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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 (2006) 附“冰点”事件文字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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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 23: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世纪的中国人,面对的是顺之者昌、逆之者困的全球化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现代化事业进入了关键时刻。在这个年代,决定公民和国家发展成败利钝的最重要条件是公民一举一动无不受其制约的制度环境;但公民的心智状态对自己乃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历了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史无前例的三大灾难后,人们沉痛地发觉,这些灾难的根源之一是:“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20多年过去了,偶然翻阅一下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们的青少年还在继续吃狼奶!这突出表现在我们的教科书在论述近代中国与外国和外国人的关系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自我反省的精神。

  正确处理国际关系,是完成现代化这个历史重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交政策总的说来是比较理性的。如果我们的学校通过教科书不断向小公民进行非理性的鼓动,与正确的抉择背道而驰,说不定那一天一定会尝到无法预料的苦果。

  “以史为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言。屈辱、挫折、兵连祸结、前仆后继,一部中国近代史蕴藏着多少血泪和经验教训!我们有责任将历史真实告诉我们的青少年,让他们永志不忘。这是帮助他们成为现代公民的必由之路。如果天真纯洁的孩子吞食的竟是变味乃至有意无意假造的丸丹,而其中大多数大都无缘重新学习,只能让偏见伴随终生,甚至因而误入歧途;这样的损失是难以数计和无法弥补的。不幸,现行的《中国历史》教科书正在扮演这样的角色。

  为了现代化顺利进行,现在是正视我们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的时候了。这不是危言耸听,请从几个具体的历史事件谈起。

  火烧圆明园是不是不可避免的?

  火烧圆明园是英法侵略军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也是中国人民心头无法磨灭的创伤。事情为什么会弄到如此地步?140多年过去了,我们理应冷静地考察双方的应对得失,吸取教训,让各国人民更好地共处。这一事件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恶果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的《中国历史》第三册,是被普遍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它是这样评述这次战争的:

  1.关于战争起因:这部教科书写道:“1856年3月,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潜入广西西林地区胡作非为,被当地官吏处死。这就是所谓的‘马神甫事件’。后来,法国以此为借口,伙同英国发动侵略战争。同年10月,广州水师在中国商船‘亚罗号’上,缉捕了海盗和水手。英国领事无端干涉,硬说‘亚罗号’是英国船要求中国方面释放被捕的人,并向英方赔礼道歉。两广总督叶名琛怕事态扩大,释放了被捕的水手,但拒绝道歉。这就是所谓的‘亚罗号事件’。1856年10月,英国首先挑起战争,炮轰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1

  这里说的亚罗号事件大体符合历史事实。至于杀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笔糊涂帐。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广西西林代理知县张鸣凤所杀的。直至法国公使查问,张鸣凤仍然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致使广西按察使和两广总督到了1858年初还信以为真,据此回答法国法国公使和上奏朝廷。21844年10月订立的中法《黄埔条约》规定,法国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双方“议定界址内”活动,“法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3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传教,《黄埔条约》订立后仍不离开,这是违反条约的错误行为。但把他处死,显然是西林地方官员的“胡作非为”,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犯罪行为。4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教科书对此事的评述是不准确的。

  还要指出,这些都不过是导火线。教科书只字不提引发这次战争的两条根本原因:一是英国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实履行《江宁条约》的规定,其中重要一点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让洋人进城,现在看来,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当时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尽管也有过大小不一的纠纷,但都一一化解,没有酿成巨祸。唯独在广州,却惊动朝野上下,闹得天翻地覆,开各地反入城斗争的先河,历时十多年无法解决,直至兵戎相见,丧权辱国!二是《望厦条约》规定:“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 《黄埔条约》亦规定:“若有应行更易章程条款之处……核计满十二年之数,方可与中国再行筹议。”修改有关的通商条款,本属平常外交事务,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双方的矛盾。

  关于挑起这次战争的原因,当时的有识之士就有所反思。深悉内情的薛福成沉痛地说:“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见大吏,借以通隔阂、驭商民,乃粤民一激再激,叶相(叶名琛)复一误再误,使拱手而有粤城……益知中国易与,遂纠法、俄、美三国兵船北上,驶入大沽,阻我海运,立约而还……粤民激于前此大府议和之愤,万众一辞,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为快,屡请屡拒,纷纭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约,皆成于此,由今观之,甚无谓也。”5晚清曾国藩、李鸿章、冯桂芬、郭嵩焘等人屡以“勿以小嫌酿大衅”相告诫,其中就包含了以广州反入城斗争为开端的惨痛教训。不讲广州的反入城,这次战争的爆发就不可能讲清。19世纪的一些中国人对此已经有所认识,21世纪的中国教科书却仍然视而不见,可谓咄咄怪事!

  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就比大陆的编得高明。它把这次战争的起因归结为四点:1,外人入城问题。2,续修条约问题。3,阿罗号船事件。4,马赖神父事件。6这样说符合历史实际,无损中国国家利益,有利于年轻一代学会冷静地分析历史问题,显示出编者是合格的历史学家。香港的教科书不难找到,按常理大陆的编者应该看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不向这些本国的同行学习呢?

  2.关于战争过程。1858年,在大沽被占,英法侵略者兵临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国先后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虽然丧失了不少利权,问题总算有个着落,双方还议定翌年在北京互换批准书,彻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完全可以避免。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纯属程序性的最后一步还会节外生枝,招来更大灾祸!教科书是这样写的:“1859年,英国公使和法国公使各率一支舰队北上大沽口,准备进京换约。清政府指定换约代表由北塘登陆,经天津至北京,并要求各兵船武装人员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却仗恃武力,坚持要从大沽口溯白河进京。他们蛮横地率舰队闯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开炮打击入侵者。炮弹准确地落在侵略军的军舰上,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其余三艘挂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战的同时,侵略军900人企图登陆,也被打退。侵略军死伤几百人。大沽一带人民冒着枪林弹雨,给战士送饼送面,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7在编者笔下,这是一曲爱国英雄进行曲,主角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可是,稍加推敲,便破绽百出。

  从后果看,这一仗显然打错了。翌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圆明园被烧。续订《北京条约》,不但规定原订的《天津条约》继续有效,还招来其他新损失:对英法的赔款分别由四百万两和二百万两一律增至各八百万两;割让九龙司;允许法籍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为日后连绵不断的教案种下祸根。如果不打,不是对中国更有利吗?

  于是,人们理所当然应该追问:公使走那条路进京,真有那么重要,乃致不惜一战?双方意见分歧有没有认真交涉?真的是士兵自行开炮还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前者,这是触犯军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大罪,还是爱国英雄的义举?如属后者,是谁胡作非为?

  复按史实,这根本不是什么爱国英雄的壮举,而是愚昧的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亲王犯下的大罪;而且分歧不是教科书说的走那条路进京,而是要英法使者绕个大弯进天津。当时在僧王幕下的郭嵩焘在日记中留下这样的记录:1859年4月10日“怡亲王至营……言奉旨密商一语:如夷人入口不依规矩,可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须是名正言顺,须缓缓商之。怡邸憒憒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绕道至天津……辩论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8《北京条约》订立后,他更具体叙述了当时的情况:“夷祸成于僧邸之诱击。去岁之役,先后奉诏旨十余,饬令迎出拦江沙外晓谕。洎夷船入内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谕。去衣冠自称乡勇,薄而击之。仆陈谏再四,又虑语言不能通晓,两上书力争。”9曾国藩在对他的幕僚说过:“咸丰九年,洋人来换和约,僧忠亲王诱而击沉其船,天下称快。十年,夷人复至……京师不守,几丧天下。某谓僧邸此败,义当杀身以谢天下矣,”10他们说的情况,同当时在现场的英国公使卜鲁斯的报告如出一辙。英法军舰6月16日已经到达,直到25日早晨才接到直隶总督恒福的照会,而当时军事行动已经开始。11这些史料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点:

  1. 咸丰皇帝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让官兵假扮乡勇,“悄悄”袭击洋鬼子。同时,他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晓谕”洋人,先礼后兵。

  2. 僧格林沁忠实执行了“悄悄击之”的旨意;但没有事先晓谕;也坚决拒绝手下大臣的劝阻;并且是要洋人从北塘登陆,绕道至天津的设计者。

  3. 对这一丧权辱国的横祸,以曾国藩、郭嵩焘、吴汝纶等为代表(还包括李鸿章、冯桂芬等人)的比较清醒的官僚和士绅,已经有过严厉的批评和讽喻。

  令人震惊的是:时至20世纪90年代,我们的教科书编撰者,仍然按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的调子唱歌,不同之处仅在把“乡勇”换成“士兵”!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回答火烧圆明园是不是可以避免的问题了。面对咄咄逼人的强敌,作为弱势的大清帝国一方,明智的选择是严格执行现有条约,避免与之正面冲突,争取时间,改革和发展自己。而当时的政府和士绅,完全被极端愚昧的情绪支配,在小事上制造违约的蠢行,结果酿成大祸。如果清政府决策层和有关的地方督抚不是那么愚昧,这场灾祸是可以避免的。可是,朝野上下的认识水平和专制的决策程序,是历史的积?,不是朝夕所能改变的;侵略者的本性又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文明之师;于是,这场灾祸又是难以避免的。

  是爱国壮举还是摧残文明和反人道的罪行

  再来看看教科书的作者对义和团事件的评述吧!

  教科书正确揭露了“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以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八国联军进攻天津的时候……(俄国)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海兰泡大屠杀惨案。俄国军队还强占了中国江东六十四屯,残酷屠杀当地居民。”12此外的论述只能说是错误连篇。

  1.教科书没有只字提及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国人以及外来文化的极端愚昧的行为。义和团毁电线、毁学校、拆铁路、烧洋货、杀洋人和与外国人及外国文化有点关系的中国人……凡沾点洋气的物和人,必彻底消灭而后快。即使义和团真的立下了“扶清灭洋”的伟大功勋,也不能回避它的这些反文明、犯人类的错误,何况正是这些罪恶行径给国家和人民带来莫大的灾难!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史实;也是中国人不能忘记的国耻。而我们的少年儿童必读的教科书却偏偏闭口不谈。

  教科书也谈到拆毁铁路。它是怎么说的呢?“1900年6月……八国侵略军2000多人,由英国海军司令西摩尔率领,从大沽经天津向北京进犯。义和团拆毁从天津到北京的铁道,奋起狙击侵略军。侵略军在廊坊一带被义和团包围,死伤多人,狼狈逃回天津。”13如此说来,拆毁铁路不过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实际情况怎样?

  1900年5月28日(阴历五月初一),直隶总督裕禄致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二十九夜(5月27日)先闻涿州至琉璃河一带猝被拳匪将铁路焚毁,讵今早由琉璃河至长辛店一百余里沿途铁道车站桥梁并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烧”。14与此同时,各地纷纷告急:“刻下电线又阻……至长辛店线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线,被匪徒砍断,所有电均被阻滞。”15他们破坏这些设施完全出于对外来事物的敌视,而不是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采取的应急行动。同时,这类行动波及各地,不是局部性的偶发现象。也就是说,这是蓄意破坏财产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说的抵抗侵略者的功勋。从时间看,西摩尔军从出发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间的事,而在此之前拆毁铁路、电线,焚烧车站、抢掠财产的急报,已纷至沓来。义和团烧杀抢掠、敌视和肆意摧毁现代文明在前,八国联军进军在后,这个次序是历史事实,无法也不应修改。

  2.教科书也没有谴责清政府高级官员及义和团乱杀无辜,烧杀抢掠的野蛮、残忍的罪行。

  最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巡抚毓贤的作为。六月初一(6月27日),他将太原洋人办的医院烧掉,同时“将省中洋人,誘令迁居一处。当于教堂内搜出妇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数人,而五六岁十余岁至二三十岁者居多……于六月十三日,不动声色,带领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处,亲自兜拿。该洋人等尤敢拼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数人,冒死突进,将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口,及同恶相济的教民十七名,一齐擒获,立即绑赴市曹,同时正法”!“寿阳县秦锡圭拏获滋事之洋人七名口,押解前来,一并将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门教堂亦为拳民焚烧,省城洋人教堂已无遗迹”!16当时的报刊还报道:“寓晋西人,得京师乱耗。群求毓贤保护。不料竟誘聚而歼之,且手刃数人焉。”17

  毓贤的行为不是孤立的。所有不思进取的顽固分子,都是传统文化中最落后、野蛮的成分的继承者;如果他们生活在专制制度下,并得到政治权力的支持,灾难就不可避免了。这类顽固官僚趁机为非作歹的事例不胜枚举。例如,辅国公載澜是奉旨会同載勋、刚毅“统率”京津义和团的宗室,其残暴就不让毓贤:“京师乱起,載澜从拳匪入人家,大索,得毡布及他物,皆以教民论,扑杀之,虽宗室大臣不免”。18

  再看看义和团的所作所为吧。前人早已指出,不能把所有参加义和团的民众都视为匪徒,他们不少是盲从的愚民;但混迹其间的确实不少是土匪和流氓。总计在义和团事件中,全国各地1900年6月24——7月24日期间,被杀外国人231名,其中儿童53名。19他们大都死于义和团之手。至于中国的教徒(教民)和所谓“二毛子”被杀的更难于数计,其中绝大部分是被义和团杀死的,官兵也杀了一些。仅山西一省,就有中国天主教徒5700余人被杀。20奉天(辽宁)全省“教民人命千余”。21“而直隶(河北)全省杀人焚屋之案,几于无县无之。其杀人多者,一县竟至一、二千名口”!22甚至浙江亦“抢劫、焚毁教民家室至一千余家之众”。23

  “受害最烈”24的北京,究竟杀了多少无辜同胞,是一笔没有算清的糊涂帐。当时有关人士留下不少实录,让我们看看其中的片断吧:1900年6月18日“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25“法国天主堂在西安门内西什库,刚相(刚毅)嘗督兵攻之,亦不能破,拳实不敢前,哗噪而已。拳匪既不得志,无以塞后意,乃噪而出永定门。乡民适趋市集,七十余人悉縶以来;伪饰优伶冠服儿童戏物,指为白莲教;下刑部一夕,未讯供,骈斩西市。有妇人宁家,亦陷其中,杂诛之,儿犹在抱也……毓鼎上疏力争之,谓:‘谋乱当有据,羸翁弱妇,非谋乱之人;优装玩具,非谋乱之物……’;疏入,狱已具”。266月16日“是日九点中,团匪烧大栅栏德记药房,延烧粮食店、灯市街、观音寺、珠宝市……共计店铺四千余家,火至天明未息。匪禁水会救火”。27这个京师最繁华的地区于是毁于一旦。总的说来,“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自拳匪暴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者。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28这是所谓义和团“革命”的后果之一。

  开头,民众与传教士和教民的矛盾令人同情;可是,他们后来的作为远远超过与外来宗教矛盾的界线。那些胡作非为的骨干,已经堕落成为烧杀抢掠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犯罪团伙。事件过后直至民国初年,朝野各界将这个组织定性为拳匪是有足够根据的。后来有的人把这一事件称之为“革命”,表现了急于歌颂革命和人民群众的可贵热情,体现了20世纪中国革命对中国知识阶层观念的冲击。但严格从学术角度去考察,这不过是与革命风马牛不相及的大灾祸罢了,要从中寻找革命气味简直是缘木求鱼。

  3. 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它对慈禧的专制淫威惹来滔天大祸竟只字不提!

  没有慈禧的愚昧至极的专制统治,就不会发生义和团事件那么巨大的国家灾难。民间落后的文化现象和各种结社,所在皆有。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不值得大惊小怪。政府机关除了让各种结社依法登记外,也不必介入。不过,一旦政府官员乃至最高统治者冀图利用它们,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甚至国家灾难就会接踵而至。不是要反对“封建专制”吗?义和团事件就是专制统治祸国殃民的典型。

  “刀枪不入”、“神仙下凡”,甚至把孙悟空、二郎神等小说中的人物当真之类的鬼话,源远流长,是中国文化小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异想天开把这些胡言乱语作为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的依据,除了体现最高统治者及决策层极端愚昧之外,也显示了专制政治的本性。义和团兴起之初,袁世凯就上奏“其用以惑人者,谓能避枪炮。然迭与乡团、教民、兵役格斗,一遇枪炮,辄伤毙多人,瓦解鼠窜……其藉以动人者,谓图灭洋教。然上年春夏间,在曹州、济宁各属,掠教民一千一百余家,并掠及平民二百余家。秋冬间在东阳、济南各属,掠教民六百余家,亦掠及平民百余家。内多掳架勒赎之案,直与盗匪无异。故教民既被其殃,而平民亦多受其害。”29而且有些地位比袁世凯更高的大臣(如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裕禄等等)也提出了类似的意见。慈禧充耳不闻;比较清醒的众多大臣只好保持缄默;品质不良之辈则乘风转舵,谄上邀宠(如裕禄)。

  一个在六年前连一个“敢于犯上”的“蕞尔小国”——日本都无法招架的弱国,居然要同时向包括日本在内的11国宣战!《国际法》传入中国60年后,竟要派兵围攻驻华使馆!专制统治者也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但好一点的可以虚怀纳谏,在自己的智力和度量范围内吸收一些别人的智慧;下焉者则不过是摆出一副“开明”的样子欺世盗名,甚至趁机在会上玩弄阴谋诡计。同时,在专制制度下,最高统治者总是把“最终决定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上,因而或迟或早总会信心十足地运用自己不受制约的权力,作出匪夷所思的决策,招来意想不到的损失乃至祸国殃民的灾难性后果。为了决定和战大计,从1900年6月16日开始,慈禧一连四天召集王大臣六部九卿开御前会议。在会上吏部侍郎许景澄、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等人先后提出不能听信邪术、不可围攻使馆、不能主动对外宣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袁昶和许景澄在两人联名的奏摺中写道:“伏以春秋之义,两国搆兵,不戮行人,泰西公法,尤以公使为国之重臣,蔑视其公使,即蔑视其国。兹若任令该匪攻毁使馆,尽杀使臣,各国引为大耻,联合一气,致死报复……以一国而敌各国,臣愚以谓不独胜负攸关,实存亡攸关也。”30慈禧不但不接纳这些浅显的常识,而且大发专制淫威,把他们的脑袋砍掉!

  同时,包括毓贤杀洋人在内的罪行,大都发生在6月21日下诏与各国宣战、6月24日命各省督抚杀洋人以后。首犯是慈禧,毓贤、载漪等人不过是凶狠的执行者。

  避而不谈这些历史事实实质是掩盖了专制统治者的罪恶。这是极端不严肃的。

  4. 教科书对一些史料的运用也很不严肃。

  “义和团,起山东,不到三月遍地红。孩童个个拿起刀,保国逞英雄。”教科书以突出位置刊载了这一歌谣,说是“义和团歌谣”31。可是,笔者孤陋寡闻,读过的现存义和团传单、揭帖等书面材料中找不到可以作为根据的史料。32而后来调查的所谓口头传说,往往是后人加工乃至创造的,根本不足为凭。这首歌谣中的“遍地红”、“保国逞英雄”这样的语汇,从思想到用语都与现存文献不符,倒很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儿童团的歌谣。

  教科书又说:“北京东单西裱胡同有座于谦庙。为了学习于谦的爱国精神,1900年4月,义和团进城后,把神坛设在这里。”33一切学术观点都应拒绝牵强附会,经得起反驳。载漪、载澜等祸国殃民的满清权贵家里都设有义和团神坛,这又是向他们学习什么?

  在我国,除了上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外,还有一套可供选用的沿海地区教材。号称沿海版,应该与蓬勃开放的经济相适应,说得全面和理性一些吧?可是,这两套书的基本观点完全一致,也是毫无自我批评精神,有的地方史实错误更严重,是非观念更加糊涂。

  例如,对义和团事件的论述,它增加了这么两句话:“6月中旬以后,义和团群众开始围攻侵略者据点西什库教堂和外国使馆区。清政府却暗中派人给被围困的侵略者送去粮食、蔬菜、酒、水果等,表示慰问。”34每句话都错得一塌糊涂!

  先看第一句。首先要问:西库什教堂是“侵略者据点“吗?在义和团事件前,这不过是普通的法国天主教堂,没有材料足以证明它是“侵略者据点”。义和团暴乱期间,从1900年6月13日起几天内就将北京大部分教堂和洋楼烧毁,连带烧掉数千家民居和商店,劫余的西库什教堂和东交民巷使馆区聚集了大批逃生的外国人和中国教民。这个教堂的逃生者,在清政府不能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固守反抗屠杀,于理于法都无可指责。说这个教堂是“侵略者据点”,完全是信口开河。其次,围攻东交民巷是奉慈禧的旨意;主力是董福祥的甘军和荣禄的武卫中军;是他们犯下的罪行,义和团则是助纣为虐。含糊其词,彷佛此举是义和团自发的爱国义举,不但歪曲了历史真相,也掩盖了清政府践踏国际法的罪行。再次,对西库什教堂和使馆区的进攻,充分体现了专制统治者极端愚昧无知和残暴;时至20世纪90年代仍然正面予以肯定,这是对国际法的无知,已经沦为对国耻的颂扬,也忘记了“反对封建专制”的责任!

  再看第二句。清政府确实曾派人给被围困的外国使馆送过生活日用品。这是奉旨公开进行的,说是“暗中”于史无据。当时,清政府内部比较清醒的大臣一再上奏,要求按照国际惯例保护外国外交人员和外国人;东南各省的督抚甚至公开声明不再承认6月21日宣战后的“伪诏”。迫于这些压力,加上她色厉内荏,要预留“转圜”余地,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姿态。不管是真是假,这是清政府内部理性尚未完全泯灭的表现。把它与义和团的行动对举而意含贬损,显然是很不恰当的。

  对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评述比较全面的同样是香港的教科书。它既谴责义和团“大肆排外,杀教士、教民,连藏洋书、戴眼镜的人都不放过,且到处破坏,烧教堂、拆电线、毁铁路。”“日本使馆书记杉山彬、德国公使克林德先后被杀”;也指出“当时联军纪律极坏,任意焚掠屠杀,其中以俄、德两国军队及英国的印度兵最为残暴。”细致分析了义和团产生的背景:1,民族情绪。2,民生困苦。3,列强侵略。4,教案频生。还全面论述了辛丑条约的内容及它对当时和日后中国的深远影响。35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这部教科书说的是真实的历史。

  如何面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状况

  出现这些现象与中国长期处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境遇息息相关。面对如是现实,可以有不同的心态。

  西方的入侵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行程。伴之而生的是天朝大国的表象破裂;大量民众在生死线上挣扎。人们顺理成章把这种状况归罪于“洋鬼子”;也谴责统治者腐朽、愚昧、软弱。一个辩论不休难于取得共识的问题是:内因还是外因是导致这个状况的主要根源?其实,完全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问题:这个状况迟迟不能改变的原因何在?如果有人说这是因为帝国主义者太凶狠了;这等于什么都没有说。经过长期、复杂、反复的博弈过程,在国际关系中可以逐步建立比较合乎多数人和多数国家长远利益的“正义”秩序。当这个状况尚未出现以前,不会有救世主从天而降,慷慨代你维护国家利益。问题只能归结为面对这样的现实,如何才能走出困境?

  海内外的经验证明:后发展国家和地区(殖民地、半殖民地)改变不发达状况,改变被动局面的唯一道路,是向西方列强学习,实现社会生活的全面现代化。成败的关键在国内的改革。这是一个社会运行机制的全面改造过程。对那些文化自成体系,而对外来文化深闭固拒的国家说来,这是十分艰难的过程。以中国来说,从鸦片战争算起至20世纪初实行新政,仅是辩论要不要改革就整整花掉六十年!至于改革取向,包括是通过革命手段还是通过渐进的改革开辟前进道路,如此等等,更是头绪繁复,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不过,有一条是肯定无疑的:必须千方百计争取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为国内的改革和建设赢得充分的时间。如果此说大致不差,回头再看义和团,对内,它是与社会前进方向背道而驰的反动事件。对外,乱杀洋人不但是反人道、反文明的罪行,也是极端愚蠢危害中国自身利益的暴行。

  有个流行多年为义和团事件辩护的论断:义和团避免了中国被瓜分。这是远离历史真实的诡辩。早在1989年已故历史学家李时岳先生已经详尽地驳斥了这一诡辩。36不但4亿5千万两赔款(相当于当年将近6年的全国财政收入)像一支巨大的吸血管插进中国人的胸膛,而且给沙俄藉口,趁机制造了海兰泡和江东64屯惨案,7千多中国人被杀,江东领土全被吞没,大量俄军进占东北;华北地区在战争中死伤烧杀的损失难以数计。战后的瓜分阴谋更没有停止:英军进攻西藏,占领拉萨;德国派炮舰进入洞庭湖,并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沿岸;英国则相应要求租借舟山群岛作为“补偿”!人们喜欢援引八国联军统帅、德国人瓦德西的这么一段话:“无论欧美日本各国,皆无此脑力与兵力可以统治此天下生灵四分之一,故瓜分一事,实为下策。”证明义和团化解了瓜分图谋。李时岳先生说得好:“瓦德西个人的观感并不能代表德国的政策,德皇一直把瓜分作为对华政策的基点,上述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沿岸的行动就是证明。只是由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瓜分才没有实行。”37

  把视野放得更宽一些,问题就更加清楚。前人早已指出: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和义和团事件是一条割不断的历史链条。说的更准确一些是:甲午战争彻底暴露了大清帝国的腐朽,不少知识阶层从几十年迷梦中惊醒,反思自强运动不敢触及“自由不自由”这个根本问题的错误,形成了第一次群众性启蒙运动,改革也有新进展。是学习西方彻底改革,还是固守传统,不准变革,成了中国盛衰的关键,也是解读这段历史的基本线索。不幸,体现甲午战败后的变革进程进入高潮的戊戌变法以失败告终。戊戌政变标志着学西方、求变革的挫折和倒退;义和团事件不过是政变后固守传统反对变革的反动逆流的颠峰。换句话说,义和团事件对外使中国在被奴役的附属国的道路上继续沉沦,对内则举目皆是国破家亡的图景。把这样的灾难描绘成革命救国的悲壮乐章,简直匪夷所思!

  走出把革命粗鄙化的文化心态

  2000-2001年之间,引起中国人关注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国际事件,是日本的教科书问题。一部右翼势力编纂的历史教科书掩盖历史真相,否认日本政府犯下的侵略罪行,激起包括中韩两国政府和人民在内的海内外朝野人士强烈抗议。这是伸张正义的斗争,而且这是20年间第四次了。1982、1986、1996年都曾出现新修教科书歪曲历史,一再在日本国内外激起公愤。这一日本思想文化领域的顽症,促使许多人形成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日本人缺乏忏悔意识。人们还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死不认罪的现象?这是不是太和民族特有的缺陷?

  看看上述中国的教科书问题,一个合理的推断是中国也有类似的问题。据说,日本仅2001年新编的教科书就有八套,加上原有的一共26套,由各校自由选用;选用日本右翼编的教科书的学校只有0.039%。38而在中国,到本文写作时为止(2002年),非此即彼,只能在基本观点完全一致的两套书中任择其一。日本是侵略者,中国是被侵略者,这是截然不同的。可是,两者也有共同点:社会的主流或主流文化都对自己的近代史缺乏深刻的反思。更严重的是:中国的社会舆论对任何批判作为群体的中国国民或主体民族——汉族本性缺陷的努力,都十分不宽容。

  不能说中国古代文献和公认的经典中没有反思自身弱点的智慧。“知耻近乎勇”、“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日三省吾身”,如此等等,催人奋进。可是,从制度层面看,社会自由探索、自我反思的机制被严酷的思想控制所取代;这些哲人智慧不但是不成系统的吉光片羽,而且成了按照恭顺臣民乃至奴才标准自我禁锢的工具!我们的祖国没有地方分权自治的传统;传统中也没有公民权利观念和相应的保障体系;更没有司法独立的传统;于是,以这些为基础的自由、民主观念和制度成了由海外传入不受欢迎的异端;社会在自由环境下不断自我批判、自我更新的机制无从建立。有傲人业绩的文明古国只能眼睁睁地逐步沉沦为封闭、停滞、孱弱的东方帝国。

  鉴于举目皆是奴性十足的可怜相,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的有识之士一再提出要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这些先驱用心良苦,但他们没有进一步追问:决定国民性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可以把国民性界定为一国公民思维和行为方式的特点。任何民族都是从吃人生番演变过来的。作为一个群体,文明程度的高低和野蛮孑遗的大小,决定性的因素是受文化传统和制度制约的自我净化能力的强弱。其中制度是决定性的;思想文化传统是制度环境的产物,又对制度运作影响巨大。

  被侮辱被损害的屈辱,给中国人构筑了新的思想牢笼。这突出地表现在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 因为“洋鬼子”是侵略者,中国人怎么做都是有理,都应歌颂;这是爱国主义的要求。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就是以此为指导思想的。热爱自己的祖国,理所当然。可是,如何爱国,却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盲目煽动爱国情绪。中国传统文化中“严华夷之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等观念已经深入骨髓。时至今日,余毒未清。新的版本是:中外矛盾,中国必对;反列强、反洋人就是爱国。从而在史料选择和运用中,不管是真是假,有利中国的就用。另一种选择是:以理性的态度分析一切;是其是,非其非,冷静、客观、全面地看待和处理一切涉外矛盾。

  现代化的基本精神就是理性化。如果我们认同这个基本观点,就应该引导中国人往这条道上走,让理性、宽容内在化,成为中国人的国民性,以利于各国人民和各种文化和谐共处。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时代,企业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能泯灭;理性地认识和化解矛盾对任何国家和企业都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一涉外就是“反帝”、“反霸”,非把事情弄砸不可。

  例如,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社会运行的规则。国际条约是有法律效力的。人们可以指责这些规则和条约是列强主导下形成的,不利于弱国和贫苦民众。人们应该不断批判和揭露它的谬误,通过各种力量的博弈,形成新的规则,修订新的条约。可是,在没有修改以前,我们仍然不得不遵守它,否则就会造成不应有的混乱,归根到底不利于弱国和多数民众。

  19、20世纪中国人干了不少“无法无天”的蠢事和犯罪行为,义和团事件是其中最让中国人蒙羞的典型。值得重视的是不但至今有人颠倒黑白,把野蛮至极的犯罪行为说成是“革命”,而且到了20世纪90年代,有人竟把主张遵守现行国际条约的观点视为应该严加批判的卖国投降观点!习非成是,在主流文化圈中,这居然成为不能触犯的“真理”!

  说到底,这是把革命粗鄙化的流毒;是革命党在新政权建立后,没有及时将造反心态调整为执政心态的恶果。

  兴中会建立后,孙文就想到可以利用太平天国进行革命鼓动。他叫人写的《太平天国史》是革命鼓动或宣传材料,有利于从民族感情上煽动反满,如果把它看作严格学术意义的史学著作,那就是误读。当时宣扬古今中外革命的印刷品,许多都可归入这一类。辛亥革命后,孙文和国民党没有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把革命心态调整为实行政党政治的执政心态,包括通过选举和议会实现政权轮替的心态,结果受到历史的惩罚。39

  把包括孙文在内的政治家和知识阶层异口同声称为“拳匪”的义和团提升为革命力量,也是革命鼓动的产物。陈独秀1918年底在《克林德碑》一文中痛骂“义和团何等可恶!”,是“国耻”,是“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的产物的观点,401924年,他改口称赞“义和团事件是中国民族革命史上悲壮的序幕”,“实质上代表全民族的意识与利益”!41这同样不能从学术角度去理解。出于宣传的需要,40年代更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归结为一句话:“造反有理!”。流风所至,有些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史家,不惜把历史降格为宣传某种口号的工具。

  这些宣传也许对鼓动人们参加革命有些作用。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这是对历史事件的策略性的歪曲利用。在社会领域,只有引发制度变革的行动,才称得上真正的革命。太平天国和义和团都不符合这个要求。这样的歪曲实际是把革命粗鄙化,迟早总要付出代价。

  不能轻视这些错误教育的后果。违反常识理性,以“革命”的名义故意歪曲历史真相,歌颂义和团的直接恶果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暴露无遗。不但女孩学“红灯照”、红卫兵火烧英国代办处,是义和团行动的翻版;“破四旧”和“反帝”、“反修”中体现的清除外来事物的疯狂,这些行动体现的内在理路,也与义和团的“灭洋”如出一辙。其实,这些教科书的编写所呈现的理路,也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的共同点是:1,现有的中华文化至高无上。2,外来文化的邪恶,侵蚀了现有文化的纯洁。3,应该或可以用政权或暴民专制的暴力去清除思想文化领域的邪恶。用这样的理路潜移默化我们的孩子,不管主观意图如何,都是不可宽宥的残害。

  更严重的是夺得政权后,中国共产党没有及时觉察到思想文化转变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没有认识到革命党与执政党的重大区别;没有认识革命精神应该继承,盲目鼓动造反和排外已经不合时宜。在历史问题上,登峰造极的是冀图把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作为新政权合法性的依据,加上辛亥革命,称之为“三大革命为纲”。可是,我们的一些官员既不了解真实的历史,又误以为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不惜动用政权力量去扶植错误,压制真实,没有将历史问题还给学术,悲剧就产生了。历史教科书问题不过是这些错误的副产品。为了培育理性的有法治观念的现代公民,以利于现代化事业,现在是纠正这些谬误的时候了。


  注释:

  1 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中国历史》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1月北京版第51-52页。

  2 《清末教案》中华书局1996年北京版第一册第167页。

  3 《国耻录——旧中国与列强不平等条约编释》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36页。

  42001年10月26 日的新华网为反驳梵蒂冈册封所谓“圣人”之举措,发表了《梵蒂冈册封所谓“圣人”之中国罪行录》(1)、(2),专门评述马赖的“罪行”,即使利用了可靠性应该审查的传说材料,最严重的也不过是不准教徒祭拜祖宗和与女教徒通奸;而文章也说这个地区性关系一直是比较自由的。其他如“小恩小惠收买群众”、“想方设法利用绿林扩大自己的势力”等等;前者是笑话,后者则没有实例。

  5薛福成:《书汉阳叶相广州之变》,《薛福成选集》,27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6 周佳荣等编著:《会考中国历史》上册,香港教育图书公司1999年版第269-270页。

  7 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中国历史》第三册第53页。

  8 《郭嵩焘日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一卷第233页。

  9 同上,第406页。

  10 《吴汝纶日记》(同治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11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57年北京版第650—653页。

  12 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中国历史》第三册第91、92页。

  13 同上,第88-89页。

  14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北京版第103页。

  1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中华书局1990年北京版第591-592页。

  16 《山西省庚子年教难前后记事》,中国史学会:《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501-502页。

  17 《万国公报》第143卷(1900年12月)。

  18李希圣:《庚子国变记》,中国史学会:《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

  19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三卷第259页。

  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第1491页。

  21 同上,第1640页。

  22 同上,第1074页。

  23 同上,第961页。

  24 同上,第1073-1074页。

  25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中国史学会:《义和团》(一)第14页。

  26 ?霖苟Γ骸冻缌甏?怕肌罚?兑搴屯拧罚ㄒ唬┑?0-51页。

  27 日本佐原笃介 浙西沤隐同辑:《拳乱纪闻》,同上第135页。

  28李希圣:《庚子国变记》,中国史学会:《义和团》(一)第24页。

  29 《山东巡抚袁世凯摺》,《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北京版第94页。

  30 袁昶:《请速谋保护使馆维持大局疏》,《义和团》(四)第103页。

  31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中国历史》第三册第88页。

  32 参阅陈振江等编著:《义和团文献辑注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3 同上。

  34 九年义务教育教材(沿海地区)编写委员会编:《中国历史》第三册第58页,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7月第2版。

  35 周佳荣等编著:《会考中国历史》上册,313-320页。

  36 李时岳:《义和团运动再认识》,收入《近代史新论》汕头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202-214页。

  37 同上,第213页。

  38 苏智良:《日本历史教科书风波的真相》,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北京版第193页。

  39 参阅拙作:《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北京。

  40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北京版第292—301页。

  41 陈独秀:《我们对于义和团两个错误的观念》,同上书(中)第575页。


  原载《东方文化》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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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點》事件

2006年1月11日「中國青年報」的《冰點》週刊因刊出袁偉時文章《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因而導致暫時停刊,並引致主編李大同及副主編盧躍剛撤職。3月1日《冰點》復刊,刊登張海鵬的《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國歷史的主題》文章批駁上文,並拒刊袁偉時《為何、何時、如何反帝反封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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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违法停刊整顿的申告
李大同

附件感言:《冰点》停刊事件发展至此,证明了我们努力通过党内规定途径来协商解决问题的良好愿望只是幻想。面对这样一个从团中央到中宣部均视党章为废纸的官僚群体,你还能指望他们尊重宪法吗?立此存照吧。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吴官正同志并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曾庆红同志:

2006年1月25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中宣部个别领导下令停刊整顿。此举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的依据,严重违反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明确规定;侵犯了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利;侵犯了报纸编辑、记者正当的从业权利;侵犯了广大报纸订户按照购买契约如期阅读《冰点》周刊的法定权利,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国内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

现依照党章第一章、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提出申告。

一、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简介:

《冰点》是中国青年报于1995年元月创立的专题特稿版。创刊伊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好评。在1995年底中国青年报大型读者调查中,《冰点》获最高票,被读者选为“我最喜爱的版面”之榜首。

1996年年中,《冰点》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评选中,被评为“中央主要新闻媒介名栏目”。

1998年至1999年间,《冰点》为周一至周四连续出版的报纸版面。在这一年当中,创立了“冰点时评”言论栏目。2000年,“冰点时评”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为第二届“中国新闻名栏目”。

2003年年中,《冰点》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选为第三届“中国新闻名栏目”。全国记协此前在七个省市的各界读者中做了较大规模调查,结果《冰点》被提名为报纸类第一名。

2004年6月,为满足读者的需求,《冰点》扩为每周四块版的周刊,每周三定期出版。

《冰点》周刊自创立以来,持续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好评,在中国青年报每月一次的读者调查报告中,《冰点》周刊的阅读率始终居于榜首,平均阅读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冰点》周刊的四个版中,有三个被读者提名为“最喜爱的版面”。

《冰点》周刊的报道和文章,经常被其他媒体转载,无论在读者还是在业界当中,都具有显著的影响力。

二、事发经过:

2006年1月23日上午,本报总编辑通知我有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阅评小组的一份阅评,阅评对《冰点》1月11日所刊发的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提出批评。《阅评》说文章是“和帝国主义一个鼻孔出气”,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行径“翻案”、“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这种蛮横不讲道理的批评,是中宣部阅评小组的一贯作风,批评不是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而是采用我党早已明文禁止的扣帽子、打棍子的方式,断章取义,肆意歪曲文章的主旨。这种方式历来为新闻界同仁所不齿。

1月24日星期二,是《冰点》周刊的发稿日。《冰点》周刊在京编采人员照例将第二天出版的四个版样出齐,下午三点左右送总编辑审阅付印。此时听说报社社长和全体总编辑、副总编辑已被团中央书记处召去开紧急会议,报纸版样无人审阅。

下午五点钟左右,我们开始陆续接到中央各大新闻媒体、各大网站同行的问询,“冰点为什么被停刊整顿”。此时,作为当事人,我们还完全被蒙在鼓里。经仔细询问,我们得知,中央及全国各媒体最早在当日上午11时就已经传达了中宣部如下指令: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停刊整顿一事,任何媒体不得报道和评论;不得参加任何由冰点采编人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不得在网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议论等等。与此同时,相同指令也由国务院新闻办和各地新闻办发至各大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媒体,“关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停刊整顿一事,一律不报道,论坛不讨论,发现此类消息立刻删除,请立即执行”。其意图是从一开始就完全封死关于《冰点》周刊停刊的任何消息和评论。

当日晚六时左右,我即开始接到世界各主要媒体的采访电话,要求确认此消息。我意识到,一场严重危害我们国际形象的新闻浪潮即将因此而发生。

当日晚七时三十分,中国青年报社社长、党组书记王宏猷,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找我谈话。他们向我宣读了一份《关于对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错误刊发的处理决定》。决定内容有两条:对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提出通报批评;责成中国青年报对冰点周刊进行停刊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冰点周刊停刊整顿自2006年1月25日起。

让人莫名其妙的是,这个决定竟是团中央宣传部作出的。中国青年报直属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在管理权限上,团中央宣传部根本无权作出这种决定。

自这篇文章发表之日(1月11日),直至1月24日晚上,本报没有收到过主管上级团中央书记处的任何批评意见。本报所接到的批评,均为中宣部新闻局发出(1月13日,中宣部新闻局宣传处发出一份“月报”;1月20日,又由新闻局阅评小组发出“阅评”)。

我们了解到,团中央书记处在1月24日下午向本报领导下达《冰点》周刊停刊指令时,明确表示“这不是团中央的决定”。事实也证明如此:团中央怎么可能有权命令全国新闻媒体和网站封锁消息呢?很明显,这是中宣部个别领导人无视党纪国法约束的一次滥用职权的恶劣行为,直接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章、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鉴于中国青年报是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和广泛影响力的中央级主流大报,而《冰点》周刊是中国青年报阅读率最高的一个周刊,如无正当理由,突然停刊将构成重大事件,也将构成重大国际新闻热点。我当即向本报社长和总编辑指出:停刊指令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将在人民群众中严重破坏我党形象,也会在国际上严重破坏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我向社长、总编辑提出紧急建议:为顾全改革开放的大局,请他们立即向团中央书记处汇报,应保证《冰点》周刊第二天的正常出版;作为缓冲措施,可以先将我本人做停职处理(事后证明,我的建议没有向上汇报)。我当场向社长、总编辑表示:我将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控告中宣部个别领导人滥用职权的行为。

当天晚上十时左右,我的私人博客被非法关闭。据了解,这家网站是在接到某市公安局的强硬限时指令后,被迫将我的个人博客关闭。网站被威胁说:如果五分钟内不关闭李大同的博客,就拔掉网站服务器的网线。

第二天,《冰点》周刊未能正常出版。本报当天接到大量读者电话询问;很多读者听说《冰点》周刊停刊后,愤而去邮局退报。

与此同时,美联社、路透社、共同社、法新社、俄罗斯文传通讯社、BBC、《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悉尼先驱晨报》、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朝日新闻》、《德国之声》电台、《泰晤士报》、《金融时报》、《卫报》等数十家著名媒体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大量媒介均集中报道了此事并发表了评论。停刊事件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形象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害。

1月25日,鉴于本报没有对《冰点》周刊停刊一事向本报读者作出任何说明解释,作为周刊主编,我认为这是对读者、订户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有大量订户是因为要阅读《冰点》周刊才订阅本报的)。当晚,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成一篇短信,以邮件方式回复给一些直接向我询问的热心读者,以说明事实真相。

三、中宣部个别领导干部此举严重违反党章和宪法

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袁伟时教授依据自己的研究,在报纸上发表批评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的文章,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这篇文章本身是对100多年前晚清时期一段历史的讨论,属于正常学术观点的表达,文章在谴责帝国主义侵华罪行的同时,依据国际关系理性,认为也有若干历史教训应当重新辨析和汲取,并对我国中学教科书的若干史料陈述和史观提出批评。文章里没有任何涉及党的领导、涉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也没有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将这篇文章蛮横地指责为“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纯属信口雌黄。

依照宪法,袁伟时先生有发表这篇文章的自由,其他读者有反驳这篇文章的自由,报纸也有刊发交流文章的自由,这个权利是不允许被侵犯的。报纸作为一个各种不同意见平等交流的平台,也有义务发表态度严谨、材料扎实的各种不同意见的文章,这样才能使不同观点的作者和广大读者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获得教益。真理越辩越明。

作为周刊主编,从文章发表至停刊之日,我没有接到过任何一篇投给《冰点》据理反驳袁文的文章。我在研究各个网站的读者辩论时,看见既有大量反对袁文的意见,也有大量支持袁文的意见,表明这正是读者关心的话题,有必要继续讨论。在反驳意见中(以非理性谩骂为主),我精心挑选出一篇学术态度严谨、材料比较充分的商榷文章(网名“子乔”),发给袁伟时先生参阅。这篇文章如果投给《冰点》,已经具有发表水准(我已开始寻找真实作者联系发表事宜)。袁伟时先生也很赞赏反驳文章的严谨态度,回复说将仔细研究这篇文章的材料和观点,再作出回应。而这准备开展的正常的意见交锋,却因这次突如其来的停刊事件被中止。中宣部个别领导如此蛮横地侵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严重违反党章的。

众所周知,报纸是订户因其能够满足他的特定信息需求而预先付款购买的产品,这意味着报纸的生产者与订户之间建立了契约,而这个契约是由法律加以保障的。报纸生产者一方无权单方面改变契约。此次中宣部强令《冰点》周刊停刊,又不在报纸上作任何声明和解释,严重侵犯了订户(消费者)的法定权益。

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有两个基本含义。一、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不得禁止;二、宪法和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公权力,不得行使。

党组织本身并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无权发布行政指令。此次中宣部个别领导下令报纸重要周刊停刊,同时动用国家行政权力禁止一切媒体和网络刊布《冰点》周刊停刊的消息,甚至网友个人博客都不能幸免,凡发布此消息者均遭封杀。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哪一条授予了中宣部个别领导这样的权力呢?这是一种目无党纪国法的严重的滥权,理应得到追究。

四、中宣部此举严重违反《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章规定:“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迫害。”

《准则》规定:“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方法求得解决,绝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做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准则》还规定:“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此次《冰点》周刊发表袁伟时教授的文章,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适时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也是我们准备要进行的。中宣部阅评小组对这篇文章提出批评也属正常,但是批评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有关规定,不仅要摆事实讲道理,还应听取被批评人的意见;如果意见不一致,应当允许从容讨论,特别是要多听取历史学家的意见,不急于下结论,这才是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体现。然而中宣部阅评小组用打棍子、扣帽子的方式,粗暴指责,将一篇讨论百年前历史教训的文章,罗织罪名,臆造为“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何其荒唐!

而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竟也不顾《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被批评人、甚至连本报总编辑都不知道他们的批评意见的情况下,即强令团中央作出《冰点》周刊停刊的决定,并非法动用国家机器,封锁一切媒介和网络,封杀个人博客,这正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应当立即加以制止。

综上所述,这次由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发出指令、由团中央执行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停刊事件,不仅违反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也严重违反了宪法和法律,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台湾和平统一的进程,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和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

我要求:依据《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彻底调查此次事件的全部过程,查究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的违纪、违法责任。立即恢复《冰点》周刊的正常出版。

此致

敬礼!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 李大同    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

http://zhang3.blogspirit.com/archive/2006/02/18/2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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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卢跃刚对《冰点》停刊事态发展的联合声明
2006年1月24日,团中央下达了《冰点》周刊停刊整顿的决定。如同李大同在1月25日发布的公开抗议书里叙述的那样,整个过程不仅毫无宪法和法律的依据,甚至连管理程序的正当性也弃之不顾,充满了阴谋味道和精心算计。有朋友评论,“官僚们在技术上做到了极致,但是在价值层面上却滑稽可笑。”信哉斯言!

不管当权者手段如何卑鄙,我们却要堂堂正正行事。2月6日,李大同将给中纪委的申告书正式交给报社党组书记王宏猷,王满口答应按照程序一定将申告书送到,并给予回执。他之所以痛快应承,出于一个党员的常识——党组织有义务逐级转交党员的申诉。

然而在拖延了7天后,在李大同的追问下,王书记2月13日终于转达了团中央的回复:在经多人研究了党的各项章程之后,认为上级党组织没有义务一定要转交党员的申诉,所以决定不予将此申告向中纪委转交,退回本人自行处理。

多人研究后的结果?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兹将有关条文照录如下:“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述、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述、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和控告信不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引自《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如此言之凿凿的明确规定,竟然由团中央多人研究后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我们惊讶之余不免浩叹:地处首都的党的高级组织,竟寡廉鲜耻到这种地步,他们还有一点做人的道德底线吗?!

2月14日,我们通过其他可靠途径,直接向中纪委呈交申告书。有理由相信,申告书应于2月16日送达。

可就在2月16日下午,在明明知道申告尚未被中央有关领导看到之前,本报党组即向我们宣布了七条决定,核心内容是:

免去李大同《冰点》周刊主编的职务,免去卢跃刚《冰点》周刊副主编的职务,二人都发配去报社的新闻研究所(1989年政治风波后,李大同曾被撤销职务,在此赋闲5年,这次是“二进宫”)。

《冰点》周刊在提交整顿报告后,于3月1日复刊。

认真组织批驳袁伟时《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的文章,在《冰点》周刊复刊第一期刊登。


在违反党章规定、对前一个处分的申诉延迟扣压后,紧跟着再加重处分,不提供任何理由。这还有一点公理可讲吗?

撤销李大同职务的理由是什么呢?姑且算是《冰点》刊登了一篇“观点错误”的文章吧。然而只要是报人都一清二楚,一篇文章是否能够刊登,决定权不在版面主编手里,而在总编辑手里,没有总编辑审阅后签字付印,任何文章都不可能刊出。此前《冰点》曾被总编辑多次换稿和撤销版面,正是报纸出版程序的体现。

具体到《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刊出前李大同与分管副总编辑和总编辑做了充分讨论,最后决定在做必要删节后发表。最后一道删节工作是由总编辑亲自完成的。换言之,李大同作为版面主编,仅对报纸出版的中间环节负责,不可能对最终是否刊发文章及如何刊发文章负责。写下这些办报的常识,不是要推卸任何李大同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是要告诉作出这种昏聩处分决定的人,别以为官儿大就可以胡来(更别说毫无规章根据的“经济处罚”了)。

这篇文章是否有错,错在哪里,不能由个别位高权重的人说了算,而要由高质量的讨论来辨析。逐步取得共同认识是正常的,参与讨论的各方继续抱持己见也很正常。不正常并且要坚决反对的,恰恰是“朕即真理”!蛮横下令《冰点》停刊,同时也剥夺了反对者发表意见的权利。

没有说出口的真实原因是,李大同竟然还敢发出公开抗议,还敢接受海外媒体采访说明事实真相——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他们脑子里从来就没有过一点“公民权利”的影子。

撤销卢跃刚职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卢跃刚与上述文章的发表毫无瓜葛。在追问下,报社党组书记支支吾吾说出三条:

1. 在报社内部网上发表了悼念原中国青年报老记者刘宾雁的文章。
2. 接受了国外媒体的采访。
3. 与境内“民运人士”有联系。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个后辈,在报社著名前辈被迫客死他乡之后,在内部网上悼念一下都有罪吗?这位老人80高龄,重病之下多次申请回国竟不被批准,这些官员还有一点人道可言吗?以一篇悼念小文治卢跃刚之罪,可知天下尚有“冷血”二字?!

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不可以吗?中国宪法和法律有哪一条禁止?国家领导人和各级官员,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数不胜数,也应当问罪和撤销职务吗?诚然,我们更愿意接受国内媒体的采访,但当局封锁一切媒体和网络,甚至连发布消息的个人博客都加以封杀,防民之口如防洪水猛兽,可笑亦复可怜,不就是一点真相吗?何至于恐惧若此!

至于和“境内民运人士有联系”,更是荒诞不经。报出来的两个人名,一个卢跃刚从不认识,面都没见过;另一个则是他多年的朋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是对卢跃刚2004年《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书记处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以及之后《关于团中央对〈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的政治结论致周强、赵勇的抗辩信》(未发表)批评周强、赵勇,作公然的打击报复和丑陋的政治陷害。“秋后算账”是这些人的惯技,本不稀奇,然而智商显得比三岁小儿略高一点如何?

少数官员真的大慈大悲,忽然为广大读者着想,尽早让《冰点》复刊了吗?非也!他们不过是忌惮国内外的强烈舆论,又顾及自己那一点伪装出来的“国际形象”,让《冰点》的牌子照挂,却抽走《冰点》的灵魂!没有了核心编辑的《冰点》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跪安”罢了。听着,复刊第一期即批袁伟时——遵旨!

对不起,《冰点》的热心读者们,伴随你们走过11年了,期期《冰点》刊发后接踵而来的反馈言犹在耳,逢年过节寄来的贺卡仍历历在目。我们素昧平生,却经常在电话里像老朋友一样交谈,在电子邮件里批评讨论……就在《冰点》停刊这短短的十几天里,我们接到数百个读者的问询电话,从17岁的中学生到80岁的老知识分子,纷纷写信来表示支持和声援,中宣部老部长、人民日报、新华社老社长、中共老党员、老干部,公开声讨中宣部官员的违宪违法行为,还有很多读者,愤而去邮局退报。我们感到了人格的慰藉。我们从不孤独。

人民要的是什么?是宪法赋予的新闻、言论的自由,是对自己生存环境有价值的信息,是对人间不公的调查和披露,是对强势集团的遏制和对弱势人群的扶助,是对国家民族生存发展所必须的深刻思考。而用纳税人的钱办的报纸,用纳税人的钱来订阅的报纸,却通常被宣传官员强迫塞满垃圾,这是一种非法的滥权和犯罪!不终止这种局面,人民的精神和创造力就永无焕发之日,公民社会的到来就遥遥无期。

我们在《冰点》工作,诚惶诚恐,不敢懈怠,编发让读者喜欢的报道、文章,略有美誉,只不过是在按新闻职业的标准尽自己的本分,也是与《冰点》其他同事共同创造的成果。在这里,我们要向《冰点》的同事们致谢,没有他们的一流表现,不可能有《冰点》的今天。如果我们的维权行动对他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什么不便,我们只能深表歉意,那不是我们的本意。我们所有个人署名行为,由我们负全责,与他们无关。

多少写稿、改稿的不眠之夜,多少紧张、快乐的星期二、星期三,没老没少的“408卡通世界”。在这里,我们要对《冰点》的同事们说:我们怀念和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我们爱你们。

接下来,我们还要感谢所有十一年来为《冰点》写稿的海内外作者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每篇稿子里所蕴含的支持、企盼、熨贴、默契、睿智和激情。我们将会永远珍藏那些可歌可泣的编写往来的故事。

我们两个人,李大同在中国青年报供职二十八年,卢跃刚在中国青年报供职二十年,算是老报人了。在这里,我们要引用《冰点》纪念中国青年报令人尊敬的总编辑王石先生文章《报人王石》的一句话:“老报人永远不死,他只会飘然而去。”

我们确信,任何强权都不能扼杀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社会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

《冰点》倒下。《冰点》无罪。《冰点》再生!

2006年2月17日凌晨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report/bingdian1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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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复刊将批判袁伟时
VOA记者齐之丰/

中国当局决定准许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复刊,而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和副主编卢跃刚则被撤职。中国宣传部门下令关闭冰点周刊是跟刊登一位教授的学术文章有关。卢跃刚表示,在当今信息流通空前发达的时代,有关部门动用这种蛮横粗暴方式管理报界,显然是错误的。

一个月前,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刊登了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的一篇文章,文章批评了中国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存在的问题。冰点随后被宣传部门下令停刊。袁伟时教授在文章中探讨了历史教科书的缺陷,认为官方教科书关于义和团问题的记述隐瞒重要历史事实,不利于中国青年一代反思历史,汲取历史教训。

复刊后将刊文批判袁伟时文章

有消息说,中国青年报当局针对1月下旬冰点周刊被停刊整顿的事件已经做出决定:3月1号恢复印刷和发行。复刊后的第一期周刊杂志,将刊登批判袁伟时文章的文章。

因为刊登袁伟时文章而跟冰点主编李大同一道被解职的副主编卢跃刚表示,有关部门决定准许冰点复刊,这是正确的。然而,这仍然不能补救当局的严重错误。他说:“一篇学术文章,他们在学术的问题上用政治的方法来处理,这显然是错误的嘛。学术的问题可以学术讨论,可以让媒体有充份的余地发表不同的意见嘛。你不能用停刊这样的粗暴的方法来处理嘛。在一个现代社会里,这样粗暴的方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嘛。”

卢跃刚表示,就他个人而言,当局对他的处理特别粗暴。主持发表文章的不是他,另外,发表文章的版面也不是他主管的。卢跃刚表示,撇开这些个人因素不谈,当局任意决定周刊停刊,也是对报纸的读者订户非常不负责任的。他说:“人家读者是,我花了钱订了你的报纸,我要看你的内容。你把内容取消了,事先也不预告,也没有说明,这不是很蛮横吗?”

外界观察家普遍认为,宣传部门下令关闭冰点周刊的众多原因当中,一个原因是该周刊刊登的袁伟时教授的学术文章,对中共近来竭力宣传的民族主义不利。再一个重要原因是冰点周刊去年刊登台湾作家龙应台的文章,介绍民主已经成为台湾人民的生活方式,经历过专制统治的台湾人民已经无法再忍受专制统治,而中共当局认为,这是对中共的莫大讽刺。

龙应台要胡锦涛以理服人

龙应台不久前致函中共领导人胡锦涛,要求胡锦涛以理性说服人、而不是以专制手段压制人。龙应台在致胡锦涛的公开信中警告说,中共的专制极权做法,将彻底丧失台湾的民心,从而使台湾跟中国大陆统一的前景更加渺茫。

冰点周刊原副主编卢跃刚则表示,中国有关部门用不让人说话的方式来处理不同意见,也不符合中国提倡改革开放的已故领导人邓小平的思想。邓小平认为,中国之所以会有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灾难,就是因为中国人民不能发表不同的意见。他说:“邓小平就说过这样的话呀,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的讲话里就说得很清楚。他说,一个鸦雀无声的民族,那是很可怕的呀。”

人权组织和媒体权益组织说,中国当局近来频繁采取行动,加紧新闻管制,并在同时加强互联网言论管制。

http://www2.chinesenewsnet.com/g ... 6_10_10_45_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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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阅评小组:中青报载文是极力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翻案
极力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翻案 中青报载文公然批我历史教科书

中共中央阅评小组

2006年1月20日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月11日刊登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撰写的《现代化与历
史教科书》文章说,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关于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事件和义和团
事件的叙述是“狼奶”,反右、大跃进和文革三大灾难根源之一“我们是吃狼奶
长大的”。现在,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表明,我们的青少年还在继续吃“狼
奶”。文章以火烧圆明园和义和团两个事件为例,做出抨击,否定中国人民一百
多年的反侵略斗争,其矛头直指向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一、关于火烧圆明园事件

  文章说,教科书说战争起因是:“1856年3月,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潜入
广西西林地区胡作非为,被当地官吏处死。这就是所谓的‘马神甫事件’。后来,
法国以此为借口,伙同英国发动侵略战争。”

  “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传教,《黄埔条约》订立后仍不离开,这是违反
条约的错误行为。但把他处死,显然是西林地方官员的行为,违反了应把拘捕的
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
罪。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按照袁伟时的说法,只要
清政府不违约,西方列强就不会发动侵华战争,然而实际上,首先违约的正是西
方列强自己。

  文章说,教科书只字不提引发这次战争的两条根本原因:一是英国政府要求
清政府忠实履行《江宁条约》的规定,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
二是《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规定,十二年后可修改通商条款。这本属平常
外交事件,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双方矛盾。

  教科书说:1859年,英法公使各率一舰队准备进京换约,清政府指定他们经
天津至北京,并要求兵船武装人员不得登岸。他们蛮横地率舰队闯入大沽口。遭
防守士兵开炮反击。文章说,从后果看,这一仗显然打错了。翌年,英法联军再
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圆明园被烧。当时政府和仕绅完全被极端的情绪所支配,
在小事上制造违约的蠢行,结果酿成大祸。

  事实上,列强的殖民扩张政策是其侵略本质决定的,清政府一再忍让,最终
被逼得无路可走,不得不进行抵抗,文章所述完全违背历史事实。

二、关于义和团事件

  文章说“教科书没有只字提及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国人以及外
来文化的极端愚昧的行为”。关于义和团拆毁从天津到北京的铁路及砍断电线,
文章说他们破坏这些设施完全出于对外来事物的敌视,而不是为了抵抗侵略者不
得不采取的应急行动。这是蓄意破坏财产的罪行。义和团烧杀抢掠、敌视和肆意
摧毁现代文明在前,八国联军进军在后,教科书也没有谴责清政府高级官员及义
和团乱杀无辜,烧杀抢掠的野蛮、残忍的罪行。

  文章援引教科书沿海版“6月中旬以后,义和团群众开始围攻侵略者据点西
什库教堂和外国使馆区”一句后,说:义和团期间,劫余的西什库教堂和东交民
巷使馆区聚集了大批逃生的外国人和中国教民。这个教堂的逃生者,在清政府不
能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固守反抗屠杀,于理于法都无可指责。说这个教
堂是“侵略者据点”,完全是信口开河。

  文章意识很明确,帝国主义这场侵华战争是由义和团造成的,而事实是帝国
主义压迫、剥削、烧杀掠夺在前,义和团反抗在后,这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事实。

  文章套用八国联军侵略者同样的语言说中国人仇视欧洲人民,文章完全和帝
国主义侵略者一鼻孔出气,**站在中国人民一边,对义和团做出积极的、符合历
史事实的评价,同西方列强的攻击是完全相反的。当然义和团存在盲目排外,迷
信落后的缺点,但义和团的历史功绩绝不容抹杀。

  文章说,后发展国家和地区(殖民地、半殖民地)改变不发达状况的惟一道
路,是向西方列强学习,实现社会生活的全面现代化。这个观点和当年蒋廷黼的
观点如出一辙,蒋是要中国人在抗日战争爆发时去实现现代化,这个观点和我党
的观点完全相背。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只有先求得人民独立和民族解放,才能去
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这另一个*****这两点紧密联系,没有前者就不能实现后者。

  文章把日本右翼势力编纂的历史教科书我历史教科书扯在一起,说我们的近
代史观也有类似的问题,说社会的主流文化都对自己的近代史缺乏深刻的反思。
这是直接攻击我们党提倡和弘扬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对我党倡导的社会主流文化
的恶意诋毁,而把中国的历史教科书和日本的历史教科书实际上混为一谈,严重
地颠倒是非。阅评员认为,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对于帝国主义血腥侵略中国的
行径早就给予了有力批驳,历史本来早已对这些重大问题做出了结论,而文章作
者竟然要如此为其翻案,使人难以理解。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不时发表同我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的文
章,在党的思想阵地上不止一次地散播严重错误的观点,对人民提出的批评置若
罔闻,真不知要把我们的年轻读者引导到哪里去。

http://zhang3.blogspirit.com/archive/2006/01/26/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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