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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甲一书生:“九·一三”争论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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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2: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林彪“九一三”事件讨论很热闹。先是多年来就林彪问题频频出书发文的舒云发表了《“九·一三”十大谜团》一文,实际上概括了她对“九·一三事件”研究的基本观点;随后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发表了批评舒云的文章《“九·一三事件”谜团解析——评舒云〈“九·一三”十大谜团〉》;接着《明镜》特约记者采访了现居纽约的林彪研究专家丁凯文,发表了《林彪不准翻案?党校教授王海光抹黑民间研究》之文。

  对多年来未能进行充分研究的“九·一三”事件进行讨论当然是好事,可以让学术界在思想认识上相互砥砺,不断深化。笔者对林彪问题知之不多,但也愿意阅读相关文章。

  但读过几篇文章,发现目前其讨论颇有脱离学术轨道的味道,恐怕不利于研讨深入。

  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本意还是希望这场讨论按照学术轨道顺利进行下去。

  一、对于“九·一三”事件研究的不同观点,要不要非从官方史学和民间史学对立的角度做文章?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民间史学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个说法,是相对于有关权威部门有意回避某些重大历史问题,或对某些问题的观点不能令人满意,一些民间研究者自发地展开相关问题研究。官方史学(如丁凯文所称“中共官方党史”)则一直是个含混概念,是由研究者身份来决定的,还是由学术观点来决定的?都还说不清。如果是由研究者身份来决定的,如丁凯文说王海光是“有官方背景的学者”、“号称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和博导”,那么丁先生是否也认为曾经担任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李锐先生,担任过新华社记者的杨继绳先生,甚至连他为之辩护的舒云女士(军旅作家、曾参加撰写官方史传《聂荣臻传》)也都属于官方史学家群体?如果是由学术观点决定的,那么这些年来党史学界内部颇有争论,不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立场和认识提出不同的观点,同一学者会因为手中掌握了新的史料,修正自己的观点。请问,这些不同学者的研究成果,哪些观点属于“中共官方党史”,哪些不是?丁凯文对这场讨论总是想从民间史学上做文章,那么就请丁给官方史学和民间史学的概念下个定义,说说什么是官方史学?什么是民间史学?

  二、丁凯文说“王在文章里给舒云戴了很多大帽子:到处捞材料,搞道听途说,编造史料,以假乱真,混淆视听,完全是在搅浑水,欺世盗名,哗众取宠,恶意造假等等,甚至攻击舒云‘嗜好谋名图利’”。认为“这些大批判的言辞大大超出了正常的学术探讨,不仅是学术争论中不可取的诛心之论,甚至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笔者因为一向对“九一三事件”没有研究,不便评价具体问题。就讨论问题而言,如果王海光教授的评价完全没有事实依据,舒女士完全可以据实反驳,证明这些评价是错误的。

  笔者要说的是,“毛泽东时代”结束后,中国出现了一个所谓纪实文学作家群体,什么纪实性“回忆录”,纪实性“传记”,胡编乱造,混淆是非,为害中共党史学界,误导广大读者多年,至今仍十分猖獗。这些纪实文学作品的特点,王海光教授对舒女士的评价中都提到了,可谓一针见血。但笔者更倾向于它是整个纪实文学作家群体的通病。笔者认识一些人,多年来一直游走于纪实文学创作和严肃史学研究两条“战线”。无它,就是严肃的史学研究不挣钱,写纪实文学来钱快,说这些人“嗜好谋名图利”,错了吗?舒女士自离开《聂荣臻传》传记组之后,一直在走纪实文学路线,在史学研究素养和自律意识上究竟如何,不好说。笔者读舒女士的作品不多,手头只有一本经她整理的《林豆豆口述》。自忖对林彪问题知之不多,不好擅自评价。但在网上看到一文,是早在1986年春便受解放军出版社《星火燎原》编辑部约请撰写林彪传的刘家驹先生所撰。阅读一过,觉得这位资深林彪研究者的文章通篇“内行”之言,可信度高。据刘先生说,该书中所谓1980年林豆豆《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信》,其中对1967年在武汉发生的7.20事件的表述,是抄袭改造了自己的《惊破毛泽东的霓裳羽衣曲》未完成稿。它们本来不是林豆豆1980年信的内容,经过舒女士的“整理”,便堂而皇之地混入其中,成为史料。笔者搞历史研究多年,像舒女士这样敢于修改史料的行为还是第一次听说。对舒女士这一胆大妄为之举,刘先生感叹道,“且不论她别的著述有多少问题,仅以本书而言,对当事人,对读者,对历史,都是极不严肃,极不负责任的。这种经过‘润色’的‘史实’,难道真能做到‘天知地知人不知’?即使是在境外发表,就不会有人来‘找茬’?”刘先生还讲:“文革学者余汝信在电话里对我说:‘舒云写的林彪,是写《三国志》呢,还是写《三国演义》?’”

  刘先生在文章中揭露了舒女士许多有违学术道德的篡改行为。为免却众网友搜索之劳,笔者略录一些如下:

  《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信》,就是舒云“深加工”“整理”出来的。其内容的混乱,让人难以卒读。

  我在1986年采访林豆豆时,就见过这封信的底稿。那是在1980年中央宣布决定公开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后,豆豆写出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信》,文中都是申诉人有条有理地用事实在为林彪一案的冤情做出辩护,没有谴责批判的用语。舒云为出书,篡改了原信说理的主旨,变成了一篇声讨特别法庭的檄文。

  比如,在信的开头“热烈欢呼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准备就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提起公诉”之后,先赞扬“极大地显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尊严与权威,有利于克服‘凡是’经学的巨大障碍,从而推动气势磅礴的思想解放运动”,

  继而问责黄火青:“您关于林彪一案的讲话……是否保留有‘君过臣代’之类封建主义因素?是否做到了‘法不阿贵’?”这些豪言壮语既与全文基调不符,也不是林豆豆当年所用。

  舒云在改动的信中,竟然用了盛气凌人的口吻:“有的同志……利用政治特权,并使这种特权深入到包括文艺界的社会政治生活各个领域,恃权凌法,不仅先入为主,而且先声夺人……”

  还教训法庭:“恢复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一场伟大的变革,同样是要付出代价的。党和人民在同封建法西斯专制主义的反复激烈搏斗中,已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民族代价,也许还要付出新的代价。”

  1980年的豆豆,是说不出这些话来的,无论她当时的认识水平、身份地位和整体社会氛围,都是不允许的,显然是舒云在塑造当事人胸怀正气的高大形象,采用了写小说的手法添加的。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作为本书正文第一篇的第一句居然就错:“从9月28日《光明日报》上看到您9月20日在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的建议和发言……”实际上,那次会议的召开日期是当年9月26日至29日,9月20日尚未开会,何来黄火青的“建议和发言”?正所谓“开口就错”。这是当事人的错,还是整理者的错?

  让我愤懑的是,信中对1967年在武汉发生的7.20事件的表述,是抄袭改造了我的《惊破毛泽东的霓裳羽衣曲》未完成稿。这是我在1988年7次走访邱会作后写下的一篇追记文字,其中有邱的原话,有我当时的体会联想,文章还不成熟,后来我对有关问题(包括史实)的了解又有了变化,我一直在思考修改,没有发表。舒云看到了这篇东西,既未经我同意,又不详加分析考证,囫囵吞枣添改到林豆豆1980年给黄火青的信中。偷抄我的草稿冒充史料,这不是胡闹吗?

  我仅举几例。

  如:“江青哭哭啼啼来找叶群,说‘反革命分子’己经快冲到主席住处,高喊‘抓住那个胖子’!‘打死那个胖子’!他们喊的那个胖子就是主席……”这是我的原文,舒云照抄不误。

  又如:叶群对邱会作说:“我劝101(林彪)也去武汉,他说:‘闹这么大的乱子,我就不去,也没本事处理。总理心脏不好,劝总理也不要去。江青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去?’”

  对我的这段文字,舒云略加修饰,改为:“林彪气的发抖说:一个领袖这样不争气,干这种……闹出这么大的乱子!我就不去,也没有本事处理这些乌七八糟的事。这是他自找的,我是个军人,不能跟着他去丢那个丑。你(指叶群)也不要去。总理心脏不好,每天累成那样,劝总理也不要去。现在国家这么乱,有那么多大问题需要总理来处理。主席在那里为了出风头,胡来,弄得中央领导只顾忙他个人的事去了,弄得党不党、国不国了!”

  “叶群在旁边一直小声劝他(林彪)说,你小声点呀,这些话要是被窃听了,不得了呀。”

  再如:我的文章中,把武汉空军政委萧前,误记为空降15军参谋长。舒云照抄,也跟着我错。

  这些窃取或改装的语句,在“信”中随处可拾(刘家驹《〈林豆豆口述〉真还是假?》)。

  舒女士除了敢于大胆“改造”史料外,在一些学术细节上也暴露出对学术规范缺乏知识的弱点。比如她曾在自己的书中引用了澳大利亚记者彼得·汉纳姆在《亚洲周刊》上发表的文章《揭开林彪死亡之谜》。王海光教授检索该周刊,发现并无她所引用的文章,指出舒女士“借外媒制造流言,戏弄大众永不满足的猎奇心”。丁凯文则认为,这是官方学者“在大批判中暴露出自己的无知”,“曝露自己对史料的掌握远远不够。舒云所引的汉纳姆文章是发表在英文版《亚洲周刊》(Asiaweek)上的,并非香港明报集团旗下中文版的那本《亚洲周刊》。”笔者认为这一指责很没有道理。舒女士在书的注释中是否写上了引文是来自《亚洲周刊》的英文版?如果没有写上,是作者的责任,还是读者的责任?丁凯文指责读者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三、《林彪不准翻案?党校教授王海光抹黑民间研究》一文借记者之口披露说:“记者获悉,香港中文大学拟出版十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目前已经出版了多卷,其中第七卷尚未问世,该卷内容涉及1969年到1971年这段历史,期间震动最大的历史事件,就是林彪出走机毁人亡。香港中大最初将这一卷的写作交给南京大学高华教授主笔,但高华于2011年底不幸因病去世,这项任务遂转交给了王海光。悉有党史学者读了王海光关于林彪问题的文章和访谈之后表示担心:如此处处以党的态度为态度,以党的是非为是非,以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是否会成为以香港版面目出现的中共官方党史?”因为双方学术观点不同,连带对别人手头的工作也要质疑,这种心态并不光明磊落。你想批判这一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等出来再说嘛,哪些有问题,请根据见到文字再发表意见。像这样搞“预约批判”的事儿笔者还是第一次遇到。顺带问一下,记者所说的那位“党史学者”是谁,是丁先生吗,还是他人,可否告诉读者?就算是位党史学者吧,他一个人有什么资格断定这一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就是“以香港版面目出现的中共官方党史”?

  在笔者看来,王、舒之争的本质是要不要遵守史学研究规范的问题。所谓纪实文学类的史学著述一出世,便与严肃史学分道扬镳,且越走越远。纪实文学作品发行量大,长期以来为维护某些理论和说法起到了重要的弘扬、渲染作用,一直十分强势。严肃史学研究成果的影响主要局限于狭小的学术圈子内,对普通百姓层面影响极为有限。多年来,严肃的史学工作者只能对这些纪实文学类史学作品抱着鄙夷的态度,敬而远之,不愿与之为伍。但每当纪实文学作品俨然装扮成严肃史学作品,私底下却塞进大量伪造的私货时,来自严肃史学界的批评必不可免。这次王、舒之争就是一例。由于舒女士在众多纪实文学作者群体中是个“另类”,多年来致力于替林彪翻案。丁凯文以此为理由,声称谁质疑她谁就是“抹黑民间研究”,好像为了替林彪翻案,连起码的学术规范也可以不讲了。

      其实,即使在民间研究领域,舒女士的研究成果也一直因为存在各种问题受到人们的批评。当年在舒女士研究林彪之初,为其提供过各种帮助的刘家驹先生说:

  “舒云走近林彪,热情有余,严谨不足。她是半路出家的,没经过严格的学术训练,不具有史家的严谨,最初出现的错误,我是谅解的。她本应接受教训,敬畏历史,在自己前进的路上做出更为艰苦的探索,花大气力从大量的口述中获取真实而有价值的史料,不料却名利心切,在书中添枝加叶地编造情节,又窃走我写成的资料加以滥用,失去了学者应有的人品和操守,玷污了史学研究真诚的风气。这种做法让人不齿。

  我写这篇短文的目的是告诫她,摆正自己的态度,走正道,为探索历史真相脚踏实地地前行。”(刘家驹《〈林豆豆口述〉真还是假?》)

  王、舒之争所引起的讨论能否正常进行下去?笔者的看法是,让政治归政治,学术归学术。只有在学术层面上,舒女士对王海光教授提出的质疑一一做出令人信服的回应,才是解决争论的可行之道。这中间只涉及对相关史料的掌握、处理、分析是否正确,是否严格遵守了学术规范等问题,实在没有必要在此搅浑水,把学术层面上的问题硬往官方史学、民间史学对立的政治层面上拉,搞成“文革”式的“两条路线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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