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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仁、谢燕:文革中的“江胡王方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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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4: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胡王方李”是一起冤案


在“文化大革命”中,各省、市、自治区都要从党政领导干部中,硬找出几个人作为打倒的对象,然后夺取他们的权力,建立新的领导机构。
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万晓塘、市委书记处书记张淮三就成为这样的干部。他们被诬陷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万张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的头子、刘少奇资产阶级司令部在天津的忠实代理人”。
新的领导机构名叫革命委员会。它由革命干部、驻军代表、群众组织头目三部分人组成,即所谓“三结合”。
1967年12月1日,毛泽东主席批准成立天津市革命委员会。人民日报为此事发表社论《海河两岸尽朝晖》。但“文化大革命”并没有到此结束。出乎人们意料的是革命委员会成立还不到两个月,被结合的干部江枫(革委会副主任)、王亢之(革委会常务委员)也被打倒。同时被打倒的还有尚未被结合、但已担任革委会生产组付组长的胡昭衡同志。
他们通常不是由群众组织揪出来的。而是经中央文革小组点名,成为被打倒的对象。情况大致是这样:1968年2月20日,中央文革小组通知天津市革委会主任解学恭,要他带领江枫、王亢之、胡昭衡等六名干部去北京。第二天,中央文革小组又通知天津,由各群众组织选派一千多人去北京。就在这天晚上,中央文革小组在北京京西宾馆大礼堂,召集他们开会,听江青讲话。她就不久前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工农兵文艺会”、演出的话剧《新时代的狂人》两件事,严厉指责天津领导人。她说天津的公检法“不是专了资产阶级的政,而是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她要天津动员起来,揭开公检法和文艺界的盖子,挖后台。接着中央文革小组又召集少数干部开会,江青讲话时点了王亢之的名,说他是“深泽叛徒集团”的头子,“日本特务”,“万张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的骨干。又点了江枫的名,质问他跟“万张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是什么关系,骂他是小爬虫、变色龙。也点了胡昭衡的名,说他是坏人(胡被叫到北京,大概因为他不是革委会成员而没有让到会)。这次赴京开会,在天津文革史上被称为“江青2.21讲话”。
江枫、王亢之、胡昭衡等同志回津以后,王亢之不堪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于3月1日含冤去世。江枫也经七斗八斗,心脏病发作,一命呜呼。胡昭衡则被长期关押审查……。
所谓开黑会(“全国工农兵文艺会”)、演黑戏(话剧《新时代的狂人》),与他们就根本没有关系。反对开黑会、演黑戏,只不过是江青整人的一种借口。那么,江青为什么要这样做?当时天津人还不了解其中的底细。只注意到并排坐在主席台上的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和副组长江青的表情不一样。
大家知道,陈伯达和江青当时在所谓路线上是完全一致的。江青固属罪孽深重,陈伯达也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陈自语)。但是,在权力分配上,他们却存在着十分尖锐的矛盾。
陈伯达服刑期满出狱以后,和《陈伯达传》的作者叶永烈谈话时,谈到他和江青的关系。为了弄清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不妨原文照录。陈伯达说:
“中央文革小组如开会,江青总是继续瞎想瞎说,并且说了就算,跟她不能讨论什么事。这种会开下去,只能使她可以利用小组的名义,把小组当作她的独立的领地,继续独裁,胡作非为。”(《陈伯达传》528页)
“周总理主持中央文革碰头会后,我只参加周总理召集的会,不再召集文革小组的会。周总理不在钓鱼台召集会的时候,我通常不再进那个办公楼(指中央文革小组办公室)。
“不记得是哪一年,我曾经不经心地去过那个办公楼,看看管电话的同志,并且在开会厅坐了一下。忽然,江青来了,康生也来了,姚文元就在楼上住,一叫就到。
“江青即宣布开会,臭骂我一通,康生也发言。他们那些话,我已记不住,主要是说,为什么不召集小组开会,等等。我只得让他们骂,不作回答。显然,我只有不肯召集小组单独开会这点本事,可以对付一下江青。”(544页)
陈伯达这些话,不免有粉饰自己的嫌疑;但我们也可以想像:江青自以为上面有人撑腰,下面有人支持,飞扬跋扈,不把陈伯达放在眼里。
万晓塘同志不幸病故以后,陈伯达曾想辞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的职务,到天津来当市委书记。陈伯达说:
“天津问题由来,是我听说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万晓塘同志自杀(实为病故)。万晓塘同志我是很熟的,在文化革命前我到天津去,差不多都是他出面招待,文化革命后听说他自杀,我很苦闷,有一回还作了调查,没有调查出什么眉目。
“因为我不想当那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也实在当不下去,天津出了此事,我就在中央会议上提出我到天津工作,毛主席表示同意。虽则我没有提出辞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名义,但意在不言中了。此事陶铸同志也在,我还要陶铸同志帮腔。后来听说有人批评我,听说有同志还帮我说话,说我要到天津去重新学习。但是,过了些天,毛主席又说,天津情况也很复杂,你也难工作,让解学恭去。中央谈话的这一切经过,解学恭当然不可能知道。一回,在天安门上,毛主席遇见解学恭,就告以此事,可能周总理也在。解学恭到天津的经过,的确是这样。后来我听说,毛主席过去曾经认得解学恭。后来解决各省问题,中央会议在周总理的具体主持下,做了分工,由我参与天津事,在决定主要人选时,我根据中央的意见,就提解学恭担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545页)
这一段话说出了一个重要情况,即,按照当时中央领导人的分工,天津工作由陈伯达管。我们由此可以作出判断:天津在“文化大革命”中,打倒万晓塘、张淮三,如果不是陈伯达的主意,也一定得到陈伯达的首肯;让江枫、王亢之以及胡昭衡站出来工作,也一定有陈伯达所起的作用。江青自然会看到这些情况。
下面是陈伯达所说有关“江青2.21讲话”的几句话:
“在天津刚有些秩序时,江青听了她在天津的一个耳目的话,就夜间叫了几十辆大卡车,把天津那时所有活动分子都弄到北京来,我阻止此事已来不及,还被迫去参加。此会一结束,天津市副市长(应为市委书记处书记)王亢之回到天津自杀,天津市公安局长江枫被禁闭。”(546页)
这一段话说明,江青和陈伯达不和,简直到了水火不相容的程度。陈伯达起用江枫、王亢之、胡昭衡,江青岂能容得?便乘反所谓黑会、黑戏的机会,将他们打下去。陈伯达不同意,却奈何不得江青。
“文化大革命”如同风云变幻,谁也不能预料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事。过了几年,在1970年8月党中央召开的庐山会议上,陈伯达由于紧跟林彪,大讲“天才论”,和林彪相呼应,终于彻底垮台了。党中央随后在全国发动了“批陈整风运动”。华北局第一书记、华北军区第一政委李雪峰同志在庐山会议上签发了载有陈伯达发言记录的华北组第二号“简报”,涉及和林彪的关系,因此受到审查。1971年7月9日在中央军委召开的“批陈整风”座谈会上,李雪峰同志作检查时,检举揭发了陈伯达。
1966年年底,李雪峰同志担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因为没有威信无法工作,便到天津来作点调查研究。——也许大家还记得,李雪峰此次天津之行,在天津市引发一股“打倒李雪峰”的风波,群众组织从此分成对立的两派。
李雪峰同志揭发陈伯达,在他离京赴津前夕,陈伯达曾对他说:天津的党政领导干部中,江枫、胡昭衡、王亢之、方纪、李树夫等五个同志可以使用。他到天津以后,确曾按照陈伯达的意见,秘密找这五个同志谈过话,鼓励他们准备站出来工作。但是,现在,陈伯达垮台了,李雪峰同志的口气也改变了。他按照“江青2.21讲话”的腔调,将这五个同志说成是“陈伯达在天津包庇的一小撮坏人”。
李雪峰同志的这个发言,随同中央文件印发以后,天津市革委会主任解学恭也揭发陈伯达,和他打过招呼,说“天津的工作,胡昭衡是可以依靠的。”于是,一股揭批“陈伯达在天津的死党”江、胡、王、方、李的高潮迅速掀起。江、胡、王、方、李五位同志的姓氏,从此像冰糖葫芦似的,被连串在一起。他们成为同案犯。
“江、胡、王、方、李”不是一个集团,从来也没有人把他们说成是一个集团。过去,他们就不在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岗位工作。江枫是天津市公安局长。胡昭衡是天津市市长、市委书记处书记。王亢之是市委书记处分管文教、宣传工作的书记。方纪是作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树夫是市委工业部副部长。无论是江青、陈伯达还是李雪峰,都没有说过他们五个人相互之间有什么密切的关系。
“江、胡、王、方、李‘也不是“万晓塘、张淮三反革命集团”的对立物。“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只有江枫贴过大字报,认为张淮三是叛徒。万晓塘是江枫的老上级,为此事批评过江枫。万晓塘心脏病发作死亡误传为自杀,江枫也有一定的责任。粉碎“四人帮”以后,天津市委在1979年9月12日批复同意市委组织部《关于为江枫同志举行骨灰安放仪式的报告》。该报告认为,“江枫自参加革命以来,忠诚为党工作,特别是建国后,为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贡献。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认为反革命两面派、变色龙以及强加于他的种种罪名,是对江枫的迫害,应予平反昭雪。但是,在万张集团问题上,江枫是有相当严重错误的。对这一错误要做历史的分析,不应着重追究个人责任,也不需再做结论。”胡昭衡是“文化大革命”中天津市第一个被批斗的市级领导干部。但这是华北局的决定,天津市委是奉命行事。万晓塘内心是不赞成的,因此受过李雪峰的批评。至于王亢之、方纪、李树夫,长期在天津工作,与万晓塘正常相处,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问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们都受到冲击,自顾还不暇,哪里还顾得上造天津市委的反。江青质问他们与“万张反革命集团”是什么关系,倒是有些道理。
江、胡、王、方、李五位同志只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和陈伯达相识,又都属于一般的工作关系。1964年,陈伯达到天津小站蹲点,万晓塘责成江枫去小站。一方面作为局领导干部下去参加四清,经受锻炼。另一方面负责陈伯达这位中央来的大干部的人身安全。江枫由此才与陈伯达相识。胡昭衡与陈伯达个人交往比较密切,他们自称为“秀才交往”。这在《天津市长胡昭衡》一书中有颇为生动的描写,并为天津人所乐道。王亢之长期从事党的宣传工作,与陈伯达原是同行。四清运动中又被任命为市委四清工作团团长,与陈伯达接触比较多,就在情理之中。方纪和陈伯达交往也是在小站。周扬到小站参加四清,方纪主动到小站去陪伴周扬,就在陈伯达直接领导下工作。李树夫也是一位知识分子类型的干部,早在1948年在石家庄市当区委书记时,陈伯达到石家庄调查研究城市工商业,他们便相识。1956年陈伯达到天津来调查研究工业问题,李树夫陪同他到工厂参观。近几年来,陈伯达经常到天津来搞调查研究,万晓塘又指定李树夫陪同陈伯达,他们的交往就更多了。总起来说,这五位同志和万晓塘一样,对待陈伯达这位我党的著名理论家,毛主席身边的笔杆子,原是很尊重的。
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陈伯达有一次以中央文革小组组长的身份接见天津市的造反派头头们时,却胡说“李树夫是万晓塘安插在我身旁的一名密探”。另一次在接受天津市的造反派赴京递送关于胡昭衡的所谓历史问题材料时,陈伯达却郑重声明:“我过去和胡昭衡不认识。”陈伯达如此反复无常,不讲诚信,完全说明他是一个两面派。后来,陈伯达为处理某个问题,到天津来时,要胡昭衡、李树夫同志到他住的宾馆去见面,胡昭衡、李树夫同志就托词谢绝了。在“文化大革命”中,陈伯达提议使用江、胡、王、方、李,可以说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需要。据《陈伯达传》记载,陈伯达对他的同乡、在中共中央编译局工作的陈矩孙(陈杰)说私房话时,就说过:“最要紧的是跟人,跟准一个人;第二是有自己的一批人……。”(190页)江、胡、王、方、李并不了解这些情况,是没有责任的。李雪峰同志说他们是“陈伯达在天津包庇的一小撮坏人”,纯属一派胡言。
江枫、胡昭衡、王亢之、方纪、李树夫五位同志都是江青和陈伯达争权夺势的受害者。不过,他们遭到七斗八斗,百般凌辱,并被关押多年,经立案审查之后,任何党组织都没有、也无法给他们定罪、作结论。打倒他们的人只好偃旗息鼓,这个案件也就不了了之。
胡昭衡深知上述情况,在1998年写了一篇纪念王亢之的文章。他写道:江青2.21讲话之后,“大局变化着,过了两三年,因应时势需求,罪链栓的罪犯已变为陈伯达在天津包庇的一小撮坏人了”。他认为,如果王亢之不担任革委会常委,也许现在还活在世上。王亢之正是因为是由陈伯达提名,结合进市革委会,江青才和他过意不去,必欲置之于死地的。可惜这几句话在这篇文章收进《王亢之纪念文集》时,被不明内情的编者删去了。胡昭衡怀着极大的义愤,写道:“ 江、胡、王、方、李到底共同的罪名是什么?关关审审,死死生生,岁岁月月,最终没弄明白,又未见人正式向我宣布过……。”“我至今不理解,估摸逝世多年的亢之亡灵也是死不明白。今天只能这样判定,在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大浩劫中,亢之之罪,我们共案犯之罪,是‘莫须有’的。亢之当时以死抗争,这是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党性表现。”(《王亢之纪念文集》250页)
正因为没有作组织结论,我们对这起“文革”旧案,进行了一番调查研究,弄清了来龙去脉,写出这篇文章,希望能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
                                            作者:陈德仁、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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