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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3 0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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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革”是国民党专了共产党的政 ——重读《大墙下的红玉兰》
丛维熙中篇小说《大墙下的红玉兰》①的主人公葛翎原来是一个专门替共产党清理“阶级敌人”、审查“阶级异己分子”的公安干部,革命江山的守护者,省劳改局狱政处的处长。他出身贫寒,解放前参加红军,解放后参加过抗美援朝,是为组织打江山守江山的战士。谁知道他因反对神化毛泽东(一个没有详细交代的很可疑的罪名)而成为社会主义监狱中的阶下囚。这对葛翎无异晴天霹雳,打得他天旋地转、失魂落魄。这真是一个讽刺。
正因为这样,葛翎最最痛苦的不是劳改队极度紧张的劳动,②而是组织突然间变得六亲不认了。然而,这个被组织冤枉的时刻恰恰也是葛翎这个组织的亲儿子表示忠诚的时刻:他不但不能因为自己的受冤而埋怨、离弃组织(如果这样他就真的成了“叛徒”),而且要拼死挽救组织,挽救一时糊涂的“母亲”。当葛翎被迫站在毛泽东像前“请罪”的时候,他心里在作着尖锐的思想斗争:“是像一个革命者那样,真正地捍卫毛泽东思想的纯洁,还是用祭‘神’的语言假检查图得眼前的平安?难道你十七岁参加革命时是为图太平吗?葛翎啊葛翎!考验你党性的时候到了。”③
这就是“第二种忠诚”:是一个真正的亲儿子的忠诚,即使身陷囹圄,让他身陷囹圄的就是亲娘,也要捍卫娘的江山(这个江山也是儿子的江山)。此时此刻,他感到“一个被强奸法律的人判成无期的劳改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中,仍然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对革命的忠贞,这比大墙之外那些卖身投靠和浮萍随水的‘革命者’,灵魂不知高洁多少倍!”④痛苦就这样化为了自豪,而虐待也就变成了考验。葛翎似乎不知道,神化领袖正是极左体制和极左意识形态的本质,而非所谓“一小撮”在捣乱。但这个认识显然超出了葛翎所拥有的革命文化资源(他只有这个资源,而无别的资源,比如西方基督教或世俗自由人文主义)。他拥有的思想资源和亲子立场只能允许他把国家和自己的遭遇理解为“阶级斗争”和“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后者本质上也还是前者的一种形式)的继续:一边是从林彪、“四人帮”到秦副局长(当年的造反派头头,“武斗专家”),再到农场党委书记章龙喜(当年的红卫兵造反派),最后到解放前的还乡团、解放后的地痞流氓俞大龙;另一边则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葛翎、路威(劳改农场场长),高欣以及周莉。
悖谬的是,陷葛翎于囹圄的就是这套革命意识形态宣扬的阶级斗争学说。从这个角度看,葛翎作为组织的受害者仍然没有跳出组织的思想逻辑。⑤在葛翎的思维模式中,要解释自己(还有其他被冤枉的忠诚分子)所遭遇的迫害之性质,办法只有一个:把组织分为真假两种,“文革”时期的灾难属于假共产党专了真共产党的政,而依据阶级分析理论,假共产党与国民党、帝国主义、苏联修正主义同属一个阶级。从这个分类逻辑出发,葛翎把与“四人帮”的斗争等同于反修反苏的继续,特别是类比于1949年前共产党与国民党斗争的继续,也就毫不奇怪了。用葛翎抗美援朝时期的战友、农场场长路威的话说:“这群杂种日的,戴着红帽子,藏着白狗子的心,念林秃子的‘经’,走赫秃瓢(赫鲁晓夫——引注)的路,让共产党来蹲共产党的监狱……这到底是谁专谁的政?”⑥这套“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话语,不正是极左意识形态一直宣扬的么?被害者使用加害者的语言思考和表达自己的受害命运,这又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品把葛翎的受难书写为国民党还乡团的报复,好像国民党应该对“文革”负责,“四人帮”和蒋介石是串通一气的。监狱中葛翎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与地主分子、共产党的真正敌人、国民党“还乡团”马玉麟关在同一个监狱,而且同睡在一个牢房的一条炕上!这个土改时期曾经被葛翎批斗的国民党还乡团,受到劳改农场政委章龙喜(“文革”时期的“造反派”)的指派,作为囚犯班长来监视葛翎。这是他最难以忍受的奇耻大辱。
小说详细描写了狱中的葛翎回忆的一段往事:马玉麟的父亲马百寿解放前是恶霸地主,土改时被镇压,而葛翎就是当时的土改工作团团长。就在葛翎领导的土改团为庆祝胜利而演出文明戏的时候,马玉麟领着国民党还乡团杀回来抓住葛翎严刑拷打。后来他虽然被乡亲们救下,但马玉麟却逃跑了。就是这个漏网的国民党分子,现在竟然成为秦副局长和章龙喜的打手,借助极左政治势力迫害真正的革命者。忠诚的共产党员成为共产党的阶下囚,而共产党的真正敌人,地主恶霸的后代、国民党还乡团,倒是成为共产党的施恩对象,不但一再减刑,而且在监狱领导的支持下监督和折磨真正的共产党员葛翎。还有比这更加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吗?借用路威对葛翎的话说:“明明你是捍卫党的纯洁,表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对毛主席的耿耿忠心,他们却说你是反毛泽东思想的‘现反’‘还乡团’。”⑦于是,坚守自己的“亲子”身份对葛翎而言就成为头等大事:虽然组织(亲娘)把我划为“敌人”,但我却绝对不能自甘堕落。相反,越是此时越要坚持自己血统的纯正和身份的高贵,证明我是娘的亲儿子,我不是“他们”。
证明自己血统纯正的重要方面,就是反复地不厌其烦地表达自己的忠诚。小说特别写到,葛翎虽因反对神化毛泽东而获罪,但其实真正热爱和忠于毛泽东的就是他。⑧小说还写到,有一天晚上,他无法忍受与还乡团马玉麟睡在一起,彻夜难眠,干脆起来走到外面,“早春之夜,星斗满天,葛翎两眼望着长空北斗,不禁想起了毛主席。老人家正在病重,不知道是否有人正在毁我无产阶级专政的万里长城”。⑨他痛苦的根源恰恰在于他是革命江山的继承人,是“万里长城”的守护者,当他看到“万里长城”正在塌陷时,怎能不忧心如焚?虽然葛翎自己正在身受“专政”的迫害,但却从来没有怀疑专政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且以捍卫这专政为己任。如此,他又如何能够对它进行彻底的反思呢?
通过把自己的遭遇解释为国民党与共产党斗争的继续,是“还乡团”复辟,小说不但无法深入反思“文革”灾难的极左本质,实际上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着极左意识形态——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理论。这就取消了对“文革”的制度和意识形态进行反思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仅凭这点,就足以证明《大墙下的红玉兰》无论在思想还是叙事模式上,都没有超越革命意识形态,在叙事模式上也没有跳出革命文学的窠臼。
小说甚至把葛翎、葛翎对组织和毛主席的忠诚书写成古代臣子对皇上的忠诚,把他和组织、毛主席的关系类比为君臣关系。葛翎和路威把“四人帮”称为“党中央”(朝廷)的“白脸奸臣”,说他们“像只天狗,想吞掉太阳!”这真是一语中的:如果说“他们”是奸臣,那么葛翎和路威(“我们”)就是忠臣,后者和前者的区别不过是忠与奸的区别,但大家的臣子身份是一样的。⑩还有比这更反讽的吗?这进一步证明葛翎和路威不仅与加害者分享同样的思想模式,而且使用着同样的语汇。用什么术语、范畴来表达,比谁在监狱中谁在庙堂上更加能够说明问题的实质。如果说《大墙下的红玉兰》也算是清算“文革”、反思极左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的作品,那么,说它的反思仍然深陷于“文革”极左意识形态的思维逻辑和话语方式是一点也不冤枉的。
以上我以王蒙的《蝴蝶》《布礼》、丛维熙的《大墙下的红玉兰》这3部“复出作家”的代表作为例,阐明他们书写的相当一部分所谓“伤痕文学”本身就是受伤的“文革”叙事。这些作品的作者(至少在他们书写这几本小说作品的时候)及他们笔下受迫害的干部,一方面是“文革”极左制度和极左意识形态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又是“文革”极左制度和极左意识形态的同谋。即使在形式上得到平反昭雪之后,“文革”极左思维方法和话语系统仍然在他们的书写中延续。那些拿起笔来书写自己的遭遇,乃至主观上想要清算“文革”罪恶的人,其“文革”书写仍然被“文革”话语所控制。
这就是我所谓的“受伤的叙事”(wounded narrative)。它有3层含义:一是指叙事主体(叙事者)是反右和“文革”时期受到过极左政治伤害的群体;二是指它所叙述的内容是主人公的受害经历或创伤记忆;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指这种叙事作为一种书写创伤记忆的形式,它本身就是受伤的,甚至是残疾的、带菌的、病态的,打上了迫害者、也就是极左的意识形态印记。也就是说,“受伤的叙事”讲述的是受极左政治伤害的知识分子的生命故事,同时,这种讲述本身又在极左意识形态逻辑的控制之下,因此极大地局限了受害者对于自己受伤经历及其原因的反思,甚至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对极左意识形态的维护。“伤痕叙事”本身就伤痕累累,刻有极左意识形态的痕迹。极左意识形态对于人类文化、人的精神世界的伤害,即使在后“文革”时代的受伤叙事中仍然体现出来,受伤害者即使在讲述自己的受伤害记忆的时候,仍然无法摆脱极左意识形态为它提供的逻辑和叙事方法。它没有能够创造自己的叙事方法。必须先诊疗和修治这种叙事形式,才能讲好受伤害者的故事,才能获得对受伤经历的性质与根源的深刻认识,才能治疗受害者的心理—文化创伤,才能修复被破坏的人际关系与社会交往。
四、同路人的悲剧与杨绛的选择性记忆
与组织内部的革命知识分子不同,还有一批在解放后遭到迫害的作家,是民主党派或无党派著名人士(其身份类似《归来》《陆犯焉识》中的陆焉识)。他们虽然在学术研究或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卓有建树,有些还在解放后作为民主人士进入咨询机构(个别也曾进入政府部门)任职,但极少处于权力核心。这些人中相当部分出身名门(其中不乏大资本家、大地主家庭的后代),低微者至少也是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他们从小受到良好的西化教育(有留学经历或接受了国内教会学校西式教育),接受了西方自由主义的熏陶,有一部分还信仰基督教。因此,无论从知识和信仰角度看,还是从组织角度看,他们都是革命的“局外人”(至多是“同路人”)。从年龄看,他们普遍大于“解放一代”,其中有出生于20世纪初的五四一代,有1911-1930年出生、但受到五四深刻影响的三八式一代。30年代出生的已经为数不多,40年代基本没有(40年代出生的作家已经不可能接受西方式的教育或教会学校教育了,除非因为非常偶然的原因生在海外,成年后回到大陆,五四对于他们的影响也微乎其微),50年代出生的更是绝迹。这些革命的“局外人”“同路人”在“文革”结束后由于年龄等原因已经很少写作,因此他们虽然也在“文革”和“反右”时期遭到迫害,但留下的“文革”书写不多。即使有,大多也是一些回忆录或自传。如巫宁坤的《一滴泪》、郑念的《上海生死劫》、杨绛的《干校六记》、贾植芳的《我的人生档案》、吴祖光的《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等。(11)
作为进步民主人士,这些革命的“同路人”对于组织及其信仰认同不深,他们即使了解马克思主义,也只是把它当作知识而不是信仰。但他们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12)他们解放前夕拥护共产党、留在大陆,也是因为日本投降后那几年,共产党比国民党显得更开明、更有朝气。(13)他们是因为爱国而与革命者“同路”。用杨绛《洗澡》中资本家出身的留洋教授许彦成的话说:“我只为爱国,所以爱党,因为共产党救了中国。我不懂什么马列主义。”(14)郑念在她的自传体小说《上海生死劫》中也说:“我们这一代有文化的中国人,最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我们有强烈的爱国心,我们这些人,自生以来,就对世界各地持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国家较之他国的落后之处,时刻萦绕心头。”“一九四九年共产党解放中国之时,大家都认定共产党能领导中国向前迈步,因此我们许多人,都愿意留在中国,或从海外返回为祖国建设作贡献。”(15)
但是,虽然因为不满国民党的腐败而认同了共产党和新中国,但这些人毕竟只是革命组织的外围分子,或者是同盟者、合作者、同路人,而不是自己人、内部人,不是“亲儿子”。本质上他们无论怎么改造都仍然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即使有些人后来参加了共产党,也仍然不同于正宗的“自己人”。这些人在解放后几乎无一例外地受到一而再、再而三的重重审查。吴祖光夫人新凤霞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吴祖光在香港已经是著名编导,有优厚的待遇。1949年为了建设祖国毅然回到大陆。但一回北京,“就明里暗里受到歧视”,“很多的从领导到具体工作的干部,就没有拿祖光当成自己的同志”,新凤霞认为这是“把好同志当成内奸”。(16)其中有些甚至被怀疑为国民党的特务或“历史反革命”。比如《上海生死劫》写到: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黄佐临,虽然加入了共产党,但仍然在“文革”时期被认为是“潜入党内的阶级敌人”。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如同前文所述,“文革”结束后,大量受组织怀疑迫害的党内干部书写了他们表达“第二种忠诚”的“文革”反思作品,而相比之下,同样受到迫害的党外知识分子和非党作家,却鲜少留下其“文革”书写。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如我们前面提及的杨绛的《干校六记》、巫宁坤的《一滴泪》、郑念的《上海生死劫》,以及吴祖光、贾植芳等人的回忆性散文。通过阅读这些作品,并与伤痕文学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那些党外作家、组织的外围分子,在获得平反之后偶有书写自己遭遇者,(17)无论在主题模式、情感基调还是叙事模式方面,都表现出与革命知识分子(娘的亲儿子)“文革”书写的重要差别:
(一)情感模式
本来就不是革命组织的亲儿子、内部人,只是同盟者、同路人,即使参加过革命也可能会三心二意。因此,对于自己的遭遇和所受的迫害并不觉得特别出乎意料,也不会表现得激愤难平、呼天抢地、不知所措(比较钟亦成、张思远、葛翎),或者没有强烈的被冤枉感,没有怨妇情结,甚至不伸冤,更没有所谓“第二种忠诚”,但却透出彻骨的悔恨、绝望和悲凉。他们的心态比较平和冷静,更没有葛翎那种为江山着急的责任感(葛翎们自己就是江山的传人,所以说到底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这就是所谓“陆焉识式的平静”,中国知识分子在经历了惨无人道的思想与肉体双重改造的流放生涯之后一种生之疲惫状态。自认倒霉、后悔莫及、万念俱灰是他们普遍的心理,认为自己当初选择留在大陆或回到新中国是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18)但大错已经铸成,后悔无济于事,于是他们常常选择沉默,变得消极虚无、明哲保身甚至自暴自弃,一辈子抱定一个宗旨:做缩头乌龟。正是因为这种绝望和旁观者心态,平反之后,他们不是选择控诉和伸冤,而是选择出走,不惜一切代价离开这个国家(郑念出狱后的选择就是坚决出走),出走不成则明哲保身,不再说话。
(二)叙述模式
局外人的另一个特点是由与组织的距离带来的超然,能够冷眼旁观政治运动。如果由他们来讲述“文革”故事,就有了叙事的距离,一般还能采取一种旁观者视角,叙事风格偏于冷静、平淡、从容,在有些作家的笔下甚至还能体会到讽刺、幽默(幽默的前提就是距离)。
杨绛的《干校六记》在这方面非常有代表性。此书写的虽然是知识分子的干校生活(实为强制改造),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政治羞辱和迫害形式,但有两点使其明显区别于党内干部的干校书写,值得注意:
首先是叙述内容的非政治化。读完《干校六记》,发现它回忆和记叙了各种各样的日常生活细节和趣闻轶事,比如养狗养猫养猪之类,唯独不见政治运动的影子。作者显然是刻意回避干校生活中残酷的政治斗争(批斗、打人、检举揭发等),连政治学习也略去不写。杨绛的记忆显然是非常具有选择性的。这点钱锺书在“小引”中写到了:
杨绛写完《干校六记》,把稿子给我看了一遍,我觉得她漏写了一篇,篇名不妨暂定为《运动记愧》。
学部在干校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搞运动,清查“五·一六分子”。干校两年多的生活是在这个批判斗争的气氛中度过的;按照农活、造房、搬家等等需要,搞运动的节奏一会子加紧,一会子放松,但仿佛间歇症,始终缠住身体。“记劳”“记闲”,记这,记那,都不过是这个大背景的小点缀,大故事的小穿插。(19)
《干校六记》避开了“大背景”“大故事”而偏爱“小点缀”“小穿插”,这是令人玩味的。钱锺书在这个“小引”中还指出,凡运动,总少不了三种人:第一种是受冤枉和批斗的,他们可能会写出“记屈”“记愤”。第二种是一般群众,他们虽不是加害者也不是典型的受害者,却难免是糊涂虫或怯懦者(钱锺书说他自己就是)。这些人或因盲信参与了运动,批斗了好人,或者因为懦怯而明哲保身,“至多只敢对运动不很积极参加”,他们在回忆的时候,记愧是应该的;第三种是“明知这是一团乱蓬蓬的葛藤账,但依然充当旗手、鼓手、打手,去大判‘葫芦案’”。这些人是最应该记愧的。按照钱锺书自己的划分,钱先生和杨先生虽然既不是典型的受害者,也不是典型的加害者,但记愧却是必要的。然而我们始终也没有看到这“愧”。
其次,从叙事方式看,《干校六记》的叙事语调平静、从容、含蓄、节制,没有激烈的情感抒发(如我抗议,我控诉,我痛心),而是带着旁观者的距离从容讲述干校日常生活,波澜不惊。这是革命事业的外围人士或旁观者才能获得的一种冷静从容,甚至把改造生活写得不乏诗意和温情。在其中我们很难发现老干部“右”派或当年红卫兵造反派回忆录中那种浓墨重彩的抒情文字。《干校六记》第一记是“下放记别”,写下放干校时候的别离之情,但却没有像其他一些回忆录那样渲染悲情以表达对摧残人性和生命的政治运动的血泪控诉。作者写到:1969年11月,杨绛本来打算和钱锺书吃一顿寿面,庆祝钱锺书虚岁60岁生日。谁知等不到生日钱锺书就得下放了。送别钱锺书的时候,有杨绛和女儿、女婿。而到杨绛自己次年7月下放干校时,就只有女儿一人送她,女婿得一因为拒绝捏造名单加害别人已在一个月前含恨自杀。这个场景应该说是非常凄惨的。但即使写到这样伤心的离别场景,杨绛的感情也非常节制、含蓄:“火车开行后,车窗外已不见女儿的背影”“我又合上眼,让眼泪流进鼻子,流入肚里”。
杨绛为什么要这样来写干校?为什么选择非政治化的内容?叙事语调为什么会做到如此冷静、从容?是心有余悸?是怕尚在人世的当事人报复?还是因为本来就对政治不感兴趣?我的一个推测是:杨绛和钱锺书都属于我所说的革命和组织的“外人”,对社会主义新中国、对共产党并没有什么“亲娘”一样的感情。
杨绛出身于无锡书香门第,家族显赫,父亲是深受民主自由思想影响的同盟会元老。(20)杨绛自己又是解放前东吴大学毕业,1935年开始和钱锺书一起留学英国和法国。1938年回国后一直在外语系任教。这样的家庭出身和教育背景决定了她思想版图中的西方自由人文主义的底色(其中混杂了中国传统的妇道思想),不可能从心底里认同革命学说。当然,与巫宁坤等归国知识分子一样,杨绛爱国。她自己说:“我想到解放前夕,许多人惶惶然往国外跑,我们俩为什么有好几条路都不肯走呢?思想进步吗?觉悟高吗?默存(钱锺书)常引柳永的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们只是舍不得祖国,撇不下‘伊’——也就是‘咱们’或‘我们’。尽管亿万‘咱们’或‘我们’中人素不相识,终归同属一体,痛痒相关,息息相通,都是甩不开的自己的一部分。”(21)
这种爱国主义和同胞骨肉之情与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当然是不同的。杨绛还说到,经过了解放以来的“九蒸九焙的改造,我只怕自己反不如当初了”。(22)也就是说,连当初的爱国主义也没有了。正因为对组织没有过高的期待,受到迫害时也就没有特别强烈的反差感和失落感,更没有为自己的组织(亲娘)、为革命江山着急担忧的那“第二种忠诚”。书的结尾写到:“改造十多年,再加干校两年,且别说人人企及的进步我没有取得,就连自己这份私心,也没有减少些。我还是依然故我。”“回京已八年。琐事历历,犹如在目前。这一段生活是难得的经验,因作此六记。”似乎根本就没有把改造当回事,好像只是一次有趣的经历。“琐事”一词点出了此书的内容,而“难得的经验”大概也是就其稀罕性而言,透着一股子观赏意味:仿佛是异国情调般的难得。
五、历尽劫难不改优雅从容
——郑念的《上海生死劫》
《上海生死劫》(23)是一部自传体纪实小说。作者兼主人公郑念(“我”)(24)出身资本家,丈夫原为国民党政府外交官,尽管解放后陈毅市长给了他一个短暂的闲职,但毕竟是国民党政府官员,不可能被重用。后为英国企业在上海的办事处总经理。郑念在丈夫死后(1957年)成为一个英籍公司总经理的顾问兼助手,负责协调公司和政府、工会的关系,直到1966年公司撤资。1966年9月入狱,1973年获释,1978年,政府官员因错误逮捕和监禁郑念向其道歉。1980年取道香港、加拿大赴美并定居那里。《上海生死劫》写的就是她1966年“文革”开始后到她出国这段时间的经历。
阅读《上海生死劫》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郑念完全是一个革命的外人,新中国的异类,甚至是中国人的异类。为她家砌墙的工人就嘲笑她是“不了解中国的外国人”。(25)而郑念眼中的红卫兵则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尚未开化的野蛮生物”(26)。她的“异”是全方位的,不但与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意识形态、革命话语格格不入,而且在生活方式上也仍然保持了贵族和资本家的西方化生活品位和审美情趣。
作品一开始就是已经身在美国的她关于上海故居书房的回忆:“沿墙一排书架,满是中外经典名著。幽暗的灯光,将大半间居室,都笼罩在一片阴影下,但白沙发上一对缎面的大红绣花靠垫,却还是鲜亮夺目,扎眼得很。”(27)尽管笔带哀婉,却描述的仍然是一个贵族化的生活场景。甚至可以认为,在郑念和批斗、监禁她的那些人的差异中,生活方式和生活趣味的差异是更根本的,这种差异根植于身体趣味,欲罢不能。毕竟身体趣味比思想观念更内在,是内化了(身体化了)的观念和思想。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细节:郑念被叫去参加第一次政治学习时,大热天室内汗味刺鼻,“我打开拎包去掏手帕,同时瞥见陈妈放入包内的一把檀香扇,绢面上是我的美术老师画的一幅芍药花,我用扇子驱散一些室内的汗气和人气”(28)。这是一个重要的细节,它表明郑念最不能忍受的不是别的,而是另一种身体气味,她用檀香扇固执地把它加以区隔。另一个细节:会议开到中午时回家吃饭:“我那可爱的小楼,窗上有帆布篷遮,凉台上垂挂着绿色的竹帘,与那密不透风的会场相比,这里简直成了我的避难所。”(29)这样的细节在《大墙下的红玉兰》等小说中绝不可能发现,葛翎坐的监狱条件大不如郑念,但是在这方面他从来没有抱怨。
在这里,郑念捍卫的是一种叫“体面”的生活方式,在她看来,此乃人之尊严所系。作品写到,刚到监狱,进入囚室后她感到“有生以来,从未接触过,也没想象过,世上竟会有这么一个简陋又肮脏的地方”。面对如此恶劣的环境,她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打扫房间的卫生,第一个要求是请看守给她一把扫帚。她以毛主席语录(“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旗号,要来清水清洗床板、马桶、衬衣,擦玻璃,用饭粒做浆糊把手纸贴在墙上等。更有甚者,“到了星期天,我向看守借了针线,将两块新买来的毛巾缝起来,给水泥马桶做了一个垫子。又将手纸垫起来缝好,给我贮存水的脸盆做好一只盖子。再用手帕剪裁了一块遮眼罩,以便晚上入睡时不再受电灯光的干扰”。(30)与其说郑念在监狱中仍然念念不忘“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不如说她是在捍卫一个人的基本尊严,而这个尊严的见证者就是她自己:她是为自己打扫卫生。另外,即使是戴着手铐,她还要十分费劲地在大小便后拉上裤子的拉链,因为否则的话“我觉得这样太落魄太失体面了”。(31)当时牢房内只有她一个人,可见她这样做不是给别人看而是给自己看:即使没有别人,但你自己在看着自己,不能让自己瞧不起自己。人必须把自己当一回事。这大概就是自尊。
郑念与被“冤枉”的共产党干部在遭遇迫害时的另一个重要差别,是其冷静的反应与高傲的姿态,她从来没有像钟亦成、张思远、葛翎等那样遭遇冤屈后就乱了方寸、不知所措,也从来不点头哈腰,低三下四,显出任何卑微。许子东曾经有这样的观察:“更罕见的是郑念看到自己家被抄时的情绪反应。当时绝大多数被抄家者都处在恐惧、惊慌、躲藏乃至忏悔的精神状态中,像郑念那样以宪法为依据向红卫兵抗议且愤怒感超过恐惧感的例子确实很少……郑念仿佛视冲进她家的红卫兵如草寇抢财,有一种居高临下的蔑视姿态。她不像别的很多中国知识分子和工商业者那样因为拿几百元‘高薪’、定息就觉得对不起百姓,对大众抱着犯罪感,也不像巴金老舍那样真的相信毛泽东、相信群众,真的怀疑自己有错。”(32)这个观察是准确的。不但与张思远、葛翎等相比,而且即使和杨绛、巫宁坤、陆焉识相比,郑念都更像“另一个世界的人”,他们缺乏郑念的那种凛然傲气。
从郑念对第一次“秦同志”等人突然来访的反应即可看出:这是一个置身中共政权和革命意识形态之外的他者(“我”)在观察和审视“他们”,她甚至有点心不在焉地与他们周旋。这种距离感与孤傲姿态一直持续到最后。从最初遭到盘问到不久之后入狱,郑念一直非常沉着和冷静,没有激烈的情绪反应和被冤枉的心理。当然,共产党官员同样没有把她当作“自己人”中的“叛徒”或“腐化变质分子”。审判郑念不是无产阶级内部“清理阶级队伍”,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阶级。当审问者斥责说“难道你不知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要开始了吗”时,郑念脱口而出:“这和我有什么关系?”(33)由于郑念的观念完全不同于政权内部的人,由于她觉得自己完全无罪,她才可能一直以一个平等者的姿态和代表组织的审问者说话。当一个共产党干部打电话叫她去参加批斗会的时候,她居然说:“我正忙着呢,你们应该在早晨先打电话通知我。”(34)这样的姿态和中国其他任何被组织审查的干部都是不同的。
可以说,《上海生死劫》写的是留在大陆的最后一个资本家、一个西方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的商行在中国的代理人,和新中国政权较量的故事。所以,在她的叙述中,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中国一直采取一种审视和批判的态度。最能直观说明这点的,是作品中有大量以“中国”“中国人”“中共”等为对象的议论。这是一开始就确定的基调:“在中国,当需要大家参加某次会议或听政治报告,很少是在事先个别通知的。”(35)“中国人已经得到一个经验,就是自己不假思索,仅照上级的指示办事,那么上级就会更加信任他们。”(36)显然,作者不但外在于共产党政权,而且也外在于“中国”“中国人”——他们都是“我”的“他者”(“我”不是“中国人”)。
《上海生死劫》主体部分写的是专政机关与郑念围绕其是否有罪展开的较量。由于教育背景、生活经历的不同,郑念拥有一个共产党内部的受害者不具备的知识体系、思想资源、价值观和信仰(比较重要的是她的基督教信仰,以及源自西方的人权、法制、财产权观念等),由此决定了她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与“内部人”(比如《血色黄昏》中的老鬼,详下)显得格格不入。她完全不承认专政机关强加于她的一切罪名。其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法律观念。在几乎所有共产党内部人(包括党内右派和红卫兵)写的、以自己经历为原型的“文革”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受害者曾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而法律正是郑念挂在口头的武器:我没有犯法,我的财产是合法所得,我的公司是合法经营,我何罪之有?
开第一次批判大会的时候,当问到她对会议的看法,她居然责问人家:“你们代表哪一个组织?是谁授权你们开这样的大会?”(37)基于自己完全来自西方的法律观和人权观,以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虽然母女两人住着400平方米的花园别墅,有好几个仆人和厨子,但是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有罪(这不妨碍她善待仆人)。这是西方私有制民主国家的法理逻辑,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逻辑,更不是“文革”时期“造反有理”的革命逻辑。因此,郑念不觉得自己有罪,是因为她没有接受对方的所有定罪标准。共产党定罪的依据不是西方的法律,而是自己的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理论。在“文革”时期流行的阶级斗争理论看来,资产阶级的身份本身就是罪。当她的朋友薇尼提醒她说“假若他们送你去劳改你也得去”的时候,郑念说:“他们怎么可以送我去劳改……我也未犯法!”(38)这说明她根本不懂得“文革”时期的“犯罪”不等于法治国家的“犯法”,它完全蔑视和无视成文法,它有更高的所谓“法”——“历史法则”。(39)这也反映了郑念思想意识中没有沾染极“左”意识形态和话语系统。在这个意义上,你可以说郑念的思想太单纯、太天真。
红卫兵第一次来抄家的时候,准备迎接红卫兵的郑念手中拿着的“武器”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她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没有搜查证就随便闯入私人宅第,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40)红卫兵的反应和回答是:“一把夺去”郑念手中的《宪法》,“把它扔在地上,气势汹汹地说,‘这宪法已作废了。这是党内修正主义分子制定的,我们只遵循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41)郑念与监狱看守也有一段关于依据什么来定罪的对话。当时郑念要求对方借几本法律书给她,对方说:“什么法律书?你那套倒真像那些运动中揭发出来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作所为。你想把法律、规章等条条框框都搬出来?我们是无产阶级,我们不讲这一套。”好像无产阶级从来就是无法无天的。当郑念进一步问:“如果没有法律,那根据什么来定罪呢?如何决定一个人是有罪还是无罪呢?”对方回答:“我们根据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他的指示就是我们判罪的标准。假若他划定某一类人是有罪的,而你是属于这类人的话,你就有罪了。这比法律来办事要简单多了。”(42)真是一语道破天机:“文革”中的革命者们是按照阶级属性批量集体定罪的,而不是依据一个人的个人表现。从第一次提审开始,双方根本无法对话,整个控辩过程完全是自说自话,因为前提和话语体系完全不同,仿佛鸡对鸭讲。(43)
在伤痕文学中,对于像葛翎、张思远这样的共产党干部,即使遭到组织的冤枉和迫害,也从来不会觉得是整个组织出了问题,不会觉得社会主义道路或制度有什么问题,更不会认为是新中国政府在迫害自己。因而小说中的加害者不是远在天边的“四人帮”,就是身边个别的势利小人。小说结尾一般都是一小撮坏人得到惩治,国家回到正道,自己也得到平反,光明的新时期开始了。他们很少追责,更不会把制度和意识形态视作国家和个人悲剧的根源。他们始终相信最高领导是英明的。
“内部人”在蒙冤后的反应常常是“倾诉”。“倾诉”是一套从古到今一直延续的话语系统,它有两个核心,一是表忠诚——我是多么爱你和你的江山(因为它也是我的江山);二是诉冤情:你冤枉我了,而且冤枉我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太爱你,只有我才是真爱你。屈原的《离骚》从头至尾就是这样的一个倾诉文本。但郑念在狱中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从来没有产生过倾诉的欲望,也不存在向最高领导伸冤的想法。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比:《大墙下的红玉兰》中的葛翎和《血色黄昏》中的老鬼在蒙冤时都经常想念毛主席,期盼他老人家来解救自己。郑念从来没有这样的念头。
说完全没有倾诉也不对,只是倾诉的对象不同。无论是郑念,还是巫宁坤,他们唯一的倾诉对象(也是精神寄托)就是上帝。这和“伤痕文学”中那些蒙冤老干部和红卫兵在灾难最深重时总是想念毛主席形成多么鲜明的对比。
狱中的郑念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首先是法律,当法律不起作用时,就只有上帝了。在预感到自己大难将至,“陷入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望之中”时,她“唯有祈祷,恳求上帝的保护”。(44)耶稣基督成为她的精神支柱。一个非常有趣的细节:第一次批判郑念的大会结束后,她被带到大楼外面,外面停着一辆公安局的警车,戴眼镜的共产党干部最后一次问她:你到底交代不交代?这时,“我默默吟诵着《圣经》二十三章‘耶和华是我的牧者”。(45)“背诵了《圣经》之后,我已觉得坚强多了。”(46)进入看守所之后,“我”并不觉得害怕,因为“相信公正的上帝,我坚信他能带我脱离地狱的”。(47)出狱后她为自己的家砌了一堵墙,之后的第一个圣诞节她“将整个上午花在感恩祈祷和沉思中”。(48)就是在听到粉碎“四人帮”的消息后,郑念回到家里也是“虔诚地向上帝合掌感恩”。(49)
最能体现郑念等的“文革”书写和伤痕文学之差别的,还是获得平反之后的反应。伤痕文学中那些蒙冤的老干部、革命知识分子或红卫兵,在获得平反后总是欣喜若狂:我又回到组织啦!亲娘终于又认我这个亲儿子啦!而郑念则不但没有这种“母子相认”的极乐,相反坚持要对方公开道歉。许子东曾将《上海生死劫》与《血色黄昏》中郑念和林胡在获得释放时不同的反应方式作过有趣的对比。当两个主人公(郑念和林胡)在分别听到留有“尾巴”(指结论中保留了他们的一些所谓“错误”,以示专政机关并没有冤枉人)的出狱和结束劳改的判决后,其瞬间反应完全不同:郑念极力控制自己的愤怒和颤抖,表示要继续留在监狱里,因为对方没有认错。她不仅要求彻底平反,而且还要在上海和北京两地的报纸上公开刊登声明道歉;而老鬼则是“情不自禁笑了”,“欢乐冲昏了头脑”的他竟然要通过砸屋里东西、吻牛粪块来表达自己的狂喜。他想到的是“毒蛇一样的反革命帽子终于去掉,再也不必顶风冒雪跋涉上访,再也不必缩在牛圈里偎着小牛犊睡觉。终于和别人平起平坐了!首都知青慰问团发的毛巾、笔记本、茶缸也有我的一份了!”换言之,重新成为了组织的“内部人”。许子东说:“如果说郑念是逃出劫难气犹未消,那么老鬼则重回革命大家庭身心温暖。所以他们经历了类似的厄运,事后回首却看到两个不同的‘文革’。”(50)对老鬼而言,终于回到了“组织”怀抱,被“亲娘”重新接纳,足以使自己感恩戴德,哪还会斤斤计较;而对郑念而言,把一个无罪的人非法关押近10年,这是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犯罪,应该追究国家赔偿。
五、结语
我必须在文章最后再强调一点,所谓“内外有别”“自己人/同路人”“内部人/局外人”的划分,只是一个方便的观察角度和研究视野,它们当然不是绝对、僵化和不变的。我是先在王蒙、丛维熙、杨绛、郑念等的作品中解读出它们的差异,并把它们概括为“内外有别”,然后参照作家的经历,他们与革命组织的关系(亲疏远近),他们的家庭背景、教育背景等,来进一步丰富我的发现,而不是相反。我也知道所有概括都难免遗漏和片面,且必然存在反例(话说回来,这些反例的存在不足以颠覆“内外有别”这个命题的基本有效性)。而且即使是同一个人,他与组织的关系和距离也是会变化的。内部人不见得永远都是内部人(套用一句“文革”语言,党内还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呢),“局外人”也可以变成“内部人”(“四人帮”当中除了王洪文,哪个能和国民党脱离干系?)《大墙下的红玉兰》作者丛维熙已经不同于《走向混沌》的作者丛维熙,写《思痛录》的韦君宜也不同于此前的韦君宜。右派作家邵燕祥的晚年变化就更不用说了。
但即使像邵燕祥那样告别得很彻底的作家,他们的“文革”书写也仍然和郑念、杨绛、巫宁坤不同。毕竟他们曾经是革命内部的热血青年和狂热的理想主义者,等到激情消散,理想幻灭,他们仍然难以置身革命之外写革命,无法持一种旁观者的无所谓态度。在叙事语态上,他们被一种急切乃至愤怒的清算、告别心理所控制(不同于“伤痕文学”只是清算“一小撮”,告别“错误路线”,他们告别的是整个组织),无法从容进行无痛叙事。这种幻灭是那样痛彻心扉,而这痛感的前提恰恰就是曾经的虔诚、狂热和毫无保留。这与根本就没有狂热地信过、因此也没有强烈的幻灭之痛的郑念、杨绛、巫宁坤怎能一样?
注释:
①原载《收获》1979年第2期。
②参见本文第2部分对《布礼》《蝴蝶》的分析。依据许子东的分析,“很少有中国当代小说将体力劳动(哪怕是强迫的体力劳动),作为主人公的一种‘受难’形式来描写来渲染来抱怨”。“仿佛在各种‘文革故事’里,劳动之艰苦都不算苦。”详见许子东:《为了忘却的集体记忆——解读50部文革小说》,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89-90页。
③④⑥陈建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精选·中篇小说卷》上册,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09、348、312-313页。
⑤因为包括这部小说在内的所谓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都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这里分析的葛翎的思想局限,某种程度上也是作者丛维熙当时的思想局限。这里之所以要特别强调“当时”,是因为等到出版《走向混沌》(1993年)时,丛维熙的思想已经超越了写作《大墙下的红玉兰》时的1979年。
⑦⑨陈建功编:《当代中国文学作品精选·中篇小说卷》上册,第342、332页。
⑧当马玉麟带着还乡团杀了回来。葛翎因为要取下舞台上的毛主席画像而被抓住并受尽折磨。此后,这张“放大的毛主席照片,一直伴随葛翎东征西杀,行军时,他把相片揣进胸口,夜宿时,他把它放在枕边”。参见陈建功编:《当代中国文学作品精选·中篇小说卷》上册,第316页。
⑩与此同时,路威和葛翎也把“党就是我的亲爹亲娘”挂在嘴边。
(11)必须强调,一个作家、艺术家是革命组织的“内部人”还是“局外人”,不可以简单化处理。比如,是不是党员有时候不能成为划分“内”“外”的绝对标准。有些党外人士从组织上说不是“内部人”,但其思想意识可能比党员更像“内部人”;也有一些著名的民主人士,解放后由于阴差阳错的原因入了党,但在思想意识、政治信念乃至组织纪律方面仍然没有“入党”。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吴祖光。据向继东《吴祖光的一篇文章》记载,吴祖光1997年曾写过《知遇之恩》一文,记叙了这样一件事:1980年,时任文化部长周巍峙到吴祖光家劝他入党,并说:“文革十年由于四人帮的破坏,党的威信降到了最低点。在这种艰难的时刻,就会想到老朋友。由于你和党长久的密切关系,尤其是和周总理的友情,在这样的时刻,你是否应当考虑写一个‘申请’呢?”吴祖光连夜召集家庭会议商议,结果多数赞成,于是吴祖光就服从多数入了党。但入党后他“始终惶惶不安”,“觉得自己远远不符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7年后,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亲自爬4楼到吴祖光家,宣读中央纪委文件。文件列举了吴祖光的六大罪状,勒令其退党,否则就“开除出党”。吴祖光表示6条罪名均不成立,但考虑到“乔木同志年长体弱,亲自上我家4楼,由于对乔木的尊重和感动,我同意接受‘退党’”。见向继东:《吴祖光的一篇文章》,爱思想网站,2011年12月14日。吴祖光的《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中有一篇文章记录他和胡乔木的交往(见《故人杂忆——胡乔木和我的交往》,《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第378-383页),其中关于入党和退党的记载基本相同。
(12)这方面的一个典型还是吴祖光。吴祖光虽然在文化部长周巍峙劝说下于1980年入了党,但自称“从入党的那一天起,我就没有一天安于这个共产党员的称号。我对自己有清醒的估价,我不可能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第一,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是如此艰难,其艰难的程度就像在学校学数理化那样费尽心力也学不好;其次,我对于组织性纪律性的理解总觉得和别人的理解有所不同。”但他紧接着又说:“我只掌握自己一生奉行的原则,即:热爱祖国,待人以诚……”见吴祖光:《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第382页。
(13)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毛泽东8月底赴重庆和蒋介石谈判战后和平和建国问题。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毛:中共对“自由民主的中国”的概念及界说为何?毛答:“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按:四大自由指美国总统罗斯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提出的“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信仰上帝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我们完全赞成军队国家化和废止私人已有军队。”(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发表的文章《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参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页)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新华日报》发表了多篇文章,赞颂美国的民主,如1943年7月4日,该报发表的社论《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1944年7月4日,该报又发表社论《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节日》,这篇社论的内容与《解放日报》发表的社论内容完全相同。可见这是党中央、毛泽东发的统稿。1945年4月13日,《新华日报》又发表社论《纪念杰斐逊先生》,该文赞扬这位《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权利法案》的倡导者,“以对人民的无比的信心与坚决的态度,在这新世界上的新国家中奠定了民主政治的基础”。社论指出,“人有天赋的人权,人的自由与尊严,不该为不公正势力所侵犯和亵渎。人民是政府的主人而不是奴隶……这从十八世纪以来,应该早已经是全人类共知公认的常识”,“可是在今天还有人想用丑恶卑劣的方法来钳制人民的自由,剥夺人民的权利”,那么,我们“在今天这个民主先锋诞生的日子,就格外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也就格外觉得杰斐逊先生精神的崇高与伟大了”。
(14)杨绛:《洗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第259页。再比如杨振宁。1949年解放后,杨振宁因岳父是杜聿明而不能回国,他对回国的芝加哥大学同学孙世珍说:“我虽然现在不能回去,但爱国心一点儿也不比你少,将来也好报效祖国。”徐方:《干校札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1页。
(15)郑念:《上海生死劫》,程乃珊、潘佐君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8年,第288页。除了爱国主义之外,共产党“广纳贤才”的知识分子政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裴毅然《士林的末路:为什么民国知识分子热衷于投奔延安》介绍,1935年华北事变后,抗战迫近,大批知识青年投身军政,国共两党都认识到“谁抢到了知识分子,谁就抢到了天下”“谁得到青年的拥护,那就是谁获得了胜利”。中共改变1928年以来对知识分子的关门政策,改共青团为“民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以强调抗日、淡化自身的党派色彩,批判“关门主义”,打开大门“广招天下士,诚纳四海人”,电令各地大力输送青年赴延安。平津宁沪港穗汉渝等地左翼报刊发表许多介绍延安的文章,再三承诺“来去自由”——来则欢迎,去则欢送,再来再欢迎。冼星海即因为得到创作出入双自由之承诺才决定赴延安。毛泽东还要求抗大的招生广告从延安一直贴到西安,每根电线杆贴一张。抗大新生每至百余名,毛泽东就亲自接见。1939年2月,鲁艺美术系两位教师申请入党,毛泽东还亲自特约面谈。相比之下,国民党在抢夺知识分子的政治大战役中明显落败。有这样的一个数字:大革命期间,国民党员从1926年的15万猛增至1929年的63万,1/3为25岁以下青年。可见其威望之高。但是到1943年,国民党党员达到一百几十万,但学生党员仅约3万。青年的流向不仅仅标志着人心向背,更重要的是决定了社会潜在的价值走向。抗战结束后,吴国桢向蒋介石汇报:三青团效率很低,仅通过财力诱征学生,不能得到最优秀的人才。三青团名声很坏,遭致许多中立分子反感。参见裴毅然:《士林的末路:为什么民国知识分子热衷于投奔延安》,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110257,2016年4月5日。
(16)新凤霞:《祖光是个男子汉》,吴祖光:《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第5页。
(17)党外作家很少书写“文革”经历的原因我以为有两个,一个是被彻底驯化,如惊弓之鸟,心有余悸不敢动笔;另一个则是缺乏“内部人/亲儿子”的那种责任感和江山意识。党内作家急切书写“文革”(尽管局限极大)实际上正反映了他们作为内部人/亲儿子才有的“主人翁精神”,为自己的“江山”着想必须反思“文革”。
(18)这种只有局外人才有的心态、感觉,在党内的右派作家或红卫兵一代作家的“文革”书写(不管是作家本人还是其笔下人物)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他们对自己投身革命、加入组织的选择从不后悔;相反,他们在“文革”罹难的情况下仍然以“主人翁”自居,对“革命事业”绝不袖手旁观,他们对江山的焦虑和责任感恰恰因为“文革”、因为自己的遭遇而加倍增强(《大墙下的红玉兰》中的葛翎,《犯人李铜钟的故事》中的李铜钟以及《小镇上的将军》中的将军)。
(19)杨绛:《干校六记》,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1页。
(20)杨绛父亲杨荫杭是近代著名法学家,民国时女教育家杨荫榆的哥哥,青年时代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他1905年在日本时加入同盟会。1907年7月在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赴美留学。1910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10年在北京一家法政学校授课。1911年辛亥革命后,经张謇推荐,任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1916年被任命为京师高等检察厅长。1920年移居上海,任《申报》副总编兼主笔。1923年迁居苏州,任开业律师和自由评论家。钱锺书家族更是名声显赫,此不赘。
(21)杨绛:《干校六记》,第70-71页。
(22)杨绛:《干校六记》,第71页。她还写道:“改造十多年,再加干校两年,且别说人人企及的进步我没有取得,就连自己这份私心,也没有减少些。我还是依然故我。”《干校六记》,第74-75页。
(23)另一个版本中译为《生死在上海》,上海:百家出版社,1988年。1986年,本书由英国柯林斯公司出版后立即在海外引起极大的轰动和震惊,法文、日文、德文、意大利、葡萄牙文等多语种译本不胜枚举。光是在美国的发行量就超过了20多万册。美国著名的《时代》周刊还两期连载此书的摘要,并因此多销售了100多万本。美国多家著名报刊都为此配发了评介文章。1987年,郑念的这部自传体小说被列入当年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16位。
(24)郑念原名姚念瑗,生于1913年1月,逝于2009年11月。原籍湖北,父亲为留日海归的北洋政府高官。她于天津南开中学毕业后考入燕京大学,后留学英国,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获硕士学位。其夫郑康琪系她大学同学,结婚后改名郑念。
(25)(26)(27)(28)(29)(30)(31)郑念:《上海生死劫》,第427、113、3、11、15、135、343页。
(32)许子东:《对“文革”的两种抗议姿态——〈上海生死劫〉与〈血色黄昏〉》,《读书》1989年第5期。
(33)(34)(35)(36)郑念:《上海生死劫》,第9、41、7、14页。
(37)(38)(40)(41)(42)郑念:《上海生死劫》,第20、28、72、72、145-146页。
(39)Arendt,Hannah,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New York and London,1968,pp.460-479.
(43)再比如对于“正义”的理解。郑念的“正义”概念来自西方普通法理论,而提审员的“正义”观归属阶级斗争理论:“正义?什么正义!它不过是一个名词,一个抽象名词,并无具体意义。不同的阶级有其不同的正义感。资产阶级认为剥削工人是完全正义的,而工人阶级则认为受剥削是非正义的。”(参见郑念:《上海生死劫》,第154-155页)
(44)(45)(46)(47)(48)(49)郑念:《上海生死劫》,第63、124、125、134、427、505页。
(50)许子东:《对“文革”的两种抗议姿态——〈上海生死劫〉与〈血色黄昏〉》,《读书》198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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