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现代主义庞杂的理论体系中,“解构”理论(deconstruction)是其核心思想,“正是解构理论构成了后现代精神的底蕴和基色”(25)。在建筑学上,“解构”是“建构”(construction)的反义词,意即拆解与分散;但在哲学上,德里达的“解构”概念乃由海德格尔转手而至。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最早使用“解构”一词来表示对结构的分解和对个体意义的凸显,以检视和改造西方“存有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 Being)。德里达在1967年相继出版的《书写与差异》、《论文字学》和《声音与现象》三部著作中,正式提出了“解构主义”理论。他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将“解构”一词的含义扩张为对二元对立的现代主义思维方式的消解和对等级压迫结构的解构与颠覆。在我看来,“解构”的策略与现代主义者的“替换性”批判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现代主义者虽然也对“理性”进行了挑战,但他们期望用新的中心来取代旧的中心。这只改变了内容,没有改变形式,他们仍然囿于理性和传统价值所赖以存在的认识框架中。而后现代主义者则从对内容的批判,发展为对形式的解构,旨在从根本上颠覆以二元对立的世界模式论为主的认识框架,从而消解中心与边缘的对立,破除对理性、主体和本质的迷信。这表现出了一种比现代主义更彻底的怀疑主义,彻底捣毁了西方主流文化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赖以存在的根基。
后现代主义对历史主观性的强调也是其备受瞩目但又备受争议的一大特点。在我看来,后现代主义对历史主观性的强调,集中体现在其相对主义的历史哲学中。在历史本体论上,后现代主义认为历史认识的客体(史实、史料)不是独立于认识者之外的实体,而是由语言和推论的实践所构建出来的“文本”。海登·怀特就把历史看作“以叙事散文话语为形式的语言结构”(35)。福柯认为,所谓的历史,也是由人们“这样说”或“那样说”所决定的,不存在真实的历史,正是由于语言反复的被言说,才构成了历史的“真实”。德里达也坦言,历史永远被语言所掩盖,对于历史研究而言,除了依靠残留的文本以外,并无过去的实迹可以依傍。因而,历史学家应该通过解构文本来揭示过去社会中的内在运作与结构。历史研究最终就是要研究语言。由此,后现代史学呈现出了一种“语言迷恋”(linguistic obsession)或“文本崇拜”(the fetishism of text)的倾向,也否定了史实和史料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动摇了历史学赖以存在的坚实基础。这对于历史学而言,不啻是“石破天惊”。
在《怀柔远人》一书中,何伟亚特别强调了当事双方所处的时空语境,并认为这是导致结论差异化的重要因素。他指出:“18世纪的大英帝国和清朝与一般意义上或一般认识中的‘英国’和‘中国’有相当的不同,双方都是版图宽广且在扩张中的‘帝国构建’(imperial formations),都统治着不同种族与文化的子民;双方都各有其政治中心,也都有等级不同的属国或殖民地,而双方也都自认为比对方优越。”(56)何伟亚通过对清王朝从西藏到蒙古这一广大地域的特殊政策的考察,强调,“清王朝并不仅仅自视为中国之王,而有着欲为其势力所及的各种政治文化体系的王中之王的野心。故‘以满清皇室为最高君主的多主制’才是清朝对其帝国的想象(imagining of empire)”(57),而非“朝贡体系”。因而,在这样的时空语境下,何伟亚避免了传统与现代这一通常的划分,否认了这场礼仪冲突是两个文明或文化的遭遇,而是将其视为建立在“差不多水火不容”的政治准则之上的“帝国构建”之间的碰撞。在这里,何伟亚的理解及其结论是否正确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强调了将事件置于更符合历史实情的时空语境和动态进程之中进行考察,以实现与昔人的“心通意会”(58)(empathy),这是有效地防止陷入武断和偏执的谬误,使历史研究更切近历史的重要途径。这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主义的原则也是吻合的。
综上所述,何伟亚要动摇和挑战的正是既存的史学知识生产范式,即“按照界线清晰的时空实体来安排其叙述,将文明与民族作为恒定的历史分析单位;以直线式的因果关系组织事件,明确地以宗教、政治、经济与文化的类别来界定社会成分;并将历史发展分割成黑白分明的历史的各个阶段”(59)。何伟亚在解构这种史学重构的同时,通过“介入往昔”(to engage the past)(60),也重构了史学重构。他力图构建“另一种形式的史学”,即不再关注以剔除史事的虚设成分、净化史学事件及史学编纂为目的的消极“辨伪”(falsification)和根据简单的因果概念组织起来的互无联系的离散单位,而是更关注经过多重陈述的事件以及各种参差多相的力量之间的关系网络。在这个意义上,“重建过去并不只是发掘新证据,运用新方法或者揭示从前的偏见。它也意味着介入所有学术研究都要卷入的知识的产生与传布(distribution)的政治之中。因此,问题不在于叙述时少一点偏见或少一点意识形态色彩,而在于如何依据多种阐释立场和我们每天面对的权力结构来定位我们自己的史学研究”(61)。我认为,何伟亚的这种构建新型史学的追求和后现代史学实践的勇气本身就值得我们赞许。他在单一的传统阐释模式之外,另辟蹊径,提供了一种对历史进行多元理解的可能性,也折射出了后现代主义对分析历史文本复杂意义层结构所持有的令人深思的理论,在给人们带来耳目一新的感受之余,也带来了更多关于后现代史学的思考。这种思考也许更具价值,更有助于历史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