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外交政策顾问罗伯特•库伯(Robert Cooper)在《观察家报》也发表了题旨相似的文章《为什么我们仍然需要帝国?》。库伯的“新帝国”建立在对于当代世界的国家类型的三分法的基础之上:第一类是索马里和阿富汗等前殖民地国家组成的“前现代国家”或“失败国家”,它们的混乱无序导致各种非国家力量以之为基地,威胁其它国家的安全;第二类是以欧洲的前殖民国家组成的“后现代国家”,其代表即欧盟或北约,它们超越了民族—国家之间的势力均衡关系,以透明性、相互依赖性为原则形成多元性的社会共同体;第三类是由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组成的“传统的现代国家”。在他的分类中,“后现代国家”的两个典型类型是作为“合作帝国”的欧盟和作为“自愿的全球经济帝国主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两个组织都由一整套法律和法规协调运作,而不像传统帝国那样依赖于一个中心化的权力。库柏的“合作帝国”构想以及“邻国帝国主义”(the imperialism of neighbours)概念是在巴尔干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的阴影中提出的,它把“人道主义干预”的概念与一种新型帝国主义的概念结合起来,从而使得“人道主义”合乎逻辑地成为“帝国”的理论前提。[2]由于欧洲国家奉行内外关系的双重原则,即对内超越主权原则,对外实行“新帝国主义”,从而这个所谓的“帝国”可以被概括为一种泛民族主义的模式。史密斯(Anthony D. Smith)曾在一本讨论民族主义的著作中谈论过这种“泛民族主义”:“一方面,它们似乎建议为了更大的超国家和超民族的利益,应该摒弃现存的民族国家。另一方面,它们通过把民族国家和一个更宽泛的‘受保护’的国家的范畴联系起来,并通过反对具有文化差异的邻邦和敌人,明确了民族国家的文化轮廓,加强了它的历史认同,从而使其得到巩固。……它们作为政治论坛有一些作用并具有区域性影响。但是,在政治或者经济关系方面它们几乎没有什么突破……它们的作用是使民族国家正常化,从而使其合法化。”[3]
近代亚洲概念的形成与欧洲的世界扩张有着内在的联系。欧洲历史中形成的文化与政治的统一体与欧洲的地理范围在很长时期里并不吻合,那个由许多封建王国构成的、不断发生战争的欧洲其实还说不上是“欧洲”。正如欧洲概念与近代“西方”概念密切相关一样,亚洲概念与“东方”的概念也有某种共生关系,而促成这两组概念的相互联系的则是欧洲人的历史观念。从地理的角度看,希腊人的“亚细亚”概念专指以弗所(Ephesus)平原地区(希腊爱奥尼亚城市,故址在土尔其伊兹密尔省塞尔柱村(Seljuks)附近,位于欧亚大商道的西端),后扩大到安那托利亚(Anatolia, Asia Minor)和其它部分。也有人认为这一概念是从亚述群岛(the Azores)的“亚述”一词发展而来,同样蕴含东方的意思。古代西方的地理范围并不以欧洲为界,而是以由希腊人和罗马人开化了的地中海流域为界,那时欧洲本身也还属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所称的“蛮夷世界”,即外部世界。早期的亚细亚概念是希腊、罗马的历史视野中的东部区域。(插图:小亚细亚地图)不过,正像热尔贝(Pierre Gerbet)在研究欧洲概念的形成时指出:“在当时,欧洲这一词是几乎不用的;人们谈的是西方,是基督教世界。中世纪的欧洲基本上就是西方的基督教世界。”[8]“西方”——亦即我们在日常用于中经常使用的“西方”概念——已经是被“基督教世界”所重新界定的“西方”,从而与这一“西方”相对应的“东方”也不再是希腊、罗马时代的“东方”。伯尔曼(Harold J. Berman)说:“西方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和一种文明,不仅区别于东方,而且区别于在‘文艺复兴’各个时期所曾‘恢复’的‘前西方’文化。……”“从这个观点出发,西方不是指古希腊、古罗马和以色列民族,而是转而吸收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典籍并以会使原作者感到惊异的方式对它们予以改造的西欧诸民族。当然,西方信奉伊斯兰教的部分不属于西方——尽管西方的哲学和科学曾受到过阿拉伯的强烈影响,尤其是在与上述典籍研究有关的时期……”[9]伯尔曼是法律史专家,当他在“西方法律传统”的语境中把“西方”概念与“西欧诸民族”联系起来时,他所指的“西欧诸民族”是十一至十二世纪(亦即中世纪盛期)的英格兰、匈牙利、丹麦、西西里等,它们在与罗马天主教统治的斗争中形成了王室的、城市的和其它新的世俗法律体系。在这个时期,信奉东正教的俄国和希腊这类国家以及作为穆斯林领地的西班牙的大部分被排斥在“西方”之外。正是从西方、民族、世俗权力及其法律体制的角度——亦即与后来的民族—国家体制直接相关的历史因素的角度,这位法学家将“西方”与“现代”这两个概念密切地联系起来:“在西方,近代起源于1050—1150年这一时期而不是此前时期,这不仅包括近代的法律制度和近代的法律价值,而且也包括近代的国家、近代的教会、近代的哲学、近代的大学、近代的文学和许多其它近代事物。”[10]
在《历史哲学》(Philosophie der Weltgeschichte)中,黑格尔以“哲学的历史”的方式构筑世界历史,为以欧洲历史为目的的亚洲概念作出了最为完备的解释。为了论证绝对精神发展的历史,黑格尔认为需要“历史的地理基础”,即“精神”得以展现的场地,从而以地理学的形式将“时间”建构为“空间”:
内部发展论或地方史取向不仅在中国研究中蔚成风气,而且也在其它地区的历史研究中获得发展,但由于各自的历史条件不同,表现的形态并不一样。例如,中国研究领域中的学者关注沿海与内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从明清社会内部的运动中分析中国近代转向的内在动力,而日本、韩国的一些历史学者则更加关心日本、朝鲜与中华帝国的关系。对于他们而言,地方史取向不仅意味着回到日本和朝鲜的社会关系内部,而且还意味着回到亚洲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的互动关系之中。“内部发展”的含义不能仅仅从欧洲中心的视野退回到作为民族—国家的日本或朝鲜历史之中,因为日本、朝鲜的近代发展既得益于它们与中国的贸易和文化关系,也得益于从与中华帝国的朝贡关系中摆脱出去的离心倾向。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超越民族—国家的亚洲视野一方面与传统帝国的视野相互重合,另一方面又是对各自的民族—国家地位的历史肯定。与民族主义史学有所不同的是,这一取向以传统帝国时代的中心/边缘关系而不是民族—国家关系为历史运动的轴心。现代国家建设(nation building or state building)包含着对欧洲殖民主义的响应,国家内部的区域关系(如沿海与内地,或者别样的地域关系)可能是重要的——所有这些都不能取代亚洲社会内部的互动关系对于中国、日本、朝鲜和其它亚洲国家的影响。这个亚洲视野结合了传统帝国与民族—国家的双重观点,用以观察日本、朝鲜民族主义的产生条件,并把朝贡贸易、儒教主义、汉字文化和政治上的藩属关系看作是“亚洲”地区或东亚地区向现代转变的前提。一个最为明确的结论是:亚洲地区的近代民族主义及其现代规划不是欧洲殖民主义的产物,而是亚洲社会内部的中心与边缘的关系的结果。很显然,这一“亚洲主义”视野不是全新的视野,我们可以从日本帝国时代的史学、马克思主义学派和“挑战-响应”模式中发现它的诸多因子,但我们同时也需要承认:在布罗代尔的贸易理论、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和当代殖民主义研究的影响下,这一亚洲主义的内部视野已经与交通史的取向、多元文化观和民族主义/超民族主义的背景等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在这一历史语境中,殖民主义和革命的历史叙事是否已经穷尽了亚洲概念的含义呢?在当代全球主义和民族主义相并而行的情境中,作为一个不同于全球主义也不同于民族主义的观念,亚洲概念是否还包含了别的可能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