叫松年的,得意地一脸坏笑。上海小赤佬,真没种,连欺负人都不敢堂堂正正。

上海人很会骂人。他们会笑嘻嘻地骂你,转弯抹角地骂你,像唱山歌那样骂你。他们会亲热地搂着你的肩膀,管你叫“阿乡”,其实仍是在骂你“乡巴佬”。上海人最瞧不起的,是苏北人。班里有个苏北同学,他们背后用非常难听、侮辱人格的称谓叫他“江北ZL”。当他的面,却称之为“法国人”。

这“法国人”的称谓,让我大惑不解。许多年以后,我才悟出上海小赤佬骂人的高明。苏北人在上海,大多从事服务业。所谓“扬州三把刀:剃头刀、切菜刀、修脚刀”。理发店的剃头师傅,大多是苏北人。理发店门口,常常有一个圆形的灯柱,里面转着红、蓝、白三色斜条。法国国旗是红、蓝、白三色旗。你是法国人,所以挂法国旗。从职业歧视,到地域歧视,拐了这么一个大弯,还是要骂你“江北佬”

人到晚年,回忆着这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心里充满了感恩,包括对那些欺负过我的上海小赤佬。人的成长,需要被呵护、被娇惯,也需要受欺负、被歧视。智慧是平衡发展的结果,情商同样需要被平衡地磨练。如果一味被娇惯,我也许就永远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霸王。当然,如果一味被欺负,就可能没有自信而畏畏缩缩。童年时的交错体验,让你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生活中有玫瑰、也有荆棘。得意时不要忘形,失意时不失自信。特别是记住了一条:永远不要仗势欺人,因为被人欺负的感觉,我懂。

我吵着要回外婆家。只是回去玩一个假期,我央求;假期结束我会回来,我承诺。父母没有时间送,恰好我母亲有一个表婶,在上海帮人家,就是当保姆,她要回宜兴。表婶就在我们前村住,所以父母就托她把我带回外婆家。

跟着表婶,我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归乡路。

十八、表婶

俗话说:一表三千里。但我家这个表婶,也就是一表三百米。她家的前门是前塘河,外婆家的后门是后塘河,中间是菜园和“场”,间隔也就是三百米。

认真论辈分,她是我母亲的表婶,是我的表外婆。因为她年纪和我母亲相仿,我也就没大没小,跟着叫“表婶”了。鲁迅笔下有个豆腐西施,大约就是我记忆中表婶的模样。

我跟着表婶,坐火车、乘轮船。我们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顺便走访了表婶的三、四家亲戚。每到一家,表婶都会送上一小碗猪油,作为见面礼。其过程,让我第一次领略了什么叫刀切豆腐两面光。

在第一家,表婶说:我带了几碗猪油,给你们的这只碗最漂亮。她说的当然是事实。因为其它几碗在那里明摆着,可比较,一目了然。

到第二家,表婶说:你看,这一碗最满。她强调的是数量。

第三家,她说:给你们的这一碗最白。强调的是质量。

最后一家,表婶说:这一碗最好,是一直藏着没拿出来,特地留给你们的。这就无法验证了,但任何人听了都会高兴,起码不反感。

回到村里,外婆自然是嘘寒问暖,问我一路的情况。我就把表婶送油的经过学了一遍。外婆听了,淡淡地评论了一句:“三角落婆”。

当时我不懂这“三角落婆”是什么意思,外婆也没有解释。我想大概是“媒婆嘴”的意思吧。后来人生经历多了,理解到为人处世,诚恳待人,要用心,而不是用嘴。

表婶家的大女儿是哑巴,不会说话,但极聪明。下面一连三个儿子,和我们兄弟几个年纪相仿,是一起撒尿和泥的小伙伴。六二年困难时期,宜兴那么富庶的鱼米之乡,也穷到饿死人。我们村上唯一饿死的,就是她家的二儿子。可以想见作为母亲的悲痛。表婶四十出头,就早早离世了。唉,一个善良的好人。

记忆中同表婶有关的,还有一件特别的事。有一天,我放学回家,走到村头,一脚岔进路缺口,猛一抬头,发现全村变了样。我看到了从没见过的宏伟大宅院,粉墙青瓦,门前一对石狮高大轩昂,墙上画着大大的红圈。

我呆在那里好长一段时间,直到路旁的表婶喊了我一声:“大南啊,还不回家?”眼前的一切突然消失了,回到了往日的村景。

据村里老人说,我们这里原来是个很大很富的村庄。当年闹长毛,杀了村民无数,放火烧了这个村子,现在的村落是在废墟上重建的。我看到的,就是当年的老村。

难道上天真的给了我一双穿透阴阳的慧眼?天晓得!

十九、假期

回到外婆家的那个假期,我玩疯了。捡田螺、粘知了、捉蜻蜓、摸鱼钓虾、爬树抓鸟……是啊,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在那里是大有可玩的。

最好玩的,是跟着小舅到瓜田里去守夜。外婆家种了大片的瓜田,西瓜、黄金瓜、香瓜、水瓜……守夜,就是在瓜田里架起一张竹床,支上蚊帐,小舅还带上他那支竹笛,在野外过夜。繁星满天、蛙鼓虫鸣、凉风习习、笛声悠悠。什么叫人间仙境?此其谓也。

但我最想听的,不是笛声,而是另外一种声音。夜深人静,瓜田远处传来清脆的扑哧一声,那是西瓜熟透了以后的自然爆裂声。小舅会打着手电,迅速发现目标,然后把咧着嘴的西瓜抱回来。我们一起呲着牙大快朵颐。那种甘甜、那份水灵,城里人永远品尝不到。运到城里的,都是生瓜蛋子,沤熟的西瓜,再甜也带点馊味。唉,城里人,真可怜。

外婆家后门东边,是一大片竹林。我常把外公的竹刀偷出来,砍一株粗的,做水枪;砍一株细的,做弓箭。一不小心,把手削了,血流如注。外婆心疼得没有半句责备话。不,有责备,是冲着外公的:“竹刀这东西,也不放放好,让小孩子随便就能拿到!”我左手大拇指上至今还留着一个疤痕,就是那个年代留下的印记。

痛苦的日子永远难熬,快乐的日子总是飞快。转眼假期就结束了,要开学了,要回上海了。我开始耍赖,坚决不肯回去。是的,原来我承诺过假期结束就回上海的。夫小孩者,言不必信,惟好玩是归。

你们一定好奇我当年如何耍赖。嘿嘿,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难为情。小时候我让外婆娇惯得在家里脾气坏极了,闹起来惊天动地,谁也劝不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但到了学校,却乖极了,老师的话,言听句从。外公常常批评我是“两面派”,把老师的话“鸡毛当令箭。”

结果,是外婆给外公下令箭:“明天到学校去找孙教导,看能不能让大南插个班?”

孙教导说:“我们学校又不是菜园子,想进就进,想走就走!” 话说得难听,但面子是要给的。我如愿以偿,留在外婆家读书了。

那年,我不到九岁,该上四年级了。

二十、作文

四年级那一学年,印象深刻的有两件事:作文和读书。

我还记得首篇作文,是记一次郊游。小时候背的唐宋诗词,什么花褪残红、什么江水绿如蓝,不由自主地蹦到作文里来了。还用了“穿过了田野、跨过了小桥、渡过了溪水、登上了山岗”之类的排比句。老师大为赞叹,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了一遍。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的每篇作文几乎都要被朗读。语文课上的作文讲评,是我最爱上的课程。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高中。我的作文本,成为班上同学的收藏目标。唉,不知有没有同学手头还保存了一星半点,我真愿意高价赎回来。

我自己的作文,除了第一篇,其余的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倒是我儿子万方在小学四年级时写的两篇作文,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一篇的题目是《一等星和六等星》,大意是说:仰望夜空,有的星星大而亮,有的星星小而暗。人们按照它的亮度,把星星依次分成六等。最亮的是一等星,最暗的是六等星。万方说,有的六等星,其实比某些一等星大得多,只是因为离地球远,所以显得小而暗。而有的一等星,其实并不大,只是因为离我们近,所以才显得大而亮。然后笔锋一转,说观察社会上的人,道理也一样。有的人其实很优秀,只是因为离我们远,看不到他的光彩,因此不被重视,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价。

另一篇写的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出乎常人所料,万方最喜欢的动物,是乌鸦。他写道:一般人都不喜欢乌鸦,因为它长得丑,叫声也难听。甚至认为它不吉祥,因此讨厌它。文章一转,说乌鸦其实是一种益鸟,每年要吃掉多少多少害虫,默默地为人类做了许多好事。再一转,说有的人也像乌鸦,貌不出众,喜欢提批评意见,说的话不好听,但都是对社会有益的建议。结果被讨厌、被冷落。有一次我和阮铭聊起我儿子的这篇作文,他立刻联系自己,大声说:“我就是这样的乌鸦!”

在同一年龄段作比较,万方的作文写得比我好。不论文采,就思想境界、立意深远而言,要比我当年高出许多。

四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担任我平生第二项公职:图书保管员。农村小学没有多少书,全部儿童读物,都放在一只原来装肥皂的大木箱里。我负责出借登记、图书保管。书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中国民间故事和外国童话;另一类是苏联儿童读物。苏联读物中,记得有《铁木耳和他的队伍》、《阿廖沙锻炼性格》……,当然,其中还有我们胡学长也读过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如饥如渴地读遍了所有的书,有的书还读了好几遍。对我童年时代影响最深的,是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许多段落我抄过,甚至背过。

俄罗斯教堂的钟声,轻软地敲在我的心上……

二十一、演戏

小时候,我跟外公到戏院里去看的戏,除了华佗替关公刮骨疗毒,其余都记不得了。记忆中印象深刻的,还有一出村里老乡自己演的戏,叫《打面缸》,是逢年过节的保留剧目。套一句现在的流行语,该剧“很黄很暴力”。而我当年,“很傻很天真”,所以现在回忆起来,很逗很有趣。

这是一出四个丑角和一个旦角的戏。英驻村上最漂亮的姑娘,一个叫祥珍的,担纲女主角,演一个想从良的妓女。四个丑角:一个县太爷、一个四老爷、一个师爷、一个差役。村里有点谱的男人,都争着演这四个角色。

一开场,妓女跪求县官大老爷,恳请从良。县太爷顿起色心,一边把妓女许配给差役,一边打发差役去外地投书,想当晚就去差役家里占便宜。谁料“丑类所见”也略同,师爷和四老爷,也怀着同样的鬼胎。

捷足先登的是师爷。敲开门,调戏了几句,刚想有所作为,又有人敲门了。接踵而来的是四老爷。师爷慌忙躲到灶台底下。四老爷一付轻骨头样,肉麻话还没来得及说完,敲门声又起,吓得躲进了面缸。县太爷登场了。

县太爷的噱头最足,一改公堂上的道貌岸然,满嘴的淫荡小调。而且像变戏法似的,从裤裆下掏出酒壶,从宽大的衣袖里掏出一盘又一盘下酒菜。演到此处,全场往往笑翻了天。

突然敲门声大作。原来是差役觉得不对劲,在半道上折回来了。县太爷慌忙躲进了床底下。进门后,差役亲自为娘子烫酒、擀面、煮饭。结果灶台里烧出了师爷,面缸内擀出了四老爷,床底下拖出了县太爷。一个个在擀面杖的追打下抱头鼠窜,一场闹剧落幕。

此剧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因为在乡下,村干部仰仗权势,也常常上演类似的喜剧。看到大老爷们丑态百出、丢尽颜面,被人一顿暴打,谁都觉得过瘾。

后来在文革中看样板戏《沙家浜》,当胡传魁唱到“水缸里面把身藏”的时候,我就会从心里笑出声来,因为联想到了《打面缸》里的县太爷。我一直觉得胡草包躲进水缸,其实同日本人没什么关系,应该是阿庆回来了,才更合情理。

我们有新编历史剧,为什么不按这种更合理的情节设计,来一出《新编沙家浜》?

我还设想,如果把《打面缸》的丑角换成某“书记”、某“长”、某“秘书”,把妓女换成闻名中华的“公共情妇”,改编成小品,在春晚上演,一定十分叫座。

此类谬论,很怪很搞笑。以前一直没敢发表,因为怕担上恶毒攻击的罪名。现在我“老了,无所谓了”,在这里放肆一言,也博大家一笑。

二十二、棒喝

英驻小学很小,学生也不多。有一间房又高又大,原来是地主家的祠堂,平时是五、六年级的教室,全校甚至乡里开大会时,就是礼堂,《打面缸》就是在这里上演的。另有三间平房。一间作为老师的办公室,另外两间分别作为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的教室。

上五年级了,我满了九周岁,可以加入少先队了。入队仪式就是在教室兼礼堂。结上了红领巾,佩上了一道杠,敲起了队鼓,吹起了小号,飘起了星星火炬的队旗,心里那份激动,仿佛一切都升华了、崇高了。后来读《第三帝国的兴亡》,才知道有声有色的大场面,能对人心造成震撼,因震撼而盲目,是人类的普遍弱点。这一弱点往往被利用来灌输某种特定的价值。

我订阅了《中国少年报》和《少年文艺》,每一期、每一页都读遍了、读烂了。那个年代,求知的欲望,如饥如渴,渴得像海绵吸水。《三国》、《水浒》,已不满足连环画了,找到原著,看得昏天黑地。喜欢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崇拜保尔.柯察金,还偷偷的爱上了冬妮娅……

因为学生不多,一间教室,两个年级,各坐一边。一位老师,同时上课。前半堂安排这边预习,另一边讲课;后半堂这边讲课,那边做作业。

五、六年级的班主任,就是教导主任孙老师。有一次,他布置我们先预习课文,就转到六年级讲课了。他在那边问了一个问题,冷场半天,还没有同学举手回答。我虽然一只耳朵,却听明白了,还把答案想清楚了。于是在另一边就雀跃起来,举着手,半蹦着高,嘴里还喊出声来:“我来!我来!”生怕失去自我表现的机会。

没料到孙老师勃然大怒,用教鞭敲着讲桌,呵斥我骄傲自大、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了不起。一顿倾盆大雨、当头棒喝,我懵了、蔫了,大概这就是所谓震撼教育吧?从此就灭绝了性格中的“张扬”,变得“少年老成”了。

前些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比较中美教育的帖子,对孩子的“自我表现”采取鼓励还是压抑,完全是两套不同的思路。也许,我的经历可以提供一个例证。唉,那一年,我还不到十岁。

当我转到上海念书的时候,在老师和同学眼里看到的这个乡下孩子功课好、懂礼貌、不是非,还……少年老成,几乎是零缺点,从此前程似锦。

这一切,要归功于孙老师的当头棒喝。

(此段经历我以前文章中曾提及,这里为了行文连续,又重复了一下。)

二十三、回家

五年级上学期结束,还有一年半,就要读中学了。母亲担心我在乡下撒开了野,收不了心,不适应城市生活,下令我必须回上海了。还说:那才是你的家。

童年时代无意中交替在农村和城市生活,使我的一生获益良多。对城市孩子来说,我了解农村;对农村孩子来说,我知道一点城市。处在两种不同文化的交汇点,偶尔擦撞出一星半点火花,也许就成了你生存竞争中的优势。

我和一位在巴黎的作家朋友,曾聊起这个话题。他说,流落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在许多领域都表现出色。他们在诺贝尔奖中的获奖比例,远高于他们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其中一个原因,源于他们一方面接受系统的西方教育,一方面相当重视犹太文化教育。两种不同的人文背景,使他们面对难题时比别人多了一种选择。当一套系统不奏效时,就会自动切换到另一套系统。这就使他们比别人更容易成功。在以色列土生土长的犹太人,相对表现就没有那么出色,因为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只有一套系统。

基于这一体验,我给万方他们建议,让朵朵在中国和美国交替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在美国上学期间,我自告奋勇,担当她中文课程的辅导。希望我们的试验有效果,给其他海归父母们一个参考。

我要回上海了,照例是外公送我。这一次,外公只送我到常州,我独自一人坐火车到上海。车站上,外公千叮咛、万嘱咐,教我把两个书包带结在一起,一前一后往肩上一搭,这样既省力,仅有的两件行李还不容易丢。上海父母那边搬家了,新地址在信封上,记得在上衣口袋里。又塞给我一把零钱,路上买点心、到上海后叫三轮,都足够了。

火车徐徐开动了,外公的背影渐渐远去。后来读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总觉得,朱先生所写的那个让他揪心流泪,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依稀就是我外公的背影。

火车上,我对面坐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他看我一个小孩子家独自旅行,觉得非常新鲜,对我不停地嘘寒问暖,问东问西。我都回答得中规中矩,中年人更是爱怜有加。又是给我倒水、又是请我吃点心、又是给我削苹果。小姑娘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一边拉父亲的手,一边朝我翻白眼。唉,我其实一点都不要想什么点心、苹果,却希望小姑娘的“白眼”,能换成“青睐”。

我觉得独自坐火车,那不叫什么本事。独自在深夜从上海火车站的人流中走出来,神闲气定地叫一辆三轮,去从未去过的新家,那才叫酷。

“瑞金二路明德邨二九八号”,我朗声告诉车夫。根本就不用查我上衣口袋里的信封,新地址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说好车资四角,我们就上了路。从北站到新家,要横跨半个上海城。夜深了,马路上人车稀少,三轮车蹬得嗖嗖的,也费了约四十分钟。到了目的地,车夫替我“乓乓”地敲开了门。

我要到上海来,这是既定安排。但此时此刻到,对我父母却是个意外。这源于当时通讯的落后。没有电话可打,电报则用于非常事件,为一个小屁孩,好像不值。就剩下写信了。外公确实写了信,但信还没有到,我人就到了。

母亲惊讶地发现,她的“大头痴”儿子从天而降,自然是喜出望外。连忙先打发车夫,车夫说要五角。我在屋里听到了,大声喊:“不对!是四角!”

母亲付了车夫六角。回头对我说:“深更半夜的,人家不把你拐跑,就应该千恩万谢了,还四角!”

二十四、李家

这次新搬的家,是我在上海生活期间居住过的最漂亮的房子。瑞金二路地处原来的法租界。明德邨一律是带小花园的法式三层小楼。我们租的是一楼客堂间,小花园自然也归我们使用。

房东姓李,是个资本家。他有两个太太,这里住的是大奶。按上海人的规矩,我称呼他们李家伯伯、李家姆妈。他们家有一堆孩子,只有一个男孩和我们年龄相仿,叫中伟,能和我们玩到一块儿去。老大比我们大四、五岁,跟着中伟,我叫他大阿哥。老二是个姑娘,身材修长、瓜子脸庞,肤色微黑、十分俊俏,我也跟着叫阿姐。后面几个都比我们小,一连三个丫头,什么阿妹妹、恩格格……就在我的视线之外了。

李家很富有,原来是开厂的。公私合营了,李家伯伯继续当私方代表,同时拿很丰厚的定息,这栋法式小楼也是自家的产业,一家住一栋楼,宽敞、舒适、乐惠。按常理,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把一楼出租。起码,他们并不缺这一个月五元钱的租金。他们把一楼租给我们家,绝不是因为经济压力。

李家之所以出租一楼,是因为政治压力。按当时上海人的居住条件,他们家住得太松快了,所以当地的居委会要强租他们的一楼作为办公室。把自己家的一部分成为公共场所,誰都不会愿意。于是李家几乎是用拉郎配的速度,安排我们家迅速入住,断了居委会的后路,坏了他们的如意算盘。

李家姆妈和父亲是同事。父亲的为人、品行,很受李家姆妈敬重。把房子租给我们家,他们一百个放心。一般人都忌讳既是同事、又是近邻。而我父亲能让人放心到没有这种忌讳,可见厚道得非同一般。

这一安排显然得罪了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是一个陈姓老太婆,有一个儿子参加革命牺牲了,所以算烈属。陈老太婆三角眼,看我们的眼神,永远是阴沉沉的。也许是因为我们家坏了她的好事,所以不能释怀,憋着劲要伺机报复似的。

李家有个保姆,叫宝珍,很年轻,屁股翘翘的,全身发散出成熟女人的气息。后来发生了一桩非常事件,大家就管她叫“狐狸精”。

非常事件是宝珍怀孕了,还把孩子生了下来,一个大胖小子。宝珍指称,孩子的父亲,是李家十五岁的大阿哥。这一下李家翻了天。宝珍要求正名,李家怎能同意,于是打官司。一审下来,判宝珍胜诉。人民法庭,自然是向着劳动人民的。

李家一片愁云惨雾,李家姆妈来找我母亲商量。母亲绝对是危机处理能手,建议李家去找检察院。资本家出身,让李家人抬不起头来。于是母亲陪他们东走西跑。在关键场合,母亲帮着强调了一句关键的话:李家阿哥只有十五岁。

二审下来,判宝珍诱骗少年。李家虽然舒了口气,但从此全家仿佛中了魔咒。那样的前科,那样的出身,在后来历次运动中,倍受煎熬。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二十五、插班

来上海,是为了上学。离家最近的,是瑞金二路一小,就在明德邨的斜对面,也就是一百米的距离。学校条件相当好,但我无缘入读。倒是我弟弟小南,后来我儿子万方,都在那里读了几年小学。我是插班生,瑞金二路一小的五年级没有名额。有名额的泰康路小学,条件要相对差一点,距离也要稍微远一点。

泰康路小学是二部制。所有的学生只在校上半天课,另外半天在校外组织学习小组自学。母亲带我去学校报名。五年级的班主任许瑞芬老师,把我们带到办公室。见我刚从乡下来,年龄又小,就当场出了几道造句和简单的算术题。我默默地一挥而就。她满意地点了点头。我通过了资格考试。

第一天上课,我坐得笔挺,双手背在后面,聚精会神地听讲。乡下人的“戆大”样,引来一些上海小朋友的嗤笑。好在我只有一只耳朵,听课都来不及,顾不上再接收其它噪音,所以表现得沉稳而大度,平添了三分老师对我的好感。

我的学习成绩很快就在班上鹤立鸡群。原因之一,我在乡下籍并班上课的机会,已经学了六年级一学期的课程。原因之二,得益于二部制安排,使我半天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半天在小组自学时给其他小朋友讲课。

因为我们家相对宽敞些,有一个小花园,所以有一个温课小组安排在我们家,我就是当然的组长。我要求大家像上课那样坐好,前面挂一块小黑板,自说自话当起了小老师。开始下面嘻嘻哈哈,很快大家就集中注意了,因为我不是鹦鹉学舌,而是用我们小朋友自己的语言,讲出了对课文内容的理解;算术作业,把演算的每一步,都交代得一清二楚。大家跟着我走一遍,作业完成了,课文理解了,皆大欢喜,收获多多。

收获最多的,其实是我自己。原来不甚明白的,在讲课的过程中,往往就把自己讲明白了;原来就明白的,则把自己讲得更明白了。但从此我也落下一个毛病,就是好为人师。好为人师,大概也是人类本性的一部分。这说不上是缺点,但要看机会、场合和对象,否则就会讨人嫌。

那时候,我不讨人嫌,甚至还得到班主任的赏识。一学期后,升六年级了,我被老师钦定为中队学习委员。一道杠换成了二道杠,升官了。

原来的学习委员被罢官了,我动了他的奶酪,他就同我杠上了,还恶作剧地把黄砂往我脖子里灌。受人欺负,我说不出半句恶言。倒不是我涵养多好,而是因为我嘴笨,上海话说不利索。看在老师眼里,好印象又平添了十分。

学校经常开家长会,那是我母亲最开心的时候。所有的老师对我一片赞扬,在其他家长面前,母亲非常有面子。当年她的那种开心,我自己后来也体会过一次。万方在美国门罗学院毕业时,是佩黄丝带的荣誉学生,老师在推荐信上说:“万方是这样一种学生,他使你的教书生涯变得真正有意义了。”读到这里,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慰贴。

是啊,有子如此,有孙如此。我母亲在电话那头,提起这些往事,依然开心得笑声连连。

二十六、游戏

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我们在温课小组上集体完成。因为有我讲课辅导,所以效率很高。还余下大把的时间,那就撒开了玩。最经常玩的游戏,是打乒乓球。

院子里架起两块木板,中间用一排砖隔开,就是乒乓桌了。大小也就是标准桌面的三分之二。我比较缺乏运动细胞,小南和李家的中伟,打乒乓球的水平都比我高。比赛采取五分擂台制,输五个球就下台。赢者就是擂主,迎战下一个挑战者。我常常是三两下就败下阵来,战绩不值一提。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小朋友在游戏过程中喊的比赛术语。

当你输了四个球,还剩一个球就要下台时,他们就喊“拉司特”;如果打成四比四平,他们就喊“球司”;接着一方领先时,他们就喊“温”;发球触网或擦边需要重发,他们就喊“阿甘恩”。当时我不知所以然,也跟着瞎嚷嚷。后来学了英语,才明白他们说的是“Last”、“Duce”、“One”、“Again”,而且发音相当标准。难怪上海小赤佬学起英语来就是比我们乡下人强,原来他们从小就满嘴的英格里西,不服不行。

再就是下棋。斗兽棋、军棋、跳棋、象棋、五子棋,大多数小朋友都玩过。但有一种大富豪银行棋,可能玩过的人不多。那是一种模拟的资本游戏,先发给每人一笔相同的原始资本,然后转动轮盘,提供你各种投资机会,可以买股票,还可以置不动产。股票有涨跌、房价有起落,一切由转动的轮盘决定。你可能输个精光被迫出局,也可能赢得满钵满盆,成为大富豪。

这种游戏小时候和中伟他们玩过,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也许是因为它太资本主义了,不合时代主旋律,所以被封杀了。不过它是我童年时代的MBA课程,在游戏中被灌输了如何把握投资机会、如何进行投资风险控制、如何承担投资风险等基本概念。从小就这么玩,上海人在商场上厉害,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今资本主义在中国大地上全面复辟,这类游戏也应该正名平反、重现江湖了吧?

我还意外玩出了一个新花样。

淮海中路有一家旧货商店,还有一家旧书商店。这是我当年最常去的两家商店。有一阵,我迷上了夜观天象,想自制天文望远镜。逼着母亲多给零用钱,一次次往旧货商店跑,去淘各种凹凸镜片。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望远镜没做成,却做成了一台幻灯放映机。

把鞋盒掏一个洞,安上纸板卷成的镜筒。镜筒的前端镶嵌一面凸镜,后端左右开两条细槽,用来插自制的幻灯片。盒里放一个电灯泡。再用长条纸板做幻灯片,在上面挖一排相同的矩形孔,糊上彩色透明纸,上面有米老鼠,香蕉、苹果、桔子,梅花、菊花、牡丹花,都是从玻璃糖纸上剪下来的。灯泡一开,彩色图案放大后打在墙上,那种光与影的美,所有的小朋友都使劲拍手。我心里那份得意,到现在花甲之年了,回忆起来还美滋滋的。

童年总是彩色的,童年记忆自然也五彩缤纷,其中也会有粉红色。对了,明天我要给你们讲一段粉红色的往事。

二十七、牵手

那时候的小学生,都很封建。偶尔同女生讲话,就会被起哄。同桌的男女生,课桌中间要划一道三八线。在那样的年代,和一位小女生,我的梦中情人、心中的“冬妮娅”,在大庭广众下手牵着手,还特地用小指头勾在一起,捧着鲜花,登上舞台。够大胆、够早熟、够新潮、够刺激吧?

其实都说不上。那是因为区里召开什么系统的表彰大会,我们被挑选出来,去给劳动模范献花。

小女生叫菁菁,我们同班,还住同一条弄堂。我家住明德邨298号,她家住明德邨310号。小姑娘长得小巧玲珑,皮肤白皙得像白雪公主,身材单薄得像林黛玉,弹得一手好钢琴。我大概算不上“金童”,但她绝对是玉女。

她是我们班上许多男生心仪的对象。在我心目中,她就是冬妮娅的中国版。当老师要求我们手拉手时,我提议相互用小手指头勾在一起,她有点害羞,但同意了。我忘了两人的大拇指还要再按一下。否则,“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们就算私订终身了。

第一次和女孩子牵手,那种振颤、触电的感觉,我至今都记忆犹新。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同学取笑的对象。只要我们同时在场,大家就会喊:“羞、羞、羞,手牵手!”害得我再也不敢正眼看她。她远远看到我,也常常躲着绕道走。

文学城有一位网友红豆豆,写过一首《童年的情诗》,充满了童趣和情趣。读她的诗,勾起了我这一段童年的记忆。我就在后面跟了一个贴,说起了这一段往事。她也回了个贴,说:“万老师,额到时写一首《童年的牵手》送你吧。”

后来,她倒是送了我一首诗,尽管那首诗让我非常感动,但却不是《童年的牵手》。

小学毕业时,菁菁没有和我们一样就读普通中学,而是考取了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差不多十年以后,文革期间,我们在上海见过一次面。是小学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把我们约出来的,他当时在复旦上学。菁菁当时在上海少年宫担任钢琴老师。她还是那样娇小、苍白、单薄。我很快明白这个男同学是拿我当托,有心要同菁菁进一步交往。我也就很识趣地少说话了。

他显然钟情于菁菁,但菁菁有情于他吗?感情世界,有自己的密码。他们的密码,对上了吗?不知道。

写到此处,突然文思泉涌,自己冒出了一首《童年的牵手》:

轻轻的,牵着你的手,
悄悄的,勾起小指头。

牵着手,心头颤悠悠,
拉勾勾,低首半带羞。

颤悠悠,不敢再抬头,
半带羞,故意绕道走。

再回首,匆匆岁月稠,
情难绕,缘分何处求?

二十八、右派

说了一点粉红色的往事,网上有朋友就说我是“早熟”。其实不然。那时候,因为偷读母亲看的书,我脑子里已装了不少鸳鸯、蝴蝶、三颗樱桃、雾、雨、电……和没有看过这些闲书的同龄人比较,可能知道得多了些。但似懂非懂的模糊感觉,算不得早熟。

我真正早熟的,是另一方面。

我喜欢读大人的报纸。父亲每天下班,公文包里都会带一份《解放日报》。我会把它偷出来,读得津津有味,特别喜欢读那些评论文章。一九五七年秋,我开始读六年级。一九五八年夏,小学毕业准备上中学。这一年当中,国家政治生活中发生了许多大事。在报纸上,我读到右派、党、进攻、反击这样一些词汇,对我来说,都是抽象的概念,离我实际的童年生活,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这一切都变得如此的近、如此的具体。

我父亲单位有一位同事,外科主任大夫周楚仁。周伯伯是湖南人,身材高大,医术高明,是我们一家的好朋友。小时候我难得生病,三年级时好不容易发一回烧,还是因为出麻疹。周伯伯来看我,给我带来的柑橘又圆又大。童年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后来只要我看到又圆又大的柑橘,就会想起和蔼可亲的周伯伯。

五八年夏天,反右已进入尾声,大跃进揭开了序幕。老毛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斗得不亦乐乎,还觉得不过瘾,又忽发奇想,号召全国人民和麻雀斗。

作为小学生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某一天,我跟着父亲去他们单位,观摩这场伟大的消灭麻雀的人民战争。房顶上、高墙上,在所有建筑物的制高点上,都站满了狂热的人群。他们敲锣打鼓、挥舞着被单、彩旗,他们要把麻雀轰得惊慌失措、轰得没有歇脚之处,然后累死、饿死、摔死。对了,根据篡改过的列宁语录:革命是没有头脑的人们的盛大节日。消灭麻雀的革命就是这样的盛大节日。

节日里人人兴高采烈。我注意到有一个人不高兴,他就是周伯伯。周伯伯非但不高兴,还一直阴沉着脸。这时候救护车呼啸而来,有人从房顶上摔下来了,紧急送医院来抢救。周伯伯一边准备做手术,一边从嘴里崩出了八个字:

“劳民伤财、草菅人命!”

这两个成语,我觉得用得太贴切了。能这样说,需要大智慧;敢这样说,需要大勇气。周伯伯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一下子高大起来。我读报时得来的那些模糊概念,一下子清晰起来。在回家的路上,我试探着问了父亲一个问题:“周伯伯会不会是右派?”

父亲一下子勃然大怒,厉声喝止我:“细佬家不可以胡说!”

一个星期以后,父亲下班进了家门,首先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了我一会儿,然后宣布了一个让我们全家伤感的消息:“让大南说对了,周医生被戴上了右派帽子”。

因为周伯伯,“右派”这个称谓,在我心目中已不再是抽象的概念:他们是好人、能人、有头脑,而且敢大声地把真话讲出来。

那一年,我还不到十二岁。

二十九、中学

一九五八年秋,在大跃进的狂躁中,我成为中学生了。当时的政策是学生按地段就近入学,我被安排到五十五中学入读。学校在建国西路上,夹在瑞金二路和陕西南路之间,确实离家很近。五十五中是一所很普通的中学,既不是市重点,也不是区重点。

一个普通孩子,来自普通家庭,上了普通学校,一切都很普通。不普通的,是小学老师对我的隆重推荐。他们一定把我夸成了一朵花。否则无法解释我刚上中学就如此受到重视:安排在全校开学典礼上代表新生讲话,还被选为少先队的副大队长。大队长是高一女生,叫沈小英。她像大姐姐那样带了我一年。第二年,我就接了棒,大队长当到初三毕业。

第一次在开学典礼这种大场面讲话,就出了状况。我年龄小、个头小,把麦克风降到最低处,只够到我的脑门。老师找来一只小凳放到讲台后面。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老师就一把把我抱上了小板凳。全场爆发了一阵哄笑。

男孩子上学太早,不见得完全是件好事。智力开发固然早,成绩一般也优秀,但不利于领导才能的培养。在男孩子中间当头,首先是个头,其次是拳头,再其次才是笔头。从小学到中学,我艰难地从一道杠、二道杠,爬到三道杠,尽管有老师鼎力相挺,尽管学习成绩“一只顶”,却始终得不到多数男同学的拥戴。

上课了,我喊了起立。老师和同学们互相问好,然后请大家坐下。我的椅子让人偷偷挪走了,坐了个空,结结实实摔了个大屁墩。大家又是一阵哄笑。我就拿出乡下佬肯吃闷亏的傻劲,毫不理会,拍拍屁股照常上课。在老师眼里,觉得我这个孩子很不简单。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论拳头,我打不过他们。

我主动找那些调皮学生一起温课,用笔头来弥补个头和拳头的不足。这一招,越临近考试越有效。大家渐渐成了好朋友。这一切,看在老师眼里,更觉得我这个孩子非常的不简单。于是问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的回答绝对超前:“因为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教导我们,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公式是团结——批评——团结,就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批评和帮助,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那是一九五九年,我不到十三岁。这可不是我老年痴呆,时空倒错,把文革提前了七年。有案可查的是,我讲这一段话,是在上海市人民广播电台,上了少年儿童节目的。我去电台录音那天,记得是在外滩的一座高楼里,被特别要求穿白衬衣、蓝裤子、红领巾、三道杠。电台广播又看不到人,只听声音的。为什么要如此隆重,搞不懂。

一九五九年是建国十周年。那一年的六一儿童节,上海市表彰了一批优秀少先队员,我也拿到了奖状。从小学到中学,我得奖无数,但数这一次拿到的奖状的尺寸最大。

对了,少年儿童节目是为了配合这次表彰,才录制了我的那次讲话。

后来到了文革,当大家都来这一套时,我自然觉得有点“小儿科”了。进而用一种冷静的反思,来对待那种群体的狂热。为此我总结了一条自己的人生格言:

当大家都冷的时候,你要热一点;当大家都热的时候,你要冷一点。

哈哈,有点苏东坡的意思,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三十、外号

中国人的称谓比较复杂,有姓、名、字、号。遇到一位新朋友,你会问:“您贵姓?”或者问:“您尊姓大名?”可见,姓非“尊”即“贵”,名则一定要“大”。这里的“大”,是正式的意思。

有大名,就有小名。小名一般也叫昵称,一般取大名中的一个字。例如,从小到大,我的小名先后有“南南”(弟弟尚未出生)、“大南”(有弟弟小南了,以示区别)。到后来,才有大学同学管我叫“阿南”。

字一般是成年以后才取的。《礼记》:“男子二十冠而字”、成语“待字闺中”,就是这个意思。字一般是名的同义反复,或者意义的延伸。字取得好的,记忆中一是戴笠、二是我母亲。戴笠字雨农,下雨天,一个戴着斗笠的农民,绝了!母亲名蔼霞,字红蕴,颇有点诗意。我外公很有想像力呵。

姓是与生俱来的,你没法自己选择。名和字,是由尊长代取的。号,则是后取的。自取的叫“自号”,外人取的就是“外号”。外号有雅俗之分,雅的叫“雅号”或“尊号”,俗的就是“绰号”,在我们老家就叫“臭名”。

上小学的时候,不记得自己有过什么臭名。可能是因为在农村、上海两边窜,还没有来得及让人起外号,就转学了。中学时期,我有了外号。

外号一般都带有戏弄和调侃的意思。上次在校友网上看到同班的张万钟,说自己在中学时的外号叫“饭桶”。我不禁莞尔,因为从初中到高中,我也让人叫了六年“饭桶”。上海话同杭州话一样,“饭”和“万”不分,这大概是我们获此外号的原因。

中学时,有一次在同学家里温课,大家“饭桶”、“饭桶”的叫我。在一旁的同学家长幽了我一默,对我说:“你这个‘饭桶’尚能如此,看来你们学校的教育质量还不错啊!”

外号一般根据你的姓名的谐音,或者你的长相、或者你的生理特征。记忆中有点意思的,有一个同学下巴有点长,于是得了个外号“弗拉基米尔”;有一个同学排气比较多,于是被戏称为“彼德”(屁多)。

文革期间,和罗征启老师在一起聊天,说起这些趣事。老罗说,他们班也有一位同学叫彼德,他还给加了前缀。这位同学在台阶上能滑行得又快又远,老罗称赞他喷气式果然不同凡响,并授他博士称号,当然是“空气动力学博士”。那个年代有个苏联电影《海军上将乌沙科夫》,老罗据此略加变通,给他加了个后缀。这样一来,他的外号就成为:“空气动力学博士,彼德.乌法科夫”(屁多无法克服)。

这位博士,也是我们当年在清华园里熟悉的师长。我厚道些,故隐其名。

老罗就是厉害,连给人起外号都是大师级。

对了,老罗自己的外号叫“萝卜”。各位,何不在网上也晒晒自己当年的外号,一定妙趣横生、可以让你开心半天呵……

三十一、老师

从初一到初三,班主任都是朱精勤老师。业精于勤,朱老师和这条古训名符其实。她教我们代数,教得一丝不苟;她当班主任,当得尽心竭力。烫发、金丝边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神有一丝严厉,但严厉后面是无边的慈爱。她带我们就像老母鸡带小鸡。看着小鸡一天天长大,她的那种欣慰和满足,溢于言表。

毕业后,初中同班的同学分散到不同的学校。每逢假期,大家都会相约去看朱老师。有一年暑假,我在家里感觉到一阵莫名的烦躁,就漫无目标地走出家门,想到外面散散心。刚走到瑞金路建国路口,一堆初中老同学聚在那里。见到我后,大家说:“好了,人齐了,我们走吧!”

“走?去哪里?”我莫名其妙。

“去看朱老师呀。”原来大家约好在这里集合,但我事先并不知道。冥冥中自有一种安排,不允许我在这次拜访中缺席。从此我相信人确有第六感。第六感是对气场的感觉。聚在街角的同学的等待形成了一种气场,我接收到了,所以才会感到莫名的烦躁……

朱老师比我母亲年纪还大些,应该还健在。否则,我的第六感会有感觉的。隔着太平洋,学生祝老师健康长寿、笑口常开!

上课时让我们笑口常开的,是教语文的童老师。他风趣幽默,说文解字是一绝,常常是妙语如珠。有一次,他让同学到黑板上来造句。题目是“挖苦”。被叫上去的是一位女同学,叫韦和英。韦同学家境比较贫寒,瘦骨伶仃、面有菜色,站在黑板前面,哆哆嗦嗦的,半天写不出一个字来,显得分外楚楚可怜。

童老师非常客气地请她回到自己的座位。然后说:“用词造句,首先要对这个词的涵义有清楚的了解。那么,‘挖苦’是什么意思呢?我给你们举一个例子,”他提高了声调,“刚才韦同学在黑板上挖了半天的苦,还没有挖出来。这就叫‘挖苦’。”

全班哄堂大笑,笑声中大家确实领会了,什么叫“挖苦”。

有一位同学比较会拍马屁,童老师就当众夸奖他:“嗬,你可是个天才!”,有意无意地,他把“天才”的“天”念成“舔”。大家又是哄堂大笑。从此这个同学就有了外号,叫“天才”,或“舔才”。当时有一种天山牌香烟,于是他的外号又转成了“天山牌”。这是老师给同学起外号。

同学也给老师起外号。教地理的老师是苏州人,上课时一口苏州话。苏州女人讲话柔和得像清风拂柳,好听得让你心旷神怡;苏州男人讲话却软得一塌糊涂,听了让你直起鸡皮疙瘩。很不幸,教地理的是男老师。他把“在北纬六十六度半的地方……”说成“勒啦~北纬~裸湿裸到波~格地方。”

大家忍竣不住,给地理老师起了个外号:“裸湿裸到波~”。

我们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室内温水游泳池,一年四季,可以裸湿裸到波的。虽然纬度依旧,却是在西半球了。一叹。


原载《博讯博客·万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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