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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弄堂里的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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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22: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弄堂里的居委会


(注:原本栏目所发的博文,基本上都是用上海方言所写。这样,就会给江浙沪之外的博友们,带来阅读上的不便。因此,就有网友建议改发两种版本,既有沪语版,又有普通话版,然而,因作者年事已高,再也无力为之。为此,从上篇博文起,以后【申城旧事寻梦】都改用普通话写法,发表此类博文。为此,还希望大家仍然给予支持与关注。)

新政权在里弄中首要任务:建立自己的群众组织

在1949年5月20日,刚刚进城的新市长陈毅,就签发了一份《上海军管会关于接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说:“对反动的旧保甲制,在接管初期,由于主观力量不足,接管任务多,暂时采取不承认,也不宣布取消的态度。……对于罪恶昭著,人民要求坚决惩处的保甲反动分子,应加处分。一般可利用者,应按中央指示,在群众监视下,给予一定任务。以后,在群众发动时,才取消保甲。”
  这里,所谓“给予一定任务”,主要就是指让保甲人员,协助城市接管工作。因为在当时,我们刚刚成立的新政权,在上海的里弄中,还没有自己的群众组织。所以,“充分发动群众”,取消保甲,建立自己的群众组织,就成为新政权在里弄中的首要任务。到7月份,全上海市共建立了102 个接管专员办事处。当时,办事处的任务主要是,“直接联系群众,建立新的联系,便于人民与我们接触,逐步建立居民福利性组织,取消甲长”。在1950年后,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就宣布:“接管会任务基本完成;保甲机构,亦经废除……”。

  在里弄中,建立人民防护队
  在取消甲长同时,新政权就着手培养新组织,与居民建立脱离保甲后的初步联系。比如在1949年底, 当时的黄浦区接管会第五办事处,到宝兴里去发动群众,建立了居民福利会。在1950 年上半年,先后成立了27 个里弄居民福利会,参加的居民有25906人,占全区没参加组织的居民的半数。接管办事处撤销后,这类福利组织接管之后,便以各种运动为中心,各种组织也就随之兴建起来。如,由于战事刚停,弄堂里急需清扫。在1949 年的夏天,上海市开展了卫生清洁运动。因此,全上海市共建立清洁卫生小组18822个,“普遍扫除了垃圾,使市容焕然一新”。1950年2 月,国民党对上海连续进行轰炸,上海又拉开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反轰炸斗争。运动的内容之一,就是在里弄中发动群众,建立人民防护队,组织群众防特、防匪、反轰炸。由2月至6月,全市共建立人民防护队1587 个,防护小组4305个,包括队员74300人。同期,为完成购买公债任务,还组织了推销公债小组。当时,这些由运动建立起来的组织,随运动起,随运动衰。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更需要常规的综合性的组织。如1950年的冬防,在上海市街居制构建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冬季,在城市里组织居民防盗、防火。简称为:冬防。1950年11 月,上海市军管会发布命令要求建立冬防队,“防特、防匪、防盗、防火”。到1951年4月,全上海市已建立冬防服务队2020个。

建立里弄居民委员会
1951年4月20日,上海市召开街道里弄代表会,民政局长曹漫之提出,要加强里弄组织,将原有的人民冬防服务队,改组为街道里弄居民委员会。会议最后确定以工人住宅区梅芳里为试点,摸索建立居民委员会的经验。一个月后,梅芳里38 条里弄推选代表53 人,选出委员15 人组成居民委员会,设总务、福利、安全、卫生、文娱五个组。6 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梅芳里居民委员会。至1952年底,上海市共建立居委会3891个,委员49854人,涵容人口421 余万人,占全市人口的85%,全市街道里弄的90%。其中以居民代表会议组织形式,建立居委会的有34个,其他的都是从冬防队转变而来。
  据考查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的历史,就可以发现:在解放初期,上海市居委会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其中政府事务占了大头。以1952
年对久安里的调查为例,两大方面工作中,“运动占80%,日常工作占20% ”,前者包括1950年防轰炸搞防空,1951年抗美援朝捐献,制定爱国公约,五一大游行,国庆庆祝活动;1952年三反、五反,爱国卫生,改造旧警察,禁烟禁赌,司法改革,劳动就业登记。日常工作则包括福利、优抚烈军属、文教、卫生、调解与治安几大类。

  整顿里弄居委会
与繁重的政府事务相应,居委会的实际权力增大,问题也接续出现了。由于居委会由冬防队转变而来,所以,“一些解放前的不纯洁的分子”,特别是镇反运动之后,在经济上另谋出路,政治上改头换面,甚至“摇身一变”成了积极分子。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居委会“不纯情况十分严重,令人不安”。于是,在1952年9月到1953年3月,上海居委会开始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顿。重点是人员变动,要让“成份好、扎根牢”的工人成为领导核心。1954年4月,上海市又开始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顿,长达一年。
  通过整顿,按照中央内务部规定,上海市的居民委员会公杂费和委员补贴费,同全国一样,开始由政府统一拨发。这样一来,居委会委员,就从“义务制”转变成为支取国家薪水的“专职人员”。这样,“居委会完成了它从半国家半社会的基层社会组织到彻底国家化的国家代理人过程。”

我热爱居居委会工作是家世渊源
我母亲就是在50年代居民委员会第一次整顿后,参加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的。在我记事的年岁里,她就是一个热心于社会工作的人。
当时,我母亲在居住的里弄内,担任着居委干部工作。她曾做过居委会治保主任、妇女代表主任及居民小组长等职。在我母亲担任治保主任时,正值开展惩治反革命运动时期。那时,她除了担任里弄内白天值班、夜间巡查等治安保卫工作之外,还经常接受派出所民警的指派任务,如协同民警到外面去作调查工作,找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谈话等。有一次,民警指派她去盯梢一个台湾派遣来的国民党特务分子。我母亲人虽长得矮小,但很机灵。接受这个特殊任务后,她早上从虹口区出发,一路跟踪。途中,经过了好几个区,一直到半夜才回家,顺利地完成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受到了派出所的表扬。由于我母亲在治保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街道办事处评为先进治保主任。我母亲自1950年开始,在担任居委工作的二十多年中,多次荣获区、街道和居委的各种奖励。直到一九七四年,她生病瘫痪在床后,才不再担任居委工作。我父亲在1954年开始,第二次整顿后,也被居民委员会选为居委文教主任、调解主任等。
我从1987年从安徽调回到上海来,并搬迁到浦东居住后,也就积极参与了街道(社区)及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这些行为,曾引起了我的同事、好友和亲戚的好奇:“你作为一个学校老师,怎么会喜欢上居委会工作呢?”是啊,对居委会工作的这份情,这份爱,我是怎样凝成的呢?每当空闲,我也会扪心自问。后来,细细想来,我对于居居委会工作热爱的这份情结,也可算是有着家世渊源吧。


转载自 http://kang-hai-hai.blog.163.com ... 13562010140241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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