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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传信  城市人民公社的兴起与终结——以北京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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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7 10: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传信

  1958年夏天,全国各地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鼓舞下,各行各业的“大跃进”迅猛开展,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席卷全国。这种形势下,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也投入人民公社化运动,成为“过渡到共产主义”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史学界对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研究一直极为薄弱。本文拟以北京城市公社为例,以管窥当年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历史。

  一、农村公社化高潮催生京郊城市公社

  早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党和国家领袖毛泽东就曾提出要在农村建立“公社”或“大社”的想法。1957年冬至1958年春的全国农田水利建设热潮中,出现了跨(农业合作社)社界、乡界以至县界的协作。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出了小社并为大社的建议。中共中央接受这一建议并于1958年4月8日发出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发出后,各地农村(最早是河南)开始并社。
  在北京,郊区的顺义县率先行动起来,龙湾屯乡自发地把乡、农业社、供销社、信贷社合为一体,办起了“四合一”的大社。6月21日,中共顺义区委做出了并大社的指示,并于6月底将全县19个乡撤销,将414个农业社合并成8个人民公社。【1】8月上旬毛泽东到冀、豫、鲁三省农村考察并提出“人民公社好”后,各地各地农村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的形势下,顺义区委于8月29日决定把顺义建成一个大公社,下设八个分社,定于9月2日为建社日。后来情况有变,未能实现。刚刚划归北京市的大兴区[1]也奋勇争先。与顺义县乡镇自发、区委“顺势”而动不同,大兴区采取的是区委推动。1958年6月12日,大兴区委向中共北京市委递交了《关于农业社并入旧有和新建国营农场初步意见向市委的报告》,提出了将全区13个乡合并成4个农场的方案。最终在9月初将全区统划为6个人民公社并召开成立大会,宣布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2】
  全国农村大干快上的热潮和公社化兴起的大形势,使得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国基层社会组织结构作出新的思考。一度反对冒进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也对办公社、生活集体化等表现出很大的热情。在1958年5月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刘少奇“讲了半工半读和生活集体化,后头要北京试验,要天津试验”。【3】6月30日,他同《北京日报》编辑谈话时说: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现在开始试验。恐怕不能像现在这样,种地的净种地,做工的净做工,现在就要搞工农商学兵。他还提出三四十年即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7月5日,他在北京石景山发电厂同工人谈话时说:工厂要办食堂、托儿所、洗衣店,办学校,办农场,发点枪给大家操练。总之工农商学兵全都自己干。7月14日至19日,他在视察山东、天津等地时一再谈他对公社的构想。
  毛泽东更是对公社给予很高的期望。他不仅提出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作为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还到各地视察,为公社化不断加温。8月6日毛泽东视察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时,对陪同视察的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讲:“吴书记,有希望啊!你们河南都像这样就好了。”【4】在这种鼓舞下,率先于8月16日至18日完成省会郑州市的公社化。8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议期间,毛泽东说:搞人民公社,又是农村走在前头,城市还未搞,工人的级别待遇比较复杂。将来城市也要搞,学校、工厂、街道都办成公社。不要几年工夫,就把大家组成大公社。城市、乡村一律叫公社,如鞍钢叫鞍山公社,不叫工厂。【3】p523
  北戴河会议决议指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探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2]这被浓缩为鼓舞人心的口号——“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之后仅一个月的时间,全国农村基本实现公社化。这股“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汹涌浪潮在“占领农村”以后,开始了“包围城市”。率先完成农村公社化的河南省,一鼓作气,于1958年国庆节前完成了9个省直辖城市的公社化。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哈尔滨、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逐渐试办了以大工厂、街道、机关或学校为中心的三种类型的城市人民公社。
  河南省的榜样作用、刘少奇在北京的谈话以及毛泽东“鞍钢叫鞍山公社”想法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促使北京不能不尽快行动起来。在北戴河会议期间,8月25日,中共北京市委部署大办公社的工作,并将试建城市公社纳入其中。8月26日,石景山人民公社(又称中苏友好人民公社)成立,包括五个高级社和4个街道办事处及新古城居民区,辖区有石景山钢铁厂、石景山发电厂、北京特殊钢厂等重型企业和地方企业。因而,具有一般农村公社和一般城市公社所没有的特点,可谓是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大胆试验。成立后突出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特点,既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又是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设多个部门分管工、农、商、学、兵(民兵)等各项工作。
  紧接着,位于近郊的海淀区则利用其首都文教区的特点进一步做消灭“脑体差别”的尝试。8月27日,海淀区委召开万人大会,要求在一周内实现全区公社化。到8月30日,全区18个乡镇、办事处和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个农场合并成为6个公社。9月,各公社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辖区内的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清河制呢厂、北京毛纺厂等也纳入人民公社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参加了四季青人民公社,副校长邹鲁风任公社党委书记;北京政法学院参加了东升人民公社,院党委书记刘镜西任公社党委书记;清河制呢厂参加了清河人民公社,该厂党委书记魏振国任公社党委书记。这些参加公社的单位还派干部、职工或学生参加公社的具体工作。10月7日永丰人民公社成立后,北京农业大学参加进来,全社有68800多人,土地19万亩,成为海淀区最大的公社。农大党委书记施平担任该社党委书记。【5】
  与此同时,北京其他郊区县(含县城街道)接二连三宣布完成全区县的公社化。8月29日,京西矿区的门头沟区委常委会决定,将全区18个乡、6个街道、99个农业社合并为3个人民公社。8月31日,3个公社分别召开了成立大会。就这样,门头沟全区三天内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接着,9月上旬,周口店区(今房山区)、通州区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9月中旬,平谷县、昌平区先后全部实现人民公社化。好一番轰轰烈烈热闹景象。

  二、城内建立四个街道公社试点

  面对郊区的工厂企业、大专院校、县城街道都纷纷加入人民公社的大潮,城区街道有些按捺不住。当时北京城区主要是由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区[3]组成。此时,这几个区为适应街道大办工业生产的形势,办起了一些街道服务组织。至1958年7月10日北京市街道召开居民“大跃进”大会时,全市已组织330个食堂,有199名工作人员,7700人入伙。【6】7月5日刘少奇同石景山发电厂谈话尤其是中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之后,北京城区开始普遍组织街道居民参加生产劳动,两三个月内即组织起来15万人。【7】由此为街道办公社提供了组织准备。但由于城市情况和农村有很大不同,特别中央对办城市公社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市委决定先试点。
  9月底至10月下旬,城内各区都试办了街道公社:西城区二龙路人民公社、宣武区椿树人民公社、崇文区体育馆路人民公社、东城区北新桥人民公社。它们和前面提到的石景山人民公社,构成了当时北京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第一批试点。虽然都是城内街道公社,但还是做法差异较大,仅举以下两例说明:
  二龙路人民公社成立于9月28日,是北京市第一个城市街道公社。为此,《人民日报》进行报道,还拍摄电影《街道春风》。期间,人们对生活集体化、消灭家庭、强求入社很有看法。10月18日,邓小平听取中共西城区委第一书记杨伯箴汇报后指示:“城市公社的含义如何?食堂、托儿所,是否就是公社?……把公社含义应弄清楚。”“托儿所可以搞一部分全托。恐怕一个时期中更多的是日托。”“小孩、大人是否都要分开住,生活还是多样化。恩格斯说家庭要消灭,将来只是一夫一妻制,反正现在消灭不了,还是一个自愿原则。” 【8】然而,在全国大形势的影响下,这些指示未能及时并有效贯彻。
  东城区北新桥人民公社成立于10月22日,在上述4个试点中成立最晚。试点前,全区26个街道办合并为10个。市领导亲自到北新桥街道抓试点。凡在本辖区内(中央和市属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可自愿加入公社)的区属机关、工厂、商店、学校、医院、小商贩、小手工业者、个体经营者以及在本区居住且有正式户口的16周岁以上的居民均可报名加入。但地、富、反、坏、右及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一律不能入社,可以参加社里组织的劳动。【9】该公社成立后,大力组织居民参加劳动,社办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起来,适应了广大妇女摆脱和减轻家务劳动,参加生产的迫切要求。
  此时,全国“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已出了很多乱子。1958年11月初召开的郑州会议开始纠“左”。11月5日,柯庆施等人反映城里有些混乱,抢购商品,提银行存款,购置高档商品,怕废除票子的情况。这种情势下,毛泽东对城市办公社采取了谨慎的态度。11月6日,他指出:城市人民公社是可以搞的,问题是要有步骤,基本原则是不降低现有的工资标准,要有优越性。有先有后,北京、上海慢一点。【10】11月8日,彭真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传达郑州会议(正在召开)精神时,说:城市公社还没有摸出一条路子,毛主席说,上海、北京不要搞快,以免给全国增加压力,但可以组织社会劳动力参加生产。【11】11月28日至12月10日,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武昌)上,毛泽东再次明确表示:对城市人民公社要继续试办,积累经验,等待时机。武昌会议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决议》体现了这一“试办”思想。
  在“试办”思想指导下,1959年,北京城市人民公社化进展不大,主要是完善已有试点公社的工作。首先是整顿思想和作风。城市公社的街道企业在吸纳闲散劳动力、发展生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资本主义作风”。而另一方面,“一大二公”带来了“一平二调”,有的公社以街道办生产福利事业为由,向机关、企业索要财物,甚至要求资本家、民主人士搞捐献。【12】对于城市公社存在的“资本主义作风”、贪污浪费、违法乱纪等,也进行了整顿和检查。
  其次,对于城市公社化中出现的强迫现象(如消灭家庭)和服务组织的问题进行解决。一哄而起的社会服务组织,质量参差不齐。比如,多数幼儿园教师缺乏基本的业务知识,甚至某些市立的和机关、厂矿的幼儿园让孩子进行力所不及的劳动。【13】1959年3月16日,彭真和副市长程宏毅、市妇联执委主任张晓梅、杨伯箴、石钢党委书记肖平等研究城市公社出现问题。彭真说:消灭家庭是自然的漫长发展过程,但要积极地把职工家属和城市闲散劳动组织起来参加生产;生产搞起来了,生活就要社会化,需要办食堂、托儿所、幼儿园,要自愿参加;要从实际工作中找出一条通向共产主义之路。【11】城内公社试点在整顿社会服务组织的同时,紧抓生产和福利事业。到1959年底,组织起来的没有职业的居民已达18万人。
  再次,北京市人委决定在东城区北官厅、西城区福绥境街道办事处、崇文区安化寺、宣武区白纸坊各建一座公社大楼(又叫共产主义大厦),设计思想是“住宅公寓化,生活集体化,取消家庭厨房”,从而为全社会憧憬着的共产主义社会提供一个样板。1960年至1961年,安化楼、北官厅大楼、福绥境大楼相继落成。三座公社大楼都高8至9层。在北京城内以连片低矮的平房、四合院为主的年代,这样的建筑简直就是摩天大厦。大楼内有电梯上下,楼道内有吊灯照明,主力户型是两居室,有安装浴缸的宽敞卫生间,犹如高级宾馆。大楼内设有公共食堂、幼儿园、小卖部、理发室、活动室(举行乒乓球赛、舞会)。家家户户一起吃大锅饭是当时最流行的共产主义生活方式,因而公共食堂都很大,能同时容纳数百人甚至上千人就餐。
  住进人民公社大楼的老百姓,都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能搬进这样的高档住宅,过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生活,让人羡慕不已。然而,这种美好的共产主义新生活很快被三年困难所摧毁,包括白纸坊大楼因资金不足而未能动工;食堂入不敷出,很多人家在大楼里搭起厨房,支起了锅灶;有的大楼的电梯也因电力供应不足而成了摆设。

  三、掀起公社化的高潮

  庐山会议之后,“反右倾”运动在党内随即展开,“左”倾错误重新泛滥。1960年2月下旬,中共中央先后收到两份关于城市人民公社的报告,一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哈尔滨市香坊人民公社发展情况的报告,二是河南省城市人民公社巩固和发展情况报告。两份报告从多个方面论述了城市人民公社试办一年来所显示的巨大成绩和优越性,从而使中央主要领导毛泽东原来“试办”城市公社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这一转变在他对刘少奇起草的中央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指示稿的修改和批示中有明确反映。
  3月6日,刘少奇在起草的这一指示稿中写道:“由于城市人民公社目前还处于试办阶段,各地关于组织城市人民公社的消息都不要登报,也不要组织群众性的庆祝游行。”【14】原稿中还有这样一句话:“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五个大城市,也不要在一个时期满街挂上人民公社的牌子(过去已经挂上者不取消)。但是一切有关城市人民公社的实际工作,都应当放手发动群众去进行。”3月8日,毛泽东在修改时接着这句话写道:“慢慢挂上公社的牌子则是可以的。除这五个大城市外,其他一切城市则应一律挂牌子,以一新耳目,振奋人心”。毛泽东还批示:“中央希望今年上半年全国城市普遍试点,取得经验,下半年普遍推广。各城市应派一位书记率领几个干部到哈尔滨、天津、郑州等处去参观那里的人民公社。”【15】3月9日,中央下发《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同时将上述两个报告附后转发各地。
  3月24日至25日,在天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再次提出城市人民公社普遍化的问题,进一步说:“不管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一律搞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我在郑州会议的时候是右倾机会主义,因为那个时候,农村刮‘共产风’要挡一挡,城市暂时压一压。”【10】p1062
  3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一定要继续跃进,一定能继续跃进》的社论,说:“事实已经证明,城市人民公社同农村人民公社一样,具有伟大的生命力,它的发展将是我们实现1960年以及今后的继续跃进的一个新的重大的积极因素。”并开始介绍一些城市公社化的典型材料。形势发展如此之快,也就20多天的时间,毛泽东在城市人民公社问题上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批示”中“不要登报”的禁令也被冲破。一时间,各地城市行动起来,掀起人民公社“大跃进”。
  作为首都的北京,只能紧跟这不断变动的形势,迎头赶上。
  我们推测,作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北京市委书记)的彭真,对中央关于城市公社问题的指示精神应该是能较早了解的。3月4日,彭真和市妇联、东城、崇文、宣武、朝阳等区的领导,商谈将城市居民组织起来搞生产好生活集体化问题,并指示:先把劳动人民、有积极性的人组织起来。第一是搞生产,包括医疗、修理、染衣、补鞋等百姓生活需要的一切服务。第二是生活,办食堂、托儿所等。在社会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搞生活集体化。一不登报,二不敲锣,实际去做去。【11】市委还研究了在石景山(钢铁厂)、清河(制呢厂)、酒仙桥(电子管厂)、门头沟(煤矿)、琉璃河(水泥厂)等五个工矿区组织或完善人民公社尤其是组织职工家属参加生产的问题,并于3月23日向中央报告。【16】
  3月31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后,北京市加紧部署城市公社化工作。第二天,市委即召开郊区街道工委书记会议,讨论推进城市公社化的问题。4月2日,市委几个主要领导讨论试建城市人民公社问题。彭真说:借机把易燃危险的工厂迁出市区。机关食堂要与街道的分开办,免得彼此有意见。试办阶段,资本家先留在公社外边,……看半年再说。【11】4月8日,市委召开全体会议,讨论进一步组织城市公社的问题,计划在10日前就把原已试办的公社登报,以推动全市各街道普遍正式成立公社。
  3月30日至4月10日,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富春副总理在开幕当天的报告中说:“现在,全国各城市正在大办人民公社,大办街道工业,大办郊区农业,大办公共福利事业,大办公共食堂,广泛地组织居民的经济生活,把城市人民进一步地组织起来,并且使成千成万的城市家庭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参加社会劳动。”这种“大办”的情绪感人。4月9日,出席会议的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的市委领导作了题为《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伟大的历史意义》的联合发言,盛赞城市公社的优越性。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万里代表北京市发言,发言中还谈了城市公社化对改造旧城的积极意义。
  就在五大城市书记联合盛赞城市人民公社的同一天,《人民日报》、《北京日报》、《文汇报》报道了首都第一个城市公社——石景山人民公社,将这个典型推向社会。显然,这是个独具匠心的安排。由此,北京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进入高潮。至4月23日,城内四区的34个街道全部建立人民公社(含原先的4个试点)。短短的几天,北京城区街道公社化急促完成。如同之前北京率先宣布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一场巨大而复杂的社会变革就这样简单地“被完成”了。
  4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向中央报告了组织城市街道公社的工作情况。报告总结了经验:先组织生产,后组织生活;先吸收经济上有需要、政治上有觉悟的人入社;不要贸然打乱城市政权的组织系统,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及派出所;一般不同机关、工厂、大专院校合起来办,但是在工矿区,街道居民多系职工家属,可以建立以工矿为中心的公社。5月11日,中央批示:“报告中所提出的政策、步骤等问题,对目前正在发展城市人民公社的地区是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可“参照执行”。并强调了大集体和小自由的问题,重申“只注意集体,要求什么都集体,不允许小自由是错误的,这一点特别在城市人民公社的工作上要十分注意。”【17】
  与此同时,近郊区的学校、工厂和街道的公社化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央下发《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指出:看起来,以大工厂、以街道、以机关学校三种为中心,而又有各种所有制(国有制,社有集体制,社以下集体所有制)同时存在于一个公社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很好的。这段话是毛泽东在刘少奇起草的指示稿基础上所加的。受“最高指示”的鼓励,海淀区的公社在吸纳大学、工厂的基础上,这时又增加了街道居民。经市委批准,近郊的朝阳区分两批成立了不同类型的5个城市公社,其中酒仙桥人民公社系工厂、农村公社、街道三位一体,农林牧副渔、亦工亦农的大型人民公社。由于市委决定建立11个全民所有制试点的人民公社,朝阳区全区都搞了全民所有制。【18】1960年第7期的《前线》(中共北京市委主办)社论最后一句这样写道:“让我们高举双手热烈地欢迎城市人民公社运动的新高潮。”面对这种热潮,连中央国家机关也开始部署公社化工作。
  于是,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北京城市公社化基本实现(近郊少数街道在6月份完成)。在这些城市公社中,城内四区街道公社是主体,其组成人员为街道居民。位于近郊区的带有城市性质的大企业、大学所在的公社,其组成人员为工农商学兵,属于“混合型”的。还有的是以工厂职工家属为主体的城市人民公社。这几种不同类型的城市公社,都很重视发展街道工厂并办公共食堂、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吸纳了大量的闲散劳动力。在城内四个区中面积最大的西城区,1960年初全区有3.37万居民参加街道生产服务事业,占街道劳动力的70%左右;建立街道工厂113个;托儿组织196个;食堂88个,邻里服务所和修理服务点412个。【8】从1958年北京试办城市公社算起至1960年6月,除厂矿、机关、学校所办的170多万人入伙的食堂外,陆续办街道食堂3500多个;托儿组织2800多个,收托儿童14万多人;服务组织2000多个,服务人员两万多人。【19】

  四、城市人民公社的整顿和消亡

  1960年,全国各大中城市公社化也在短短几个月内宣告完成,造成了严重后果。据全国总工会统计,从1960年3月初到7月底,全国190个大中城市里,已经建立1064个人民公社,公社人口达到5500多万人,占这些城市人口的77%。全总向中央呈送的《关于整顿和巩固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报告》认为:城市人民公社中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复杂的、尖锐的,五类分子、少数资产阶级分子和小业主进行投机破坏,少数干部思想作风坏,这是争夺领导权的问题,应作为最根本问题加以解决。1960年9月18日,中央批转全总这一报告,并指出:应暂停发展,认真进行整顿巩固工作。
  由于北京城市公社化完成较早较快,问题也较早暴露出来。比如,为追求组织军事化程度,使一些年老的或不宜参加公社的人被吸收了进来,增加了公社负担;有些干部沾染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不良作风;过多追求生活集体化,出现了形式主义偏向,相当一部分食堂、托儿所、服务所有名无实。仅西城区1960年一年用来救助这些事业的费用达116万元。【8】而且,由于公社的“一大二公”,实行公社统一核算,盲目购置机器设备,造成严重浪费。公社成立过程中动用机关、企业、个人资产,侵占了国家和部分群众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中共北京市委认为城市公社出现的各种问题首先是部分生产、服务单位领导成分严重不纯造成的。为此,北京市从1960年5月开始对公社基层人员和重要部门工作人员普遍进行审查和清理。到6月下旬为止,撤换有政治历史问题(五类分子、伪军政警宪人员、资本家等)的3165人。【20】到8月上旬,此次整社工作基本结束。后来在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五反”)中,再次进行了清查。
  1960年下半年,国民经济形势已日益严峻,各条战线的调整势在必行。1961年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九中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由此到1962年2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要  内容的整社运动。城市公社也进入全面调整阶段。
  首先是整顿社办工业和服务组织问题。街道公社一哄而起之后,大办工业和服务组织。为此,大批农民被招为城市工人。据统计,在城市公社化掀起高潮的一个月内,北京市就增加了18000多人。【21】人口膨胀增大了消费品供应的紧张局面。街道工厂产品存在严重重复、粗制滥造等问题,浪费了资源,加剧了工业战线的紧张局面。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仅看到了对解放妇女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优势,不注意经济核算,很快就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随着粮食供给日益紧张,公共食堂不得不很快面临散伙的问题。
  为此,北京市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对公社工业进行调整,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做好归口管理),加强技术力量,调整与大厂的协作关系(将原来下放的不合适的重新收上来)。根据中央精简城镇人口的指示,从1961年下半年开始,分批动员有还乡条件生产人员离开。对于公共食堂,先是在整顿、辩论中勉强维持。随着中央认识的逐步深化(吃不吃食堂都是社会主义),越来越多的公共食堂停办。到1964年6月,全市还有公共食堂104个,比1960年9月下降94.4%,104个公社食堂中,有街道食堂46个,工厂食堂58个。全市除东城、西城、宣武三个区外,其余各区皆已无街道食堂。【22】对托儿所等社会服务组织,也按照方便人民、独立核算的方针予以整顿,绝大大部分进行撤并。
  其次,对城市人民公社的所有制性质和政权性质进行了再认识。在城市人民公社建立初期,同农村一样,发生过“一平二调”的错误做法,如街道为组织生产和服务事业,也曾动员群众捐钱捐物,并挤占了一些居民和单位的房屋。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纠正“一平二调”指示,进行了清理和退赔。另外,在石景山、酒仙桥等以大工厂为主体并有农村加入的城市人民公社,本以为通过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能够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但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
  在政权性质的认识方面,按照当初的构想,城市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基层单位。但由于城市情况比农村复杂,一方面很难像农村那样按地区组成“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公社;另一方面,大工厂、机关、大学等参加城市人民公社也仅是一种形式,公社无法对其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62年,根据市委指示,各街道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分开,恢复街道办事处,公社实际上成为只管理街道生产、服务事业的经济组织。规模庞大的石景山人民公社,在1963年5月设为石景山办事处,相当于区一级政权,直接受市人委的领导。这样工厂社会福利划归办事处管理,使工厂专注于生产事业。
  街道办事处的重新恢复在很大程度上宣告了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败,但并不是城市人民公社的结束,真正结束是“文化大革命”中“革命委员会”这种集党、政、军为一体的机构的建立。而城乡结合部集“工、农、商、学、兵”于一体的人民公社体制的真正终结还要晚一些,至1983年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提出政社分设,恢复乡镇建制。由此,农村公社也成为历史。但其实践为探索中国特色主义道路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顺义区史志办:《顺义建设史》,北京出版社2010年版,第112页。
【2】北京市大兴区党史办:《大兴建设史》,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15页。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514页。
【4】《毛主席视察河南农村》,《人民日报》1958年8月12日。
【5】王荣梅:《海淀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特点》,《北京党史》2008年第1期。
【6】北京市档案馆存档案,档号:1—28—32。
【7】《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城市人民公社工作问题的报告》(1960年4月),北京市档案馆存档案,档号:1—2—64。
【8】《北京市西城区志》,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页。
【9】《东城建设史》,长城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页。
【10】《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91、893页。
【11】《彭真年谱》(未刊稿)。
【12】《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人民公社不得向机关、企业索要财物的通报》(1958年11月13日),《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8),第868页。
【13】《中共北京市委对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批示》(1959年7月8日),《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9),第503页。
【1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三册,第60页。
【1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第55页。
【16】《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石景山等五个工矿区组织职工家属参加生产劳动向中央的报告》,《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60),第262页。
【17】《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向中央、主席的报告》,《北京市重要文献汇编》(1960),第403页。
【18】《刘仁在市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1961年7月6日),《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61),第500页。
【19】万里:《关于北京市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1959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6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1960年6月24日),《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60),第552页。
【20】北京档案馆存档案:1—28—23,1—28—34。
【21】北京档案馆存档案:1—28—33。
【22】北京市档案馆文件1—28,第25页。

[1] 1958年4月1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命令,根据3月7日国务院72次会议关于将河北省通县等5县划归北京市的决定,自即日起,大兴县划归北京市领导。5月11日,大兴县改区建置,原南苑区西红门等5个乡划归大兴区领导。
[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450页。
[3] 2010年,崇文区并入东城区成为新的东城区;宣武区并入西城区成为新的西城区。为研究方面,本文中的东城、西城指合并前的区划。

  
该文原载《当代北京研究》 2010年第4期

http://www.zgbjds.com/informatio ... 14224677236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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