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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钧福:张建旗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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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6: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杜钧福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7878230100c3wi.html

我们说,我们应该爱护生命,是要爱护一切生命,无论高低贵贱,因为每一生命都是宇宙一百多亿年来进化产生的花朵。近来听说医学院在用动物解剖实验或教学时,先向这些为医学作出贡献的动物们致敬。对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

每一个人,即使看来无论多么卑微的人,都有一颗跳动的心,有他自己的世界,有他的亲人,他的爱情和亲清,他的抱负和理想。毁灭一个人,就是毁灭一个世界,永远不能复制的世界。

近年来,我在研究当代历史时发现,历史很难用好人坏人的斗争来解释。我在历史上几乎找不到恶人。很多做了坏事的人,当他这样做的时候,都似乎能找到理由。没有什么人是十恶不赦的。

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我想到了张建旗。
张建旗何许人也?张建旗是文革期间北京钢铁学院的学生、北京“五一六红卫兵团”的头目。1967年春夏之际,以他为首的这个兵团以打倒周恩来为己任,到处贴标语和大字报,闹的沸沸扬扬。8月初,毛泽东发出号召“革命的学生要团结,要联合,共同打垮反革命阴谋集团‘五·一六’。”此后,五一六成员全被抓捕。其实他们就有二三十人。
然而,可能是作为向造反派开刀的借口,就五一六一事又作起了大文章。1967年9月7日,新华社播发姚文元《评陶铸的两本书》,公开提出批判“反革命组织”“五一六”的问题。毛泽东为此加写了一段话:“这个反动组织,不敢公开见人,几个月来在北京藏在地下,他们的成员和领袖,大部分现在还不太清楚,他们只在夜深人静时派人出来贴传单,写标语。对这类人物,广大群众正在调查研究,不久就可以弄明白。” 此后掀起抓五一六的大规模运动,绵延数年,涉及人数达一千万之多,成为文革中最大规模的迫害群众的运动。
作为始作俑者,张建旗自然罪责难逃。他于1967年8月被逮捕之后就音讯全无,关于他的下落至今无任何正式报道。但是网上的一些信息逐渐透露,他早于1970年就被枪毙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可能没有人感到惊奇。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人以千百万计,被直接枪毙的无辜者也数不胜数。其中之姣姣者如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林昭、蔡铁根,则永远为我们所纪念。但是,张建旗和他们不同。张建旗似乎是个人人皆曰可杀的角色。他的死,无人关注,和踩死一只蟑螂一样。
吴法宪生前接受师东兵采访时说起“五一六”的宣传品。他说:“这些内容,才是本来意义上的五一六组织的罪状。这就是北京钢铁学院的张建旗这些人贴的大字报和散发的传单的内容。我们所要打倒的就是他们。枪毙张建旗的时候,依据的就是这些东西,当然还有后来他们的一些罪状。中央讨论对付这些反革命分子的时候,我是第一个站出来,主张杀掉他们。这说明我是拥护总理的呀。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的人,只要是反对我们党的领导人的,我统统都要反对。这是一个革命军人的本色嘛,你说对不对?”

从张建旗1967年被抓到1970年被枪毙,在这三年里,他在监狱里过的是什么日子?他过的是地狱般的生活。1968年,遇罗克之弟遇罗文被关进半步桥北京第一监狱,在这里看见了也被监禁的张建旗。他说:“最让我难忘的是‘516’头目张建旗,钢铁学院大学生。在半步桥关押时,据说受尽折磨。关押一年多,始终戴着镣、铐,背铐半年,后来转为前铐。到学习班时,已患上肺结核、肝炎、肾炎等多种疾病,瘦弱不堪。”

看来张建旗之死是经过中央高层讨论的,但不知是否经过法律程序。1970年“一打三反”期间,大批无辜者被杀害,像张志新、遇罗克等人,至少在形式上是走了法律程序的,由法院发了布告,还叫群众讨论。对于张建旗,没有听说有这样的程序。

作为一名干部子女(他父亲是前林业部副部长),张建旗的命运和其他干部子女日后的飞黄腾达迥然相反。他生前即已堕入十八层地狱,备受非人的折磨,又被秘密杀害。他的遭遇,至今无人提起,就是提起,也皆曰可杀。

这样的命运对他是否公平呢?

张建旗的“罪行”,全在于“首都红卫五一六兵团”。至于吴法宪所说“后来他们的一些罪状”,人被抓进监狱,还能有什么新的罪状?我们首先看看这个“首都红卫五一六兵团”是个什么组织。1967年5月29日,毛泽东在一份来信上批示:“极左派的观点是错误的,请文革同志向他们做说服工作。”针对的就是张建旗一帮人。当时对待他们的处理也按此方针办理。例如7月29日,唐亦安、郭海燕等4名“五一六”成员在劳动人民文化宫散发传单时当场被抓,被扭送公安机关。8月8日,被抓的4名“五一六”成员经教育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应该说,毛泽东当时的定性是恰当的。“五一六”从极左的观点攻击周恩来,但是支持解放军将领萧华、吴克华,说明他们反对的是个人,而不是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至于后来说他们是阴谋集团,则是因为要抓他们,所以东躲西藏。其实他们的政治观点是写在大标语上的,惟恐人家不知道,算不上阴谋集团。
那么,攻击党的领导个人算不算反革命?按照1967年的“公安六条”,当然要算反革命。但是按照刘少奇1966年7月29日在北京大中学校文化革命积极分子大会上的讲话,即使反对毛泽东也不一定算反革命。

退一步说,即使是反革命,是否一定要枪毙呢?也不一定。按照抓五一六专案组长吴德的回忆:“周总理当时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延安肃反时的九条方针说,就按这个原则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原则办。”(吴德口述:《十年风雨记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

当然,刘少奇本人后来也被打倒,且被迫害致死。他的话在文革里不能算数。毛泽东后来对“五一六”也变了脸。张建旗后来的结局也不出人意料。死人也不能复生。问题是我们今天怎么看?

张建旗攻击周恩来有他的历史背景。当时批判“二月逆流”,涉及到李先念等几名副总理,张就将周恩来看做他们的后台。这批“二月逆流”是毛泽东先带头批的,但是后来他把攻击李先念等人的行为算到“五一六”账上。

这段历史比较复杂,姑且不说。无论如何,张建旗的行为确实是在文革动乱的基础上再添了乱,在文革的环境下被打为反革命也可以理解。我总感觉,他的人格很不正常,或许有神经病。但是,我要问一个问题:喊“打到周恩来”和喊“打到刘少奇”二者,谁的罪过更大?如果喊“打倒周恩来”的被枪毙,喊“打倒刘少奇”的该如何处理?吴法宪肯定喊过“打倒刘少奇”,而且,他还领导过专案组,为迫害刘及其他许多共产党干部出过力,他在文革过后若干年还肯定他杀害张建旗的主张,一点也不感到毫不愧疚,反而在实行法制的今天来表功。

刘、周二人,皆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虽说反思过去几十年的历史,感觉他们也有很不足的地方,主要是未能坚持原则,抵制毛泽东的错误路线,反而助桀为虐。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喊打倒他们会造成,或强化动乱,确实要承担历史的责任。所以,抽象地说,喊两种口号的罪过是一样的,分不出谁大谁小。

当然,在事实上,这个问题却不成问题,也没人提出。原因很简单:在文化大革命结束那阵儿,如果将喊过“打倒刘少奇”的人全枪毙,全国或许只剩不会说话的婴儿了,而这些婴儿也会全部饿死,如果没有外国人救济。

通常,对这一悖论的解释是“法不责众”,又曰“我们是受蒙蔽的”。后一说法是文革语言。你受什么蒙蔽?关于刘少奇的“叛徒、工贼、内奸”的材料是发到每一基层的。即使那上面的材料全都属实,能给他安这样的罪名吗?军阀赵恒惕把他抓了,后经营救放出时,赵送给他一套“四书”,这能算他的罪状?大革命后期交枪,至多算路线错误,能算内奸?凡有脑子的人都会找出这份文件的破绽。

至于“法不责众”,无论以前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和今天的刑法都没有这一条,但为潜规则。而且我要说,中国的事,坏就坏在这“法不责众”上。一见有什么不用负责任又能占便宜的事,就一哄而上;一有个风吹草动,遇到危险,就马上作鸟兽散。1976年四五事件是伟大的群众运动,我不否认。但是隔了一天,《人民日报》宣布其为反革命事件,人们的立场马上转了180度,还是前一天上天安门的那些人,又到原处游行去了,但喊相反的口号。这样的人格既不符合中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古训,也和现代公民意识毫不相干。

所以,与其说是张建旗有什么罪行,不如说他属于异类,以致杀身之祸。总之,张建旗确有错误,但不应遭遇如此命运。他死亡于中国最黑暗的日子里。他的被害,不符合法治精神,也不符合周恩来指示的抓五一六运动中“一个不杀”政策。我们应为他的死亡而悲哀。作为一位公众人物,有关部门应该对他的死亡有一个交代,如果认为有冤情,应予昭雪,让他的灵魂早日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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