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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少波:清除戏曲舞台上的病态和丑恶形象 1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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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4 06: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除戏曲舞台上的病态和丑恶形象

马少波

中国戏曲的舞台形象,有它的健康、美丽、正确的一面;也有它的病态、丑恶、歪曲的一面。虽然戏曲的健康或病态,美丽或丑恶,正确或歪曲,主要是在于它的思想内容;但是却必然要通过相应的形象表现出来。旧剧舞台有那些病态的、丑恶的、歪曲的形象呢?

第一、小脚
舞台上表现小脚主要的是跷工。这是集中地表现中国历史上妇女被压迫被屈辱以致生理残废的病态。封建统治者野蛮地摧残妇女,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中的一个污点,根本不应把它通过艺术来表现,更不应该当作艺术来欣赏。有的人说,“跷工改不得,小脚很好看”。这无疑的是封建统治阶级思想的反映。这种思想是绝对要不得的。废跷以后,有人耽心旦角舞蹈的身段,会因而僵硬起来,这种顾虑,也是多余的。有好多演员并没有练过跷工,而身段并不难看,也并不僵硬,相反地倒很健康自然。有的人说:“我过去练跷工,吃了很多苦,观众对我们很欢迎;现在不踩跷了,观众会不会不欢迎了呢?”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王瑶卿、梅兰芳先生都是从很早就自动地废了跷工的,观众不是一直欢迎他们么!
不应该表现小脚,跷工应该废掉,是无疑的了。因此,“拾玉镯”等剧表演女红的小脚鞋帮,自然也应该改掉,在这里改成做衣服,不是完全可以的么!再如鼓词中歌颂“金莲”、“莲步”之类的词句,也应该删改。
第二、淫荡猥亵
这就是说,有的演员表演男女情爱十分下流。“足挑目动”、戴奶头、戴肚兜、摇帐子、两个食指比上比下;如“铁弓缘”中的“配上”“吃醋”之类的淫词秽语;有的演员在舞台上突出地夸张地刻划思春心理,如“红娘”“大劈棺”“战宛城”“马寡妇开店”等剧,都有这种情况。这种淫亵的表演,虽然主要是决定于剧本,但是演员表演方法和表演态度,也往往有其决定的作用。有的演员演“玉堂春”“御碑亭”也演得眉飞色舞,淫荡之状不堪入目,以此迎合某些落后观众的低级趣味,演员本身听到这些落后观众的起哄喝采,反而欣然自得,不以为羞!这种表演是有害的,必须改革。
第三、迷信恐怖
“探阴山”“游六殿”是最典型的例子。这类戏主要是宣传“循环报应”,通过阴曹地府厉魂恶鬼的形象,恐吓人民,愚弄人民。有的人说:孙悟空闹天宫可以演,为什么闹地府不能演呢?我们认为阴曹地府,只会发生恐怖迷信的效果,不应搬上舞台。部分观众过去就有迷信思想,看到这些黑白无常、牛头马面之类的具体形象,只有使他加深了印象,甚至误信其真实存在;过去对“阴曹地府”毫无所知的青年和小孩子们看了,也必然在他们的心灵上,罩上迷信的暗影,这是绝对要不得的!
有人说:“要破除迷信,必须把迷信的形象具体地表演,公开地批判。”显然这是错误的。因为阴曹地府只是封建落后的意识形态,并不是客观存在,把这些迷信的形象搬演出来,如何会收到破除迷信的效果呢!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要把这些迷信恐怖的形象在人民的舞台上搬现。把它坚决革除,是合理的事。如演“钟馗”一剧,吊死鬼、靴子鬼、大头鬼、小头鬼,满台是鬼,真是鬼气森森,鬼影幢幢。这是必须坚决废除的。
第四、酷刑凶杀
戏曲中表现残酷的刑罚和野蛮的杀害也是不少的,如“九更天”中的滚钉板、“铡美案”中的开铡、“风波亭”中的剥皮、“界牌关”中的肚破肠流、“纣王与妲己”中的开膛剜心,炮烙剜眼,“庆阳图”中的李刚打朝,把奸佞马兰的腿撕断;“黄一刀”中的姚刚把女人的腿劈断,当作战斗的武器,甚至把断肢的小脚,放到鼻子上闻臭!“战宛城”中的典韦拿两个尸体代替兵器,“五人义”中的颜佩章捉住敌人剜出眼珠,并且吃掉。还有在一些开黑店的戏中表演把人和牛羊一样宰割,包人肉扁食,诸如此类的表演是必须坚决废除的。
第五、打屁股
在台上一五一十地打屁股,也是非常丑恶的。如“虹霓关”中,打着屁股开玩笑,是最典型的坏例子;“双怕婆”中爬在板凳上挨打的形象,是多么严重地伤害着民族的自尊心!固然,打屁股是中国古代刑罚的一种,也可以说是最普通的一种;但是,这种丑恶的形象,曾经被英美帝国主义者拿来作为歪曲与讥讽中国人民的笑柄。我们认为一般不应在台上打,可以移到暗场去打,如“打渔杀家”之打萧恩,“斩马谡”之打王平,都是处理得很好的。其实移在暗场打,非但于剧情无损,反而加强了表演的深刻性,由于需要交代受过刑的真实,演员就必须从唱词、从表情加强表演的深度。如萧恩
“恼恨那吕子秋”的一段表演,就是这样的。
第六、磕头
磕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礼节,但是这种礼节多是用在下对上,特别是被压迫者对压迫者。在舞台上常常表现劳动人民叩头如捣蒜的形象。压迫者对被压迫者,除非在万分急难之中乞求被压迫者为他替死的时候,是决不会表现“请上受我一拜”的(如“一捧雪”)。
在戏曲舞台上劳动人民给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磕头实在出现得太多!比如“六月雪”,窦娥蒙了那样深沉的不白之冤,就刑的时候,还要给刽子手跪拜,这实在是难堪的。
第七、辫子
男子剃发留辫子,是满清时代为了民族压迫,同化汉族留下来的一种可耻的记号。满军入关之前,就开始强迫汉人屈服降顺,以剃发作为归降的标志,如下令:“外城各地方之人速宜剃发归降,凡愿剃发归降者,宜来叩见皇上!……”(见满清卷档秘录)。入关之后到顺治年间,剃发令更严,如:“……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划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后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该地方文武各官,皆当严行察验,若有复为此事渎进冒奏,欲将已定地方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见满夷猾夏始末记)。可见在“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逼降令之下,汉族人民遭受了如何严重的凌辱。因此,这决不是什么习俗问题,而是民族压迫的一种可耻的标志。
第八、不科学的武工
武工本身是带有危险性的,但是长期的苦学苦练的结果,会因准确而相当地避免了危险。中国人民勤劳勇敢的传统,反映在戏曲的武工中也是如此,绝不会因有危险性而就退缩不前。但是这是指一般的练工情况;至于个别的,十分危险、十分野蛮残酷、伤害演员健康的、形象非常丑恶的武工,如摔踝子、云里翻之类,则应坚决革除。另一种是脱离剧情的武工表演,如“四杰村”卖艺式的表演,这和“三岔口”武功紧密结合剧情的表演,对照起来,失败与成功,最为明显。再如打出手,表演战斗极不真实,我想,还是可以研究改进,使其很好地结合剧情,也就是说,使其真正成为戏剧艺术。如果结合剧情不可能,为了保留这种技艺,最好放到杂技团里去。因为舞台上打仗,尽管需要艺术上的夸张,也总得符合真实,决不可能敌我两方,游戏一样地轮流交换武器。有人说:这是表现斗法,那么这样表现也并不像旧说部所描写的那样的情况,而且表现“斗法”又有什么意义呢!此外,如
“滑稽开打”,“跟斗过城”等等,都不是正确的表演方法,常常流于庸俗。即如一般的表演,也往往如此,表现思考或者焦虑的时候,总是用手指轻弹前额,这是合理的,但是遇到这种情况,演员总是有从属性的动作,如一面弹额,一面揉摩屁股,这有什么意思呢!这一类的丑化的表演格式,当然与武工无关,但也应该加以研究修改。
第九、擤鼻涕
舞台上的擤鼻涕,是一种极肮脏落后习惯的表现。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双摇会”中,有人擤鼻涕,另
一人则说:“鼻涕不要丢了!这个玩意儿胜过灵丹圣药,可以滋阴健肾补元气!”这种无聊的插科打诨简直引起人们生理上的恶心了。有的演员在台上随地吐痰,也是不好的习惯。此外,在戏曲舞台上表演撒尿屙屎、喝尿吃屎,实在是肮脏之极!我以为这种表演,都应该革除。“大名府”“二龙山”
“巧连环”“十字坡”等剧中摸黑时的擤鼻涕的动作,也应该改掉。
第十、丑恶的脸谱
中国戏曲的脸谱不应该一律抹煞。它的来源,据说是从唐宋戏剧发韧时期起,在广场里演戏,为了帮助观众认清角色面目,辨别人物性格,逐渐发展而来的。这种夸张手法,不仅脸谱,戏曲的音乐、歌唱、念白、舞蹈、服装都有着这一共同特点,这是中国戏曲来自民间从田野到庙堂的重要轨迹。脸谱基本是可以采用的。然而,有些脸谱,实在是过于狰狞和丑化,如“破脸”“歪脸”“鬼脸”,构图琐碎复杂的“花三块瓦”,侮辱劳动人民的
“豆腐块”等等;再则是带有封建迷信成分的,如包拯脸谱的月牙(象征夜断阴)、赵匡胤脸谱左眉下的龙形(象征帝王身份)、姜维脸谱的太极图(表明姜维善用阴阳八卦)、杨七郎脸谱的虎字(象征黑虎下凡)等等,这一切均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的删除,或是简化,或者修改。
第十一、不合理的服装
旧戏曲的服装,由于缺乏导演工作,一般没有精确设计服装的制度,因此往往扮的很不合理。戏演的是秦、汉、唐、宋、明的故事,而常有穿着满清服装的人物出场。本来把中国历史上的服装的变化,要在舞台上十分具体准确的区别清楚,是很困难的;但是,目前总是可以作到大体的区分。据说把衙役、禁卒、解差、老鸨、捞毛、以至盲人、医生等扮成清装,是为了对这类人表示轻蔑;即使如此,现在也应该加以根本改变了。因为现在这样表现已经是完全没有意义,只是一种不必要也不应该有的侮辱而已;而且在当时对于这些人的轻蔑,也显然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看法。退一步说,这类人即使不好,难道比吃人的反动统治者还不好么!况且其中有的如盲人是一种不幸的生理的残废,现在假如还从扮相上保留着这种轻蔑的意义,那就是绝大的侮辱和伤害了。
第十二、检场
这是中国戏曲的舞台作风多年存在的落后的现象。舞台上表演的是历史故事、古代人物,而让现代的人物,或青衣小帽,或光头短褂,或着干部制服,在台上出现,显得一台之上,古今杂乱,不仅破坏了剧情,也严重地伤害了艺术形式的完整。因此,我认为为了舞台形象的干净与完美,舞台作风的正规与严肃,检场人员是必须隐蔽的。现在有好多新编的戏,已经完全这样作了。旧戏避免检场人出场,也并不十分困难。检场人在台上不外两个主要的工作,一为安排桌椅;一为帮助演员当场换装、卸头面。这些工作,改变一下,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剧中人跪拜时,必须飞过一个垫子,也实在是不合情理;据我推测,大概当年在农村演戏的时候,台面是土的或是木板的,跪下来容易把衣服弄脏,因此凡是跪拜、摔跌,总是要铺垫一下才好,这是完全有理由的;而今天在剧场中演戏,台上铺着地毡,也必须飞垫子,就完全是不必要的了。
我这样说,并不是不要检场的人和检场的工作,只是要求把这一工作放在幕后。检场的工作,是舞台工作的一部分,是后台的工作,不应该让观众看见才对。只要多动脑筋,困难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关于戏曲舞台上隐蔽检场工作的问题,我们已经酝酿了好多年了,也曾经作了一些尝试,应该说还是有了成功的经验。过去有人说检场不出场“戏无法演”或者“观众会不接受”等等说法,现在通过事实,已经给予有力的说服了。开戏之后,除了剧中人外,任何人都不要在台上出头露面,跑来跑去。乐队也想办法隐蔽起来,这样才会使得舞台面干净、合理、完美。
第十三、走尸
在旧戏表演中,常常见到人死了以后又活了。角色死后,以演员的身份爬起来下场。“阳平关”中的焦炳、慕容烈被赵云抢挑身亡之后,竟然表演“回阳”下场。听说某城市还有这样的一个笑话:一个壮士把一个赃官杀死之后,就命令他:“尸首退下!”于是这具尸首就乖乖地站了起来向观众作个鬼脸,依命退下了。这就是所谓走尸。这种表演的不合理,是不待说的。不要以为观众习惯了“见怪不怪”了,而就故步自封不加改革。
第十四、饮场
饮场自然有它的理由:是为了保护嗓音。但是每场戏的唱工总不会太多,下场后再喝水是否可以呢?我以为是完全可以的。“三堂会审”一场,旦角的唱工是很繁重的,我们有好多位演员同志作过试验,不喝水完全可以,这也只是一个习惯的问题。无疑的,饮场也是破坏剧情的。总之,饮场和检场,同样有间断剧情和使舞台紊乱的不良效果,是应该坚决避免的。
第十五、把场
把场,原来是师父对弟子的一种演出的监督,一种对戏剧负责的表现。本来把场的人是在后台,一般的是在上场门的里面,来扶持照顾演员的演出。现在改称为“舞台监督”就更为名符其实;但是现在有的把场人竟在舞台上出头露面了,有的甚至站在前台,顾盼自雄,广告上扩大宣传:某某人亲自把场,这是不好的,这比检场的人出场,更不合理。
第十六、抓哏逗笑
演员抓哏,也是不好的现象。其结果,不是歪曲历史,就是污蔑现实。有人饰演王婆,当她给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的时候,她这样介绍:“这是西门庆同志”,“这位是潘同志”。再如崇公道说:“我是某人的干爸爸”之类,实在无聊!更糟的是有的人演“溪皇庄”,旦角互相轻薄,这样说:“你别小看她!她是经外国人打过戳子的!”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受了帝国主义的侮辱,还认为是光荣的恩赐么!这样自轻自贱的态度,是不能容许的。今天的社会完全变了,观众也完全变了,他们要求艺术中处处表现爱国主义。我们艺人在旧社会受着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压得翻不得身,抬不起头来,甚至有的人不得不迎合反动阶级的低级趣味。但是今天是人民解放的时代,艺人已经翻身,受到人民的喜爱和尊重了。因此,就必须抬起头来,自重自爱;然而,有些人直到今天,还在自轻自贱,甚至还在台上把自己比作王八,把自己骂得狗屁不值,目的在博得少数落后观众一笑,这是不能容许的。我认为无原则的抓哏逗笑低级取闹的基本原因,是艺人在政治上不学习的结果,是应该很快改变的。
第十七、恶俗的噱头
有些剧团不恰当地安排布景和道具,以“真蛇上台”、“真牛上台”等等炫奇斗胜,这种作风是不好的。李万春剧团今年演出的“天河配”,除了“真井真水、空盆出火、满台莲花、满台喜鹊、织女游泳、西瓜堆字、真鸟上台、真牛上台……”之外还有什么“实地背景”加映电影,可以说是最典型的例子。记得北京去年有一剧团演出“天河配”,也是“真牛上台”,牛郎在里面唱完了倒板,出场时牛不出来,几个检场人推着牛屁股推将出来,牛郎出场唱了半截“娃娃调”,又被牛拖了回去,于是检场人又使力地推了出来,牛在台上惊慌失措,焦躁不安,终于屙了一堆粪,检场人连忙拿出簸箕扫帚大扫其粪!台上尴尬不堪,台下哄堂大笑!下场时牛又不下场,还是几个检场人使力地推了进去。试问,如此“真牛上台”是有助于戏剧的表演呢,还是破坏了戏剧的表演呢?是不是真如有人所说的“山光水色之中,真牛出现,美丽之极,写意的很呢!”京剧表演一般的是借助于实物,如写字用笔,饮酒用杯,摇船用桨,杀人用刀,但是,所有这些,与真实的东西之间,不是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异么!这就是把真实的东西根据舞台的条件和需要,加以艺术的夸张或者说是美化了。有的舞台上不可能表现的,绝不勉强表现。比如“武松打虎”假如也来个“真虎上台”,那么我很耽心会演出“虎吃武松”。再如京剧表演骑马,只是用一根马鞭,运用舞蹈表现骑姿,决不用“真马上台”,如果有人一定要用“真马上台”,那就变成马戏团了。比如一个元帅八员大将一同上马,请问,这个台子如何能够放得开呢!布景道具用的恰当,无疑的它是有助于戏剧的表演,用的不恰当,则对于艺术往往给以严重的伤害!所以我认为“真牛上台”“加演电影”之类的安排,与“纺棉花”中装设电灯的镍镀纺车之类,是同样恶俗的噱头,绝不是艺术。使得舞台上七乱八糟,破坏剧情,损伤艺术,是一种倒退的倾向,不是正确的道路,是应该予以纠正的。

旧戏曲的表演方法、态度、作风,也就是舞台形象在落后方面所存在的各种野蛮的、恐怖的、猥亵的、奴化的、庸俗的表现,概如上述。所有这些,在政治上是侮辱自己的民族,伤害我们中国人民的自尊心的;在艺术上,则使得中国具有优秀传统的戏曲艺术蒙受了灰尘。戏曲改革工作,固然着重改进的是思想内容,但是,如果不把脸上的肮脏的灰尘洗擦干净,想使中国戏曲面貌达于健康完美的境界,是绝不可能的!
因此,每一位具有爱国主义思想的戏剧工作者,都应是责无旁贷的,毫不犹豫地把澄清舞台形象的工作,提到爱国主义的原则来认识和实践,我想,订立爱国公约,这应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自然,澄清舞台形象,也是极其严肃细致的工作,要照科学的态度具体分析,绝不可潦草和鲁莽。目前所存在的落后的舞台形象,在处理上大体可分两类:一为毫无保留的革除的,已如上述;一为必须经过科学分析分别扬弃的,如删除酷刑现象,是指刑之酷者,如铡得身首异处,打得血肉横飞,以及炮烙、油锅、虿盆、剥皮、刀劈面门、钉入头顶、开膛剜心、剖腹验花之类。并非要在舞台上根绝用刑,问题在于避免凶残恐怖的影响,而又达到戏剧应有的效果。也就是说看是否用的确切恰当。脸谱的改进,也是去芜存菁,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废除;磕头,也是尽量减少,不是在舞台之上全不跪拜;辫子,是民族压迫的耻辱的记号,不必去百般炫耀,但,决不是说吴三桂、曾国藩之流,也不要留辫子,石达开、韦昌辉等在金田村起义之前就蓄起发来了。至于武工、服装、彩头的改进,则更应保留与发展其基本优秀的成就,修改或废除其落后、丑恶的部分。上面谈的第一类最需要坚决改,第二类则需要细心改,犹豫动摇粗心大意对于一切工作都是错误的态度,戏曲改革工作自然不会例外,偶一不慎,都会产生恶果!
以上情况,两年来,由于进行戏曲改革工作,已经有了很多的改变,并已开始创造出若干值得重视的新的健康美丽的形象。但是,不少的病态、丑恶、歪曲的舞台形象,还在某些舞台上某种程度地存在着,甚至严重地存在着,也还是不可忽视的事实。
我们戏曲界就不仅需要为戏曲思想内容的健康、美丽和正确而奋斗,而且必须同时为舞台形象的健康、美丽和正确而奋斗!


人民日报 195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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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改回眸:马少波谈“澄清舞台形象”--《上海戏剧》2017年02期
by 张炼红

戏改回眸_马少波谈_澄清舞台形象_张炼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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