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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蜀读《毛泽东最后的革命》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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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12: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毛泽东最后的革命》的几点意见

 何蜀

  面对这样一部由两个外国学者写成的全面、严肃而又生动、通俗的文革史,作为一个亲历过文革并致力于文革研究的中国人,首先感到的是惭愧。

  因研究方法、思维习惯、观察角度、表述方式等等的不同,以及拥有史料的丰富(有许多是我们很难看到的),尽管书中讲述的文革历史事件都是我们所熟悉的,但读起来仍会感到十分新鲜,引人入胜,而且能给人许多新的启发。

  此书的优点就不一一细说了。只谈几点在阅读中想到的意见,供作者参考。

  ◇ 群众造反运动

  现在不论国内还是海外,都有一种观点,认为真正的文革只是前三年,即从1966年“五一六通知”发动文革到1969年中共“九大”,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心目中的文革,又主要是从1966年秋冬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到1968年秋各地群众造反组织陆续退出历史舞台这一段时间,也就是群众造反运动从兴起到终结的两年左右时间。这个观点,笔者始终认为如同把法国大革命只限定于雅各宾专政时期一样,是不对的。现在的一些所谓“毛左派”和一些底层民众提出或希望“再来一次文革”,实际上也只是想再来一次那样的群众造反运动(他们当然不是想再来一次“清理阶级队伍”或“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那样的运动)。

  这种把文革只等同于群众造反运动的认识固然不对,不过,群众造反运动,确实可以说是文革十年中最富特色、最“史无前例”的一段历史。因此,这一段时期里的群众造反运动也最值得好好研究。但是多年来的文革研究中,人们普遍关注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各界受难者遭到的打击迫害,一是波诡云谲的高层权力斗争。一说到文革中的群众组织,则往往只想到红卫兵(而且往往是把初期的“老红卫兵”与后来的造反派红卫兵视为一体,混为一谈),很少关注到当时遍及各行业各领域各阶层的群众造反组织及其活动。

  不知是出于了解情况和掌握资料的不足,还是对群众造反运动在文革中的重要性、独特性的认识不足,本书涉及群众造反运动的篇幅显然不够,只在第八章“天下大乱”中的“文革蔓延到农村和工厂”、“中央文革小组的铁拳头”两节里,第九章“上海‘一月风暴’”的“北京红卫兵煽风点火”、“上海工人造反”、“上海的‘一月风暴’”三节里,第十章“夺权”的“第一批革命委员会”一节里,及第十二章“武汉事件”、第十三章“五一六阴谋”、第十四章“红卫兵的消亡”中的一些内容里零星涉及到——从“红卫兵的消亡”这个标题也可看出,作者只注意到学生组织红卫兵的消亡,而没有注意到当时拥有人员更多、在一些地方起到了更为重要作用的工人、机关干部、农民、市民甚至军队领导机关(如军委各总部机关、各军兵种机关、各大军区机关等)的官兵中的各色群众造反组织的消亡,及他们在红卫兵退出历史舞台之后的困兽犹斗。与此相关,对1967年2、3月间全国许多地区镇压造反派的“镇反”运动及4月开始纠正这一运动的大规模平反运动,书中几乎未提,只是在第十二章“武汉事件”中的“华中告急”一节里提到了武汉地区打击造反派的“镇反”。此外,还可作一对比:“清理阶级队伍”用了专门一章(第十五章),而主要打击造反派的“清查五一六”运动,却只在“五一六阴谋”一章中的“保护周恩来”、“外地的清查运动”几节里用了很少的篇幅提及。相应的,在“批林批孔”一节(第二十一章)里,也只字未提各地普遍涌现的少数前造反派成员的“反潮流”活动(有的是为了争夺在“新生红色政权”中的地位,有的是为了争取给此前在“清队”、“清查五一六”等运动中遭到的打击迫害平反),这一波“反潮流”相当于一次变相的、规模缩小的“造反运动”,而且在不少地方延续到了1975年,直接成为邓小平主持的整顿的起因——在第二十二章“邓小平主政”中提到了“闹派性”,“打派仗”,但若前面缺少对群众造反组织派别冲突的叙述,不了解历史的读者很难懂得“派性”、“派仗”是什么意思。

  ◇ “一打三反”运动

  第十七章“胜利者的大会”最后一节是“‘一打三反’运动”。虽然只有一节,但却已经比中国大陆的几部有影响的文革史著作更加重视了文革中这一空前恐怖的、由官方公开进行的大规模迫害和屠杀运动。相比之下,国内文革史家的专著还很少这样为“一打三反”花费专门一节的笔墨,如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只在讲到“斗批改”中的“清理阶级队伍”这一小节里附带提到“一打三反”(《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一版336—337页),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史稿》则完全没有提及。《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时期》的文革部分也没有“一打三反”辞条,只在“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辞条中简略提及。

  本书值得注意的另一点是,作者对“一打三反”运动持续时限的认定也远比中国大陆文革史著述中的记载更为清晰准确。如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一书中提到“一打三反”运动时说:“从1970年2月至11月的十个月时间中,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8.48万多名”(《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49-1989)》330页,马齐彬、陈文斌等编写,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8月第一版)。王年一在《大动乱的年代》中也说“据统计,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个月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184万多名,捕了28.48万多名,杀了数以千计的人。”(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第333页)《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时期》中则称“一打三反”运动中“到11月底,全国共批准逮捕各种分子28.48万多人,其中被判处死刑的9千多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5月第一版,332页)他们都把“一打三反”运动的时限划在1970年2月到11月之间,而本书则依据史料判定:“在北京城区,‘一打三反’运动一直延续到了1970年底……在包括上海在内的大多数地区,运动延续的时间要长得多,一直到1972年、1973年中央当局才收到了运动‘胜利结束’的报告。”(309页)这是本书值得赞赏之处。

  不过,作者对“一打三反”这一运动的真实了解可能不够(或是为一些不可靠的史料所迷惑),在论述中显得出人意外的偏颇。本来,“一打三反”运动的核心是“一打”,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实际上就是镇压政治犯,而这些政治犯中又主要是对毛泽东和文革不满的“言论犯”、“思想犯”,如北京的著名思想者、《出身论》作者遇罗克,公开为刘少奇、彭真鸣冤的北京自然博物馆解说员马正秀,公开书写反对文革的小标语到处散发的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勤杂工王佩英;上海监狱中已关押多年的著名思想者林昭,因组织沪剧清唱而被诬为“破坏革命样板戏”的上海钢管厂司磅员、业余文艺爱好者谭元泉;江西省私下写作批判文革文章的南昌第一中学学生吴晓飞,大量著文全面批判文革路线、方针、政策的江西赣南医学专科学校教员陈耀庭与谢聚璋夫妇;福建省上书毛泽东为刘少奇辩护和反对文革的福清县城头公社党委委员、公安特派员陈寿图;江苏省多次上书毛泽东要求结束文革的苏州图书馆副馆长陆兰秀;湖南省散发传单批判“三忠于”活动、批判文革的女知青丁祖晓、李启顺;甘肃省狱中关押多年的“《星火》反革命集团案”要犯张春元(兰州大学学生“右派”)和杜映华(前武山县委书记处书记、“右倾机会主义分子”);陕西省因对1957年至文革中一些方针政策不满而作过议论的西安第八设计院技术员施大伟,在家中保留了一些所谓“黑画”的西安市卫生宣教馆美工余正常;重庆市为刘少奇鸣冤的建设银行干部方运孚,散发传单公开否定文革及反右派、反胡风等政治运动并声讨“凌驾于党政军之上的阴谋家”的街道临时工、“摘帽右派”刘家瑞……这些“言论犯”、“思想犯”大多在“一打三反”中被判处死刑并召开声势浩大的公判大会示众后立即处决(个别在缓期执行中折磨致死)。当然,从人数上看,被处决的“言论犯”、“思想犯”只占“一打三反”中被处决者中很小的比例,但是,其他普通刑事犯所获的罪名(其中也有许多是夸大的甚至强加的)诸如贪污、偷盗、杀人、强奸之类是人们从来都知道不应做的,而“言论犯”、“思想犯”获罪的原因却是发表或流露不同政见、“关心国家大事”、“研读马列著作”甚至只是私下发发牢骚之类,人们从来不会认为这些是“犯罪”,而在“一打三反”中却成了“犯罪”而且是重罪,这就必然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恐慌。

  “一打三反”运动中还有两个十分突出的、有别于文革中其他整人运动的特点:一是中央将“杀人权”(死刑核准权)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这一极为重要之点也被本书作者忽略);二是大搞所谓“群众专政”,判决书都交“群众讨论定案”。当时全国笼罩于空前的“红色恐怖”之中。生活在重庆市的笔者就一直保留着一个不可磨灭的记忆:在“一打三反”高潮中的一段时间里,每到夜晚10点正,警备区的宣传车就驶上街头,在市中心马路上呼啸而过,男女播音员杀气腾腾的声音通过高音喇叭放大后在城市上空久久回荡:“最高指示: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警备区戒严令……”然后是全城戒严,然后是在人们都已入睡之后的半夜里开始到一些人家“砰砰砰”打门“查户口”……

  另一方面,许多地方还利用“一打三反”对前造反派人员进行了打击。吴德在回忆录中就说:“我们清查‘五一六’中间,还搞了‘一打三反’。这中间有人写匿名信给毛主席,告状说我打击了造反派,要复辟。”(朱元石等访谈、整理《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77页)在“一打三反”中遭到了打击的前工人造反派成员陈益南则更是以亲身体会总结道:“(一打三反)在各地悄悄地演变成‘打击造反派中的坏人’,甚至实际延伸为‘打击造反派的骨干分子’。但,什么是‘造反派中的坏人’呢?在进行中,也就实际成为了清算造反派在文革中的所作所为——即一切与文革前的标准不符的行为。什么武斗与打人啦,蓄谋造党委的反啦、夺权啦,无政府主义啦,还有就是读马列主义书籍的可疑行为啦,等等。”“实际上,正是在‘一打三反’运动中,完成了将造反派成员几乎全部从革委会中踢出去,而由保守派人员补台入内的权力机构的组织人事变动。”“全国大部分省份,由掌权的军方领导人与原来的地方老领导干部联手,大都成功地将‘一打三反’变为了一次清理造反派的运动。因而,除上海外,各地的造反派的代表人物,便纷纷被从‘新生的红色政权’即各级革命委员会中撵了出来,有的甚至还被送进了监狱。”(陈益南《青春无痕——一个造反派工人的十年文革》,385、387、392页)

  然而,《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却在这一节里出现了对“一打三反”运动总体认识上的失误。书中除了提到宁夏银川的“共产主义自修大学”这一“思想犯”冤案外,强调的是打击其他罪犯,“在上海市闸北区,运动中只有6%的案子是政治问题,绝大多数是经济问题。许多‘群众宣判大会’的记录显示,运动的打击对象也包括大量的普通罪犯。从当时的普通百姓对于运动的理解来看,‘一打三反’的吸引力在于,确切地说,它给了人们希望。让某种曾经熟悉的‘法律与秩序’能得到重建,更有可能让‘好人’有机会镇住‘坏人’。”为了证明这一分析的可靠,作者还引用了一则当时北京市民在街道居委会组织的讨论会上拥护“一打三反”的发言(306—307页)。作者没有想到,在那样的“红色恐怖”氛围中,街道居民有谁敢说出真心话?谁敢不表示拥护?当时许多地方的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都把判决书发给群众讨论,而群众的表态几乎全是赞同“杀”!至于所谓“重建法律与秩序”则更是无稽之谈,当时全国都已按毛泽东的指示“砸烂公检法”,不再有什么依法审判,刑讯逼供成为常态(“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没有辩护,没有上诉,全是由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在北京则是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连检察院都已完全不存在)的军代表作出判决,交革命委员会核心组成员(主要是军人和刚“解放”出来不久、唯恐被人怀疑“对毛主席不忠”的干部)讨论通过,这样的讨论有何法制意义,可想而知。

  作者本来在这一节里十分敏锐地捕捉到了当时各地以“地下”罪名打击各种民间社交活动、窒息社会生活的情况:“……任何松散的组织活动都可以被贴上这个标签。于是乎,出现了‘地下图书馆’,‘地下音乐会’,‘地下工作室’和‘地下婚姻介绍所’。任何牵涉到一、两个人以上的事情都是‘帮’。上海的实际例子包括‘推翻新政权帮’、‘赌徒帮’、‘流氓阿飞帮’等等。”(307页)可是,作者却不恰当地引用了一则南京“青年歌唱队”成员悔过书中交待如何搞流氓活动和谈论下流话的内容。这样叙述的结果,显然只会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即“一打三反”运动是“得到群众拥护的”,“成绩是主要的”,“主流是好的”。尽管作者的这些叙述都有原始资料作为依据,但是了解那段历史的人们都会明白,作者被一些表面文章,被一些不可靠的材料迷惑了,未能分析那些引用的资料是在什么情况下形成的,是否反映了真实的思想,是否能说明事情的本质。

  作者在这一节里写了几句显得像是为自己辩解的话:“无论如何,我们不能错误地假定‘一打三反’的对象几乎都是或者大部分必然是带有批判精神的青年学生,或者是在政治上敢于直言的干部。”(306页)这样的辩解大可不必,因为并没有谁作了这样绝对的“假定”。但是,了解那段历史的人们都知道,“一打三反”镇压的对象虽然并不“几乎都是”甚至大多数不是那些“言论犯”、“思想犯”,但这一运动以其他刑事罪名镇压的人员中也有许多是冤案。

  ◇ 庐山会议上的斗争

  第十九章《林彪的叛逃和死亡》中的“庐山风云”一节里,针对庐山会议上“抨击张春桥就是攻击文革本身”这一说法,作者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见解:“但是到了1970年,林彪、陈伯达或者林彪在军队中的支持者们没有理由如此反对文革,因为他们自己也是文革的主要受益者。”作者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1970 年庐山会议不都是对文革的再度攻击,而是文革受益者的派系之争,目的是争夺毛的宠信。”(335页)

  这一说法与官方有关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既互相勾结又互相争夺的说法比较一致。但是这样认定“文革受益者没有理由反对文革”毕竟太机械,太简单化了。如果按照这样的“受益者”逻辑,就无法解释许多重大的历史变故,如法国大革命为什么是由旧体制受益者的贵族率先发动,否定斯大林的决定为什么是由斯大林时期的受益者赫鲁晓夫及其同僚们一致作出,抓捕“四人帮”、结束文革为什么是由文革的受益者华国锋、汪东兴等人决定……历史是复杂的,人是复杂的。受益者不等于就必然是使其受益的体制(或路线、政策、规章制度等等)的拥护者、捍卫者。

  从总体上看,文革时期没有被打倒的军队领导人尽管被抬到了很高的地位,拥有了以往没有的更大的权力,但是,他们绝大多数人对文革这种“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始终是“很不理解,很不得力”的。加上文革以来从罗瑞卿到贺龙、萧华、刘志坚、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等军队干部一批批遭到无妄之灾,“座上宾”转眼即可变成“阶下囚”造成的恐怖气氛,都使这些“受益者”人人自危,一旦有了合适的机会,他们就会要设法回到文革前的老路上去。把庐山上的那场斗争仅仅看成是“争宠”,未免把严峻的政治问题庸俗化了,而且,这也无法解释毛泽东怎么可能把一场“争宠”看得那么严重,提到了“政变”的高度。

  ◇ 另一些鸡毛蒜皮

  此外,书中还有一些表述不够准确的地方,如:

  “1967年5月,文化部被撤销,其权力移交给了由江青领导的中央文革小组的文艺组。”(161页)

  此说不确。文化部在中央文革文艺组成立时并未宣布撤销,只是作为要用“毛泽东思想”实行“砸烂”的单位而存在(当时有所谓“砸三旧”的提法,即“砸烂旧中宣部、旧文化部、旧北京市委”)。中央文革文艺组成立后也从未说过接管文化部的权力,只是在中央文革小组的领导下做一些文艺方面的督导工作(而且存活时间极短,其成员很快就陆续被打成“反革命”抓了起来)。1970年3月10日,周恩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在国务院之下设立一文化组(次日毛泽东批示同意),但在目前所见到的相关文字中也未见明确宣布撤销文化部(参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5月第一版353页)。1970年6月22日,中央批发国务院6月7日上报的《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报告》,《报告》中提出将各部、委、直属机构由原来的90个精简、合并为27个(《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375页)。直到这时,文化部才正式由文化组取代了,但也不是撤销而只是改名。

  (1966年底上海“康平路事件”之后,1967年)“1月1日凌晨1点,为了防止局势进一步失控,上海警备区司令员廖政国下令,上海工人武装组织所属成员必须在3天内暂时上交所有的轻武器、步枪、手榴弹、轻机枪和重机枪、轻型火炮和弹药……”(165页)

  注释说明此段内容引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陈识金著《将军卷进漩涡》一书。这本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书到底是文艺作品还是历史著作且不管它,只就这段文字的内容看,就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众所周知,在1966年底的上海“康平路事件”时,上海造反派与保守派的冲突中双方都还只是动拳头,当时全国各地的群众组织派别冲突都还没有达到动用枪支的地步,根本没有什么“工人武装组织”,不存在需要上交武器问题。如果上海竟然在1966年底就已经有了“工人武装组织”并且拥有了轻、重机枪甚至火炮,那可真是远远走在全国大规模武斗的前面了,因为全国各地群众组织间的武斗升级到动用枪支,普遍是在1967年夏秋之间的7、8月。因此,当时上海警备区会发出这样的命令是不可想象的。

  (张春桥、姚文元担任了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主任和第一副主任)“当他们在北京忙于国家事务时,主要由王洪文代理他们的工作。”(171页)

  当时在上海代理张、姚实际主持市革委会工作的是徐景贤,因此被上海人称为“徐老三”。

  (武汉的“钢二司”、“钢工总”、“钢九一三”)“他们最终联合成立了‘武汉三钢’。”(203页)

  武汉的“三钢”并非什么联合成立的组织,只是因为“二司”、“工总”、“九一三”这三个组织在1967年2、3月“镇反”中被军区镇压时的顽强表现被人们誉为“钢”,美称为“钢二司”、“钢工总”、“钢九一三”,三者并称“三钢”。

  (重庆武斗)“嘉陵江边上的朝天门码头在一次战斗中被夷为平地”。(220页)
  重庆的朝天门是在嘉陵江与长江交汇处而不是只在“嘉陵江边上”,它是两江环抱的半岛形老城区高踞于江面的水运大码头。若是它被“夷为平地”,那江水岂不是就淹没山城了吗?那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场面。

  (王力“八七讲话”)“王力的一番话迅即为红卫兵接管中国的外交事务打开了绿灯。”(232页)

  从来没有发生过“红卫兵接管外交事务”的情况。红卫兵是学生组织,在外交部夺权的是外交部的造反派(大多是工作能力很强、政治条件很好的外事干部)。而且所谓外交部的“夺权”,也只是按照周恩来的指示夺了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和对外交业务实行“监督”。

  “四川著名的造反派夫妻刘结挺、张西挺在1966年至1967年间的冬天把‘八大’产生的西南局强有力的领导人李井泉拉下了马”。(297页)

  这句话有几个问题:⒈说刘、张是“造反派夫妻”,说法不准确,因他们既不属于群众中的造反派,也没有像山东的王效禹、山西的刘格平、贵州的李再含、黑龙江的潘复生那样参加造反并领导当地的夺权,而是在文革前的官场倾轧中受到打击、文革中到北京上访申诉,得到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平反,被中央认定为“坚持党的原则的好同志”(《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宜宾地区刘结挺等平反的通知》,中发〔67〕154号文件,1967年4月4日),任命为四川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领导成员。对于领导干部中的这类文革中得宠、按照毛泽东的指示站在造反派一边与“走资派”斗争的人应该怎样称呼,值得研究。

  ⒉“在1966年至1967年间的冬天”,显然说的只是1966年的冬天。这样的表述显得有些别扭(不知是不是翻译的问题)。

  ⒊“‘八大’产生的西南局……”中共“八大”是在1956年召开的,当时并未“产生西南局”,重新设立大区中央局是在“八大”闭幕几年后,1960年9月中央政治局作出成立中央局的决定,1961年1月18日经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

  ⒋“把李井泉拉下了马”,这有点像文革中造反派歌颂刘、张的语言。刘、张能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西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拉下马吗?红卫兵、造反派也没有这个本事。把李井泉拉下马的只能是毛泽东(以后也同样是他重新把李井泉又“扶上了马”而且不对广大的“革命群众”、“革命干部”作任何说明),刘、张不过是被毛泽东临时利用的棋子而已。

  “林立果是一名军官,尽管年轻,却已在吴法宪的庇护下,执掌空军大权。”337页)

  此说不确。林立果从未“执掌空军大权”。当时的空军司令员吴法宪曾对林立果说过,“你在空军可以调动一切,可以指挥一切。”但是,吴法宪后来在回忆中说:“这句话一出口,我感到有一点冒失了,但是已经无法收回了。我当时说这话的意思,是因为他可以直接向林彪汇报,可以直接接受林彪的指示,所以就不假思索地冲口出来了这‘两个一切’。”“但是后来说我的这句话就是把空军的指挥大权交给了林立果(见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这不是事实。实际上,不仅是林立果,就是我这个空军司令,在空军也不是能指挥一切、调动一切的。”(《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771页)

《记忆》第61期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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