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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美口述:说说所谓“擅自发出文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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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22: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光美:这里我想说一下1953年毛主席批评“擅自发出文件”的事。毛主席的批示收进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影响比较大。我觉得应该把我所知道的情况讲出来。

  黄峥:《毛选》第五卷是1976年、1977年编辑出版的,收入毛主席1953年5月的这个批示时,经过删节,还取了个服务当时政治需要的标题:《对刘少奇、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王光美:毛主席的批评,我认为肯定是误解了。当时中央的领导同志,少奇同志也好,恩来同志也好,朱德同志也好,尚昆同志也好,绝对没有要背着毛主席擅自发出中央文件的想法和做法。我了解一些情况,也许不完全,但可以讲出来作分析参考。

  1952年11月,少奇同志在苏联黑海边索契休养时,江青也在那里。有一天她到我们住的地方来看望,很认真地对少奇同志说:“主席身体不好,以后中央会议上已经原则决定的事,你们几位领导同志可以办的,就不要事事请示主席,让主席多活几天。”少奇回来以后,把这个情况同周恩来、朱德等几位领导同志讲了。当时大家认为,这可能也是主席本人的意思,因为主席曾几次说过类似意思的话。

  这样,有些具体小事的文件就不送主席了。可能毛主席发现报他的文件减少,引起他不高兴。1953年5月19日,主席在写给少奇、尚昆同志的信中,说了几件事,其中有一条说:“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同日,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同志就处理中央政治局会议、书记处会议等文件的情况给毛主席写了报告,报告中说:“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书记处会议的决定,每次是由我整理的,送少奇、恩来两同志审查后,用中央办公厅名义发出的,遵照来示精神,今后亦应送你阅后再发。过去未送,是应由我负责的。现将5月14日政治局会议决定的通知送上,请即审阅,以便发出。”毛主席在杨尚昆同志的报告上写了一些批语。批语是写给少奇、恩来、彭德怀、杨尚昆同志的。其中说:“请负责检查自去年8月1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5月5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

  毛主席让检查的这段时间,共9个月多一点。这中间少奇至少有一半时间没有批发文件:1952年9月30日至1953年1月11日,少奇去苏联参加苏共十九大和在苏联休养,三个半月不在国内;1953年3月上旬至4月初,少奇因治盲肠炎,手术住院,出院后在新六所休息,将近一个月没有工作。另外,这期间毛主席1952年月11至12月视察黄河,1953年春几次因病休息。

  当然,不论检查文件的结果如何,少奇、恩来、尚昆同志他们都会主动承担责任。

  从我接触到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毛主席的批评不是针对少奇同志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收入这一篇,加上的那个标题,是没有根据的。

  江青从苏联回国后,1953年冬住在玉泉山,有一天约我去谈话。她又说了在苏联索契讲的那个意思。她对我说:“你要甘当无名英雄。我协助主席,你要协助好少奇同志。今后少奇同志的责任将越来越重,你要照顾好他的身体。”还说:“周扬告诉我说少奇同志和你曾经到街上湖南饭馆吃饭。可不能到外面去吃饭哟,那太危险了!”江青说我和少奇曾到湖南饭馆吃饭,没有这回事,是她弄错了,但当时我未作解释。这些是我接触到的一些情况。当时的背景是毛主席正在考虑中央领导分一线、二线。实际情况可能非常复杂,许多事情我不知道。

(徐水摘自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王光美访谈录》)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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