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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四清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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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6 05: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站四清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的“四清”运动)的部署,小站地区(含小站公社、北闸口公社、小站镇)被列为天津市的试点单位,于1964年1月17日始进驻“四清”工作队,全面开始“四清”运动。3月,陈伯达来到小站地区,直接插手“四清”运动,亲手炮制了张凤琴、张玉仑、姜德玉3个“反革命集团”,改组了南郊区委,涉及干部群众246人(含上边的“根子”,不含重复人数)。?

  1972年,天津市委对陈伯达在小站地区破坏“四清”运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1973年,为3个“反革命集团”及部分成员进行了平反。1978年,天津市委和南郊区委再次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证核实,1979年初做出第二次复查结论,为3个“反革命集团”及其上边的“根子”彻底平反。

  运动始末

  一、组织发动

  工作队进村后,坚持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 深入进行“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摸清了各村户数和阶级成份的基本情况,基本确定了依靠对象,为组建“四清”班子和贫下中农协会做好了准备。?

  2月27日,工作队开始宣讲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两个文件合称《双十条》)。宣讲《双十条》是组织发动阶段的中心任务,首先召开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全体干部、党员、团员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由工作队逐条逐句宣读,工作队长和指导员作系统辅导;然后召开社员群众大会,进行大会宣讲;最后召集四类分子,进行有针对性的、有选择的宣讲。对于因病、因事未能到会听讲的,工作队入户宣讲或单独补讲。到3月15日,基本告一段落。?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开始组织群众酝酿提名贫下中农协会筹备组名单,据此,工作队与大队党支部拟出名单,经各种会议通过,呈报上级组织批准。各村分别于3月底至4月初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小组,大队成立筹备委员会,并发展了第一批会员。随之,经群众酝酿提名,组成了各级“四清”班子及查帐小组。4月下旬,运动由组织发动阶段转入全面“四清”阶段。?

  二、全面开展“四清”运动

  清经济

  清经济的要求和目标,一是经济联系政治,通过清经济,划清政治思想界限;二是帐目要三对口(国家与集体、集体与集体、集体与社员)、五相符(帐目、单据、表格、物件、款项);

  三是一净四透(手洗净,澡洗透,帐目、财务、仓库清透)。妥善处理好“四不清”干部的经济退赔等。

  清经济,首先是召开动员大会,发动群众揭发问题,同时要求干部自我“洗手洗澡”(检查交待),干部之间还要相互“送礼”(互相揭发)。问题轻,态度好的,在群众大会上作检查后,首先获得“解放”。检查不主动的,请“四清”积极分子帮助“搓澡”。第二步是查帐。成立专门小组,通过查帐,考核财物管理,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错误做法,揭发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非法行为。查帐中发现有的生产队确实存在着帐实不符、私分多占等问题。第三步是对揭发出来的问题进行查证落实。做到三定(定时间、定事实、定性质)、三允许(允许本人申辩、补充交待、推翻或保留意见)。召开知情人座谈会,进行个别质问,个别访问,内查外调取证。第四步是做好经济重点人的定案处理工作。对已查证落实的经济问题做好退赔工作;对已退赔的粮、款做好分配工作。对已查证落实的经济重点人的问题,如何退赔,是否减、缓、免,要由工作队成员、贫下中农协会成员及“四清”积极分子代表会,逐人逐项讨论决定。所退粮、款,经贫下中农讨论决定,拿出一部分在社员群众中分配,四类分子、贪污盗窃分子、漏划地富分子、表现不好的地富子女不享受分配。

  清政治

  主要完成3项任务。

  阶级复议

  “四清”运动开始后,工作队强调小站地区阶级状况复杂,解放前藏污纳垢,解放后民主革命又不彻底,阶级阵营很不清楚,有许多漏划的地富分子,有的私自改变成份,甚至还冒充贫农。因此,确定清政治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清理阶级成份,进行阶级复议。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分别成立以贫下中农协会成员为主,吸收基层干部和本地老农参加的评议阶级成份小组和委员会,具体领导该项工作。首先,由各家各户自报阶级成份,填写登记表,写明解放前3年生产资料占有情况、经营方式及生活状况。根据自报情况公布第一榜。其次,组织群众进行讨论评议,重点抓两头,即漏划的地主富农和错划的贫下中农。通过调查研究,澄清和改变一些户的成份,公布第二榜。其三,对第二榜中的未定户,进行再调查,组织群众再评议,最后把成份定下来,统一报“四清”分团,经分团审批后公布第三榜。三榜定案后,正式填写阶级成份登记表,建立阶级档案。在这次重新划定阶级成份中,多数生产队定得过严,除有的领导干部被打成“反动地主分子”、“反动富农分子”和“土匪世家”外,还有不少干部群众被提高了阶级成份,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和迫害。清理阶级队伍后,小站公社戴帽四类分子902人,小站镇戴帽四类分子55人,全部交群众就地监督改造,将这次被清查出来的所谓漏划地主、富农一律扫地出门,其房屋、家具没收,债权一律废除。对有破坏活动者,实行老帐、新帐一起算,重新戴上四类分子的帽子,交群众监督改造。

  评审四类分子

  评审时,先背对背,后面对面;先评审表现好的、一般的,后评审表现坏的、有严重破坏活动的。对表现好的,通过评审摘掉帽子,或改定为农业劳动者。对近几年来有严重反动言行的,要进行批斗。批斗“以小会为主,大、中、小会相结合,小会斗透,大会斗臭”。

  横扫牛鬼蛇神

  主要是针对封建迷信活动,揭露巫婆神汉,教育群众破除迷信。同时对赌头、惯偷、暗娼等进行重点批判教育,促使他们改过自新。

  清思想

  这项工作贯穿于运动的始终。通过宣讲《双十条》、清算“资本主义道路”、搞臭“资本主义思想”,使群众提高认识,划清敌我界限。运动收尾工作中的清思想,主要是进行全面思想总结,参加运动者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回顾运动中批判了哪些资产阶级思想,怎样提高了自己的阶级觉悟,思想上有哪些收获。

  清组织

    主要是进行组织建设。首先是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建立领导核心,以巩固“四清”成果。其中小站公社26个大队党支部,改选后有正书记26人,副书记18人,委员61人。正书记中连选连任11人,调进4人,新选11人;副书记中连选连任4人,调进5人,新选9人;委员中连选连任22人,调进11人,新选28人。改选后的支部成员中,有贫农80人、下中农9人、中农14人、上中农1人、工人1人。

  在整顿组织过程中,3个“反革命集团”中有34人被开除党籍或受党纪处分。据小站公社统计,参加运动的生产小队以上干部1268人,犯有“错误”的960人,占干部总数的?75.71%?;改选后的支部成员共105人,其中连选连任的37人,只占35.24%;公开处理党员109名,占全公社党员总数的29.2%,其中开除28名,劝退1名,缓登21名,留党察看15名,其他党纪处分44名。

  其次是将运动中“经得起考验、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的积极分子”发展为党、团员。小站公社和小站镇在运动中共发展新党员134人,发展新团员751人。

  其三是建立新的阶级组织——贫下中农协会。在运动初期建立的筹备小组和筹备委员会的基础上,按照《二十三条》的规定,正式成立贫下中农协会,协会主席由群众推选。贫协组织与党组织的关系,工作队作了明确规定:“大队贫下中农协会接受党支部领导,又对党支部实行监督,……大队党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必须邀请贫协派代表参加,听取批评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二十三条》

  1964年3月以来,由于陈伯达插手小站地区的“四清”,污蔑小站地区和国民党统治区一样,漆黑一团,农村没有几个好干部,因此对社队干部打击面占80%左右。西右营和坨子地等7个村,“四清”时共有大小队干部191人,其中有137人被作为打进革命阵营内部的阶级敌人进行大会批斗,占干部总数的71.73%;小站公社社管干部208人,批斗136人,占65.38%;仅小站镇就有93人被送到板桥农场集训,西右营和小站镇有28人被拘留或逮捕。贯彻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后,工作队按当时华北局制订的分类排队标准,重新对小站地区的干部进行了分类排队。其中小站公社26个大队,定为一类的9个,二类的10个,三类的3个,四类的4个。一、二类的干部绝大多数属于好的或比较好的,因而解放了一些干部,有的被吸收到“三结合”的领导班子中来。西右营大队参加运动的38名干部中,一类12人,二类11人,三类4人,四类11人。在犯有“四不清”错误的21人中,有16人经群众讨论审查,予以解放。但3个“反革命集团”涉及的246人却没有得到纠正。

  《二十三条》贯彻后,对经济退赔做了调整,在原来应退粮、款的数量上予以减免。减免讨论,减免现金1529元、粮食836.5公斤;小站镇二街原查“非法暴利”5743元,经折价和减免后退赔2329元;小站公社1268名干部中,有960名犯有各种“经济错误”,其中有771人减免退赔,共减免现金12.7万余元、粮食1.8万公斤

  四、检查验收

  “四清”运动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对运动进行检查验收。各工作队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四清”全部搞完的村,按照《二十三条》的精神和6条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首先由工作队进行自我检查总结,然后在自查的基础上,“四清”工作分团派检查组入村检查验收,重点是清经济、清政治、划分阶级成份及工作队贯彻群众路线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写出检查小结,交“四清”分团,检查组的报告通过后,由分团下达通知,“四清”运动可以结束,工作队可以离村。到1965年9月份,小站公社和北闸口公社的全部生产大队及直属机关、企事业、文教财贸等单位的“四清”运动宣告结束,“四清”分团撤离。小站镇开展“四清”的5个居委会及工厂企业、财贸、文教卫生系统等基层单位也全部结束运动。

  分团撤离后,各公社(镇)仍保留了7~10人的留守组,完成分团未了事宜,处理可能发生的与运动有关的问题。

    制造冤案

    一、夺权斗争

  1964年3月,陈伯达来到小站地区,26日和5月21日分别到西右营和小站公社、小站镇走了走,看了看,简单地听取了工作队的汇报,就断言“小站地区基层组织严重不纯,不少村子的党政领导权,落在坏人手里”,“这里的天下不是我们的,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我们的。”他竭力夸大“敌情”,把小站地区看成和“国民党统治区”一样,要求工作队要同当地干部保持一定距离,划清界限。在小站镇公开提出张玉仑“所把持的政权,是个反革命两面政权”,命令“在十天内,最多半个月内,撤销张玉仑的职务,夺回政权。”工作队在陈伯达亲自指挥操纵下,很快完成了开展夺权斗争的舆论准备工作,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陈伯达强令天津市委收缩一批“四清”点,抽调力量,加强小站地区工作队。3月下旬,天津市委陆续抽调大批干部,市公安局长带领50名干警,来到小站地区投入“四清”运动。《红旗》杂志编辑部也派来10余名干部帮助工作。

  工作队得到陈伯达“要充分揭露姜德玉、张玉仑、张凤琴这3个反革命集团的实质”的授意后,决定开展夺权斗争。

  西右营大队从3月下旬开始干部“洗手洗澡”,连续召开支委会9次、党团员会4次,党支部书记张凤琴拒不交待问题,群众也不揭发。陈伯达授意工作队:要发动群众,讨论张凤琴的问题。4月25日,陈伯达强令天津市委撤销张凤琴党支部书记职务,7月21日开除出党。同时将东右营和北义心庄两个大队党支部书记说成是张凤琴的“左丞右相”,是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先后撤销职务,开除出党。

  小站镇工作队在陈伯达“撤销张玉仑职务”,“夺回政权”的命令下,首先收回了民兵营的全部枪支,重新发动和组织群众,同张玉仑展开面对面的斗争。5月29日,工作队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将张玉仑为首的小站镇党总支委员全部揪上台,召开了第一次斗争“张玉仑集团”大会,当即宣布天津市委决定:撤销张玉仑的一切职务,令其隔离反省。到6月6日,小站镇连续召开各种群众会议,进一步揭发张玉仑的问题,然后工作队下结论:“小站镇党总支实际上成了张玉仑集团统治人民的工具,总支委员会基本上已经烂掉”。并与天津市委研究决定:开除张玉仑出党;撤销全体总支委员党内外一切职务;建立临时党总支委员会。同时还决定逮捕张玉仑的三姐夫吴凤山、外甥吴寿臣,继而把“张玉仑集团”扩大为“张吴集团”。

 幸福之路工作队在陈伯达“姜德玉的势力和威风未倒”的授意下,召开小站公社党员、干部及贫协主任大会,号召干部群众进一步揭发姜德玉的问题,并于7月8日以未经查证的“陷害我地下工作人员”的新罪名逮捕了姜德玉。12~19日连续召开4次群众大会和多次中小型会议,揭露姜德玉的问题,罗织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11月19日,召开批斗大队党支部书记陈德智大会,工作队宣布陈德智是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号召社员群众进行揭发批斗,批斗会连续召开3天,没有揭发出任何问题,工作队便对陈德智采取逼、罚手段,仍无结果,最后强行撤销职务,开除出党。

  继西右营、小站镇、幸福之路夺权之后,夺权风迅速席卷小站地区。北闸口公社有12个大队和3个直属单位卷入夺权浪潮,其中12个大队被夺权,占公社大队总数的80%。在小站镇党总支委员全部被撤职之后,下属的五金、文具、地毯等8个工厂及修建队、积肥队、电委会和5个居委会全部被夺权,夺权率为100%。小站公社18个开展“四清”运动的大队中,15个大队被夺权,占83.3%。

    二、炮制“张凤琴反革命集团”

  张凤琴解放前当过童工,讨过饭。解放后,积极参加土改运动,1952年组织了西右营村的第一个互助组,翌年又组织了西右营村第一个初级合作社。先后担任村、乡妇联主任,初级社、高级社社长以及区委委员、市妇联执委等职务。曾出席河北省党代会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多次被评为天津市农业劳动模范,1960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64年1月,西右营村开始“四清”运动,3月26日陈伯达到西右营,看了大队党支部书记张凤琴的家,和张凤琴谈了不到20分钟的话,就断然下结论说:“张凤琴贫农不贫,劳模不劳,是个政治化的人物”,并说“她当支部书记发了财,不象农民”。在陈伯达的一手操纵下,工作队匆匆忙忙地拼凑了张凤琴政治上和经济上“四不清”的材料。

  工作队为把张凤琴打成假贫农、假劳模,编造材料,说“张凤琴在入党时自称贫农,实为富农。1954年她和她的丈夫于占海有土地49亩,骡子1头,大车1辆,水车1台,小农具齐全。”为了把张凤琴全家的剥削量凑到富农的程度,工作队想方设法,加大雇短工数,一直加大到每年全家雇短工120个,从而把张凤琴和她丈夫打成混入党内的富农分子、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在政治上,工作队说张凤琴“十几年来以反革命两面派手法,欺上压下,骗取领导信任,取得合法地位,一直保持了十年的劳动模范称号,窃取了省市人民代表、公社党委委员等职,暗地里对抗党的政策,任用亲信,搞宗派活动,推行反革命的阶级路线,公开勾结地富分子,打击贫下中农和干部,并用行贿手段拉拢腐蚀干部。”陈伯达污蔑张凤琴是“口模”、是“封模”,“是地主阶级代理人有意栽培”,“是区委执意要树立旗帜,一手提拔”。

  将张凤琴打成“假贫农”、“假劳模”,是混入党内的“富农分子”之后,陈伯达紧接着把张凤琴的问题扩大成“张凤琴黑帮集团”。5月5日,陈伯达在谈到西右营“四清”性质时说:“张凤琴的问题不是孤立的,是一帮坏人勾结起来搞反革命!他们自称贫农、劳模、党员、干部,挂羊头,卖狗肉,公开干坏事,因为他们掌握了权力,上边还有人支持。”6月底陈伯达连续两次去西右营催要张凤琴的材料时,提出“要把张凤琴的问题和她有关的人联系起来,看到底是什么关系”,并说“任何问题不提到一定原则高度不能解决!”据此,工作队拼成了这样一个材料:“在三年困难时期,张凤琴领导三个大队(原为一个大队)的干部弃农经商,开办工厂,投机倒把,造成农业减产,浪费国家十几万元的农贷,造成很大损失。”以此为主,把各有关人的错误和张凤琴串连在一起,搞成了一个所谓的以“张凤琴问题为中心,以搞反革命活动为主线,以工作关系、历史关系、社会关系和亲戚关系相联系的张凤琴黑帮集团”。为了扩大这个集团,把东右营、西右营、北义心庄3个大队的7名干部都说成是冒充贫农,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打成“张凤琴黑帮集团”的骨干。张凤琴被打成“黑帮集团”的头子,把持东右营、西右营、北义心庄3个村的党政大权,形成了一个“反革命黑帮”,“实现资本主义复辟”。被列入“张凤琴黑帮集团”的共88人,其中7人被定为骨干分子。


  三、炮制“张玉仑反革命集团”

  解放前,张玉仑靠扛活卖短工维持生活。解放后,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成为骨干。曾担任小站镇党总支书记、回民董事会会长等职,1955年在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人民委员会委员。?1964年2月,“四清”工作队进驻小站镇。5月21日,陈伯达来到小站镇 ,简单地听了工作队的汇报,就断言:“张玉仑出身于土匪世家,是个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工作队立即着手,给张玉仑编造材料,说“1942年以前的20多年间,他家是土匪常来常往、落脚联系的据点。日伪时期张玉仑当过伪甲长,国民党统治时期,当过民众自卫团的班长和反共锄奸组的班长”。“张玉仑的叔叔是土匪,父亲是土匪,当过盐巡,贩卖私盐,给土匪说‘票’。”给张玉仑罗织了5条主要罪状,即隐瞒土匪家庭出身及反动历史,混入党内,篡夺了基层党的领导职务;勾结四类分子,发展反动势力;利用职权,包庇重用坏人;破坏党的政策;大搞资本主义复辟活动。说张玉仑“惯用反革命两手,伪装积极,假报成绩,骗取了区、社某些领导干部的信任,窃取了各种荣誉,一步步地篡夺了小站镇的领导大权。”随即,罢了张玉仑的官,清除出党。1964年12月,将张玉仑逮捕。1966年1月,以“反革命罪”判刑10年。

  为了拼凑“张玉仑反革命集团”,在张玉仑被打成“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之后,散布说:“十多年来,张玉仑网罗了一些亲朋旧故,培植了一些心腹亲信,作为他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主要班底。”在政治上,“张玉仑积极排除异己,包庇重用坏人,安插亲信,培植个人的反动势力,他把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和贪污盗窃分子20余人,安插在党总支、大队、街道和各工厂的重要岗位上,组成了以张玉仑为首的以原来的党总支委员会成员为核心的反革命集团,控制了小站镇的党政军财领导权”。“张玉仑为了保持在小站镇的反革命统治,竭力从上面找靠山,他和区、社一些领导干部始终保持着密切的私人关系,并对这些人的弱点,投其所好,拉拢腐蚀,骗取信任。”工作队为了使陈伯达一手炮制的“张玉仑反革命集团”被小站镇群众所认可,在陈伯达的亲自指挥下,召开大大小小的批斗会,宣称“揪出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张玉仑反革命集团,才能把小站镇党政大权夺回来,才能彻底解决小站镇的问题”,“这是给小站镇人民的第二次解放。”被列入“张玉仑反革命集团”的共89人,其中10人被定为骨干分子。

  四、炮制“姜德玉反革命集团”

  解放前,姜德玉以打苇子卖钱、租种地主土地维持生活。解放后,他带头走互助合作化道路,1952年,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曾任社长、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副社长、党委委员、天津市政协委员等职。1954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1956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出席全国劳模大会。1958年,被选为河北省人民代表,被聘为中国科学院研究员、河北农学院教授。1959年,随河北省参观团到苏联访问。曾先后3次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

  姜德玉的问题,“四清”时并非是初次涉及。早在1960、1961两年间陈伯达到小站时,就以捏造的姜德玉是“假劳模,而且是恶霸地主,并有血债”等假材料,责令天津市监委进行专门调查,最后把姜德玉由中农成份改定为富农成份,清除出党,解除其省、市人民代表和一切职务,撤销中科院研究员、省农学院教授及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1964年1月,“四清”运动开始后,幸福之路大队的群众始终发动不起来,打不开局面。5月21日,陈伯达来到小站,听取了工作队的汇报,召开了幸福之路大队贫下中农座谈会后指出:“姜德玉的问题原来处理得不彻底,他的威风和势力没倒,他还有一帮人在台上。这是敌我问题,必须放手发动群众起来揭发斗争。”陈伯达坐阵小站,亲自策划,在1962年的基础上又捏造了大量的材料,说“姜德玉在1962年虽清除出党,解除一切职务,但这两年他还在幕后指挥一切,当地的党政大权仍然操纵在他和他的集团手中。”

  编造了姜德玉许多新的罪行,说“姜德玉效忠敌人,密告我地下工作人员”,“姜德玉窝藏和包庇制造黄骅县第二次惨案的反革命分子兄弟二人,致使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工作队把姜德玉实行科学种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水稻产量,说成是“姜德玉的水稻产量是靠上级在人力、物力上的优惠、照顾,多贷肥、多贷款等条件下,才逐年提高的”,“姜德玉的劳模是骗取的,几年来姜本人在其丰产田、试验田上弄虚作假,多报产量,使姜德玉成了市级和全国的农业劳动模范”。

  陈伯达为了拼凑“姜德玉反革命集团”,大造舆论,散布谣言,欺骗群众,说“姜德玉十多年来,就是施用一套反革命的两面手法来维持他的统治,他披着共产党的外衣,戴着劳模的面具,表面上积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际上却与地富反坏勾结在一起,为反动阶级服务,对群众进行压迫剥削”,“阶级敌人为了能站得住脚,进而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不仅要在上边找靠山,而且要在其周围选择臭味相投的人勾结在一起,形成集团,进行反革命活动”。工作队声称姜德玉从办互助组到成立农业合作社,都把他的心腹安排在重要岗位上。

  陈伯达称“姜德玉反革命集团”为“姜半天”,说坨子地村是“小台湾”,说姜德玉在这里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寸地王”,“顶破天”。

  被列入“姜德玉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共77人,其中7人被定为骨干分子。姜德玉于1964年7月被逮捕,1965年6月按“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五、改组南郊区委

  在炮制了3个“反革命集团”之后,陈伯达还强调:“反革命集团”除了下边的“根子”外,一般上边也有“根子”,正是“由于上边的‘根子’对这群反革命黑帮的包庇、掩护”,才使“集团”长期存在下去。陈伯达授意工作队,要在揪出3个“反革命集团”以后,乘胜追击,挖出“集团”上面的“根子”。工作队将区委和公社的领导干部中与3个“集团”头子有较多联系的人一一列出来,把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一律说成是“黑帮关系”,对他们的错误缺点无限上纲或者是凭空捏造罪名,强加于人。

  “四清”运动中,区委领导对小站地区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作出贡献的骨干给予积极的保护,指出他们的问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他们的贡献是主流,缺点错误是次要的。区委的这种态度触怒了陈伯达,授意天津市委,必须要改组南郊区委。

  区委宣传部部长陈喜荣,受区委的委派,于1964年3月到西右营协助中宣部副部长周扬开展“四清”运动,被安排为北闸口公社“四清”分团领导小组成员。只因在一次领导小组会上讲到:“张凤琴问题的性质仍是内部问题,不是敌我问题,有缺点,有严重错误”。这些话惹怒了陈伯达,当即给陈喜荣扣上在西右营搞“政变”的帽子,于4月下旬,令陈喜荣回区委停职反省。经过3个月的批判、斗争,到7月,以“反对领导,破坏运动,保护坏人”的罪名,被定为“张凤琴黑帮集团”上边的“根子”。区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于荫田,1956年在西右营蹲点搞经营管理时,曾在张凤琴家住过,也被定为“张凤琴黑帮集团”的“根子”。财贸办公室主任边华英,因1958年大跃进期间,同姜德玉一起搞过丰产田,便成了姜德玉做假丰产的支持者,被定为“姜德玉反革命集团”上边的“根子”。涉及到区委书记刘晋峰时,陈伯达说:“刘晋峰是南郊区委书记,三个集团的头子,都是他培养的劳模、党员干部,这就是事实!”于是刘晋峰被定为3个“反革命集团”的总“根子”。这样,区、社领导干部中有11人被定为3个“集团”上面的“根子”。

  在陈伯达的亲自指挥下,从7月14日至17日,连续3天在西右营召开批斗区委、公社有关领导和张凤琴大会,并污蔑区委一些主要领导成员和基层干部有比较深的牵连,说“他们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没有进行革命的决心,有的还想保护这些坏人过关”。还说,“长期以来,这些区社领导干部和姜德玉、张凤琴、张玉仑等人结成了彼此需要,相互依靠的关系”。

  因此在西右营、小站镇、幸福之路夺权之后,强令天津市委改组了南郊区委,将区委书记刘晋峰调职;宣传部长陈喜荣撤职,开除党籍,送青泊洼农场劳动;农村工作部部长于荫田撤职,开除党籍,送北郊苗圃劳动。

  危害与影响

  一、农村一大批干部受到打击迫害

  陈伯达精心炮制3个“反革命集团”,打击迫害了一大批干部,并株连众多群众和亲属。其中,“姜德玉反革命集团”77名成员中,6人被撤职,18人受到开除党籍或其他党纪处分,3人戴上投机倒把分子帽子,3人被判刑;“张玉仑反革命集团”89名成员中,9人被开除党籍,3人受党纪处分,1人被判刑;“张凤琴反革命集团”88名成员中,12人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党纪处分,11人被定为地主、富农分子或戴上其他帽子,4人被判刑。此外,还株连亲属138人。小站地区当时参加运动的生产大队干部共314名,遭受不同打击迫害的竟达258名,占82.17%。

  “四清”运动中,对干部的迫害程度之深,也是闻所未闻的。在清经济斗争中,出现严重的刑讯逼供,对干部进行拳打脚踢,夏天脱去衣服让蚊虫叮咬,采用熬鹰、跪砖头、脖子上挂秤砣等刑罚。张凤琴在被使用“摇煤球”(由数人揪着,不停摇动)时,头发被揪掉无数缕;陈德智在寒冬腊月被脱去衣服跪在冰板上;老左营大队队长段兆龙不堪折磨,自缢身亡。

  “四清”运动结束后,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仍心有余悸,工作上患得患失,谨小慎微,恐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基层干部经常闹辞职,区委和公社党委每年都要花很大精力下村“扶班子”。

  二、农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

  “四清”前,小站地区各社队普遍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的责任制,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四清”中都被做为“物质刺激”、“工分挂帅”的资本主义倾向受到批判,废止执行。“四清”后,推行“大寨工分制”,实行1个季度或1个年度评1次,评定时强调政治态度。造成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都一样的状况,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群众普遍反映说:“大寨分”是大概分,能说会道的就多得分。

  三、多种经营受到破坏

  1962年后,小站地区以养猪、养鸡、养鱼、养兔等“十大养”为主要内容的多种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社员自留地普遍经营较好,同时有1万多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对繁荣农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清”运动中,这些都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十大养”被禁止,自留地被收回,个体商贩被取缔。尤其严重的是对小站地区干部群众利用业余时间或无工作人员为了谋生,打草绳、编炕席、打苇箔出售(均纳税),都视为资产阶级思想支配下的非法谋利。上纲为投机倒把,复辟资本主义活动。搞人人说清楚,户户查收入,轻者进行自我批判,重者强令退赔,一些带头致富的干部和社员受到残酷批斗,使农村中刚刚兴起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受到破坏,合作经济失去必要的补充,社员收入减少了来源。

  四、党和国家的一些政策规定被破坏

  陈伯达为了显示“四清”运动改变了农村面貌,违背国家农业资金专项专用的规定,强行挤占、挪用国家支农专款资金25万元用作小站镇容建设。为了显示“四清”运动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把银行催收到期贷款、粮食部门按包干任务征购粮食,说成是“压贫下中农”、“压‘四清’”、“否定‘四清’成果”,并说“西右营大队的欠款是下台干部张凤琴欠的,现在‘四清’了,再收欠款是给上台干部施加压力”。陈伯达强迫银行做出错误决定,当年(1965)贷款全部不收,已收的全部退给生产队,仅北闸口公社就使国家少收贷款10万元,并将银行收款员下放劳动。还指使把国家征购入库的一部分粮食退给生产队,仅西右营大队就从国库中拉回稻谷8.5万公斤,并将北闸口公社粮食部门的负责人撤职。银行不敢催收贷款,粮食部门不敢征购粮食,社员分配则采取减少积累、虚估收入等办法搞架空分配,把集体经济掏空,集体欠国家的贷款随意豁免,严重地侵占了国家利益。


    复查平反

  第一次复查平反

    1970年9月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召开以后,11月26日党中央发出《关于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公布了陈伯达的反党罪行。1971年4月29日,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将“批陈整风”运动扩大到全国基层单位。

  小站地区在“四清”中蒙受冤屈的干部群众,纷纷要求弄清问题,落实政策。1972年,天津市委按照中央领导关于对陈伯达在小站地区破坏“四清”运动的问题进行调查的指示,派出小站地区“四清”调查组,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经过1年多的调查了解,天津市委于1973年3月11日,以文件形式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呈报了《关于反党分子陈伯达在天津小站地区四清中打击迫害干部和群众的罪行的调查报告》,揭发批判了反党分子陈伯达在小站“四清”运动中所犯下的主要罪行。调查组在调查陈伯达罪行的过程中,重点复查了张凤琴、张玉仑、姜德玉3个“反革命集团”案件,复查结果以文件附件的形式,一同呈报。报告中指出:被列入张凤琴、张玉仑、姜德玉3个“反革命集团”的246人中,虽确有坏人,但构不成反革命集团关系,所谓3个“反革命集团”,均不能成立。

  被列入“张凤琴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共88人,经查,7名骨干分子中,有3人属于比较好的干部,其余的81人中,有69人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他们与张凤琴构不成反革命集团关系。

  张凤琴是贫农,从小讨饭,当童工。解放后,在土改中对敌斗争比较坚决,带头走合作化道路,工作积极,是一个犯有比较严重错误,但还是比较好的干部。因此,将其定为“富农”、“黑帮头子”,开除党籍,是错误的。

  被列入“张玉仑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共89人,经查,10名骨干分子中,有8人属于比较好的命集团关系。张玉仑是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构不成“土匪世家”,定成“阶级异己分子”是错误的。张玉仑所犯错误虽然严重,但仍属人民内部矛盾,有的问题夸大事实,有的上纲过高,因此,按“反革命罪”判刑是够不上的。1973年4月20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立即释放张玉仑。

  被列入“姜德玉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共77人,经查7名骨干分子中,比较好的干部1人,犯有严重错误的3人,其余70人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41人,他们与姜德玉构不成反革命集团关系。姜德玉原定案基本属实,维持原判,仍在监狱服刑。

  被列为3个“反革命集团”上边的“根子”11人,都是人民内部矛盾。3个“反革命集团”都不存在,把他们列为“根子”是没有道理的。被定为主要“根子”的3人中,刘晋峰在政治上予以了平反,并安排了区委副书记工作;将陈喜荣和于荫田定成“反革命集团”的“根子”是错误的。

  至此,3个“反革命集团”共涉及246人,176人在第一次复查中得到平反。

  第二次复查平反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至1978年初,小站公社、小站镇和北闸口公社党委,经常收到“四清”中被害人及其家属要求落实政策的申诉信。区委针对这些申诉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于1978年4月派出由13人组成的落实政策复查组,分赴小站镇、小站公社和北闸口公社,本着实事求是、全错误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逐案、逐人、逐事地进行复查落实。然后逐一进行了整理和归类,报送到天津市委。天津市委根据报告情况,派出调查组,与区委调查组分别进行了查证核实,前后历时近1年的时间,将复查结果报送天津市委,于1979年初做出第二次复查结论。1983年6月17日天津市委以津党报[1983]15号文件向中共中央呈报了《关于对小站地区四清运动中夺权斗争问题复查结论的报告》,中央于1983年7月8日予以批复:同意此报告。并转发全国,彻底消除了影响。

  被列入“姜德玉反革命集团”的成员77人,其中7人被定为骨干分子,经查都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干部。其余70人中,从关系上看,属工作关系的29人,一般关系的19人,亲戚关系的6人,无任何关系的16人,他们同姜德玉均不属反革命集团关系;从性质上看,有44人属人民内部矛盾,予以口头平反,另26人确属四类分子。此外受株连而被处理的家属和亲属42人也做了复查和实事求是的纠正。关于姜德玉本人,1973年第一次复查时,虽然否定了“姜德玉反革命集团”,但仍肯定了姜德玉是地主分子和反革命分子。根据中央关于落实政策的指示精神,以及姜德玉的申诉,调查组在1978年下半年对姜德玉的所谓11个问题(1962年和1965年定罪判刑的依据)进行了细致地复查,经核实,完全属于诬蔑不实之词。1962年将姜德玉清洗出党、解除一切职务及光荣称号,定为富农分子是错误的;1964年“四清”运动又把姜德玉定为地主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判处徒刑,更是错误的。这是陈伯达在小站“四清”运动中亲自制造的一起重大冤假错案。区委决定:恢复姜德玉党籍,撤销1962年开除其党籍的错误决定,恢复原定中农成份,恢复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工作做适当安排。因此案受株连的有关干部、群众及姜德玉的家属、亲友应予以平反,对含冤而死者应予昭雪。建议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布姜德玉无罪,并酌情赔偿冤狱期间的经济损失。1979年4月17日,小站公社召开万人大会,宣布对姜德玉问题的调查报告及区委的决定,为“姜德玉反革命集团”及因其蒙冤的所有人员进行平反。

  被列入“张凤琴反革命集团”的7名骨干分子中,除1人是坏分子外,其余6人都是比较好的农村基层干部。补偿张凤琴人民币1800多元、粮食650公斤的经济损失。其余人员也根据不同情况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对受株连的34名家属也做了实事求是的落实工作。

  “张玉仑反革命集团”在1973年平反的基础上,对成员中的15人予以复职或补发了工资,对受株连的家属、亲属170人也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落实。

  原定3个“反革命集团”上边的11名根子中,对给刘晋峰所错定的包庇地主分子姜德玉问题给予了否定,补发了刘晋峰被扣发的工资,对陈喜荣和于荫田等5人给予了经济补偿。

  至此,陈伯达在小站地区“四清”运动中亲自制造的重大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



  附

    陈伯达插手小站“四清”的前前后后

  早在1960年,陈伯达就到过小站地区,当时曾有人写信给中央,揭发原小站公社幸福之路大队党总支书记、全国劳动模范姜德玉的“反革命历史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说有人向陈伯达反映姜德玉是假劳模,是地主富农,陈伯达建议天津市委监委调查处理此事。翌年5月,陈伯达再次到小站,进一步取得了姜德玉是假劳模,是富农分子的假证据。天津市监委于1962年1月将姜德玉定为富农分子清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和所有荣誉称号(当时仅限于党内宣布)。

  1964年1月,中共天津市委书记王亢之率“四清”工作队进驻小站地区。1月17日和18日,工作队分别进驻北闸口公社和小站公社的各村,2月13日工作队进入小站镇各街道和基层单位。当时周扬和方纪在北闸口公社的西右营蹲点,王亢之在小站镇蹲点,参与“四清”运动。

  3月初,陈伯达从北京带着一批干部来到小站地区,开始插手小站“四清”运动。26日陈伯达第一次去西右营,他下车伊始,用了不到40分钟时间就宣告了西右营大队党支部书记张凤琴的政治上的死刑,称张凤琴是假劳模、假贫农。4月中旬,陈伯达提出要“撤张凤琴的职”,并要挟说,“如果市委不同意,就撤刘晋峰(南郊区委书记)的职”。25日晚,市委批准撤销张凤琴的职务。就这样,陈伯达把斗争的矛头直接对准了广大农村干部、合作化运动的骨干和南郊区委。陈伯达得意地说“天津市委还不错嘛”。并建议王亢之也去西右营蹲点。

  5月5日,周扬要回北京,问陈伯达西右营“四清”的性质,从东右营支部书记藏枪,北义心庄支部书记打人说起,联系到张凤琴黑帮集团,陈伯达给西右营“四清”定了性质,把西右营的问题说成“黑帮”搞反革命问题。陈伯达亲手炮制了“张凤琴黑帮集团”。

  5月21日,陈伯达来到小站,与西右营一样如法炮制“张玉仑反革命集团”和“姜德玉反革命集团”。其后,陈伯达亲自导演了在西右营、小站镇、幸福之路夺权的丑剧。

  6月29日,陈伯达和西右营工作队谈话,指出“富农填贫农,地主填中农,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有假党员就有假贫农,张凤琴有她的阶级路线,这是按她的路线划分的。”陈伯达别有用心地说,“我们要看到张凤琴有下边的根子,也有上面的根子。”最后要求工作队抓紧公布张凤琴政治、经济两本帐。

  7月上旬,各工作队在陈伯达催促下,分别绘制了姜德玉、张玉仑、张凤琴3个“反革命集团社会关系分布图”和3个“集团头子”的“历史大事记”各1份。7月下旬汇总北京,接着搞3个“反革命集团材料”,在陈伯达亲自操纵下,以上3份材料于31日完成后呈报党中央。

  8月1日,方纪等人完成任务后由北京返回天津时,陈伯达把他们拉到自己的汽车上,亲自送行40里,并说:“有人说书生不能办事,我就是书生,王亢之办报,也是书生,方纪写小说,更是书生,我们现在不是办了一件大事吗!”并给他们布置了新任务:“你们回去以后,就可以做总结了。”小站地区完成夺权斗争后,运动转入清经济斗争。

  工作队在陈伯达“要下功夫追钱,追钱不要手软!”“不要菩萨心肠,不要怕死人”的压力下,大搞逼供信、体罚和变相体罚,出现严重违反政策、违法乱纪行为。不少干部及家属的工分、口粮被扣,至1965年7月还扣着20名干部的粮食2397.5公斤,款4365元。陈德智一家被逼的到处讨饭。3个点的工作队一边进行清经济斗争,一边按照陈伯达旨意进行8个月来的“四清”工作总结,尤其突出总结3个地方夺权斗争的经验。3个工作队很快将总结材料汇总到王亢之处,王亢之责成专人串连成篇,初稿写成后又交给各点负责人修改一遍,总结材料基本形成,送陈伯达修改。9月,陈伯达带戚本禹等人专程来天津修改报告,戚本禹等人修改后返回北京。陈伯达又在戚本禹修改的基础上反复修改了几遍。最后把王亢之、方纪等人叫去,一边看着报告的草稿,一边谈了修改的6点意见。草稿打印后陈伯达说“就这样吧,以你们市委的名义报中央。”9月25日,以天津市委名义向河北省委、华北局及中央上报了《关于小站地区夺权斗争的报告》。10月24日,中央转发了这一报告。

  11月份,农村到了秋收分配阶段,陈伯达讲“分配不能少于张凤琴时代”。22日,方纪汇报:群众怕在四清建设阶段中分不到超产粮,在情绪上有所表现。陈伯达听后,大发雷霆,批评“工作队无能,为什么粮食分不下去,公社只知卡群众,要东西,这是替张凤琴争夺群众!”并马上下令在场的天津市长采取措施,让方纪立刻回村连夜把粮食分下去。连续几天陈伯达每天打电话询问情况,要数字。11月25日,方纪等回市向陈伯达汇报,陈伯达斥责财贸主任“唯利是图,只晓得向群众要东西”。立即命令天津市市长亲自去“听听群众的呼声”。在陈伯达的压力下,市长带领有关人员于26日到西右营召开了财贸问题座谈会,陈伯达也参加了会议。事后,陈伯达强令粮食部门把已经征购入库的8.5万公斤粮食退回西右营村。

  陈伯达在插手西右营的同时,把斗争矛头指向了受毛泽东主席表扬过的,具有社会主义的工作作风的好干部——原幸福之路大队党总支书记陈德智。11月中旬陈伯达到小站后,公然说:“要考虑他是真共产党员,还是假共产党员”,“陈德智问题如果没有搞,可以搞,我看比较成熟了。”在他的煽动下,自运动开展一直作为依靠对象的陈德智,1个星期内被打成“阶级异己分子”,撤职批斗。经过10个多月的反复追查,仍然找不出所谓“阶级异己分子”的根据,最后抓住陈德智的一些缺点、错误,歪曲夸大,无限上纲,将其开除出党。

  “四清”运动中,陈伯达人为制造的所谓3个“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和所谓“在上边的根子”,在1964年4~7月间就定性处理了,但是直到1965年8月,才凑成“材料”,强行“定案”。

  1965年9月“四清”结束后,陈伯达又让西右营、坨子地派人到外地学习所谓突出政治的劳  动管理制度,推行“大寨工分”。在工分评定中强调政治态度,造成干与不干,干多干少, 干好干坏都一样,严重挫伤了群众的劳动积极性。

  1967年6月30日,窃据中央文革小组要职的陈伯达坐阵北京,遥控天津南郊,叫嚷“小站四清不能翻!”“刘晋峰不能复辟!”“要支持王凤春”,“南郊区武装部要改组”。在这一黑指示的影响下,“四清”后被提拔为北闸口公社党委书记的王凤春紧随陈伯达,抢先在西右营主持召开了批斗刘晋峰、陈喜荣、于荫田的现场会。接着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揪斗刘晋峰等原区委领导的高潮,使南郊区沦陷为“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大批好党员、好干部和无辜群众被揪斗、停止工作或被开除党籍,关进“牛棚”,蒙受不白之冤。

  1969年,陈伯达不顾南郊区实际情况,主观地提出:“有水种稻,无水也种稻。”其流毒甚广,极大地破坏了南郊区的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下降。

  1970年6月,陈伯达最后一次来到南郊区西右营村,抛出了“向英雄的西右营学习”的口号。8月18日,《天津日报》发表了《向英雄的西右营学习》的社论,同时发表了长篇通讯报道《英雄的西右营》。其后连续几天,《天津日报》发表有关文章,大肆吹捧西右营。

  8月23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会上,陈伯达反党阴谋被彻底揭露。全会按照毛泽东主席的意见,对陈伯达展开揭发批判。11月,中央召开华北会议,揭发批判陈伯达。1971年4月29日,中央发出通知,决定把批陈整风运动扩大到全国基层单位。天津市委遵照中央指示,于1972年至1973年结合清算陈伯达反党罪行,对小站“四清”运动进行了第一次复查平反。1978年至1979年,天津市委又派出调查组,对小站“四清”进行了第二次复查平反。1983年7月8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天津市委津党报[1983]15号文件,在全国消除了影响。

  至此,陈伯达在小站“四清”中制造的3个“反革命集团”案得到了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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