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1962年麻城县委、黄冈地委在那次甄别平反时,继续执行极左路线,设置障碍,制造新的错案行为,违反了党的政策,要求给我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但是一次次的申诉都是无果而终,现在回想起来主要原因是:当时的地、县委主要领导人对我怨恨甚深,从内心来说,他们是不愿意给我彻底平反的。1962年我到黄州找到在地委开会的麻城县委书记X X X,当面要求给我彻底平反,这位领导说:“汪凤元呀!你的问题要说解决,好解决得很,问题就是你的态度不好,要是态度好的话早就解决了。”一语道破了天机,就是要我低头认罪,至少要认错,要是不顺着他们就是反党,就不给你彻底平反,否则就意味着在亩产“三万六”等问题上是他们错了。我为民请命无错无罪,何来“态度不好”一说,我听了这话起身就走。当时在座的麻城县委副书记唐仲仪送我出来时说:你的平反问题就是他梗着了,你要把他钉紧些,应该多找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