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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中国(三):70年代的制度遗产和三农问题(徐俊忠、胡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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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22: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俊忠、胡靖 等:70年代的制度遗产和三农问题——70年代中国(三)

四、70年代的制度遗产

  徐俊忠:为毛泽东农民组织思想与实践辩护

  我把毛泽东关于农民组织起来的思想与实践,当做一份需要认真对待的遗产来强调,主要是由于一些人多年来的建构,使得许多人对它误解太深。下面我主要谈几点看法:

  (一)农民组织起来是毛泽东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总思路

  1949年中国共产党接管的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国。农业生产技术含量很低,所谓机械化、现代化农业等等,对于中国不仅稀有,而且陌生。因此,中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究竟如何发展,问题十分沉重。解决问题的思路,可以是回到经验和传统,就是让地主、富农与贫雇农甚至是失地、失业农民并存自由发展,但这是一条被历史证明不可行的路。社会动荡和革命的频繁发生,就是此路艰险的具体说明。因此,他拒绝选择这种回归传统和经验的做法。不论是他进行区域性治理(如延安时期),还是进行全国性治理(新中国成立以后),他都主张农民组织起来。

  1943年11月29日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他发表了题为《组织起来》的讲话。他说:

  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惟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惟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③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他及时指导和推动一系列农民组织起来的社会运动,包括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直至1958年的农村人民公社等。后来,农村人民公社的发展出现了困难。为了应对这种困难,各种各样的调整政策、方案都被提出。几乎任何方案毛泽东都可以接受和容忍,惟独对于“包产到户”或者“分田到户”的“单干”方案,他就是寸步不让。原因在哪里呢?

  首先,他认为,农村一旦实行“包产到户”或者“分田到户”的“单干”方案,用不了多久,甚至一年半载,农村就会出现两极分化,“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这样,社会就会陷入动荡,中国现代化就不可能得到稳定的环境。这一反对还有另一个深层意义,这就是借助集体经济体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建构。中国没有对于全民保障的传统,尤其是农村。救贫济苦的事往往由一些带有帮会色彩的乡村组织去担当。新中国成立伊始,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又面临着百业待兴的压力,政府自身的财力是无法担当起农村救贫济苦的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建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难题,至少不会让农村有人“没法生活”。这样,政府就可以更好地集中财力去进行国家的基础性建设。长期以来,农村的拥军优属、孤寡老人的养护,都是依赖于集体经济的。后来农村合作医疗这种农民的医疗保健措施,以及农村普及基础教育等等,也是寄生于集体经济的基础上的。这可以说是从社会治理方面的考量。

  其次,中国农村人多地少,仅靠一家一户耕种自家那一亩三分地,既无法满足国家实现工业化的需要,也不能解决农民自身的富裕和发展问题。毛泽东在谈到为什么要从高级社过渡到人民公社时就说:

  人民公社化以前,很多地方都暴露了这类问题。合作社的规模小,土地不能统一使用,要修大中型水库,得利的在下游,受害的要淹掉一部分土地的在上游。明明应该建设这样的水库,但是由于这些利害关系,无法进行建设。广东的漳市社,山里有很多森林资源,但是劳动力不够,不能采集;山下有很多富余的劳动力,可是不能上山劳动;其他如手工业、运输业等等,也都不能统一安排,妨碍生产发展。成立大队、组织公社以后,这些问题都解决了。④

  有人批评毛泽东喜欢“一大二公”,但关键在于他不是把“一大二公”当做目的,而是当做实现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手段。自70年代后期,“小岗村模式”被广泛推广后,农民利益碎片化了,重新恢复到一家一户耕种那么一点小土地的模式上。结果是短时期内解决了温饱但长期不及富裕之门,有的甚至重新返贫,并且村庄普遍破落。而相反的一些例子,如一些坚持集体经济的组织,最典型的是华西村、刘庄、南街村、周家庄等等,在政府解除农村发展的政策性限制后,借助集体优势,实行分工协作,实现农工商的全面发展。这种农工商全面发展的生产优势,是任何“分田到户”的单干体制所无法比拟的。

  此外,还有一个中国农村如何实现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选择问题。毛泽东多次说到,中国以那么多的人去种粮食,而且仅仅种那么一点粮食,这从全世界看都是最不合理的。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中国的未来不可能也不需要那么多人去种粮食。大量人口从农业转移出去,是一个必然的过程。问题是这个过程如何实现?他说:

  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了。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自己的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⑤

  显然,这是在探索一条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人民公社在他心目中,不是苏联那种纯农业生产的集体农庄,而是搞“工农商学兵”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集体。这种发展一旦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可以就地转移就业,并实现农村“在地城镇化”。其实,今天的华西村和刘庄等走的正是这样一条路。而在毛泽东看来,只有社会主义的中国才有可能走通这条路。因为只有它才有可能通过集体的体制,去组织农民,建设新农村,而不是听任农村随着两极分化的发酵而凋零、破落,农民自发流入城市,沦落为城市的弱势人群。

  (二)三十多年来的农村实践究竟说明了什么?

  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基本回归于传统和经验。在这一过程中,尽管有些同志有过疑虑,例如李先念曾经在“分田到户”席卷全国时,仍坚持“中国单干了几千年,还是没粮食吃,还是受穷嘛”的看法,⑥但都无济于事,因为当时基本上是以“不换思想就换人”的方式去推进这一回归的。这种回归也确实在一段时间内,造成了农业增产和农民生活状况好转。但现在看来,这种好转绝对不是“分田到户”的单一因素造成的。“分田到户”的最大优点是最大限度地抑制了懒人。但成就当时农业增产和农民生活状况好转的因素,至少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集体化时期兴修的大批农田水利设施继续发挥作用;二是由于中央政府动用外汇进口粮食和国家化纤工业获得长足发展,一定程度地舒缓了农民种粮和种棉的压力,相应地增加了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的自由度;三是城镇改革基本没有启动,农民还可以得到廉价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然而,在历经几年顺境之后,问题就渐渐暴露出来了。首先,原来集体耕作的成片农田被分切为“西瓜田”,每家每户耕种的不是“一块小田地”,而是几块分散零落的小田地,客观上不仅因田埂增多而减少了实际耕种面积,而且影响了耕作效益。其次,由于分田而导致集体瘫痪,不仅原来设想的“一把铲子放水”的灌溉用水管理方案难以实施,而且原来较为完善的农田水利设施也渐渐疏于维护而堵塞、破损,农田水利效益不断下降。第三,随着城市改革的启动和推进,农业生产资料不断提价,极大地抵消政府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其他惠农政策的利好效应,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快速下降。后来正是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不断下降和农民空闲时间因公共性农田基本建设劳动停止而增多,大量农民开始流入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所谓“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并造成大量被媒体称为“体制性寡妇”和“体制性鳏夫”的人群等等。

  在农村走向问题“星丛”的同时,城市治理压力也越来越大。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盲流”,城市外来人口不断聚集的压力持续不减,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附近都有若干个藏污纳垢的“小爱尔兰”。其实,生活质量最差的还是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只要你去看看他们蜗居在城乡结合部的“贫民窟”,就能直观地感受到这一点。

  然而,在一些至今仍保留集体组织体制的地方,如上述提到的华西村、刘庄、南街村和周家庄等,情况则完全不同。那里借助集体体制,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程度不断提高,直接从事农业劳动人数已经十分简约。与此同时,发展起大量的工业、商业和旅游等企业,就地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农民不用外流打工,本地就可以安居乐业。集体经营所得,通过各种方式,实现村民共有、共享。不仅本村民众的日子过得滋润,还为周边民众提供就业机会。这一发展实际上就是以集体经济体制为依托,去发展农业和农业以外的工业、商业以及旅游业等等,从而把集体办成一个集农工商为一体的经济实体。这恰恰正是毛泽东对于农村人民公社所设想的“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模式的体现。

  所以,如果要问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践究竟说明了什么?我想至少有两点是可以明确的:一是“分田到户”的经营方式,并非解决中国“三农”出路的最佳选择,因此,关于中国农村的发展道路很有必要根据时局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二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使得毛泽东的构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肯定性证明。正是改革开放的深入,才使得原来限制乡镇工业发展的消极性政策不断归于失效,农村集体组织也才不断获得发展农工商产业的应有条件。
(三)关于毛泽东时期农村人民公社失败的原因探讨

  毛泽东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的构想,可以说是他的农民组织理论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创造。但是毛泽东在世时,农村人民公社多数都非常窘迫。许多人正是根据这种状况而指责毛泽东的。

  根据我的研究,我认为,导致农村人民公社在毛泽东时期困难重重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农村人民公社遭受了“去工业化”对待。在批评农村人民公社的人群中,有相当部分人把它看做照搬苏联集体农庄的产物。其实,这是基于对事实不了解的判断。苏联集体农庄是一种纯农业的经济组织。毛泽东评论:“苏联的集体农庄,不搞工业,只搞农业,农业又广种薄收。”⑦又说:“他们要使农民永远成为农民。”⑧因此,强调中国农村不能照搬这种做法,是毛泽东始终坚持的重要思想。因为中国农民群体十分巨大,如果把他们组织起来仅仅去种田,根本无法解决农民本身生活和发展的问题,更无法使其与中国的工业化发展相适应。苏联有大量的可耕土地,搞广种薄收,日子至少可以勉强过下去。中国农民人均土地很少,把他们限制在耕种那有限的土地上,效益和效率一定很糟糕。因此,他始终认为农村人民公社必须因地制宜,走“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道路。这是毛泽东人民公社构想中的神来之笔,也是它与苏联集体农庄根本区别的地方。

  然而,历史并没有给毛泽东留下实践这一构想的从容空间和时间。在人民公社化的初期,全国各地都热情高涨地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出现了人民公社大办工业的热潮。但在这一过程中,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有条件的办,没有条件的也办,结果不仅办工业煮了一锅夹生饭,还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劳动力投入,造成经济上的混乱、困难乃至灾难。这就导致人民公社办工业的举措受到了严厉指责。一些受到传统发展思想影响的人,包括受苏联集体农庄模式影响的人,更是指责它破坏国家计划,扰乱经济秩序,制造质量低劣的产品。这种指责直至上个世纪80年代还不绝于耳。《李先念传》就记载了80年代初李先念和陈云对于社队企业的质疑。当时,针对经济过热,中央正在考虑经济调整。李先念首先想到的就是对社队工业“刹车”。他说社队工业“究竟搞什么,现在搞的有很大盲目性,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以新厂挤老厂。我看要刹车。强调公社工业是光辉灿烂希望所在的说法,不见得对”。陈云也说:“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一个资本家这样搞。”⑨这非常直观地反映了主持经济工作的领导人的真实看法。因此,从60年代起,特别是1962年“七千人大会”和“西楼会议”后,随着全国开始经济的治理整顿,中央一线的领导同志通过一系列文件,规定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不能办企业”,已经办起来的必须脱钩,交与工业部门管理,实在不能脱钩的,也只能在不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和不与国有企业争原料和市场的前提下,生产满足自身需要的产品。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社队工业生存和发展的合法地位。农村人民公社因此蜕变成类似于苏联集体农庄那样的单纯农业生产的集体组织,完全走到了毛泽东主张的反面。对此毛泽东是非常不满的。但面对经济困难时局,他只好无奈将就。后来,他曾多次力图突破这种政策限制。例如在“五七指示”中,他提出农村“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1975年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期间,他以批转“人民来信”的方式,同时把河南巩县回郭人民公社兴办“社队企业”的调查报告以及华国锋力主发展“社队企业”致湖南省委的信,一并批转给当时主持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希望以此再次推动“社队企业”的发展。但总体上看,人民公社被“去工业化”后,一直处于功能不全的状态。它的实际功能几乎就在于把很多人组织起来种植那么一点土地。尽管通过这种组织,农村进行了大量农田基本建设,尤其兴修了大批农田水利设施,但最终产出的还是在那片有限的土地上。这样,即使土地种出的是黄金,其效益也是有限的。因此,当时人民公社的失败实际上是被“去工业化”后的农村人民公社的失败。“去工业化”把农村人民公社变成中国版的苏联集体农庄,从而扼杀了农村人民公社的生机和活力。这是那段历史的巨大遗憾!

  二是从1953年开始的“统购统销”政策的持续实行。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有着复杂的背景,也是当时发展工业化的需要。但不论如何,一旦实行这一政策,农村经济组织就无法成为一个独立面向市场的经济主体。这一政策要求实行“三定”,即定数量、定品种、定价格,这意味着你必须接受国家的计划要求。要你种小麦,你不能种玉米,要你种棉花,你不能种大豆,要你种粮食作物,你不能种经济作物,尽管经济作物可以有好的经济效益。而对于属于国家统购统销的战略物资,例如粮食、棉花和食用油料等,即使是农民从自己身上节衣少食省出来的,也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为了克服农民对这种政策限制的一再抵制,政府还以各种名目,例如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等等,以不断抑制农民对于自身利益追求的冲动,最大限度地顺应政府的意图。在这种背景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本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而是接受政府,甚至是中央指令的附属单位。试问在这种条件下,它能有多少发展的空间呢?

  所以,我认为,检讨当年农民组织化过程,尤其是人民公社化之所以最终走向失败,有各种不正之风如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等的严重影响,以及工作中的其他失误,但更为根本的因素还是在于对人民公社实行“去工业化”的政策和“统购统销”的持续实施。

  (四)毛泽东的方案与马克思主义的传统

  我始终认为,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民组织起来的思想是基于对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理解和对中国农民所创造的经验的一种概括和提升,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继承。在对小农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向来既反对对它实施剥夺,也不主张长期保全小块土地所有制。因为随着产业的发展,小农难以经受市场风浪,更无法抗衡大土地所有者尤其是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的竞争。出路在于通过示范和引导,逐渐使他们把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并为此提供社会帮助。恩格斯还专门对此提出了一种设想:如果“把小块土地结合起来并且在全部结合起来的土地上进行大规模的经营的话,一部分过去使用的劳动力就会等于多余的;劳动的这种节省也就是大规模经营的主要优点之一。要给这些劳动力找到工作,可以用两种方法:或者从邻近的大田庄中另拨出一些田地给农民合作社支配,或者给这些农民以资金和机会去从事工业性的副业,尽可能并且主要是供自己使用。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的经济地位就会有所改善,并且这同时会保证总的社会领导机构有必要的影响,以便逐渐把农民合作社转变为更高级的形式,使整个合作社及其社员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跟整个社会其他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处于平等的地位”。⑩显然,这是一种有效地帮助小农提升经济地位和社会权利的方案。这一方案与毛泽东的农民合作组织思想,尤其与人民公社方案不谋而合的是,都强调通过合作社的集约性经营,节省劳动力,进而把节约下来的劳动力转向办工业企业,去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和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一旦实现这一点,无产阶级就能够通过对于小农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改造性提升而有效地推动小农的转型。河南新乡的刘庄和江苏江阴的华西村等在毛泽东逝世后,以集体的组织形式实现农工商多业的兴旺发达而成为这一构想的成功范例。毛泽东当年批评苏联集体农庄的组织者,说“他们要使农民永远成为农民”,中国的史来贺和吴仁宝们的实际行动,给毛泽东这一批评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注脚。

  老田:毛泽东时代的资本与劳动

  我今天想要换一个角度来讲毛时代的经济问题。以前我们学习的党史、国史、经济史,都是说我们的领导人多么能干,所以办成了什么事,或者反过来,说领导人不能干(犯错误),所以某些事情办得不好,这都是从积极因素进行解释。这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远远不够,还需要从反面加上一个消极因素的解释角度,而这往往是被人忽视的角度。就是说,只要破坏不到一定程度,它不足以阻止那个潜力。

  毛时代那个制度的潜力是非常大的,主要体现在投资能力和动员劳动力能力上升两个方面。一是有效地把全社会的经济剩余转为生产投资,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财政的投资能力;二是通过农村基层三级政权的建设使得动员活劳动投入的能力也最大化了,因此毛时代的制度潜力,投资能力的提升是来自于社会革命的成果(剥夺了地主、富农、资本家对于经济剩余的掌控和无效使用),而动员劳动力的能力则来自于毛时代低成本、高执行力的基层政权,基层政权执行力的提升也部分地与革命时代根据地动员农民的管理经验紧密相关。

  (一)如何理解毛时代投资能力的上升

  毛时代投资能力提升得非常快,对比国民党政权时期“经济情况最好的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七年间,政府财政总支出72.59亿元,其中用作'建设费’的仅仅1.75亿元,每年平均还不足2000万元”,与低下的投资形成过程相关,“旧中国自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到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的百余年中,累计建成的工业固定资产价值总共不超过人民币124亿元”。这个缓慢的资本形成过程,在毛时代戛然而止,“'一五’计划时期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88.47亿元,实现新增固定资产492.18亿元,……五年新增固定资产相当于新中国成立时接收的固定资产的4倍”。11这说明,中国社会可转化为工业投资的潜在经济剩余数量很高,但是,前毛泽东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妨碍了投资的形成过程。问题在于,学术界未能恰当揭示前毛泽东时代投资形成的“障碍因素”,因此把眼光转向毛时代是如何“提高”了攫取全社会经济剩余的能力,结果在经济史解释中间形成两种很“权威”的想象力:第一种想象力是关于扩大“剪刀差”的设想,第二种想象力则是集中于扭曲价格体系从而有利于投资形成,这两种想象力都不符合历史的实际。在毛时代的开始阶段,整个社会的潜在经济剩余就数量而言,支持投资的能力与旧社会差距不大,而投资能力提升,首要的原因在于破除了旧社会各种不利于投资形成的障碍,其次才是财政和行政提取能力的提升。也就是说,因“破除障碍”这个消极因素的消失而获得的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提取能力”这个积极因素的上升则是第二位的,因为学术界遮蔽了投资能力上升的第一位原因,仅仅从第二位原因出发建立解释体系,必然会过度夸大“积极因素”。
把毛时代工业投资能力提升,与政府剥夺农民的力度联系起来做因果解释,这是扩大剪刀差思想的要点。所谓“剪刀差”,就是工业品定的价格越来越高,农业品的价格越来越低,政府通过这个扩大的差价来提升投资能力。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是中国人民大学老教授严瑞珍,她的看法是中国的工业化投资百分之百来源于剪刀差:

  从1953年到1985年全国预算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共7678亿元,平均每年240亿元左右,大体相当于每年的剪刀差绝对额。可以说,30多年来国家工业化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剪刀差取得的,是剪刀差奠定了中国工业现代化的初步基础。12

  说到底,扩大剪刀差要通过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变动来体现。有一个叶先生系统地研究了毛时代工农业产品的比价关系变动,清楚地显示剪刀差的说法并没有根据:“从1952年到1977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72.4%,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0.1%。”这位叶先生明明知道不存在扩大剪刀差的问题,但他觉得不够,一定要加上自己的概念创新来证明剪刀差存在。他说农业劳动生产力提高得慢,工业的则提高得快,要从这个创新的角度寻找存在剪刀差的依据:“同期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61.5%,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提高了24.8%。在剔除了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之后,从等价交换的角度考察,剪刀差扩大了20%左右。”13叶先生的剪刀差概念已经完全有别于剪刀差概念的内涵,他把自己的研究强行纳入剪刀差概念框架进行界定,早已越出剪刀差概念原有的内涵和外延,已经构成“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他的比值剪刀差概念如果成立的话,显然已经是说针对不同的工农业生产率提高速度如何更合理地确定比价,而完全不涉及工农业产品比价实际上在扩大的这个“剪刀差”概念的标准内涵。之所以出现这种“对着事实说假话”的问题,其背后的逻辑在于:学者在进行研究的时候就先念地设定了要在剪刀差框架之内,找出毛时代工业投资能力扩张的奥秘,而不愿意扩展自己的视野,在剪刀差之外去寻找新的因果链接,因此,就会出现这种完全无视逻辑的怪事。

  下面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详细数据,在每一个时期的工农业产品定价趋势都是:农产品的价格是愈趋上升的,农产品跟工业品的交换比价是愈趋缩小的,没有执行过扩大剪刀差的政策。“以一九五○年为100,一九五二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21.6,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9.7,工农业品综合比价指数为90.2(以农产品收购指数为100),交换比价缩小了9.8%。……一五期间,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提高了20.2%,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升了2.2%,……一九六五年与一九五七年相比,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28.5%,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5.6%,……一九七六年同一九六五年相比,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提高了11.6%,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降低了7.3%。”14

  在我看来,毛时代投资能力上升,并非来源于以剪刀差政策剥夺农民,而是把旧社会掌握在地主、富农、资本家手上的经济剩余,集中到财政手里,然后顺利地转化为投资。换言之,此前地主、富农、资本家从劳动者手里攫取的经济剩余数量并不少,但是,转化为生产性资本的却不多。最为极端的例子是,农业投资能力的极度萎缩,甚至到了难于维持牛耕的地步,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只有15%的家庭养牛,大多数农民连牛都用不起了。此外,毛时代对于管理成本的压缩也很厉害,在很长的时间内,行政经费的开支占总支出比重都很低,只要把旧统治阶级攫取的那部分经济剩余数量充分集中到财政,再减去较低的总管理成本之后的余额,就构成了庞大的财政投资能力,即使像毛时代那样执行缩小剪刀差政策,可用于投资的余额也是非常可观的。

  从城镇非农业销售的粮食数量看,1960年是第一个高点,为631亿斤,1971年“三个突破”之后形成第二个高点,达到800亿斤,把这两个数字与土改后剥夺地主、富农的700亿斤地租的数字(重新分配了43%的土地)相比,显然,硬要说剥夺农民的话,也应该准确地说明是剥夺了农民中间的地主、富农。与此同时,由于生产的提高和工业品下乡数量的增加,土改后多数年份的绝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占有的粮食和工业品都有所上升。而剥夺地主、富农(后来还要加上资本家)的数量和程度,恰好是毛时代投资能力上升的主要原因——把旧社会那些不投资的经济剩余转为投资,因此,新中国的投资能力上升主要与潜在经济剩余顺利转化为投资相关,而与扩大剪刀差政策无关。与严瑞珍、叶善蓬等人用扩大剪刀差来解释毛时代投资能力不同,林毅夫等人则以扭曲价格来解释投资能力的增加。

  (二)如何看待劳动力动员和政权执行力上升

  在毛时代的工业化进程中间,剩余劳动力的有组织的密集投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这是毛时代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关键特点。刚才徐老师讲了毛泽东设想依托人民公社走出一条新工业化道路,这个我非常同意,我想从另外的角度来观察一下“人民公社三级体制”对剩余劳动力的动员能力及其效果。

  第一个方面是中国在前工业化时代就有了人口膨胀,全社会有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按照毛泽东的说法“六亿人口是我们的资本而不是负担”,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设计问题,因为这些劳动力主要居住在农村地区,如何充分利用这部分剩余劳动力来加快工农业发展,就成为农村基层组织设计的关键线索。在合作化之后,组织起来的农村劳动力除了增加对于土地的投入,在田间管理方面进一步推行“过密化”的应用方式之外(典型的是毛泽东所总结的“农业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管工),还在农闲季节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此外,有组织的劳动力还能够方便地与工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对接,在1958~1959年两年,以劳动力投入为主修筑了25万公里的公路(1978年总公路里程为89万公里)。在推动高级社之前,1956年的元旦社论《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中说:

  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河一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作工一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作工二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一百多天或二百多天了。……在农村中,出现了从前所没有想像到的巨大的生产力。

  在我的记忆中,到70年代农村男女劳动力每年干活要超过330 天,这对整个农业发展来说是一块非常大的资源,跟解放前相比,相当于一下子多出4~5倍的劳动日可以利用。后来搞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密植、乡村工业,甚至公共工程,比如修铁路和公路,所需要的人力就大量来自这里。

  充分动员剩余劳动力,固然是合作化的一个设计目标,如何有效地动员农民的经济剩余顺利转化生产性投资,则是合作化的另一项要求。特别是工业化水平较低、农业增产得不到太多工业投入品的情况下,对于开通农业内部的投资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在第一代领导人那里也是一个非常明确的问题意识: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还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需要,今后必须用更大的力量发展农业。但是,在最近的将来我国还不能有很大的农业机械工业和化学肥料工业,还不能进行很大规模的垦荒,水旱灾害也还不能迅速根治。因此,目前农业增产的主要途径,就是要充分发挥农业已经基本上实现合作化这个优越条件,依靠合作社的集体力量和政府的支援,采取兴修水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改良品种、推广新式农具、提高复种指数、改进耕作方法、防治病虫灾害等项措施,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此外,还应当根据可能条件,积极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粮食生产是农业经济的基础,必须优先发展;同时也必须按照适当的比例发展棉花和其他各种经济作物的生产,并且发展畜牧业和副业生产,发展农业的多种经济。为了发扬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除了国家必须实行正确的税收政策、粮食政策和物价政策以外,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坚持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正确地处理合作社内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进一步巩固集体所有制。15

  第二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农村政权的管理水平问题。合作化之后可资利用的劳动日增加幅度非常大,这对于推广各种“过密化”的技术措施是很有利的,同时富余的劳动力还为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工业乃至服务业提供了新的潜在空间,按照毛泽东的话说就是“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但是,管理水平的不足对于发挥潜力,肯定是一个很大的削减和抵消因素。从1956~1958年的农业生产效果看,增产是很明显的,这恰好是基层政权管理水平最低的时期,干部处于学徒工阶段,制度建设也是处于起步阶段,看起来,管理的效果也不能绝对地与干部的经验和素质、制度完备与否,进行简单地因果链接。1956年到1958年,农村管理很混乱,真的是一哄而起,1956年全国绝大多数省区都一步到位地实现了高级社化,而高级社平均规模都是200多户,这是农村管理最粗放的时期。有一个小故事发生在更早的1951年,山西作家赵树理下到山西省川底村,一个著名的劳模郭玉恩试办合作社不会管理。赵树理告诉他说附近搬来了李老四,他家里有78口人,要郭玉恩去看大家庭是怎么管理的,向那个大家庭学习。16管理层对于农业生产的巨大消极影响,主要出现在有了一些初步经验之后的时期,特别是在1958年以后,整个管理层对农业生产的干扰和破坏(瞎指挥)程度过高,由此造成了极端恶劣的后果。事后回顾起来,农民建立在单干之上的合作有非常高的潜在效率,哪怕是管理粗放仅仅发挥出一部分潜力,就会有宏观上的效果,这是1956~1958年的农业增产所证明的。反过来,假如瞎指挥和破坏带来的混乱和损失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管理损害生产的后果才会显示出来,这是1958年之后的状况。相比较而言,只要合作效率超过管理混乱带来的损失,还是可以观察到生产向上发展的情形。在这一点上,很多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恰恰反过来强调管理层的经验和手段的绝对决定性。要是这个想象力是正确的,那么,农业生产就会呈现出与管理经验上升的同步曲线,而最初阶段因为管理最不成熟,所以最可能是减产的。这个恰好不符合合作化的历史事实,这个观察视野恰好遗漏了劳动力资源的组织和投入潜力,而管理的绩效要与合作潜力发挥程度进行对比才能确定。
第三个很重要的观察角度是需要给管理演变加上一个时间维度,管理经验和制度不可能一夜之间成熟起来,相关的权能划分和经验积累只能是逐步实现的。哈佛大学教授钱德勒对美国企业史的研究中间,提出一个“三重投资”的框架。他说一个企业的扩张,第一要进行设备厂房的投资,第二要做市场网络的铺设,第三要做管理结构的投资,在这三重投资中间,设备厂房和市场网络的投资周期都比较短,投资周期最长的是管理结构的投资,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够完成。他以杜邦集团的碳素染料产品为例,虽然杜邦很短时间就完成了设备厂房投资和市场网络建设,但它花了10年左右的时间才把内部的管理团队磨合好,并从此建立起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钱德勒还将这个结论加以普遍化,认为每一个新技术进入市场,差不多都需要10年的时间,才会成长出第一批领导型企业。他的解释是,企业需要10年左右的管理结构的投资期。17从1952年建立中央农村工作部推行合作化开始,经过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中间经过人民公社的反复,到1962年制定《人民公社六十条》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恰好也是10年时间。

  1958年有一个大的问题,就是干部的“五风”问题——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这五风中间除了干部出于自身的私利需要——“吹牛出政绩”之外,还可以找到一个功能性的客观原因。当时有一个重要问题没解决。农村有4~5倍的劳动日可以用,其中农闲时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到底该由政权的哪一级组织来调配?到70年代尘埃落定之后,农闲时间的劳动力调配实际上多由县政权承担,在全县范围内按照流域地理状况进行水利规划和建设,而且,当时也只有县一级才有必不可少的技术力量,因此,剩余劳动力的组织和使用就在县一级实现与技术规划力量的合理结合。但是在1958年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当时到处发生的“并大社”现象,实际上是省地县各级政权把原来办得好的小型模范合作社强迫扩大,硬性要求公社领导人承担领导责任,但在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层次搞农田水利,严重缺乏测绘、设计方面的技术力量,最后,严肃的水利规划由领导人进行“拍脑袋”设计。到六七十年代,农田水利特别是大水利的规划,基本收到县一级的政权,由县水利局进行规划。像在我的老家蕲春县,有一个老工程师告诉我:现在的报纸上天天说政府为经济建设服务,差得太远,看看我们当年政府是怎么服务的,全县除了水利局之外没有任何机构有计划,就我们有计划;我们规划设计什么工程,县委书记和县长主动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这才是真正的服务;我提到公社里一个小工程,他说那也都是水利局规划的,我让你们公社的劳动力在家里修就行了,要不然就得跟我到大水利去。他还提到当年本县最大的白莲河水库东干渠工程,半个县的农田都能够受益,漫长的干渠工程穿越丘陵地带需要建设许多渡槽,当时整个国家的工业很不发达,钢筋水泥等物资特别短缺,要依靠上级计划的分配,由于计划物资缺乏,渡槽建设成为最后的“卡脖子工程”,不得不冒险用最“节约”的设计方案把渡槽完工,迄今已进行了4次除险加固,但还是没有把握。

  70年代与农闲时间的剩余劳动力组织相关的调配职能是这样划分的:县一级政权的党委和政府官员作为指挥力量,与水利局的技术规划力量进行密切的配合,再加上国家计划分配的钢筋水泥等物资,1958年那些很盲目的东西就少了。用后来基层政权中间相对稳妥的权能划分结果,去对照1958年“并大社”的现象,可以解读出省地县的大干部转嫁职责和风险的动机。各级干部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持有一种畏怯心态,同时为了避免自己出错,引发相应的职业利益风险,把应该由上级承担的领导职责,强行对下转嫁,要求早期成长起来的底层合作社带头人去承担那种“有风险的领导职责”,几乎每一个早期合作社的优秀领导人都被地县干部提拔为人民公社社长。因为人民公社的范围足够大,可以把小的河流流域包括在一个单一的公社范围之内,而水利建设规划客观上要求按照自然的地势条件进行“整个流域”的合理安排,这样,大社就具备了小范围的全流域规划的行政条件(但当时文化极度不发达,公社层次往往缺乏最低限度的技术力量配合),而合作社带头人的职业利益风险主要操控在贴近的行政上级——地县干部手里,而地县干部可以从上面给予“保险”,这样,不仅省地县干部自身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都最小化了,同时在推动一项未知的事业过程中间整个官场的政治风险都最小化了。如果这个分析靠得住的话,那么由于职责和风险到处都是同构的,就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1958年那么多省地县干部热切地行动起来,超过北戴河决议的规定时间去推动人民公社化运动了。

  在水利建设的各项资源中间,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没有出现很大的问题,把农村三级组织建设好之后,可动员的活劳动就太多,相比较而言,工业和技术那条腿非常短,最后成为决定性的限制因素。到70年代晚期,本县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都已经完成,需要动员农闲时间的剩余劳动力的项目不多,但是,相关的管理体制和要求还按照惯性运作,没有适时加以改变。在我的记忆中,70年代中期已经很少需要农民去水利工地了;虽然集体农业时代种田的方法业已经过革新,每亩田需要投入更多的活劳动,但由于人口和劳动力的增加,农民每年出工不超过一百天就可以按照高水平要求种好田了,但大小队干部还要求农民天天出工干活,明明没有多少事情干,我记得农民最痛恨的就是这件事。从这个意义上看,当时的管理结构较好地适应了动员剩余劳动力的功能性需要,但是在原有的目标实现之后,没有进行适时调整,这是我观察到的农民不满集体的主要方面。

  第四个观察角度是活劳动密集投入对稀缺资本的替代关系。农业主要依靠活劳动力投入的决策,在整个毛时代国家的决策里面很明确,可以称作“用密集的活劳动投入代替稀缺的资本”。因为有了非常充裕的劳动力,财政对于农业的投资就可以大大减少。1956年初廖鲁言代表中央农村工作部向知识分子会议作报告,他对“四十条”纲要作说明时说:

  国家在财政上、经济上和技术上,也应当给农民以尽可能的支援。但是,国家所花的钱不可能太多,尤其是目前这几年的情况是如此。否则,如果事事依赖国家,一切都由国家投资来举办,那是国家的财力所不能胜任的;其结果势必是推迟这些事业兴办的时间,有的甚至办不起来了,或者是把国家的财力大量地使用到这些方面来,而缩减工业投资,从而就会推迟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18

  因为通过合作化把农民都组织起来了,有这么多的劳动日可以利用,国家的财政资金则可以集中向工业投入。在“三五”计划的原初设想中间是要以“吃穿用”为主的,因为与苏联的交恶,叠加了美国制造的“北部湾事件”的影响,国家周边安全态势全面恶化。有鉴于此,国家的投资重点再一次密集投入军工部门:

  一九六五年九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确定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方针是:“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19

  为此,农业的发展所依托的资源又再一次转向活劳动的密集投入方面,这个思想非常明确地体现在毛泽东的决策设计中间。1964年5月10日~11日毛泽东在计委领导小组汇报第三个五年计划设想时说:“要注意种好16亿亩。在这个基础上建设4亿多亩稳产高产农田。”在19日谈到加强建设三线,农业投资可能要减少时,再次强调:“农业主要是靠大寨精神,靠群众办事。”20“农业学大寨”被提高到国家战略的支撑点地位,目的也是着眼于节约农业方面的资本投入,要点是以活劳动的密集投入实现坡地改梯田和水利建设,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正是出于战争安全方面的考虑,三线建设在“三五”和“四五”期间大规模展开,1972年之后还在城市大搞人防工程建设,这两个方面的投入实质上是一种“安全成本”:

  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六年,国家用于三线建设的投资达到1300亿元以上,占全国投资的42%左右。由于建设项目上得过猛过急,加上“山、散、洞”错误方针的影响,使许多项目难以正常生产,获得利润。一九七六年,三线企业每百元固定资产增加的产值只有71元,而全国是103元;三线企业每百元产值提供的积累只有14元,而全国是24元。

  从一九七二年传达了毛泽东提出的“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以后,中央、地方财政以及企事业自筹资金,每年有大约10亿元投入人防工程建设。21

  投资效率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看做“安全成本”的变相支出。

  出于国家安全目的和国家间经济竞争的目标,毛时代不仅支持了以美国为作战对象的两场局部战争,还大力支持第三世界的工业化进程:

  自一九五〇年至一九八五年,中国先后向87个国家提供了经济技术援助,其中亚洲20个国家、非洲46个国家、拉丁美洲和南太平洋地区16个国家、欧洲5个国家。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实际支出累计达人民币411.81亿元,占同期国家财政支出的1.73%。在上述援助支出总额中,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为158.72亿元,占38.54%;物资援助为225.74亿元,占54.82%;现汇援助为27.35亿元,占6.64%。在成套项目援助方面,已帮助68个国家建成1126个项目,为受援国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力量。22

  其中物资援助主要用于抗美援朝和抗美援越战争的需要,而项目援助则出于扶持第三世界国家经济独立目标。按照毛泽东本人的理解,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独立和富裕意味着帝国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干预能力下降。也就是说,帝国主义国家的实力下降,对中国也是有利的。他在1964年7月16日接见巴基斯坦商业部长时说,中国的援助“金额很小,无息贷款,50年到100年还都可以,不还也可以。主要是要你们富起来。你们富起来我们就好了。你们能抵制美国、英国和印度,我们就好了”。23如果说支持两场局部战争中国还是处于一种“防御态势”的话,那么援助第三世界的工业化进程则明显是一种“进攻态势”——试图削减诸强国在弱国的“既得利益”和“既得权力”。
(三)毛时代的资源配置与企业效益

  林毅夫等人认为:

  中国传统经济体制是为了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实现资金密集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目标,以扭曲产品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以及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特征的三位一体模式。

  经济发展战略是外生的可以由政府选择的变量;而在资本稀缺的农业经济中,一经选定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就会形成相应的扭曲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以及以计划为基本手段的资源配置制度和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制度。这三者是内生变量,在逻辑上是由特定的资源结构和发展战略的选择而诱发形成的,构成不可分割的或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一定的资源配置方式必然相应导致特定的经济结构类型,而一定的微观经营机制也产生特定的激励效果,这两个方面就表现为一种经济绩效。24

  他们把毛时代的政府想象成一个资本家,这个资本家为了尽快投资重工业,就需要把价格机制作为手段来使用,撬动整个国家的资源配置乃至于经济体制结构。这个说法很具有代表性,很受世界银行欣赏,他们的书还得到了世界银行的奖励。

  按照市场价格作为配置资源手段的观点,政府掌握的定价权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资源向重工业倾斜的手段,林毅夫的观点有没有道理,我们可以对照一下当年中央决策层的看法: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重工业投资的比重特别大,而且比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重工业投资的比重还要大。前面说过,在五年内的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中,制造生产资料工业的投资占百分之八十八点八,制造消费资料工业的投资占百分之十一点二。……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原有的重工业的基础特别薄弱,需要我们积极地长期地去扩大重工业的基础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国营和私营的轻工业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没有使用的潜在力量,并且还有广大的手工业可以做重要的补充。在我国,一方面许多轻工业品不能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许多轻工业设备还有空闲,原因就在于缺少原料。所以说,我国目前发展轻工业的问题,主要不是增加投资的问题,而是增加原料生产的问题。在轻工业的一些原料还不能大量地增产以前,增加轻工业的投资,是不能发挥投资效果的,因为原料供不上,即使工厂建成也不能开工生产。但如果农业丰收,轻工业原料有很大的增产,在现有的轻工业设备不足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年度计划中考虑增加一些轻工业工厂的建设。因为轻工业工厂的建设比较容易,建设时间比较短,也就不致于拖延建设进度。25

  与林毅夫等人的理论模型相反,毛时代政府的投资行为,实际上恰恰做过“过度扩张轻工业”的事情。以轻工业中间最重要的纺织工业为例,“一五”计划曾经设想增加180~250万锭的纺纱能力,1953年秋天国家计委和纺织部向毛泽东汇报时,毛泽东要求扩大到300万锭,纺织投资因此达到17.5亿元,导致李富春所说的“轻工业设备”“空闲”率的上升。由于农业原料供应增速缓慢,结果纺织机械中国率先出现过剩:

  我国纺织机械工业生产的产品,不仅装备了国内的纺织工业,而且从一九五六年开始成套援外,从一九七三年开始成套提供外贸出口。建国后,共向亚、非、拉、欧4大洲36个国家和地区供应棉纺设备185万锭,织机8.8万台。

  中国对于纺织业投资需求的不足,还要从设备的“满负荷”利用上寻找理由:

  一九八二年,世界主要国家的棉纱产量,苏联为163万吨,美国为99万吨,印度为96万吨,日本为47万吨;这些国家每个棉纺锭年产棉纱不到0.1吨。中国棉纱产量则达339万吨,每个棉纺锭年产棉纱0.17吨左右,棉纱总产量和棉纺锭的单产都高于其他国家,居世界第一位。26

  机器设备利用率的最大化,无疑是单位投资效率提高的关键因素,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比较容易实现,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比较困难,中国以较低的设备技术水平和自动化程度,实现年产能高于美、日等先进国家近一倍的业绩,显然,这主要源于计划经济在全国市场产销链条方面的优势,这不仅填补了设备技术方面的劣势,还实现了反超,这也不能完全从工人的积极性和干部的管理能力方面作出“积极解释”。显然,纺织设备的产能提升,计划经济时代一个工厂的年产能差不多相当于美、日两个工厂,这也最小化了对轻工业投资的需求,“节约”了大量投资,可以转用于重工业。

  从统计数字看,重工业投资占基建投资的比例由1953年的25.8%上升到1958年的56.2%,此后长期徘徊在50%左右,这是与轻工业设备的高利用率和农业原料增产速度缓慢两个关键因素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由于财政投资能力很强,在满足了与农业原料增产水平相对于轻工业投资要求之外,仍然保留了很强的重工业投资能力,这才是重工业投资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关键,而不是根据政策选择的重点,强行压低轻工业投资的结果。换言之,在农业原料大量增产之前,投资轻工业并不具备条件,这个关键性的制约因素,李富春在1955年就已经认识到了。1979年之后的轻工业扩张政策,也是在配套了原料增产政策之后,才取得效果的,否则投资的增加只能体现为开工率的下降。

  不仅林毅夫这样的纯理论经济学家说决策上过于重视重工业,一些主管轻工业部门的官员,出于“投资饥渴症”争取本部门预算最大化的需要,也往往抱怨不重视轻工业。在一定程度上,林毅夫的观点是与轻工业部门的投资饥渴症相互匹配的,也是与1979年之后中央决策部门人为选定的投资重点转移的宣传口径相一致的。曾任轻工业部部长的梁灵光就说:

  重“重”轻“轻”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轻重工业比例长期严重失调。从1949年到1978年,重工业增长了90.6倍,轻工部系统仅增长17.3倍。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要加重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重。但是,“一五”期间轻工业部系统的投资占国家总投资的比重是2.5%,“二五”是2.4%,“三五”是1.8%,“四五”是1.9%,“五五”前三年仍是1.9%。

  梁的轻工业投资比重数据小于统计局的数据,差别在于梁的数据仅仅包括由“轻工业部”主管的产品门类,不包括归属纺织工业部等相关部门的数字。1978~1979年的投资方向调整,带来轻工业投资短期内的快速膨胀:“1979至1983年间,轻工共完成基建投资103.36亿元,相当于前28年总投资的60%、年均投资额较以前增加3.4倍。”更为重要的是,它撬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资重点的长期转移,这与1979年底中央决策要对轻工业投资实行“六个优先”紧密相关:

  这个提法最一早在1979年11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上提出来的,即:原材料、燃料、电力供应优先;挖潜、革新、改造措施优先;基本建设优先;银行贷款优先;外汇和引进技术优先;交通运输优先。六个优先原则的提出,是中央“加快轻纺工业的发展,使轻重工业比重协调起来”方针的体现。中央在原材料和能源供应、资金的分配方面给了轻工业以很大支持,当时为抑制经济过热,曾采取压缩基建,减少投资的办法,但是为了保证轻工业的资金,发放了轻工专项贷款。地方上的投资重点也由过去发展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转向发展轻工生产。27

  “六个优先”实际上最大限度地撬动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兴趣转移,调动了中央财政控制之外的投资能力集中于轻工业,梁灵光指出这一次优惠政策撬动的投资转向是长期性的:“在我离任后,基本上已改变对轻工业'又挤又让’的现象。相反各地争相上项目,争指标。”结果导致轻工业短期内的过度膨胀和企业效益的极度滑坡,毛时代价高利厚的“三大件”——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得到各地政府的重点投资,产能急速膨胀到超出全国市场容量的程度,自行车产量由1978 年的854万辆上升到1984年的2861万辆,手表产量从1351万只上升到3798万只,缝纫机数量从486万架上升到935万架。28作为80年代前期投资重点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纺织等行业,最先出现全行业亏损,这个时期膨胀起来的产能,后来大都被百分之百淘汰掉了,相关企业大多破产,由此导致整个工业企业效益的普遍下滑,1996年、1997年两年连续出现全国亏损企业的总亏损大于盈利企业的总利润。

  轻工业投资占基建投资的比重,“一五”时期为6.4%,“二五”时期下降为6.4%,1963~1965年为3.9%,“三五”时期为4.4%,“四五”时期为5.8%,“五五”时期为6.7%。29很明显,轻工业原料增产缓慢,在国家工业投资中间的比重逐步下降,由此带来重工业投资比重的逐步上升,也正是因为原料不足, 60年代纺织工业的投资重点开始转向纺织原料,重视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的生产。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按照林毅夫他们的想象力,毛时代的重工业优先政策,必然带来企业效率低下,这个推论与统计数据发生了冲突。实际上,毛时代工业企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不是效益不好,而是经济效益指标高到难于理解的地步。有一个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的工学博士,他后来去日本工作,对经济问题特别有兴趣,专门写了本书《刷盘子,还是读书?》,比较中日的工业化道路。他阅读了大量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如林毅夫、周其仁的文章,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这些人完全不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数据,所以,这些主流学者也很辛苦,必须想方设法去寻找数据,甚至在书中重新制造新的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国家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显示的工业企业的利润率和资金利税率都非常高,是欧美日大企业好几倍。大概到1990年的时候,我们国家的工业资金利润率终于奋斗到世界500强水平,降低到5%左右。而在1984年企业改革开始之前,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仍然高达14.9%。所以,要理解毛时代的工业化历史,反而有一个任务是如何解释工业企业的高效益指标。
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充分利用机器设工作时间。1982年中国纺纱设备自动化程度不如西方国家,但单锭棉纺纱能力可以达到0.17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则没有一个超过0.1吨,这意味着中国用比较落后的技术,通过增加机器年利用小时数达到西方先进设备差不多两倍的实际产能。如果再考虑国产纺织设备的性价比状况,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资金利润率的差距有那么大了:

  一九六五年基本完成的、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第二代棉纺织、印染新设备,集中了全国纺织工业科研、革新的最新成果,吸取了国外的纺织新技术,同当时的世界先进设备水平比较,并无逊色。

  还由于国内生产的设备,在价格上能比进口纺织设备便宜得多,如五十年代初期,国产棉纺设备的价格只有进口设备价格的三分之一左右,七十年代后期还不到进口设备价格的30%。这样,就能以同样的投资建设更多的工厂。30

  除了资本充分利用和性价比高的原因之外,工业企业的效益好,还有两个重要的宏观理由。毛时代长期实行产品利润分配上“工大于商”的原则,在产品成本和最终售价的差额中间坚持工业拿大头,也就是说,产品实现环节的成本最小化了,结果整个社会投入商业的人力物力水平都很低:

  一九七八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了3倍和4.6倍,而同期社会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人员却减少36.2%。

  从一九五三年到一九八五年,国家给国营商业(包括粮食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基建投资以及各级上述商业部门自筹的基建投资累计共为250亿元,占同期全国基建投资总额10,695亿元的2.3%。最高的是“一五”计划时期,为3.75%,最低的是“五五”计划时期,为1.63%。31

  今天的状况反过来,由于产品实现的困难,在产品实现环节的成本不仅远高于企业利润,甚至高于生产成本和利润之和,在宏观统计中间体现为诺斯所说的“交易成本逐步上升到占GDP一半左右”的情形。另外一个原因涉及工业和金融业的关系。毛时代工业企业利息负担很低,直到改革之前工业企业承担的利息负担仍然微不足道(1995年国有企业的利息支出与利润之比为1.9:1,而1985年为0.084:132),这使得银行业很不兴旺,而金融业蚕食工商业利润则是希法亭在《垄断资本》中间指出来的一种长期趋势。宏观后果就是毛时代第三产业不发达,商业和金融业难于分享工业利润,全社会的国民收入分配中间,经济剩余多数保留给工业了。

  在其反面可资对照的是, 80年代短期内投资过度膨胀,结果使得工业总产能严重超越市场容量,第三次工业普查对9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普查结果是:1995 年全国有半数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如照相胶卷仅13.3%,电影胶片25.5%,电话单机51.4%,彩色电视机46.1%,家用洗衣机43.4%,自行车54.5%,内燃机43.9%;大中型拖拉机为60.6%,小型拖拉机65.9%,钢材62.0%。33这种严重过剩的产能,在两个方面都会降低企业的效益,不仅设备利用率下降会带来直接效益损失,更重要的是过度投资带来的恶性竞争必然引起多方面效益损失,包括销售价格下降、资金成本和流通成本上升,这些改革后看来难于避免的内部生产环节和外部市场链条上的损失,恰好是毛时代企业高效益的源泉,也是计划经济对于工业化进程的巨大促进作用之所在。

  毛时代的产业结构明显体现了“经济租金的最小化”,经济剩余集中于生产环节,工业的繁荣是与商业、金融业的不繁荣互为因果的。根据第二次和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对照,“工业增加值率由1985年36.0%下降到24.0%,中间物质消耗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消耗上升12.0个百分点”,34净产值率的下降是与经济体系中间经济租金的提高、商业和金融业的繁荣分不开的,这是毛时代工业效益居高不下的外部原因。郎咸平对于“产业链阴谋”的追问,在一定程度上匡正了主流经济学家对于企业效率的狭隘理解及其视野盲点,企业效益不完全是产权制度或者市场经济完善与否所能够决定的,而是需要追问整个经济体中间价值分配的比例,以及这些分配比例是如何在产业链条中间被决定的。正是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主流经济学家所推荐的改革方案是有着极大偏差的,与这种想象力相关的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原本期待增进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和效益,但是,依照这个改革方案实施下来的后果是1996年之后产生全局性的亏损,这恐怕是与那种对于企业和管理的狭隘理解分不开的。

  (四)人均口粮不足对于计划管理体制的影响

  人均口粮不足对于计划管理体制的影响是深远的,这个方面虽然没有规定全部计划经济的管理框架,但是,却规定了计划经济必不可少的那些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方面:第一,多数耕地必须优先用于生产粮食,因此农业的产业结构在达到温饱线之前是难于调整的,经济作物的增产缺乏可靠的基础,轻工业投资规模不能超过较低的原料供给水平;第二,由于多数工农业人口都相对穷困,他们收入增加时会“自动”选择优先增加食品消费,导致食品市场上长期存在有效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态势,逼迫政府选择一种有效压低恩格尔系数的政策:让工人、农民在收入增加时“非自愿”地选择食品之外的支出项目,这其实就是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质,这个政策一直要执行到粮食总产量足够全国人口吃饱之后才具备取消的条件,这个时候才会出现食品细分市场的均衡;第三,与食品市场的不均衡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扩张投资或者工资基金对于食品市场的冲击具有较高的敏感性,这导致1958年和1969年两次“权力下放”之后都发生权力上收,使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和权力配置也受到根本性的影响。

  人地关系对计划经济时代有着巨大影响,人均耕地过少,导致几百年来粮食总产量低于温饱线水平。中国大概在1770年前后,人口超过农业时代的适度人口2.5亿,根据吴慧对于亩产量和人均粮食的研究成果,从乾隆十八年人均粮食1100多斤,下降到道光十三年的530多斤。此后人均粮食还继续跟着人均耕地面积持续下降,人均口粮的下降趋势一直持续到1949年前后的208公斤左右,这是历史最低点。此后开始逆转和上升,在1980 年前后接近温饱线——人均350公斤的水平。从粮食单产看,194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为1.13亿吨,1999年达到5.08亿吨,50年间共增加3.5倍。1949年到1999年的粮食播种面积仅增加3%,而同期每公顷产出则由1029公斤提高到4493公斤,增长3.37倍。粮食产量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与此同时,粮食作物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逐步下降,1949年粮食占89%,1978年为80%,1990年为77%,1999年为73%。35人均350公斤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温饱线”,如果没有达到350公斤,耕地就必须优先用于生产粮食,农业就无法突破“以粮为纲”的低级产品结构。在人均口粮达到温饱线之前,经济作物的大幅度增产所需要的耕地面积是“腾不出来”的,轻工业的发展就没有原料基础。

  对于粮食单产上升的原因,从微观案例看得更清晰。费孝通写了《江村经济》,使开弦弓村在全球学术界中都有很高的地位。1956年澳大利亚人类学家葛迪斯访问时,该村亩产已经上升了惊人的60%。葛迪斯对这个增长有一个分析,他说:

  开弦弓农户收入的增加显然不低于60%。在短期内取得这样的成就是惊人的。有理由认为只有合作制才能得到这样的成功。在技术方面的原因,主要是使用畜力、机械灌溉、改善施肥等,凡此一切都不是个体农民力所能及的。在组织方面的原因,则是有计划、有区别地利用种植面积,有计划地调度劳动力,这些都只有在合作制下才有可能。36

  在葛迪斯分析的反面,我讲一个小故事。今年我老家那村子修了一条路,大概1.2公里,村民有200多人,一共要出22万块钱。我相信,对全国所有产粮区的农村来说,修路都是最大的单笔投资。这条路对农民确实有点用,但是对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改善最为迫切的那些需要来说,作用非常有限。比如说,我们村子有两百多亩水田,如果修一条机耕路到每块田边,可能花三五万块钱就够了,但这个改善生产条件的重要决策从来没有被人提起过,不用说经过讨论通过了。似乎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农村没有一个必要的基层合作组织,那么,合理的生产性投资决策就永远做不出来。我们那个村子离白莲河东干渠不到1公里,如果把支渠清理一下,就可以引水灌田,大概20个工日就可以修通,按农村的工价标准,1500块钱就可以雇人修好渠道,但1500块钱就是没人愿意出,在家务农的劳动力也没有人愿意干。2009年出台水利新政,由财政出钱,用挖土机把干渠全部挖了一遍,每年都有水来,但从干渠到我们生产队的支渠就是通不了,花了很多钱的德政,在我老家的村子硬是没有效果。这个对比很强烈,上级政府有足够的行为能力,却没有村庄农民最低限度的配合,村庄中间也不是没有钱没有人,但是缺乏必要的组织中介,人力物力无法顺利地“转化为生产性投资”,结果使得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开弦弓村的亩产量60年代中期就到了1000斤左右,这在全国都是非常领先的,因为地处长江三角洲,地方工业非常发达,先一步获得了较为充裕的化肥投入。我们看一下这个村子的劳动日价格,非常有意思(见表2)。费孝通的解释是,由于人口增加,男孩女孩长大了以后成了劳动力,非要参加生产队劳动不可,不让参加都不行,但亩产量已经接近“临界点”,处于波动状态,因劳动力增加带来劳动日数量越来越多,结果劳动日的单价从0.71元下降到0.48 元。但村子的人均水平没下降,也没有上升,而是处于波动状态。37

  在全国农村中间,亩产量上升不是同步的,大体上南方水稻产区快于北方小麦玉米产区,到了70年代后期,中部省区的产量也接近费孝通所说的临界产量了,而北方的小麦玉米产区达到临界产量最晚,大体上是在90年代早期。此后的发展是农民外出打工数量逐年增加,南方水稻产区的复种指数下降,下降的粮食总量由北方地区的上升数量弥补,三十年之后全国粮食总产量中间水稻的地位下降,小麦和玉米的地位上升。
人均口粮的不足,不仅直接影响了轻工业和重工业投资的分配,而且显著地影响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其他方面。因为,要保持一个较大规模的工业和城市人口,就需要增加城市对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需求量,而土改之后农民免除了地租和高利贷剥削之后,恰好获得了“增加消费”的机会,在产出没有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增加以及由此增加对粮食的消费,构成对城市供应的威胁。这是统购统销政策的决策基础。在城市的市场上,问题也是一样的,由于很多人参加工作拿到了工资,也率先要求增加食品的消费,而这个细分市场上的有效供给是严重不足的。有一个统计学家叫恩格尔,他提出过一个恩格尔定律,比较穷困的人口的大部分收入是用于购买食物的,比如说要用百分之六七十。这就是说,人均口粮不足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是“有效需求”的上升,包括土改后农民消费能力上升和城市工资总额的扩大,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这两个数量庞大的群体都处于穷困状态,他们收入增加后要率先用于食品消费,结果,食品市场上长期存在着与工人、农民收入上升而扩大的“有效需求”,在农副产品增幅有限的情况下,有效需求长期大于总供给。为了求得供求平衡,政府不得不出台政策硬性把恩格尔系数压低,这个政策对农村是“统购”,对城市是搞票证供应“统销”,目的都是强行压低农民和市民的食品消费量。这个统购统销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与基层政权的执行力提升有关,否则政府很难与几亿人口发生直接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人均口粮不足确实不能够规定计划经济的全部内容,但是,它规定了计划经济中间哪些内容是必不可少的,用行政手段干预“食品市场上有效需求长期大于总供给”实现按人头配给的方法,客观上压低恩格尔系数,就是这样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上,也一样存在着人均口粮不足的深刻影响。招募工人的数量如果过大,就必然要增加工资基金总额,必须扩大对农民的征购。1952~1957年城市人口净增加2100万,而从1957年到1960年底,城市人口又急剧上升了3174万,结果与农民的口粮需要发生尖锐的矛盾。在这个现实情况下,1958年下放给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权力开始上收,上收权力就是从压缩城市和工业人口、工资基金开始的:

  从一九六一年起,以极大的力量抓了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工作。……到一九六三年七月,精减任务基本完成。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全国共减少职工1887万人。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从一九六○年末的5043.8万人,减为3183万人;全国城镇人口,从一九六一年一月到一九六三年六月,总共减少2600万人。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一九六○年是263亿元,一九六二年降低到214亿元,减少49亿元。38

  与此同时,再一次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划分权力,管制更为严厉:

  从一九六一年秋开始,把前三年下放过多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权限陆续收归中央。……与此同时,物资管理也加强了集中统一,上收一部分物资管理权。国家统配和部管物资种类由一九五九年的132种增加到一九六一年的503种,一九六四年达到592种,高于“一五”计划时期的集中程度。国家和主管部门不仅要管一、二类物资,还要管一部分三类物资。39

  结果是企业和地方政权的权力比1958年之前更小,而在刘少奇等主张强化中央政府级别预算权力和计划权力的人士中间,有一个共识,认定地方政府和企业不会善用给他们的权力,而且逮住机会就大搞投资扩张,所以,权力必须上收到中央政府手里。与三年困难时期粮食供应极端困难相一致,全国各省区之间的粮食和其他物资调度发生困难,周总理不得不亲自出面主持省级粮食调度的谈判,由于谈判不容易达成一致,所以,只好把一次谈判达成的协议就长期化了,而不管协议内容合理与否,此后接近二十年的时间里省际粮食调度指标就是这次总理亲自与各省委谈判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谈判成本过高,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灵活性。

  “文革”批判了刘少奇的“条条专政”之后,实现了计划权力的下放,部分逆转了1961~1963年刘少奇和陈云“退够”时期确立的中央地方权力划分格局,结果再次导致投资扩张问题:

  一九七一年底,全民所有制职工突破5000万人(实际达到5318万人),工资支出突破300亿元(实际达到302亿元),粮食销量突破800亿斤(实际达到855亿斤)。周恩来指出,要注意狠抓这个问题,否则就会犯错误。可是,当时由于“四人帮”干扰破坏,“三个突破”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在一九七二年还有所发展。到一九七二年底,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增加到5610万人,工资支出增加到340亿元,粮食销量增加到927亿斤。为解决粮食销量问题,这一年除增加进口粮外,还挖了国家粮食库存。

  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食品供给问题带有全国性,也需要进行全国层次的平衡。换言之,这个权力需要掌握在国务院总理的手上,在人均口粮突破之前,地方和企业招募工人数量过大,对于脆弱的食品市场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冲击,特别是考虑到无论是什么人掌权都会产生“投资饥渴症”的问题,所以,保持中央政府或者计划部门对于地方扩张意愿的有效干预,似乎也是必要的。看起来,权力下放要与地方和企业的自我约束联系起来,否则就会引发国务院层次的“必要干预”。至于说周总理的干预没有能够一次到位,这个帐似乎不宜记到“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头上,调整和压缩的困难不是来自于某种指导思想,而是源于官员的政绩饥渴症和投资饥渴症,这与官员的职业利益联系在一起,也是一个结构性的难题。

  1978年华国锋发起“洋跃进”,这一次的投资扩张是与巨额的引进项目有关系的,结果也引起投资膨胀问题。

  (1979~1980年)两年财政赤字共达298.1亿元,这在历史上是没有过的。由于财政赤字大量增加了,向银行的透支多了,银行两年增发了130亿元的票子,而商品供应未能相应增长,这就不得不引起许多商品价格上涨。一九八○年全年平均零售物价同上年比较,上涨6%左右,其中副食品上涨13.8%。40

  陈云等人一方面扩大粮食和化肥进口,一方面压缩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投资,但是效果不好。不过,与前两次相比,这一次引发的问题没有那么急迫,原因也在于食品市场的供求已经接近于平衡状态,加上进口粮食和化肥的力度很大,这一次投资膨胀的后果被物价上涨给“充分吸收”了,没有造成很大的震荡和持续的后果。

  刚才徐教授提到70年代的粮食进口,确实在国内粮食连续增产的年份,进口粮食的政策力度还非常大,此外还大量进口化肥。化肥进口在70年代前期和中期,都是五六百万吨的样子,到分田以后暴增到1000万吨左右,粮食进口数量也在1979年暴增到1000万吨。很有意思的是,周总理先进口粮食,华国锋上台也迅速把粮食进口量翻了一番,1979年也采取同样的政策,不过政策的力度更是节节放大,看起来,在这个方面有着大家难得的共识。这两项进口政策的效果,都在于提前达到全国性的粮食温饱线。从今天事后的分析看,70年代大量进口化肥和粮食,把实现温饱线的时间缩短了两年左右,也就是说,轻工业原料(经济作物)的增产时间相应地提前了两年时间。

  80年代,除了原先财政投资这个主渠道之外,也已经开通了“预算外投资”(或者称为“自筹投资”)的新渠道,不久银行信贷又成为另一个“投资渠道”,很快,外资进入中国也成为难于用行政进行调控的投资渠道。短期的后果是,轻工业投资的大幅度膨胀成为一个中央政府无法应付的问题,而与轻工业配套所亟需的能源交通项目却无人置问。到了1983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实在太严重,由此出来的新政策是对投资项目征收基金和建筑税,试图用税收杠杆加以调节: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办法》规定从预算外资金中(地方财政的农牧业税收附加、林业部门的育林基金、中小学校学杂费、企业大修理基金、油田维护费等五项基金除外),按当年收入的10%(一九八三年八月调整为15%),上交中央财政,集中用于能源、交通建设。

  一九八三年九月国务院颁发了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规定使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地方机动财力、企业事业单位留用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要缴纳建筑税,税率10%。41

  这两根税收杠杆都没有取得效果,此后,投资膨胀就成了没有笼头的野马狂奔到今天,形成一个人类经济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观:以支出法计算的GDP数字中间投资比重超过60%。

  换句话说,在人均口粮满足之后,市场的震荡不具有从前那种政治风险,变成可以承受的小问题了,此后,就再也没有出台过有效的投资调节政策了。与此相反,由于实际上确立了地方官员升迁与GDP增长率挂钩的潜规则,各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的热情持续高涨,为了吸引投资,中央即使出台压缩投资的措施,在执行环节也不可能得到重视,最为明显的就是劳工保护政策和环保政策都在地方官员的反对之列,借以压低资本运营成本,增加本地对资本的吸引力。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普遍发现需要把自己掌握的政策执行权作为吸引商业投资的交易筹码,政策执行过程中间的极度“亲资本”方式能够部分地解释中国今天持续的投资膨胀问题,降低了资本需要承担的各种成本,显然就有利于扩张投资的可能性边界。

  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徐老师和老田对毛泽东和毛时代的评价,我都非常同意。我想,毛时代实际上做了三件大事情。在这个意义上,我非常同意老田和徐老师的讲法,认为毛是一个大经济学家。建国之初,在资本非常少、劳动力很富余的情况下,我们用什么制度来建设我们的国家,来发展我们的工业?我想,毛用的重要办法是,把我们的劳动力组织起来,让我们的资本充分地运转。从农村来讲,他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通过人民公社,使农业不多的积累和剩余流向城市和工业。正是农业为工业提供了原始资本积累,为后来的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些基础性的条件,这些条件除了设备、工厂以外,还包括大量的熟练工人和管理者。

  第二,利用剩余劳动力,在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农业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比如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国之初,我们的可灌溉面积只占到18%,到1978年则达到48%。决定粮食产量的一个最重要因素其实是水利,水利是非常关键的,其次是种子和化肥。

  第三,培养了人,培养了既受到教育、身体又很健康、精神上又有 “当家作主”意识的社会主义新人,他们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农民。

  这三条为我们后来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要是没有毛时代的积累,改革开放是不可想象的。毛泽东的遗产除了这些,还有另外一个方面:他的思想、做法为当下“三农”问题的解决打下了基础。正是毛时代的建设,使得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所面临的问题跟传统型中国相比,根本不一样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今天怎么去把握、琢磨毛时代的制度遗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比如说,我们今天的国民经济和传统经济显然不一样了,其中最大的不一样是,我们的城市和工业构成了我们经济的主体,农村处于比较边缘的地位。农业仍然是基础,但我们主要的财政收入不是靠农业,甚至我们取消了农业税。所以,现在“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是稳定问题。我认为,农民的问题不在于增收,也不在于致富;农村只要继续保持稳定,不出大的问题,我们整个工业和城市能够得到持续的发展,就比较好。但有趣的是,今天所有人都期望通过农业让农民致富,让农村致富。比如说,我们的中央一号文件,总是在讲让农民增收,让农民致富。刚才徐老师也讲到,毛时代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人民公社没有工业。我们设想一下,要是我们的集体还在,要是它能一直发展工业,那么我们的集体、农民也会很富裕,这比农民进城的情况要好得多。实际上还有另外一个方面。比如说,我们现在搞党建,其中有一个很强的话语,叫“双强双带”,也就是让农村的党员带头致富,然后再带领农民致富。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带头致富的是不用你带头的,带领致富的则非常少,除了华西村、南街村、刘庄。可是,这个话语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副作用:你不是富人,你就不要当村干部。先富起来的人借此掌握了村庄的政治权力。并且,国家在取消农业税后,进行了大量的转移支付。这笔钱下来的时候,这帮富人就和县乡或更高一级的关系官员结盟起来,形成一个非常有趣的利益集团、利益共同体。农民增收、双强双带,这套话语本来的意图是想让农民尽快地致富,让农村更快地富裕起来,但是它的实际结果是,让少数的富人形成了我们意想不到的一个结构,让我们普通的农民更加得不到好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刚才徐老师也说过,中国农村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凡是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庄,都组织得比较好。反过来讲,可能是这样一个逻辑:凡是坚持集体经济不成功的村庄,最后不得不“分田到户”了,不得不承包了。我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学习南街村、华西村、刘庄,很多地方都组织农民、干部去参观,参观了其实没办法复制。最富的村一般是集体经济仍然发展得比较好的村,但都集中在城郊村和沿海发达地区。这些村子利用集体土地所有制,分享了城市化、工业化过程带来的土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真正的农业型村庄占全国村庄总数的85%,甚至90%。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想通过集体化来推动它们,让能人来带领农民致富,可是几乎没有成功。相反,我调查发现,有些地方在带领致富的时候,往往跟上面有很多联系,这类联系耗费了大量的政府资源,最后,一旦试验解体或破产,所造成的损失就无比巨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个案是有,但要想复制、模仿则非常困难。

  另外,毛时代最重要的一个制度遗产是我们今天客观上存在的家庭经营模式。我认为,今天把农民组织起来有三种方式:一是资本下去组织,但这个不靠谱;二是通过合作社,但我在全国很少看到农业型地区的农业合作社能成功;三是小农户加上村社组织,就是说,依靠人民公社解体之后遗留下的双层经营体制,但这套体制正受到冲击。在这套体制内怎么样使集体有一定力量能为小农户提供基本的社会化服务,这一点非常重要。今天要指望小农户去应对大市场,比较困难。不过,对于小农户来讲,最重要的恰恰是从事粮食这样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刚才老田说,这一块占到我们国家播种面积的70%左右。种植粮食的利润不是很多,将它与资本对接也吸引不了大量资本下乡,但是它为解决留守村民的就业和基本生存问题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我们要把这部分稳住。再过二十年,大部分农民都进城了。我觉得,明智的做法是:只有当留在农村的农民比较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得以建成的时候,再来调整现有制度。

  胡靖(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我想谈两个看法。

  第一,徐老师谈到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和单干,我认为,三者不能混淆。“包产到户”、“大包干”和单干完全不是一回事。“包产到户”是集体所有、集体管理前提下的家庭劳动方式,与单干还是不一样的。“大包干”基本上就是农户的自我管理,自我经营。 “包产到户”与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并不冲突。我认为,毛与刘为此争论,是因为毛在这个地方有很深的误解。我现在回过头看,觉得毛可以容许“包产到户”,但是不大可能容许“包干到户”,绝对不会容许“大包干”,因为“大包干”非常接近于私有化。所以,毛混淆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可能是他的一个误解,因为“包产到户”更像今天的双层经营模式。比如说,在北大荒的国有农场,实行的是“包产到户”,但不是单干,也不是“大包干”。它的“包产到户”是每年一包,现在一垧地大概要5000元钱。而今,国有农场有很多青壮年成员踊跃去承包农场的土地。黑龙江是最大的商品粮产区,河南是最大的粮食产区。试想一下,如果黑龙江的国有农场也实行“大包干”,而不是现在的“包产到户”,这一国家粮仓很快就会出问题。首先,机械化就无法搞了,因为国营农场里玉米和大豆必须轮作,比如规定这块地只能种玉米1万亩,只有接受了这样的规定,你才能够承包土地。也就是说,承包土地后,你不是想种什么就可以种什么。

  另外,徐老师谈到了现今农民的碎片化、原子化。其实,广东省现在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想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现在,组织农民的唯一路径是建立专业合作社。那么,专业合作社应该干什么工作呢?我看,它唯一的方向是回归到毛的思想:“农林牧副渔,工农商学兵”。以我的理解,专业合作社应该做两件事。第一,它不应该为农村企业服务,而是应该为农民服务,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第二,它必须做到把流通领域的利润全部汇聚以后,分配给农民,所以专业合作社不应只有合作的功能,还应发挥产业组织的功能。产业组织的内涵主要指农产品的加工工业和农产品的流通服务。如果没有这两个功能,专业合作社就存活不下去。你无利可图,农民就不愿参与,这也是许多专业合作社办不下去的一个原因。

  关于老田的报告,他在一开始讲到剪刀差问题,这里我想回应一下。我曾经研究过严瑞珍老师的“剪刀差”理论,我认为它有一个问题:没有具体论证什么样的农产品价格才是合理的。我跟他争论过这个问题,即农产品的价格应该怎么确定?严老师有一个基本观点:农产品价格构成中的劳动部分,应该按照生产周期来计算。比如说,冬小麦有大约230天的生产周期,就应该按照养活一个劳动力一天的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来计算小麦价格。我认为不应该这样计算,而应该按照活劳动的实际投入计算农产品的价格,应该按照现代会计制度来计算。这个观点也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说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但现代会计制度不可能按照生长周期来计算劳动的投入,只能够按照实际的活劳动投入来计算劳动的价格。后来在90年代,我带着这个问题专门到山东、陕西做农产品的活劳动投入的调查,通过计算发现,农产品的价格比较准确、合理地反映了活劳动的投入。也就是说,农民的活劳动投入(工价)和当地农民外出打工的工价,几乎是一致的。当时是1994年(或1995年,我记不太清了),山东农民工的工价一天大概是10块钱,我计算了农产品的工价的几个样本,有的是9块多,有的是11块,有的是12块,平均下来,跟那个工价差不多。也就是说,农民务农时候的劳动投入的回报,跟他外出打工的回报(工价)是一样的。所以,市场经济并没有亏待农业。那么,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其实,农产品的生产还有另一个成本,这个成本被忽略了,就是农业的机会成本。什么是机会成本?放眼全球的粮食生产,农业的确是在有补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下去,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台湾地区在内的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这个补贴补的就是机会成本。市场不会核算,必须要由政府来核算;如果政府不核算,农民就会退出农业,这是政府一定要补贴农业的一个原因。它实际上也可算作一种交易, 而非一种慈善。具体地说,政府用补贴来购买农产品安全,比如粮食安全。回过头来看农业的剩余问题和剪刀差问题,我的判断是:政府把应该给农民的没有给农民,即政府没有给农民足够的机会成本的补贴,而是通过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这类方式,把农民限制、束缚在土地上,结果农民被非经济手段限制在农村,无法外出打工,机会成本也就消失了。这个部分哪里去了?政府把它拿去搞工业化了,但这个部分不是农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这就是我对剪刀差理论的一个思考。

  黄万盛:关于农业合作办企业的分歧当中有个问题,我觉得可以再斟酌,就是社队企业,它们后来全部给废掉了。徐俊忠老师刚才讲到,毛泽东和陈云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大的分歧,以我个人的了解,这跟当时农业生产提供的资料不足以支持城市工业化进程有很大的关系。当时很多工厂都处在停工待料的状态,在此背景下,再搞社队企业,就会同城市工业争夺生产资料。我希望你把这个背景考虑进去。这是一个具体的经济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所以,那个过程中有多大的程度是一个经济结构的问题,有多大的程度是思想路线的问题,都要做区分。
老田:刚才黄老师说到的问题其实有几个不同的时段。50年代末期的“大跃进”,发展的地方工业是“五小”企业,产品以重工业和服务于本地市场为主。70年代初期再办地方工业的时候,产业政策就非常明确,县以下的企业,就是“五小” (小化肥、小水泥、小钢铁、小农机等等),它们都是重工业,原料都是直接从自然界取得的,也主要是服务于农业。您所说的那种情形,应该是1979年以后第二轮扩张的产物。这次扩张刚好与城市原有的工业同构,县以下工厂投资与城市老工厂形成重复建设,结果导致产能暴涨和原料短缺。纺织工业产能也因此恶性膨胀,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在1984年前后,全国都出现了蚕茧大战、苎麻大战、棉花大战,这个时期国家计划已经很难超越地方保护实现全国性的原料调配,这已经是第三轮地方工业扩张时期的情况了。

  徐俊忠:黄老师刚才提的问题都很好,都很重要,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通过最近的研究感觉到,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内,确实存在着对苏联模式评价很不同的人。陈云同志非常眷恋第一个五年计划所取得的成就和做法,而毛对它则挺不看重,评价特别低。他讲,你这样搞也许可以发展,但长期下去也不能发展。这是毛的一个基本评价。后来陈云复出,他就反复强调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好处。另外,我认为,毛泽东提出的“社队企业”具有极高的独创性。他考虑的问题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人口众多、农业生产基础低下的国家,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从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开始,他就提出了非常好的“三农”发展思路,后来明确提出发展社队企业的问题。从战略构想上说,它是很有独特之处的,也并非不可行。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认为是策略上的问题。再好的战略也要有个摸索和经验积累的过程,但我们党内许多人并不能真正地把战略和策略分开去看。黄老师刚才提醒我说,要注意当时的产业结构。有人批评社队企业搞不正之风,确实如此,因为它开始并没有市场的出生证,无法到市场上弄到原材料,就只能到国有企业里面千方百计地弄点,但这是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我们党内的许多领导人并没有认识到它的战略意义,一看到这类管理上的问题,就全盘否定了。还有一点要明确,毛泽东的农村组织构想不是纯农的构想。现在许多否定性观点都是建立在把它当作纯农的组织构想之上。当时许多地方农业搞不好,那是明摆的事情,因为人那么多,都在有限的土地上劳作,产出有限,又有统购统销,饭都吃不饱,大家都在窝工。对于这种窝工状况,按毛自己的逻辑,他是知道的。他反复说,中国没有必要让那么多人去种那么一点点粮食,这是全世界最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正因如此,需要发展社队企业。但在这个问题上,党内认识差距一直都很大。

  另外,胡靖刚才讲到农村里面的“联产承包”和“包产到户”等的区分问题。我认为,在统购统销政策取消以后,有关包产到户、联产承包的问题变化很大。实际上,这个政策的取消大大出乎陈云的意料。当年,陈云支持万里在安徽搞联产承包的试验,特别强调粮食的战略地位。他曾经有一个设想,说统购统销至少要搞50年。在他的传记里面,这是明明白白写上去的。如果真搞50年,农民去市场讨饭吃的概率就会比较小,因为在统购统销政策下,国家会给农民指定种植作物的品种,如棉花、粮食、油料。国家会有一个“三定”:定品种、定数量、定价格,这么一弄,农民就只是实实在在地去干指定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联产承包有它的意义,因为这个“产”是你要完成国家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任务,产品出路是有保证的。但是,现在除了东北“大粮仓”等地方外,好多地方(比如广东)的联产承包制的“联产”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现在农户自己想种什么就种什么,这就出现了一个情况,既然没有上交东西的压力,劳动力多的农户就多种点,实在不行的则只种点口粮地算了。要通过种地拿点钱,就必须跟市场接轨,但是现在又接轨不了。我觉得,在统购统销政策取消之前和之后,这个问题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五、70年代与“三农”问题

  胡靖:70年代:农村集体经济的成败之间

  我们国家的合作化运动从1953年开始,到1983年结束,刚好30年。1983年国家发布了一个文件,宣告人民公社解体。有意思的是,从1983年解体以后到现在刚好又过了近30年。现在的情况是,集体经济又出现了新的转机,又在呼唤集体经济。可能30年算是一个轮回吧。我觉得要解释集体经济,还是要有个理论的视角,还是要从农业生产力这一视角出发,才能够看清楚集体经济产生的原因和过程。为此,我进行了以下一些理论预设。

  第一,利益愿景。集体经济是农民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既然是合作,一定存在共同的利益愿景。这种利益愿景,来自于合作,而不是单干。如果集体成员没有共同的利益愿景,那么这种合作可能是“被合作”。但是如果存在明显的利益愿景,这种合作就不是“被合作”。秦晖先生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就是“被集体”,甚至把人民公社比作“集中营”。在我看来,秦晖先生过于情绪化了,这比较遗憾。中国农业合作存在的共同的利益愿景,是从生产力的视角来看的。首先,它来自恶劣的自然环境。恶劣的自然环境是一种负的公共品和负的公共资源,它使得整个村落的生产、生活条件非常低劣,时常威胁整个村落居民的生存。因此,对自然环境的改善是农民一贯的一个愿景,此愿景是农民合作的基础。并且,越是恶劣的自然环境,由于负公共品越多,越容易催生合作的动机。因此,农民合作的愿景首先在于改善恶劣的农业生产条件,包括垦荒、平整土地、绿化荒山和搞水利建设,等等,其中,水利建设是主要的一个目标。但需要区分一下,合作的愿景不应该包括生产过程。也就是说,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间,农民基本没有合作的愿景。农民生产合作的愿景主要是在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造方面,即农民所说的“治山治水”。人民公社的问题就在于,它设想的合作愿景涵盖了生产过程和消费领域。在“大跃进”时期,人民公社恰恰把合作的范围扩散到全部生产过程和消费领域,也就是大食堂。我认为饥荒发生的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办大食堂。按照阿玛蒂亚•森的观点来讲,它剥夺了农民的食品权利。

  合作社是一个钱学森意义上的系统,它和马克思的生产力的观点不一样,和列宁的合作观念也不一样。我觉得,毛泽东可能意识到了“系统”这个问题:合作社是一个系统,是一个钱学森意义上的系统。系统有简单系统,有复杂系统。在产业组织上,系统表现为劳动的专业分工与协作。它不是农民数量的简单叠加,因此合作社必然产生一种新的系统的生产力。它是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系统的形成,并不取决于各子系统的先进与落后,而是取决于结构。这个很关键,我觉得毛明白这个道理,因而他坚定地认为传统的、低素质的农民是可以合作的,是可以组织起来的。毛的合作思想和集体化思想应该发端于建立简单的劳动系统的考虑。生产队这样的简单系统,显然与大型国企(如鞍钢、宝钢)和跨国公司等大型复杂的产业系统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不能小看生产队的劳动分工与协作。所以毛在1956年最先见到钱学森的时候,首先对钱学森的工程控制论有很高的评价。钱学森反过来说:“主席,你才是工程控制论的创始人。”我觉得钱学森并不是完全出于恭维。合作社必然要求农民改变“小而全”的简单的单干方式,接受分工与管理。这对自由散漫惯了的农民和村干部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合作社的困难是巨大的。前面我已经讲到,毛的合作社的系统思想应该没有错,但是他没有区分生产条件的合作和生产过程的合作,这可能是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军事组织很容易成功,但是在农业生产、建设方面很少成功,都江堰、灵渠、郑国渠是极少的案例。这说明,农业基础建设领域的合作非常之困难,生产领域的合作也非常困难。

  新中国成立以后,关于农民的组织问题一直存在毛刘之争。刘少奇认为中国农民的合作应该在机械化以后(马社香老师的书,提供了这样一个叙述)。刘的理论可以解释为,合作社是一种机械化诱致的农业模式。但是,毛则根据西方手工业作坊的经验,认为中国农村在机械化以前也可以进行有效的合作。毛的理论应该来自于系统思想,可以将它解释为:低文化素质的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形成一种力量,产生巨大的生产力,并通过这种生产力在机械化还未实现以前改变农业的生产条件。也就是说,在机械化还没实现以前,是可以成功合作的。因此,毛的合作理论很容易被理解为一种乌托邦,因为它超越了生产力。但毛根据其对历史的深刻的洞察,认为农民经历数千年的单干仍未彻底摆脱饥荒、饥饿的阴影,这足以说明,农民需要组织起来,寻找另外一条进步的路径。但是,毛没有区分“治山治水”的农业条件的合作与农业生产过程的合作,这导致他在1962年以后坚决反对刘的“包产到户”。毛泽东认为,刘对人民公社的改造就是要倒退到1953年合作化以前。毛的坚持有其合理性,因为人民公社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造取得明显的成功。为什么会成功呢?这是因为,“治山治水”这种劳动与生产过程的劳动不同。它可以是有规模的、专业化的、可以“监督”的产业劳动;它没有季节性,农民可以挑灯夜战,比如在修水库的时候。但是,农业生产过程就不行的,受季节性的影响太大。

  只有共产党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中国上千年的封建地主经济基本没有能力把农民组织起来,以形成一种系统的生产力来改造农业生产条件。其原因在于:在封建地主所有制背景下,地主虽然拥有一定的权利,但不可能与佃农、贫农形成共同的利益愿景。地主一般有稳定的地租收入,因此“穷山恶水”的后果主要是由佃农、贫农承担,地主不大可能与农民形成共同的合作愿景。但是,共产党不同。第一,共产党其本身是工人、农民的组织,通过土改赢得农民的高度信任,与农民形成共同的利益愿景。第二,共产党把这种利益愿景通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方式明晰化、具体化,从而获得了农民的认同。第三,很多共产党人本身就是农民中的精英,在长期的革命和生产劳动中锻炼了其组织能力。毛泽东的合作理论在山西的西沟、大寨,河南的红旗渠,以及广东的韶关、河源等不少地方得到验证。农民的这种低层次的劳动合作,几乎彻底改变了中国农民靠天吃饭的面貌。这说明,低素质的、传统观念的农民在机械化以前完全可以组织起来,形成钱学森意义上的系统的生产力,改造农村的水土条件,提高土地的生产率。2011年,我们和香港理工大学的严海蓉、潘毅老师合作,研究广东南雄小陂村的农民合作问题。根据严老师的建议,我们对黄坑镇的历史档案进行了整理,获得了一些证据。广东南雄的小陂村由于丘陵山区地貌,历史上水土流失、河道淤塞严重,长期以来用农民的话来说都是“三年两不收”的状况,一下雨就洪涝,不下雨就干旱,农民生存状况极其恶劣。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治山治水”的合作愿景明显。根据南雄县志记载,在民国33年,南雄县政府就为发展所谓“后方”的生产,希望开展“一保一塘”的运动,以解决水利问题。国民党时期农民合作的失败与农地制度的地主所有制有密切的关系。国民党政府无法解决地主与农民的愿景分歧问题。但是,共产党完全不同。共产党完成了土改,使农民的利益愿景得到统一。还有一些材料,在1955年冬,南雄县大规模修建水库、水塘,横江水库、乌泥水库、梅花水库、寨下水库等工程上马。1956年又兴建大源水库、蛇岭水库,次年竣工。1963年,兴建围背水库。1965年兴建杨梅水库。实际上,根据我们的口述史访谈,在1960年以后,由于洪、涝、旱导致的“三年两不收”状况就逐步得到改善,农民就能够吃饱饭,而且还能够分到花生油了,每人每年都能分七八斤花生油。这说明,“治山治水”的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功。这些材料让我有了一个思考。大饥荒的三年这个地方并没有饿死人,那么我们放眼全国,如果水利化提前三年,可能中国历史就要重新叙述。1966年,全县最大的水利工程——孔江水库全面动工,1976年完成,整个工程耗时10年时间。1970年冬,兴建瀑布水库,1万多民工以民兵师形式组织施工。1977年11月底,宝江水库又投入建设,1979年冬工程基本完成。这些大型水利是县以上的行政区域进行组织的,中型水利则由县、公社组织,小型水利由大队、村组织。顺序上,是先建成小型水利,然后是中型、大型水利。而到了70年代,合作化的边际效果开始下降。为什么呢?在70年代末期,全国农村的各类水利基本完成,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的改善,集体经济也就完成了最主要的历史任务。反过来我们可以看,既然完成了主要的任务,那么支撑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就消失了。长达二三十年的以农田基本建设为目标的、集体性质的艰苦劳动,终于获得了巨大的实效。这个实效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几乎翻了一倍,寿命几乎增加了一倍。因此,建设领域的边际合作效果,在70年代开始下降,这个很正常。
同时,农业生产采取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劳动方式,是不符合农业生产力基本特征的。所以,在这个生产过程的合作应该说没有获得成功。我们现在就有了什么“大锅饭”之类的抨击,这些抨击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生产过程的合作中,确实存在“大锅饭”的问题,存在林毅夫讲的“监督”问题。

  农业的家庭生产方式在全世界都比较普遍,它的合理性是由农业的特征决定的。农业存在特有的产业缺陷,就是生产周期和劳动周期的错位。就像冬小麦,230天这样一个周期里面,实际上它的劳动机会不到15天,其余的时间全部都是农闲。农民干什么呢?农业为农民提供的专业劳动机会太少,这种缺陷束缚了农业分工,从而使得农业(特别是种植业)不可能产生种植业企业。它不可能形成企业,就只能够由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方式能够灵活产生各种兼业机会,以维系最低生活。生产队无法解决农民在农闲时候的劳动安排的问题。

  70年代是一个重要的转机。也就是说,集体经济最重要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在这个意义上,它退出历史舞台有它的道理。但是集体经济还有其他的任务,在村庄里,还有许多公共品需要由集体经济来生产,来供给,来服务,来管理。

  由于时间关系,我讲最后一句话。中国农地改革适当走回头路,并非不可取,因为,改革就是个探索的过程。你摸着石头过河,前面没有路了,你怎么办?你还继续往前面闯吗?适当地回头是理性的、必要的。

  吕新雨:70年代中国“三农”问题的历史涵义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70年代,我要讲的重点还是集体所有制。它作为人民公社在今天的一个遗产,除了在集体抗争中被当作一个重要资源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可以成为今天乡村重新合作化的基础。这是特别关键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制度遗产,可能就没办法重新合作化,或者合作化的成本将非常高,合作化的过程将非常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昨天讨论到“文革”中城市公社制度的失败,其实是因为它缺乏一个社会生产结构的配合。它基本上是一个政治运动,而不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反过来,我们去看乡村的人民公社,它就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建构,同时也是社会建构,是社会生产的制度化过程。所以,这也就给我们讨论公社制提供了一个城市和乡村不同的、可资比较的视角。毛最后发现不能把国家变成公社,因为这涉及国体的问题。但是,如果是一个社会建构,乡村的社会建构就可能是成立的。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历史是中国一个非常独特的经验。前段时间读张路雄先生的《耕者有其田》——雪峰兄为之写序,我觉得这本书特别重要。作者曾经参与过国家农村政策体制改革的整个过程,在退休之后写了这本书。它里面有段话特别有意义:

  耕地的集体所有制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稀缺的组织资源。其制度创新的潜力很大。土地集体所有制既可以为家庭经营的农户提供长期而稳定的耕地所有权,同时也可以收回承包者不种的耕地,建立一种随人口转移不断扩大务农户经营规模的制度机制。这是土地私有制无法做到的,只有土地集体所有制才能实现。这是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

  而这个优越性(也即张路雄先生所说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今天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因为现行的政策基本上把“统”这个层面取消了。所以,最重要的是需要调整政策,使得“统”的可能性重新得到恢复,才有可能在今天的基础上重新开启合作化的道路。而这个合作化的道路针对的正是目前资本下乡形成的工业化农业模式。要恢复农村社区本身的集体所有制,使中度规模的土地集中成为可能,就必须恢复村社集体重新分配的功能,从而使得已经离开村社和土地的人把土地退出来,使得不在地主的形成机制断绝,否则,很可能就会形成不在地主掌控农村土地这样一个剥削性的机制。要斩断这个机制,就必须使“统”的这个层面能够恢复,恢复它的功能;同时打破徐老师所说的“小农切西瓜地”,过于细分土地而导致无法进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可能性,形成村社内部的、由农民自己来主导的、中等规模的集中,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合作,即一个稳定的社区基础上的合作,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今天普遍利用虚假的合作社来骗取国家资金的寻租行为。雪峰的调查也显示,中农在村子里面是稳定的,问题是怎么样培养中农。这就必须使土地的流转在村社农户的内部来实现,在村社土地排外性的基础上完成。就像乌坎,内部土地流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让外来资本把土地拿走,就会产生问题,就会形成集体抗争。这恰恰是人民公社之后才可能留下来的制度遗产。如果中国没有这个人民公社的实践,就不可能有这个制度遗产。这个制度遗产的一个核心在于政社合一的体制。政社合一的体制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农村不仅仅是生产粮食的工厂,美国式道路就是把农村变成生产粮食的工厂。但是在中国,乡村的政社合一应是尊重它作为社会存在的前提下,它是一个“community”,是一个社会的主体,不能仅仅把它看成一个给城市提供粮食的生产机器,它同时还应该是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存在。要兼顾这两个层面,才是具有社会保护意义的,这恰恰是人民公社试图完成制度创新最核心的地方,也是不同于苏联的集体化的。苏联的集体化是另外一个意义上的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就是要把农业变成工厂式的生产。而今天的史料已经让我们看到,毛反复强调过,中国推动的集体化和人民公社正是为了吸取苏联农业失败的经验教训。对此,马社香老师做了非常重要的工作。

  1983年,改革废除了公社制,首先一步就是政社分开,把公社变成乡政府,政府的功能和生产的功能完全分开,而这正是今天乡村社会很多困境的来源,就包括单纯的生产合作组织很难成功,也是因为社会功能的层面没有和经济功能进行有机的结合。十八大报告说: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段话既强调农业要现代化,同时也包含了“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等字眼,国内关于农业发展的不同声音都被它综合在一起了。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需要讨论中国农村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动力所在。一个硬约束就是,怎么样让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能够追赶上城市化过程所导致的非农人口的快速增加。这是对中国农业的一个基本的硬约束。这个过程一直到70年代初,主要靠围垦造田和兴修水利,以增加农田数量和提高产出,这也是农村需要集体化的一个动机。但与此同时,工业化对农业的支持却一直不能有效实现。今天去看关于人民公社的很多调查研究,核心的一个问题是:人民公社制度设计所试图达成的工业和农业的互换,与让农业和工业之间能够互相结合的程度,由于工业化不够发达而失败。比如弗里曼等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中所描述的河北饶阳耿长锁领导的集体化过程,作为官方树立的典型,存在着特权作假的现象,国家补贴化肥和农业机械,让它成为典范,这也是被很多国外学者视作中国合作化失败的一个证明。但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如果有足够的化肥和机械配套的话,这个制度设计本身是有成功的地方的。这也是毛为什么一直强调农业与重工业的配套和交换关系,强调工农联盟,其实质是试图在构建平等的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发展社会和生产力。

  另外,要理解为什么80年代人民公社失败,然后被联产承包制所取代这个过程基本上是平顺的、平稳的,而且它也基本上符合很多农民的需求。这样的过程来自于一个很重要的决策:在70年代初毛泽东和周恩来经过研究,决定从国外进口4套化纤生产装置、3套化肥生产装置,后来这个3套变为13套,使中国在70年代就完成了农业的“绿色革命”。它极大地满足了工业化导致的城市人口对粮食的需求。所以真正硬约束的化解是通过绿色革命,而且这个绿色革命是通过引进西方先进的工业设备和技术而完成的。从这个角度看,从五六十年代引进苏联的156套重工业设备,到70年代初第二次西方化纤与化肥生产这些关键的轻工业技术的引进,也在某种意义上打破了新中国闭关自守的叙事。事实是,只要国际形势一有可能,中国就马上引进所有可能的工业技术。从陈锦华的《国事忆述》中可知,70年代他在轻工业部负责这项引进工作,1972年的时候全国进出口总额是48.4亿美元,其中进口为22亿美元,而引进这些设备总共需要43亿美元,再加上利息需要50亿美元,总折合投资人民币214亿元(实际上后来还超过了这个数)。然而,1972年全国基本建设的总投资不过412亿元。可见,国家是下大决心以此来解决中国人的城市化过程中的吃饭和穿衣的问题。陈锦华就很自豪地说,通过这个项目基本上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和穿衣问题。刚才老田的数据中,70年代粮食的增长是绿色革命的成果,而绿色革命主要靠的是化肥。70年代中国解决吃饭的问题,除了使用化肥,还依靠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中国的农业到了70年代是一个飞跃,它完成了杂交水稻革命和绿色革命,这才为中国80年代的城市化过程和市场经济开辟了道路,没有这个是不可能的。另外,陈锦华总结了中国当时能够向西方引进技术的原因。1971年联合国通过决议,中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72年尼克松访华,这是“文革”以后严峻的国际大环境第一次有了大改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西方70年代的经济危机特别需要开拓市场,也是通过这个方式来和中国的需求对接。尼克松访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缓解国内的经济危机。根据外交部接待基辛格秘密访华的过家鼎回忆,中美大使级会谈从1955年8月1日到1970年2月,15年开了135次会议,除了达成一个遣返平民的协议外,没有任何结果,关键在于美国要中国大陆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但是中国大陆最终使得美国与台湾“断交”,也在于美国对中国大陆市场的需求。

  1959年石油产量的自给率只有40.6%,到了1965年大庆油田快速增产之后达到自给,1972年石油供应的最大转变是原油量达到4567万吨,不仅自给,而且还用不完。绿色革命的一个必要条件是石油充足,由此转换成现代农业所依靠的动力和原料,现代农业也被称为石油农业。所以,石油的自给和充沛也使得70年代中国引进的13套化肥生产线能够发挥作用,使得中国粮食的绿色革命得以完成。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讨论70年代中国农业问题的内容。
 陈锦华在他的书里面说,70年代中国的工业发展和开放,从重视重工业到转变为重视轻工业,太晚了,应该从60年代就开始。他抱怨说,1964年的时候毛听取了四天计委的报告后认为,中国的周边环境出现了问题,必须彻底改变“三五”计划解决“吃穿用”的原则。在1964年之前,中央就有计划调整“农轻重”的比例,上调轻工业的比重。但是毛讲了“两个拳头,一个屁股”,两个拳头就是农业和国防工业,一个屁股是基础工业,他就此批评计委屁股没有坐稳。另一个版本是由马社香老师在采访陶鲁笳时提供的:毛说我们国民经济有“两个拳头,一个屁股”,基础工业是一个拳头,国防工业是一个拳头,农业是屁股。把农业或基础工业看成根本,这是和毛把农业与工业互换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首要目标结合在一起的。

  为什么是1964年?如果查一下1964年的背景就知道,中共与赫鲁晓夫的论战刚刚结束,中苏边境谈判破裂,苏联对印度军事援助、派兵进入蒙古、与美英签订“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1964年,中国陷入四面环敌、国际环境最为险恶的境地。毛泽东从一个战略家的角度,就必须把国防问题放在第一位。这样的硬约束决定中国不可能在60年代进行农轻重关系的调整。到了70年代初,国际环境一有好转,毛马上就调整。所以,理解中国的农业发展问题就不能只是在农业内部进行,它是一个与工业相配套,同时与国际政治环境互动的结果,必须放在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中。

  最后再讲一个材料。我们昨天晚上讨论大饥荒,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过大饥荒。关于苏联30年代的大饥荒,今天的俄国历史学家披露说,1930~1932年的短时间,斯大林几乎成了一个商人。为了从国外买机器,他需要出售一切可以出售的商品。而当时能够出售的只有粮食,斯大林可以弄到粮食,但又不能把粮食分给饥荒的人们,因为这些粮食都是为了履行与国外签订的合同而征集的。他说,当我们读斯大林和莫洛托夫的通信时,我们看到他们充满了忧虑和不安。他们就像一个公司的老板,担心公司随时倒闭。有人认为,斯大林更像冒险主义者,他没有计划好一切,只是部分正确的。但是,斯大林其实已经制定好了一套国家现代化、工业化的方案。问题是1929年他突然对方案做了重大改变,最大的变化就是向农民征集粮食数量的变化。他说:

  我第一次惊奇地注意到,1929年美国发生了经济大萧条,世界市场的粮食价格急剧下跌,斯大林制定的国家现代化和工业计划是紧密相连的,粮食价格的下降使得他不得不改变原来的计划。这是斯大林的悲剧,也是我们国家的悲剧。斯大林无路可走,所以他就决定进行一个悲剧性后果的大跃进。这个结果就产生了1932年、1933年大饥荒。

  这个材料,我觉得是值得重视的,它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农业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密切关系。

  今天重新讨论小农经济,我们必须重新把它放在一个社区的意义下。而村这个社区,也就是人民公社从早期的大公社在“大跃进”、大饥荒之后调整成的小公社。小公社与历史形成的村社是基本吻合的。乡村社区的概念是中国历史上形成社会保护的基本范围,小公社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人民公社具有接续传统的功能,同时又承担农业现代化的使命。这两个传统的结合才使得人民公社在70年代获得稳定和发展。也正是这两个传统的遗产,成为今天讨论新乡村主义和新乡村建设的一个前提,特别是讨论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

  郭春林(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去集体化叙事的逻辑——以高晓声为例

  我们需要重新检讨中国社会在卷入资本主义化的进程中,除了全球资本主义体系对其所有的外部压力作用外,自身在哪些方面也自发地生成了资本主义化的诉求,乃至有效地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我看来,80年代无疑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在相当程度上说,80年代的社会、文化、政治等因素都曾经颇为深刻地介入、参与了这一进程。这其中自然也就包括文学。简单地说,70年代末至整个80年代中国文学中农村题材的文学写作通过去集体化的叙述逻辑,在80年代文学作为社会文化生活中心的整体环境中,非常深入地介入、推动了作为去政治化之一方面的去集体化进程,而江苏作家高晓声不能不说是其中一个重要人物。

  就中国的近现代史而言,摆脱贫困,走上“国富民强”的现代之路也正是革命的合法性来源,其中也包含了建立民族国家主体的强烈诉求,以及内在于这一诉求的国民主体的建立。也可以说,这是新时期文学最重要的叙事动力。这里有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其一,贫困和匮乏是怎么产生的;其二,如何解决贫困和匮乏。如果说,我们将这两者当作整个中国近现代文学的基本问题看待是符合历史事实的,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可以看到,新中国成立前由政党意识形态所产生的两种解读和设计方案之间的争论(两者的关系可以颠倒过来),因新政权的建立理所当然地只剩下一种,即社会主义的解决方案。在这一解决方案中,作为“三座大山”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被看做造成贫困和匮乏的根本原因。然而,当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成功之后,当“国富民强”的承诺未能在大多数人能承受的时间段中全部实现的时候,甚至民众的贫困和匮乏并不亚于此前的时代和社会时,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就成了非常棘手的问题。

  随着“文革”作为激进政治高潮的逐渐衰落和结束,中国社会进入被称为“新时期”的80年代。实际上,在我看来,贫困和匮乏也是导致激进政治失败很重要的内在力量之一。于是,“新时期”的开始也必然以对激进政治的清算为起点,而也正是在这一逻辑中,激进政治被当作造成贫困和匮乏的根本原因。但70年代末80年代初所开始的对激进政治的清算方式显然过于简单,对激进政治中被批判和否定的诸种非社会主义因素缺乏应有的政治警觉,特别是缺少应有的理论深度和思想辨析,同时,对产生激进政治的历史原因缺少同情性理解,更没有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应对、制度创新和实践措施,甚至对那些非社会主义因素所有的超强生产能力过于轻视,而只是将其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向往富裕生活的“人之常情”,这也就为90年代全面引进并迅速渗透中国社会肌理的资本主义创造了温良的土壤。

  这实际上是一种将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急功近利的急切之举,其中也就有对富于鲜明社会主义属性的集体化运动的否定。集体化被视为“极左”政治恶劣的生产组织形式,除了生产“大锅饭”和寄生于“大锅饭”的“二流子”外,严重地挫伤、损害、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断了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生活的道路。这样的逻辑一旦被认同,毫无疑问,原先所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治认同也即随之松动,甚至破产,而广大农村的严重贫困无疑更加速了这一逻辑的传播。在这样的背景下,50年代曾经由刘少奇等制定并实施但不久被批判的“三自一包”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42并在对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包产到户后粮食大幅度增产的宣传报道中迅速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很快,政府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为新时期农村经济政策的主要方向。在这一背景下,高晓声创作了他“文革”结束后的第一篇重要的短篇小说《“漏斗户”主》。小说发表后没有引起多少关注,但高晓声因着他对农民颇为热烈的感情很快创作了《陈奂生上城》。小说的主人公陈奂生就是“漏斗户”主,小说发表在《人民文学》杂志,这一次没有让作者失望,作品引起了文学界乃至整个社会普遍的关注。此后高晓声断续写下了《陈奂生转业》、《陈奂生包产》、《战术》、《种田大户》和《陈奂生出国》,并于1991年将这些作品合集、定名为“陈奂生上城出国记”出版。

  “漏斗户”主陈奂生可以说是一个去集体化的先锋形象。小说中,作者为他设计了一个很有气势的“不相信”:“他不相信'粮食分多了黑市就猖獗’”,因为他自己就不会;“在口粮紧张的情况下,他不相信用粮食奖励养猪是积极的办法”;“他不相信'有一斤余粮就得卖一斤’的办法是正确的,因为它使农民对粮食的需要,同收成的好坏几乎不发生关系,生产的劲头低落了”;“他还不相信分配口粮的办法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它只考虑了一般情况而不考虑特殊情况。”陈奂生的“不相信”无疑是尖锐的,它直指70年代一系列的农村粮食政策,以及其时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在农村粮食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上的反映。第一个“不相信”指向的是反资本主义自由贸易,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第二个指向 “大力发展养猪事业”的号召;第三个指向统购统销,而且还暗含着一个如何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问题;最后则指向粮食分配方法。也可以说,这几个“不相信”就是高晓声为陈奂生所想到的致使他成为“漏斗户”主的原因。

  陈奂生的饥饿和贫困当然是必须直面的现实,而陈奂生的贫困实际上也是整个农民的贫困。然而,他的贫困并非集体化的结果,在相当程度上说,乃是其家庭结构必然产生的状况。有学者以社会学和历史学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个案的具体研究,颇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陈奂生这样的家庭结构,在这样的分配方法下,必然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处于口粮入不敷出的状态,43而且,陈奂生这一家不仅仅处于由起始家庭向成长期过渡的缓慢阶段,更兼妻子体力、脑力均有问题,工分无疑比一般妇女少,甚至很低,四口之家,基本上就是靠陈奂生一个强劳力,但所需要的粮食却并不比别人少多少。陈奂生怎么可能不戴上“漏斗户”主的帽子呢?而且,到高晓声写《陈奂生出国》也就明明白白地说道:“儿女一上阵,家庭经济的滑坡现象似乎就刹住了。”

  而陈奂生们普遍贫困的问题显然来自于国家实施的农产品统购统销的政策。“文革”结束后,这一点就一直是被批判的焦点之一。但问题在于国家为什么要实行统购统销?毫无疑问,就是为了实现工业化,某种程度上说,也就是“四个现代化”的根本目标,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目的乃是最终使国家摆脱贫困的面貌。换言之,也就是让普天下的人民能够过上好日子,这其中自然包括陈奂生在内。然而,这不是什么“吊诡”,而是残酷。残酷的历史和现实留给新中国的道路似乎就只有先实现工业化。
在我们这样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在开始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些积累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筹集工业化资金,或者依靠残酷的原始积累、掠夺农民,或者对外掠夺殖民地,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那样做。但是,如果不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点积累,工业化资金哪里来?当时党内党外都有一些同志过于同情农民,不赞成统购统销,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是不坏的,但他们的意见是不对的,行不通的,因为没有考虑国家工业资金积累这一大需要。44

  这是薄一波的话,温铁军将其对集体化时期农村经济的研究看成这一表述的“注解”。我想,这正是我们在重新思考陈奂生问题时应该认真对待的。一方面,执政党要实现强国富民的社会主义目标,似乎必须经由工业化这一条路,可是工业化必须有资本的原始积累,没有外援,更不能掠夺,于是只剩下广泛的社会动员,提高生产积极性,提高社会主义的觉悟,而所有这些所针对的主体是农民,因为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只要我们认定,或者不得不接受这个早已被规定的以工业化为先导和基础的现代化模式,我们就只能这么做,这就是代价。但另一方面,往好里说,这是社会主义觉悟,是作为共同体的民族国家的意志和目标,可往坏处说,这虽然不是掠夺,但毕竟是“内部殖民”。一个国家人口最多的一个群体为现代化作出了巨大牺牲,历史没有理由遗忘他们,现实更没有理由仍然将他们固定在边缘。在这个意义上说,陈奂生们是伟大的。

  按照温铁军的研究,80年代之所以能迅速实现工业化,根本原因就是此前的统购统销等一系列政策的有效实施,使国家基本上实现了进行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现在之所以可以享受到这些现代化的成果,正是因为有千万亿陈奂生们为之作出的巨大牺牲。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陈奂生们所付出的代价就绝不应该只是由陈奂生成为“漏斗户”主的那个时代独立承担,而应该由整个近现代史共同承担。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所谓城乡二元结构恰恰是工业化所生产出来的城乡关系,我们也可以说,工业化的结构生产了城乡二元结构,尤其是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更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城乡差距是新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有的结果,且难以克服。也就是说,陈奂生们的贫困其实是工业化过程中的结构性贫困。

  但是,70年代末80年代的农村题材作品却在相当的程度上并没有能够充分地进入历史的内部,深入地考察历史,只是以一种简单的逻辑将陈奂生们的贫困和广大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物质匮乏看成集体化运动的恶果,而将“包产到户”作为解决、克服的有效途径。然而,事实上,正如黄宗智的研究所表明的那样:

  直率地讲,80年代的市场化农业在作物生产上并不比在1350至1950年的600年间或集体化农业的30年间干得好。……长江三角洲的关键性发展不是来自大肆渲染的“个体”农业生产和小商业,而是来自乡村工业和新副业。正是乡村工业化和副业发展才终于减少了堆积在农业生产上的劳动力人数,并扭转了长达数百年的过密化。

  黄宗智最后得出结论:

  长江三角洲乡村的真正重要的问题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在于市场化家庭农业或计划下的集体农业,不是在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而是在于过密化还是发展。45

  虽然我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这一结论,但其过密化理论无疑是中国农村,尤其是苏南这一人口密集的区域长期无法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有效解释。

  高晓声的陈奂生系列及相当一部分农村题材的小说实际上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对集体化运动的批判和否定,包括对陈奂生缺乏主体意识的所谓“农民性”的揭示和刻画也均被看成集体化的结果。而高晓声及其陈奂生不过是80年代新时期文学中较为典型的人物之一,绝大多数农村题材的小说均积极地参与了这一去集体化的浪潮。然而,90年代以来,个体 / 家庭式的农村经济遭遇自由市场的冲击,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贫困的中国农民却陷入了更为困顿的境地,同时,被市场和包产隔断的农民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再也无力抵挡日益严酷的生存竞争和体制压榨。特别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和2008年席卷世界的金融危机对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而一些农村不得不重新以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来应对,在相当程度上说,这是现实逼迫我们重新回到历史中去,慎重对待社会主义的遗产。

  卢晖临:胡靖、吕新雨和郭春林的这三篇报告的主题非常接近,涉及对集体化和集体经济的认识问题。郭春林老师的报告讨论了文学领域对于集体化的一个否定,在今天看来,这个否定无疑是一种建构,它把集体经济看作必然会抑制生产力的、必然会打击农民积极性、必然导致大锅饭和农民贫困的一种制度,而解决之道就是“包产到户”,所谓“一包就灵”。怎么看待这种否定?我想它肯定不是有意造谣,包括像高晓声这样的人,都有很丰富的农村生活经验,他们的作品所反映的集体化时期的一些问题,都建立在一定的事实根据上。我相信,今天研究集体化和集体经济的学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发现一些和高晓声所揭示的不同的事实,譬如我们可以找到经济状况良好、农民积极性高涨的生产队。站在今天的角度,重要的不是用一些事实掩盖或者推翻另外一些事实,而是如何在多元甚至矛盾的事实基础上发展出对于集体化和集体经济更具同情的认识和理解。结合胡靖和吕新雨的两篇报告,我想简要探讨一种认识和理解集体经济的方向,那就是回到历史过程和脉络中去,要从一种去历史的、去情境化的叙事回到历史性的、情境化的叙事里面去。

  在我看来,中国的集体化或者说集体经济实践有三大目标:第一是保障,第二是公平,第三是增长。回顾前三十年集体化的历史,可以说第一个目标是较好地实现了,集体经济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保障,除了1959~1961年的大饥荒,中国农民整体上做到了免受饥馑之苦,随着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和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农民医疗健康和教育的基本需求也得以满足。第二个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包括分配上的公平和政治参与上的公平。官僚主义和特权问题没有完全消除,但是被抑制到一个很有限的范围内。第三个目标则遭遇挫折。一方面是生产力提高的速度不够快(譬如和改革开放之后比较),另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有限增长并没有转化为能够让农民切实感受到的成果,如粮食消费量、生活水平的提升。第三个目标的受挫对于中国集体化的成败影响至为关键,由于增长有限(或者更准确地说,农民无法感受到增长),农民只能长期处在低水平的保障中,与此同时,极为狭小的分配空间也放大了农民对于官僚主义和特权的感知,放大了农民由此产生的不公平感。

  增长目标的受挫是必然的吗?我们仍然要回到历史情境中去理解。吕新雨的报告讲到了当时的约束条件。我们要把当时的约束条件充分地挖掘出来,包括国际局势、工业化的战略性目标,也包括当时的技术水平。徐俊忠老师文章里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历史并没有给毛泽东留下实践这一构想的从容空间和时间”,如果我们回到历史的情境中去看,是能理解到这一点的。比如说,国际局势一直到70年代初才缓和;我们工业化的前20年一直处于要对农业抽取比较大的资源的历史阶段,等等。我们重构历史阶段和各阶段的约束条件,就会看到增长目标为什么没有很好地实现,特别是没有体现在农民那里。这样,我们就会有一个同情式的理解、同情式的分析。

  说到增长,我刚才更多地是谈到外部的历史阶段和约束条件,还有一块是内部的约束。一是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内部的官僚主义和特权问题。我们当时发明了很多群众参与的方法,但基本上还是依靠周期性的群众运动,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定距离。二是科学管理的问题,即我们怎样去计算劳动量,怎样去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从那些坚持下来、比较成功的集体来看,他们确实是有一套比较精细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当然,这个内部的约束条件又和前面的外部约束条件是有关联的。如果我们的外部条件不充分,不能为我们打开一个足够的空间(增长能更多地留在合作社和生产队的内部),精细化管理也就没有太多的空间了。本来蛋糕就不够大,大家都处于生存水平之下,你让他设计出一套区别大家劳动、分配劳动报酬的管理技术,就会受到社区伦理的限制。我想,我们用这样一种历史的方式,可以把当时集体化时期的问题展示出来,同时也会看到一些成就。比如,胡靖老师在报告中讲到的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成就。这样做的当下意义在于:在一个新的历史条件下,挖掘和恢复历史上由于受历史条件的约束而未能实现的可能性。

  老田:我以前自称职业农民,受到别人的批评,说我的资格不太够,但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三农”问题一直很关注。听了三个报告以后,我有很多感想。特别是,胡靖老师用了负的公共品、负的资源等概念,我觉得很新颖。我自己也总是感到以前的研究,特别是关于毛时代的研究,喜欢用很多大的词语,比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去分析政策和决策,变成了压倒一切的分析历史的框架。我总觉得这是不合适的,缺乏深入下去的概念,研究也没有从中层往下层走,缺少与现实针对性强的具体的理论工具。我听了胡靖教授的报告后,感到非常受启发。

  吕新雨特别提到,生产结构和社会结构必须跟政治结构相配合,孤立的政治结构是不可能成立的,并用这个来解释城市人民公社的失败。毛时代的农村是政社合一,其成功之处也在于这配合了社会结构和生产的制度化过程,这个制度的部分残余在今天还有生命力,可惜未能被执政者充分认识。但在后来,毛确实希望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实现政治权力和生产结构的分工,在政治权力向多数人手上转移的同时实现代表性的重建,这是他晚年思想中间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意识,值得好好研究。

  我对文学不是很懂,但我能感觉到文学力量的强大,特别是伤痕文学对于改革所需要的舆论氛围的塑造作用。1962年毛主席在北戴河开会时赞成康生的说法“写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如果把文学与社会科学在历史转折时期的出场顺序比较一下,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角度研究过去的历史,要完成学术上的提炼,找到一个合适的概念框架重新表述出来,这需要很长的学术积累时间。黑格尔就曾说过 “密纳瓦的猫头鹰要等到黄昏才会起飞”,但文学就不同,它比较先知先觉,就像郭春林所分析的高晓声小说一样,它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好人很不顺、很受气,坏人则很嚣张、很得意。通过这种方式,利用审美情感的动员和群众的同情心,很快就把社会舆论氛围根本改变,所以,文学往往在社会科学之先,就能够很好地服务于意识形态的转型需要。关于“陈奂生”系列所隐含的主题及其来源,我想起一件事。杜润生是宣传高手,他写过一个顺口溜:“联产联住心,一季大翻身;红薯换蒸馍,光棍娶老婆。”“娶老婆”是结婚和延续家族的大事,“一季”就够翻身说明政策效果极其好,可以立竿见影,农民的生存条件大大改善了。杜润生总结和论证问题的方式,特别契合“陈奂生”系列的故事讲法。文学为改革服务,令我想到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布罗代尔在研究西方资本主义的起源时说,那个时候资本家群体挺惨的,当时的封建主掌握了很大一部分的政治优势和舆论优势,在资本家蹒跚迈步的阶段,背后总是有个强有力的批评者在敲打他们,好像欧洲文学史上干这活的人很多,狄更斯、巴尔扎克等都是,批判现实主义当了很长时间的主流,所以欧洲资本家群体恐怕比中国今天的要健康。今天社会上“仇官”、“仇富”的现象比较严重,是不是与资本家群体成长过程中间权力和舆论都参与“保驾护航”有关?各种社会力量过分烘托了强势的资本成长过程,像高晓声在“陈奂生”里也是这个路子,老说陈奂生的好话。我想,陈奂生在“万元户”阶段还不会有大问题,后来要变成资本家,也会很容易变坏,政治权力和学术话语权结合起来为他们捧场,中国的资本家群体与欧洲的同行相比太顺了,很容易堕落。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资本家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承担者,如果社会风评不好,很容易诱发从根本上质疑那种制度的声音。政治权力和资本都是社会上很有力量的东西,有能力把自己的利益边界外推到损害社会、损害他人的法律界线之外,很容易产生腐化和堕落,客观上需要一种批评它们的力量,但这在中国恰恰没有成长起来。所以,我认为,如果以后搞真正的改革,一定要深刻反思权力、资本和话语权紧密结合的现象。文学的力量确实很大,在“保驾护航”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对于公众接受新的资本家群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学家让公众信服的则不多。
关于吕新雨老师的报告,我还有一点疑问,她比较强调绿色革命中工业品投入的增加。我有农民经历,对种水稻还是比较了解的。这里我说一个从种植制度变革到最后增产的漫长过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解放以前,插秧的标准是一棵秧占100平方寸的面积,到五六十年代搞密植的时候,株距要求就变成了三五寸,这相当于每亩的株数多了6倍半,插秧的负担变得很重。而且还有很多妨碍增产效果的内容,要逐步革掉是比较慢的。以前遗留下的水稻品种是高杆,插密了以后容易倒伏,导致减产,同时矮杆品种的生长周期短,有利于推广双季稻提高复种指数。在引进广东农科院搞的矮杆品种后,可以解决倒伏问题和生产周期问题,结果,肥料不足成为首要问题。因为化肥增产很困难,到“四清”前后就大力推广种紫云英做绿肥对付。70年代初,县化肥厂投产之后,双季稻的产量才逐步稳超单季中稻,两季的总产量达到了1300~1400斤,但是农民不是很满意,投入了好几倍的劳动才增产这么一点点。我亲耳听到农民是怎么提意见的,大概1972年和1973年,我年龄小,“双抢季节”跟着去“捡谷”,每7斤记1个工分,在休息闲谈的时候,一个老头对小队干部说:“你们现在种粮的才收这么一点,还把人累得要死,解放以前我种一亩田打了八石五斗加一撮箕。”他说的产量相当于1100~1200斤,一季接近两季,比两季还要少很多劳动量,意思是更加合算。1978年到县化肥厂扩产到18000 吨的时候,亩产量就迅速提高了,就没有这类舆论了。也就是说,化肥的增产作用比较显著,关键原因在于受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拖累,粮食增产需要的各种投入要素中间,化肥是最后一个得到的。而为增产需要开始变革的整个生产过程,从种植制度(密植、单改双)到化肥的配合,是循序渐进的一个序列。政府想让农民把习惯改过来,受到了农民的长期抵制,所以也拖慢了整个变革过程。我认为农业增产过程,是长期的和逐步实现的,五六十年代农业增产主要是和农田水利建设、改革种植制度关系紧密一些;到了七八十年代,现代工业品投入增加的影响才显著些。

  我对胡靖老师的报告也有一点疑问。他说农民生产过程中不需要合作,我想,如果只是增加化肥投入,集体干活和个体干活就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拖拉机耕种的话,家庭经营还是有很大的局限。农民到底是家庭耕作还是集体耕作,背后的牵涉很大,涉及很深刻的历史意涵。毛时代历史学界“农民战争问题”是一个学术热点,有一些经常引起争论的问题,例如农民战争创造了新制度没有?要清楚认识这个问题,也许需要反过来提问:为什么它没能创造新制度?这么多次改朝换代的血风腥雨,那么高的成本为什么没有产生新的制度,符合农民的需要,稳定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存机会?甚至有人问,农民创造了新政权没有?这个问题的等价问题是: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来,单干为什么难于改变?如果要有新组织的话,成本和管理上有什么问题?它为什么在这儿成了一个永久性的门槛?古今中外,都是单干。无论是我们用牛单干,还是美国用拖拉机单干,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我觉得,理解历史变革、社会结构和政治组织在农村中的适应性,这里面的话题很多。今天学术界很多人特别热衷于说集体农业的坏话,恐怕与单干在历史上的持久存在有很大关系,组织和管理上的“门槛”难于突破的事实,在理论认识和思维上也发展成为一个禁锢性的东西,学术大环境如此,就算有对集体农业的正面认识,说出来好像也是理不直气不壮的。

  单世联:社会主义和饥荒的关系问题,是我昨天晚上提出来的。我当时是说,社会主义国家大多发生了饥荒,这是有史为证的。我并没有说,社会主义国家都发生了饥荒。我也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发生饥荒只是由于公有化的原因。它和我们的治理方式、权力结构,甚至领导人的作风都是有关联的,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归咎于公有化。同样是社会主义背景,50年代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在战争年代中出现的。我认为,这样的经验跟后来的大饥荒是有关系的。当然,这个问题需要再讨论,我只是说明一下。感谢新雨老师。

  黄万盛:这次会议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基本立场:对于毛泽东本人和毛泽东时代留给我们的遗产,要慎重对待。在这里我要借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当你随便把前人当作尸体抬出去的时候,那个准备把你当作尸体抬出去的人已经在门口等着了。”这没有问题,我基本上能接受。

  我们这次有很多发言是非常实证的,这很好,能让我们比较直接地接触问题,但是,必要地去历史化,甚至更加彻底地去历史化,也许能够看到一些更深刻的东西。合作的思想,实际上是基于这样一种哲学模式:整体大于部分相加之和。而且,这种思想模式在中国历史当中反复出现,毛本人对这样的思想模式是非常接受的,并坚持运作。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毛处理问题时很少依靠国家行政管理团体的力量,而更多地走发动群众、大规模地动员群众这样一个基本的路向。所以,我一直有一个怀疑,毛泽东迷恋群众路线,他的群众路线后面的哲学基础是刚才我说的那个合作的思想模式。追根溯源,这是黑格尔整体主义哲学的立场,它曾经深刻地影响了马克思。但这个模式是值得检讨的,主要的问题是它扭曲了部分的价值,包括个人的价值,很容易导致消解多元多样的普遍主义,这正是我们以往的深刻教训。我赞成合作,但不能接受一个纯然动员式的合作。我不是否认合作,只是说我们对合作应该怎样定义,这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吕新雨:合作思想在中国的历史其实比较长,上个世纪初中国就有合作思想的传入、倡导和实践,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了二三十年代不同的政治流派更是有不同的合作思想。毛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延安时期都有过在农村做合作社的实践。所以,它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当然,我们要问,谁的合作?怎么样合作?

  第二个问题,是饥荒。我们都说,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过饥荒。可是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也都发生过饥荒。所以,问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发生饥荒跟资本主义国家发生饥荒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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