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性中,社会秩序、本体论秩序和政治权威秩序的前提和正当性不再被视为理所当然了,相反,围绕基本的本体论前提以及一个社会各种秩序,发展出了一种非常细致入微的反省意识。我们从这些形形色色的反省意识中可以推导出两个基本命题。第一个命题是,各种各样的现代性方案,不管它们还包括其它什么内容,都是对同一个生存问题的回应,或者干脆就是一个生存的问题,好比哈姆莱特的恸天一问: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存在还是不存在,那就是问题)。第二个命题是,形形色色的现代性,不管它们如何精制,都恰恰是对该问题无所触动的回应,至少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相反,这些莫衷一是的方案反倒增加了我们认识该问题的难度。现代性对我们来说,既是清晰的,又是模糊的。现代性能够从主体性、理性等方面予以界说,但现代性同时又包含着自一开始就从未间断的对这些确定性内涵的颠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