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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毅等:阶级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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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0 05: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潘毅 等:阶级的形成:建筑工地上的劳动控制与建筑工人的集体抗争

作者:潘毅、卢晖临、张慧鹏


  [内容提要]大工地是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和制度变革的产物,它又如一个缩影,揭示了三十年改革所造成的全部社会冲突和矛盾。被投掷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的建筑工人,以对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剥削的最直接、自发的反抗,顽强地将多方力量遮蔽的阶级结构及阶级对立暴露在世人面前,并呼唤自己作为一个阶级存在的合法性。本文记录了分包劳动体制下建筑工人挣扎求生存的苦难,以及一个新兴工人阶级艰难孕育的历程。

  [关键词]阶级形成;阶级情感;建筑工人


  打工可以暑热严寒

  但不能没有工钱

  工人不再沉默无语

  只要发出我们的声音

  多少年来你的付出

  改变了城市的容颜

  劳动权利一定要争取

  团结起来讨工钱

  ——建筑工人大军改编的《讨薪之歌》

  2008年6月,京郊桃源村的工地上①,建筑工人老张在焦急地等待着老板发工资,家里的麦子已经熟透,等待他回去收割。老张干建筑已经三十多年了,这次他从老家找来十多个抹灰工,为包工头干活。从开春干到现在,除了每月一两百块钱的生活费之外,他们还没有拿到一分工钱。一星期前,老张代表十多个工人向包工头提出了结清工资的请求,当时包工头满口应允。眼看约定的日子要到了,包工头却说一时没有那么多钱,让他们再等一等。工人们很生气,但拿不到钱也没有办法,只好答应再等两天。

  最后的期限到了,却不见包工头的影子,工人们来到建筑公司项目部要钱。项目部经理给包工头打电话,让他赶紧来处理工人的事情。好不容易等来了老板娘,工人们把她团团围住,让她结工资。老板娘说工程没有完工,不能给钱,要工人们收完麦子再回来,把活干完才能给工钱。工人们愤怒了,一个工人把吃饭用的缸子狠狠地摔在地上,如果不是因为老板娘是女人的话,工人们恐怕早就动手了。几个工人去买了锤头,扬言要去砸了自己干的活。还有工人威胁说要去劳动局告老板。老张对老板娘说,必须解决工人的工资问题,不然他也不知道工人能干出什么事情。

  晚上11点,包工头派人送来3万块钱,说是过两天再给一部分,剩下的等工人回到北京再一次结清。无奈之下,老张只好把这些钱先发给工人,让他们先回家收麦子,自己留在工地上等着拿剩下的钱。夜里两点多,这些工人坐上了回家的汽车。

  桃源村的这一幕令人心酸和愤怒,却一而再地在全国的建筑工地上上演。常见的情况是,包工头想方设法把工人打发回家,承诺年底结清工资,甚至给工人打下欠条,而到年底工人追讨工资时却困难重重,包工头要么以没钱为理由,一拖再拖,要么干脆死不认账。几乎每个建筑工人都有过讨工资的经历,可以说,工资拖欠成了建筑行业的顽疾。分析工资拖欠牵连的矛盾和冲突,需要我们放宽视野,直面建筑工地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引入阶级这一既老套又新鲜的视角。

  一、阶级分析的本土社会学意义

  众所周知,阶级分析的中心性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原则。然而,20世纪中期以来近半个世纪的西方马克思理论的发展,基本上是质疑和否定这一原则的过程。西方左翼知识分子深深地为西方社会的一个现象而困惑:被马克思寄予厚望的工人阶级,为什么迟迟不起来担负起它“本应承担”的使命?换言之,工人阶级的革命主体性为什么迟迟没有显现出来?他们从不同的方向解释这一“为什么不”的问题,却共同建构出了一个阶级结构、阶级意识和阶级行动之间可能存在背离的巨大空间。在马克思那里,虽然有“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的区分,但是阶级结构、阶级意识和阶级行动这三者的内在统一性是预定的,“自在”到“自为”的转化也是自然而然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必然带来阶级结构的简单化和尖锐的阶级对立,“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②

  马克思预言的革命没有来临,相反西方社会在二战之后走向相对繁荣和稳定的通道,为了弥合西方现实社会进程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鸿沟,“后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学者发展出一系列丰富的解释,其中有三个方向特别具有影响力:其一是“意识形态的危机”说,认为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制造出一套遮蔽性的意识形态,连同消费主义文化,成功地阻碍了工人的阶级觉悟的发育。③其二是“多元认同”说,它批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经济主义”和“阶级还原论”,认为经济利益只是界定工人身份认同的一个维度,性别、族群、宗教、文化等多种社会因素都参与到工人认同的构建中,换言之,工人未必按照生产关系中的位置来认识自己的处境和利益,更谈不上开展阶级行动了。④其三是“中产阶级”说,它注意到西方社会工人“中产化”的趋势,就经济上的剥削角度而言,中产阶级与普通工人一样不拥有生产资料,具有工人阶级属性,但是就劳动生活经验中的异化角度而言,中产阶级又因其对知识、技术和组织的操控和工作上的一定自主性,较少具有工人阶级的异化感,因而,中产阶级具有比较矛盾和模糊的阶级位置。⑤

  将工人革命性的丧失归咎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构建了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独立性与支配性地位。也正因如此,这些学者会热切地将“文化革命”时的“毛主义”视作法宝,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用作对抗资本主义霸权的武器。然而,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实际上正在疏离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本质,将生产关系、剥削从社会结构的核心中“移植”出去。

  “中产阶级”说看到了西方社会结构自身发生的变化,但是由于缺乏第三世界视角,不可能从全球经济分工的不平等中把握西方社会阶级结构的历史阶段性,反而容易将其视作当然。如此看来,后马克思主义一方面忽略了西方社会内部发生的结构性变化,另外一方面过分夸大了意识形态的效用。分析起来,“告别工人阶级”在西方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后果,而且有着客观的社会基础,简单说,第一世界的西方正是通过剥夺第三世界,很大程度上将阶级矛盾转移为民族国家的矛盾,得以在国内维持一支庞大的中产化的工人队伍,从而削弱了工人阶级的革命主体性;与此同时,这种转移也在第三世界国家里制造了更为严重的阶级矛盾。

  回到中国,改革开放同时也是一个逐渐卷入到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历史进程。伴随着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与“世界工地”,一个多达两亿的庞大的农民工群体逐渐形成。

  三十年来,这一群体的劳动和生活处境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更成为本土社会学共同关注的一个宏大课题。可是在如何理解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造成农民工困境的原因等重要问题上,却存在着重要的分歧。其中一个非常核心的分歧是是否应该以阶级的视角来看待农民工问题。目前占据主流地位的阶层视角与新兴的阶级视角之间的分野,不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否存在于中国的认识上,而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社会性质和社会矛盾的判断,以及对当下的社会矛盾是否建立于根本的利益对立,是否可以调和与避免的认识上。阶层视野否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内在对立的结构性因素,主张不同阶层之间利益调和与社会流动的可能性。阶层视野期待通过分配制度的改善、法治的健全、农民工教育水平的提高等途径解决农民工问题,也就是说他们相信通过创造更好制度文化的努力可以调和社会矛盾。更甚者,一些学者甚至将农民工的出现本身就视作农民向上社会流动的一种体现,而根本不顾及造成这种流动背后的剥削关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中国走向》作者徐景安的说法:“判断中国的改革,离不开中国的国情,尤其得弄明白我们处于什么历史阶段”“可是农民工却认为,这总比俺农村强,竟喜欢受剥削。何止农民工缺乏‘阶级觉悟’,整个中国都如此,甘愿当世界工厂,欢迎资本主义剥削。”

  而阶级视野突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内在利益对立的结构性基础,强调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不可避免的劳资冲突,主张只有将处于失语、错位和扭曲的阶级话语拯救出来,才能够直面和回应产生利益对立、制造社会不公的结构性根源。在阶级视野中,农民工问题主要是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方与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不对等关系的体现,农民工问题的提出,不单是要处理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阶级冲突的普遍议题,而且是要特别地关注一个处于后社会主义转型历程中的中国工人阶级形成的特殊主题。阶级视野认为,农民工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农民工这一阶级主体的诞生与抗争,离不开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改变与再造,也就是离不开对于结构性格局中的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的实质性变革。在一篇名为《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生产》的文章中,沈原提出了一个理解农民工问题的阶级视角,即资本主义通过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的剥夺,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劳动剥削。那些在沿海地区外资或私人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工,正在形成的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工人阶级,他们除了向资本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⑥

  吊诡的是,在西方社会理论界“告别工人阶级”的时候,我们却正在中国真实地面对一个庞大的工人阶级艰难诞生的历程。为了给强调个体主义、专业主义、机会平等和开放市场的新自由主义话语扫清道路,阶级话语在中国被有意无意地或扭曲或压制,在这个意义上,被投掷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的两亿农民工很有些“生不逢时”的意味,然而,他们以对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剥削的最直接、自发的反抗,顽强地将多方力量遮蔽的阶级结构及阶级对立暴露在世人面前,并呼唤自己作为一个阶级存在的合法性。

  两年来,我们对建筑工地上农民工的研究——他们的遭遇,他们的情感,活生生的劳动、生活及抗争经验——让我们不由不重拾“不合时宜”的阶级视野。我们注意到阶级结构、阶级意识和阶级行动之间复杂多变的关系,从自在到自为是一条充满荆棘、与主流意识形态不断角力的艰难历程,但是所有这些都无法取消阶级分析的必要性和中心性;我们更进一步体会到阶级视野对于本土社会研究的重要意义。

  二、阶级与阶级形成概念

  在马克思那里,阶级是因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而产生的对立关系概念。对立的两方中一方是资本家,他们靠榨取劳动剩余获得资本增殖,并通过规模扩大的再生产或积累再生产出规模扩大的资本关系。另一方是雇佣工人,是专靠出卖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生活资料的无产阶级。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的涵义在于它拥有双重意义的自由:“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须的东西。”⑦

  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客观阶级结构上,他强调的是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之间内在的利益对立和冲突,却没有特别关注工人阶级意识如何形成,以及工人阶级的身份认同与情感倾向如何影响其集体行动的问题。换言之,马克思并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解释阶级形成机制的微观学说,在此,我们引入汤普森和卡兹尼尔森(I.Katznelson )的论述进行补充。

  《英国工人阶级形成》致力解决的正是阶级形成机制问题。汤普森指出,“工人阶级形塑了自己正如他自己被形塑出来一样”,他强调的是阶级形成过程中工人自身的主动性,特别地突出工人劳动和生活经验在阶级意识发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他强调阶级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假如我们将历史停顿在一个定点上,那么那里是没有阶级的,而只有一群具有相当多不同经验的个人而已……阶级是人们在其走过的历史中间自己定义出来的,而且在最后,这也是唯一的定义”.因此,“阶级本身并不是一个事物(thing ),它是一个发生的过程(happening )”.⑧汤普森将这一动态的历史过程理解为阶级斗争的过程,只有透过长期的冲突,透过斗争中的经验与学习,阶级形成才能够最终完成。

  卡兹尼尔森在对德、法、美等多个国家阶级形成的历史进行比较研究之后,进一步提出理解阶级形成的四个层面,即阶级结构、社会经济组织、性情倾向、集体行动。⑨他指出,在不同社会的特定历史时空下,阶级形成会呈现出各种复杂多变的样式,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阶级形成所提供的前提条件是最为基本的,它确定了一个社会中的不同位置,简言之,它奠定了一个社会的阶级结构。阶级结构连同社会经济组织,构成了理解阶级形成的社会经济层面,这两个层面所确立的阶级地图,主要是一个人在所有制关系网络中的客观位置,他的劳动、居住和生活方式,但是在这样的阶级地图中,尚无法找到意识、文化和政治的位置。性情倾向和集体行动这两个层面恰恰弥补了这一重要缺失。性情倾向是工人在劳动和生活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感受和看法,它们涉及到如何看待社会体制、如何理解公正、如何认识造成工人现状的原因以及是否可以改变的判断。卡兹尼尔森特别提出集体行动层面,是考虑到分享共同性情倾向的工人未必会自动走向共同的集体行动。工人以运动和组织的形式展开集体行动,对社会施加影响并改变自身的命运,是个不断克服障碍的动员过程和成就。性情倾向与集体行动构成了理解阶级形成的文化政治层面,将其与社会经济层面结合起来,我们就获得了一幅理解阶级形成的更为完整同时又更为复杂的图景。

  三、走进工地,走近建筑工人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地”.当前的中国拥有世界最大的建筑市场,建筑量占到世界的一半以上,混凝土和钢筋的消费量分别占到世界的一半和三分之一。⑩轰隆隆的大工地造就了改革开放以来令人叹为观止的物质文明,同时也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显著的贡献,近年来,建筑业连同房地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以2008年为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GDP 增长的贡献超过10%.[11]然而,像老张这样在大工地上挥洒血汗的建筑工人却从来没有得到过适当的关注。

  2007年底,我们开始走进工地,大规模接触建筑工人。我们选择了京郊的桃源村作为田野调查的基地。桃源村位于北京西北方向,五环以外,是典型的外来人口社区。按照政府的规划,这个村子即将拆迁,大规模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即将开始。我们走进村子的时候,农业耕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村子的北面一片别墅群已经初现雏形,工人们正加班加点赶工期,工地上尘土飞扬,一派繁忙的景象。每到夜晚的时候,村子靠北的主街上就会有大量的建筑工人,正是这片工地和这些工人吸引了我们的目光,让我们把关注的焦点放到建筑工地和这些工人身上。

  当我们试着走进工地,走近建筑工人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些工人的处境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糟糕。虽然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但工地上几乎所有的建筑工人都没有劳动合同。他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劳动强度大,吃住条件差,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竟然不能按月拿到工资,甚至辛辛苦苦一年下来连工资都拿不到。在两年多时间里,我们重点探访了北京的5个工地,接触了上千名工人,深入访谈了上百名工人。他们大部分来自河北、河南、山东、四川、江苏、湖北等劳动力输出大省,访谈的对象主要是男工,也包括少量女工,既有技术工人,也有小工,涉及木工、钢筋工、水泥工、抹灰工、水管工等几乎所有工种。我们还访谈了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等。我们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工地上,我们还利用春节和麦收、秋收的季节,随同建筑工人一起回到他们的家乡。我们先后进行了3次下乡调查,去了河北保定和邢台共4个农村。

  建筑工人是中国新兴工人阶级的主体,根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2008年末,全国共有建筑业从业人员3901.1万人,其中,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基本是农民工。借鉴马克思和西方后马克思的理论视角,我们试图将中国的农民工问题引入到社会转型和工人阶级形成这一宏大的历史进程之中,无产阶级化是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建筑工人除了具有农民工的基本特征,还具有自身的重要特点。与南方工厂工人相比,建筑工人和农村联系更为紧密,很多人在农忙季节还从事农业生产,对农民的身份也最为认同。建筑工人的这些特征让我们更好地考察农民工群体艰难的无产阶级化过程,以及作为新兴工人阶级形成中所遇到的重重阻碍与反抗。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考察在层层分包的劳动体制下,资本是如何控制劳动,而工人又是如何进行抗争的。建筑工人的抗争具有怎样的特点?工人在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的体验如何形成他们的阶级意识,国家和资本又是如何打造出新兴工人阶级?他们将具有怎样的阶级身份与主体性?我们将在国家、资本和劳动者三者互动的视角下进行考察。

  四、中国农民工的“半无产阶级化”

  中国农民工的阶级形成,既有与西方工业化国家相似的一面,又有着自身的历史特殊性。历经三十年,中国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仍然处于未完成的状态,一个庞大的雇佣劳动者队伍陷入到“半无产阶级化”的困境中。

  马克思用英国的经验理解工人阶级的形成。当时的英国,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大量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农民转化成为工人。在《资本论》里,马克思集中处理的是工人和资本之间的矛盾,他认为资本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压榨会激发工人的反抗,导致工人从一个自在的阶级转化成为一个自为的阶级。马克思是在资本与劳动的矛盾中理解资本主义的,他所指的资本是典型的资本,他所理解的劳动是建立在自由和平等社会契约基础上的劳动者,工人和资本家之间订立了平等的契约关系[12].而中国的现实情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引发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大潮,但制度性的障碍却使得这些已经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没有办法真正转化成为工人,他们和资本之间难以建立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农民工的出现是马克思的理论难以处理的现象。今天中国的无产阶级化不仅仅是一个资本操控的过程,更没有办法回避国家扮演的重要角色。

  马克思意义上的劳动者是一个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主体,他所讨论的“劳动从属于资本”(subsumption of labor)的过程,发生在劳动者进入生产领域之后,从属的结果是劳动价值被资本剥夺。而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农民工,在他们进入生产领域之前,其劳动关系和劳动主体身份就已经经历了一次从属于国家和体制的过程,当他们走入城市,进入生产领域之后,又进一步遭遇从属于资本的过程;换言之,中国农民工经历了一个“双重从属”的过程,这意味着其劳动价值被剥夺的程度更为严重。

  我们从阶级的视野出发,理解今天的建筑业农民工,除了要理解宏观的阶级结构、阶级关系以外,还要理解他们的阶级身份、阶级地位形成的复杂过程。虽然绝大多数建筑业农民工在家乡都有一块田地,但从生产关系上看,他们已经成为典型的雇佣工人,与一个世纪前列宁分析的俄国的农村无产阶级没有分别,“(他们拥有的)小块土地的经营规模微不足道,而且经济完全处于衰落的状态中,不出卖劳动力就无法生存,生活水平极其低下,甚至还比不上没有份地的工人的生活水平”.[13]

  但从身份角度看,中国的农民工则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因为保留了农村的土地,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部分地被放在农村来进行,国家和资本不断强化他们的农民身份;另一方面,他们在城市里没有作为一个劳动主体的合法身份,国家在他们的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也是缺席的,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他们的身份变得模糊起来。回到马克思对于劳动异化的思考,马克思所讲的异化是在生产领域的异化: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他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而我们今天的农民工在马克思意义上的异化之外,还有更深一层的异化,这就是他们作为一个劳动主体同自己“农民工”身份的异化。农民工所经历的是双重异化的过程。

  今天中国的建筑工人阶级形成的特征恰恰在于它处在双重从属和双重异化的状态。

  国家体制通过维持他们“农民工”的身份,在资本剥夺他们的劳动价值之前,就已经把他们的劳动价值贬低。农民工的身份代表了卑贱的社会主体地位,在他们进入城市的生产领域之前,就已经被打上次等公民与次等劳动者的烙印——这就是处于“半无产阶级化”的当代中国农民工身份政治的奥秘。这是体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而这种伤害进一步为资本所利用,成为更好地控制和剥夺建筑工人的基础。

  五、生产关系的变革与建筑业改制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非公有制经济获得巨大发展,即便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也已经通过改制,转变经营方式,其目标从追求社会效益转变为追求经济效益,其劳动关系和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没有多少区别。进而,中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一转变在建筑行业有最明显的体现。

  在建筑领域,改革之前中国的建设项目都由国营建筑企业承担,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划拨,纳入到当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名目。建筑企业的工人主要是固定工人,按月领取工资,和其他行业的国企职工拥有相似的社会地位和福利配给。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劳动关系下,建筑企业不但是一个生产单位,同时也是一个生活单位,负责工人的生老病死等社会福利和保障。同时,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宣传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注重培育阶级感情,倡导劳动光荣,尊重体力劳动者的劳动价值。

  建筑业是最早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域。自1980年代初起,国家在建筑行业引入一系列重大的市场化改革措施:重组现有管理体制、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营建筑企业自主经营、建立工程竞价机制等等。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现代包工制度开始萌芽。一方面国企内部承包人从原企业独立出来,雇佣农村劳动力,成为最早的一批现代包工队;另一方面,农村的一些带工师傅也开始带本村人外出打工,形成另一批庞大的包工队伍。这些最早的包工队完成了最初的资本原始积累。[14]

  与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相伴随的是建筑行业用工体制的变化。按照国家的改革方案,国营建筑企业一方面大量使用农村劳务承包队,另一方面大量招用农村劳动力作为合同工,取代固定工人。国企固定工人的比例迅速下降,逐渐脱离生产一线,成为公司技术和管理人员。此后,建筑公司大量使用农村包工头带领的包工队,形成建筑行业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

  建筑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也意味着生产关系的变革。今天的建筑工人已经完全不同于社会主义时期的国企工人,他们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已经自由到一无所有,只能靠出卖劳动力维持自身及其家庭的生活。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工资收入已经成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和公司老板之间完全是雇佣劳动关系,他们是中国新兴工人阶级的主体。

  六、分包劳动体制与劳动控制

  在当前的中国,建筑工人属于典型的雇佣劳动者;而建筑业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则将工人带入到一种劳动关系缺失的特殊困境中。资本对劳动的控制既有普遍特征,又体现出中国特色。

  在今天的建筑行业里,无论工地的所在地区、建筑类型以及资本性质如何,一线作业任务基本上都是由以包工头为核心的农村包工队承担的。在这种体制下,数千万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成为建筑工人。这些农民工通常由个体包工头带入工地,在包工头的直接管理下参与建筑生产活动,并从包工头那里领取自己的工资。

  层层分包是当前中国分包劳动体制的基本特征。经过层层分包后,建筑工地上形成了一种临时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管理体系。该金字塔以开发商(或市政项目中的政府)为最上层,建筑工人为最下层,中间涉及建设单位、劳务公司、包工队、带工队等多层。最少的涉及四层,最多的超过十多层。如图1所示,我们以简化的五层承包体制来进一步说明该分包劳动体制的基本架构。

  开发商位于整个分包体制的最上端,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发起人,但它基本不参与实际的建设工作,而是通过招标等形式发包给一家或多家建筑公司。在符合建筑资质要求的基础上,竞价成本最低的建筑公司通常可以中标。

  建筑公司在承接具体的建设项目后,只会部分参与管理工作,具体的生产任务往往在肢解后进一步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后者再分包给专门的劳务公司或者单独的包工队。有的包工队本身并不具备建筑资质,而是挂靠在一些具备建设资质的劳务公司之下,借壳开工。[15]

  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一级,可能直接负责工人的招募与管理,也可能进一步肢解工程,分包给规模更小的包工头。最后,层层分包后,直接面对工人的包工头或带工[16]就是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者。他们不但负责工人的招募,而且在日常生产中全面负责具体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任务的分派、劳动过程的监督等等。除此之外,劳动过程终结后,他们还要全面或部分地负责工资的结算。

  建筑业的分包劳动体制,对于工地上的劳动控制与抗争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一)层层分包,谁是老板?

  在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下,工人通过老乡的介绍进入工地,跟着包工头干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往往只和包工头接触,将包工头当成自己的老板。层层分包、转包之后,大大小小的包工头横亘在工人和建筑公司之间,遮蔽了真正的劳动关系。它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当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工人竟然不知道谁是自己的老板。

  2009年3月,在北京温泉镇北辰工地上,建筑工人史东东在寒风中爬上了高高的塔吊,以死相威胁,意在讨回自己的工伤赔偿。史东东来自江苏,2008年10月跟着同乡包工头李龙发来到北京北辰工地做木工,工程总承包商是北京六建集团,劳务公司是北京鸿佳建筑工程公司。和其他工人一样,当初史东东只认识自己的包工头,也就是他的老乡李龙发,至于开发商、承包商、建筑工程公司,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他一概不知。2008年12月,史东东在10米高空作业时从楼上摔下,医生诊断为腰骨爆裂。想不到遭受工伤之后,公司的项目经理拒不承认史东东是他们的工人,称史东东是包工头李龙发找来的,应该由李龙发负责,和公司没有关系。史东东去了两次劳动局,工作人员都以没有劳动合同、证据不足为理由不予受理。在接下来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仅仅为了证明自己的工人身份,史东东费劲了周折。

  (二)化整为零,分化瓦解

  层层分包的用工制度,不但遮蔽了劳动关系,还将整个工人队伍化整为零,分化瓦解,从而削弱了工人抗争的力量。事实上,以专业分包为基础的弹性生产方式作为后福特主义的主要特征在众多行业都有体现,但在建筑业体现得更加明显,更加极端。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不但实现了资本的灵活积累,在将工程分解的同时,也导致工人的分化,让资本可以更好地控制工人。

  层层分包的体制先是将工人分成不同的包工队,同时在同一个包工队内部也造成分化。一个规模较大一点的包工队通常由不同地方的人组成,分别由不同的带工带领着。虽然他们有共同的老板,干同样的活,平时吃住也都在一起,但工人们之间的交往还是以地缘网络为纽带,形成不同的亲疏远近关系。有时候同一宿舍住着不同地方的人,彼此之间交流却很少。加上工人们流动频繁,不同地方的人难以深入交往,信任感难以建立。在桃源村的工地上,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带工老靳告诉我们,老板通常会选择不同地方的工人,这样即便一部分工人闹事,其他工人也不会跟着闹,不至于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展。

  (三)乡缘关系的挪用

  在工地上,老板和工人之间实质上是雇佣关系,但工人和老板之间、工人和管理人员之间普遍存在的老乡、朋友关系,使得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得模糊不清,这种乡缘关系被资本所利用,通过包工头达到控制工人的目的。

  正是这种关系的存在,使得老板不需要按月支付工人工资,而是拖到工程结束之后甚至年底工人回到老家才支付工资。原本是生产领域的矛盾被转移到生产领域之外,削弱了工人抗争的意识和力量。

  在工地上,工人和老板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生产关系,涉及到直接的经济利益问题,都可以摆到桌面上来讲清楚,而回到农村社区之后,所处的环境变了,工人和老板之间的乡缘、朋友的关系更加凸显,受到乡土社会规范的约束。在熟人社会,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这种乡土社会的规范可以约束包工头,同样也对工人具有约束作用。人们顾及面子,总不好撕破脸皮,把事情做得太绝。在河北尧村,很多人向我们展示陈年的欠条,而拖欠者大多是同乡包工头。一个五十多岁的工人告诉我们,他每到过年的时候都到包工头家去要拖欠的工资,但包工头总是说没有钱,一年年下来,最后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去了。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前现代社会中的乡缘关系,竟然成为现代社会中资本追逐最大利益加以挪用的资源。

  总结起来,建筑行业分包劳动体制的一个基本特性就在于它的遮蔽性。在分包劳动体制下,包工头与工人之间的乡村社会关系遮蔽了工人与资本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建筑业农民工的认知中,对“老板”的反抗和对“亲戚”或“熟人”的容忍之间的界限往往十分模糊。“老板”体现出一种劳动关系,“亲戚”或“熟人”则意味着前工业社会的人际关系。劳动关系和人际关系交叠在一起,使得工人经常只能看见人际关系,而无法看清楚劳动关系。

  遮蔽性作为资本主义劳动体制的基本特性,马克思及其继承者早就作出过深刻的分析,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本质就是取得并掩饰剩余价值[17].然而,建筑行业的遮蔽性却多了另外一层含义,资本不但要掩盖剩余价值,更要掩盖劳动关系,遮蔽农民工的工人身份,以获取更大的剩余价值。在马克思的时代,剥削体现为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强度来尽可能多地榨取剩余价值,而劳动力价值的兑现,即工资的按时发放却不是主要问题。但是,在分包劳动体制下,劳动力价值的兑现却是分期拖延甚至不予兑现的。通过拖欠,资本以最廉价的方式获取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包劳动体制的存在,使得今天的建筑工人在事实上进入到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同时,他们的劳动关系却被一层一层地遮蔽,最终陷入劳动关系缺失的困境中。

  七、与资本的对立

  马克思指出,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小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资本为了追逐利润胆敢犯下任何罪行。[18]而资本的利润最终来源于劳动,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从本质上说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对劳动者的剥削。为了追逐利润,资本之间展开激烈的竞争,资本竞争的内在规律就像一种外在强制性的力量,驱使资本家不断提高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从工人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但是,当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突破工人的底线的时候,就会激起工人的反抗。

  马克思对资本贪婪本性的描述是基于18世纪英国工厂的情况,但在21世纪的中国,在建筑行业,我们发现历史惊人地相似。中国房地产业兴起只有十多年的时间,然而这十多年却是一个财富迅速膨胀的时期,地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聚宝盆。在地产资本和建筑资本一夜暴富的同时,广大的建筑工人陷入了毫无保障可言的境地。建筑行业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下,一个工程被层层分解,大大小小的老板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而工人处在利益链条的最底端,忍受着最强烈的压迫。在老板们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工人们却不得不通过超长的工作时间、高强度的劳动换取微薄的工资。然而即便这点工资,工人们都很难顺利拿到,有的不得不采取爬塔吊、堵马路等暴力方式,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8年6月1日,桃源村的工地上,就在老张他们向老板追讨工资的同时,另一群工人也在追讨工资,他们来自河北邢台,从开春到麦熟已经在工地上干了3个月,还没有拿到一分工钱。

  包工头还没有拿到公司的工程款,于是就利用老乡的关系,极力安抚工人继续工作,承诺等工程一结束就发工钱。工人和包工头是老乡,看到包工头如此肯定的态度,碍于老乡的情面,工人们答应继续干活。

  活干完后,工人们又开始催钱,包工头也一趟趟向公司要钱,但公司总是以钱未到帐为理由,一再拖延。工人们去找建委,建委的人说没有劳动合同,管不了。

  “怎么办啊?我们辛辛苦苦干了3个月,到最后不给钱,让农民怎么过日子?”小芳是个年轻的女工,显得很焦虑。

  “放心,不给钱就跟他拼了,敢不给钱?”

  另一名女工王蓉却显得很坚决。在工地上,女工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她们只能做小工,哪怕和男工干一样的活,工资也比男工低很多。

  “前3个月时间拼命干活,后1个月时间等着要钱,打工容易吗?干活的时候头头们一个比一个会抓紧,给钱的时候一个比一个都会推,可恶!”王蓉愤愤难平。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们现在要钱要理直气壮。”工人们气愤地说。

  工人们决定采取行动。但他们人数太少,于是小波联系了在北京昌平干活的同乡,请他们过来支援。

  小波说:“明天咱们的大部队就来了,咱们要好好闹一回,让他们知道工人并不是好欺负的。”

  6月8日一大早,同乡们赶了过来,这次,他们决定挂着牌子去堵马路,牌子上书写着“还我们血汗钱,回家去收麦”.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中国建筑行业的充分发展,确立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对立性的阶级结构,然而,中国建筑业广泛采用的分包劳动体制,即卡兹尼尔森阶级分析框架中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建筑工人那里发挥了遮蔽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的作用。层层分包的劳动体制,复杂的承包链条,尤其是包工头的存在,遮蔽了真实的劳动关系,使得工人难以认清真正的老板。一方面,分包劳动体制利用乡缘等传统社会关系压抑、缓解和转化劳动现场中的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由于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阶级结构中内在的利益对立问题,因此它实际上是从第一天就将矛盾和冲突推延积累,直至最后的爆发。分包劳动体制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使得资本的剥削程度被推到极致,它突破道德、法律和身体的界限,使得工资发放这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最基本的前提条件都成为问题,最终将工人推到无法生存的绝境,反而激发了工人的绝地反击。讨工钱这一看似最简单的经济斗争,让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内在对立、隐蔽的阶级结构与阶级关系清晰地呈现在工人眼前。

  在汤普森的理解中,阶级意识并不是先于抗争而存在的,阶级意识与抗争是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的,“(工人)经历了剥削,他们认识了对立利益,他们针对这些议题展开斗争,而在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各自发现他们自己是阶级,他们知道了这一发现就是阶级意识。阶级和阶级意识经常出现在历史过程的最后而不是最初阶段。”[19]

  可是,中国建筑行业的社会经济组织,使得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更具有它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我们看到,恶劣的劳动和生活条件经常让工人产生对老板的不满和怨恨,但这仍然是一种处于萌生状态的阶级意识,零碎、模糊、多变,并且时时遭遇工地上的分包劳动体制的稀释和扼杀。工人与包工头乡缘纽带的存在,一方面使得工人可以承受其他行业难以想象的劳动条件和剥削程度,另一方面使得工人的不满和怨恨经常停留在包工头身上,并随着包工头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而转化。于是,阶级意识与乡缘意识经常处于纠缠和错位状态中,使得明晰的阶级意识的形成困难重重。可是,资本追逐最大利润的本性总是将包工头推入到一个无法化解矛盾的境地。工人的不满和怨恨一点一滴地积累,到了辛苦劳动的工资都无法拿到的关头,爆发为行动,乡缘关系的温情脉脉的面纱终将剥落。

  在“还我们血汗钱”等诉求引导的讨工钱的行动中,工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累的怨恨在最后的关头爆发,使他们显示出惊人的力量。

  讨要工资的抗争行动受到日常生活中的怨恨的激发,它也将这些弥散的怨恨引导到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使其摆脱与乡缘意识的复杂纠结,模糊的阶级意识逐渐尖锐化、明朗化。在这个过程中,工人得到了锻炼和成长,他们认清了老板的真实面目,也认清了工人和老板之间的区别,这种经历为以后的抗争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八、工人行动的政治化

  以往的工人阶级研究,经常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那就是工人的抗争到底是经济性还是政治性的,把争取改善劳动条件、争取提高工资等抗争理解为单纯的经济斗争,从而将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置于简单对立的状态,并赋予工人的阶级行动内在的目的论,即阶级行动最终必须通过高度组织化、政治化的形式,才能实现工人阶级自我解放的终极目标。

  现阶段中国建筑工地上工人的集体行动,基本上都是围绕工资拖欠而展开的经济领域的斗争,而且是针对利益受损的防御性的斗争,在这个意义上,似乎都可以将它们称作经济斗争。但是,在工人讨要工资的一系列的斗争中,我们发现工人行动总是处于一种不断政治化的过程中:第一,哪怕是最简单的工人行动,都涉及到将单个的工人团结起来进行集体抗争的复杂过程;第二,工人在抗争中总是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发生关系,他们要么直接求助于政府并与相关部门交锋,要么援引相关法律和政策对抗资本,无论是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对于国家和制度的认识。在后社会主义转型的背景下,国家与资本密切交织,工人行动的政治化更是无法避免。

  当工人受到工伤无法获得赔偿,或者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资的时候,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几乎不假思索地认为,只要找政府,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然而,在抗争过程中,工人目睹政府部门在劳资冲突中扮演的角色,经历现实与期望的巨大反差之后,对于政府的看法和认识总是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2008年春节过后,河北石家庄的8名工人来到北京马连洼亿城工地打工。按照当初他们和包工头的约定,每人每天85元。后来,他们的包工头跑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要工人们继续干下去,并承诺一定发工资。工程完工时,公司发给每人500元路费让他们回家,却不给工资。

  工人们不同意,说如果不能拿到工资,就要去劳动局告状。公司扬言:“爱到哪告到哪告,告到劳动局也不怕。”于是工人们来到街道办事处的劳动科,工作人员首先向他们索要劳动合同,没有一个人能拿得出劳动合同。工作人员说只能按照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按每人每天35元、45元和65元不等的标准结算工资,并扣除每天10元钱的伙食费。工人不答应,坚持按照当初的约定结算工资。工作人员断然拒绝了工人的要求:你想要多少钱就给你多少钱,没有这个可能。我知道,这活儿没法干,这个人(包工头)走了,找不着了,这是个事实吧。找不着怎么办?这要找他们上一级机关单位对不对……工资不能都给你们,因为这个问题啊,也有咱们的责任是不是……你们直接老板(指包工头)走了,找不着了,你们这个情况我们不能处理。[20]

  街道劳动科的答复让工人们很不满意。工人代表刘小兵不明白,为什么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说出如此不专业的话。刘小兵不明白国家制订了这么多的法律,又总是说要维护农民工权益,为什么建筑工地上一点都不按法律办事:“现在国家法律很明确了,8小时工作制,什么双休日工资翻倍啊,在工地上面还是这样,一天还是十几个小时,吃的也还是这个饭,住的也是最破的……”

  和刘小兵他们一起讨工资的还有河南林州的工人马斌,他孤单一个人,更没有办法争取自己的工资,共同的遭遇让他们走到一起。从劳动科出来,他们都感到很气愤。马斌感慨道:“不知道这些执法者啊到底是帮工人呢还是帮老板呢?”刘小兵说的更直白:“我觉得啊,官儿和有钱人近,官帮有钱人,谁有钱帮谁,是吧。”

  街道劳动科的人不管,他们又找到上一级——海淀区劳动局。工作人员依然坚持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结算工资。

  马斌气愤到了极点:“最起码我是特种作业吧,我说你打听一下子,我这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一天给多少钱?”“你别跟我说市场价,市场价30块钱我还能找到人干活呢……”工作人员如此回答。马斌无语。

  资本的嚣张和国家的不作为,把工人逼上绝境。次日,工人们将行动升级,把工地仓库和项目部的大门锁上,不让一切人员和车辆进出,想以此迫使公司发工资。

  项目经理报了警,一位警察很快赶过来,了解情况后对刘小兵等人说:“要钱归要钱,要钱很正常,不过你这个手段不应该影响人家正常生产。”警察把刘小兵和另一名工人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连哄带吓,劝工人们接受劳动部门给的条件,赶紧拿钱走人,否则就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刑事拘留。工人不同意,警察就把工人关在派出所,从上午11点一直关到下午两点半,直到项目经理过来,才放他们回去。公司只答应给每个人按每天65元结算工资,工人不同意,见工人态度坚决,公司不想事态扩大,最终同意了工人提出的要求。当晚,所有工人拿到了所有的工钱。

  这次行动让工人们对地方政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他们在斗争中学习,成长,他们知道只有依靠自己,团结起来才能解决问题。

  建筑工地上的讨工资事件,总是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将国家卷入其中,在此,工人行动的政治性非常明显,正如列宁一个世纪前评论的一样:

  工人群体的生活条件使他们处于这样的状况: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有)空闲时间和可能去考虑国家的任何问题。但是工人为争取自己的日常需要而进行的反对厂主的斗争,却必然使工人来考虑国家问题,政治问题,以及俄国这个国家是怎样管理的,法令和条例是怎样发布的,这些法令和条例是为谁的利益服务的等等问题。工厂发生的每次冲突,都必然使工人跟法令、跟国家政权机关的代表人物发生冲突。[21]

  考察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冲突,不能忽视国家的重要角色。如果说马克思揭示了生产关系的结构性作用,汤普森、卡兹尼尔森补充了阶级形成的历史、文化和政治因素,布洛威则提醒我们注意影响劳动关系的政治力量,特别是国家为规范生产与再生产过程而提供的各种制度安排与治理手段[22].简言之,对劳动控制与抗争的探究,不但需要我们了解资本与劳动在生产和再生产方面的微观运作,更需要我们了解国家与资本的双重运作。

  卷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之中的中国,其国家性质要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复杂得多,它既承载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遗产,同时又成为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导航者,这使得它的国家角色充满了内在的紧张。一方面,在面对频繁的劳资冲突时,它必须以劳动人民的保护者形象出现,甚至经常出台一些较西方超前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实际处理劳动纠纷时,地方政府又因其与资本之间的利益关联,漠视劳动者的权利,致使相关的法律法规落空,暴露出国家阶级属性亲资本的一面。

  2003年,温家宝总理为农民工讨工资的事情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讨薪风暴”,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下发文件,要求相关部门整治建筑工程非法转包、保护建筑业农民工劳动权益、切实解决建筑工人的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建立专用账户,到发放形式、发放工作的整个操作流程,无所不包,细致入微,但这些法律和政策无一例外被架空。[23]国家给了工人美好的承诺,然而,当工人们一次次满怀信心求助政府部门的时候,却又一次次失望而归。

  国家角色的内在紧张,令工人行动的政治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并显现激进化的倾向。

  行政执法部门在劳资冲突中的表现,削弱了工人们对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信心,转而更加依赖自身的力量。我们在工地上看到,很多有过求助政府部门经历的建筑工人,再次碰到权益侵害事件的时候,往往在法律、行政渠道之外选择“闹”的方式,采取更加激进的集体行动。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行政渠道是用来调和劳资矛盾、规避阶级斗争的一种制度设计,当后社会主义的中国强调“依法治国”的时候,其实也暗含着类似的考虑;吊诡的是,地方政府亲资本的立场和做法使得法律行政渠道对工人几乎封闭,结果反而将工人推向阶级抗争的轨道上,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复杂性和国家角色的自我矛盾,无意中成就了工人的阶级行动。

  九、在抗争中走向联合

  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过程中,资本总是过于强大,工人相对来说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工人的集体抗争力量究竟在哪里?怀特详细区分了工人阶级力量的不同来源。他指出了两种主要的力量来源,一种是“结社力量”(associational power ),另一种是“结构力量”(structural power)。结社力量指的是工人形成集体组织的各种基础。结构力量指的是工人在经济系统中的位置,反映的是工人的议价能力。[24]结构力量与结社力量分析框架的引入,为我们探寻工人阶级抗争/受控的力量提供了可操作化的中层框架。正如裴宜理所言,“不同的工人有不同的政治”[25],对工人抗争的研究需要我们走近具体的工人,探究他们所承载的具体的抗争力量。

  在当今的中国,建筑工人的阶级形成与阶级行动面临一系列不利的条件。就“结社力量”而言,他们缺乏罢工等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通行的制度化抗争渠道,也没有工会等现代社会的组织支持[26],甚至连行会、帮会等传统的组织都缺失;就“结构力量”而言,又可以分两个层面来讨论:其一,建筑工人的半无产阶级化状态使得他们无法获得一个完整的工人身份,他们的身份认同徘徊于农民和工人之间,影响了他们的阶级意识与行动能力;其二,分包劳动体制将工人分割安排在一支支小规模的包工队中,难以通过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影响生产过程,此外,包工制度的遮蔽性,经常成功地将工人的抗争拖延到生产任务完成之后,使得工人工作现场的议价能力大大降低。

  然而,所有这些不利条件都不能杜绝工人的抗争行动,因为建筑工地上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总是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劳资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并经常突破工人的底线,将他们推入到忍无可忍的处境中。

  2009年8月,在北京西北郊的北辰工地上,来自河北的7名工人与来自河南的8名工人住在同一个宿舍里,跟着一个来自江苏的老板干活。他们都是木工,从开春到8月底,在一起工作了半年多,虽然有乡音、地域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但在朝夕相处中他们还是建立起了信任关系,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都是出来打工的,都是给同一个老板干活,平时都相互照顾,也不分谁是哪个地方的。”

  8月底,工程完工了,河北工人决定不再干下去,就去找老板结清工资。和其他工地上的情况一样,老板百般推脱,说是要年底才能结清工资。工人们决定采取行动,但担心人数太少,斗不过老板,于是就动员河南工人加入。他们一起来到劳动局信访办投诉。

  两天后,劳动监察大队的人员来到北辰工地,找到包工头以及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要求他们尽快解决工人工资。大小老板们都叫苦连天,推脱没有钱,要工人们等一等。工人不答应,一个工人扬言要爬塔吊,被劳动监察大队的人制止了。工人和老板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劳动监察大队的人担保,每人先领1000元,剩下的由包工头打下欠条,等到31日当场结清。

  有劳动局的承诺,工人们答应了老板的条件。为了防止力量被分化,河北的工人和河南的工人决定继续呆在一起,直到拿到工资。河南的工人在北京南郊找到了新的工程,邀请河北工人一起干。

  31日上午,河北和河南的15名工人从南郊赶往北辰工地,为壮大力量,河北工人还叫来了之前跟着同一个老板干活而中途没有拿到工资的5名工人,让他们从老家河北定兴赶过来。这样,人数增加到20人,大家很齐心,表示拿不到工资誓不罢休。

  在他们即将到达工地的时候,接到包工头的短信,说当天钱不够,要第二天才能给钱。工人们一下子愤怒了。

  “就得跟他们干,不能太软了,劳动局得给个说法。他要真管不了,就让他写个条子,说我管不了。”

  “我们去要钱,又不犯法,天经地义的事情,政府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劳动局不给解决就去静坐去。”

  在对老板的愤恨情绪中,工人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下午两点钟,劳动局的人赶来了,公司却没有办法拿出钱来。在工人们激愤的抗议声中,公司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的威风,劳动局的人也只能要求公司兑现承诺。僵持了很长时间,公司答应给每个人150元作为路费和住宿费之后,工人才答应再宽限一天,并且要公司当众承诺,如果第二天还不能给钱,就给每个工人多加1000元。第二天,工人们顺利地拿到了工钱。

  不断积累的斗争经验也逐渐改变着工人自身,他们在学习和成长,学会如何在夹缝中生存,如何和资本与权力周旋、对抗。工人们最基本的经验是,“只要是人多,什么事情都好办,人多你一闹,老板就把钱给你了,最怕的就是人太少,人少的时候老板就不拿你当回事,随便找个理由就拖着你,有钱也不给你。”

  包工制度建立在乡缘关系基础上,在工人日常的劳动和生活中。一方面,乡缘意识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包工队内部的团结,与包工头之间的乡缘纽带更是建筑行业拖欠工资得以可能的一个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乡缘意识也造成建筑工地上不同包工队工人之间的分隔,来自不同地域的工人甚至在日常劳动和生活过程中时常产生纠纷。但是,一旦进入讨要工资的环节,包工头难以满足工人要求,资本从幕后走上前台,真正的老板出现,劳资双方正面碰撞时,乡缘意识就不再是资本利用包工制度约束工人阶级意识的枷锁,反而成为工人迅速团结的社会基础。正如裴宜理曾经指出的,乡缘、技术、性别等造成工人分裂的因素,同样可以推动工人阶级力量的形成。[27]我们的调查发现,在讨要工资的抗争中,工人经常从附近工地甚至老家调来同乡工友壮大声势,在缺乏工会等组织的支持下,乡缘关系成为工人集体行动最重要的组织依托。在本节的个案中,面临共同的工资拖欠,来自河北、河南的工人一方面各自在乡缘关系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另一方面又超越乡缘意识实现了更大的联合。资本的残酷剥削,共同的利益,加上日常劳动和生活中积累的共同不满和怨恨,使这种联合成为可能。

  由于农民工生产和家庭生活空间的分离,没有办法形成工人社区来承载、累积斗争力量,也由于缺乏制度性的组织基础,现阶段建筑工人难以以城市为基地开展长久的、大规模的、组织化的抗争,集体行动呈现出自发的、分散的和野猫式的特征,达到直接的目标之后即告终结,一场典型的讨工资的抗争往往维持不过几天,参与人数通常不超过百人。由于讨工资通常发生在建筑工程行将或已经竣工的时候,工人要么已经脱离生产领域,要么难以对生产过程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工人的集体行动往往不是采取罢工的方式,而是选择多种多样“闹”的方式,这些集体行动虽然规模小,但往往采取极端化甚至充满暴力的手段,或者冲击项目部围堵具体的管理人员,或者转而围堵售楼部,或者爬吊塔、堵马路,呈现出与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不同的特点。

  十、建筑工人的阶级形成

  老张、小波、史东东、刘小兵……这些来自河北、河南、江苏的普通农民,当他们最初离开家乡走入城市工地的时候,无非是为了改换一种谋生方式,在土地之外讨生活而已。

  吃苦、受累,甚至受委屈,所有这些都在他们的心理准备之中,但是,他们始料未及的是,现时代的中国的政治经济注定要将他们推入一个阶级主体锻造的历程中。

  在建筑工人走入城市之前,城乡分割的历史遗产连同国家的发展主义战略,已经将他们打造成为残缺不全的劳动主体,这严重削弱了他们的权利意识、生活期望以及可用资源,反过来,这为地产及建筑资本控制及剥夺他们提供了有利条件。就连建筑工人唯一可以凭籍的乡缘关系,当遭遇强大而贪婪的资本时,也在分包劳动体制之下沦为资本追逐利润的利器。所有这些因素汇集在一起,造成了哪怕是西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也难得一见的严重而又普遍的工资拖欠现象和残酷剥削。

  在工地上、在宿舍里,在具体而微的工作生活实践中,工人们无时无刻不深切体会到剥削和压迫,体会到压抑、无奈、苦闷和愤恨。事实上,建筑工人的这种体验和情感正是由他们所处的生产关系决定的,是他们的阶级地位造成的,他们的情感本质上正是一种阶级情感。然而在当今的中国,阶级语言早已经被打上极左的标签,成为整个社会的禁忌,阶级主体也因此患上了失语症[28].现代性的话语喧嚣湮没了底层的声音,建筑工人没有办法在主流社会的话语体系中找到合法的语言概念来理解和解释自身的处境,也没有办法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和情感体验,因此更多地以对于包工头、管理人员的不满和怨恨的形式呈现出来。它们至多是一种萌生状态的阶级意识,模糊、零碎,并且经常因与乡缘意识的纠结而变得复杂多变,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之路充满荆棘。

  “打工可以暑热严寒,但不能没有工钱”,正如本文开篇引用的这首《讨薪之歌》所揭示的,资本毫无止境的压迫已经一步步逼近工人所能承受的底线。资本对劳动价值的最大化榨取,使得工人日复一日在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中煎熬,不断破坏着工人心中的公平与道义观念,也激起工人的不满和怨恨。平时,这种不满和怨恨被压抑着,但并没有消失,而是在工人心里日积月累。最终,在追讨工资的关键时刻爆发出来,形成巨大的力量。当工人辛辛苦苦工作却拿不到工资的时候,当工人受工伤却没人管的时候,包工头与工人老乡关系的温情面纱瞬间滑落,隐于幕后的资本被迫走上前台,乡缘关系再也难以掩盖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正是在这样的抗争行动中,尤其是在集体抗争行动中,处于模糊的、零碎化状态的不满和怨恨逐渐明确方向,聚焦为劳工与资本之间的对立意识,并摆脱与乡缘意识的纠结,成长为比较明晰的阶级意识。

  在中国农民工群体中,建筑工人是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群体,很多人连初中的学堂都没有迈进过,更谈不上去读马克思列宁的鸿篇巨著,也从来没有一个无产阶级先锋队来自外部向他们灌输先进的阶级意识;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难打工生活,尤其是与资本持续不断的抗争,就如同一个熔炉,终将它们模糊、零散的不满和怨恨锻造成为阶级对立的意识。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的利益对立,以及资本残酷的剥削,使得建筑工人在没有任何外力帮助下,能够突破诸多结构性障碍和压制,摆脱社会经济组织(分包劳动体制)、主流话语以及他们的农民工身份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完全自发的反抗行动中(主要是讨要工资的集体行动)塑造出明确的阶级意识。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后马克思主义者殚精竭虑思考的“为什么不”的问题,生产关系、阶级结构与阶级意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再清楚不过地呈现出来。

  阶级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很难确定一个僵硬的评判标准,与汤普森描述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历程相比较,我们看到中国建筑工人的集体行动大多为零碎的野猫式抗争,虽然频繁发生,但没有形成大范围的相互之间的呼应和联合,更没有形成任何坚实的组织基础,工人的团结还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就此而言,可以说中国建筑工人的集体抗争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阶级形成尚处在一个初生的阶段中。

  每到开春,一个个工地在机器轰鸣声中开工,掀起阵阵尘土,地表仿佛被撕开一道道伤口。及至岁末,一个个工地又在一片静寂中完工,地表的伤口弥合,留下的是一栋栋或宏伟或精美的建筑,而那些工地则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工地是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和制度变革的产物,它又如一个缩影,揭示了三十年改革所造成的全部社会冲突和矛盾。在大工地上,我们俨然看到了一个以地产和建筑资本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到来和迅速膨胀,他们一面世,就成为新时代社会关系的中心和主导;另一方面,我们也见证了建筑工人在大工地上艰难挣扎求生存的苦难,以及一个新兴工人阶级孕育的艰难历程,他们尚未诞生就被迫进入到一个由国家和资本联手打造的狭小空间里。在大工地上,我们看到的是不可回避的阶级对立和冲突,即使我们今天这个阶级话语消逝的年代也无法完全掩盖。就这样,一个阶级幽灵正在大工地上徘徊,它一次次地飘荡,一次次地归来,顽强地对抗被这个社会抑制和遗弃的命运,呼唤着阶级主体一次重生的机会。

  *本文作者对连佳佳、刘静、李大君、刘晓红、周丽娟、李庆素、小强、李丁、张劼颖、王敦猛、朱倩等人为本研究成果所作出的贡献,表达万分的谢意。本项研究受到以下课题的支持:香港研究资助委员会(HKRGC )研究项目“一个新工人阶级的形成:对华南地区宿舍劳动体制下集体行动的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工群体的阶层形成和身份认同”(批准号06CSH009),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课题“新一代农民工的生活空间:阶级与公民意识的探索”.

  注释:

  ①桃源村是化名。

  ②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③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葛兰西:《葛兰西文选》,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伍德:《新社会主义》,尚庆飞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④Laclau,Ernesto Chantal Mouffe,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 ,London:Verso ,1985.

  ⑤Wright,E.,The Debate on Classes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89.

  ⑥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2期。

  ⑦马克思:《资本论》,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2页。

  ⑧Thompon ,E.P.,The Poverty of Theory ,NY:Monthly Review,1978,p.295.

  ⑨Katznelson,Ira Aristide R.Zolberg ,Working-class Formation :Nineteenth-century Patterns in Wester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ldjh/jsbfld/200809/t20080924_177077.htm.

  [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讲话,见http://www.hsw.cn/news/2008-03/17/content_6865658.htm.

  [12]迪皮斯o 查克拉芭提:《工人阶级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认知条件:1890-1940年间加尔答的雇主、政府和黄麻工人》,载刘健芝、许兆麟(编):《庶民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

  [13]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载《列宁全集》第3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7页。

  [14]当时国内出现了最早的一批包工头,他们成为最先富裕起来的一批人。这些人普遍的文化水平不高,也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但靠着承包工程,很快就发家致富,创造了一个个财富神话。正是国家的政策成就了这样一批人。在今天的工地上,仍然听到人们在讲述他们当年的故事。而今这批人早已成为更大的资本家。

  [15]参见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包工头制度的历史成因与制度取向》,载《中国建设信息》2007年第1期,第51页。

  [16]“带工”是工人常用的名词,用来指称那些负责招募一般工人,而自己并不是包工头的人。带工通常也像工人一样直接参与劳动,工资略高于一般工人。

  [17]迈克o 布洛威:《制造甘愿——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历史变迁》,林宗弘等译,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154页。

  [18]马克思:《资本论》,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9]E.P.Thompson,The Poverty of Theory and Other Essays,NY:MonthlyReview,1978,p.151.

  [20]以往的经验告诉工人们,政府并不可靠,工作人员通常态度很差,并且常见的做法是把工人当皮球踢来踢去,所以工人们在去劳动局之前,偷偷打开了录音设备。工人们的智慧和胆识让我们得以看到政府官员在面对普通建筑工人时的态度和做法。就我们调查所接触到的情况而言,这个官员的表现很具有代表性。

  [21]列宁:《社会主义民主党纲领草案及其说明》,载《列宁全集》第2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7~88页。

  [22]迈克o 布洛威:《制造甘愿——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历史变迁》,林宗弘等译,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

  [2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工人的工资应该按月足额发放,实际上没有一个工地能够做到这一点。出于现实考虑,北京市做出妥协,规定建筑工人的工资必须按照季度发放。即便这一打了折扣的标准,对于建筑工人来说依然遥不可及,他们能够按月领到生活费就已经很不错了。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去执行法律,而是默认了这一事实。

  [24]Wright,E.,“Working Class Power:Capitalist-class Interest andClass Compromise”,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2000,Vol.105,No.4,p.328.

  [25]裴宜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刘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8页。

  [26]早在1992年,政府就制订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事业单位有员工25人以上的,都应该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然而建筑业农民工一直与工会无缘。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将农民工吸纳进工会,甚至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设想在输出地成立工会组织。然而,事实上建筑工人参加工会的比例非常之小,绝大部门的工人被排除在工会的大门之外。在一个放任的劳动力市场里,缺少了工会组织的支持,工人和资本之间的力量严重失衡。

  作者:潘毅,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卢晖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慧鹏,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来源: 《开放时代》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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