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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何否定上海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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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15: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毛泽东为何否定上海公社

http://www.straitsblogs.com/2007/10/blog-post_18.html



1967年年初,上海文革进入后来成为“
一月风暴
”的高潮,张春桥领导的造反派对市委市政府的夺权成功,并在1 967年2月5日举行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会,宣告:上海的临时权力机构——上海人民公社成立。会上宣读了《一月革命胜利万岁——上海人民公社宣言》,并通令:一切权力归上海人民公社。

但是,上海方面在上海公社宣布成立后,一直在等待中央的《人民日报》发消息,这通常意味着中央支持上海公社。但令人意外的是,《人民日报》没有任何反应,第三天第四天,还是这样。直到2月14日,“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人民日报》发了社论:《西南的春雷》,对上海人民公社仍是毫无反应。

敏感的上海市民意识到,北京并不支持上海人民公社。

到了2月中旬,张春桥和姚文元从北京返回上海,在上海群众大会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见文革资料选编——毛泽东未公开发表的指示)。

张春桥说:“毛主席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一系列问题你们考虑没有?如果全国成立公社,那中华人民共和国要不要改名?改的话就改成中华人民公社,人家会承认你吗?”

张春桥说:“主席建议:上海还是改一下,改成革命委员会,或者改成市委或市人委。”

这段话后来被广泛传播,并浓缩成“革命委员会好”的最高指示。但显然,这中间只是讲到了毛泽东提出的名称一改外国会不承认。但“革命委员会”这个名称也是新名字,为何就不担心外国不承认了呢?

因此,毛泽东否认上海公社,理应还有更深一步的含义。

笔者不久前收藏到的文革时期编印的《毛泽东思想万岁内部学习文件——毛泽东1961年-1968年谈话》(为正式出版,但文革期间广泛发行)中,毛泽东对张姚有关上海人民公社名称问题的谈话的记录。

根据上面述及的《文革资料汇编》,毛泽东在2月12日-18日,三次接见张春桥和姚文元,谈上海公社的名称问题。

在毛泽东的谈话记录稿中,毛泽东谈到了1871年的“巴黎公社”。这是因为上海之所以取名上海公社,就是模仿巴黎公社的名称。

而马克思的著作,使得巴黎公社在中国广为人知。
巴黎公社的实质就是主张人人平等的高度民主组织形式。公社的官员是被选举出来的,他们绝对服从选民的意志。他们失去选民的广泛支持时随时可以被罢免、被代替。(约翰加德纳:《毛泽东与他的继承者》)

毛泽东在谈话中说:“巴黎公社,不是我们讲巴黎公社是个新政权吗?巴黎公社是1871年成立的,到现在96年了,如果巴黎公社如果不是失败了,而是胜利了,那么据我看呢,现在已经变成资产阶级的公社了,因为法国资产阶级不可能允许法国的工人阶级掌握政权那么大。”

他连续举例苏联、英国、美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泊尔,以及中国的三皇五帝、太平天国等中外名称为例后说:“名称不宜改得太多,我们不在名词,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

接着毛泽东谈了张春桥传达的“政体论”。

毛泽东接着说:“如果都改公社,党怎么办呢?党放在哪里?公社里的委员有党员和非党员,党委放在哪里呢?总该有个党嘛!要有一个核心,不管叫什么,叫共产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工党也好,叫国民党也好,叫一贯道也好,它总得有个党。公社总要有个党,公社能代替党吗?”

在谈话中,毛泽东也表示,上海公社不能登《人民日报》,一登就会造成全国都改名公社了。

这段谈话很长,限于篇幅,笔者不能全文输入。但从上述谈话来看,毛泽东之所以反对用公社的名字,实际上考虑得更多的是,上海能不能用“彻底的一人一票”的巴黎公社的结构?这样做现实吗?如果全国都搞巴黎公社,全国都搞一人一票吗?

但毛泽东没有明说,却用“政体论”和“党论”暗示了巴黎公社式的上海人民公社走得太远。但,我们在中文的各类文革历史书籍中,对这一段关键的原因完全没有交代,均以“政体论”和“革命委员会好”一笔带过。

最近,笔者阅读英国对华专家的约翰加德纳的著作《毛泽东与他的继承者》中译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9年5月版),里面倒是花了很大的篇幅对毛泽东反对上海公社作了深入的分析。

作者详细分析了巴黎公社的特征,并指出,在巴黎公社95周年的1966年3月,《红旗》杂志就发表了社论指出,在公社里,群众广泛地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最大限度地参与公社的工作。而文革领袖们和《十六条》都主张按照巴黎公社的选举方式,选举文化革命领导机构。

作者针对毛泽东的“政体论”指出:“乍眼看去,毛泽东似乎在考虑外交方面的微妙问题,实际上毛泽东是在关系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的存在问题。毛这时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听任‘公社’的蔓延下去,势必对国家造成威胁。”

“1871年的巴黎公社,只是在巴黎的范围内活动,并不对整个国家发生作用。实际上,在当时和当代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对整个国家是不合适的。在毛看来,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的自制公社的集合体,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停止存在。”加德纳写道。

他还指出,当时在文革时期,毛泽东并不打算把共产党彻底毁掉;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解放军怎么办?按照公社的原则,应该废除常设军队,”而当时解放军在文革中,正担负着重要的政治作用。

更重要的是,“巴黎公社的民主选举的原则也向毛提出了问题。”

“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这一原则得出结论说,任何社会主义的政权,都应该民主选举产生。然而,在1967年初的形势下,实行民主选举,对毛是极为不利的。”

加德纳的这本著作的中译本,是由中国官方出版社出版的,因此其言论相信为官方所容忍。

虽然加德纳的分析只是一家之言,但却是中文著作中,少有的对毛泽东否定上海公社的深沉原因的一种分析,值得重视。

实际上,毛泽东否定上海公社,并没有失去对张姚的信任。而且毛在和张姚的谈话中还提出解决“上海公社”名称的三个方式,让张姚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就是不改名称,还叫“上海人民公社”,但其他省份则不用“公社”的名称。但毛泽东觉得这样会造成全国反弹:“为什么准上海叫,我们不能叫?”

这段上海公社名称的历史,虽说在各种回忆录和文革史的记载都轻轻带过,但笔者认为其实对中共党史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持续关注和讨论。

注:本文为笔者的读书笔记。原来没有打算成文。但不久前看到香港特首曾荫权因为谈及“文革”和“民主”的关系遭炮轰,就有了将这块“砖”抛出来的想法,遂写成此篇笔记,求教于有兴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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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3 15: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春桥二月二十四日传达毛泽东接见张春桥、姚文元时的谈话

1967.02.12-18

上海的工作总的方向是好的。

你上次去的时候(安亭事件时),不是只有一、两千人吗?那么现在已经到了一百万工人了,工人组织将近一百万了,这就说明上海工人群众发动得比较充分。

你们那个时候,学生不是都到码头吗?那现在这些学生是不是还在码头啊?(张、姚:当我们陪卡博同志到码头去的时候,我们还是碰到很多学生在那里。)很好!

这一场革命,我们现在这个革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革命,是我们自己搞起来的。这个革命是我们自己发动的。

这是因为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机构中间,有一部分被篡夺了,这一部分不是无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的,所以要革命。

(张、姚谈到:我们一个大学生刚刚毕业,有的大学还没有毕业就要管一个上海市是很难的。)我看当一个大学校长也不行。当个大学校长,学校很复杂,你是在一个学校里刚刚毕业、还没有毕业,全校的情况也不大了解。

有些老的人也不能够都不要。当然罗,周谷城再教书恐怕不行了吧!看哪些人还行呀?

我们应该相信,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是会跟着我们走的。只要我们善于引导,他们(指小资产阶级)也会跟着我们走的。

“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人一定要走向反面,一定被人家打倒,干不了几天。

我们这儿还有一个单位,连副科长都不要。这种副科长都不要的人,这种人搞不了几天的。

巴黎公社是一八七一年成立的,到现在诞生九十六年了。如果巴黎公社不是失败而是胜利了,那据我看,现在已经变成资产阶级的公社了,因为法国资产阶级不允许法国的工人阶级掌握政权这么久。这是巴黎公社。再一个苏联的政权的形式,苏维埃政权一出来,列宁当时很高兴,是工农兵的伟大创造,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但当时他没有想到这种形式,工农兵可以用,资产阶级也能用,赫鲁晓夫也可以用。从现在的苏维埃看来,已从列宁的苏维埃变成赫鲁晓夫的苏维埃了。

英国是君主制,不是有国王吗?美国是总统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资产阶级专政。还有很多例子:南越伪政权是总统制,它旁边柬埔寨西哈努克是国王,哪一个比较好一点呢?恐怕是西哈努克比较好一点;印度是总统制,它旁边的尼泊尔是王国,这两个,哪一个好一些?看起来还是王国比较印度好点,就现在的表现来看啊。中国古代是三皇五帝,周朝叫王,秦朝叫皇帝,太平天国叫天王,唐高宗(即武则天的丈夫)叫天皇。你看,名称变来变去。我们不能看名称,问题不在名称,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总统制、国王制、君主制,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制,这些都是形式。我们不在名称,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总统这名称在英文里和校长是一个名称,是一个词,好象校长就低得多,总统就高得多,在英文里是一样。

名称不宜改得太多。还有历史上的王莽,这个人是最喜欢改名字的了。他一当皇帝就把所有的官职,如现在有人不喜欢那个“长”啊,都统统改了,把全国的县名统统改了,有点象红卫兵把北京街道名称全改了差不多。他改了后仍不记得,还是记老名字,王莽皇帝下诏书都困难了,改得连县名都不知道了,那么下诏书他就要写上,譬如咸阳是陕西一个县,改成祁酉,诏书里就写上“祁酉即咸阳”,把老名称写在诏书里面,这样,使公文来往非常麻烦。

话剧这形式,中国可以用,外国也可以用;无产阶级可以用,资产阶级也可以用。主要经验是巴黎公社、苏维埃。也可以设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阶级都可以用,资产阶级可以用,无产阶级也可以用。如我们被推翻了,资产阶级上台,他们也可以不改名字,还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专政。和苏联一样,他都不改,还叫苏联共产党,还叫苏维埃共和国。这个问题主要是看哪一个阶级掌握政权。谁掌权,这是根本的问题。所以,是不是咱们还是稳当一点好,不要改名字了。

(各省、市都叫“人民公社”)这样就发生改变政体、国家体制、国号问题。是否要改成“中华人民公社”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是否改变成中华人民公社的主任或叫社长?出来这个问题,紧跟着改。不但出来这个问题,如大小都要改,就发生外国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因为改变国号,外国的大使都作废了,重新换大使,重新承认。这个问题,我估计苏联是不会承认的,他不敢承认,因为承认了会给苏联带来麻烦,怎么中国出了个中华人民公社问题?资产阶级国家可能承认。如果都叫公社,那么党怎么办呢?党放入在那里呢?因为公社里有党员、非党员、公社的委员里有党员和非党员,那么党委放在那里呢?总得有个党嘛!有个核心嘛!不管叫什么,叫共产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工党也好,叫国民党也好,叫一贯道也好,它总得有个党,一贯道也是个党。公社总要有个党,公社能不能代替党呢?我看还是不要改名字吧!不要叫公社吧!还是按照老的办法,将来还是要人民代表大会,还是选举人民委员会。这些名字改来改去,都是形式上的改变,不解决内容问题。现在建立的临时权力机构是不是还叫革命委员会?大学里还是叫文化革命委员会好,因为这是十六条所规定的。

上海人民很喜欢人民公社啊!很喜欢这个名字,怎么办啊?你们是不是回去商量一下,想几个办法,第一种是不改名字。(仍用“人民公社”)这个办法有好处,也有缺点。好处是可以保护上海人民的革命热情,缺点是全国只有你们一家,那不是很孤立吗?现在又不可以在《人民日报》上登载。一登,全国都要叫。否则,人家有意见:为什么只准上海叫,不准我们叫?这样不好办。第二种是全国都改,那么就要发生上面的问题,改变政体,改变国号、旗号,承认不承认的问题。第三个办法,上海改一下,和全国一致了。可以早一些改,也可以晚一点改,不一定马上改。如果大家说不想改,那么你们就叫一些时候吧!你们怎么样?能不能说得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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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20: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1967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当地的、省的、地区的党的权力机关手中“夺权”。这样,工人和士兵便作为新的政治演员登上了政治角逐的中心。(428)

“文革发展到夺权,也不是毛泽东当初设想的预案。实际上是当权派为了对抗文革运动,蓄意把社会搞乱的背景下,以弃置生产指挥调度权力的方式来作为一种政治竞争手段,这个时候造反派为了争取支持,就一面发起反经济主义妖风,一面不得不承担起自己并不那么得心应手的、由当权派丢掉的生产和运输的指挥调度职责。在上海大量的学生走上码头参与装卸货物,进入工厂与工人一起上下班,极力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避免当权派所威胁的“断水断电断粮停产停运”的局面出现。权力最开始并不是从当权派手上夺取的,而是当权派弃置地上逼迫造反派拣起来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与事实指导之下,毛泽东才号召进行大联合夺权“。(老田:毛泽东一生中的第二件大事――书斋想象中的文革与在实际政治博弈过程中展开的文革进程)

上海工人阶级的力量格外强大,而且大多数工人组织能够联合起来。夺权首先在上海完成,这就是“一月革命。”

文化大革命从一开始就极力宣传巴黎公社的原则,几乎所有上海的政治积极分子都一致支持这些原则。……1967年初,整个上海都可以听到“一切权力归公社”的口号。(432) 由于派性斗争而延滞了的上海人民公社终于在2月5日正式宣告成立,这一天,上百万工人集会庆祝“无产阶级的、革命的上海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天”。

但是,上海公社从一开始就不是按照马克思在187l年提出的原则建立的。马克思的模式是要求建立“生产者自治”的政府,政府官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处于群众的监督下,群众有权及时撤换官员,而上海公社的领导人张春桥和姚文元实际上却是由北京任命的。张春桥和姚文元的这种权力及合法性不是来自上海的工人,而是最终来自毛主席的最高当局。马克思要求废除常规军和警察而张春桥却以公社的名义动用军队和公安力量来巩固自己的权力,镇压持不同政见者。事实上在公社政府的成立仪式上,张春桥就强调说,公社得到了军队的支持。此外,张春桥在公社的纲领、组织和领导中排除了他的政治对手,迫使其中一些人宣布成立一个对立的新上海人民公社。(437)

尽管有着如此多的缺陷,上海公社仍旧有着巨大的意义。在这一机构中,至高无上的权威已不再是党,而是工人阶级自己本身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以平民组织为基础的政权,在权力与社会的较量中,权力第一次起码在名义上屈从了社会。如果上海公社能够克服自身的缺陷,变成向巴黎公社或彼得格勒苏维埃那样的民主机构,那么将会为全国树立一个崭新的榜样,一个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中国将有可能变成现实,几千年来权力支配社会的顽症也将就此结束。

但是,当上海人民等待北京以同样的热情程度像庆祝一月革命那样欢呼公社的诞生时,毛泽东(如果不是所有的毛东主义者的话)正在寻求完全不同的政治模式。在一月期间,还发生了另外两起“夺权”事件,一起发生在山西,另一起发生在东北的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在这两起夺权的革命运动中,最重要的角色是人民解放军的部队。这两地在推翻了旧的省委领导后其所导致的政治结果不是建立公社,而是建立了由群众革命组织代表,党的干部和军队组成的、被称为“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其中军队是举足轻重的搭档,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北京的毛泽东主义领导人宣称,“革命委员会”是重建政治权力唯一合适的机构。(437 —438)

“革命委员会在本质上仍是官僚体制的工具,它开始是由军队支配,最后是在被重新改造过的但依然是列宁主义式的共产党的控制之下,并与之合为一体。 (439)

上海公社的建立,超出了毛泽东的官僚改良主义所能允许的限度。在毛泽东身上,保守的一面开始显露出来了。

毛泽东经常嘲弄官僚们是假洋鬼子,不许别人革命,而这时他也不许别人革命了。

毛泽东曾讽刺别人是叶公好龙,表面上喜欢群众运动,但群众运动到来时则又避之唯恐不及,他这时也开始扮演叶公的角色了。

1927年,毛泽东力倡“一切权力归农会”,40年后,他却反对一切权力归公社了。

上海公社成立后,北京一直不公开加以评论。二月中旬,在与上海公社的领导人的谈话中,毛泽东指责公社:“是极端无政府主义的,是非常反动的,……如果什么事都有公社来管,那么把党放到哪里去了?……必须要有一个党,必须要有一个核心。”

十六条中赋予群众的自我组织自我解放的权利被剥夺了。2月24日上海公社被更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中国工人阶级的自发试验被禁止了。“上海公社……无论是它的诞生还是它的消灭,在官方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任何叙述中都只字不提。(439)

据一位老家是上海的人士讲,他曾听到一位当年经历过这些事件的老工人发出过如下的怨言:“毛泽东,不够朋友,他让我们去夺权,我们夺了权,可他又要回去了。”
“也就在这时刻(当然,我们现在才知道),毛泽东本人在面临他亲手发动缔造起来的运动进程的后果时鸣鼓收兵了;也就是在文革到了最高潮的时候,'上海公社’成立之际,他下令停止对党的机器的进一步解体,并且迅速的扭转了这一实验方向(今天我们当然看到了其明显的后果)。”(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2003年,第393 页)

上海公社的取消,使上海工人阶级遭受了决定性的失败,这也对随后全国的运动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1967年2月的这些事件,是毛泽东主义从文化大革命最初的那些目标和允诺中一系列让步的第一步。

这些事件还表明,中国全部的政治权力最终取决并归属于一个人和他的“思想”。……对毛泽东的崇拜已达到了如此普遍的程度,以至于毛主席不仅能够决定每个人的命运,也能决定社会运动的命运。
十分清楚,文化大革命“敢于造反”的权利不是人民固有的权利,而是由被神化了毛泽东的权威赐给人民的,因而这也是毛泽东随时能够废除的一种权利。1967年2月,毛泽东规定了上海工人的造反限度并决定了造反的政治结局。(439)

在取缔了上海公社后,毛泽东对三结合的革委会满怀信心。公社,只有群众,没有核心。而旧体制呢,只有核心,不见群众。革委会呢,在毛泽东看来似乎能将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而避免了其缺点。但是在文字上、概念上能被人捏合在一起的东西,在现实当中则未必能够真正结合起来。真正的群众运动、群众组织怎么能够与官僚统治、官僚机构结合在一起呢?即便毛泽东想这样做,但是那些官僚们并不愿加以效仿。毛泽东企图调和不可调和的矛盾,企图让不能结合在一起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事态的发展很快就让他看到这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现在,双方的决战还没有完成,大概二、三、四这三个月是决定胜负的时候。” (《毛泽东传1949 1976》第?页)就像毛泽东此前曾多次错误地判断了运动的发展方向一样,这一次他又低估了对立的严重性。

“有些事情我们也没有想到。每个机关、每个地方都分成两派,搞大规模武斗,也没有想到。” (《毛泽东传1949 1976》第1472页)等待他的不是“结合”,而是“全面内战”。


转自(论中国革命-从近代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上]作者:杜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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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03: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泽东与巴黎公社
[于是乎]2004-3-15
  (本文是《毛泽东的民主理论与实践》中的一章)

  毛泽东在文革之初的一九六六年,曾多次提及巴黎公社。他曾把北大聂元梓等七人写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称为“二十世纪的北京公社宣言”。在他亲自主持制定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中,也这样提到巴黎公社:

    “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象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候选名单,要由革命群众充分酝酿提出来,再经过群众反复讨论后,进行选举。……可以由群众随时提出批评,如果不称职,经过群众讨论,可以改选、撤换。”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三日,在毛泽东第六次接见红卫兵时,他身边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代表他讲话说:
    “在毛主席正确路线的指引下,我国广大革命群众,创造了无产阶级专政下发展大民主的新经验。这种大民主,就是党无所畏惧地让广大群众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连的形式,批评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人。同时,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充分实现人民民主权利。没有这种大民主,不可能发动真正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可能实现人们灵魂深处的大革命,不可能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搞深搞透,不可能挖掉修正主义的根子,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保证我们国家沿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路前进。这种大民主,是毛泽东思想同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新形式,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的新形式。这种大民主,是毛主席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善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新贡献。”

    一九六七年一月,《红旗》杂志发表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社论中有这样一段话:
    “毛主席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这时,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

    可是,当上海的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等人,按照“十六条”的精神和老人家的伟大战略部署,英勇地夺取了上海市政权,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并发表了“上海人民公社宣言”后,老人家却又不赞成了。他把“上海人民公社”这个名称改成了“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毛泽东为什么反对把新的临时权力机构称作“公社”?据有关资料,毛泽东认为,名称不宜改得太多,各省市都叫人民公社了,国务院叫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叫什么?是否要改为中华人民公社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是否变成中华人民公社的主任或叫社长?出了改国号的问题,就发生外国承认不承认问题。所以,名称还是以不改为好。其次,如果都叫公社,那么党怎么办呢?党放在哪里呢?因为公社里有党员、非党员,公社的委员里有党员和非党员,那么党委放在哪里呢?总得有个党嘛!有个核心嘛!最后,老人家指示,新成立的临时权力机构,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好。

  这个解释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如果照毛泽东所说“名称还是以不改为好”,那么,新的权力机构完全可以叫做人民政府或人民委员会或苏维埃。但他还是改了。不管是叫“公社”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只要是新成立的权力机构,都同样不能回避“党放在哪里”这个问题。毛泽东为什么会认为叫做“革命委员会”就不会有“党放在哪里”这个问题了呢?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巴黎公社采取了“全面的选举制”!毛泽东要回避“巴黎公社”了。

    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度,曾经受到马克思的高度赞扬,并认为“如果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那是最违背公社精神不过的。”而毛泽东对“全面的选举制”又是持何态度呢?一九六七年初,他在一次讲话中明确表示不相信选举制度,并说他这个人大代表看起来是北京选民选举的,实际上有几个人见过他?并说国务院周总理实际上是委派的而不是选举的等等。老人家明确地否定了选举制度,认为选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

  于是乎,在一九六七年开始的全国范围的夺权运动中,大家一起忘记了《十六条》,忘记了大民主,忘记了巴黎公社,忘记了“全面的选举制”。夺权后,各地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都延袭了文革前的委派制,是由上一级政权委派的,其中有相当多都是从外地调任的(即易地作官),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全面的选举制”。一九六七年三月,《红旗》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论无产阶级的革命纪律和革命权威》,文章中说:

    “半年多来的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的大民主运动,冲垮了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反革命纪律,这是天大的好事。但是,我们绝不是不要任何纪律,绝不是提倡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等等。……在夺权斗争的过程中,无产阶级革命派,必须经过酝酿协商,建立由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临时权力机构。”

    注意:再也不提巴黎公社的“全面的选举制”了!只剩下了“酝酿协商”。不过,他们忘记了巴黎公社没有呢?没有。请看!
    “无产阶级的革命的权威是不能反的,不但不能反,而且要支持它,拥护它。巴黎公社的教训之一,正是革命的权威运用得太少。”

    权力一到手,大民主就没有了,全面的选举制也不提了,反倒呼唤起“革命的权威”来。这与《十六条》发布仅隔半年之久。那么,又如何解释半年前大力号召的“大民主”呢?请看一九六七年六月一日的《红旗》杂志、《人民日报》社论:《伟大的战略措施》。文中是这样说“大民主”的:

    “掌握斗争的大方向,同正确认识和使用大民主是分不开的。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们用大民主这个手段干什么呢?对付谁呢?要达到什么目的呢?我们的大民主,就是要发动亿万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开火。我们就是要用大民主这个手段,唤起群众,达到揭露和打倒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目的。离开了这个目的,就迷失了方向,就不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就会被阶级敌人所利用。如果把民主当做目的,就会走到资产阶级的邪路上去。”

    原来民主是手段,其目的就是要打倒走资派。这个目的达到了,手段自然也就失效了!而且,如果你还想“大民主”,当心你“走到资产阶级的邪路上去”!

    可是,“全面的选举制”是巴黎公社的基本经验,是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过的最基本的公社精神之一,并且在老人家亲自主持制定的《十六条》里做过明确的规定,这又如何解释呢?一九六八年二月,《红旗》杂志发表社论:《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一九六八年第四期)。社论说:

    “迷信选举,这也是一种保守思想。”
    “毛主席最近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毛主席这个极端重要的指示,深刻地指出了无产阶级专政强大威力的群众基础,深刻地批判了迷信选举的形式主义,指出了党的建设和革命委员会建设的根本方向。……革命委员会是解放以来最具有革命代表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力机构。但革命委员会就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群众的行动产生的。”
    ……
    就这样,“全面的选举制”被否定了,那叫“迷信选举”,那叫形式主义,那叫“保守思想”。一九六九年两报一刊元旦社论指出:
    必须用毛泽东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

  从《十六条》提出“全面的选举制”,到全面夺权后重组权力机构,时间仅仅不到两年。毛泽东又一次违背了巴黎公社精神,又一次偏离了中国民主化建设的进程,使中国的政治体制走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权模式,也给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潜伏下了更深刻的危机。

文章上传日期:20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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