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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煌:哭李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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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00: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戴煌(新华社资深记者)

原名《李九莲》来源:《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工人出版社2004年第1版

http://blog.eduol.cn/user1/1851/archives/2006/46783.html

[编者按] 大家都知道文革中出了个女杰张志新烈士,却少有人知道,在革命老区的江西赣州还有个李九莲烈士。其实,李九莲死得比张志新更悲壮,李九莲冤案是放大了一千倍的张志新冤案!每当读到她,我都不禁想哭……
[案情简介] 李九莲(1946~1977.12.14),江西赣州人,普通工人,文革中就因为一封给男友的私信,有20余万人为其喊冤要求平反,使2万多人受牵连,2千余人受到整肃,600余人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留用察看、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降职降薪等不同处分,200余人被监禁,60多人被判刑,2人被枪杀,被枪杀的两人就是李九莲钟海源。1969年2月28日李九莲在写给福州部队当兵男友曾昭银的私信中表示了对文革的质疑和对刘少奇的同情,被男友出卖将私信交到军部,打成现行反革命。1977年12月14日,粉碎“四人帮”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在一起,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割去双乳。
钟海源(1948~1978.4.30) 江西赣州人,小学教师,她本与李九莲素不相识,且至死都不曾与李九莲见面。出于良心,参加了群众自发组织的为李九莲平反专案组。因不肯悔改,被定为李九莲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和死硬分子。1978年4月,向塘机场一飞行员,某军区的原副司员的儿子,因患有肾功能衰竭住进了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治疗,要作肾移植。肾从何来?甭说,在当时唯一的来源只有死囚,经专家会诊认为,女肾的功能比男肾的功能好,尤其是年轻女人的肾更好些,为了保证手术的成功.得找个年轻女死囚犯…… 于是选择了政治犯钟海源。为了确保肾移植成功,“上面”作为政治任务,命令执行枪决的狱警:“不管是谁开枪,绝对不能打左胸,左胸部位是心脏,一打当即就毙命了,千万得记住!”钟海源就这样被活杀取肾,那天是1978年4月30日。(编辑:张赞宁)
一、从监狱悄悄传出的挂号信
1980年秋天,拨乱反正的急鼓仍在冬冬响,江西鄱阳湖畔的监狱中有人托可靠人士,向新华社邮来一封挂号信。信中透露:1977年12月14日,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刘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连在一起,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刈去双乳。十二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同时被判以重刑……
看到了这封信,不禁令人愕然。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
1980年11月下旬,在飞往南昌的途中,我仍在自我发问:这可能吗?张志新死于粉碎“四人帮”前一年,长春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死于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月,又一位英雄王酉申死于粉碎“四人帮”半年后,而李九莲不但死于粉碎“四人帮”的一年又两个多月之后,而且还在党的新时期召开了“十一大”的五个月之后,中国还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狂徒吗?
到达南昌后,得知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在上海休养治病,主持省委日常事务的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对我说,这不仅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当时在讨论是否批准判处李九莲死刑的省委常委会上,他本人就是坚决反对处死这位女青年的常委之一。但他和持同样观点的常委是少数,未能力挽狂澜。为此他一直心存憾痛。他全力支持我详细查访以期纠正这个大冤案。
查访开始,先去江西省高级法院,翻阅李九莲案卷。这案卷足有几大包一尺多厚。每天上班时间去,下班回新华社江西分社,夜晚就空过了,实在可惜。我向法院办公室主任邹济生和副主任老崔建议,是否可以让我把这些案卷借到分社去,这样可以加快速度。他们倒也爽快,而且都是同情这起冤案受害者的好心人,说了声“绝对信任”,让我打了张借条,就如愿以偿。这样早早晚晚地只花了半个月,就看完了大约二百多万字的案卷,摘抄了十余万字。然后王泽民派出省委汽车队最得力的司机黄荣水,开辆最新的北京吉普,由省高院郑科长陪同,去了赣南又转到赣北,察看了李九莲求学、工作、拘禁、劳改以及被处死的场所,访问了有关人士,历时共一个多月。所获材料证明,那封狱中来信,所言基本属实。
二、勤于独立思考的女青年
这位被“冤杀”的女青年,1946年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其父是位老共产党员,其母为家庭妇女,哥哥姐姐都是大学毕业的国家科技人员,两个妹妹是中等文化程度的一般工作人员或工人。加上她自己,兄妹五人都是共青团员。
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1968年,她与同时高中毕业的少数出身较好的同学,被分进赣州市当地的一些工厂当徒工。真正地接触到社会实际,她很快就发现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与自己“造反”时想像的不一样。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的痛苦彷徨与颓废等等事例,像潮水般向她涌来,正是在这个时候,林彪在江西的死党程世清,又刮起了一场“三查”风。
这场“三查”风,就是所谓的“查叛徒、查特务、查现行反革命运动”。在“群众办案、群众定性群众判刑”的口号下,捉拿“叛徒、特务、反革命”的战斗队来去匆匆,私设的公堂和牢门比比皆是。刑讯逼供成了“最最革命”的主要手段。全省各地成千累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铸成了“反革命”。多少人被打成残废,多少人惨然死去,又多少人妻离子散。这一切,更啮痛着李九莲的心,从而使她与当年举国上下许多关切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一样,不时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独自珍藏的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和家庭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未完,待续)

转载自http://zanling.fabao365.com/article/view_43498_13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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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00: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九莲(1946年—197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人。 [编辑本段]历史年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九莲是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学生部长、校团委宣传股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赣州发生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疑问。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并把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年5月1日,李九莲被部队的男友告发而被捕,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失势以后,中共赣州地委对李九莲作出“政治结论”,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获释。   
李九莲获释后,曾多方进行申诉,1974年3月19日在赣州公园张贴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1974年4月24日,赣州地区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莲。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陈昌奉,向赣州地委发出“五点指示”,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1975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4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1976年,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12月,写了《我的政治态度》。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放在其家乡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李九莲被五花大绑,押至公判大会现场。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上午10时,李九莲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 新华社记者戴煌在1980年调查了李九莲案件,阅读了她的全部案卷,在《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新华出版社,1998)书中作了详细的描述。 简括起来,李九莲的经历如下: 文革前曾担任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共青团委宣传部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副团长(“卫东彪”的意思是保卫毛泽东和林彪)。1968年分配到工厂当学徒工。1969年在给男朋友的信中有对林彪的疑问,被告发,她被抓起来。林彪死亡后,她在1972年被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多次申诉无结果。1974年春写出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当地人组成了“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1975年5月被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毛泽东死后,她在监狱中对华国峰逮捕“四人帮”表示不满,还批评了邓|小|平一句话。因此,她被当作“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反革命犯”被判死刑, 1977年12月14日被处死。 在文革时代,有“公安六条”,任何对毛泽东以及他的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非议,都被当作“反革命罪行”遭到严厉镇压。严厉程度超过了历代历朝以及别的国家。毛泽东死后,这样的原则继续延续。1977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的“中发[1977]六号”文件中说:“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份子,要坚决镇压。”这就是处死李九莲的依据。 在华国锋执政的时候,各地枪毙了一批与李九莲情况类似的人,据说有50多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的学生王申酉就是在这个文件下发两个月后被枪决的。 戴煌把李九莲案件写在1981年1月的新华社《内参》上,胡|耀|邦作出批示,使此案得以重新审查并平反。 这个案件的平反的最大意义是,在华国锋下台以后,这种对高层领导人发表议论的普通人,不再被判处死刑。无论如何,对中国老百姓的基本人|权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进步。尽管这进步的起点是那样低。因为那起点是人|权被践踏到极低点的文革。因为议论毛泽东或者他指定的“接班人”就要遭到枪决的血腥政策,从毛泽东时代一直延续到华国锋时代。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审查,李九莲获得平反。   
2005年,作家胡平将李九莲冤案写成长篇报告文学作品《中国的眸子》。 李九莲,女,原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中学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文革后成为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一九六九年二月,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工人。1969年2月27日,她给当兵的男友信中讲了她对当时政治形势的一些越轨看法:   
"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产生反感,我认为刘少奇好象有很多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马列主义的……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林彪到底会不会象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这其实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写给他男友的第一封信。这位男友也曾当过赣州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结果当年的红卫兵战友把这封信交给了部队领导。可能想表现一下自己对毛主席,林副主席的忠诚,借此得到提拔和重用。部队领导马上把信转到了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处理。而这位出卖女友的家伙,打错了算盘,非但没捞到个官当,还很快就给复员了。   
这一天是1969年5月15日,是中共历史上非常耻辱的一天,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日记被抄走,发现有一些批判林彪的内容。因地委某负责人主张教育释放,分管政法工作的军代表不同意此意见,带着李九莲的日记,专程向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做了汇报。程世清听完回报后说:"像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副主席的,在全国也不多见,属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可当时下面的人考虑到姑娘年轻,出身又没问题,只判刑五年。到1972年7月,程世清成了林彪死党,倒台了,李九莲才获得释放。结论是:现行反革命性质,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发配到江西兴国县钨矿厂当徒工。她被开除团籍,禁止加入工会,有病也不能去看,必须通过矿长批准。周围人仍把她当成危险人物,见面躲着走。原地区公安处办过她案子的人对她说:"你在林彪没暴露前,就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是错误的。"连出卖过她的男友也死死地一口咬定"你就是个现行反革命!"但她不服这样的结论,一次又一次地到南昌,北京上访,申诉自己的问题。只因一封信,就坐了两年牢,变成了五类分子。   
1974年3月,中共政治斗争"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遭到地委、地区法院、公安处、妇联等单位对她来访一一训斥之后,忍无可忍,在赣州公园贴出了"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赣州地委对此极为恐慌,认为李九莲的行动是反革命翻案,经请示省委,于1974年4月19日深夜,又秘密将李九莲逮捕,押往兴国县看守所。可赣州民众站出来了,4月24日夜,当地259个单位,两千多人举行集会,并发表声明:"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她是酷爱真理,关心祖国前途,无私无畏的好青年!"这就是所谓的4.25冲击监狱事件。但当时在江西主政的陈昌奉却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求成立一个"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1975年5月,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另有四十多人因为李九莲说情而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九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   
李九莲在监狱里并没有低头,她在一篇交代材料中说:"我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能够抵制'红海洋’,而不能抵制林彪的'三忠于’……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死后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血淋淋的教训摆在毛主席面前。我痛惜毛主席或者视而不见,或者昏昏然陶醉。"   
1976年10月,所谓"四人帮"下台。同年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这篇文章,她并没有给任何人看。但在1977年1月31日晚上,监狱管教干部指名要她谈谈这一年的思想改造情况,李九莲不谈。狱吏喝道"你这个反革命,有胆量反动,就要有胆量说,明明是一条毒蛇,就不要装成个美女!"李九莲气得全身颤抖,她马上找出这篇稿子,当众就念,于是犯下了"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杀头罪名。   
当时,所谓"恶毒攻击"英明领袖罪,则是以所谓"四个指向"(即指向华国锋主席、中共党中央、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一律是现行反革命的"四个指向",是华国锋领导的中共中央指示来定的。有亲历者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张小金回忆,以此罪被隔离被抓被判者,在他当时所在的江西省无以计数。李九莲正是其中一个典型。   1977年,华国锋得势之时,公开骂他是野心家,就是所谓"恶毒攻击华主席",就是所谓"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就是所谓"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于是,李九莲被报请上级改判死刑。   
1977年12月14日,在当时的英明领袖华主席的领导下,赣州市体育场举行三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李九莲身穿黑色囚衣,脚戴镣铐,五花大绑,被插长牌"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被按跪在主席台上,她的嘴巴里塞着一块竹筒,以防她喊反动口号。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枪决。此后,任尸体在荒野暴弃数日,也不来收尸,当时的政治形势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面前",连亲人都把她抛弃了……政府更是不管,好像埋了这具尸体,有损政府的威严。最后,江西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贤,居然侮辱尸体,把李九莲的乳房和阴部割了下来,后被判刑七年。 [编辑本段]附加信息   
不肯泯灭良知的李九莲抛尸野外无人掩埋,性器官被一老流氓何康贤割下拿去猥亵,后被判刑七年;为李九莲鸣冤的钟海源被野蛮活体取肾。 粉碎“四人帮”后,当代中国揭开了新的一页,但仍有大批如山的冤假错案急待平反。不解放成千上万被定为“反革命”、“反党分子”的新老干部,就不可能出现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在解决这一难题的革命中,胡耀邦同志以超人的胆识站到了时代的最前沿。  
 
从监狱悄悄传出的挂号信   

1980年秋天,江西鄱阳湖畔的监狱中有人托可靠人士,向新华社邮来一封挂号信。信中透露:1977年12月14日,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刘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在一起,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割去双乳。十二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同时被判以重刑……     
看到这封信,不禁令人愕然。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牎1980年11月下旬,在飞往南昌的途中,我仍在发问:这可能吗牽张志新死于粉碎“四人帮”前一年,长春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死于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月,又一位英雄王酉申死于粉碎“四人帮”半年后,而李九莲不但死于粉碎“四人帮”的一年又两个多月之后,而且还在党的新时期召开了“十一大”的五个月之后,中国还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狂徒吗?   
到达南昌后,得知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在上海休养治病,主持省委日常事务的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对我说,这不仅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当时在讨论是否批准判处李九莲死刑的省委常委会上,他本人就是坚决反对处死这位女青年的常委之一。但他和持同样观点的常委是少数,未能力挽狂澜。为此他一直心存憾痛。他全力支持我详细查访以期纠正这个大冤案。     
勤于独立思考的女青年   
这位被“冤杀”的女青年,1946年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1968年,她与同时高中毕业的少数出身较好的同学,被分进赣州市的一些工厂当徒工。真正接触到社会后,她很快发现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与自己“造反”时想像的不一样。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痛苦、彷徨与颓废等,像潮水般向她涌来,正是在这个时候,林彪在江西的死党程世清,又刮起了一场“三查”风,查所谓的“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运动”。全省各地成千上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打成了“反革命”,无数人惨然死去或妻离子散。这一切,更啮着李九莲的心,从而使她与当年举国上下许多关切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一样,不时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1969年2月28日,她给恋爱对象曾昭银写了一封信。其时曾昭银在福州部队当兵。李九莲在这封信中说:“经过多年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牽我时时好想(像)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生反感。”   
接着,李九莲还写了这样一些话:“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牽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牽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牽”等问题发生怀疑。   
在谈到自己的人生态度时,李九莲向恋人写道:“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幸福和完善的理想。’我决心接受马克思所说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   
最后她告诫对方:“此信万勿给予他人”;下款“你明白的人”。     
然而这个应该“明白”的人却陡生“主动”之念,飞黄腾达的私欲把爱情压得粉碎。他说此信“很反动”,“把矛头直指林副主席”。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上级”当然更是如获至宝,1969年4月30日深夜,将李九莲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林彪叛逃了,反林彪的人仍然有罪     
李九莲无所畏惧。在为她举办的单人学习班上,她坦然地复述了自己的许多“活思想”,并交出了信件底稿和日记。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支左”部队的赵副师长(笔者去赣州查访时,这位副师长已调任福建三明军分区副司令员)认定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矛头是“直指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是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刘少奇的罪状公布以后为刘少奇进行辩护的……按毛主席的《公安六条》,她全都够格了!”于是,李九莲被抓进了插翅难飞的监狱。     
1971年9月13日,“伟大领袖的亲密战友”出逃并摔死于温都尔罕了。按说,这时不但应该立即开释李九莲,而且应该大大地赞扬李九莲,并向她正式赔礼道歉才是。但是,历来干了错事、坏事从不认错的当权者们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一旦这样做,他们就觉得这会丢了他们的面子,降低了他们的威信,不利于继续作威作福、发号施令。     
他们向李九莲严密封锁林彪出逃的消息,继续把她关押了将近一年,直到1972年7月,才把她开释出狱。中共赣州地委给她做的结论是:“性质是构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罪,但交待态度好,出身好,年轻……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调外县安排工作,拘留期间不补发工资。” 他们并派人告知李九莲:“这样处理,你还是人民队伍中的一员,还可以革命。”   
瘦小孱弱的李九莲信以为真,欣然走出了牢门。她回家辞别了父母,离开了赣州,到了毛泽东当年搞农村调查的兴国县的画眉坳钨矿,山上山下地挑矿砂,每月工资16元。     
很快,严酷的现实又一次使她大失所望:敌伪时代的矿警等人可以参加工会,她这个年轻、出身好的却没有资格;三年零八个月的拘禁、拷打、虐待,摧残了她的健康,使她有心却无力从事那种繁重的体力劳动;附近一所中学因为没有英语教员,孩子们都上不了英语课,她要求去补这个缺,可有关人员回答说:宁可荒废孩子们的外文课,也不能答应她的请求;经别人介绍,她同意嫁给一个因出身于地主家庭而三十五六还没找到对象的光棍汉,这个光棍汉却在众人之前嘲笑她:宁可讨一个破鞋,也不要她这个“敌我矛盾内部处理”的黄花女……     
诸如此类的刺激与屈辱,使这位姑娘痛感赣州地委和公检法部门欺骗了她、损害了她。她接连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改变这个是非颠倒的结论。     
1973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把李九莲的申诉状转到了赣州地区公安局,要求对她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地区公安局拖延了三个多月,一位负责人对这份申诉状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看也不看,就在上面批了四个字:“此信暂存”,然后束之高阁。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多次通过正当途径申诉无门的李九莲,不得不请一些同学,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修改“现行反革命”、“敌对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广泛的同情与声援的热浪。赣州市和赣州地区数以万计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纷纷集会和张贴大字报支持李九莲。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下或称“李调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在群众集会上,与地委书记杜昭等人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地委不但断然拒绝了这一情理齐备的要求,反而以“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等罪名,于1974年4月,再次拘捕了李九莲,将其押往兴国县。     
兴国县委领导拒绝受理。他们推辞说,李九莲在赣州市张贴大字报,她的家又在赣州市,这件事理应由赣州市研究处理。两地互相推诿,“李调会”的众多群众又涌向拘禁李九莲的所在,强烈呼吁释放李九莲。程世清随着林彪倒台之后,有人又一次打电话,请示在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陈昌奉。毛泽东的这位老资格警卫员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李九莲!     
有了陈昌奉的撑腰,赣州地委的腰板更加强硬了起来。他们指责兴国县委没有党性,犯了原则性错误,随之派人去兴国县,把李九莲押回赣州。1975年5月,赣州地区“公检法”公然以兴国县法院名义,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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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00: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间惨剧千万多,但每次读到李钟二人之死的故事我仍然要为那个时代的严酷黑暗而寒心。更可叹的是,其后30年内国人对昔日的行为有几多清算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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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19: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行分段乱了,我重新编辑了一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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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19: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九莲(1946年-1977年12月14日),中国江西省赣州市人

200909152030412231-20076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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