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政纲领”之下,新疆第一次体验了带有西方色彩的地方自治。1946年9月间,省联合政府完成全省范围内的选举委员会组织章程,成立由省方、伊方与公正人士组成的赴各专员公署的监选小组,为表示公正,各专署专员与副专员均不入选本专署监选小组。伊宁方面所控制的伊宁、塔城、阿山(今阿尔泰)三区,则拒绝奉行选举办法,也拒绝监选小组监选。10月间,省联合政府派往阿山的第6监选小组途经额敏时,时任迪化专署副专员的哈萨克族人士涂禹则(Turkstan Nur Bai)与克斌全(Kamal Beg)等人,被亲伊方的民众殴毙。同期,其他专署在选举问题上也发生了由伊方策动、规模不等的暴力事件。同年10月至12月间,全省各县县长及省参议员选举工作完成,当选结果出炉,亲伊方人士在伊犁、塔城、阿山、喀什等地区取得多数县长与省参议员席位;在莎车、和阗、阿克苏等区,则以亲国民政府当选比例居多;若仅以县长计,则除汉人人口比例较高的绥来、阜康、镇西和哈密、阿克苏、焉耆、和阗等共7个县外,其余各县均由伊宁方面支持的人选当选。
[31] 列强将清朝的18省称作“中国本部”(China Proper),将清末设置的东三省称作“满洲”(Manchuria),将漠南蒙古各盟旗称作“内蒙古”(Inner Mongolia),将新疆省称作“东突厥斯坦”或“中国突厥斯坦”(Eastern Turkistan, Chinese Turkistan),都有暗示或明示中国是一个“帝国”,不必然拥有非汉民族地区“主权”之意。见June Dreyer, China‘s Forty Millions: Minority Nationalities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