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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木:关于“孙定国冤案”的补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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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 07: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孙定国冤案”的补遗说明
作者:散木

《文史精华》 2008年 第01期


      一
       拙著《旧日子,旧人物》(花城出版社2007年5月版)收入的一篇旧作——《话说四十年前的“孙定国冤案”》(原刊于2005年第4期《文史精华》),发表后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反应。除了许多报刊予以转载之外,也受到了一些读者的批评,其中主要围绕在文章中的1964年孙定国在“遗书”中所指的“×××同志”究竟是谁的问题上,笔者在文章中曾推测是指杨献珍。经过一些读者的指教,现在确认应是指艾思奇(时为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主任、中央党校副校长)。
       先来重新看看中央党校党委委员兼哲学教研室副主任孙定国1964年12月去世前写下的遗书。他写道:党:
       在我离开这个正在向着共产主义前进的世界,我的心还是向着伟大的党中央和伟大的毛泽东同志的。我留下一本×××同志在一九五九年去河南的讲话。请中央审查,看那是修正主义还是毛泽东思想?看看他所讲的那些问题的分量到底有多重。宣传毛泽东思想还是从两条腿走路引伸出四条腿走路,这到底是不是诬蔑。也请支部的同志转给党委_的同志看一看。我生前是不敢讲的,我缺乏应有的勇气。因为谁批评×××同志,就像是批评主席一样。这显然是不正常的。×××同志吹捧赫鲁晓夫特别是骂斯大林同志的东西还多得多,请中央看一下。别了!党!但我永远也不会忘怀我们伟大的党!多么痛苦的时刻呀!我今天才体会到邹鲁风的心情,当然,我认为他做得是不对的。
       孙定国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孙定国在遗书中所提到的“×××同志”,笔者最早是在中央党校林青山先生撰写的《康生外传》(后又以《一个阴谋家的发迹史——康生外传》为名出版,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中看到的,该书当年影响很大,记得先是由内部发行的,后来于1986年在《新观察》上连载。此后出版的《康生》、《康生评传》、《党内大奸》等都沿用了这一素材。当然,都是林青山先生最先引用的,此后凡涉及到这封遗书的公开出版物中,孙定国所指称的那位“×××同志”,也都是匿名处理的。自然,它又引起了读者们的猜测,而笔者一向对文章中的“匿名现象”很感兴趣,于是看了《康生外传》,就忖度“×××同志”就是当年中央党校校长的杨献珍。
       最近,笔者接到北京来的一个电话,通话者是笔者在太原读中学时的一位校友,他是当年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校长、哲学家葛莱先生的公子——葛远声。说起葛莱先生,如果提到1949年以后的哲学“罪案”,那么,除了鼎鼎大名的中央党校校长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论这一“钦案”,再有就是葛莱当年提出来的所谓“一分为三”论一案,当年也是沸沸扬扬,让葛莱先生吃尽苦头的。话说回来。原来提出“一分为三”论的葛莱先生的公子葛远声,就是提出“合二而一”论的杨献珍先生的孙女婿。听到葛远声校友的介绍,我不禁莞尔:这真是无巧不成书呵。葛远声打电话,就是传达他岳丈(杨献珍公子)对拙著的批评的。说到孙定国的遗书,原来葛远声的岳丈曾在中央党校的档案中查到过。并且将复印件送给了林青山,林青山就是依此写下这段史实的。可惜,林青山先生后来出国定居以及逝世,这件复印件据说也找不到了。

       二
       其实,拙文发表后,笔者就在网络上看到了批评文章,即孙定国遗书中所指的那个人,应是艾思奇,而拙文中的推测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是“不符合逻辑的”,“而且是上下文自相矛盾的推测”。拙文说:“1964年康生在中央党校发起了一个批判杨献珍‘合二而一’论的运动”,而此前的1959年康生已开始向杨献珍发难,“说杨的讲话是严重错误的,逼令杨对此进行检查交代,随之又在中宣部亲自布置了对杨的批判,其罪名便是‘反对三面红旗’。康生的妻子曹轶欧还煽风点火说什么‘山上山下,一文一武’,居心险恶地把杨献珍和彭德怀联系起来。对杨献珍的这次批判,其实只是后来对他更猛烈的‘大批判’的一个‘预演’,其时间也只是1959年11月到1960年7月的七八个月而已,最后以杨的‘向党低头认罪’的检讨而结束。”那么。这些情况与孙定国遗书中的“因为谁批评×××同志,就像是批评主席一样”就有自相矛盾之嫌了。批评者说:“当时的杨献珍受尽了公开批判,如果按照作者的推理,不就应该是当时在全国范围内批评毛主席了吗?而当时毛泽东是全中国人民崇拜的伟大领袖,谁敢对毛说个不字?因此只有有毛主席作靠山的人才能与‘批评×××同志就像是批评主席一样’的这个人画等号。”
       如果说这也只能算是一种猜测,那么,现在杨献珍原秘书萧岛泉先生撰写的《共和国三次哲学大论战》(香港文汇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版)一书已出版,在这本书中,所引用的孙定国的遗书没有经过匿名的处理。而那个“×××同志”正是“艾思奇同志”。上述对拙文的批评文章中也说:1966年3月,艾思奇逝世,当时“治丧委员会之隆重,追悼会的规格之高,所有领导人都为他送行(他的治丧活动,超出了其所任职务的通常规格,组建了相当庞大的治丧委员会)。只有能享受如此待遇的人才会出现像孙定国所说的这种情况:谁要是敢批评×××同志,‘就像是批评主席一样”’。
       显然,这是非常合乎逻辑也符合事实的,笔者诚恳地接受批评,并向批评者以及葛远声的岳丈表示衷心的感谢。至于进一步的复核,则是笔者的补遗工作了。如关于孙定国遗书中提到的“×××同志”在讲话中“宣传毛泽东思想还是从两条腿走路引伸出四条腿走路”,经笔者核查,杨献珍后来在《我的哲学“罪案”》一书中有一段话可以证明那是艾思奇说过的。杨献珍说:“一九五八年,艾思奇在郑州给河南省市委一千多干部作报告,讲什么要用‘四条腿走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毛主席讲两条腿走路,这是对立统一规律的通俗说法,‘四条腿走路’是什么规律呢?从他的这个提法,可以看出艾思奇对于两条腿走路理解的正确程度究竟如何。”至于孙定国遗书中提到的“×××同志”曾“吹捧赫鲁晓夫特别是骂斯大林同志”,很逻辑地,当然也是指艾思奇,虽然现在笔者还没看到相应的材料,想必是他在苏共“二十大”之后的言论。不过,这一言论倒未必不正确,而且是当时很多人所持有的观点了。

       三
       笔者由此又产生的一个兴趣,是作为中国哲学界的两位顶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当年杨献珍和艾思奇又都是在“非常年代”分别去过“三面红旗”的典型——河南调查过的,那么,他们有什么共同或不同的表现、反思么?拙文《话说四十年前的“孙定国冤案”》已讲了杨献珍,这里再说说艾思奇。
       关于这一时期的艾思奇,以笔者所目及的材料,似乎有“两个艾思奇”。这第一个,是一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应有的形象,即从1958年9月到1959年7月,艾思奇在河南调研有9个月,期间他还担任了中共开封地委副书记兼郑州市委第二书记、登封县委第二书记。当时与艾思奇一起到
       河南的,还有中央党校教务长罗扬实、哲学教研室成员韩树英、艾思奇秘书吴秉元、中央党校出版社编辑苗青等。其中,罗扬实兼任了中共登封县委第三书记、韩树英兼任唐卢公社第二书记、吴秉元任唐卢公社宣传部副部长、苗青任《登封报》社编辑。他们除了与农民“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还辅导农民学习哲学,并为“红专大学”的哲学教师讲解有关哲学的知识,艾思奇也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村教师和农民讲授哲学课。
       当年孙定国也曾赴另一个“三面红旗”典型的河北徐水调研,他还在徐水以“事在人为,理论与实践”为题作了一个报告,肯定和赞扬徐水县大办食堂、大炼钢铁、组织“大跃进”等的做法。
       时值1958年的“大跃进”年代。艾思奇作为一个下放干部,当然是抱着学习的态度而来,刚开始也深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所鼓舞,并写文章赞扬过。但后来他逐渐摸清了实际情况,发现“大跃进”中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主观主义的东西相当严重,但这些问题又不是单纯能从基层解决的,因此他写信给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信中直言:“根据实际情况看。过高的生产指标并不能真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1959年4月,艾思奇又把“大跃进”中的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片面性的问题提到哲学的高度,写了一篇发表在《红旗》杂志的《有限和无限的辩证法》。文章说:“宇宙中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有限的。无限的宇宙,是一件件有限的事物所构成。无限和有限的相互联系,两者之间对立统一,这是辩证法的普遍规律之一。”他一方面肯定“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是无限的”,又指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一定条件下群众力量的发挥,总有其一定的最大限度,而不是无穷无尽的。”“仅仅一般地相信人民力量的无穷无尽,而看不见在一定具体工作中人民力量的有穷有尽方面,或者把这些有穷有尽的力量误认为无穷无尽,这种片面观点也会造成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
       至于另一个艾思奇,则是当时多见的失去常识的跟风的哲学家了,有人说:“艾思奇作为一个哲学家,下放河南十来个月,对大跃进中的主观主义熟视无睹,并且还为其辩护。”有人说:就在当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的狂热气氛里,不同于杨献珍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了“公社化”的许多严重问题,于是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角度对“共产风”、“浮夸风”等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而“一些反对杨献珍的人则成了‘大跃进’的吹鼓手,他们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有人甚至断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实际上是望不到边的。”杨献珍自己也在《我的哲学“罪案”》(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一书中不点名地批评了艾思奇当年在河南的言论,如:1958年有一个“千斤省”(即宣称小麦亩产超过千斤)的一个公社党委书记写了一篇《揭开7320之谜》(“7320”是指小麦亩产达到7320斤),文章发表在北京的《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上,这个书记还被请到北京作报告,而“那位哲学家在那个省的某个县,住了七八个月,对这种情况熟视无睹”。此后到了1964年,“有人议论大跃进年代某省的领导有主观主义,那位同志听了,说某省没有主观主义,说他要挺身而出,为某省辩护。说谁要是说某省有主观主义,那就是‘一次反映论”’。而所谓“一次反映论”,正是那个“大哲学家”所致力于批判的,等等。
       以上孰是孰非,不是笔者所能定谳的,而但凡了解建国以后中国哲学界情况的,都知道曾有过几次重大的论战(杨献珍在《我的哲学“罪案”》一书中称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共和国的“三次哲学论战”——“综合基础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合二而一论”,其中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尤其是一个“原则性的争论”,而且堪称是一桩“奇事”。即它“把我们哲学界许多头面人物都考试了一下”。萧岛泉的《共和国三次哲学大论战》对此有详细的说明)。这中间形成的中央党校杨献珍和艾思奇之间的学术思想分歧。以及他们之间的恩怨和矛盾。也是人所共知的,这需要熟悉的研究者来揭示和分析。笔者则无从置喙,只是在这里点到为止而已。
       杨献珍、萧岛泉等以为当年的哲学论战和“罪案”。不仅是哲学理论上的分歧,还有围绕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左倾思潮哲学根基的问题,即错误的哲学观点为左倾错误提供了理论基础。杨献珍说:“刮共产风的时候,我们有些人把平均主义当成共产主义,或者把共产主义当做平均主义。这个和马克思所说的科学共产主义有什么相干呢?这是毫不相干的。这不是在搞共产主义,是在糟蹋共产主义。还有些人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天上突然掉下来的东西,不分析我们在经济上成熟的程度,不要任何物质基础,凭脑子一热,凭主观愿望,嘴一张,说要进入共产主义就进入共产主义。这不是唯心主义是什么?”而杨献珍和艾思奇之间的矛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尽管他们争论的名义是围绕在一个抽象的哲学理论问题上——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所提出,围绕这一问题是唯心主义或是唯物主义的命题。杨、艾各自为阵,展开了带有硝烟的争论)。事后,杨献珍在《我的哲学“罪案”》一书中写道:“1961年时,由于艾思奇一直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当做唯物主义的理论,讲课写文章,都是这样讲,引起了极大的思想混乱。我曾告诉过孙定国,叫他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有关论述这个问题的材料收集一下。他在搞这个材料时。找了于世诚帮助他。材料收集好了之后,印成了一本《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的参考资料》。——这本资料出来之后,吓坏了艾思奇,因为这本资料中的每一条都是反对艾思奇的论点的。艾思奇宣布这本资料是‘黑书’。”杨献珍还称当年对他进行“论战”的“围剿者”中,既有“理论恶霸”、“根本不懂理论的理论权威”,也有“哲学界的头面人物”、“中国的巴札罗夫们”等。这除了指称陈伯达、康生,显然还有艾思奇其人,由此可见杨献珍积怨之深了。
       由此,记得还有人提到如果当年不是艾思奇“适时”病故,不久后爆发的“文化大革命”,“艾思奇会如何”的问题,显然,这也是一个让人饶有兴味的话题。据于光远《我的故事》(大众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中所述,艾思奇并非是这样一位被人“期待”的人物,至于当年批判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论。那是“毛泽东本人”的意思,“艾思奇只是一般地写过文章而已”。而且。“我从自己与艾思奇的接触中,深感他决不是一个整人的人。要说他有什么缺点,我倒觉得是委曲求全,退让得太多。不断挨‘整’的这样一个人,却被诬为打手。为此我心中一直忿忿不平。”记得有这样一种意见的,还有吴江、王若水等。

       四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收有毛泽东《关于杨献珍问题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批语》(1965年9月24日),毛泽东批示道:“彭真(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笔者注)同志:都看过了。此件尾页上,列举附件四份,去掉侯、孙两份,剩下两份,漏掉杨的‘说明’一份,应添上。毛泽东。九月廿四日。”
       早在1959年庐山会议之后,康生就将杨献珍的两次谈话记录稿(1959年6月对河南省委党校和抚顺市委党校参观组学员的讲话、7月对中宣部主办的政治经济学读书会学员的讲话)与彭德怀的“万言书”相比较,并按照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的精神。要把杨献珍打成“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在理论界的代理人,至于“理由”,就是杨反对“三面红旗”和中央党校不重视学习毛泽东著作等。不久,康生亲自布置了对杨献珍批判的行动,随即从1959年12月至1960年6月。中央党校党委连续召开了长达半年的批判杨献珍的会议。当时与会的孙定国在不能保持“沉默”的气氛下,倔强地表示:“我不能揭发杨老,那不是党员的品质。”可想而知,他的后果是什么了。此后,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新疆班随即展开了对孙的批判,在重重压力之下,孙定国只好违心地作了多次检讨。承认自己有“严重右倾思想”。同时,杨献珍也被迫自我检查,并承认自己是“反党反毛主席、反总路线、反大跃进、反人民公社”。但是,他们心不服,后来孙定国承认:“我为杨献珍多方设法找寻翻案途径。”显然,这是给自己加大罪名的举动。
       1962年“七千人大会”之后,孙定国等相继提出应为杨献珍甄别平反,而此前的1960年下半年对杨献珍的批判实际已告一段落。当时年已65岁的杨献珍请求下放农村劳动锻炼,中央认为他年纪大了,下去不便,没有批准他下放劳动的要求,但准予他到外地参观学习。此后。杨献珍通过自己在陕西、新疆等地的参观学习,愈加感到自己1958年和1959年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并没有错。当时全党对“大跃进”等问题的认识也逐渐有了新的认识,河南等的一些党员提出应为杨献珍平反,后经中央党校甄别,作出结论,即杨献珍1959年的讲话虽“有错误”。“应该受到批评”,但“这种错误还不能说是右倾机会主义性质的错误”。随即这个结论经中央常委圈阅“同意”,杨献珍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平反。但杨献珍的问题依然未能根本上得到解决,1961年2月,他被从中央党校校长兼党委书记的位置上降为副校长兼党委副书记。
       1963年1月,中共中央任命林枫担任中央党校校长。同年7月,孙定国被调至西安中央西北局党校。
       1964年3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无产阶级革命和赫鲁晓夫修正主义——八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一文时,毛泽东提出:“现在我们和赫鲁晓夫的争论就是要在国际上带个头,同时国内的争论先从学术方面开头,真正地搞起来。”不久,康生就向毛泽东报告了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论的问题。并给毛泽东送上了一份杨献珍问题的材料:“杨献珍在中央党校公开提出‘合二而一’的论点来反对毛泽东同志的辩证法,绝对不是偶然的。而是他长期以来极端仇视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集中暴露。早在一九五九年十月,他参加庐山会议文件讨论后发表《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问题》的文章中,就恶毒地说:‘我们做领导工作的人,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看不起人。世界上最愚蠢的人就是那种把自己看作全知全能像上帝一样,而把别人看作一无所知的愚人。’这话是直接地指向毛泽东同志的。据揭发,杨献珍于一九六二年三月在六一班三支的一次讨论会上插话说:‘经过了三个朝代,哪一代也没有毛泽东这一代这样坏。’孙定国于一九六四年十月三日交代问题时揭发:杨献珍最近对他说:‘现在有的同志写毛主席发展了马列主义的文章,就像苏联过去一些文章对待斯大林同志那样,不是斯大林同志发展的,也说成是斯大林发展的。’早在一九五六年,杨献珍就说:‘毛主席的《辩证唯物论提纲》,就是米丁的《哲学大纲》里面的那些东西,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毛泽东看了这个材料,对康生说:“杨献珍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出‘合二而一’的命题呢?就是为了同修正主义搞统一嘛。他多年来就是反对我的,提出‘合二而一’就是为了反对我提出的‘一分为二’的观点。这个人的问题需要彻底查清,可以把他的观点公开见报,引起讨论。这是一场在国内反对修正主义思潮的预演。搞好了,对开展学术讨论,从理论上先造成反修的势态。这是一件大好事嘛。”于是不久之后,先从《光明日报》开始,《红旗》、《人民日报》等报刊都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对杨献珍“合二而一”论的批判,当然,这是更大规模的一次批判,连带地又使孙定国陷了进去,他除了要被迫“揭发”(他在交代材料里说:“一九五九年杨献珍说:‘这几年就是老实人挨整。”’此外林青山等都只得奉命如此。)。还被拒绝上讲台讲课。
       与此同时,康生还将杨献珍1962年7月的一次讲话搜集报告给毛泽东和中央。杨献珍说:“一九五九年的反右倾是主观主义、唯心主义、感觉的复合、马赫主义的大杂烩。整人时都是大是大非、两条路线斗争,现在怎么又没有是非问题了呢?如果有是非问题,难道不应分清吗?不分清是非又怎样总结经验?有一种人认为,你要把是非分清,就是你要整我。不要为这种空气所迷惑。这样搞下去,非亡党亡国不可。这次邓子恢在军事学院作报告,骂得很痛快,我们也要请他来讲一讲。有人给我扣了那么多的帽子,我给刘澜涛同志写信说,纸做的帽子压不死人。一个人如何处世,本来是臭的,洒香水也香不了;本来是香的,抹屎也臭不了。我的气还没出。我还是戴着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来的,说什么高级党校是杨家党,我是昏君,孙定国是奸臣,我是反对三面红旗的等等。我的这些帽子你们没有戴过。这次又来住原来的房子,有很大的感触。过去搬走时,我未想到还会回来。我挨整挨了九个月。这是政治形势。与以前是有很大的不同了。”杨献珍还说:“有些人认为我反正就是坏人!我们这些人在他们的脑子里就是坏人,是右倾机会主义!我不怕这顶帽子。我还要说话,顶多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戴刘死,我绝对不能给他们跪下磕头求团结。我大概是被他们剥夺发言权终身的。开十二级干部会议,我说了几句话,有人就说我是领会过去的教训不够。这里我再次亮明我的观点:我们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有些资本主义生产中好的东西,我们不懂得,我们对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一些办法不能一概否定,我们没有这些东西。主张,应该学一学赫鲁晓夫的报告,人家搞了这么多年,还讲要为共产主义打基础,准备条件,我们的条件还很差,就要进人共产主义,这是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共产主义……”
       康生添油加醋地说:“主席完全上了人家的当了。一九六二年的甄别和平反,实际上是右倾机会主义对正确路线的反扑和倒算。他们有意识地为右倾机会主义翻案。把他们请回来向党重新进攻。要不是主席后来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观点,也可能现在右派的阴谋就要得逞了。你再看看杨献珍自己是怎么讲的吧!”
       康生随即将已整理好的杨献珍的材料翻到事先准备好的地方让毛泽东看:
       1963年初夏。杨献珍对许多人说:“我的甄别问题宣布了,在党校有一部分人始终反对我甄别,最后是党中央亲自出面来处理的。彭真同志叫我去谈了一次话。叫我写一个简单的书面检讨。后来经过安子文部长和(王)从吾同志提意见作过两次修改,中央书记处批了一下,认为我的问题不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让我回来继续工作。这一点,我在一九六二年一月听了少奇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后,我就认为这是对我翻案的最大支持。少奇同志承认这几年重复了历史上残酷的斗争和无情的打击,是错误的。彭德怀的观点许多都是正确的。彭德怀的问题本来就用不着在全党来搞,现在被动了吧?”
       1964年8月到9月,杨献珍多次讲:“前几年的共产风,把人民公社几乎给搞垮了。农民对集体生产没有信心,要求扩大自留地,包产到户。安徽在一九六二年搞责任田,河南搞借田,实际上人民公社集体的土地又分了。现在的问题是怎样增加生产克服困难的问题。光是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不够,还必须再实行一些补充办法。有些地方必须实行借田、包产到户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只有单干,生产才能搞好。对邓子恢老人家的报告,普遍满意,听了他讲单干这样的报告真是解决问题了。邓子恢是农业专家,这几年农业出问题,就是因为中央没有让邓老管。过去毛主席批判邓老是小脚女人的话不一定合适了,如果农业让邓老管,就不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随即,1964年9月,中央党校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始“调查杨献珍反革命集团成员的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此后,在中央党校等地受到牵连的人多达百人以上,仅中央党校就有154人,至于其中的“骨干分子”,则当然包括了孙定国,他还被召回中央党校接受批判,最终含怨自杀,时年仅54岁。
       前引毛泽东的《关于杨献珍问题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批语》,写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委会1965年6月9日关于杨献珍问题和处理意见给党中央、毛泽东的报告上的(同时还有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委会1965年3月1日关于杨献珍问题给中央的报告,报告叙述了自1964年7月以来中央党校全体学员和工作人员揭发批判杨献珍的情况,列举了杨献珍的10条所谓“主要错误”)。报告说:“送上《关于杨献珍问题的报告》和附件四份,还有杨献珍的书面说明一份。从一九六四年七月到十月,我们在中央直接领导下,发动全校学员和工作人员对杨献珍的错误进行揭发和批判。一年来,我们同他开过多次座谈会和个别谈话,对他进行耐心帮助,希望他认识错误,自觉革命。但他的态度一直很坏,毫无悔改之意。由于他错误严重,至今仍不回头,我们认为他不适宜再继续在中央党校担任领导工作,建议中央撤销他的中央高级党校副校长和校委会委员职务。”此后,中共中央同意了这一建议,并将高级党校校委会的原报告以中发[65]592号文件发至全党。
       文革结束后,1979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党校委员会作出关于杨献珍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认为原中央高级党校校委会的报告是错误的,建议中央撤销中发[65]592号文件,并对杨献珍错案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复查报告还说:“杨献珍在主持高级党校工作期间,虽有某些缺点错误,但他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毛主席关于干部教育和办党校的方针,成绩是显著的。康生等人给他扣上的反动帽子及诬陷他的各种罪名和强加给中央高级党校的‘反毛泽东思想的顽固堡垒’等诬蔑不实之词,应予全部推倒,彻底平反。”随即中央书记处批复并同意了这个复查报告。
       毛泽东《关于杨献珍问题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批语》提及4个附件:一、“关于杨献珍包庇反革命分子和安插同乡亲属的调查材料”;二、“关于侯维煜同志问题的材料”:三、“关于孙定国问题的材料”;四、“杨献珍的书面检讨”。其中,又涉及有孙定国。后来在中央党校据说有一个杨献珍为首的“不正常的组织”,它包括各地党校系统的孙定国、王哲民、曹海波、哈斯等,军委政治学院的李唯一、腾云起,中国医科大学的于世诚等,由此还设立了专案组(由中央党校副校长贾震、艾思奇负责)对之进行查处。近见穆欣撰写的《林枫传略》(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其中对林枫担任中央党校校长时期发生的以上事件说得很少,或者作为一个执行决策者决策的人,他自有其苦衷(书中引用他人文章,说林枫曾对杨献珍的遭遇表示了“同情”),但也是因此,后来林枫在文革中受到了惨痛的伤害。这一幕幕悲剧,其实是应该认真总结教训的。

       五
       1964年中央党校孙定国一封“遗书”的勾勒。激起如许的涟漪,可谓让人思绪万千。
       最后,想到了不久前看到的一篇文章,那是发表在《百年潮》2002年第9期上的《“忠诚的愚蠢,愚蠢的忠诚”——杨献珍的自责与反思》。如果说杨献珍晚年就过去自己在工作中所犯的“左”的错误作了沉痛地反省,并概括为两句话:“忠诚的愚蠢,愚蠢的忠诚。”那么,将之用于此文提到的其他人,大概也并不唐突。杨献珍因早年在太行山抗日根据地的北方局党校和冀南后梯队的整风审干“抢救失足者”运动的一段公案,晚年每每想起此事便深感悔恨和内疚,以至于自己的灵魂因此而常常受到严厉的拷问。他说:“我记得列宁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为了能够分析和考察各个不同的情况,应该在肩膀上长着自己的脑袋。’可是,我们常常是自己的脑袋不是长在自己的肩膀上,而是长在别人的肩膀上,遇事也不用自己的脑袋去分析、去考察,就一味地听从当局者的号令,便去横冲直闯、盲目蛮干,以致干了许多误国误民的傻事、蠢事、坏事,最后还认为这是自己对党的忠诚。像这种错误在我的一生中曾发生多次。总结经验教训。我写了两条叫做:‘忠诚的愚蠢,愚蠢的忠诚。”’他还说。“不能说只有我能给自己下‘罪己诏’。忏悔自己的错误,只能说推行了‘左’倾路线,犯了‘左’的错误的人能够认识错误、对自己进行忏悔的人很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忏悔是需要很大勇气和自觉精神的。忏悔就是要把自己的灵魂展示给世人去看,没有勇气和自觉精神是做不到的。忏悔是一个人生命力向上的表现,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是否具有生命力的表现。它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是凭着良知诚实地生活在这个世上的一个重要标志。有句格言说得好:‘自重者而人重,自爱者而人爱。’一个不知自重自爱的人和民族是不会受人尊重和爱护的,也是没有希望和前途的。人而无耻不知其可也。不知羞耻、缺乏耻辱感的人和民族是很难让他们自省和忏悔的。现在的问题是一些犯了极‘左’错误的人在对待自己的过失和罪责时。大都不是直面事实,在事实面前低头认错、低头认罪,而是采取回避、抵赖或如鲁迅先生说的‘瞒和骗’的手法,藉以达到掩盖的目的。把一切都推给客观,推给运动的发动者而拒绝自省、拒绝忏悔。如此下来。非但‘左’的东西不能克服和纠正,而且更重要的是戕害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人心,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忏悔、自省是不会损害一个人的形象,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威信的。它不会对你产生负面影响,而只会产生正面作用。古往今来不乏自觉主动自省忏悔的人士,法国人卢梭写了一本《忏悔录》,记述了自己平生见不得人和有损他人格的事情,但并没有影响他的人权思想和资产阶级政治哲学在法国和世界的传播。毛主席在延安整风审干大会上公开向所有在‘抢救失足者’运动中的无辜者致以三鞠躬赔礼道歉,不仅没有使他的形象和威信受到丝毫损害和影响,反而从这件事情上,更加体现了一个伟大人物的博大胸襟和马克思主义者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此相反,只有那些犯了错误根本没有忏悔意识。躲避自省、躲避对自己的灵魂进行拷问,一味文过饰非,寡廉鲜耻的人,才真正会自损形象,自毁威信。”
       有了这样一段话,笔者就没有必要再就上述的话题多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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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6: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此类哲学这类政治, 还不是大当家如何说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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