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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慧:“文革”时期的性与婚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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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4: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六十年代以来全球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中,青年总是立足潮头,开时代风气,扮演着急先锋和主力军的角色,“文革”自然也不例外。从红卫兵到青年造反派再到知识青年,年轻一代在政治生活领域的沉浮起落引人瞩目。然而以往的“文革”研究都将这一代人简化为单一维度的“政治动物”,而忽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恋爱、婚姻观念与行为,以及此“个人领域”与他们的政治实践及当时历史条件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外学者将注意力转向“文革”期间的社会文化生活与人们的日常行为的研究。《狂澜与潜流——中国青年的性恋与婚姻 (1966~1976) 》就是其中一本。作者李秉奎结合了历史学、家庭社会学、婚姻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克服了史料难寻的困难,填补了“文革”研究中青年婚恋史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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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认为“文革”“可以分为‘可以发动的文革’与‘可以发生的文革’。前者主要是围绕着自上而下发动‘文革’而展开的,后者则是围绕着人人都参与‘文革’而展开的。”因此,要讨论这场席卷了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复杂政治运动的不同面向,仅仅关注于精英政治、权力斗争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重新进入历史的语境,勾画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一代是如何“参与创造历史”的,又是如何被历史改变自身的政治信仰与生活轨迹的。
  可贵的是,作者除了讨论了一系列如“文革”时期的性别意识、择偶标准、婚礼仪式、生育行为、家庭地位等重要议题,改变了学界在“文革”一代婚恋问题研究上的集体失语外,也挑战了不少长久以来约定俗成的“常识”观念。因篇幅所限,我主要指出此书在两个方面的创新与洞见。
  经由八十年代以来文艺作品的再现,“文革”在大众想象里通常是和清教伦理式的禁欲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主流媒体的报道和讨论通常加深了这一常识性的印象。作者引用了《中国青年》197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这些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干扰,青年们在生活问题上得不到应有的指导和帮助。恋爱婚姻问题成了‘禁区’。”这些“破坏和干扰”的主要表现为,“视一切男女爱情为‘邪恶’”,“文艺作品不许描写爱情;大量的中外名著被封为‘禁书’不准阅读;报刊上不让登载有关恋爱婚姻的指导文章;电影上不能出现爱情的镜头;青年团也不能关心青年的生活问题”。
  “文革”真是如此完全禁欲的年代吗? 在讨论近作《启蒙年代》时,王安忆曾说:“‘文革’这个时代,现在已经变得概念化了,尤其在海外和西方,社会主义国家简直就是一个集中营,哪里是呀?还是有很生动的生活。生活是很强大的,尤其是物质生活。”
  同样,在《狂澜与潜流》一书中,作者并未简单接受这一通俗常识,而是通过对档案资料的详细考察,指出在“文革”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群体的青年人之间,禁欲主义和青春期暗流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竞争和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文革”一代在不同年龄段也有着不同的情爱表达和婚恋行为。
  “文革”初期,高度政治化的社会氛围催生出了较“十七年”时期更为保守的两性关系伦理。青年学生被树立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接班人”,他们的婚恋问题被划入个人领域,对其过多的讨论和关注被视为偏离了革命路线,而男女生理、两性健康的知识更被贴上文化和政治的双重禁忌,令青少年无从通过正常渠道获取,“与性、性别有关的内容往往被红卫兵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将之视为邪恶、下流、肮脏而且危险的东西。” 据作者所引杨瑞自传里回忆,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只有坏人才对性感兴趣,革命者与之秋毫无涉。革命者的爱情是崇高的、浪漫的,只能用心灵去感受,他们连手都不碰一下”。同样,著名作家杨沫的儿子老鬼(马坡)在回忆中提到中学生对“流氓的仇恨远远超过对走资派的仇恨。”
  值得注意的是,要讨论“文革”初期红卫兵的性观念,除却革命意识形态的大环境外,年龄和地域都应当是纳入考量的重要因素。Neil Diamont在其Revolutionizing the Familyolitics, Love and Divorce in Urban and Rural China,1949-1969一书中指出往往是城市里的年轻学生才具有更为“纯洁”和更为保守的清教徒式恋爱观念,反而农村在这方面更为“开放”。因此不少知青作品里都提到他们上山下乡后经历的“性启蒙”,反映此类经验的文艺作品包括张暖忻的电影《青春祭》和叶辛的长篇小说《孽债》等。

  1967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发表后,“文革”从红卫兵运动阶段发展为“全面夺权”阶段,青年造反派代替以学生为主的红卫兵成为运动的主力军。青年造反派不仅较学生年龄大,生理上更为成熟,而且其中很多成员在此前政治运动中因家庭出身遭受过排斥甚至打击,所以,“他们造反的目标是出于反抗原来的阶级歧视、争取更多的政治利益,因此工厂、企事业单位的青年造反派更加激进、更加不择手段。” (92页) 在造反派制和老牌红卫兵的派系武斗中,出现了大量针对女性的性羞辱和性暴力的事件,这既可解读为特殊时期的情欲发泄方式,也是青年一代的政治报复行为。
  1967年底到1968年底,军队通过“三结合”进入地方接管政权后,在武斗基本平静,而1969年上山下乡高潮尚未到来的间隙里,北京青年因逐步被政治运动边缘化,而开始盛行“拍婆子”。“拍婆子” 是北京方言,“指男青年在公共场合与素不相识的女青年搭讪、交友。”同时,在上海、广州、成都、长沙等城市也都出现了年轻人对革命灰心丧气,开始将兴趣更多地转向“个人问题”,读爱情小说,“轧朋友、荡马路、谈情说爱”。这一时期,结婚率和生育率都一度上升,一些城市的婚姻登记率甚至比“文革”后还高。这股被众多学者忽视了的“文革”婚恋潮可被解读为厌倦了政治的年轻人以恋爱代革命,用谈情说爱的方式来消极抵抗“文革”,发泄不满情绪和失落感。据吴一庆新著TheCultural Revolution at the Margins: Chinese Socialism in Crisis记载,在广州,一些青年甚至用“颓废有理”取代了“造反有理”的口号。
  1968年后,上山下乡运动在全国范围开展,几百万知青从城市迁居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然而在这众多的知青人口中,虽然‘出现不少“非法同居”、未婚先孕、堕胎、同性恋的现象’,结婚率却一直走低。在大多数知青坚持不在农村结婚的同时,一些知青(以女性为主)却选择与农民成家,这一婚姻形态被称为“扎根婚”。促成这种与“男高女低”传统模式相背离的新型婚姻有多种原因,既有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组织的支持鼓励等客观原因,也有具体到个人的情感诉求、生活需要、年龄压力、和改变政治身份等不同动机。
  1970年,大批机关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后,他们留在城里的子女则处于一种“有家无长”的无政府状态,如王朔半自传体小说《动物凶猛》所述,这些年轻人通过打架斗殴、追逐女孩子、乃至传阅“黄色”地下手抄本来发泄青春期过剩的荷尔蒙。
  只是,从针对女性的性暴力到“拍婆子“之风盛行,作者对“文革”一代情与爱的描写似乎停留在男性中心的视角上,中间短短一段提到女红卫兵的意识淡化所带来的身体解放之感。然而,作者将其解读为性别认同出了问题,这未免失于简单化,重新落入了性别本质主义的窠臼。
  在社会生活方面,“文革”时的择偶标准和婚恋行为是完全响应国家革命号召、破旧立新的吗?狂飙突进式的政治运动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积淀已久的婚姻家庭传统伦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两性政治?“文革”一代的婚恋情况和“文革”前后有着怎样的变化和延续性?
  针对这些中心议题,作者通过对档案回忆录等史料的详细考察,指出其实“文革”时期的婚俗并不如想象中的激进,“运用革命的铁扫帚”横扫一切“四旧”传统习俗。相反,“文革”一代的婚恋行为受到革命和传统两者的制约,在“新事新办”和“新事旧办”两极之间摇摆不定。
  一方面,由于对阶级身份的极度重视,青年的择偶对象被划分为红黑两类。红类往往是大家追逐的目标,也是黑五类们期待通过婚姻获取的政治身份。然而,传统夫权/父权意识仍然在家庭生活中起重要作用。例如,虽然‘ 文革”时期曾经在青年人中提倡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并将入赘称为“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革命行动”。但是,据作者调查发现,“从夫居在多数情况下仍然是被沿用的社会习俗之一。从夫居的习俗意味着,更多地是妻子通过婚姻改变阶级成分和家庭出身,多数情况下丈夫依然要继承父母的阶级成分或家庭出身。”这也说明,民间传统宗族伦理在和国家提倡的婚恋行为革命化的竞争中仍然占了上风。
  此外,广州、上海、哈尔滨等地居民的调查显示‘“身体健康”“人品”“性格”“志趣相投”等仍是多数人最看重的几个择偶标准,而“政治面目”“家庭背景”反而排在上述这几个标准之后。’ 与大众刻板印象里的“文革”期间婚姻彻底政治化不同,“文革”一代的婚恋观既延续了传统择偶观对结婚对象品性健康的注重,也强调了男女双方感情的和谐与志趣的相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1950年颁布的新婚姻法所提倡的建立在两性平等基础上的自由恋爱精神。
  而另一方面,“门当户对” 、“资源交换” 、“男高女低”式的“择偶梯度”等传统择偶观念并未被完全“革命”掉,只是在“文革”时期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下换了一副面目,也仍然左右着青年人及其家长的婚恋观念和实践,其中国家与民间围绕着“收受彩礼”这一“四旧”习俗而展开的角力是极为典型的一例。“文革”时期的公共舆论与相关部门,不断强调破除“买卖婚姻”、提倡“移风易俗”,并将之上升到“肃清封建婚姻残余”“打破资本主义复辟”的政治高度。” 然而,虽然革命话语大力提倡新型的革命的婚恋观念与行为,旧的风俗习惯却屡禁不止。作者调查发现“北京郊县、广东、河北、山东等地农村,甚至一些城市里收受彩礼,变相买卖婚姻”现象都比较普遍。
  更为吊诡的是,建国以来国家主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所带来的女性地位的提高却为收授彩礼(也称为女性的“身价钱”)提供了某种合法性。据作者分析,“虽然‘文革’时期仍然存在普遍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但是年轻女性从事农业、工业生产,仍然会有相当部分的工分或工资收入。因此,女儿的出嫁无疑会给女方家庭带来经济收入上的损失,而事实上的从夫居习俗使得新娘婚后通常会将上述收入从女方家庭带入男方家庭。这使得高于嫁妆的彩礼具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
  收授彩礼乃至“买卖婚姻”等旧风俗的复辟回潮可以被解读为以激进的城市革命青年的“纯洁”意识形态来改造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的失败。也说明了移风易俗,尤其是在最古老的社会单位—家庭内部的变革,仅仅通过脱离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狂飙突进式的青年革命是远远不够的。
  由此可见,要考察婚恋关系中性别话语的转变,必须将多方面社会历史条件纳入考量,深入分析革命话语、婚姻法改革、妇女解放、传统习俗等不同势力是如何不断博弈又相互交织,从而重新定义了女性在新旧交替之间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生活里的角色和地位。
  《狂澜与潜流》一书立论自出机抒,别开生面,广征博引,将“文革”政治发展史与青年婚恋史做了一个难得的联接,及时填补了社会文化史上的一页空白。相对而言,在分析不同阶段的城市青年的”文革“婚恋史章节,似乎政治史的讨论仍占主导地位,而对红卫兵及青年造反派的性恋行为的深入“解剖”式分析不足,多停留在单纯的数据和档案材料的“鸟瞰”式罗列,一些段落流于印象化,这也许是因为这方面的详细史料稀少造成的。
  作者在绪论里提到已经开展了一些”文革“一代婚恋口述史的田野工作,希望这一难得的尝试能够持续深入发展,成为作者下一阶段的成果,以更为深入的定性研究弥补单纯定量分析的欠缺,为中国现代史上这重要的一页留下一代人宝贵的社会生活记忆和情感轨迹。


2016-02-22
来源:新京报 作者: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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