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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奇案蒙冤者金为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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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0: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辉煌业绩 坎坷命运:金陵奇案蒙冤者金为民的人生

     金为民1931年生,浙江温州平阳人。1949年兄弟姐妹4人、表兄弟妹20多人同时参加人民解放军,后又一起参加抗美援朝,称为“抗美援朝温州家族排”。兄弟姐妹4人战争年代立军功30多次。1957年他转业考取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江苏省人民艺术剧院任编剧。历任江苏省文化厅剧团改革办公室主任、温州企业家报主编。为江苏省戏剧家协会会员、鲁迅研究会会员、温州作家协会会员。
    自1955年以来,他不顾个人利害,抵制极左政治,坚持真理说真话,在反胡风运动中,公开质疑:三十年代就是鲁迅忠实助手、亲密战友,一贯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追随革命的进步文化人胡风,怎么会在全国解放后反而成了“以恢复国民党统治为任务”的‘反革命别动队’呢?认为胡风给党中央毛主席的“三十万言书”,对建国以来文艺上公式概念化、图解政治、狭隘为政治服务等倾向的批评意见,不能一棍子打死,应该允许讨论。反右运动中,向党交心:把响应党的号召帮助党整风提出意见的人,打成右派,当作反动派,今后谁还敢说真话提意见呢!把“还我民主,还我自由”的鸣放大字报,说成“向党进攻”的反动大字报,他公开质疑:自由民主是毛主席在延安时,反对蒋介石专制独裁,许诺给新中国人民的,今天要求实现,怎么又成了罪状呢?!在大跃进运动中,他针对当时的共产风、浮夸风大声疾呼:“破除迷信,不能破除科学,违反客观规律必定要受惩罚。我们要做冷静促进派,不能做狂热蛮干派,不然一定要得不偿失!”被当作“算帐派”“右倾机会主义的应声虫”收进档案。1964年7、8月间,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文汇报接连发表3万多字评论文章,尖锐批评、质疑以姚文元为代表的极左文艺思潮,为当时中国文艺界唯一敢于公开批评姚文元极左文艺观点的人,引起毛泽东主席注意,为《光明日报》写了“编者的话”,希望展开讨论。同年8月,康生在全国京剧现代戏观摩会演大会上,手举刊登有金为民文章的《人民日报》,大喊:“不怕上海出个周谷城,就怕南京出个金为民!”从此学术讨论变成政治大批判。此后16 年中,他遭到5次无情打击,文革中几至丧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他在报刊发表60多篇反思极左历史教训、批判极左思潮、力倡改革的文章。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水浒—农民起义的一面镜子》、《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悲剧新探》、《无视艺术规律、创作个性的教训》、《繁荣现代戏创作的障碍在哪里?》、《莫把新人当异端》、《新人形象问题的回顾与探讨》《关于题材禁区问题——与夏衍同志商讨》、《不要把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评几部尖锐题材影剧作品的得失》、《闯禁区·说真话·发心声》、《对时代精神问题的再探讨——兼评姚文元的时代精神观》、《脸丑莫怪镜子歪》、《人情·人性·人的命运—戏剧文学性的核心》、《借鉴莎士比亚“诀窍”》、《我看中国话剧的命运》、《戏剧要在竞争中振兴繁荣—剧团改革问题探讨》、《伟大先驱者的苦难》、《我的呐喊与彷徨》、《我的感悟与反思》,出版专集《求索与反思》等,对当时文艺界拨乱反正、思想解放起了积极作用。八十年代他决心要夺回被耽误了的几十年,放手大写并发表反思惨痛历史教训,批判极左思潮,探索改革的文章。他入党并受到提拔重用。1983年调入江苏省委五人专案组,调查并查明前省委领导人(许家屯)及其亲信,在文革后期投靠四人帮泡制批邓阴谋影片《欢腾的小凉河》。四人帮倒台后,他们又在清查运动中为掩盖错误保自己而制造冤错案的问题。他的文章和调查活动,引来了许家屯亲信帮派势力的反调查与打击报复。1984年6月间,他们利用他16年苦难带来的妻离子散家庭悲剧所引起的婚恋民事纠葛,利用“严打”运动初期“从重、从快”办案偏向,利用“权大于法”“有罪推定”等法制弊端,蓄意制造了一起“金陵奇案”(注1),致使他又遭受第六次冤案更加残酷无情的打击,身陷囹圄4年6个月,家破业毁,身败名裂,晚年失去最低生活保障,陷于贫病交困。
     金为民,一个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一个在朝鲜战场多次立功受奖的志愿军老战士,一个在文艺界不顾身家利害,长期坚持真理、抵制、抗争极左文艺思潮,公开与姚文元论战,先后20多年遭受无情打击的老文艺战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他满怀激情、意气风发要为新时期文艺大干事业,竟又受到许家屯帮派势力的诬害,蒙上不白之冤。此案原本只是文艺界常见的婚恋民事纠葛,而且是女方在精神正常情况下一系列主动言行造成的,发案前双方已自行分手了,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但由于许家屯亲信出于反调查打击报复目的权力介入,从发案、立案、拘留、预审、判决乃至复审,都有一系列反常、违法、不公现象,以至变成一桩震惊江苏文化界的 “金陵奇案”。 多年来江苏文化界知情人士不断公开撰文(发表于《文史精华》《文化纵横》《鲁迅世界》《精神受难者的悲剧》《跬步斋读思录》等书刊)为金为民鸣冤叫屈。然而竟至今未能纠错。

     此案事实真相简述如下:金为民自1964年7、8月,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文汇报上,接连发表尖锐批评姚文元等极左文艺思潮的文章,此后16年间,多次受到无情打击,长期遭受磨难而申诉无门,致使金为民原本公认为模范夫妻的家庭破裂,双方立下离婚协议,分居多年。
    1982年10月下旬,金为民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当代文学研究会年会,南京某国营厂工人、文学女青年郑某也参加年会服务,双方结识。会后,11月中旬,周某给金为民写信,表示慕名要来他家求教。12月初郑某来访,对金当年独力抗争姚文元表示赞赏,自诉父亲郑重五七年被错划右派后的20多年苦难家史,声泪俱下 。金为民亲身经历极左苦难,当时又正在痛切反思前三十年惨痛历史教训,对于郑某的苦难家史,深切同情。郑某将自己历年“先进工作者”奖状、团支部学雷锋标兵荣誉证书和日记,拿来给金看。金为民觉得她是个正派、上进、勤学的女青年,即真诚表示愿意今后共同探讨文艺问题,写作上给予帮助,并借给她文艺书刊数册。此后郑某即不断到金家来借书刊,讨论文学、政治及社会问题。金发现郑某还十分迷信、崇拜毛泽东,思想、性格上留有文革左的烙印,觉得郑某是个被极左政治扭曲了的人才,深感同情、惋惜,于是极力劝导她反思文革祸害、解放思想,鼓励她多读书,勤写作,力争自学成材、报考大学文科。郑某表现出谦虚好学、从善如流。也表示自己对金的高度信赖。郑某在金为民热心鼓励、帮助下,8个月内,写出134篇七八万字自传散文、时评、杂感(注2),思想、文字水平不亚于大专文科学生。金为民对每篇认真批改,加评语,双方很快建立起郑某所称的“忘年之交”。
    1983年3月22日郑某在题为《忘年之交》的日记中写道:
    “会议只开了十天(指当代文学研究会年会——作者按),可他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这人好观察,对他也不例外。我发现他很纯真,没有通常那种市侩习气……后来我知道,他是一个经过许多挫折的人,他没有屈服,坚持真理,顽强学习。我不禁暗自佩服起这人的品质和才华,以及宁折不弯的耿直性格,感到值得我好好学习。我便怀着尊敬之心,经常问他请教问题。久而久之,他很耐心教育,我很虚心学习,友谊日益加深,成了一对革命的“忘年之交了”。
    同年3月26日郑某又写诗赞美与金的友谊:
    友谊
    呵,我们的友谊,非同寻常的友谊,
    它来自头脑,它来自心底。
    是思想的异曲同工
    是性格的独特相同。
    我们的交往充满真挚情谊。
    两代人了呵,同志,独特的友谊,
    经历不同呵,同志,纯洁的友谊。
    它是在牢固的思想基础上建立,
    经得起暴风骤雨冲击。
    是你的友谊,给走向社会的我,增添了千钧力。
    是你的诚意,将我从优柔寡断的沼泽中扶起。
    呵,忘不了你,朋友。
    同志,感谢你。
    83.3.26
    后来,郑某发现了金与妻子的离婚协议书,了解情况之后,曾两次瞒着金给金妻写信恳切劝解双方和好,未有结果。郑某得知双方裂痕已深,难以弥合。此后,几个月中,郑即不断给金写明显表露爱意的信(在一年四个月里,郑某先后给金写情书85封,金给郑某的信20多封)。她在信中写道:“要我现在不爱你,至少比登天还难” “除了你,我是决不会结婚的”“无论客观上是否允许我们结婚,我愿和你一好到底,决不变心” 她在日记中写道:“我对为民的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是一时感情冲动,我对他海枯石烂永不变心,让时间来考验我吧!”“我爱你,金为民,我向你表示,只要我不死我就要爱你,只要你不死我就要爱你,你的年龄是大了点,但我却不计较这些,我永远不计较这些,这是我情愿的。”被长期极左政治磨难搞到妻离家破的金为民,读了郑某这些山盟海誓的文字,常常感动得流泪,他深信郑某决非轻薄滥情之徒,而是个纯朴、善良、上进、好学,富于潜才的人,也深切同情郑某父亲被错划右派后全家遭受20多年苦难的身世,认定郑家人必定都是善良、正直的(他万万没想到郑母后来会与许家屯亲信合谋诬害他)。于是,双方由“忘年之交”逐步发展为“生死之恋”( 郑某语)。郑某多次主动提出要求金与妻子正式办离婚同她结婚。金考虑双方年龄不相称有所犹豫,郑某又逐日剪下她家的《南京日报》当时连载的《往事依依》(徐悲鸿夫人廖静文回忆录)给金看,并表示自己一定会象廖静文对徐悲鸿那样,绝不计较年龄(徐悲鸿比廖静文大28岁),做金的事业助手和终身伴侣。金为民当时还真以为自己半生磨难,居然遇上这位新时期的“廖静文”,倍感惊喜,当即同意尽快与郑某结婚。此后,郑某即以未婚妻的身份,要来金家房门钥匙,经常到金家来写作、看书、探讨、吃饭、午睡以至夜宿。郑某日益急切要求与金结婚,可当时金忙于专案调查组内查外调,无暇处理妻子离婚问题。同时调查组当时正在受到调查对象—许家屯亲信帮派权势的攻击和干扰,领导教育他要处理好家庭问题,注意影响,以免授人以柄。但专案调查组有纪律,不能对郑某说出以上内情,于是金向郑提出暂时不能结婚,建议订立“君子协定八条”,双方保持学习上的交往,半年后再结婚。郑某口头表示赞成,内心却对此产生误会,(此时两人对如何评价“文革”及毛泽东功过,如何认识个人迷信的危害,如何估价前30年文学成就及局限,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如何认识,郑某越来越表现出思想僵化、“文革”“左”的烙印,经常与金发生争论,难以统一,对双方关系也有深刻影响)郑某认定金欺骗她,提出与金分手。金一时愤急说了气话:“你的那些山盟海誓到底是真是假?你当初是为结婚才来找我的吗?那真该告你破坏家庭了!”郑某愤而离开,回家向郑母吐露真情。郑母得知此事,当即气急败坏地向省属文艺界老关系(许家屯亲信、专案调查组调查对象)求救,后者如获至宝,怂恿郑母向法院状告金为民。他们同时打通省公检法许家屯亲信,几天之内就立了案,并很快刑事拘留金为民。尽管当时还没有任何证据,金所在的省文化厅组织,当时对这种反常做法也表示了反对,但没能阻止得了,可见来头不小。
    1984年6月深夜,金为民在家里痛苦不堪、泪流满面地写着《为了忘却的纪念》九首小诗,回顾与郑某的这场苦恋,悔恨自己的感情用事与轻信,他的确也无法理解信誓旦旦的郑某,竟然会因为推迟婚期就与他分手。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去年3、4月间,曾为了让郑某请假复习高考功课准备参加高考,他充当郑某舅舅,陪同郑某到精神神经病院门诊,他夸大其词地随口编说了假病情,开来两次病假证明(注3)。后来法院竟然就据此判定他明知郑某患有“躁狂精神病发作”而故意利用,百口莫辩被判了刑,而且是重判8年,由此决定了他后半生的坎坷命运。他做噩梦也梦不到,这种当代《十五贯》式的悲剧命运会落到他头上。
    1984年6月14日傍晚,当金为民带着郑某的信件、文章、日记等正要到党支部书记、五人专案组领导雪立同志家里,向他坦白汇报与郑某的关系时,正在这时,几个公安人员敲门进来,宣布他被拘捕了。他还以为公安人员走错门了呢!
    他被关进看守所的当晚,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马××把金为民双手紧铐在椅子上,使他疼得直冒冷汗,同时又用十分同情的口气说:“××(郑某)是不是有点精神不大正常啊?你只要说清楚了,今晚就可以回家了。”金为民被手铐拷得疼痛难忍急求解脱,又误认为郑某可能受刺激精神反常乱说一气,以为马××是同情自己的,就表示同意他的话。就这样连逼带诱,断章取义,骗取了有利定罪的口供。金为民从6月14日被关押,到11月12日被判,历时5个月。总共只预审2次、检察院提审一次、开庭审判一次。
    6月18日第一次预审时,预审人员坦诚地对金为民说:“你会被无罪释放的。这次进看守所就算体验一下生活吧,回去可以写剧本了。”8月间,白下区公安分局将搜查去的郑某134篇文章、两本日记、剪报《往事依依》等送还金家时,对金家人说:“金为民不够判刑,不久就会回来的。”白下区看守所的检察院驻所人员杨某也对金为民说:“你与女方有大量信件来往和其它文字材料十来万字,是重要书证,可以证明你无罪,你不用担心的!”
    但是,但9月后的预审、提审、开庭审判却发生了突变,只许金为民回答他们的提问,不让金为民讲述全部案情事实真相。当金为民要交代与郑某一年另四个月婚恋关系中的真实情况、陪同郑某到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主诉假病情开病假证明的真实原因,及双方为何分手,以及专案调查《小凉河》问题有关背景等本案关键问题,金讲这些,就立即会被打断:“以后有机会让你讲的,现在只回答我们的问题。”或者只笔录有利于定罪的供词,不录不利定罪的供词。如坚持要讲出真情实况,要求全面笔录供词,就被训斥:“你这态度有你好果子吃的!”显然这是由公安厅操控的以虚假门诊病历为依据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加上法外的权力干预,在决定审讯倾向。
    后来,当金为民逐步发现这种反常现象,明白再不争取交代事实真相,就有蒙冤的危险了,他先后有三十多次向看守所要求给纸笔写交代,但不是遭训斥,就是不予理睬。只有一次一位姓朱的管教干部给金为民纸笔写交代,几天后,朱干部就被调走了。此后看守所再也不给纸笔了。以往看守所鼓励在押人员写交代,认为是积极坦白表现,现在却不让金写交代是很反常的。金为民要求看《刑法》、《刑事诉讼法》,看守所也不给,这又是一个反常现象。此前在押人员向来允许看的。
    由于金为民几十次要求、抗议,驻所的检察小组,曾对金为民作过一次集体查讯。金为民如实申诉了案情真相。检察人员当场向金表示:“如你申诉的是事实,则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据文化厅剧目室党支部组织委员程文仪、刘兴菊同志1985年到白下区公检法院调查,了解到当时在白下区公检法内部对此案是有不同,甚至相反意见的。但1984年9月4日的以虚假门诊病历为依据的南京精神病司法鉴定(注4)与来自上面的权力干预,压制了不同意见,导致了此案的冤判。
    当时金为民对这种种反常审讯方式十多次提出抗议时,看守所一位王管教私下告诉他:“你的案子判不判,怎么判,判多少,都是上面公安厅直接掌握,区里也管不了“。后来文化厅组织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个(详见文化厅剧目室的《关于金为民案情与安置问题的调查报告》。
    1984年11月开庭前,金为民依法请辩护律师于质彬、贡炳坤。于质彬等受到公安局警告:“金为民案子已定性了,你们辩也没用,辩多了,对你本人不利!”迫使于质彬等只好放弃为金辩护。后来法院指派的律师陆文成,开庭前一天才给看卷宗材料,只找金为民匆匆谈了片刻,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展开认真调查,法庭辩护只讲了不到3分钟,纯属走过场,毫不起辩护作用。庭上也不许金为民陈诉案情事实真相,多次被打断训斥:“不要扯远了!”
    1984年11月金为民被冤判8年徒刑,他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抗议。此后,他在看守所、劳改支队和提前3年6个月刑释出来后,一直不断申诉,先后十多次以几十万申诉文字,提供大量可靠人证、书证辩诬。1985年原单位派出两位党员干部认真调查案情真相,写成调查报告送交法院,由原单位全体领导签名,多次提出纠错建议。还有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大学教授胡有清,先后向司法部门提出复审纠错。江苏文化界许多知名人士,在省市乃至全国报刊公开发文为金为民鸣冤(发表于《文史精华》《文化纵横》《鲁迅世界》《精神受难者的悲剧》《跬步斋读思录》等书刊)。九十年代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先后两次复审此案,均曾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却都受到来自上面的权力干预而改变,以至此案至今26年未能纠错平反。 1989年1月,金为民因在劳改支队多次立功受奖,被评为优秀教员、劳改积极分子,提前3年6个月刑释出来,原单位江苏省文化厅按照有关政策,接受他回来安置他担任文化厅《剧影文摘》责任编辑(实为主编)。他丢开冤案包袱全力投入工作,该报连续两年评为“全国最佳文摘报”。业余他还在省以上报刊发表十多篇6万多字文章并获奖。但是许家屯的亲信、奇案的编导者们伙同郑母,利用当时(89年六四后)的特殊(左偏)政治气氛,对文化厅领导不断多方施压,致使金被无端辞退。文化厅起先发给他每月140元生活费,但从2001年7月起,140元生活费又突然被取消了,使他晚年陷于毫无保障的贫病交困之中。
    金为民尽管遭受如此沉重的冤案打击,毁掉了他一生仅有的政治、事业大好前途,也毁掉了他的家,而且有充分事实证明是有人利用权力蓄意制造的冤案。但他痛苦回顾自己大半辈子坎坷命运,反思前30年千百万同代人所经历的同样命运之后,他看到:上世纪以来他6次遭受不公打击,尤其是最后这次“金陵奇案”有三奇:一是把文艺界常见的婚恋民事纠葛蓄意搞成刑事案件予以重判,而且逼供诱供不容分辩,不许交代事实真相,不让律师出庭辩护;二是把一贯反四人帮的英雄、长期受极左政治打击迫害的人士,搞成“严打”对象,予以妖魔化,冲击破坏了按中央组织部指示成立的省委五人专案调查组的调查,从而掩盖保护了许家屯等投靠四人帮、诬害好同志、制造冤错案的罪行,把风派人物搞成反四人帮功臣,人妖颠倒,混淆黑白,压正护邪;三是此案明明有不容否认的大量人证、书证,有北京的权威部门所作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早已否定了原判所依据的虚假“精神病司法鉴定”推翻了1984年的冤判;有文化厅党组织的案情调查报告和全体领导签名的纠错建议书等,完全早该推翻原判了,但2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未能纠错。在金为民看来,这种司法不公的奇闻怪事,
    不能归罪于某些个人,而是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路线斗争你死我活”的极左政治,长期煽动并实行仇恨人,敌视人,“人斗人”的斗争哲学这种理论和专政制度的必然。许家屯亲信当时的所作所为,都是那种“你死我活”政治斗争和专政制度环境(包括权大于法的法制)的必然产物;郑母当时把金妖魔化,听从了别人的挑唆,合谋了这起人妖颠倒,害人又害己的冤案,也是打上文革的深刻烙印,同样是这种斗争哲学和制度环境的产物。金为民正是深入反思、感悟了前30年数千万人遭到不公打击的悲惨命运,都是源于这个总根子,因此他不再记恨任何个人,而宣称自己没有私仇、私冤,也决不想追究任何个人的责任。20多年来他决意抛开个人冤屈与不幸,痛切反思人民、国家和个人的世纪苦难,化苦难为精神动力,探索和平改革之道,坚信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使中国走上和平发展、共同富裕、执政为民、和谐社会、长治久安之路,发表了《评<苏共亡党十年祭>》、《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读李锐〈庐山会议真面目〉》、《反思文革左祸 重铸民族灵魂》、《挡不住的改革浪潮—评〈交锋〉》、《新闻监督的威力》、《民主监督与反腐败》、《赞为民喉舌的记者》、《劝君莫奏前朝曲—让历史检验〈九评〉》、《哭祭林昭》、《中国民主改革为何举步艰难?》、《民主改革先驱 中共历史伟人—纪念胡耀邦同志》、《百年民主路坎坷》、《爱国还是害国?—评民族主义思潮》、《千古奇冤说胡风》、《铁骨铮铮马寅初》、《没有民主哪有社会主义》、《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有感于瑞典的民主监督》、《位卑未敢忘忧国—告亲友书》、《百年民主圆梦日 家祭毋忘告乃翁—自拟墓志铭》等50多篇30多万字,引起很大反响。
    今年4月,金为民的论文《中国民主改革为何举步艰难》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专家委员会评为“共和国六十华诞重大学术前沿理论” 金奖,并收入《杰出专家获奖文集》。今年8月共和国优秀儿女荣誉榜编委会授予论文金奖,入编《共和国实践与探索文论精选》。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专家评为优秀论文,获国际优秀论文奖,在中国人才学术研究会获特等奖。《践行科学发展观》丛书理论卷编委会评为“建国六十年理论成果征文”一等奖。他的诗词格言,被清华大学中国文化管理学会评为“中国当代名家诗词格言”金奖,选编入《共和国名家诗词格言精选》授予“共和国诗词名家”光荣称号。金为民以上事绩入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委会大型文献《中国社会发展兴国人物大典》、《人民的骄傲》,入编中国国际专家学者联谊会《中国知名专家学者词典》,入编中国改革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光荣与梦想》,并授予“中国改革百名精英人物”荣誉称号。入编伟大历程编委会《共和国杰出贡献人物大典》、世界华人交流协会《世界人物辞海》及《共和国功勋人物志》,入编文化部《共和国的脊梁》大型人物传记等十多种文献典籍。中华名人系列丛书编辑部评定“中华名人杰出成就金奖”授予“民族之光”荣誉称号。世界华人文化名人协会授予“杰出华人功勋人物“荣誉称号。风云杂志社评为“中国改革创新风云人物”获特别金爵奖,并被授予“百佳建设功臣”荣誉称号。环球神州人物周刊社评选为“共和国百业英才人物”获荣誉金奖,并授予“2010年度全国行业百佳新闻人物”荣誉称号。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丛书编辑部授予“中国改革百名精英人物”荣誉称号。世界文献传媒集团“建国六十周年奋进奖”评选获“特别金奖”,授予“拓荒者”荣誉称号。中华全国管理创新研究会评选“共和国开拓者”获“飞鹰金奖”并授予“共和国开拓者”荣誉称号。
    这位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老战士、六十年代独力抗争姚文元极左思潮的斗士,四十年间六度蒙冤,历尽磨难志不移,仍然创下了一系列辉煌业绩。然而他直到风烛残年身患重病,还在不断申诉冤情,至今他的沉冤未白,连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也享受不到。他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积蓄,医药费一分钱也无处报销,晚年陷于贫病交困的悲惨境地,命运之坎坷为全国文艺界罕见的典型。这对我们国家,对中国司法界、文艺界难道不是极大的讽刺吗?!希望党中央、最高法院、检察院能为他洗刷冤情,还他清白,挽回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带来的恶劣影响。为坚持真理说真话,金为民大半辈子坎坷磨难,现在只求有个平和温饱的晚年,让他死得瞑目,再不想追究任何个人责任冤冤相报了。

    题目另拟:
    1.蒙冤受屈 家破业毁--历尽磨难志不移的志愿军老战士
    2.蒙冤20年 磨难40载--历尽劫波志不移的志愿军老战士
    江苏、浙江文化界人士甘竞存、胡有清、王家干、程文仪、魏青等上书

    2010年11月18日

    按:甘竞存-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胡有清-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全国人大代表,王家干-南京市作家、南京《都市文化报》编辑,程文仪-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室负责调查处理本案问题的组织委员、人事干事、魏青-浙江温州市华侨中学教师。

    金为民现住址:浙江温州市永嘉瓯北清水埠康乐山庄月季屯9号
    邮编:325102电话:0577—67927570
    电子信箱:jvm623@sina。com

    (注1)1984年6月,省委五人专案调查组按照中央指示,正在调查影片《欢腾的小凉河》出笼背景,以及与此相关的许家屯一伙,在四人帮倒台后,反清查制造的冤错案,写出调查报告,即将上报省委与中央。这个报告如送上去,必将危及许家屯等人的乌纱帽;金为民那几年常在省内外报刊发表反思、批判江苏极左思潮和风派丑行的文章,早已被许家屯及其亲信所嫉恨,此时金为民又受到省委五人专案调查组及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的信任,准备提拔他到更重要的领导岗位上。许家屯一伙打击金为民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于是利用“严打”运动风头,抓住金为民此时发生的一起婚姻民事纠葛,重拳出击。金为民所谓的刑事案件不早不晚,偏偏就在1984年6月14日晚发生了。几乎与《关于调查“欢腾小凉河”等有关问题的报告》(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苏宣(1984)98号)上报同时发生。金为民婚恋问题,就是这么巧合,竟然就成了许家屯一伙求之不得的反攻缺口!成了他们刻意谋划,陷害的靶子!警察花了二个多小时专门抄家,抄家拿走的不是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而竟然都是 “调查组”的文件、资料和报告,与本案毫无关系,这就不打自招,所谓金为民的“刑事案”只是个引子,矛头指向省委调查组的恶毒用心,昭然若揭!
    从此后有关《欢腾的小凉河》的“调查报告”就不知去向了,专案调查不了了之。许家屯及其亲信的“威胁”不复存在,许家屯的书记宝座又稳坐了好几年(详见2003年4月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室党支部的《关于金为民同志的案情和安置问题的调查报告》)。

    (注2)郑某1983年散文、书评、杂感目录
    八三年二月份
    28日 ① 关于我最近的打算——与妈妈商榷
    八三年三月份
    4日 ②假如我是…… ③ 关于学习的烦恼★
    5日 ④浅谈卓别林表演艺术的魅力
    6日 ⑤关于学习问题重谈体会★
    8日 ⑥中学时代的我★ ⑦ 爱的誓言(对金为民的爱情誓言)★
    9日 ⑧这一个马列老太(影评)⑨要我学与我要学
    ⑩左派姑娘的苦恼★ (11)三姐妹 (12)这七年★
    10日 (13)革命的恋爱观 (14)她的精神失常了吗?★
    (15)青年的楷模 做人的典范——雷锋★
    (16)我的母亲 (17)我的中学时代
    (18)中国青年 (19)我的老师
    11日 (20)他的苦恼 (21)理想
    13日 (22)我的读后感 (23)我在工厂 (24)小朋友
    (25)看完《一江春水向东流》后
    14日 (26)火热的生活 (27)朋友 (28)人为什么要有政治信念
    (29)优良传统 (30)金色的童年★
    15日 (31)同学之爱 (32)可爱的农民 (33)哥哥
    (34)天伦之乐 (35)我的外祖母 (36)花园里
    (37)母校 (38)淮安之行 (39)向前看
    16日 (40)共产主义的幼芽 (41)关于自学成才★ (42)梅
    (43)花 (44)从马克思青年时代想起 (45)心头的留念★(听金为民讲朝鲜战地之恋的悲剧经历之后,写的感受)
    (46)琐记★ (47)杂感
    17日 (48)青工的教育 (49)与病魔斗争 (50)我对《春苗》的看法
    (51)养鸡 (52) 文采与才华哪里来★ (53)我对幸福的理解★
    (54)送药 (55)美
    18日 (56)幼儿园里 (57)张海迪★ (58)住院
    (59)锻炼 (60)鲁迅精神
    19日 (61)契诃夫札记 (62)清明 (63)春
    21日 (64)《城南旧事》观后感★ (65)母校重游
    (66)九华山一游
    22日 (67)忘年之交★ (68)看《青春之歌》
    (69)读《烈士诗抄》
    23日 (70)莫愁湖 (71)中山陵 (72)读《绞索下的报告》
    (73)烦闷的根源所在★
    (74)读《教育诗》谈认真 (75)读小说《牛虻》
    (76)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25日 (77)纪念鲁迅先生 (78)没有私心都是精神病吗?★
    (79)唱歌 (80)同志 (81)我演戏
    26日 (82)友谊★ (83)张铁匠的悲欢离合反映了什么问题?

    八三年四月份
    1日 (84)台湾当归 (85)爱的记忆 (86)笑
    2日 (87)“十年浩劫”说明了什么?★(88)社会见闻散记★
    (89)振兴中华 (90)我的一家 (91)审美观
    (92)人生观 (93)苦乐观 (94)毛主席著作
    (95)怀念陈老总 (96)读《居里夫人传》
    3日 (97)金为民言论集★ (98)金色的年华 (99)善良
    (100)勇敢 (101)我的政治感想
    4日 (102)纯洁 (103)《内当家》的独特之处
    7日 (104)关于政治的追求 (105)最真挚的爱从哪里来的★
    8日 (106)活着的意义 (107)紫薇
    9日 (108)人性
    10日 (109)迎春花★
    12日 (110)生日 (111)挑荠菜 (112)路遇
    13日 (113)学生·待业·工人 (114)雨露阳光
    (115)为什么?(党费)★
    17日 (116)学习张海迪有感
    18日 (117)为了前进★ (118)为什么她没有厌恶生活?★
    (119)读《春潮》 (120)关于契诃夫
    19日 (121)《逍遥游》译白话文
    29日 (122)遇罗克赠友人
    八三年五月份
    4日 (123)我的自传★
    5日 (12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试析★
    10日(125)谈天真
    12日(126)人生★
    13日(127)苏联流传六大怪事 (128)顽强
    15日(128)学习《高尔基传》的心得体会★(129)《三国志·隆中对》译白话文
    27日(130)邻居
    29日(131)何必认真

    八三年七月份
    20日(132)契诃夫的不幸 (133)偶感
    八月份
    17日(134)读《木木》后感


    以上共134篇。另有摘录文章19篇(略)
    按:这些文章都是郑某接受金为民的再三规劝,决心要走自学成才之路,勤奋读书、写作,在家中自行选题、独立完成的。最高时一天能写出十篇之多。从没有一字、一句、一篇是金授意让她写的,郑某也决不愿写别人要她写的文章。写成后给金看,金看后加批语、打分,贯穿始终的要求是:写真实,说真话,吐真情;力戒假、大、空、八股调。这也是金对自己的一贯要求。此外,别无要求。
    郑某是文革期间读完中、小学的,77年参加工作后又一贯不甘落后、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工作,无暇自学,能写出如此大量的,内容、文字上又决不亚于一般大专文科学生的文章,实属难得。能从这134文章发现认知能力、思惟逻辑、精神状态有任何异常现象吗?至少金当时是不可能的。
    有★号者为重点文章。


    (注3)、郑某进厂7年以来,在装配车间流水作业,她一贯不甘落后,力争上游,加班加点,十分紧张,以至多次引发疲劳综合症、神经官能症(见以上郑某自传文章)希望调换岗位。郑某原是高中毕业又有一定写作才能,因此金为民鼓励郑某参加文科高考,如能考取,日后不难调换岗位,也可成为自己事业的助手
    1983年4月,金为了帮助郑某请假复习功课参加高考,也为的巩固郑某健康状况,以防再发综合疲劳症、神经官能症,编造了并不存在的病情开来病假证明的做法是不应该的,但的确出于善良愿望,竟因此后来招致完全与事实不符的可怕、可耻的罪名,以至毁家毁业、毁掉政治前程,几乎毁掉生命,而且20多年沉冤未白,未免太不公正了。郑某当时的日记也记述了此事。可作证(日记现存金家)。
    (注4)北京精神病医学鉴定委员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书》
    1993年6月5日北京安定医院受江苏省高院委托对郑某1983年1月至1984年4月的精神状态及行为能力进行缺席复核鉴定,认定:郑某此时期的性行为并未违背其主观意志,其本人能够认识行为性质,并能采取一定的保密手段,瞒过家人及金的邻居。邻居“从未发现郑某有任何的异常表现”、“其行为、态度很从容、自然、动作轻巧”、“举止文雅、说话有礼貌的很正常的年青人。”根据上述认定的事实,原告指控的罪行就不能成立了。但不知为什么江苏省高院复审此案时,仍未能纠错。
    (注1)1984年6月,省委五人专案调查组按照中央指示,正在调查影片《欢腾的小凉河》出笼背景,以及与此相关的许家屯一伙,在四人帮倒台后,反清查制造的冤错案,写出调查报告,即将上报省委与中央。这个报告如送上去,必将危及许家屯等人的乌纱帽;金为民那几年常在省内外报刊发表反思、批判江苏极左思潮和风派丑行的文章,早已被许家屯及其亲信所嫉恨,此时金为民又受到省委五人专案调查组及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的信任,准备提拔他到更重要的领导岗位上。许家屯一伙打击金为民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于是利用“严打”运动风头,抓住金为民此时发生的一起婚姻民事纠葛,重拳出击。金为民所谓的刑事案件不早不晚,偏偏就在1984年6月14日晚发生了。几乎与《关于调查“欢腾小凉河”等有关问题的报告》(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苏宣(1984)98号)上报同时发生。金为民婚恋问题,就是这么巧合,竟然就成了许、李等人求之不得的反攻缺口!成了他们刻意谋划,陷害的靶子!警察花了二个多小时专门抄家,抄家拿走的不是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而竟然都是 “调查组”的文件、资料和报告,与本案毫无关系,这就不打自招,所谓金为民的“刑事案”只是个引子,矛头指向省委调查组的恶毒用心,昭然若揭!
    从此后有关《欢腾的小凉河》的“调查报告”就不知去向了,专案调查不了了之。许家屯及其亲信的“威胁”不复存在,许家屯的书记宝座又稳坐了好几年(详见2003年4月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室党支部的《关于金为民同志的案情和安置问题的调查报告》)。

    按:对文中所举事实及引证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因未征求女方当事人同意,为尊重女方的隐私权,故文中不用女方真实姓名。

(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https://www.bnn.co/news/gb/china/2010/12/2010120510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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