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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人政:云南社教运动中的一场政治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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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4 2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社教运动中的一场政治风波
作者:卓人政

《百年潮》 2008年 第02期

20世纪60年代,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后全党、全国大讲“以阶级斗争为纲”之际,在云南省委批转的《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中,却出现了与之相悖的“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的提法,引起了一场政治风波。

省委文件捅了娄子
1962年7月25日至9月27日两个月间,中共中央先后召开北戴河工作会议、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以及八届十中全会。中央这三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全国城乡发动了一场普遍的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云南省委专门召开了两次会议及时传达中央这三次会议的精神。第一次是9月13日至26日,由云南省省长于一川主持召开省委工作会议,传达北戴河会议精神。第二次是10月25日至11月29日召开省委扩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
1962年10月22日,在省委召开扩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的前三天,西南局办公厅李辛夫打电话给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梁浩,传达西南局有关介绍四川经验的指示,说“从四川的经验看,要划清阶级界限,以阶级斗争为纲,抓透一点有好处”。因云南省委主要负责人正在上海治病(10月26日才回到昆明),梁浩随即向省长于一川作了汇报,于一川根据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关于“不要因强调阶级斗争放松了经济工作,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回答说:“四川那样提,我们不那样提”。时隔两天,于一川在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如何召开省委扩大会议问题时进一步强调,云南的情况与四川不同,四川那样提,我们不那样提,不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群众运动,强调抓生产力,抓经营管理。
10月25日至11月29日,云南省委召开有全省地方县委书记、军队团以上干部793人参加的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的省委扩大会议。11月26日,于一川受省委委托,在会上作了《会议总结报告》,报告共分五部分。其中,他对于全党关注而又十分敏感的两条道路斗争问题,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专门进行了报告,指出:“结合我省情况,对于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我省情况是这样:两条道路斗争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这个时期的突出表现的‘单干风’并没有刮起来。也就是说,经过调整,执行政策,发展生产,农村中是正常的状况。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在农村中从开展一次两条道路的斗争入手,通过这样一个政治运动来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而应该以改善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发展生产为中心,结合对农民进行正面的社会主义教育,达到巩固集体经济的目的。”于一川所作的会议总结讲话,受到与会同志特别是县委书记的热烈欢迎。11月28日,云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加以肯定说:“一川同志作的总结,是经过省委讨论同意的。”
在省委扩大会议期间,云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决定下发一个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的文件。省委秘书长梁浩将文件的起草工作布置给省委宣传部负责,省委宣传部又具体安排吴玉才执笔。吴玉才先拟出一个撰写提纲,报经分管宣传工作的省委书记处书记马继孔审阅后写出初稿。初稿于10月31日送梁浩审查,梁浩随即转给省委宣传部代部长马文东修改。马文东看过初稿后,感到这个草稿只反映了干部中间的问题和在干部中如何进行教育,没提在群众中怎么办,认为角度太小,需要重写。同时感到对农村阶级斗争的具体情况不很了解,修改文件有一定困难。此时,省委派出的工作组正在玉溪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试点。于是,马文东向梁浩建议让执笔人到玉溪试点去接触接触实际,梁浩表示同意。后来,马文东、吴玉才和另一执笔人《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三人到玉溪搞调研,听取了试点工作组同志的汇报,同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积极分子进行了座谈,了解了一些实际情况。初稿成文后几经修改,至第八稿才最后改定。并最后决定将原以省委名义行文改由以省委宣传部名义行文,文件标题为《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由省委转发。
12月21日,云南省委批转了这个《意见》。《意见》提出:“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集体经济基本上是巩固的,没有出现过‘单干风’,内地农村单干的户也只有千分之六,生产上和市场上集体经济都占有绝对优势,因而,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但是,作为思想认识,并不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这一提法最终酿成了一场政治风波。
据《意见》执笔者之一的《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1964年12月20日回忆:“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句话是1962年11月15日晚在《意见》第七稿中上加进去的。第六稿写成后,梁浩仍不满意,觉得写得不明确,于是召集马文东、吴玉才、李孟北等一起研究修改。这次修改,其他部分变动不大,而关于阶级斗争情况的表述,他说,不要回避“不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句话,故这一部分是全部重新写过的。这样,把这部分做了修改之后,梁浩表示满意。打出小样后,他又改了一次,在“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句话里的“运动”前面,又加上了“的群众”三个字。他改后,便于11月21日作为省委扩大会议文件(草案)印发给与会同志征求意见。把《意见》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与11月26日于一川在省委扩大会议上作总结的说法两相对照,其主要立论及提法基本一致。

遭到毛泽东的批评
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报给中共中央、西南局后不几天,西南局领导认为这个文件违背了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有错误,并在当时召开的西南局宣传工作会议上追问与会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何长庆,何说不清楚。西南局领导就亲自打电话给于一川,指出《意见》中的问题。待到玉溪等地出差的云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回到昆明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于1962年12月29日下午亲自给西南局领导打电话作了汇报,并写信汇报对《意见》的认识及态度。时隔半个月后,在专门召开的有各地、市委书记参加的省委工作会议上,于一川代表省委公开检讨说:“去年12月21日转发的《意见》中犯了‘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尽管如此,由于此事通了“天”,愈演愈烈。
1963年5月2日至12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局第一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专门讨论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问题。各省相继报送了20份关于农村阶级斗争严重情况的材料。毛泽东针对云南和有的地区出现的不抓阶级斗争的思想及做法,在浙江省《一批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上,加上“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三项伟大革命运动”的重要批示。毛泽东还在会议讲话中批评云南提出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不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大胆的主观主义的假设,小心的主观主义的求证”。杭州会议制定的《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后经中央政治局通过,作为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印发全国。“前十条”重申了八届十中全会关于阶级斗争的论点,还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等口号。
参加杭州会议的西南局主要负责人未等会议结束即请假回到重庆,于5月10日至23日主持召开西南局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杭州会议精神,其中也传达了毛泽东对云南“不以阶级斗争为纲”问题的批评。西南局主要负责人对与会的于一川说:“你们就是对待十中全会不严肃”,并表示“当作认识问题”。会议期间,于一川代表云南省委作了检查,但通不过。西南局领导找于一川谈话,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于一川又在会议上作了几次自我批评,还是通不过。会议结束时西南局要于一川“回去再写检讨”。
于一川回到云南向省委传达了毛泽东的批评及西南局的再次批评后,省委先后召开了7次常委会议和省委扩大工作会议,检查省委在贯彻执行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方面的错误。5月28日,于一川受省委常委委托,将7次常委会议上讨论的情况综合起来,在省委扩大会议上作《检查报告》。其中检查说:省委“对过渡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两条道路的斗争,在认识上有模糊之处”,宣传部写的那个文件,是有错误的,把十中全会的精神,把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两条道路斗争问题冲淡了。
省委扩大会议结束后,根据毛泽东指示到南方视察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情况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来到云南。5月31日上午,省委在昆明的常委全部参加,因省委主要负责人在外省治病未归,由于一川代表省委向彭真汇报工作。于一川利用这个机会,专门检查道:云南省委对八届十中全会精神认识不够,对阶级斗争认识比较模糊,从概念上讲阶级斗争多,联系实际不够,抓生产多,对社会主义教育抓得不够。宣传部的那个文件是有错误的,与省委思想有关系。在汇报过程中,彭真多次插话说:我看了你代表省委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检查报告,“常委讨论,认识了问题,就行了” 。“你们还是要抓生产,现在抓生产也得突出。”当于一川表示按西南局的指示,要向西南局、中央写检讨时,彭真回答说:“不必写检讨。”
彭真离开云南后,省委于6月2日召开省委扩大工作会议,传达西南局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彭真视察云南时所作的指示。为了帮助与会同志提高认识,会议专门印发了八届十中全会公报,检查了全省前一段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的情况。6月5日,于一川代表省委在会议上又检查道:从去年11月省委扩大会议到今年1月工作会议,省委在一些问题上认识有错误。主要是那次省委扩大会议阶级斗争的旗帜不明显,对当前的阶级斗争形势估计不足,甚至估计错误,因此把社会主义教育的位置摆得不够重。西南局敲了我们一下,指出了省委宣传部写的那个文件的错误,“主要是省委负责,因为它反映了省委当时的认识” 。
省委扩大会议结束后,省委以于一川代表省委所作的检查为基调,正式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的检查报告》,于6月20日呈报中共中央、毛泽东及西南局。《检查报告》将犯错误的原因归纳为:一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过渡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认识比较模糊,对当前阶级斗争形势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主要是过高估计了形势大好的一面”;二是缺乏系统的调查研究。特别是这几年,滋长了官僚主义作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们去直接接近贫下中农,也就不能深入地及时地反映农村的真实情况;三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当前阶级斗争形势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也就没有认识到发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必要性” 。
6月28日,西南局专门对云南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的检查报告》作出批复:“同意云南省委对过去一段工作的检查。”此外,省委在6月25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工作部署意见》中,再次专门就“阶级斗争的旗帜不鲜明”问题作了检讨。简言之,当时云南省委对“不以阶级斗争为纲”问题所作检查的一个基调是“主要是省委负责,因为它反映了省委当时的认识”。

于一川被打倒及平反
按理说,关于“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引起的这场风波,应该以云南省委作出的检查而结束。但当时业已形成的政治气候以及随之开始的愈演愈烈的抓阶级斗争的惯性使这场风波欲罢不能。
1964年10月中旬,为贯彻中央关于“反右倾”的指示,云南省委召开省委书记处书记会议布置“反右倾”运动,把1962年“不以阶级斗争为纲”问题作为一个重大政治问题重新提出来,并把于一川、梁浩当做“反右倾”的主要对象。
10月21日至11月19日,云南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委工作会议,对于一川进行了揭发。会议期间,省委常委又几次召开会议专门对于一川进行“帮助”。于一川在会上先后作了4次自我检查。其中,于一川11月8日作检查发言时说:这几年,工作上犯了许多错误。主要的错误是大体上将近两年的时间不讲阶级斗争,或者讲了而没有具体内容,没有和实际情况联系起来。总之,这两年的时间,阶级斗争的观念是模糊的,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反映出来。
12月26日,云南省委形成了《关于于一川同志所犯错误初步情况的报告》呈报中央和西南局。报告指出:从1961年调整以来,于一川的“右倾观点是相当突出的” 。特别是1963年5月西南局会议“批评了我们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错误提法,他极力推卸责任”。
1965年1月下旬,云南省委专门召开会议批评于一川。会上,省委主要负责人将于一川的“错误”系统归纳为“阶级斗争的观念问题”、“干部问题”和“经济问题”等三个问题(第二、三个问题于一川也确实存在一些毛病),说:于一川的检讨把许多重大问题都那么轻描淡写,好似至多不过是一些认识问题、工作问题。“一川同志是不是说错一句话、办错一件事的问题?我认为,不是这么个问题。”“贯彻十中全会精神时,在我们省委宣传部的文件上出现了一个‘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的提法,这是一个错误。”“当然,当时全国没有提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只是四川提了,但是全国谁也没有提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只是我们云南提了。”“所以,一川对十中全会的态度问题,是反映了他的阶级立场、阶级观点、思想感情的,是阶级本能的反映。一川的基本思想是:对阶级斗争,反正不能提。”
就是在这次会议上,也有人揭发批判于一川说:“于、梁集团”实际已成为地下省委,已经在反党。“八届十中全会后,于一川害怕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主张农村工作主要是生产和经营管理问题,梁浩背着省委极力加以宣扬和执行。”
在经过多次批评、批判的基础上,云南省委对于一川进行了处理。1964年12月26日、1965年2月10日、2月20日、1966年3月17日,云南省委向中央及西南局写过四次报告,中央及西南局相继作出处理,先后撤销了于一川的云南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昆明军区副政委、云南省军区政委及党委第一书记等所有职务。后于一川被调到河南省郑州柴油机厂任副厂长。
同时,云南省委认为“梁浩在修改省委宣传部代省委起草的《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时,按照于一川同志的意图,删去原件中‘以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为主要依据’和‘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阶级斗争教育’等重要语句”,并加上“‘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这个错误的文件未经正式讨论,他就擅自发出。”“梁浩是一个坚持资产阶级立场的极端利己主义者”。后省委决定给梁浩留党查看两年、工资由9级降为12级的处分。
1979年1月,在云南省委召开的全省县委书记会议上,省委提出了妥善处理于一川、梁浩的冤案问题,并责成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立即进行复查。经过复查,1979年8月4日,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向省委写出《关于于一川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和《关于于一川同志问题的复查结论报告》。9月12日省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了这两个报告,同意其复查结论,并向中央写了《关于于一川同志问题的复查意见报告》,建议中央撤销原来对于一川的处理。中共中央于11月23日为于一川平反。于一川的历史问题复查改正后,任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后又任河南省委第一书记、省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云南省委于1979年12月2日作出决定,原来认定梁浩的结论是不正确的,撤销原来对梁浩的处理。

(责任编辑谢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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