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94|回复: 0

丁耶:鸣放·流放·下放·解放

[复制链接]

1446

主题

3039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7586
发表于 2022-5-9 21: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鸣放·流放·下放·解放

丁耶


“突出贡献”

  鸣放,流放,下放,解放;我是个“四放”干部。在“改正”以后,新上来的领导班子很关心我,要设法给我评一个“高级职称”,好享受“高干”待遇。一位管人事的同志问我有什么“突出贡献”。这可难住了我,写了半辈子诗,严格说来,能有几句算“诗”呢?!可她一定要我讲几条,好往上呈报。我憋了半天只想出一条“突出”的:“1957年帮党整风,在省委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我提出尊重知识、尊重教师。我的意见如果被采纳了,那可真是个‘突出贡献’!”她听完笑了:“您真会开玩笑。您不是几次得过文学创作奖吗?”我严肃地向她解释:“您说的和我讲的并不矛盾;我得奖的那些作品就是当年在‘鸣放会’上发言的内容,只不过是通过文学形式把它形象化了……”

“鸣放宫”和“鸣放罪”

  我市一所高等学府有一座可纳千人的大礼堂,它原是伪满时的一座“神社”,俗称“大庙”。1957年易名为“鸣放宫”。这是根据省委一位文教部长的倡议起的名,还请大书法家写了匾额。足见省委领导是如何重视并提倡发扬民主。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要百家争鸣,不一家独唱。就这样迎来了1957年“百花齐放”的春天。为帮助党整风,省委召开了文艺工作座谈会。许多作家、教授都被请到会,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几年来的文教工作提出了许多善意的批评。我当时刚从东北师大调到省文联,受省委委托和另一位同志一起筹备成立中国作家协会长春分会,并创办文艺月刊《长春》。我到处奔波,请在我省的作家、各教授参加分会工作(这就是“作家办作协”罪名的由来);在成立作协过程中,发现提名当分会理事的人中有的既不是中国作协会员,也没写过半篇文学作品,会员们有意见,我把这意见在鸣放会上反映了(这就是“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反对党领导”的罪证)。此外,我在会上对东北师大在“教师思想改造”运动中的过火行为提出批评,认为不应采用学生斗老师的过“左”办法,公开揭露专家教授的私生活,捕风捉影辱骂教师,使教师威信扫地、难以教学,有些名教授被排挤出校……我的发言引起省委的重视和肯定,并且刊登在本省的报纸上。有的学生看到我的报上的发言,便给校方写了些“还我教授”的大字报(这就是我“攻击教师思想改造运动”外加“煽风点火”的罪行)。

  我当时不认为这是什么“罪” ,还以为给革命做了一件好事而甚感欣慰。我深信有关方面一定会考虑采纳我的意见、改进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关心。所以没等会议结束我就背起行李钻进长白山老林里,访问老伐木工和抗联战士,动笔写起长诗《鸭绿江上的木帮》。我当时的心境是坦然的,从没想到我的发言会同“反党反社会主义、阴谋复辟变天”联系到一起。

  当报纸上登出批判我的文章——《作家办作协,丁耶黑心暴露》,我还认为这是小题大作,一场误会。谁知这场“误会”一直延续了20年,其罪名是在宪法里也找不到的“鸣放罪”?

“连升三级”

  我早不升级,晚不升级,却在定为“右派”时连升了三级;不是由人事部门升,而是报纸上给“升”的。我本出身学生,执教学校,非党非团一群众,突然间在报纸上公布了我的“理事”、“主任”等官衔。我当时在惊恐之余,还有些沾沾自喜,觉得终于受到“重视”,和一些名教授、名导演并列在一起,甚至比他们还要显赫些。事后才明白,之所以把我提升得那么高,不是对我的器重,而是为了向上边报成绩,表示反“右派”的“战果辉煌”。这有点像一年以后发生的农民“浮夸风”,虚报产量,亩产万斤……我被提升还有个作用,就是作为那些真正厅局级的替“罪”羊。当然这些同志最终并没能逃脱“劫难”,在“反右倾”或“文革”中仍被揪了出来,成为“漏网右派”或“牛鬼蛇神的保护伞”。在那极左年代,知识分子都是在劫难逃的。

  人们往往是事后诸葛亮, 被“错划” 之初,我的思想极为混乱,认为当政者“失信”。鸣放之初,不是有言在先:“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怎么又成了“引蛇出洞”呢?原来“鸣放”伊始,省委领导确实是想广开言路、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以改进工作的。但是,当意见提到自己的头上,触到了痛处,就恼羞成怒。那位曾为“大庙”易名为“鸣放宫”的部长,听到有人对自己的工作提出尖锐的批评时便勃然大怒,找到提意见的人,劈头就是一句:“给你脸你往鼻子上抓,真是个狼崽子!”一位教授事后对我说:“当时那个发扬民主的‘鸣放会’真有点像叶公好龙,当这条龙(民主)真的来了,又怕自己的缺点错误被‘龙’揭破丢官……所以反击‘右派’命令一下,便马上扔掉‘民主’招牌,投身到‘反右’斗争中去了。”这位教授说得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延续了2500年之久,哪能在一个早晨就化“专制”为“民主”了呢。当政者想得未免简单,而我们这些希望民主与法制的人想得就更天真了!

三易“流放”地

  可能是“反动透顶”吧,我总把改造的地方叫“流放地”。先是流放到长白山脚下人称“东边外”的小山村,在“群众监督下劳动改造”,我称它为“西西伯利亚”。我一边劳改,一边吟诵韩愈的诗:“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一年劳改,收效甚微;又把我单独送到内蒙边上一个劳改农场,这座农场过去是改造犯人的,1958年才改成一些“罪重”“右派”的劳改农场。在这里所有的“右派”都比我处分重,起码是“劳动教养”。相处一个时期后我才知道,他们的“罪行”并不比我重,而是处分重;因为他们都不是“知名人士”,有的政治水平很低,连“左”、“右”都分不清楚,仅仅因为反对他们的科长、局长就被扣上了“极右”;有的只是好讲怪话,恰好赶上“反右”就扣了个“右派”。如果当时“反左”的话,可能就扣个“左派”,总之赶上什么就扣个什么。可见不仅这些被扣帽子的“政治水平低”,就连扣他们帽子的领导水平也不高。我在这期间替好几位小“右派”代写过检讨,他们尊我为“老前辈”,上什么“纲”、“线”,都先请教我。于是我就成了他们的“组长” 。可正当我行“官运”时,上边有令,又把我调到另一个“条件好的”劳改农场。我治下的“组员”们都恋恋不舍地为我送别,把我此番调走当成“升迁”。因为我将去的农场在省城郊区,每两周还可以探一次家。听说在那座农场里劳动的还有许多“下放干部”,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条件”很好。没想到我去后不到3天就失望了, 开始留恋起“东边外”的“小西伯利亚”,也怀念与我同“病”相怜的难友们。

  我在这个市郊农场不仅不是“组长” ,连当“组员”都矮人一截。不仅因为“罪”大处分比别人重;主要还是我们这些“右派”成了那些犯有“右倾”错误又.急于改正的人的活靶子。尤其是我,还老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为那些急于当“左”派者创造有利条件。这里的政治气氛非常浓,说错半句话就要上纲上线,而我还老说“错话”,这就更丰富了每次“阶级斗争”的内容。我成了“反面教员”的首席,不时“现身说法”。

  有一次我犯了一个连自己也不肯饶恕的“大错误”。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把一位下放干部当成了“同志”,并且公开说他是个“好人”。因为他待人和气,没有向这些犯“错误”的人身上“落井下石”。这一“颂扬”可不得了,他的“班长”立刻被革掉。这边批判我“忘记身份”;那边就批“原组长”的右倾。我后悔莫及,罪不该忘记那条教导:“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我害了这位同志,使他跟我们劳动了两年,直到所有下放干部都调回原单位,他才离开。

  这件事发生后,有些下放干部变“精”了,提高了“觉悟”,开始同“右派”誓不两立,对我更是如此。开始在我这个“花岗岩脑袋”上磨他们的牙,当他们的牙齿磨尖利可以咬人了, 就放回去参加整人的运动。客观上我们成了他们升迁的“人梯”。更不幸的是有些政治上还幼稚的“小右”也学会了这一招数,不断汇报我的“反动言行”去“立功赎罪”。在生活会上让他们互相揭发,这叫“瓦解政策”,有位教导员说的更露骨:“狗咬狗”。可有些人却偏偏要互相“咬”,结果彼此都咬得遍体鳞伤。有一位姓于的和一位姓周的就是这样互“咬”,最后都“咬”进了监狱。落实政策时他们才说了实话,当初互相攻击的都是“不实之词”。

  看出了这个招法的不人道,我没有上当,我宁愿当“活靶子”、当“人梯”,我希望大家都解放,“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偈语成了我这个无神论者的信条。结果是所有在农场劳改的“右派”都摘了帽,我这顶帽子还牢牢地长在头上。

突击摘帽

  “文革”初期,我的“帽子”戴得更“牢不可破”了。据我所知,此时我省只有少数几个“顽固分子”还没摘帽,我认识的有某大学政治系主任智某,另一位是“老延安”,他们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右派”。还有一位是个“老八路”,他不是知识分子,而是在运动中仗义直言,保护他领导下的几个有才华的知识分子被打为“右派”的,他一直不承认,还一如既往地向党组织交党费。自然没人敢收,他就自己“代党保存着”。还有一位是民主党派的负责人,一直不认罪,他说:“我同共产党共事多年,并肩战斗,我要是右派,那共产党也是右派了。”1962年劝他“认罪”,好给他摘帽,他说:“我不是右派,你摘个什么?!”而我呢,则是省文艺界惟一一个没有摘帽的,我早已安于现状,继续当我的“反面教员”。“文革”一开始,我第一个被关起来,“造反派”为表示自己是“左派”,当然要用我这个“右派”来证明。

  1968年,珍宝岛事件发生。我在“牛棚”里听到消息,非常替祖国命运担心,对自己的政治问题,早已置之度外,没有想到“造反派”却把我同珍宝岛联到一块儿!

  那是在1968年8月中旬,驻我单位的工宣队长老于把我找去。他是汽车厂的工人,外号“于大锤”,我想恐怕又要“锤”我一通。可事实恰好相反,他不但没有“锤”我,还给我让座:“你戴几年帽子了?“‘10年。”“还想不想摘?”我想这是啥时候,还谈这个,有话就明说,拐什么弯?他还真没拐弯,像抡大锤一样,“你写个检查,在大会上讲一讲你立场转变的过程。”是我“转变”了还是谁转变了,我真说不准。回去以后,我开始写检查。对这种差事,我已轻车熟路。我把上万字的提纲交了上去。“于大锤”看看那厚厚的稿纸,皱了一下眉头:“写这么多干什么?又不是写小说,拿回去删去废话,给你10分钟在大会上讲完!”

  下午专为我开了个群众大会,各路“造反派”都到齐了,从他们疑问的目光里断定,谁也不知道开的是什么会。有的用鄙夷的目光看我登台表演,习惯地拿出小本子,准备批判我的发言。

  我把准备好的检查提纲用15分钟念完了。下边一阵嗡嗡,显然对我的检查表示不满。有个“造反派”头头举手要求发言,此人曾率先抄我的家,并主张把我撵下乡,没等我搬走就把我住的房子许诺给他的一个朋友。他的发言声色俱厉:“这不是检查,而是翻案,再一次向党进攻。”我一听火就上来了,霍地站了起来想同他争辩。反正已经把我打到十八层地狱,妻子疯了,儿子吓成癫痫,还怕什么,刚要张嘴反驳,“于大锤”把我叫出会场,“丁耶,千万别发火,耐着性子听下去,意见提的不对也不要反驳,就当放屁。”我回到座位上继续听“造反派”们放屁。听完几个“屁”之后,“于大锤”上台讲话:“丁耶同志今天的检查很深刻,”天知道我哪地方深刻,“对过去所犯的错误有了正确的认识,立场有了转变……根据……摘掉他的右派帽子……”下边听众有人鼓掌,从稀疏的掌声中辨得出他们没有想通。不仅他们不服气,连我自己也觉得摘得不仗义。可实际谁管你,帽子需要摘就摘,这是政治需要,由于需要可以是非颠倒,可以指鹿为马。

  事后我才知道,并不是我“改造好了”,而是由于珍宝岛事件发生,要团结全民族,一致对外。民族矛盾上升,阶级矛盾下降,不要树敌过多,化消极为积极。我上边提到的几位老同志也在这次摘了帽子,那位“老八路”还坚持他不是“右派”,谁管他呢,给他“硬摘”掉了。

  今天回忆起那件事,并不足奇怪,当初戴帽子就没有半点道理,今天摘帽子还谈什么道理不道理。那时是权当家,而不是法作主。像造反派说的:老子就是法,老子就是理!

“摘帽右派”与下放

  “摘帽”与戴帽照理应当有本质的差别,而实际上差别并不大,这是我在下放过程中逐渐觉察到的。

  1968年秋冬之交,全省掀起下放劳动“接受再教育”高潮,为了促使干部积极响应号召,我省还增添了个理由:减少城市人口,保护干部,预防原子弹袭击。有些干部不知是由于“觉悟高”还是被原子弹吓的,纷纷报名,全家落户农村,个个胸前戴着大红花。惟独我,没有给戴花,而是在吹吹打打送走那些下放干部之后,才派辆汽车偷偷地把我家的“老弱病残”者运送到乡下,就像运走私黑货一样。可见我同下放干部是内外有别的。还有一件事,更使我明白了对“摘帽右派”是另眼看待的。下放以后,我本性难改,又重操旧业,继续写我的伐木工人史诗《鸭绿江上的木帮》,而且冒失地投寄给北京一家大出版社。一去半年没回音,后来听一位老“五·七插”讲,出版社来人了解我的政治情况,一听说我是“摘帽右派”便没再理我。又过了半年,长诗退还,附了一封退稿信,建议我写写“伟大的文化大革命……”当然我对这场“十年浩劫”很感兴趣,是要写的;但不是那时候写,而是在今天;不是写它的“伟大”,而是写它的罪恶。

“改正”以后

  “改正”政策落到我的头上时,有人估计肯定要“卡壳”:“丁耶要不是右派,我们单位就没有一个右派了。 ” 等翻开档案,审议了我的“右派言论”,才发现“丁耶的言论是正确的” ,和“三中全会的精神一致呀!只是说早了点……”在“改正”宣布会上让我代表“错划”表态时,我牢骚两句:“从今天起,我又是35岁了,那22年不能算我的阳寿……至于‘改正’,谁错了谁改,不要不明不白的,好像谁都错了,又像谁都没有错,这样怎向人民交代,怎向历史交代……”其实我说这些话是多余的,历史总像一个羞怯的少女,有史以来总是如此。可我作为一个作家,不能向人民说谎,应负起历史给予一个作家的神圣使命。

  20载岁月就像水土一样“流失”掉了。组织上又把我安排在作家的位置上,可我的笔已经写不出什么诗。20多年尽写检讨了。后来我想检讨也是一种文体,就发挥我这方面的一技之长吧。不过我把这种“检讨”文体也“扩大化”了,“扩大”到社会、国家的范围,不仅为自己写,也替别人写;替那些有错误不愿意检讨的人写,替检讨不深刻的人写。为了扫清改革的障碍,我愿再冒一次险,举起我的投枪向那个巨大的封建腐朽的幽灵进行最后一次冲杀。

1986.12.8.于长春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 ... nt-1956-1957/71.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1-22 23:42 , Processed in 0.02937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