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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放春  “地主窝”里的清算风波——兼谈北方土改中的“民主”与“坏干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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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6 12: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第六辑

摘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反封建”,而北方土改的主要革命对象也相应地锁定为乡村中的“封建”代表——地主阶级。然而,1946年中共决心“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斗争后,很快发现自己陷入一种尴尬境地:在“民主”的革命旗帜下,群众运动的烈火也烧向了自己的乡村政权基础。共产党控制下的乡村地区,一些基层干部平素作风不好,乃至为非作歹,早已被群众视为“新封建”。而在执行土改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区乡干部滥用职权,占好地、好房窑,“窃夺果实,与民争利”,从而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因此,土改中不少地方出现了“先斗干部后斗地主”的呼声,乃至发生打干部的情况。

(李放春 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反封建”,而北方土改的主要革命对象也相应地锁定为乡村中的“封建”代表——地主阶级。然而,1946年中共决心“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斗争后,很快发现自己陷入一种尴尬境地:在“民主”的革命旗帜下,群众运动的烈火也烧向了自己的乡村政权基础。共产党控制下的乡村地区,一些基层干部平素作风不好,乃至为非作歹,早已被群众视为“新封建”。而在执行土改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区乡干部滥用职权,占好地、好房窑,“窃夺果实,与民争利”,从而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因此,土改中不少地方出现了“先斗干部后斗地主”的呼声,乃至发生打干部的情况。陕北米脂县杨家沟村的土改清算就是一个例子[1]。

* * *

绥德、米脂一带是陕北的米粮地,而米脂城东四十里的杨家沟则是名闻陕北的“地主窝”。清代乾嘉年间,迁居到杨家沟的马氏逐渐崛起而成为地方富户大族。这个庞大的继嗣群体聚居在杨家沟,维持了“八代的荣华富贵”[2]。其中,老三门里的一支户气最旺。自其先祖嘉乐建堂号“光裕堂”,子孙后代各家均自建堂号,以堂代名。因此,“马光裕堂”后人也被村人称作堂号(财主)家[3]。到1940年代初,杨家沟的241户人家中就有堂号地主50余户,占总户数的20%以上。当时全村1300多垧土地(垧为当地计量单位,1垧约合3亩),地主占有1170余垧,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94%。不仅如此,杨家沟地主在周围几个县的数十个村子里还有典地与买地约两万余垧,每年的地租收入达六千石之多。[4]1942年9月至12月,张闻天率领的延安农村工作调查团曾选定杨家沟的大地主马维新(光裕堂五门,堂名衍福堂)进行地主经济典型调查。[5]
土改时期,杨家沟属于陕甘宁边区的绥德分区(习惯上称作“警区”)。1930年代中期,杨家沟附近开始“闹红”。杨家沟地主籍助同治年间为防“回乱”而修筑的扶风寨抵抗,并从绥德请来国民党一个连驻扎守卫,才躲过了“土地革命”。1936年春,国民党占领绥德地区,何绍南出任专员。抗战爆发后,国民党将米脂划入八路军绥(德)米(脂)佳(县)吴(堡)警备区,三五九旅的一个营随后进驻米脂。同年12月,米脂划归陕甘宁边区。1940年代初,何绍南被挤走,共产党控制了绥德分区,开始公开活动。杨家沟成了“红地”。1944年1月1日,米脂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马继棠(杨家沟马氏后人,但不是光裕堂子孙)出任县长。米脂县下辖9区59乡487村,杨家沟在行政上划归何岔区六乡。[6]
《五四指示》以前,杨家沟已经开展过“双减”(减租减息)保佃的运动。《五四指示》以后,杨家沟又被作为边区的土改试点,在1946至1948年间,先后进行了几轮土改[7]。

从减租到征购

1940年代开始,在公粮负担与减租减息的双重压力下,杨家沟地主经济急剧衰落。以马维新(时为米脂县头号公粮大户)的收支情况为例:1940年的时候,收入为98.63石米,支出则为253.35石米。其中,近半数的支出用于交公粮(121石米),足见负担之重。当年,马维新入不敷出,不得不出卖粮食127.89石。[8] 曾给地主家驮过租子的刘树旺回忆:“马维新不晓是一百多石租子了嘛!(可是)公粮大了,(租子)驮的啊,讨的租子啊往米脂送了。送得给仓库,要下公粮往仓库上交了嘛。”[9] 同时,中共推行的减租政策也对地主的经济情况打击很大[10]。1945年秋,绥德分区专员杨和亭曾亲往杨家沟推行“减租”保佃,死租按二五减(即原定一石租子改交两斗半),活租则三七分成(即一石收成由农民得七斗)。[11]一方面是大幅的减租,另一方面则是沉重的负担,地主们开始迫于压力而出卖、出典土地,日子江河日下。[12]
饶是如此,到1946年时,杨家沟仍有大、小地主63户,此外在邻村寺沟还居住着马氏地主14户,共计拥有土地8240垧[13]。
《五四指示》下达后,陕甘宁边区试行公债征购土地的办法,即由政府颁布法令以公债征购地主超过定额的土地,然后承购给农民。为此,边区政府还组织了三个征购土地工作团,分别到庆阳王家塬(陇东分区)、绥德贺家石、米脂杨家沟(绥德分区)等地进行试点。[14]
为了防止地主随意出卖土地和转移土地,米脂县委指示各乡农会组成土地评审委员会,负责征购与承购的评审工作。县委还明确提出凡未经农会评委会审批的土地买卖原则上作废,规定今后一律由农会审查批准后方可买卖。根据县委指示,何岔区对农会组织进行了整顿,由区委指定各乡农会主任、干事,并“由党内布置保证当选”。
土地公债的消息在杨家沟引起轩然大波。当时,“连党员都不敢相信,通过党内反复解释才逐渐接受”。也有干部认为“土地问题提得太猛”、“地价太低”等。马维新听到消息后情绪很激动,对区委来人说:“我就是舍不得。毛泽东的边区一村一镇、一寸土地也不肯让人。为什么?舍不得。我也是一样的舍不得。毛泽东的边区是头颅换来的,我的土地是一点血一点汗◇来的。” [15]
1946年11月29日至12月23日,米脂县委书记赵锦峰率领的征购工作团(内有延安工作团12人,分区4人,本县县区乡三级干部39人)在杨家沟开展了试办。到1947年初,杨家沟土地征购工作基本结束。结果,六乡77户地主(其中12户因家庭破落而免征,另有3户合为一家,故实际被征地主为63户)共留地1313垧,共征购地6950.1垧,其中本区乡共征购4299.6垧。[16] 1947年1月7日,《解放日报》报道了杨家沟乡征购地主土地的情况[17]。该报道中特别提到,杨家沟地主马阁臣(光裕堂长门长孙,堂名德仁堂)当时担任了征购委员,积极参加工作。他还说:土地分给农民种能够增加粮食,“对保卫边区有极大作用”。显然,当时杨家沟试办土地征购所体现的是一种“和平土改”的方向。不过,这个方向很快就被扭转了。
2月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命令对新颁布的《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进行修正。[18] 同日,中共中央向各解放区通报了陕甘宁边区试办土地公债的经验,肯定了公债征购是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办法之一”。不过,通报中也指出“发动群众清算是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办法”,而以公债征购相配合,则“更能发动群众”。通报中认为:“用公债征购土地分给农民的办法,很可在各解放区采用,只要与诉苦、清算配合起来,不把它看作一种单纯的买卖关系,是只有好处而无害处的。”[19]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发动群众”是中共在“中国革命的新高潮”前夕的重要战略考虑[20]。
杨家沟的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敢不敢消灭地主阶级”?

据杨家沟的堂号地主马师麒(光裕堂二门,堂名衍庆堂)回忆,试办土地征购到1947年春就“推翻了”,又“来了土地清算”[21]。杨家沟的征购试点为什么被“推翻”呢?康生在绥德分区所作关于土改问题的报告中提供了清晰的答案。
西北局决定采用公债办法解决土地问题后,康生即赴陇东的王家塬进行试点。前述试点经验通报,主要就是基于王家塬的试点经验。1947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派康生率中央土改考察团到晋西北帮助解决土地问题。随后,康生立即赶赴晋绥边区。
2月8日,康生在去山西路上经过绥德时做了一个土改问题报告[22]。他在报告中传达了毛泽东的两条指示:“要使一切无地少地的农民都要得到土地”;“要使农民认识这是自己斗争的果实”。康生在讲话中着重强调了后一点,即农民的“政治翻身”问题。他指出:“要农民在政治上、思想上彻底解放、翻身,这个翻身和农民得到土地同等重要。”
康生介绍了王家塬的征购经验:“我们下去时,立誓要发动群众,用群众路线达到这一目的。用了这个办法(指征购),发动群众很好,边区条例成了动员群众的命令,成为合法了,群众有了公开撑腰的人。”但是,康生认为,土地征购办法的危险也在于“搞不好的话就妨碍发动群众”,“变成买卖关系,变成恩赐”。他指出:“如果找一个地主买地回来,又把地分给农民,就变成土地贩子,而农民觉悟未提高,这就是失败。”他认为警区征购工作的主要缺点在于“农民与地主直接斗争不够”,并点名批评了杨家沟的工作:“杨家沟的材料反映,地主与农民都向干部诉苦。为什么我们的干部不躲开一点,直接让农民向地主诉苦呢?”[23]
康生引述刘少奇的话说:“敢不敢放手发动群众,就是敢不敢革命,敢不敢消灭地主阶级的问题。”他指出:“如何使群众和地主直接斗争,刺破面皮,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这是动员群众标准,因为这样才算群众运动。”[24]他还要求警区必须以此为标准来检查干部“敢不敢革命,敢不敢消灭地主阶级”,并推荐了王家塬召开乡民大会向地主展开诉苦斗争的经验。康生明确提出:“消灭地主最重要的形式是乡民大会,诉苦清算。乡民大会好处:(一)农民会感到自己的力量,(二)地主也感到农民有力量,(三)能提高农民阶级觉悟,(四)容易分配和消灭村与村之间的隔阂。最重要的收获就是大会上既得到了土地,又得到了政治觉悟。”
两天后,陕甘宁边区《土地工作通讯》上登载了王家塬乡土地征购经验介绍。该介绍赞扬王家塬经验为“边区数月来实行征购土地工作的优良典型”。介绍中说:“事实和群众教育了我们:征购与诉苦清算相结合,不但不会妨碍群众的发动,相反证明:如果征购离开诉苦清算,即难有群众运动。”因此,“征购的实质应是自下而上的群众斗争”。[25]
康生讲话重重敲打了警区。2月13日,绥德地委匆忙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发动群众进行诉苦清算,通过乡民大会同地主展开面对面的斗争[26]。2月至3月间,陕甘宁边区也再次派出土改工作团,分别由李卓然(时任西北局宣传部部长)、周兴(时任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亦即西北局社会部部长)率领,到米脂的官庄(十里铺五乡)和杨家沟(何岔六乡)进行试点,开展清算斗争[27]。不久,官庄工作团即取得了清算斗争的成功经验,而杨家沟工作团却碰到了难题[28]。

“先斗干部后斗地主”

杨家沟的地主众多,“斗争对象”充裕,本应是展开清算的理想场所。而且,土改时的杨家沟地主也相当乖顺,配合工作[29]。然而,恰恰就在这个“地主窝”里,杨家沟村民们却闹起了“先斗干部后斗地主”。
工作团负责人周兴抵村后即着手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之后,发现不少问题。例如,采用公债办法,得地多的主要是原租户,而雇农、工人(杨家沟的匠人很多)得地很少[30]。“雇农与工人因过去承购土地较少,每人最多只不过一垧,因而今天大为不满。且所分地较远较坏,亦有意见。”[31]
另外,周兴还了解到:有些干部在“在去年土地改革中得好地,多分地,平时态度不好,脱离群众”,因而引起群众不满。杨家沟的一些工人甚至“坚持不解决个别坏干部问题,即不积极对地主进行斗争”[32]。工作团此行的中心任务是发动群众诉苦清算,与地主撕破脸,展开直接斗争。于是,周兴召集工人会进行安抚,允诺一定解决工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同时说明“目前主要地还是团结一致向地主作斗争”。然而,开完工人会后,部分工人仍表示不满,仍坚持非先解决个别坏干部即不可能对地主作斗争。逢此困局,工作团一时也束手无策。
周兴率领的延安工作团作风谨慎,在杨家沟村民中传为美谈。但是,工作团并未在坏干部问题上提出有效解决方案。3月初,延安城形势危急,这位“周处长”遂匆匆离去。
后来,米脂县委向西北局汇报杨家沟清算斗争的情况时说:杨家沟的“下层工作基础不好”,干部脱离群众。“今春土地改革开始后,群众就提出‘先斗干部后斗地主’的问题。后经再三解释和教育,才转为先斗地主,地主斗倒后再解决干部问题。但这仅仅是皮毛地解决了一下,并未彻底解决问题。”[33]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村的干部问题尚未解决,清算斗争又引出一场更大的风波。

“群众大斗清算委员会”

古历二月十五日(1947年3月7日),杨家沟召开了斗争地主大会。其时,马维新刚刚去世不久,躲过了此劫[34]。大会斗争了村中的另一大地主马醒民(光裕堂二门,堂名裕仁堂)以及其他在村的堂号地主[35]。除了本乡群众外,附近区乡与杨家沟地主有清算关系的农民也来参加。斗争结束后,光裕堂马氏祠堂前还立起了人民翻身纪念碑。
此次会后,工作团立即组织各区乡代表选举代表,并在全体代表会上选举组成了一个七人清算委员会,艾◇榜(时任何岔区区委书记)、马◇波(前部队医生)分任正、副主任[36]。委员会以下,又分为八个小组,负责审查清算材料、登记地主财物。不料,清算过程中却出现了清算委员会的干部贪污、盗窃、转移“果实”的问题,进而引发了一场巨大的风波。在此次风波中,杨家沟以及附近区乡的群众将斗争矛头指向了清算委员会[37]。
杨家沟清算来的“果实”分配给了周围几个区,杨家沟村所在的何岔六乡仅分到全部“果实”的四分之一[38]。这引起村民的极大不满,从而“与清算委员会在思想上完全形成对立状态”。与此同时,清算委员会的干部在登记地主财物的过程中手脚也很不干净。正、副主任公开拿了鹿茸、大衣、西药、书等物件,从而也带动了很多人随便拿东西。当时由于敌情严峻,县里派来主持工作的马光华(时任县府二科科长)曾提出将财物封存后疏散转移到附近的桃镇七区。结果,在路上就有几箱子东西背到了副主任马◇波家里。此外,还出现了清算代表们集体分东西、私里偷东西等现象。清算委员们的这些贪污举动引起六乡群众的强烈不满,于是自发组织起来放哨挡人。不久,其它区乡的群众得知干部拿东西的消息后也激愤起来,参加了斗争,终于“造成群众性的斗争”。[39]
当时,六乡挑选了十五名精壮小伙子组成了一个“警干队”,专门负责维持清算秩序、监视清算委员行动,盘查形迹可疑人等。在确定分果实的前一天,有两个清算委员合污了衣料、皮鞋等物,找人私带回家,结果被“警干队”破获。杨树旺(杨家沟人,时任队长)回忆了当时的场景[40]:

我正到那寨子上,那会(在)井子脑畔坐着。那驴日的有个人背着个布顺子,从那石坡上下来。那周◇喜(清算委员)又给那人指一下路,意思就说警干队队长在那了,不要走那儿上来,到来耀沟那圪槽里下来。那我就思谋着这个人路数不对,我打发两个人——“你们到前桥上那儿等着,检查一下。不拿甚呢,就不用悄悄嗟。(如果)是拿些什么东西,你们就引上引回来。”——那(人)就背着两个一顺子,圪堆涅瓦(方言,形容东西多)。这我把他引回来,给乡上交给。乡上说:“诶,这是你们的责任,这我们不能管,这要你们经管了。”我说那咱引回来了嘛,咱经管。

于是,杨树旺便把人临时关到了依仁堂(堂号地主)家的厢窑里经管。警干队此举,堵了清算委员们私下转运斗争果实的路子。

这可是那些清算委员那可也就看见了,识路了。那些可是偷下东西,尽铺盖里头压着了,这就那些背畔上、石头底里、土疙瘩地里都疏散了。哎呀,我说,这驴日的经手这么个情况!这疏散那阵,有两个(清算委员)就那窑里烟筒里头往里填,洋烟、麝香,就那值钱东西。铺盖怕搜了,那就都转弄的外头。这不是那两个,我说再把那两个引下来。一气弄了三个,收留了三个清算委员。

案子破获后,群众对清算委员会更加愤恨。当晚,这几名清算委员被软禁起来。此外,还对其他清委实行戒严。马科长闻讯后,认为这样不便办公,让群众撤哨,也不许群众搜查清委。他对群众说:检查人是要负责任的,查出则罢,查不出就闹成“两头屁眼”。此话引起群众的极为不满。
次日,召开各区参加的分果实大会。这次大会,实际成了斗争清算委员会的大会。
会上群情激愤,首先将周◇喜(一名被抓获的清算委员)乱打了一顿。群众愤怒地说:“我们给你家里代耕,你给咱们翻身来啦,结果都给你们贪污啦!”当时,场面相当混乱。“不要这样闹,”在场的马科长出面干涉,“即就清算委员们贪污,你们可选代表来商量解决。这样闹是得不到什么结果的!”话音未落,他也被何岔三乡的村民捆了起来,后才又解开。以后,群众又要把清委逐个捆起拷问。马◇波被捆后立即承认拿了东西,随后区书艾◇榜也当场坦白。[41]
杨树旺对当时的混乱局面记忆犹新:

哎呀那人多了!你说七个区几十个村子人都这儿抬东西来了,这一满乱尴(方言,混乱)了!县上那阵那马继棠(是)这庄的,那阵那调绥德县长,专门就为这清算,人那上来主持。我们那十五个人(里头)也有那个年轻人,把雷◇田(被捉清算委员)就那大门吊起,吊得那直嚎(笑)。这我跟县长拉了一下,问究竟咋个(办),这事情今儿要乱尴了。那说:“那反正咱就打腾些,稍微给那两下,不敢打死!打死这就有人命!再一般的呀,没什么,你咱注意些。”那区长来了说,“哦,马县长!”那说,“咋了?”“哦,乱尴了,我没办法了。一满这个杨家沟这人也多嘛,我一满掌握不了了!”马县长说,“找警干队”。那说,“警干队也顾敛不了,那人太多了!”一满连天寨子上那就尽人,呼岔岔嗟乱七八糟。区上的一个也是这庄的干部,下来说,“你们这是咋了?今儿乱的!”看见人家侯家沟那后生正背根绳,把那脖子一套,吓的那把那个绳一下撂下,再没敢下来(笑)。那阵那是区上也害怕着了,没办法。[42]

后来,米脂县委宣传部长石如珊赶到,答应群众的两项条件——保管清算委员会的材料以及清算的财物,才得以暂时休会。三天以后,县委在杨家沟召集群众大会,宣布对清算委员的处理意见。结果,何岔区书、清委主任艾◇榜被开除党籍、撤职查办,副主任马◇波被当场逮捕。其他清算委员则向群众承认错误,然后介绍回本县、本区、本乡去处理。另外,马光华也由于工作失责而遭到县委处分。[43]
事件过后,米脂县委向西北局做了检讨,承担领导责任。县委指出:“清算委员会的产生不是真正经过群众很好酝酿而选出,只是在斗争地主的大会上少数群众选了一下,固有一部分人不能真正代表群众利益。”“对清委会缺少思想领导,未能经常在思想上开导,使其懂得自己是群众代表,应彻头彻尾为群众办事。”“经常征求群众意见,一切在群众中公开。一则可约束干部,二则可打破群众猜疑。坚决反对清算委员会一手去干,不让群众了解的办法。”[44]
一场发动群众清算地主的斗争,竟出人意料地演变为“群众大斗清算委员会”!杨家沟的清算风波,例示了北方土改中干部问题的严重性[45]。

土改与干部问题

周兴在工作信件中措辞谨慎,“坏干部”前面始终加上“个别”二字来限定。其实,这些“个别坏干部”并不是仅仅出现在杨家沟的个别现象。
当年,在汇总分区各县土改情况的基础上,绥德地委曾专门提出在土地分配中发生的“干部耍私情”以及在清算果实分配中“机关、部队、干部窃夺果实,与民争利”的问题。例如,葭县响石区一乡干部曹某压分了八垧好地,被揭破后还分辩,“毛主席说过,土地改革就是叫干部和共产党员分好地”。又如,镇川县委在延安被胡宗南部队占领后通知各地可以在清算地主的过程中搞笔基金,解决经费困难,结果致使“机关、部队、干部有所藉口,乱清算地主、乱刨窖窖、乱拿东西,造成了严重的混乱状态”。该县保安分处刨地主朱某的窖时关起大门,“刨出的东西,好的捡完以后,剩下坏的开开大门拿来分配群众”。镇川的乱拿东西,“上自县委市委市府的干部,下至乡村的很多干部都拿了”。在军情紧张的情况下,绥德、米脂等地也都发生了“窃夺果实,与民争利”的问题。当时,米脂银城市内就流传着一个说法:“地主打垮啦,干部大发啦,上级眼瞎啦!”还有人忿忿地议论:现在是打胡宗南,以后“再来打干部”。[46]
此外,坏干部问题也并不是在土改中才出现的问题,而是边区由来已久的问题。1945年7月间,谢觉哉(时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曾找过米脂士绅贺连城(时任边区政府委员)等人了解警区干部情况。他了解到:“区乡干部耍私情,骇唬人,贪污。人民最不满的:警辑人员、司法人员、区乡干部。”[47] 为此,谢觉哉力倡建立“人民管理政权”的民主制度。他在陕甘宁边区专员联席会上关于工作作风问题的讲话中指出:“许多不为人民欢迎的作风如强迫命令、摊派、贪污、欺负人、耍私情,……,如果乡村里人民做了主,直接民权真正建立了,且运用熟练了,当早已被纠正。”[48]
在土改过程中,原有利益格局的剧烈变化使得干群矛盾空前激化。同时,革命话语也极大地鼓动了农民群众的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群众一旦发动起来,斗争的矛头往往指向基层的党员和干部,甚至提出“先斗干部后斗地主”的要求。
1947年2月4日,刘少奇在延安所作形势报告中再三强调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他指出:“共产党不怕什么,不怕马歇尔、蒋介石、地主,只怕脱离群众。”[49] 那么,面对群众“先斗干部”的要求,一贯视“密切联系群众”为革命法宝的中共将何去何从?

“党要在运动中来改造”

土改中的分配不公以及干部“窃夺果实”的问题,一直是中共高层土改指挥机关密切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1946年12月1日,刘少奇就曾在致康生的信中专门提到:“禁止干部多得土地及机关占有土地,现在即应提出,并在执行中切实注意,以免在事情发生后难于纠正。”[50] 次年1月10日,刘少奇致电各解放区负责人征询对公债征购办法的意见时亦指出土地分配中出现的毛病:“乡村干部、积极分子、原佃户和大佃户分占了更多土地,军队、政府及其他机关团体,占有很多土地及公田(除自己开荒者外原则上这些土地和公田应一律让农民分配),而许多赤贫及雇农则没有分到或很少分到土地。”他进一步认为:“在分配土地问题上,党内和党外都有一部分人企图窃取土地改革的果实,分占更多的土地,这就是一种富农路线的分配方法,而与贫农平均分配原则相对抗。”[51]不难看出,与分配问题纠缠在一起的是干部问题。而且,刘少奇的电报已经将之上纲到路线斗争的高度来认识。
这里必须同时提出,除了“窃夺果实”以外,(坏)干部问题还有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土改不仅是既有利益格局的剧烈调整,同时也是政治态度的剧烈转变。在土改前,陕甘宁边区奉行“三三制”。十年的和平时期,各级干部平素与地主过往甚密,以致出现“谈笑皆地主,往来无贫雇”的局面[52]。随着中共在地主问题上的政策激变,干部们是否能紧跟革命形势成为相当严峻的问题[53]。例如,杨家沟试行公债时,就有干部担心这样搞会“逼地主出边区”,并主张让马维新雇些农民转变为富农式经营[54]。实际上,土改中的不少“坏干部”,问题出在思想认识与政治立场上,“屁股坐在了地主怀里”[55]。
不过,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中共及其基层政权在土改中都面临着自身改造的紧迫要求。
针对杨家沟部分群众“坚持非先解决个别坏干部即不可能对地主斗争”这一问题,周兴率领的延安工作团只是表示“正(在)调查研究中”,而未能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这也表明,当时中共尚未就如何解决(坏)干部问题形成成熟的具体方案。不过,康生于2月8日在绥德所作报告中则已透露了高层内部关于在土改中“解决党、政权、农会三大问题”的战略考虑[56]。他提到:

如果没有经过改造的党,没有坚强的政权,没有很好的农会,就不会保障土地果实。少奇同志特别讲:“党要在运动中来改造,必须有适合土地革命的党、政权和军队。”我们党并不是每个党员都能负起革命任务的。毛主席说:“有些党员实际上不赞成土地改革。”党的改造有两件事:一是过去党的阶级教育不够。党员对于胡宗南认识很清楚,但对本乡本县的地主则是模糊的,当然这些党员可以改造。另方面应吸收新的血液进来。

康生进一步指出:“改造党先要改造干部。”他列举了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三大问题:对地主阶级妥协思想;想多得地;官僚主义(“怕发动群众,怕麻烦,用买卖方法代替群众”)。康生提出:“不好的干部应教育,教育不好应撤职。如耍私情,就要斗争甚至开除党籍。当然主要是教育,上述倾向的主要责任在我们。”最后,康生着重强调“改造党、改造干部是运动中的中心问题”。
由此可知,尽管其时还没有形成解决(坏)干部问题的具体方案,中共高层已经有了在运动中改造党、改造干部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的贯彻将对中共治下的北方解放区造成空前巨大的政治冲击。

“坏干部”问题与“群众民主”实践

杨家沟土改中的清算风波充满了戏剧性(有关口述回忆也弥漫着明快的色彩),但它所展示的干部问题却是非常严肃的重大问题。
如何来理解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杨家沟清算风波所揭示出的并不仅仅是在正统土改叙事中或多或少被遮蔽的干群对立(或党群对立)。也许,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对立所处的具体话语—历史情境以及历史行动者(包括党、干部、农民)与其置身情境之间的互动。
在革命话语中,党与群众并非是明晰的二元关系。例如,刘少奇在1945年召开的“七大”上首次系统地阐述了中共的群众路线与群众观点。他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我们同志有了这些观点,有了坚固的明确的这些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我们党的及我们党所领导的各种工作、各种事业,都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并都是(无一项不是)经过人民群众去进行的工作,都应该有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去进行。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都要有群众观点。”[57] 这些论断不仅仅是政治修辞。事实上,中共不久发动的土改运动就成为群众路线的实践考验。
在土改实践中,党与群众的关系也呈现为复杂的图景。正如杨家沟的例子所示,土改中的干部问题将“群众观点”的内在张力推向了极限。特别是在面对“先斗干部”的群众呼声时,中共是否会为了发动群众而抛弃这些干部,成为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实际上,在陕甘宁边区以及其它解放区的土改中,共产党始终面临着这一难题。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坏)干部问题是北方土改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结构性问题。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坏干部”问题也是一个话语性问题。换句话说,如何处理干部问题是与如何言说干部问题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笔者认为,以“民主”为轴心的革命言说构成了干部问题的重要话语情境。
“民主”是中共在内战与土改期间高举的革命旗帜。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在内部通过《五四指示》的同一天,其宣传喉舌《解放日报》发表了纪念五四运动二十七周年的社论文章《纪念“五四”,贯彻为民主自由的斗争》。社论认为,五四运动“实行了空前的文化革命,开辟了民族自觉的新民主主义纪元”;解放区“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保证了文化方面的彻底改革”。与国统区的法西斯主义统治相对照,它说明了“民主,只有民主,才能使中国新生”。也许,这并不仅仅是个巧合。
土改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内核,而“民主”则是土改这场乡村革命的题中之义。北方土改中的“民主”实践与“群众”理念紧紧联系在一起。所谓“新民主”,实际就是“群众民主”。换句话说,“民主”在实践中是通过(与“阶级”错综复杂地联系在一起的)“群众”来落实的。
“坏干部”问题把我们引向“群众民主”的话语—历史实践(包括晋绥开创的“通过群众审查干部”以及稍后在晋察冀出现并随即被推广至各解放区的“公开整党”实践等等)。北方土改中的“群众民主”实践——其过程当中既洋溢着激情与浪漫,又交织着恐怖与怪诞——催生了开门整党(与审干)这一具有自我治理性质的权力形式,并促成了区村(乡)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基本的民主制度形式。然而,对于这一中国革命现代性的重大题域的深入探讨,并不是这篇文章的任务所在。笔者仅在此扼要指出,北方土改是对中共所谓“群众观点”的一次严峻考验。而在“群众民主”实践中,群众与党(“领导”)之间的关系也远比人们一般想象的要复杂地多。
还是让我们回到杨家沟的清算风波上来。笔者相信,如果脱离开“民主”的话语—历史情境,“群众大斗清算委员会”的场面就难以得到深入的理解。巧的是,前文提到的那位何岔区书被扣押起来后曾发过议论:“杨家沟太民主了,不然我拿了东西不会再拿出来。”这句被偶然记录在历史档案中的牢骚话倒从反面为当时的情境提供了一个注脚。
当然,在清算风波中,延安来的工作团还只是将“坏干部”作为一个比较孤立的问题来认识与处理的。这一事件发生在中共中央撤离延安的前夕。其时,“坏干部”问题尚没有完全话语化,在解决过程中也还没有明确地与“群众民主”挂起钩来。
历史尚在推进过程当中[58]。

* * *

1947年3月13日,胡宗南部十余万人向延安发起全线进攻。19日,胡宗南占领延安空城。在战争的压力下,陕甘宁边区的土改暂告停止。
3月29日,毛泽东在清涧县枣林子沟召开中共中央会议。会议决定,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留在陕北,主持中央工作(一说组成“中共中央前敌委员会”,简称“前委”);由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以刘少奇为书记,前往晋西北或其他适当地点,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4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组织以刘少奇为书记的中央工作委员会。4月11日,中共中央又决定,中央及军委大部工作机构暂留晋西北,组成中央后方委员会(简称“后委”),以叶剑英为书记,统筹后方工作。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中共中央形成了“三委分工”的局面。
受中央委托,刘少奇领导下的工委全面负责土改工作。随着工委东渡黄河,土改的最高指挥所也移出了陕北。不过,本文通过陕北杨家沟个案所展示的“坏干部”问题却并没有随着陕甘宁边区土改的中断而不了了之。相反,它在以后的土改进程中变得愈发重要,成为“群众民主”实践的导火索。
革命形势的急剧变化深深地影响了刘少奇的政治思考。这位一年前还在大力鼓吹“和平民主新阶段”并计划进城搞“议会斗争”的政治家,此时已把目光转向解放区农村的群众斗争,积极准备“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
离开陕北以后,刘少奇在途经晋绥、晋察冀等解放区的路上,接连发表重要讲话,鼓吹“群众民主”,号召“在运动中改造党、改造干部”。
不久,一场矛头指向“坏干部、坏党员”的运动全面展开,“群众民主”的烈火在北方大地上燃烧起来。


二○○七年五月写于西棕榈滩
二○○七年十一月改定

* 本文系笔者正在撰写中的关于北方土改中“群众民主”实践的专著《抬头》之一节。关于“群众民主”的话语—历史考察是近年来笔者着手开展的“中国革命现代性”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陈慧彬、李康阅读了本文并提出宝贵的批评与建议,在此谨致谢忱。电子邮箱:lifangchun@hotmail.com

[1] 杨家沟土改的有关情况,笔者在2000年完成的硕士论文《历史、命运与分化的心灵——陕北骥村(杨家沟)土改的大众记忆》(全文约15万字)中曾有过详细叙述(北京大学图书馆藏,页49-72)。本文系由该文(以下简称“李文”)有关章节修改而成,并在原有口述史料基础之上进一步补充了陆续发现的一些重要档案文献。另外,有兴趣的读者亦可参阅美国历史学家周锡瑞(Joseph Esherick)先生的一篇相关论文:“Revolution in a Feudal Fortress: Yangjiagou, Mizhi County, Shaanxi, 1937-1948,” Modern China Vol. 4, 1998[——笔者按:该文亦有中译本:《一个封建堡垒中的革命:陕西米脂县杨家沟,1937—1948》(章可译),载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页280—313。译者似乎不熟悉有关史料,翻译存在一些错误,但就整体而言尚属可读。为方便读者,参引时均采中译本(以下简称“周文”)的页数]。这篇考察乡村革命的研究论文尝试微观地勾勒出一个相对长线的动态历史过程,其中土改前杨家沟有关情况的叙述尤值得参考。本文则着重考察周文中语焉不详的清算风波。不过,笔者的写作意图不在弥补周文在清算这一杨家沟土改的重要环节上的叙事欠缺,而是试图通过对事件的细致勾勒而引出北方土改中一个久被忽视的话语-历史问题——“坏干部”。这一重要问题的提出,将引导我们重新审视与理解北方土改及其对于中国革命现代性构型的深刻意涵。
[2] 参米脂县何岔区委:《关于杨家沟的土地问题》(1946年9月8日)[——笔者按:多年前,周锡瑞先生慷慨提供了他搜集到的这一重要档案,专此鸣谢]。该报告中提到马嘉乐为马氏先祖,疑应为马云风(马氏四世祖,嘉乐曾祖),方合辈数(土改时尚健在的光裕堂长门长孙马阁臣系云风的八世孙,在马氏祖茔中最后抱血口)。关于口传记忆中马氏先祖“三位一体”化的问题,参“李文”上篇第一章《马嘉乐:庶民地主的兴起》,页5-11。
[3] 关于光裕堂马氏的谱系,详参《扶风寨马氏家族志》(1997年编印);亦参延安农村工作调查团:《米脂县杨家沟调查》(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2-17。
[4] 数据采自一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期形成的史料:《常锦城同志在杨家沟生产大队诉苦大会上的讲话》(1963年11月8日)。据张闻天调查,1942年时马光裕堂地主集团仅买地一项就拥有13,977.5垧。“实际上要超过这个数目,因为不少地主在调查时不肯说出真话。”(《米脂县杨家沟调查》,页16-17)周锡瑞估计土地占有总量为14,000多垧,这一数字系在张闻天提供的买地数据基础上再加马光裕堂的族田(约200至300垧)而得出来的(参“周文”,页284)。《解放日报》1947年1月7日的有关报道中提供的数字则为44,854亩(减租运动之前),但未提供具体来源。该数字约合14,951垧;如按张闻天采用的换算方法(1垧折合3.5亩),则合12,815垧。这与张闻天提供的买地数据出入不是很大,约在1000垧左右。综合这些数据来看,常锦城讲话中关于杨家沟地主经济状况(土地占有包括买地、典地)的估计大致是可信的,且较为全面。另外,据《关于杨家沟的土地问题》中提供的数据,1946年土改前杨家沟本村的土地为1875垧。这个数字则与常锦城提供的数字出入较大,笔者猜测可能前者包括了邻村寺沟(亦称杨家寺沟,系部分杨家沟地主的居住地)的土地在内。
[5] 马维新在全盛时期(1933年),有“买地”1103垧,“典地”573垧,共计1676垧,收租674石。1942年延安调查团到杨家沟时,马维新尚有地千余垧。调查团搜集了马维新家保存百年的各种账簿,并在此基础上写成《米脂县杨家沟调查》。据当时的调查团成员马洪回忆,张闻天曾说:马克思在伦敦图书馆里算资本家的“账本子”,写了《资本论》;我们要弄清中国的经济,也不能不研究马太爷家的“账本子”啊(刘英:《我对晋陕调查的回忆》,转引自《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页414)。
[6] 参《米脂县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15-16,438-39。
[7] 《五四指示》以后,边区政府曾鼓励地主献地。1946年底,边区在杨家沟试办公债征购土地;1947年春,又进行了清算试点。《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不久,米脂县开始掀起全面的土改运动,而杨家沟土改时已大致结束。另外,由于当时毛泽东率领中央前委机关在杨家沟过冬,米脂县委未敢再在杨家沟大动干戈。1948年初,在“刨粮救穷人”的氛围下,该村闹了一次献金斗争(村民叫“掏元宝”,即挖地财),吊打了几名地主,但不久即被上级制止。严格意义上讲,这次斗地主已不属于土地改革的范围。不过,直到毛泽东走后,米脂县府于当年秋季才颁发土地证、窑房证,最终将杨家沟的房地产权确定下来。
[8] 参见马维新的历年收支笔记表,载《米脂县杨家沟调查》,页167-169。
[9] 刘树旺(1923年生),2000年1月16日访谈。
[10] 据说,马维新曾抱怨道:对现在政府的事情,咱们不能讲什么,讲也不过是地主的话。现在的事情不好办了,人家不交租,也没办法。政府交租法令固然好,但是办不通。但要办通也不难。政府只要规定“如不能照章交租,地主即可倒动(收回)土地”这一条就行了。其实政府尽可不干涉这类事情,也不必规定什么法律,一切让地主自由处理,事情就会办好的。现在人心是越来越不如从前了。“谷子越大越没货,地主越大越有过。”咱还有甚说的呢!(参《米脂县杨家沟调查》,页146)
[11] 参杨和亭在其回忆文集《红日照陕北》(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1996年)中对绥德分区土改的回忆(“分田分地真忙”一节)。
[12] 关于此一阶段共产党的政策及对陕北地主经济的打击,请另参“周文”中更为详尽的有关分析(页294-302)。
[13] 米脂县委:《米脂县何岔区六乡土地公债试行办法》(1947年,具体日期不详),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等编《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89年),页87。1947年初的一份《陕甘宁边区土地问题材料》则显示,杨家沟地主在本乡仅有地1906垧,其中自地1620垧,占全乡土地总数的37%(《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页338)。
[14]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页598。
[15] 以上参见何岔区委:《关于杨家沟的土地问题》。
[16] 参《米脂县何岔区六乡土地公债试行办法》。
[17] 《米脂城东杨家沟乡征购土地两万余》,《解放日报》1947年1月7日第二版。据该报道,杨家沟共征购地主土地20,881亩。这个数字约合6,937垧,与工作团数据大致相当。
[18] 陕西档案馆编:《陕甘宁边区政府大事记》(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1年),页266,271。
[1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页65-66。刘少奇起草的这个通报表明,当时中共仍然期望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解决土地问题。不过,这个构想很快就由于胡宗南进攻陕甘宁边区的军事行动而告夭折。
[20] 1947年2月1日,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上讨论病通过了毛起草的关于时局与任务的指示。《二一指示》中批评了《五四指示》以来土改的“不彻底”问题,并指出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放手发动群众”(参毛泽东:《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页1213-14)。
[21] 马师麒(1919年生),1997年8月20日访谈。马师麒由于主动献地而被列为“开明士绅”,土地清算时还被聘请参加了工作团。
[22] 以下叙述依据康生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47年2月8日),载中共北京市委党校资料室编《康生言论选编》(非正式出版物)。需要指出的是,康生的这个报告在时间上正好在《二一指示》之后。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康生报告集中反映了《二一指示》的新精神。
[23] 杨家沟试办征购时,工作团曾召开地主座谈会,征求地主的疑问与意见。座谈会上,“男女地主纷纷诉苦,政府要不管饥荒,我们实在没办法了等”(参见《米脂县何岔区六乡土地公债试行办法》)。
[24] 康生的“刺破面皮”这一说法,应是来自毛泽东的内部指示。毛曾在2月1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就陕甘宁边区土地问题讲过:“要使农民同地主撕破脸,而不是和和气气。对地主打了再拉,不打只拉就不好。”(参见毛泽东:《对中国革命新高潮的说明》,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页221)
[25] 参《王家塬乡征购土地主要经验介绍》(1947年2月10日),载《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页106-07。
[26] 绥德地委:《关于春耕前深入发动群众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补充指示》。
[27] 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成立于1937年9月,前身为西北政治保卫局。周兴一直担任保安处处长,掌握延安的治安力量,故时有“周半城”之称。另外,保安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既是西北局的社会部,又是边区政府的一个部门(参何立波:《扑朔迷离的延安隐蔽战线斗争》,《党史纵览》2007年第4期,页47-49)。因此,周兴算是康生(长期担任中央社会部部长)的直接下属。
[28] 官庄经验系《二一指示》下达后西北局为指导各地清算斗争而创造的第一个试点经验,具体内容参《十里铺五乡的清算斗争是怎样进行的》(官庄工作团,1947年3月26日)。为了保证农民能不失时机进行生产,官庄工作团首先解决土地、窑房问题。土地、窑房承购工作基本结束之后,才进一步开展清算斗争。过后,将搞出的财物,以乡为单位,根据成分、生活状况、生产有无困难等三种情况把农民分为四个等级,统一进行分配。
[29] 郭成明(1924年生),1997年8月22日访谈。土改时郭成明曾是村里的民兵、积极分子,土改以后长期担任村干部。
[30] 据张闻天1942年统计,杨家沟的“工人”达51户,多为石匠、木匠、泥匠以及杂工(参《米脂县杨家沟调查》,页20-21)。关于土改前杨家沟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意象,另参“李文”上篇第二章《“小北京城”:不似村庄的村庄》中的有关叙述(页16-24)。杨家沟土改的重要人物中,一些就是“工人”。例如,刘成荣(乡农会主任)是跟工汉出身,杨树旺(乡警干队队长)是木匠出身。
[31] 周兴:《致白治民、李卓然的信》(1947年,具体日期不详)。当时,杨家沟的工人包工头、名匠王应名甚至“组织工人和农民斗争,要和农民争取土地”(参《米脂县何岔区六乡土地公债试行办法》)。显然,杨家沟人对此次土地承购并非无动于衷,而恰恰是反映相当强烈。
[32] 周兴:《致白治民、李卓然的信》。
[33] 引自米脂县委的内部报告《关于杨家沟清理群众斗争果实中干部贪污问题报告》(1947年7月19日)。
[34] 据村人说,马维新是在80石公粮的重压下忧病离世。结果,他的儿媳妇挨了吊捆。(刘成高、雷公旺访谈,1997年8月26日)
[35] 此次斗争大会在马醒民的私宅“新院”举行。清算过后不久,马醒民被勒令搬出“新院”。毛泽东转战陕北,后来曾在这座“新院”里住了四个月。因此,当地也把“新院”叫做“(主席)旧居”。现已改为杨家沟革命纪念馆。郭于华教授对近年来“旧居”的情况进行了追踪,参见郭于华:《关于历史建构的思考》以及《“鸠占鹊巢”的小插曲》,分载《社会学家茶座》2005年总第十三辑、2007年总第十九辑。这里顺便提及一下,与素以“精打细算”著称的马维新不同,马醒民是杨家沟出名的“恩德财主”。因此,村人关于此次斗争大会的回忆多强调马醒民“没受气”。对这段故事感兴趣的读者,请参阅“李文”上篇第六章《清算斗争与传统秩序的终结》以及笔者近期的一篇文章《饥荒·恩德·革命——黄土沟沟里的历史与记忆》(《二十一世纪》[香港],2008年即出)。
[36] 笔者对本节中所涉部分当事人的姓名做了技术处理,隐字以“◇”代替。
[37] 由于杨家沟地主的清算关系相当广泛,因此清算委员多来自外乡。不过,委员会中也有本村干部,如时任六乡农会主任的刘成荣(1911年生)。
[38] 据《米脂县何岔区六乡土地公债试行办法》:何岔区六乡包括4个自然村(杨家沟、寺沟、巩家沟、李村圪崂),分为5个行政。巩家沟和李村圪崂是一行政,杨家沟的后沟、寨子上、前沟分别为二、三、四行政,寺沟为五行政。全乡共有居民456户(其中杨家沟246户),2,003人,土地10,096垧(包括地主所有外乡地)。
[39] 以上参见马光华的内部报告《米脂县杨家沟清算斗争的前后》(1947年7月25日)。
[40] 杨树旺(1917年生)访谈,2000年1月13日。
[41] 以上叙述依据秦山(时任军委来米脂工作组组长)、石如珊(时任米脂县委宣传部长)的内部报告《杨家沟处理斗争果实的几个问题》(1947年7月)。
[42] 杨树旺访谈,2000年1月13日。杨的回忆与秦山、石如珊的报告在个别细节上存在一些出入。
[43] 引自《杨家沟处理斗争果实的几个问题》以及《关于杨家沟清理群众斗争果实中干部贪污问题报告》。顺便提及一下,当时的乡农会主任刘成荣在登记地主东西的过程中曾借穿了一件大衣。据他说,当时是“打条条着了”,而且后来也“给人脱下了”。然而,“人家群众照定了”,结果背了处分。事后,他被拨到何岔三乡任指导员(刘成荣访谈,2000年1月12日)。
[44] 引自《杨家沟清理群众斗争果实中的干部贪污问题报告》。
[45] “周文”将这一清算风波诠释为农民反对共产党的政策(页305、310),笔者认为此论大可商榷。实际上,土改中“自发的民众行动”往往是在共产党的话语鼓动与政策激励下出现的;或者也可反过来理解,群众往往会挪用革命话语来正当化他们的集体行动。“周文”正确地指出中共“发动群众”的双重后果。但是,群众与党之间并非简单的支持或反对的关系,其复杂的互动需要具体而深入地考察。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周文”对斗清算委员的简单化认识遮蔽了土改中(坏)干部问题的话语-历史复杂性,使我们无从看到共产党在这一问题上的尴尬与抉择,及其具有的深刻革命现代性内涵。
[46] 以上参见《绥德分区土地改革情况》(1947年,具体日期不详)。
[47] 引自谢觉哉:《谢觉哉日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页813。同时,他也记道:“区乡干部真坏的不多,就是好人也做不了。上级给的任务太多。”这一评论反映了当时政治气氛下的看法。
[48] 谢觉哉:《关于工作作风问题》,《谢觉哉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页610。1945年,陕甘宁边区开展了选举运动。根据第二届边区参议会工作报告决议,边区在运动中尝试发动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地检查各级政府工作与干部作风(参谢觉哉:《在陕甘宁边区第三次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1946年4月2日],《谢觉哉文集》,页625)。当时,陕北的著名说书人韩起祥曾编创了一部新书《张玉兰参加选举会》,讲述选举运动中农民群众(包括妇女)公开批评村干部的有关情况(载韩起祥:《刘巧团圆》(收入周而复主编的北方文丛第二辑),香港海洋书屋1947年,页101-131)。从这部书中,我们可以管窥到中共倡导的人民民主在当时的乡村社会生活与人们精神世界中所产生的影响。这里顺便提及一下,杨家沟的说书人李怀山(1925年前后生)当年曾学过这本书。五十多年后,虽然他还是觉得“新书那驴日的不美”,却仍旧能随口大段地说出这部新书的内容(1997年8月21日访谈)。
[49] 《刘少奇年谱》,页65。
[50] 《刘少奇年谱》,页57。
[51] 《刘少奇年谱》,页62-63。
[52] 参习仲勋在边区土地会议上所作总结报告(1947年11月22日)以及白治民在米脂县土地会议上的传达报告(1947年12月5日)。
[53] 在1947年2月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在指示发动群众起来斗地主的同时,也就陕甘宁边区的干部问题指出:“现在有一批干部实际上站在地主方面,应该对他们进行教育。要使司令部、专署、地委在思想上都站在农民群众方面。过去没有对他们进行教育,是我们工作中的缺点,他们怕违反政策。”参见毛泽东:《对中国革命新高潮的说明》,《毛泽东文集》第四卷,页221-22。
[54] 参见《关于杨家沟的土地问题》。高的意见被否决,因为“这样一来自然本村贫苦农民更无立足之地了”。
[55] 在1947年12月召开的米脂县土改会议上,一众米脂干部由于“地主富农思想”严重而受到批判。例如,马继棠(1944年1月至1946年12月间担任米脂县长)由于米脂民丰一桩土地纠纷案件的处理而被指责“坐在地主怀里审官司”;宣传部长石如珊则被批评“拜地主干大”(参见《白书记的传达报告》)。
[56] 以下依据康生:《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57] 刘少奇:《论党》(1945年5月14日),《刘少奇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上卷,页354-55。
[58]“北方土改”是一个既有的历史说法。在笔者看来,“北方”不仅仅是空间范畴,而且是一个具有时间性的空间范畴。换句话说,“北方土改”是动态的历史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而言,杨家沟不应被视为“北方”的空间性历史缩影,而应被理解为“北方”的一个时间性的历史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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