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561|回复: 0

武振荣:谁为造反正名?

[复制链接]

0

主题

8173

回帖

13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3
发表于 2013-4-21 09: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造反正名,很好,很重要。为了不再沦为“大众造反─→别人当家”,还得进一步讲究如何造反。只有当造反指向公民社会的形塑,大众才能拥有驯服权力和金钱的能力,并从而真正当家、确实做主;而这就有需要采用能够起到大众互相启蒙作用的公民运动。──民主论坛.电子日刊洪哲胜编按]

 今天,在《贝壳村》网上看到一篇转载的文章,题目是《〈华尔街日报〉:北京最头痛的不是薄熙来而是左右派都造反》。此文读后,我感觉到内容一般,只是它的题目起得很有水平,索性借题发挥一下。  
           
一、我对人民造反的一贯看法
在“文革”被“全面否定”后,“文革”中最红的一个词──“造反”立马变成了贬义词,同“文革”一样,似乎要被扔进“历史的垃圾箱”。在电脑里,某些已经被扔进垃圾箱的东西,人们还可以拣回来,而政治上的事情,有时候也是如此。今天无论怎么说,今天“造反”一词被人给“拣”了出来。我敢说,这个被拣出来的词在不久的将来将要大行其道。不仅如此,我还要补充一句,它在“大行其道”时,走红的程度可能要大大地超越1966年!
在1966年,中国人把造反当成为“吃豆豆”(陕西省方言,意味很平常、很简单),没有人刻意去研究它,也没有人对之说出可以高于毛泽东“造反有理”的话,大家都人云亦云地跟着毛说。可是,在死毛之后,这个词成为“非法的”,被专制主义的高层禁止使用,而“人民造反”的那一段历史,也因为“毛泽东个人错误”而被划到“错误”一栏,“冻结”为“永远的教训”。
我要说明的是:就在“造反”由“正确”转为“错误”、由“合法”转为“非法”的那个时刻(1975年前后),我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人,不吃这一套,针锋相对地为“文革”时的人民造反行为做了辩护。
我认为,“文革”中的人民造行为虽然和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毛的行为和人民行为却是油和水的关系:油漂在水面上,和水处在同一个时间、空间内(毛浮在人民运动的水面上),但是,油不是水,水也不是油,却是科学可以解读的事实;也就是说,油和水的化学成分、物理成分都不同,最终必分离,如此这般的看待问题方式,也可以用之于我们中国人的政治生活中。就日常生活的水平看,毛泽东和人民是连在一起的,表面上是共存的,可是呢?借用“科学”的方式,毛和人民的分离是必然的,所以,一时一地的结合被人们视为一种永远的连接的话,那么,“文革”的价值就难以独立了。我研究的任务是两者分离,而导致分离的根源是两者性质的不同。把人民造反和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区别开来,是我做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我批评毛的“造反”,嘲笑毛的“造反”,认为它的“造反”是砸自己的锅,拆自己的灶,是“自我找死”的行为,虽然在那个时刻,此一“找死”行为披着人类最华丽、最光鲜的外衣,但是,终究也逃不过被毛之后的共产党当权派“否定”之命运。此一见解形成于1976年写作的《革命之十年》的手稿。
“文革”是人类在太阳底下进行的一个秘密事件,在许多人认为没有任何疑问的地方却无不充满着秘密,造反行为就是一例。“文革”中的造反一开始就受制于毛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的限制,所以一直到它结束(1969年4月1日)后的若干年,社会上通行的解释都是毛的理论。可是呢?我在去除了毛的理论后,为人民造反行为所做的辩护,照样可以撑起66运动的价值。油和水的分离的真相,被我揭示了,也顺理成章地稀释了曾经盛行一时的毛和人民“鱼水关系”之说。
我不否认,1966年的人民造反行为的确存在着共产党那种“继续革命”的因素,亦不否认此一种因素在发酵的过程中促生出“人民权利”的事实。所以,当水和油分离后,水的深度测量不适用于称油的称杆,而必须采用水文标准,使用水文方法──这就是政治和社会事物中的“科学”涵义。所以,稀释毛的理论价值,不但不会损坏人民造反价值,反而使它获得了“科学”的意义。
支持我分析的正确性是,此后中国社会所发生的一系列政治事件。1989年,没有了毛泽东,学生不是照样造反吗?北京市民不也是照样造反吗?而后的汉源起义、瓮安暴动,石首事件和近期的乌坎村事件不都是,人民造反的“暗火”在燃烧吗?到一定的时候,这种燃烧着的“暗火”会把全国连成一片,专制主义的“中国式”建筑最终难逃被化为灰烬的命运。

二、人民造反是民主的老底
你翻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老底,其底牌都是人民造反。美国作为人类社会第一个民主国家,不就是殖民地人民对英国政府的造反吗?殖民地要脱离母国,不是造反是什么?此时此刻,英国政府派出军队镇压,也是天经地义的,可就在这种天经地义事情发生之际,殖民地人民造反的胜利,却奠定了世界第一个民主国家的基础,使人们的权利永远地高于政府,即使过去了若干年,在伟大的亚伯拉罕.林肯时代,人民造反的合法性,在林肯的表述中还是鲜活的存在着,他说:“这个国家(指美国──笔者注)连同它的一切结构,都属于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一旦他们对现存的政府感到厌倦,他们便可以行使他们的宪法权利去改革它,或者行使革命的权利去解散或推翻它”(《林肯选集》中译本第161页)。
1966年,中国人民造反行为,不是拿起“枪杆子”去造反,而是如人民所说的“拿起笔做刀枪”式的造反,是写大字报的造反,是组织人民自治组织的造反,是炮打共产党“当权派”的造反,其行为之合理、合法就在于人民有权利这样做,是权利允许人民如此做,也是人民运用权利时起码要做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民主的理论在这里已经不是把政府视为“神殿”,不是把坐在其内的人视之为“神”,在英国某一位大理论家的表述中,政府仅仅是如“犁头”那样的“工具”,“人民”作为一个“整体”享有对其之完全权利。打烂一个政府(特别是一个不义的政府),就如同打烂一个破旧的“犁头”,不再是一种“犯罪行为”了。
可是,在我们中国,1966年人民造反行为,现在被许多人还视为“犯罪”,不是少数人这样看的,而是大多数人这样看。如此这般的混乱出现,把我们中国已经轻而易举地拉回到“封建时代”了!可不是吗?在一个“皇帝”去后,由谁来决定新“皇帝”人选,不就是我们正热炒着的“十八大”吗?
人民一旦放弃了造反的旗帜,那么,政府骑在人民头上的事情就会永远存在,目前的中国就是这样。十八大的人事安排不就是相当于过去的几个“辅政大臣”之故伎重演吗?
对于上面的故伎重演,工人说什么?农民说什么?市民说什么?学生说什么?普通的干部说什么?知识份子说什么?不都是“口欲言而嗫嚅”吗?
这就是说,当人民失去造反权利后,一切的一切都由最高当权派说了算,管理国家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就成为耍猴人安排猴子耍街,哪个猴子上,哪个猴子下,全取决于打猴子鞭子的权威。对如此不公正、不义、不道德,如此可耻、可恶、可恨之事,谁个可以发表有效的反对言论呢?
在我们中国,时间看样子好像给停住了,但它终究还是有变化,如果说在高层,由谁来充当国家“一把手”的事情,因为“顾命大臣”们威严锐减,所以“驴槽里就出了马嘴”,高层内部出现了异议,以至于美国媒体也看出了事端,终于说出了“左右派都造反”的话。
行文到此,我得说当“人民”这一头的造反在被禁止后,共产党内部出现的“造反”才变成“北京最头疼”的事。其实呢?在这里,“造反”是一个形容词,是说北京把“左右两派”都搞不定,两派都要起事,“打内战”,而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亲身经历了1966年事变的中国人,对于共产党上层的“路线斗争”(它是“文革”起源之一)的情况没有兴趣,也无希望可以寄托,即使把它放到“狗咬狗”的俗人水平去理解,也不感觉失去什么,所以,我不关注它,我仅仅关心的是:此一“左右都造反”的局面很容易引发人民造反,彻底解决中国问题的最后一张牌也许会被摊开。
我研究“文革”得出的结论是:在不民主、不自由的情况下,中国人民有造反的权利,这一权利不是毛给,是“造物主”赋予被造之物的东西,换一个角度,用18世纪哲学家的话讲,是“天赋人权”,所以,我只为它失败而惋惜。

三、由几副“文革”漫画引发的联想
也就在我写此文的今天,在《博讯》上看到了一组“文革”事情的漫画,漫画讽刺的是薄熙来的老子──薄一波,说它是“反人民、反革命”的“反动分子”,是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的罪魁祸首”……看着这一副漫画,我浮想联翩,心潮澎湃,我以为,在“文革”中的人民批判,是99.9%的正确!可不是吗?我假设:“文革”没有被“否定”,在“文革”中已经被“打倒”了的薄一波、刘少奇、习仲勋、俞启威(文革前虽然已死,也没有逃脱“文革”的大批判)等等都如“文革”造反派所言“永世不得翻身”,那么,中国能够出薄熙来、刘源、习近平、俞正声等此类人物的公案吗?
正确的推测是:如果“文革”没有被“翻案”,薄熙来大不了是一个车间工人;习近平即使走出了派出所,也因为“少年污点”会一辈子抬不起头;而刘源、俞正声(还有一个叛逃了的哥哥)他们一辈子也走不进中南海,怎么可以变成为掌握中国人命运的老大呢?一句话,他们都是在翻“文革”案的风浪中,走到前台的,也都因为他们的“先人”们在“文革”中和邓小平一样的“受到了革命群众的大批判”而后“反正”的。因此,我进一步推断,如果以上诸位“太子”们投胎于普通人家,那么,他们混一顶“县太爷”的乌纱帽也许心满意足了,谁还想着做13亿人的“老大”?

四、结论
历史如果在这里和我们中国人“开了个玩笑”的话,那么,“玩笑”里的事情却是残酷而严重的,对此,中国“共知”的几篇文章能够解决问题吗?异议人士的一个声明,维权人士的一种自杀式抗议,能够解决问题吗?不,不能!
惟有人民造反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这同徐水良先生最近在《独立论坛》上发表的“全民起义”文章的观点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我一般不写发号司令性的文章,我的文章是要让“人民”──作为一个政治上的集合体──回想自己的历史,使“人民”下意识的反思:
“历史上我们有过全民起义、造反的事情吗?”如果回答“有”,那么,是“什么时候?”在反思过程之,如果人们寻找出了1989年、1966年,1949年、1945年、1911年这样的时间段,那么,用“百年革命”的这条线索去贯穿它,人民没有做成功的事情(造反),一定要成功,就是所谓的“天意”,就是所谓的历史,就是所谓的中国人民使命,而任何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之建构,都少不了它啊。

(2012-09-08)
〔本文首发于《民主论坛.电子日刊》2012-09-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2-24 03:08 , Processed in 0.06484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