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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厂 疑之信之,不如考而证之:驳朱维铮"顾颉刚改日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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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1 19: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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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写了一篇《顾颉刚改日记》长文,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一时间顾颉刚改日记,顾颉刚日记是原始史料吗,甚至顾颉刚之为人为学,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留与后人来辨伪么?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
图一: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原件 图二:顾颉刚致胡适信原件末页

  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写适之先生信,约五千字,直陈两年中痛苦。”(图一)顾先生为什么要写这封信呢?《日记》说是因为“适之先生前日有信来,疑我因骄傲致树敌,故作书报之。耿耿此心,每不为师友所解,强予办事,失其故我,奈何!”信中所陈“两年中痛苦”,指从1926年夏离开北京大学到厦门大学说起,再到中山大学后一年多的际遇,主要是关于自己与傅斯年之间在学术研究、工作方式上的分歧以及由此带来的关系日趋紧张的过程。但是这封信的落款时间却为“中华民国十八年八月二十日”(图二),即1929年8月20日。

  这封信的写作时间此前曾引起学者注意:《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华书局,1979年),根据原件整理,整理者将此信置于1929年;《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黄山书社,1995年)根据原件影印,编者已将此信置于1928年,可惜未说明理由。好在这封长信的内容非常丰富,不难考究其确切的写作年份,因此三十年以来也并没有成为被大家特别提起的话题。

  但是,随着《顾颉刚日记》的公布,细心的读者通过日记与书信的比对,发现了这个都是由当事人亲笔留下的在写作时间上的两歧纪录,于是产生了怀疑。近日,上海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在读过《顾颉刚日记》之后,就写了一篇《顾颉刚改日记》长文,刊登在2009年2月1日《东方早报》的上海书评版中。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这很容易解释,因为日记在自己手上,而书信在收信人那里。—— 一时间顾颉刚改日记,顾颉刚日记是原始史料吗,甚至顾颉刚之为人为学,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1939年10月25日日记)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留与后人来辨伪么?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钱穆说:“考信必有疑,疑古终当考。……疑与信,皆需考。”所以说要确定顾颉刚这封信的写作时间,其最直接也最可信的方法,就是将信中涉及到的时、地、人、事,寻求相应的史料来比勘印证。

  顾颉刚这封长信中,至少有八件事的确切时间可以考知,兹先引原文,再略述事由如下:

  〔一〕前年出京时,负了二千元的债。

  按“前年出京”指1926年8月顾颉刚离开北京受聘厦门大学事。顾颉刚1926年7月1日日记:“兼士先生送来厦门大学聘书二纸,一研究所导师,一百六十元;一大学教授,八十元。以北方尚无相当职事,只得允之。拟于八月中行。”遂于该年八月五日起程“出京”,二十一日抵厦门。所谓“负了二千元的债”,据顾颉刚1926年1月6日日记载欠债总数为“共一千六百五十二元六角零五厘”,同年5月16日致胡适信中,列“颉刚欠款”清单,共欠款“一千九百五十元”,同年9月12日日记载欠债数为“共约一千五百五十元”。信写于1928年,与称1926年为“前年”正合。

  〔二〕去年上半年,就为了别人的攻击,弄得心很乱,没有继续做研究的工作。

  按“去年”指1927年。顾颉刚1927年6月28日致沈兼士信曰:“此半年中,一班无聊人为我造谣不少。”同年7月4日致王伯祥叶圣陶信曰:“这半年中,生活一乱,差不多没有读书。”

  〔三〕今年春间,燕京大学来书见聘,谓在美国已捐得大批基金,开办中国学院,邀我去作研究。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1月28日日记:“希白来信,谓燕京大学,司徒校长往美国捐款,得二百万元,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因招我去。此事我极愿就,在北京,一也。生活安定,二也。”同年2月23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研究中国学经费,年定十万元,予心颇动,欲往。盖(一)予尚未经过正式之研究生活,日夕盼望达到,(二)予书籍器物俱置京中,两年在外,总难宁定,(三)康媛不入北京聋哑校,无其安心立命之所也。”希白,容庚字,时任燕京大学教授。所谓“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事,即由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与洪业、董纳姆等筹划,于1928年1月4日成立的哈佛-燕京学社,总部设在哈佛大学,在燕京大学设立学社驻北平办事处。“基金”即由美国铝业大王查尔斯·马丁·霍尔的遗产所设立的“霍尔教育基金”。

  〔四〕恰好那时中央研究院写聘书来,我就受了,把燕京辞了。

  按“那时”指1928年3、4月间。顾颉刚1928年3月20日日记:“蔡先生(即蔡元培)有电来,中央研究院语言历史学研究所款照汇,筹备委员照派。此事可进行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简介》:“民国十七年三月,本院筹设历史语言研究所于广州,聘傅斯年、顾颉刚、杨振声三人为常务筹备委员。”同年3月25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大学设立之研究院,其研究员仍须兼大学本科课,并须办事,闻此使我心冷。”次日日记:“写致希白书,详说近年所感痛苦,求去粤之意,并说不就燕大本科教授之故。”信中说:“兄来书中谓燕大中‘不教书、不办事是办不到’,这颇使我失望。燕大既办研究院,为什么不让人专在研究院而必兼大学本科的职务呢?兼了大学本科的职务,又要办研究院的事,那不过是使我复演厦门、广州的生活而已。我既决不会满意,而贡献于燕大的成绩也不会很多。……此事弟不愿就,幸恕之。”同年6月15日致胡适信:“今春燕京约我,我本想去,因怕伤孟真感情而辞去。好在我只想得一研究的环境,如中央研究院可办好,则与去燕京无殊,故下半年决在中央研究院矣。”又,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故十七年夏间燕大见招,弟已谢绝,谓下期到中央研究院,较燕大之必兼数小时功课者,尤为适于研究。”可为佐证。

  〔五〕今年放暑假时,我是预备脱离广州的。经校长和学生作了十馀天的挽留,始应承再留半年。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7月11日致容庚信:“弟本拟于今夏返京,如无此间校长与学生日日来留,无法摆脱,只得再留半年。”同年7月15日致胡适信:“我本想本月底北行,因骝先先生及学生坚不放走,只得答应再留半年。”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不幸是年(即1928年)暑假时,朱骝先先生一再挽留,学生亦一再挽留,情不可却,只得再留半年。”故到1929年2月学校放寒假时,顾颉刚才携眷离开广州北上,临行时曾作《离粤时与诸同学书》、《顾颉刚启示》(分别刊于1929年2月间《中山大学日报》、《民俗周刊》、《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

  〔六〕举一个例罢:譬如这次中大招考新生,我为阅国文卷的主任,我见有些人批分太苛了,有些人的标准太不定了,使得考生吃亏许多,我便于阅毕之后重阅一过,改定分数。

  按顾先生1928年8月17日日记:“阅国文试卷者六人,信甫、太玄、杭甫、莘田、泽宣(第二日请缉斋代)、予;予为主任。”19日日记:“到校,增加试卷分数。……阅卷诸人,缉斋太刻,太玄毫无标准,有可以六七十分而仅批八分十分者,虑学生吃亏,故为改批。”

  〔七〕自从到了广州以后,《研究所周刊》出到四十二期了。

  按“《研究所周刊》”即《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创刊于1927年11月1日,顾颉刚1927年11月1日日记:“[周刊一期(1—26页)。]”以后每周一期。1928年8月15日日记:“[第四十二期(发)。]”同年8月22日日记:“[第四十三期(发)。]”又,1929年7月5日致闻一多信:“《研究所周刊》已出至八十期。”

  〔八〕今日览报,悉孑民先生已辞大学院长职,中央研究院不知要否受影响。

  按“今日”指1928年8月20日。蔡元培《辞大学院院长等职呈》:“元培老病之身,不宜再妨贤路,且积劳之后,俾可小息。谨辞政治会议委员、大学院院长本职及代理司法部长兼职,其他国民政府委员及政治会议委员亦一并辞去。”上海《时事新报》1928年8月18日:“据知其底细者言,蔡氏辞职实有二因:一系职务纷繁,劳苦太甚;一系趁五次会后,政府改组将有变更,可以及时引退。至有谓蔡因反对大学区制而辞职者,并非事实。”《东方杂志》时事日志1928年8月18日条:“蔡元培辞政治会议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大学院院长、代理司法部长各职,携眷离南京。”

  综上所考,顾颉刚日记将此信隶于1928年8月20日是不用再怀疑的。不过书信的落款写作“十八年”,确实有点令人费解——最可能的答案就只能是他一时的笔误。因为是年11月13日顾颉刚在日记中写道:“今日上午,与孟真相骂,盖我致适之先生信,为孟真所见,久不慊于我,今乃一发也。予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矣。”傅斯年从胡适处见到的顾颉刚“致适之先生信”,即是此信。此信之曝光,似乎加速了顾、傅间的“交恶”。顾颉刚虽说“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实亦不曾断绝,从保留下来的1929年以后顾颉刚与傅斯年往还的十数封信中,我们犹可以读到两人间的互为帮助及真诚鼓励——或许这样的“私交”可能仅停留在文字客套的层面,所谓江湖浩浩,各行其道,但在学术上仍然是彼此尊重的。老辈风范,今之学人多不可及矣。
http://book.hexun.com/2009-03-06/115347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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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1 19: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评朱维铮《顾颉刚铭“九鼎”》一文并驳斥改日记之谬说

p://www.gmw.cn/01ds/2009-03/04/content_893691.htm

近日,上海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写了一篇《顾颉刚改日记》长文,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一时间顾颉刚改日记

,顾颉刚日记是原始史料吗,甚至顾颉刚之为人为学,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留与后人来辨伪么?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

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写适之先生信,约五千字,直陈两年中痛苦。”(图一)顾先生为什么要写这封信呢?《日记》说是因为“适之先生前日有信来,疑我因骄傲致树敌,故作书报之。耿耿此心,每不为师友所解,强予办事,失其故我,奈何!”信中所陈“两年中痛苦”,指从1926年夏离开北京大学到厦门大学说起,再到中山大学后一年多的际遇,主要是关于自己与傅斯年之间在学术研究、工作方式上的分歧以及由此带来的关系日趋紧张的过程。但是这封信的落款时间却为“中华民国十八年八月二十日”(图二),即1929年8月20日。

这封信的写作时间此前曾引起学者注意:《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华书局,1979年),根据原件整理,整理者将此信置于1929年;《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黄山书社,1995年)根据原件影印,编者已将此信置于1928年,可惜未说明理由。好在这封长信的内容非常丰富,不难考究其确切的写作年份,因此三十年以来也并没有成为被大家特别提起的话题。

但是,随着《顾颉刚日记》的公布,细心的读者通过日记与书信的比对,发现了这个都是由当事人亲笔留下的在写作时间上的两歧纪录,于是产生了怀疑。近日,上海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在读过《顾颉刚日记》之后,就写了一篇《顾颉刚改日记》长文,刊登在2009年2月1日《东方早报》的上海书评版中。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这很容易解释,因为日记在自己手上,而书信在收信人那里。―― 一时间顾颉刚改日记,顾颉刚日记是原始史料吗,甚至顾颉刚之为人为学,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1939年10月25日日记)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留与后人来辨伪么?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钱穆说:“考信必有疑,疑古终当考。……疑与信,皆需考。”所以说要确定顾颉刚这封信的写作时间,其最直接也最可信的方法,就是将信中涉及到的时、地、人、事,寻求相应的史料来比勘印证。

顾颉刚这封长信中,至少有八件事的确切时间可以考知,兹先引原文,再略述事由如下:

〔一〕前年出京时,负了二千元的债。

按“前年出京”指1926年8月顾颉刚离开北京受聘厦门大学事。顾颉刚1926年7月1日日记:“兼士先生送来厦门大学聘书二纸,一研究所导师,一百六十元;一大学教授,八十元。以北方尚无相当职事,只得允之。拟于八月中行。”遂于该年八月五日起程“出京”,二十一日抵厦门。所谓“负了二千元的债”,据顾颉刚1926年1月6日日记载欠债总数为“共一千六百五十二元六角零五厘”,同年5月16日致胡适信中,列“颉刚欠款”清单,共欠款“一千九百五十元”,同年9月12日日记载欠债数为“共约一千五百五十元”。信写于1928年,与称1926年为“前年”正合。

〔二〕去年上半年,就为了别人的攻击,弄得心很乱,没有继续做研究的工作。

按“去年”指1927年。顾颉刚1927年6月28日致沈兼士信曰:“此半年中,一班无聊人为我造谣不少。”同年7月4日致王伯祥叶圣陶信曰:“这半年中,生活一乱,差不多没有读书。”

〔三〕今年春间,燕京大学来书见聘,谓在美国已捐得大批基金,开办中国学院,邀我去作研究。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1月28日日记:“希白来信,谓燕京大学,司徒校长往美国捐款,得二百万元,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因招我去。此事我极愿就,在北京,一也。生活安定,二也。”同年2月23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研究中国学经费,年定十万元,予心颇动,欲往。盖(一)予尚未经过正式之研究生活,日夕盼望达到,(二)予书籍器物俱置京中,两年在外,总难宁定,(三)康媛不入北京聋哑校,无其安心立命之所也。”希白,容庚字,时任燕京大学教授。所谓“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事,即由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与洪业、董纳姆等筹划,于1928年1月4日成立的哈佛-燕京学社,总部设在哈佛大学,在燕京大学设立学社驻北平办事处。“基金”即由美国铝业大王查尔斯•马丁•霍尔的遗产所设立的“霍尔教育基金”。

〔四〕恰好那时中央研究院写聘书来,我就受了,把燕京辞了。

按“那时”指1928年3、4月间。顾颉刚1928年3月20日日记:“蔡先生(即蔡元培)有电来,中央研究院语言历史学研究所款照汇,筹备委员照派。此事可进行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简介》:“民国十七年三月,本院筹设历史语言研究所于广州,聘傅斯年、顾颉刚、杨振声三人为常务筹备委员。”同年3月25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大学设立之研究院,其研究员仍须兼大学本科课,并须办事,闻此使我心冷。”次日日记:“写致希白书,详说近年所感痛苦,求去粤之意,并说不就燕大本科教授之故。”信中说:“兄来书中谓燕大中‘不教书、不办事是办不到’,这颇使我失望。燕大既办研究院,为什么不让人专在研究院而必兼大学本科的职务呢?兼了大学本科的职务,又要办研究院的事,那不过是使我复演厦门、广州的生活而已。我既决不会满意,而贡献于燕大的成绩也不会很多。……此事弟不愿就,幸恕之。”同年6月15日致胡适信:“今春燕京约我,我本想去,因怕伤孟真感情而辞去。好在我只想得一研究的环境,如中央研究院可办好,则与去燕京无殊,故下半年决在中央研究院矣。”又,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故十七年夏间燕大见招,弟已谢绝,谓下期到中央研究院,较燕大之必兼数小时功课者,尤为适于研究。”可为佐证。

  〔五〕今年放暑假时,我是预备脱离广州的。经校长和学生作了十馀天的挽留,始应承再留半年。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7月11日致容庚信:“弟本拟于今夏返京,如无此间校长与学生日日来留,无法摆脱,只得再留半年。”同年7月15日致胡适信:“我本想本月底北行,因骝先先生及学生坚不放走,只得答应再留半年。”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不幸是年(即1928年)暑假时,朱骝先先生一再挽留,学生亦一再挽留,情不可却,只得再留半年。”故到1929年2月学校放寒假时,顾颉刚才携眷离开广州北上,临行时曾作《离粤时与诸同学书》、《顾颉刚启示》(分别刊于1929年2月间《中山大学日报》、《民俗周刊》、《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

〔六〕举一个例罢:譬如这次中大招考新生,我为阅国文卷的主任,我见有些人批分太苛了,有些人的标准太不定了,使得考生吃亏许多,我便于阅毕之后重阅一过,改定分数。

按顾先生1928年8月17日日记:“阅国文试卷者六人,信甫、太玄、杭甫、莘田、泽宣(第二日请缉斋代)、予;予为主任。”19日日记:“到校,增加试卷分数。……阅卷诸人,缉斋太刻,太玄毫无标准,有可以六七十分而仅批八分十分者,虑学生吃亏,故为改批。”

  〔七〕自从到了广州以后,《研究所周刊》出到四十二期了。

按“《研究所周刊》”即《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创刊于1927年11月1日,顾颉刚1927年11月1日日记:“[周刊一期(1―26页)。]”以后每周一期。1928年8月15日日记:“[第四十二期(发)。]”同年8月22日日记:“[第四十三期(发)。]”又,1929年7月5日致闻一多信:“《研究所周刊》已出至八十期。”

〔八〕今日览报,悉孑民先生已辞大学院长职,中央研究院不知要否受影响。

按“今日”指1928年8月20日。蔡元培《辞大学院院长等职呈》:“元培老病之身,不宜再妨贤路,且积劳之后,俾可小息。谨辞政治会议委员、大学院院长本职及代理司法部长兼职,其他国民政府委员及政治会议委员亦一并辞去。”上海《时事新报》1928年8月18日:“据知其底细者言,蔡氏辞职实有二因:一系职务纷繁,劳苦太甚;一系趁五次会后,政府改组将有变更,可以及时引退。至有谓蔡因反对大学区制而辞职者,并非事实。”《东方杂志》时事日志1928年8月18日条:“蔡元培辞政治会议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大学院院长、代理司法部长各职,携眷离南京。”

综上所考,顾颉刚日记将此信隶于1928年8月20日是不用再怀疑的。不过书信的落款写作“十八年”,确实有点令人费解――最可能的答案就只能是他一时的笔误。因为是年11月13日顾颉刚在日记中写道:“今日上午,与孟真相骂,盖我致适之先生信,为孟真所见,久不慊于我,今乃一发也。予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矣。”傅斯年从胡适处见到的顾颉刚“致适之先生信”,即是此信。此信之曝光,似乎加速了顾、傅间的“交恶”。顾颉刚虽说“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实亦不曾断绝,从保留下来的1929年以后顾颉刚与傅斯年往还的十数封信中,我们犹可以读到两人间的互为帮助及真诚鼓励――或许这样的“私交”可能仅停留在文字客套的层面,所谓江湖浩浩,各行其道,但在学术上仍然是彼此尊重的。老辈风范,今之学人多不可及矣。

………………………………………………………………


读朱维铮先生2月22日发表于《上海书评》的《顾颉刚铭“九鼎”》(下简称“朱文”),对这桩我以前不甚了解的民国时期的公案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收获颇多。朱先生对顾颉刚先生似素无好感(看《上海书评》2月1日发表之《顾颉刚改日记》),在此文中对顾先生自然亦颇多贬抑之辞。但文中有几处似与事实有一定出入,今写出来向朱先生请教,也请读者指正。

  朱文说:“既然从1923年起,顾颉刚就坚持说大禹治水、禹作九鼎,均为战国后古书‘造伪’,由此建构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辨伪系统,怎么时过二十年,到1943年,他却自悖其论,承认‘禹作九鼎’实有其事,向蒋介石‘献九鼎’呢?”据我所知,顾颉刚先生从未发表过“大禹治水”“为战国后古书‘造伪’”的意见。顾先生在1923年2月25日致钱玄同信中,写过下面这些话:“《商颂·长发》说‘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帝立子生商。’禹的见于载籍以此为最古。……看这诗的意义,似乎在洪水芒芒之中,上帝叫禹下来布土,而后建立商国。然则禹是上帝派下来的神不是人。……《商颂》,据王静安先生的考定,是西周中叶宋人所作的(《乐诗考略·说商颂下》)。这时对于禹的观念是一个神。到鲁僖公时,禹确是人了。《閟宫》说,‘是生后稷,……俾民稼穑;……奄有下土,缵禹之绪。’(……到《閟宫》作者就不同了,他知道禹为最古的人,后稷应该继续他的功业。……)”(《古史辨(一)》62页)顾先生在同一年发表的《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还提出“禹是西周中期起来的”的看法。总之,顾先生只疑禹本来并非人王;却并未讲过类似“大禹治水”“为战国后古书‘造伪’”的话。至于《史记·封禅书》等所说禹铸九鼎,大概是从《左传》宣公三年王孙满对楚子语中“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的说法演变而来的。顾先生对禹铸九鼎说法出现的时代本并无明确意见。在《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一文中顾先生只说他在1923年给钱玄同的信中曾据《左传》此文相信九鼎是夏铸的,禹的出现与九鼎上所铸纹饰有关系;因顾先生又怀疑“贡金九牧”之语,所以放弃此说(《古史辨(一)》63、119-120页)。至于先秦无禹铸鼎之说,是顾先生和童书业在1937年合作发表的《鲧禹的传说》(《古史辨(七·下)》194页)中才明确提出来的意见,并非朱文所说的“1923年”。关于此问题,还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指出先秦无禹铸九鼎之说,并非建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重要根据;第二,据童教英说,《鲧禹的传说》等文都是“由父亲搜集材料,写出初稿,然后由顾颉刚修改成定稿”(《从炼狱中升华——我的父亲童书业》49页,《鲧禹的传说》已被收入近年出版的《童书业史籍考证论集》),将此意见归在顾先生一人身上,恐亦不妥当。

  关于顾先生所撰鼎铭(二)中“於维总裁,允文允武”一句,朱文解释说,“首句分明套用《周颂》‘於皇武王’,而‘於皇’据清人《诗》注乃表示赞叹的发语辞。但内有‘皇’字,便可能犯忌,……顾颉刚于是用生造的‘於维’代替了。次句‘允’作信解,也是《诗》《书》常用字,而‘允文允武’则语带双关,既赞总裁兼委员长乃唯一的文武领袖,又可据《尚书·冏命》释作总裁真是周朝文、武二君‘聪明齐圣’的不世出的伟人,至于《冏命》是‘伪古文’,就顾不得了。”其实“於维总裁”句即使是套用《周颂》“於皇武王”,“犯忌”之说亦不能成立。众所周知,《武》“於皇武王”之“皇”并非专制君主之“皇”,而是“大”的意思,顾先生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此句其实不但不是套用《周颂·武》,“於惟(‘维’与‘惟’古通用)某某”也并非顾先生生造。这类说法常见于汉代传世古书及碑铭,《汉书·叙传下》“於惟帝典”(颜师古注:“於,叹词也。”),《郎中郑固碑》“於惟郎中,寔天生德”(《金石萃编》卷十),《敦煌长史武斑碑》“於惟武君,允德允恭”(《金石萃编》卷八),《荆州刺史度尚碑》“於惟我侯,允懿允明,文武是该,克忠克贞”(《隶释》卷七),是其比。伪古文《尚书·冏命》“昔在文武,聪明齐圣”中的“文武”自然指文王和武王,但是这跟顾先生所撰鼎铭又如何能够比附呢?从我们上举汉碑“允德允恭”、“允懿允明,文武是该”等话来比照,顾先生所作鼎铭“允文允武”中的“文武”则恐怕只宜作形容词理解,而决不好与“周朝文、武二君‘聪明齐圣’的不世出的伟人”等意义牵合。朱文以顾先生不顾《冏命》之伪以媚蒋,实在是无从说起的。

  关于顾先生所撰鼎铭(一)原文“万邦协和,光华复旦”被马衡改作“协和万邦,以进大同”,朱文解释说:“首句出于《尚书·尧典》‘百姓昭明,协和万邦’。据清代汉学家较通行的诠释,百姓指百官,协意为合,邦指封国。二语大意谓帝尧告诫百官,放明白些,要使天下万国和睦共处。这是未然语,表示一种期盼。但顾颉刚将‘协和’与‘万邦’二词对调,意思就变了,变成已然语,暗喻蒋介石已使万国实现和谐。”“协和万邦”是动宾结构,“万邦协和”是主谓结构,其差别并不一定在于“未然”和“已然”。从语法上讲,“协和万邦”自然可以根据语境表示“协和了万邦”或者“使万邦协和”的意思。从《尧典》上下文很容易看出,“协和万邦”实非“未然语”,而是对尧统治时盛况的描述。此句孔颖达《正义》说:“百姓蒙化皆有礼仪,昭然而明显矣,又使之合会调和天下之万国。其万国之众人于是变化从上,是以风俗大和,能使九族敦睦,百姓显明,万邦和睦。”可以代表大多数学者的理解。《东观汉记》“盖闻尧亲九族,万国协和,书典之所美也”(《后汉书·下邳惠王衍传》李贤注引和帝诏),正是汉人引《尧典》时把“协和万邦”理解成“万邦协和”的确证。朱文却将此句翻译作“帝尧告诫百官,放明白些,要使天下万国和睦共处”,平白增添了“告诫”、“要”等词,并把“昭明”解释为“放明白些”,都与《尧典》原文意思不符,其症结是否都在于想把“协和万邦”解释成“未然语”,进而给顾先生贴上“寡亷鲜耻”的标签呢?最后说一句,《尧典》作“协和万邦”而不说“万邦和协”,是和下句“黎民于变时雍”趁韵(看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邦”字条,“邦”、“雍”是古东部字);马衡将顾先生所写“万邦协和,光华复旦”改为“协和万邦,以进大同”,最平实简单的解释恐亦当从押韵的角度考虑(“同”也是东部字)。所谓马衡对顾先生的“谀词”“难以忍受,非改不可”云云,大概也属求之过深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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