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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钧福:四十八年了,米鹤都先生叫我们等待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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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21: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米鹤都先生在《共识网》撰文,声称“反思文革不应先追究未成年人”,听起来有些道理,但是细想,也有些疑问。作为一名文革史研究的业余爱好者,特撰此文求教于米先生。

倘若发生谋杀案,有成年人未成年人两个疑犯,公安局很可能同时审他们两个,或者根据破案需要选择,没什么规定先审问成年人。当然,在判刑的时候,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决定,但这里没有先后问题。

如果疑犯本人是未成年人,但怀疑他后面有成年人指使,也只能先审问未成年疑犯,追究隐藏在他后面的教唆者。这里也没有先后之分。

但是细看米先生的文章,发现他的意思还不是追究教唆者的问题。他的意思是不要先追究在1966年“红八月”里打死人的以西纠为代表的老红卫兵,而要先追究全国范围内肆意杀人的“群众专政”的责任者。为什么呢?因为前者是未成年人,后者是成年人。而且,前者只杀了1000人,后者“折磨”死160万人。

这里米先生将文革中的命案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法院正式判决执行的,另一类他说是“群众专政”造成的。这里“群众专政”一词可能不十分确切,但这种分类法显然是可行的,就是一类形式上走法律途径,另一类不走。

但是米先生似乎把“红八月”的屠杀放在这两类以外,把它和“群众专政”类比较,发现两者没可比性,因为死难人数相差太大,大得“红八月”里的死难事件似乎可以忽略。

这里米先生似乎在玩概念游戏。“群众专政”是一类事件,并不是一桩事件,而“红八月”里的屠杀可以认作是一桩事件,怎能相提并论呢?再者,“红八月”的屠杀也应该归入“群众专政”类,因为没走法律程序。“红八月”只能和“群众专政”里的其它案件比较,不能和“群众专政”类案件总体比较。所以,米先生应该说,为什么不先追究其它“群众专政”类案件中的责任者呢?







但是,在这一类事件中,米先生根据什么声称施暴者未被追究责任呢?

所谓以“群众专政”为名的大规模屠杀的典型案件是1967年发生在湖南零陵地区的湘南大屠杀。我说是以“群众专政”为名,是指这桩惨案实际上是以武装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所导演的,但符合米先生的分类。这场大屠杀杀死了近万人,确实比北京“红八月”里的死难人数多。

据我所知,这桩惨案中的罪犯,已经被追究责任并作出了处理。

1980年12月6日,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胡耀邦到零陵视察工作,对文革中的这一事件的处理作了指示。省委于1985年开始将其作为“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开展了工作。除安抚难属外,在弄清事实基础上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全区共追究刑事责任201人。在这次处理前,已有13名罪大恶极者被处以死刑。(谢承平《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处理经过》,《炎黄春秋》2010年11期)

比道县事件更为严重的是1968年广西屠杀事件。这一事件也未通过法律,但称为“群众专政”类更为牵强,因为它是在广西主要负责人的指挥下,动用正规军和民兵屠杀造反派将近10万人(一说十几万人)的惨剧。其中还发生了食人肉挖人肝的兽行。

1983年,中央组织“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组”进驻广西开展工作,协助、督促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和调整领导班子,继而澄清文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平反冤假错案,然后再次基础上对杀人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党政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中罪行特别恶劣者处以极刑。(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炎黄春秋》2012年11期)

1966年8月北京的大兴县集体屠杀事件的性质和城内的暴力事件性质有所不同。这一点我赞成米先生的意见,可作为独立事件看待。对这一事件也早已进行了处理,几个负责任的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道县事件发生在1967年,于18年后的1985年进行了处理,距今已29年。广西事件发生于1968年,于15年后的1983年进行了处理,距今已31年。大兴事件发生于1966年,处理时间不明,但是据说被判刑的村干部早已出狱。

除去这样几桩事件以外,比1966年“红八月”里北京城里的事件严重的事件就不多了。许多规模更小的案件也做了处理,这在一些地方志上屡见不鲜。当然我不能说所有这类案件都得到处理。米先生如果知道有没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所以,没有人“先”追究“红八月”惨剧的责任者。除此以外,凡是“群众专政”类案件,该处理的都远在几十年前就处理了,至少和“红八月”事件相仿的案件如此。那么,追究“红八月”的肇事者要等到几时呢?

“红八月”中的少年已白发苍苍。“红八月”惨案的大部分目击者已经离我们而去,没留下证言证词。“红八月”的死难者中只有少数的姓名为我们所知,只剩下一个抽象的数字。“红八月”的细节随着岁月的流逝将湮灭在历史中。那些逃脱了正义惩罚并窃据高位的行凶者不仅仅在暗地里窃笑,甚至还在公然炫耀他们血腥的丰功伟业。事情已经过去48年了。米先生,你还叫我们等待到几时呢?你说,不应先追究。我们同意,而且事实上已经这样做了。那么你说,什么时候追究呢?







事情过去48年了。“红八月”中的罪行未得到清算,而且谈论这些罪行成为禁忌,使真相长久被掩盖和歪曲。

米先生是文革研究者。他访问过很多文革中的红卫兵,比社会上一些人更了解“红八月”的真相。从他整个文章的逻辑来看,他是同意追究“红八月”杀害普通居民事件的责任者,而且将这一责任和老红卫兵,和西纠这一组织联系起来。作为一名学者,在这一点上他是尊重事实的。他只是竭力淡化这一事件的严重性质及其恶劣影响,不同意“先”追究。所以按照他的意思,这一追究只能遥遥无期推到未来,直到无法追究。

米先生说,在北京市“红八月”的死难人数1772人中,大兴县的集体屠杀事件应占大多数。但是他又说,算在城里老红卫兵头上的大约1000人左右。这当然有些自相矛盾。

城里的老红卫兵以及西纠与大兴县事件无直接关系,我同意。该事件是在当地公安局组织之下,一些基层干部和民兵执行造成的,也与当地学校里的红卫兵无关,据说当地红卫兵还是反对这样干的。但是同一时期发生在昌平县的类似事件与西纠有间接关系,就是在昌平县公安局布置对地富分子行动时,宣读并散发了西纠“以血偿血,以命抵命”的传单。(孙言诚《血统论和大兴“八三一事件》,《炎黄春秋》2012年2期)

我对于1772这个数字是否包括大兴县的死难者一直有些疑问。因为有人说,在这1772名死者中,属西城区最多,为333名。如果这个说法正确,就不应包括大兴县的数字,因为在大兴县的屠杀中,死难人数肯定超过333人。我推断,这个1772名死者可能是从火葬场统计的数字,只包括城区近郊区,而远郊区县打死了人,都是就地埋葬或填在井里,不应在此统计数字之内。

但是现在我不想讨论这事,因为米先生说算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帐也就是1000宗命案左右。我的估计,根据现有数据也就是1000多,和米先生的估计相差不多。我之所以这样估计,是因为当时还有一些高等学校的红卫兵也参与其间行凶。

米先生说:“红卫兵们在北京破四旧中,应该是打死了一千人左右。他们在文革中开创了暴力的先河,开创了法外私刑,因此红八月的血腥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某种意义上它成了文革的代名词,因此社会对这批青少年予以了更多的关注。社会对他们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大多出身于红二代,也是当时的官二代。而且他们大肆鼓吹‘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极大伤害了他们身边和社会上相当多数的群众。”这话说得相当确切,也回答了为什么米先生自己会感到社会舆论“先”追究这些人的道理,但是他小心翼翼地避免提“罪行”这个词。他说不应先追究,就是承认应该追究,是罪不是错。这是他文章理性的地方。







这些命案在多大程度上算在这些“未成年人”,特别是西纠领导身上?因为我看米先生的文章,似乎主要目的还不是为现场行凶的一线红卫兵辩护,而是为西纠领导辩护,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

这当然可以讨论。前提是应当追究,不管是否“先”。其次才是追究什么,他们应负多大责任。一般说来,这个问题的讨论应当留在开始追究以后,先弄清事实,再确定谁应付什么责任,多大的责任。这是常识。米先生现在讨论这个当然也可以,但不能作为反对追究责任的理由。

米先生说,“西纠”,特别是它的总部,不但对命案不负多少责任,还有维持秩序之功:“‘西纠’总部文革中在灭火是周恩来稳定秩序的工具”

米先生是研究红卫兵的专家,掌握不少有关材料。他介绍了“西纠”的组织情况:“‘西纠’分两个层次,一个是‘西纠’的总部,一个是作为组成单位、五十多个学校的红卫兵。要评价‘西纠’,是讲总部的作用,还是讲‘西纠’下边红卫兵的作用,还是把他们笼统算为一体?这三种是不一样的。”

“‘西纠’总部的下面有两个红卫兵连,一个是由四中学生组成的男兵连,一个是由师大女附中的学生组成的女兵连。一个连大概有几十个人,住在总部。‘西纠’还从别的学校抽了红卫兵组成的一个营,大概有三百人,由董良翮和陈小鲁带领,被周恩来派去北京火车站维持秩序,在那待了几个月。”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次比较清楚地介绍“西纠”的组织系统。这种情况符合笔者原来的猜测,就是“西纠”不是红卫兵中的一支纠察队,专司纠察之职。而是西城区50多个学校的红卫兵全归它统领,听它的号令。“红八月”的下旬十来天里,在西城区发生的种种暴行,也许部分西城区以外的暴行,是由“西纠”下属红卫兵执行的。米先生的叙述实际上证实了这一点。

“西纠”的那几支直属队伍也不是纠察队,不是用来规范红卫兵队伍的行动的,而是对外的。米先生没有说这些别动队去干涉过50多个学校红卫兵的行动。

米先生首次阐明了西纠的组织情况,为今后的西纠研究提供了准确材料。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以往所有西纠人物包括陈小鲁先生在这个“西纠”和红卫兵的关系问题上都含含糊糊语焉不详。他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都说“西纠”是维持秩序的,和杀害几百无辜平民的行为无法统一。现在米先生解决了这个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把“西纠”的组成单位和它的总部分开、切割,不能“笼统把他们算为一体”。

他说:“我的观点,从总部的角度来看,‘西纠’是在灭火、希望维持秩序,所以它成为周恩来稳定秩序的工具。”

组成单位呢?他没说。从杀害几百人、驱逐上万人来说,应该说是在放火。这种组成单位放火、总部灭火的奇观,我们在古往今来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见过,缺乏想象力的我们也不敢设想此种关系。

那么,总部是如何灭火,如何维持秩序呢?总部不是有几支别动队吗?他们都干了什么呢?

董良翮和陈小鲁带领一个营到北京火车站“维持秩序”。那里有什么秩序要维持呢?米先生没有说。但是很多当事人的回忆录谈到他们所目击的情况,那就是“西纠”在火车站是为了监督被驱逐的人员离开北京,并负责虐待殴打他们,情景惨不忍睹。

“两个连直属‘西纠’总部,他们和造反派发生两次对峙。一次对峙是地质部,一次是国防科委。这两次有肢体冲突,但是没有大打。”米先生是学者,说话严谨,在这里没说是在“维持秩序”,而是说“对峙”,也没说谁打谁,说“没有大打”也符合当时情况。但是没“大打”,却有“小打”。当时情况是造反派在静坐,要求工作组回校检讨。被招来的“西纠”人员围住他们挑衅,“漫骂,甚至动手打人”。(戴维堤《逝者如斯》,乌有之乡,2007)所以与其说他们在维持秩序,不如说是在破坏秩序。

米先生自己也承认他们没有维持秩序,所以他只是说总部“希望维持秩序”。但他又根据什么说总部希望维持秩序呢?你们手下的红卫兵大开杀戒,从“西纠”正式成立起持续的十来天里,每天杀害几十人。你们作为他们的领导难道不知道吗?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去制止这种虐杀呢?米先生也说不出能证明他们“希望维持秩序”的任何事实。

米先生说:“但是‘西纠’的组成单位是五十多个学校的红卫兵,这些红卫兵组织是各自独立的。这些组成单位可能自己就不执行总部的‘通令’,比如北京六中的红卫兵,还是西纠的发起单位之一,但是他们在校内就私设监狱,号称‘红色恐怖万岁’,并直接迫害致死工友和同学。六中出现的暴力事件,是应当算在西纠头上?还是应当算在六中红卫兵的头上?还是算在那几个当事人的头上?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结论也会有所不同。” 六中不仅是“西纠”的发起单位,而且这个学校的孔丹还号称“西纠”的司令。你能说,发生在六中的惨剧,“西纠”领导人没有责任吗?







米先生为“西纠”的十来个通令叫好:“在完全没有秩序、暴力横行的社会,有这样的通令毕竟聊胜于无。”哪里有“暴力横行”?“西纠”的队伍活活打死几百无辜的普通居民,不算暴力,还有什么暴力?暴力就是你们制造出来的,你们的通令就是暴力的宣言书。

米先生说,“西纠”的通令“它的政策性规定相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保守性多于造反性。”它的性质完全不能用保守造反这些词形容。它开创了几个第一:

首先,它开创了群众组织向社会发布通令的恶劣先例。

其次,在它的成立宣言中,将“地富反坏右”这几种传统敌人加上了资本家,在第三号通令中又明确概括为“黑六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西纠”的暴行所针对的,主要是资本家、“小业主”、房产主等中产阶级,从而公开地背叛了昔日建国有功的革命盟友。

再次,在它的成立宣言中说:“要坚决镇压地、富、反、坏、右和资产阶级孝子贤孙的反革命行动。”,将这些“阶级敌人”的子女也列入镇压范围。

在8月27日发布的第三号通令中宣布了查抄:“查抄地、富、反、坏、右、资黑六类的家,一定要通过本单位的红卫兵总部,一定要与当地派出所和各街道居民委员会取得联系,所缴获的一切财物都要归公!在查抄时,要提高警惕;要以文斗为主,后发制人,要严防坏人捣乱,钻空子。”以“文斗为主”,不排斥武斗,实际上是武斗的宣言书。实际的查抄在此前已经开始,伴随的是残酷的殴打、刑讯、虐杀。

1966年8月29日,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分队指挥部发布第四号通令,说:“确实查明,并斗争过的黑六类(地、富、反、坏、右、资)分子,尤其是逃亡地富分子。除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处置外,其余一律给政治上、生活上的出路,这个出路就是限期(于九月十日前)离开北京(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查抄单位批准,可酌情延长),回原籍劳动,由革命群众监督改造,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从此将8万多名“黑六类”及其子女驱逐出世世代代居住的北京。

从查抄开始,继而严刑逼供,搜查“变天账”、金银财物,特别是枪支弹药。逼问不出,就“后发制人”予以殴打,直至残杀。制造了这个极端恐怖、令人胆寒的局面之后,再给人们“出路”,驱逐出北京。西纠所属红卫兵在哪一个步骤上不是遵照其总部的通令行事的?

米先生拿六中的事件说事。六中的惨案发生在学校里,但很多惨剧发生在街道,确实是西纠所属红卫兵干的。但是,在西纠成立之前,打死人的事件也有,但比较零散,可认为是偶发事件,例如北师大女附中的卞仲耘事件。但是从西纠成立起,北京市每天打死人的数目就直线飚升,8月26日就达到三位数。米先生强调这些红卫兵是独立的,各行其是,所以总部不能对他们的行为负责。但是他们在参加西纠后,只能说是相对独立的。在他们参加西纠之前是绝对独立的。那个时候,没打死这么多人,为什么参加西纠后变得那么凶残,成为一桩集体屠杀案的元凶呢?这里显然有因果关系。

这里涉及西纠这个组织为什么成立,为什么要把西城区所有中学红卫兵组织起来这个要害问题。难道西纠这些领导就是要替这些行凶作恶的红卫兵背黑锅吗?







西纠红卫兵在“红八月”里的作为,有一件事,米先生避而不谈,就是抄家。抄家是解释“红八月”之谜的关键。打死人应该受到追究,侵犯民宅、把8万多无辜普通市民剥夺财产,驱逐到遥远无助的农村,难道不应受到追究?

《我们这些年:党史重大事件亲历者说》(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这本书上有一篇《红卫兵中醒着的人》,作者是李卫雨、张爱民、纪彭,都是老红卫兵。这篇文章主要追溯“联动”的历史,在“红八月”问题上不像米先生的文章那样隐晦,例如说“‘联动’成立前后,其前身‘西城纠察队’、‘东城纠察队’等红卫兵纠察队大搞‘红色恐怖’,打人抓人甚至杀了许多人,在北京造成了不良影响。”直接指斥西纠,没像米先生那样将西纠的领导和红卫兵分割。

西纠领导和其下属红卫兵关系也有所披露,那就是组织他们抄家:“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好多事情都是中央的安排,比如组织我们去抄家就是上面的安排。我就参与了一次抄家,那个地址是派出所提供的,来去都有卡车接送。没有组织安排,我们一群学生怎么知道谁家是反革命?谁家和走资派?谁是‘地富反坏右’?所以都是有人指示我们。”

抄家是关键。没抄家就不会打死那么多人。这就是西纠成立的目的。

为什么抄家要打死人呢?请看一个例子。北京西城区有个十三中。“红八月”期间,该校的红卫兵把学校领导、十多名教师、学生任春林和武素鹏关押在学校,在“刑讯室”里拷打他们,用皮带抽,坐老虎凳。任春林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被他们驱赶从家爬到学校,不许走路。后来,武素鹏被他们打死,还一位据说是资本家的人也被他们打死。任春林一家被驱逐出北京。

“9月中旬,任春林全家被驱逐出北京到山西农村。别的被驱逐的人都很难过,唯独他很高兴。因为他看到武素鹏被打死,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这样,他只希望快快离开第13中学。到农村十多天后,他的姥姥就死了。” (师誓《文革:北京十三中学生武素鹏被打死》,中国文革史料网,2012)

俗语云故土难舍。只有在大规模死亡的背景下,面临酷刑和惨死的威胁,人们才能乐意抛弃家产,逃往不熟悉的偏僻的农村避难。即使他的姥姥到了那儿就死了,任春林也觉得比死在红卫兵手里强。这就是西纠的领导,以及背后指使他们的人以“红色恐怖”所要达到的目的。不熟悉“红八月”前后一段的历史,就无法理解“红八月”里发生的怪事。









米先生是专门研究红卫兵的学者。对于这段历史,他心知肚明,比笔者还清楚。但是他竭力掩盖事情真相,把责任推给第一线红卫兵,掩护西纠领导层,掩护指使他们这样做的人。

这样做的结果,是妖魔化第一线红卫兵。这些红卫兵,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和他们平常受的教育有关,俗称喝狼奶长大的。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感情和思想,有人性,除非在非常的情况下,不会像屠夫一样行动,如米先生所描述的那样毫无目的地乱打乱杀。

遇罗文的《文革大兴县屠杀调查》中有一段叙述:“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学生红卫兵之所以表现不那么凶残,也和他们受的文化教育有关。尽管有干部子女带头,城里的红卫兵中的大多数也应属于这种心态。说领着西纠的队伍到北京站监督被驱逐的贱民们离开北京的陈小鲁内心也同情那些被驱逐的人,我想并非虚言。

但是,在“红八月”里,特别是西纠成立以后,无论陈小鲁还是第一线的红卫兵是在执行一项在他们看来非常神圣的任务。他们是以革命的名义来来干这件伤天害理的任务的。上面我所说的非常情况,就是他们被集合起来,组织起来,被告知阶级敌人私藏武器,图谋造反,你不杀他,他就杀你。我说他们在特定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受蒙蔽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一场精心组织的行动,绝对不是一线红卫兵的乱打乱杀。9月3日,西纠发布第五号通令,主要内容是不许打人。“在今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严禁打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休罚,严禁侮辱人,严禁逼供信。”这里说得很清楚,是在“今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不再打人了。实际上,杀戮行为在9月2日那一天就已急剧减少,而在前一天达到最高峰。这说明,他们在9月1日就得到停止杀戮的指令,所以在那一天突击杀人。这种情况也说明,八月底的杀戮完全是有计划、被控制的行为。西纠及其下属红卫兵令行禁止,是一支有组织能战斗的队伍。

他们停止打杀,不是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而是该抄家的都抄了,目的达到了,下一步是驱逐。到了9月下旬,抄家风已过,东城区某派出所忽然发现,有一家有特务嫌疑该抄没抄,于是赶紧找红卫兵叫他们补抄。(胡庄子《首都兵团——中学红代会——四三/四四派》,《记忆》100期,也见胡庄子博客)。所以说漏网之鱼几乎没有,整个社会不是无序的,不是如米先生所说的“完全没有秩序、暴力横行的社会”。如果说有暴力横行,就是西纠红卫兵和派出所的暴力。







迄今为止,西纠的真相仍然处于迷雾中。为了进一步澄清真相,我们考察一下1966年9月北京红卫兵在上海的作为。

9月3日,西纠发布第五号通令,宣布不再打人。北京的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除了驱赶和监督那些“黑户”离开北京外,要做的事情不多了,于是红卫兵移师上海,开辟新的战场。这次组织的“南下兵团”主要成员是大学生红卫兵,但也有部分中学红卫兵,可认为是西纠在北京事业的继承者。而他们在上海的所作所为,有金大陆先生的《北京红卫兵在上海》(《史林》,2008,第3期)予以比较详细的介绍,所以现在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比对西纠在北京“红八月”作为的了解清楚多了,可以作为红卫兵在北京作为的一面镜子。

对于北京红卫兵赴上海的南下兵团的起因,方迪在《红卫兵运动始末——一司与三司的对抗》(此文在网上多次转抄,不知最初发表在何处)中分析说是在1966年8月底,上海市委受到交大、复旦等学校学生围攻,无法工作。周恩来“闻讯心急如焚”,和周荣鑫以及大学红卫兵的北京一司商量,决定派遣南下兵团。叶剑英支持此举,他的小女儿叶小英参加了这个南下兵团的先遣队。

交大、复旦等学校学生围攻上海市委事,未见其它任何报道,即使有,也不会严重到使市委不能工作的地步,在陈丕显回忆录中根本未提到此事。上海市委真正感到压力是从8月31日开始的以北京红卫兵为主的围攻事件,后来到9月3日发展到最高潮,称为九三事件。而北京红卫兵的南下兵团先遣队在9月1日就出发了。这先遣队3日到达上海,上海警备区司令饶正锡、东海舰队政委饶守坤和市长曹获秋先后他们。

9月9日,周恩来会见了南下兵团负责人了解准备情况。次日,他又出席了外出串联战斗军团誓师大会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上海的特殊情况:“上海有另一种复杂的现象,那里资产阶级的影响要比北京大。”指示主要打击方向:“不仅是打击那些真正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分子,要集中主要力量打击那些最反动的资产阶级右派。”

“一司”南下兵团由16个纵队组成,还包括100名中学生, 9月11日乘专列浩浩荡荡到达上海。上海有关方面派了以摩托车开道的车队迎接。

这个南下兵团大军在上海做了什么?以往的文革史从未触及。幸好金大陆先生在这方面完成了详尽的研究,还有他所引的当年上海市委办公厅编印的《文化大革命动态》所记载内容为证,使我们知道了真相。否则,我们会以为他们在上海真是充当了“战斗队、学习队、宣传队”,如周恩来9月10日所说的那样。

9月13日,南下兵团与上海劳模、学联代表举行座谈会,声称“是来上海学习的”。同时部分南下红卫兵在上海的大街上散发铅印版传单《最最紧急的革命倡议》。《倡议》指出“现在,上海存在一种不能容忍的现象”,即一些“黑帮分子”仍然“养尊处优,逍遥法外”。所以向上海市全体红卫兵、广大工农兵群众倡议:凡“牛鬼蛇神”一律减薪;银行存款、电视机、照相机、沙发等一律没收上缴;保姆一律解雇;高级公寓、别墅一律搬出;白天一律进劳改队,晚上一律写交代;一律挂“牛鬼蛇神”牌,不准自行摘下等,以至要将上海的一切牛鬼蛇神“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使它们永世不得翻身”。他们同时还调查了“敌情”和抄家情况。

9月14日,他们开始行动。到15日为止,共在上海十个区共搜查了90户左右,其间共发生武斗48起,98个对象中82人被殴打,其余的是被剃阴阳头、罚跪、涂漆的。15日至17日共打人30起,被打达百人以上。数天之间,北京红卫兵的武斗涉及面从四类分子、资本家,扩展到被认为有问题的社会青年、游民等;武斗方式已经从抄家现场的殴打,演变成私设刑室的摧残。北京“红八月”场面在上海再现。

除去这些“点”上的行动外,该兵团还选择了他们认为资产阶级势力严重的几个“点”,包括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和外语学院附中,驻扎在这里,彻夜拷打、折磨他们认为有问题的师生。他们在进驻时,高唱“鬼见愁”歌,高呼“红色恐怖万岁”的口号,在校园贴出“实行红色恐怖”的布告。

周恩来一直直接指挥赴上海南下兵团的活动,曾派一司代表乘机飞上海了解情况。他在9月25日接见北京三司代表时说:“上海抄了十万户资本家,北京去的同学正在打电报来,要拉一万人游行,这样范围太大了,我们去了一个电报制止了。”这讲话说明去上海的红卫兵是直接受周指挥的。至于他制止他们拉一万资本家游街,可能感觉到当时气候已不适合。

周恩来派遣南下兵团赴上海之前肯定和上海市委打过招呼,要求上海市委支持他们并保证他们不反对上海市委。但是南下兵团到处行凶作恶激起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反感,也超出上海市委容忍的底线。据后来揭发,在此期间,“上海市委陈丕显、曹荻秋起码向北京拍发了三次电报,一次强调工业生产形势危难;二次反映北京红卫兵武斗惨烈。”(金大陆,《陈丕显、曹荻秋反对大串联》,《炎黄春秋》,2011年3期)发报时间是9月20几日,所以针对的肯定是这拨红卫兵。陈丕显的儿子陈小津说:“他们戴着一尺多宽的红袖章,拎着流星锤似的铜扣皮带,横眉立目到处煽风点火,揪斗、打人,制造‘红色恐怖’,甚至还制造了涉外事件。我记得他们曾贴出这样一副对联:‘老前辈降群魔大杀大砍,后继人伏妖崽猛镇猛斩’,横批是:‘谁敢翻天!’仅三天内,他们就制造打人事件30多起,有上百人被打。”(陈小津,《我的文革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完全不是方迪描述的那样:“‘南下兵团’巨大的能量,使上海市委一度稳住阵脚,形势出现好转,广大干部、工人、解放军扬眉吐气。”

9月底,鉴于南下兵团已不受欢迎和北京的形势,周恩来才命令他们于9月26日撤回。

可能有少数西纠所属红卫兵参加这一南下兵团,例如其中中学生组成的“16纵”的政委就是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南下兵团主要成员是大学红卫兵。但是,这一南下兵团在上海的所作所为和“红八月”期间以西纠为代表的北京红卫兵的作为完全一样,所表现的严格的组织性和计划性也相差无几,只是由于上海这个城市的特点和他们的行为所遭遇的抵抗,他们的罪行的惨烈程度远不及北京。

虽然组成人员不同,但北京红卫兵赴上海的南下兵团也是周恩来通过周荣鑫组织的,受他直接指挥。这一点和西纠没什么不同。从南下兵团在上海的作为推测,西纠及其所属红卫兵在“红八月”里没有,也不希望维持什么秩序。从上海市委对南下兵团作为的反映来看,他们去上海的初衷也未必只是保卫上海市委,上海市委对此并不认账,正如西纠在北京的作为也未必只是为了保卫首都,北京市的父母官吴德对此也颇有微词。实际上,上海也有自己的“红八月”,市委也组织了抄家,但程度远远不达标。所以,这里面有一个将北京“红八月”样板推向全国,集中打击“资产阶级”的计划,正如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派遣人员时所说的那样。



(按本文的黑体字无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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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8: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岁月,怎一个荒唐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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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04: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和米鹤都先生争论的声明

米鹤都先生对我的文章的回答,主要是所谓文风方面的。但是我不能继续在此层次上与其辩论,因为会形成无原则的争论,甚至人身攻击,也会忘记了原来争的是什么问题。

我们争论的主要问题是:

1,西纠这个组织是否要为1966年“红八月”中几百名殉难者的死亡事件承担责任;
2,西纠,或者说其总部,在此期间是否有维持秩序的作用;
3,西纠的几项通令在当时起了什么作用。

我的意见,已经说明了。米先生的意见,在他的访谈录中可能说得不全面,要参阅他的其他著作。而这要费一些功夫,而且我不是专门研究米先生著作的,所以不想再就此题目与米先生切磋下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7878230101gc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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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04: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米鹤都:回复杜钧福先生之“四十八年了,米鹤都先生叫我们等到何时?”


(按米先生看得起我,专门回复了我的博文。说明一下,米先生一些意见批评得对,有些地方我确实说得不很周全。孔丹不是六中的,是四中的。)


为看得更明白,以及避免断章取义,先逐段点评一下杜先生的大文(黑色字体为杜先生原文,红色字体为我的点评,黄色的是我认为的不实之词),然后再做一正面回复。

1、 个体的责任,

米鹤都先生在《共识网》撰文,(看来杜先生下笔洋洋数千字,连人家标题都没看清,就开始大批判了。那不是我撰文,而是凤凰网的访谈录,共识网转载。)声称“反思文革不应先追究未成年人”,听起来有些道理,但是细想,也有些疑问。作为一名文革史研究的业余爱好者,特撰此文求教于米先生。(大家都是业余爱好,平等讨论问题,不分高下)

倘若发生谋杀案,有成年人未成年人两个疑犯,公安局很可能同时审他们两个,或者根据破案需要选择,没什么规定先审问成年人。当然,在判刑的时候,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决定,但这里没有先后问题。(访谈所谈反思文革和追究责任,显然指的不是法律追究,用这个例子类比,至少很不贴切。)


如果疑犯本人是未成年人,但怀疑他后面有成年人指使,也只能先审问未成年疑犯,追究隐藏在他后面的教唆者。这里也没有先后之分。

但是细看米先生的文章,发现他的意思还不是追究教唆者的问题。(杜先生既然细看了,那么他所指责的内容,访谈中我实际谈了两层意思,摘录如下:

“我认为文革的责任,首先应该由当年的成年人来担当,不要把这种东西放到未成年人的肩上,这不合乎逻辑、不合乎历史真实。毛泽东、中央文革甚至很多的老干部在背后,各级的公安干警、各级的组织和街道积极分子在背后,全国的舆论工具在疯狂地鼓吹,这一切都推动着红卫兵们去批斗老师、去抄家、去打人。怎么今天后面的所有这些人全都看不见了呢?十五、六岁的孩子在打人,你们那些大人在干嘛?把责任推到孩子们身上?那这个民族就太悲哀了。”

同时我也谈到:“我不主张将文革的责任首先推到当年多数还是孩子的群体身上,那是对文革缘木求鱼式的反思。但另一方面,对那些有命案、罪错的个体当事人来说,即使未成年、即使不再负有法律责任,则不能籍此逃避反思。”即使在严格的文字环境中不可能天马行空,但这两段文字意思如此清晰,而杜先生的这个结论怎么得出来的?能让我了解一下逻辑思维的推理过程吗?)他的意思是不要先追究在1966年“红八月”里打死人的以西纠为代表的老红卫兵,而要先追究全国范围内肆意杀人的“群众专政”的责任者。为什么呢?因为前者是未成年人,后者是成年人。而且,前者只杀了1000人,后者“折磨”死160万人。(我没这意思,我的意思上面表述得很清楚了。这或者属于误读,或者属于杜撰。)

这里米先生将文革中的命案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法院正式判决执行的,另一类他说是“群众专政”造成的。这里“群众专政”一词可能不十分确切,但这种分类法显然是可行的,就是一类形式上走法律途径,另一类不走。

但是米先生似乎把“红八月”的屠杀放在这两类以外,把它和“群众专政”类比较,发现两者没可比性,因为死难人数相差太大,大得“红八月”里的死难事件似乎可以忽略。

这里米先生似乎在玩概念游戏。“群众专政”是一类事件,并不是一桩事件,而“红八月”里的屠杀可以认作是一桩事件,怎能相提并论呢?再者,“红八月”的屠杀也应该归入“群众专政”类,因为没走法律程序。(完全同意,谈文革中的群众专政显然是包含非法律途径的所有被害人。但是谁在玩概念游戏呢?往下看)“红八月”只能和“群众专政”里的其它案件比较,不能和“群众专政”类案件总体比较。所以,米先生应该说,为什么不先追究其它“群众专政”类案件中的责任者呢?(我的对比是由北京未成年人的群众专政打死的1000多人,对比基本是由全国成年人群众专政打死的160多万做对比。这种比较在逻辑上如果不能成立,请杜先生指教逻辑错误,反之不成自己在玩概念游戏了吗?另外,160多万减去1000,因为数字基数大且笼统,得数只能还是160多万。只是这个基数没变,就推断出后者不包含前者?这逻辑有问题吧。短短的访谈中,我不可能用160多万-1000比1000的公式表达,杜先生把这两点割裂来谈问题,有点让人莫名其妙了。)



但是,在这一类事件中,米先生根据什么声称施暴者未被追究责任呢?(请问我“声称”的这句话出自哪里?杜先生怎么得出这个推论的呢?能否给我引证出来,否则我只能认为杜先生是自己杜撰出来并强加于人了。我访谈中是这样说的:“大量迫害人致死、更残酷的事都是这一时期由成年人干的。清理三种人是把表面那些打砸抢的、还有造反派头子抓了,但是依然有一些漏网之鱼,还有大量具有文革思想体系的人留在台上。现在有一个误区,就是文革这十年的既得利益者究竟是谁,是哪一批人,是不是搞清楚了?所以我说文革的反思非常不彻底,几乎没什么真正的恶人出来承担了历史的责任。进入人们法眼和被追究的只是文革初期红卫兵的破四旧、打人,而在事实上放过了那些躲在后面真正作恶的人和那些文化革命的既得利益者。”这段话,说得不够清楚吗?青少年的打人杀人者毕竟有不少出来忏悔道歉了,我孤陋寡闻,成年人中的恶人到今天有几个出来承担责任。?这是事实吧。杜先生怎么能演绎出他上述的问话和指责呢?难不成杜先生的意思是施暴者已经抓干净了?教唆者都被追究了?成年人该负责任者都已经承担了历史责任?如果杜先生这样看问题,那我倒想了解一下杜先生的动机了。)


所谓以“群众专政”为名的大规模屠杀的典型案件是1967年发生在湖南零陵地区的湘南大屠杀。我说是以“群众专政”为名,是指这桩惨案实际上是以武装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所导演的,但符合米先生的分类。这场大屠杀杀死了近万人,确实比北京“红八月”里的死难人数多。

据我所知,这桩惨案中的罪犯,已经被追究责任并作出了处理。

1980年12月6日,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胡耀邦到零陵视察工作,对文革中的这一事件的处理作了指示。省委于1985年开始将其作为“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开展了工作。除安抚难属外,在弄清事实基础上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全区共追究刑事责任201人。在这次处理前,已有13名罪大恶极者被处以死刑。(谢承平《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处理经过》,《炎黄春秋》2010年11期)

比道县事件更为严重的是1968年广西屠杀事件。这一事件也未通过法律,但称为“群众专政”类更为牵强,因为它是在广西主要负责人的指挥下,动用正规军和民兵屠杀造反派将近10万人(一说十几万人)的惨剧。其中还发生了食人肉挖人肝的兽行。

1983年,中央组织“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组”进驻广西开展工作,协助、督促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和调整领导班子,继而澄清文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平反冤假错案,然后再次基础上对杀人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党政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中罪行特别恶劣者处以极刑。(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炎黄春秋》2012年11期)

1966年8月北京的大兴县集体屠杀事件的性质和城内的暴力事件性质有所不同。这一点我赞成米先生的意见,可作为独立事件看待。对这一事件也早已进行了处理,几个负责任的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道县事件发生在1967年,于18年后的1985年进行了处理,距今已29年。广西事件发生于1968年,于15年后的1983年进行了处理,距今已31年。大兴事件发生于1966年,处理时间不明,但是据说被判刑的村干部早已出狱。

除去这样几桩事件以外,比1966年“红八月”里北京城里的事件严重的事件就不多了。许多规模更小的案件也做了处理,这在一些地方志上屡见不鲜。当然我不能说所有这类案件都得到处理。米先生如果知道有没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高见。研究历史若如杜先生这般要求,那大家都成了警察不是。)

所以,没有人“先”追究“红八月”惨剧的责任者。除此以外,凡是“群众专政”类案件,该处理的都远在几十年前就处理了,至少和“红八月”事件相仿的案件如此。那么,追究“红八月”的肇事者要等到几时呢?

“红八月”中的少年已白发苍苍。“红八月”惨案的大部分目击者已经离我们而去,没留下证言证词。“红八月”的死难者中只有少数的姓名为我们所知,只剩下一个抽象的数字。“红八月”的细节随着岁月的流逝将湮灭在历史中。那些逃脱了正义惩罚并窃据高位的行凶者不仅仅在暗地里窃笑,甚至还在公然炫耀他们血腥的丰功伟业。事情已经过去48年了。米先生,你还叫我们等待到几时呢?你说,不应先追究。我们同意,而且事实上已经这样做了。那么你说,什么时候追究呢?(这是在是强人所难了。我谈我的观点,你可以谈你的观点,没人没叫你去等啊?你今天可以连夜就去追究未成年人的责任。我没任何意见。但杜先生用这种标题撰文,往轻说是文不对题,往重里说不是蛊惑人心、嫁祸于人吗?我整个访谈的主要观点是反思文革,不是追究责任。中心是认为如果把反思文革的落脚点或着重点首先放在追究红八月的暴行上,就是缘木求鱼。这是基于:文革对国家民族的最大伤害,表现在制度、体制上,没有对权力的监督就国无宁日,这是对文革反思的重中之重。但同时,如王友琴等人目前所做的工作,也应当有人去做,我认为也很有意义。凡我涉及到的,我也会去做。任何人,如杜先生愿意加入其中去做,我不但不反对还会叫好,没人叫你等啊?!但如果杜先生希望社会上多数或大多数的文革研究和反思,都去追究红八月的暴行,比如要把我的访谈改为“反思文革首先要追究未成年人”或者“反思文革首先要追究红八月的罪责”,我认为就偏颇了。如果杜先生看懂了这篇访谈并同意我的基本立论,我们无大分歧,那样,先生的通篇文章都是在无的放矢。杜先生博中披露,也是当年师大附中的学生,算是在下的校友和学长,中科院任职,80年代初就留学美国。算是文革后中国的第一代留学人员,当是学有所长、智商超群之辈。如果妄论杜先生没看懂,实在说不过去,也玷污了母校的教学声誉。如果杜先生不同意,大家可以各抒己见,继续讨论。但杜先生此文前部分的最大问题是,虽然了解这一访谈的主旨,但是非要只抓住凤凰网编辑加上的一个不很贴切的标题做文章,不说是用意叵测吧,至少也不厚道。)



事情过去48年了。“红八月”中的罪行未得到清算,而且谈论这些罪行成为禁忌,使真相长久被掩盖和歪曲。

米先生是文革研究者。他访问过很多文革中的红卫兵,比社会上一些人更了解“红八月”的真相。从他整个文章的逻辑来看,他是同意追究“红八月”杀害普通居民事件的责任者,而且将这一责任和老红卫兵,和西纠这一组织联系起来。作为一名学者,在这一点上他是尊重事实的。他只是竭力淡化这一事件的严重性质及其恶劣影响,不同意“先”追究。所以按照他的意思,这一追究只能遥遥无期推到未来,直到无法追究。(又是帽子飞扬,结论横空而出。不知杜先生根据什么?别搞错了,历史研究可不是如法律般有时效问题,怎么可能“直到无法追究”?这一违背常识的攻击,让我感觉是在反思文革却又沿用文革遗风。)

米先生说,在北京市“红八月”的死难人数1772人中,大兴县的集体屠杀事件应占大多数。但是他又说,算在城里老红卫兵头上的大约1000人左右。这当然有些自相矛盾。(也许我少年失学,从小语文底子没打好。但今天我还是认为我的表达没错。原文是这样的:“北京市1966年破四旧中打死了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当中,大兴惨案占了很大一部分,那是当地的贫下中农干的,跟红卫兵没直接关系。红卫兵们在北京破四旧中,应该是打死了一千人左右。”这里,杜先生为何不能引用我的原文“很大一部分”,而非要把我的话改写成“应占大多数”呢?还说成是我说的??这两个词意思相同吗,能互相取代吗?没看过我原文的读者肯定会被误导,米某人连四则运算都没学好,还空谈历史?我想,我好歹也是考上师大附中的,别这么给母校抹黑好不。杜学长虽然给我推导出一个自相矛盾的结论,我也不敢说学长语文没学好,只能说这文风有点恶劣。)

城里的老红卫兵以及西纠与大兴县事件无直接关系,我同意。该事件是在当地公安局组织之下,一些基层干部和民兵执行造成的,也与当地学校里的红卫兵无关,据说当地红卫兵还是反对这样干的。但是同一时期发生在昌平县的类似事件与西纠有间接关系,就是在昌平县公安局布置对地富分子行动时,宣读并散发了西纠“以血偿血,以命抵命”的传单。(孙言诚《血统论和大兴“八三一事件》,《炎黄春秋》2012年2期)

我对于1772这个数字是否包括大兴县的死难者一直有些疑问。因为有人说,在这1772名死者中,属西城区最多,为333名。如果这个说法正确,就不应包括大兴县的数字,因为在大兴县的屠杀中,死难人数肯定超过333人。我推断,这个1772名死者可能是从火葬场统计的数字,只包括城区近郊区,而远郊区县打死了人,都是就地埋葬或填在井里,不应在此统计数字之内。

但是现在我不想讨论这事,因为米先生说算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帐也就是1000宗命案左右。我的估计,根据现有数据也就是1000多,和米先生的估计相差不多。我之所以这样估计,是因为当时还有一些高等学校的红卫兵也参与其间行凶。

米先生说:“红卫兵们在北京破四旧中,应该是打死了一千人左右。他们在文革中开创了暴力的先河,开创了法外私刑,因此红八月的血腥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某种意义上它成了文革的代名词,因此社会对这批青少年予以了更多的关注。社会对他们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大多出身于红二代,也是当时的官二代。而且他们大肆鼓吹‘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极大伤害了他们身边和社会上相当多数的群众。”这话说得相当确切,也回答了为什么米先生自己会感到社会舆论“先”追究这些人的道理,但是他小心翼翼地避免提“罪行”这个词。(杜先生既然“细看”了这篇访谈,怎么屡屡粗心大意呢?我文中谈未成年人的暴行,用的词是“罪错”,即有罪有错,打死人的是罪,一般打人是错。还要我引文印证吗?在批评别人的时候,学长怎么说话那么随意呢。据我所知,师大附中不是这校风啊。)他说不应先追究,就是承认应该追究,是罪不是错。这是他文章理性的地方。



这些命案在多大程度上算在这些“未成年人”,特别是西纠领导身上?因为我看米先生的文章,似乎主要目的还不是为现场行凶的一线红卫兵辩护,而是为西纠领导辩护,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样的推理比比皆是,懒得细说了。杜先生似乎总是立意在先,后找论据。)

这当然可以讨论。前提是应当追究,不管是否“先”。其次才是追究什么,他们应负多大责任。一般说来,这个问题的讨论应当留在开始追究以后,先弄清事实,再确定谁应付什么责任,多大的责任。这是常识。米先生现在讨论这个当然也可以,但不能作为反对追究责任的理由。(我何时反对过这一点?请拿出证据说话。)

米先生说,“西纠”,特别是它的总部,不但对命案不负多少责任,还有维持秩序之功:“‘西纠’总部文革中在灭火是周恩来稳定秩序的工具”米先生是研究红卫兵的专家,掌握不少有关材料。(谈不到,杜先生的文革研究文章也不少,批判文章也很多。大家一样都是业余爱好而已。但是学长给学弟带高帽子,目的显然并非恭维,而是批判起来长威风,同时以降低对自己的标准。此为世间常见的伎俩,但这在讨论问题时对学弟显然就不公平了,对吧。)他介绍了“西纠”的组织情况:“‘西纠’分两个层次,一个是‘西纠’的总部,一个是作为组成单位、五十多个学校的红卫兵。要评价‘西纠’,是讲总部的作用,还是讲‘西纠’下边红卫兵的作用,还是把他们笼统算为一体?这三种是不一样的。”

“‘西纠’总部的下面有两个红卫兵连,一个是由四中学生组成的男兵连,一个是由师大女附中的学生组成的女兵连。一个连大概有几十个人,住在总部。‘西纠’还从别的学校抽了红卫兵组成的一个营,大概有三百人,由董良翮和陈小鲁带领,被周恩来派去北京火车站维持秩序,在那待了几个月。”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次比较清楚地介绍“西纠”的组织系统。这种情况符合笔者原来的猜测,就是“西纠”不是红卫兵中的一支纠察队,专司纠察之职。而是西城区50多个学校的红卫兵全归它统领,听它的号令。“红八月”的下旬十来天里,在西城区发生的种种暴行,也许部分西城区以外的暴行,是由“西纠”下属红卫兵执行的。米先生的叙述实际上证实了这一点。(这又是强加给我的,我的叙述实际上证实不了这一观点,也没有这个观点,而且还认为这个观点是有问题的,站得住站不住很难说。至少我对此研究不够,不敢像杜先生般妄下断语。)

“西纠”的那几支直属队伍也不是纠察队,不是用来规范红卫兵队伍的行动的,而是对外的。米先生没有说这些别动队去干涉过50多个学校红卫兵的行动。(在访谈中没说的,不等于我在别处没说过,更不等于能推论出“不是用来规范红卫兵队伍的行动的”。看杜先生的上下文,历史结论对不对另说,这至少犯了逻辑不周全的错误。)

米先生首次阐明了西纠的组织情况,为今后的西纠研究提供了准确材料(目前还不能这样说,对于我来说,至少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没搞清楚。)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以往所有西纠人物包括陈小鲁先生在这个“西纠”和红卫兵的关系问题上都含含糊糊语焉不详。他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都说“西纠”是维持秩序的,和杀害几百无辜平民的行为无法统一。现在米先生解决了这个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把“西纠”的组成单位和它的总部分开、切割,不能“笼统把他们算为一体”。(原文是这样的:“西纠分两个层次,一个是西纠的总部,一个是作为组成单位、五十多个学校的红卫兵。要评价西纠,是讲总部的作用,还是讲西纠下边红卫兵的作用,还是把他们笼统算为一体?这三种是不一样的。”这里是讲人们口语中的“西纠”概念是不同的,学术研究必须要界定概念和定义,这是分析问题的前提,有错吗?杜先生这次还认真地打了引号因我的文字,但是却更加歪曲。请看看他批评的和我原文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吗?一个是疑问句,一个是肯定句,杜先生就如此转换了我的意思。我还是不敢质疑杜先生的语文水平,因为这是很多文字高手的春秋笔法。)

他说:“我的观点,从总部的角度来看,‘西纠’是在灭火、希望维持秩序,所以它成为周恩来稳定秩序的工具。” (这句引文还算相对客观,但仍然不准确。因为前面还有一句:“我在《心路–透视共和国同龄人》也对这十个“通令”做了些分析。我的观点,从总部的角度来看,“西纠”是在灭火、希望维持秩序,所以它成为周恩来稳定秩序的工具。”这和杜先生的差异在于,我说明了这个结论的来源是建立在对西纠通令等分析的基础上。和下面的批判一样,需要看了我的分析再批评,但杜先生拒绝了解,我也就不用解释为何这样说了。这句严格讲不算“断章”,但还是不够周全。)


组成单位呢?他没说。从杀害几百人、驱逐上万人来说,应该说是在放火。这种组成单位放火、总部灭火的奇观,我们在古往今来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见过,缺乏想象力的我们也不敢设想此种关系。(我觉得杜先生的想象力更丰富。这样的实例太多了。文革中,毛泽东和中央各部门通令制止武斗要求大联合,所谓忠于毛泽东的两大派却越打越厉害,杜先生闻所未闻?当今,中共中央层层下令打击贪污腐化,各级领导带头抵制,各级组织窝案成堆,杜先生睁眼未见?“古往今来的历史上从来没见过”,语气之夸张,实在有点矫情。套一句杜先生的话,缺乏想象力的我们,不敢设想杜先生的此种结论由何而来。)

那么,总部是如何灭火,如何维持秩序呢?总部不是有几支别动队吗?他们都干了什么呢?

董良翮和陈小鲁带领一个营到北京火车站“维持秩序”。那里有什么秩序要维持呢?米先生没有说。(“没有说”是过错吗?我真不能不佩服杜先生是个中高手。这句话用的是蒙太奇式的手法,暗示我要掩饰什么?我理解得对吗?想知道去看书,我书上有解释,不想知道就别瞎扯,影射不是严肃的态度。)但是很多当事人的回忆录谈到他们所目击的情况,那就是“西纠”在火车站是为了监督被驱逐的人员离开北京,并负责虐待殴打他们,情景惨不忍睹。

“两个连直属‘西纠’总部,他们和造反派发生两次对峙。一次对峙是地质部,一次是国防科委。这两次有肢体冲突,但是没有大打。”米先生是学者,说话严谨,在这里没说是在“维持秩序”,而是说“对峙”,也没说谁打谁,说“没有大打”也符合当时情况。但是没“大打”,却有“小打”。当时情况是造反派在静坐,要求工作组回校检讨。被招来的“西纠”人员围住他们挑衅,“漫骂,甚至动手打人”。(戴维堤《逝者如斯》,乌有之乡,2007)所以与其说他们在维持秩序,不如说是在破坏秩序。(这里说我“严谨”是假,说“也符合当时情况”也不是目的,都是为其结论铺垫,是批判我说的“维持秩序”是真。文字游戏玩到这水平,也登峰造极了。所以我从不敢质疑杜先生的水平,如果说有瑕疵只能是笔法问题。但杜先生这实际是在自设话题,自说自话,还要拉别人垫背。不过在这儿我还真要请教杜先生一下,什么叫秩序?揪斗叫秩序,还是制止揪斗叫秩序?我概念上被诱导得有点混淆了。)

米先生自己也承认他们没有维持秩序,所以他只是说总部“希望维持秩序”。但他又根据什么说总部希望维持秩序呢?你们手下的红卫兵大开杀戒,从“西纠”正式成立起持续的十来天里,每天杀害几十人。你们作为他们的领导难道不知道吗?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去制止这种虐杀呢?米先生也说不出能证明他们“希望维持秩序”的任何事实。(对这段话,我讲三点。其一,杜先生在大作中经常变换人称。文章似乎是批判我的,但并不是给我看的,而在于扩大社会影响,所以讨论和陈述中多数用第三人称,这是正确的。这里他突然改用第二人称。一篇文章谈论同一事物时,人称来回改变。或是文字能力,或是思维混乱,或是别有用心。我觉得前两种可能都不存在,以杜先生之老到,能不知道这会容易误导读者,让读者视我为西纠中人、视我为西纠代言者……,这在后面还有。我感到这笔法老到得有点卑鄙了。我这里郑重声明一下:我从未正式参加过北京三派红卫兵的组织及其活动,二和西纠及其领导层没有半毛钱的政治经济关系。其二,杜先生又强加于人,我何时“自己也承认他们没有维持秩序”了,请用引文印证。上面说过了,说西纠总部“希望维持秩序”这个说法建立在对西纠成立的背景和对西纠通令的分析上。杜先生又不想更多了解,那问这个问题岂不多余?意义何在?如果没有意义,说出来何用?当然,任何人都可以不同意我的分析,可以批评。但请用史料说话,而不是杜先生这般开公司卖帽子。其三,杜先生说“米先生也说不出能证明他们‘希望维持秩序’的任何事实。这是从访谈文章得出的结论呢,还是看过我的其他有关文章得出的结论呢?如果是前者,根本不是展开探讨这一问题的,我用得着吗?如若是后者,请指出你读了我多少文章,穷尽了再提出你的这个结论。这是研究历史的基本常识,以杜先生的睿智,用我介绍ABC吗?)

米先生说:“但是‘西纠’的组成单位是五十多个学校的红卫兵,这些红卫兵组织是各自独立的。这些组成单位可能自己就不执行总部的‘通令’,比如北京六中的红卫兵,还是西纠的发起单位之一,但是他们在校内就私设监狱,号称‘红色恐怖万岁’,并直接迫害致死工友和同学。六中出现的暴力事件,是应当算在西纠头上?还是应当算在六中红卫兵的头上?还是算在那几个当事人的头上?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结论也会有所不同。” 六中不仅是“西纠”的发起单位,而且这个学校的孔丹还号称“西纠”的司令(史实错误,自己查查)。你能说,发生在六中的惨剧,“西纠”领导人没有责任吗?



米先生为“西纠”的十来个通令叫好:“在完全没有秩序、暴力横行的社会,有这样的通令毕竟聊胜于无。”(评判事物,必须有相应的参照系数,要批判请看完《心路》的分析再和我说。)哪里有“暴力横行”?“西纠”的队伍活活打死几百无辜的普通居民,不算暴力,还有什么暴力?暴力就是你们制造出来的,你们的通令就是暴力的宣言书。(这里在引我的话批判后又变换了人称,让正常人读读看,让语言学家判断一下,是不是有人希望在“米先生”和“你们”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主语之间产生一个连续思维的链条?“西纠的队伍”在不经意间就完成了思维的桥接。如果它在你的脑中产生了,那目的完全达到。如果谁来批评挑毛病,那一定拒不认账。因为这是三个各自独立的完整句式;再不济,承认人称的文字不严谨。但背后的东西仍能让你咂味不止。)

米先生说,“西纠”的通令“它的政策性规定相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保守性多于造反性。”它的性质完全不能用保守造反这些词形容。(杜先生这个批评可以说有一定道理,几乎是唯一理性的批评,表示感谢。但并不是“完全不能”,只是因为造反和保守的定义不明晰。虽然我认为这不能说是错误,至少不十分严谨,今后可以注意。)它开创了几个第一:

首先,它开创了群众组织向社会发布通令的恶劣先例。(史实错误。它不是开创,即使在文革中也不是。)

其次,在它的成立宣言中,将“地富反坏右”这几种传统敌人加上了资本家,在第三号通令中又明确概括为“黑六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西纠”的暴行所针对的,主要是资本家、“小业主”、房产主等中产阶级,从而公开地背叛了昔日建国有功的革命盟友。(关于这个问题,《心路》已经引用了杜先生在《回忆》发表文章中的这一观点,并予以了赞同和肯定。一并感谢。)

再次,在它的成立宣言中说:“要坚决镇压地、富、反、坏、右和资产阶级孝子贤孙的反革命行动。”,将这些“阶级敌人”的子女也列入镇压范围。

在8月27日发布的第三号通令中宣布了查抄:“查抄地、富、反、坏、右、资黑六类的家,一定要通过本单位的红卫兵总部,一定要与当地派出所和各街道居民委员会取得联系,所缴获的一切财物都要归公!在查抄时,要提高警惕;要以文斗为主,后发制人,要严防坏人捣乱,钻空子。”以“文斗为主”,不排斥武斗,实际上是武斗的宣言书。实际的查抄在此前已经开始,伴随的是残酷的殴打、刑讯、虐杀。

1966年8月29日,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分队指挥部发布第四号通令,说:“确实查明,并斗争过的黑六类(地、富、反、坏、右、资)分子,尤其是逃亡地富分子。除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处置外,其余一律给政治上、生活上的出路,这个出路就是限期(于九月十日前)离开北京(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查抄单位批准,可酌情延长),回原籍劳动,由革命群众监督改造,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从此将8万多名“黑六类”及其子女驱逐出世世代代居住的北京。(这个观点,对其意义,撰写《心路》时有所忽视。在杜先生此文之前,我已有考虑,今后应加强研究,寻求更多史料支撑。可以切磋,感谢杜先生再次提醒。)

从查抄开始,继而严刑逼供,搜查“变天账”、金银财物,特别是枪支弹药。逼问不出,就“后发制人”予以殴打,直至残杀。制造了这个极端恐怖、令人胆寒的局面之后,再给人们“出路”,驱逐出北京。西纠所属红卫兵在哪一个步骤上不是遵照其总部的通令行事的?

米先生拿六中的事件说事。六中的惨案发生在学校里,但很多惨剧发生在街道,确实是西纠所属红卫兵干的。(拿六中说事是在说明西纠和其组成单位的关系时引用的,这没有错。听杜先生口气,既然掌握这么多西纠在街道打人打死人的资料,能否提供出来分享,或者号召当事人写出来公知天下,以便把历史真相搞清。这确实是目前这段历史缺失的部分,我不掌握这些具体资料,可以学习请教。这和我访谈的主旨一点不矛盾。)但是,在西纠成立之前,打死人的事件也有,但比较零散,可认为是偶发事件,例如北师大女附中的卞仲耘事件。但是从西纠成立起,北京市每天打死人的数目就直线飚升,8月26日就达到三位数。米先生强调这些红卫兵是独立的,各行其是,所以总部不能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杜先生的概括不够准确,原文如下:“但是西纠的组成单位是五十多个学校的红卫兵,这些红卫兵组织是各自独立的。这些组成单位可能自己就不执行总部的通令,比如北京六中的红卫兵,还是西纠的发起单位之一,但是他们在校内就私设监狱,号称红色恐怖万岁,并直接迫害致死工友和同学。”另外请杜先生予以说明,根据哪些史料可以说明各校红卫兵都无条件服从西纠?我所了解的一些情况说明西纠总部的权威只是相对的。只要有充分史料证明我的了解和认识有误,请杜先生放心,我马上更正。)但是他们在参加西纠后,只能说是相对独立的。在他们参加西纠之前是绝对独立的。那个时候,没打死这么多人,为什么参加西纠后变得那么凶残,成为一桩集体屠杀案的元凶呢?这里显然有因果关系。(这目前只能作为一种思路和推理,可能它完全正确,但仍需要用史料印证,否则必然走观点先行的旧路。还是希望杜先生或其他当事人提供出更多的史料,来阐明这一内在关系。等候披露。)

这里涉及西纠这个组织为什么成立,为什么要把西城区所有中学红卫兵组织起来这个要害问题。难道西纠这些领导就是要替这些行凶作恶的红卫兵背黑锅吗?



西纠红卫兵在“红八月”里的作为,有一件事,米先生避而不谈,就是抄家。(这种指责有点岂有此理,访谈中没问到,所以没答,这也是问题?不愧高手。如果你认为有必要说,你尽管说就是了,什么叫我避而不谈呢?)抄家是解释“红八月”之谜的关键。打死人应该受到追究,侵犯民宅、把8万多无辜普通市民剥夺财产,驱逐到遥远无助的农村,难道不应受到追究?

《我们这些年:党史重大事件亲历者说》(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这本书上有一篇《红卫兵中醒着的人》,作者是李卫雨、张爱民、纪彭,都是老红卫兵。这篇文章主要追溯“联动”的历史,在“红八月”问题上不像米先生的文章那样隐晦,(这篇访谈中没谈到的有错,没有重点谈也有错,这就叫隐晦,是应当这么理解吗?这句话目的是贬损别人,没有意义。请杜先生读读我其他文章的有关叙述再谈,杜先生得出这种结论怕是太主观了吧。)例如说“‘联动’成立前后,其前身‘西城纠察队’、‘东城纠察队’等红卫兵纠察队(这个提法史实有问题,联动的前身是西纠和东纠吗?)大搞‘红色恐怖’,打人抓人甚至杀了许多人,在北京造成了不良影响。”直接指斥西纠,没像米先生那样将西纠的领导和红卫兵分割。

西纠领导和其下属红卫兵关系也有所披露,那就是组织他们抄家:“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好多事情都是中央的安排,比如组织我们去抄家就是上面的安排。我就参与了一次抄家,那个地址是派出所提供的,来去都有卡车接送。没有组织安排,我们一群学生怎么知道谁家是反革命?谁家和走资派?谁是‘地富反坏右’?所以都是有人指示我们。”(这些红卫兵只参加了一次抄家,而且不是负责人,也没有说明派出所是如何、向谁提供的名单,也不知道汽车是谁派的,细节模糊,但结论很明确:“好多事情都是中央的安排,比如组织我们去抄家就是上面的安排。”个人认为,这样的史料在历史研究中价值不高,结论至少不够坚实。如果是表明今天对此事的态度,可嘉;如叙说历史,则流于肤浅。他们如这样认识问题,成文前其实完全可以自己就把这件事查实的。根据一些红卫兵们的回忆看,在如何抄家的问题上,不同的学校是不一样的,同一学校的抄家也不完全一样。有些是当地派出所来到学校主动给红卫兵提供地址名单的,有些是居民委员会的小脚老太太们来找红卫兵,有些是红卫兵主动去联系派出所,还有些是红卫兵了解到的附近居民的情况自行前往抄家的,等等。目前没接触到披露西纠、东纠等给各学校红卫兵布置抄家任务的说法和史料。当然这并不等于不存在,但要进一步了解调查才行。顺便发点议论,谁去做这个工作?眼见的都是业余爱好,都喜欢在网上高调批评,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这种实事。热心者们倒是应当乘着当年的当事人多数还健在,大家都去找线索做些访谈,无论是参与施害的一方还是属于被害的一方,给历史留下点真实。杜先生如此钻研西纠和红八月的问题,我很希望他能挑起这个重任,着实调查研究出点成果,从而证明自己的论断,这比什么都强。也许有人会说,你说不首先追究未成年人,你不是自相矛盾吗?那又错了,这和我访谈文章的主旨一点不矛盾,前面已经谈过不赘述,而且我自己现在就在干这些事。可惜的是,这个社会从来都是不干事的给干事的挑毛病,业余范围也一样,而且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可悲。再说一点我的看法,破四旧抄家当中有一点是比较清楚的,即这件事一定和公安部门有关。再往前,和文革初期成立的“首都工作组”任务有关。但目前仍然缺乏史料说明白其中的关系。请看我在炎黄春秋发的“破四旧的表与里”,我了解到的都写在里面了,供参考批评。)

抄家是关键。没抄家就不会打死那么多人。(这结论是对的,符合事实。)这就是西纠成立的目的。(这结论有点武断。)

为什么抄家要打死人呢?请看一个例子。北京西城区有个十三中。“红八月”期间,该校的红卫兵把学校领导、十多名教师、学生任春林和武素鹏关押在学校,在“刑讯室”里拷打他们,用皮带抽,坐老虎凳。任春林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被他们驱赶从家爬到学校,不许走路。后来,武素鹏被他们打死,还一位据说是资本家的人也被他们打死。任春林一家被驱逐出北京。

“9月中旬,任春林全家被驱逐出北京到山西农村。别的被驱逐的人都很难过,唯独他很高兴。因为他看到武素鹏被打死,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这样,他只希望快快离开第13中学。到农村十多天后,他的姥姥就死了。” (师誓《文革:北京十三中学生武素鹏被打死》,中国文革史料网,2012)

俗语云故土难舍。只有在大规模死亡的背景下,面临酷刑和惨死的威胁,人们才能乐意抛弃家产,逃往不熟悉的偏僻的农村避难。即使他的姥姥到了那儿就死了,任春林也觉得比死在红卫兵手里强。这就是西纠的领导,以及背后指使他们的人以“红色恐怖”所要达到的目的。不熟悉“红八月”前后一段的历史,就无法理解“红八月”里发生的怪事。(还是那句话,总是用网上的零星资料论证来论证去,不如自己做点实际调查。一步具体行动,胜过一打纲领。)



米先生是专门研究红卫兵的学者。对于这段历史,他心知肚明,比笔者还清楚。但是他竭力掩盖事情真相,把责任推给第一线红卫兵,掩护西纠领导层,掩护指使他们这样做的人。(第七段是杜先生的点睛之笔,大批判的水准也越来越高。批判别人时狗血淋头,方显出自己的好身手?指责我“心知肚明”,确属高抬了,承受不起。不仅是我,对于文革乱象、包括红八月的前前后后能全部说清楚的人,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能分析清楚内在联系的人,至少我至今还没见过一个,不客气地说也包括杜先生在内。目前最多可以说,大致的脉络知道了,仅此而已。杜先生如此极力捧杀我的目的,是衬托和指责我“竭力掩盖真相”而已。我自忖,真不知道我有何动机和利益在其中,掩盖真相是为了自己在历史上留个骂名?至于说我掩护西纠领导层和指使他们这样做的人,我和这些人毫无渊源,之前甚至根本不认识,对既无俸禄也拿不到资助的业余爱好者,做掩护坏人这生意得有赚头啊,否则就做昧良心的事?值吗?再不然就是我心智出毛病了,可我自觉还正常啊。我对历史就知道一点,研究历史只能是根据史料,见多少说多少。或许明天看见另外一些史料,也可能会改变原来的分析和判断。受史料限制,在现代史研究中这是常见的事,文革史更是如此,难道杜先生不了解这个?他敢给我戴个心知肚明的高帽子,真有点意思,根据什么呀。又说我“竭力掩盖事情真相”就更过了,我自己都找不到动机,杜先生又根据什么呀?我实在见不得那种自以为是的人,毫无根据就信口开河。还要追究红卫兵呢,这和当年的红卫兵有何区别啊,整个还是红卫兵遗风。说你是地主,你就得是地主;说你家有金元宝,你就得交出来。这不是岂有此理吗。说别人喝狼奶,自己喝的少了?整体还局限于喝狼奶养成的思维模式里。所以说对文革的反思难,因为也包括对自己的否定之否定。)

这样做的结果,是妖魔化第一线红卫兵(看到这里,我怎么觉得杜先生反而自相矛盾了呢?第一线红卫兵是什么意思?从下文看,是“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的人,那就是指直接打死人的红卫兵吧?如果这理解没错的话,说他们被我“妖魔化”了?!杜先生言外之意,还要为他们把抱不平、伸张正义?杜先生通篇是批判我为打死人的红卫兵掩盖真相,这段却说妖魔化了第一线红卫兵,百思不得其解,是我的思维有问题呢,还是杜先生的思维出问题了呢?)。这些红卫兵,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和他们平常受的教育有关,俗称喝狼奶长大的。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感情和思想,有人性,除非在非常的情况下,不会像屠夫一样行动,如米先生所描述的那样毫无目的地乱打乱杀。(先请教一下我怎么描述的?访谈中有吗?杜先生的结论是拍脑袋就得出一个。另外,通过这两句看,杜先生的意思是想说,第一线打死人的红卫兵“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感情和思想,有人性”,只是由于他们的坏头头西纠总部的教唆才导致他们失去人性而有目的“乱打乱杀的”。真个语不惊人誓不休。这个观点很新颖,留此存照,如杜先生所言会“自有公论”的。)

遇罗文的《文革大兴县屠杀调查》中有一段叙述:“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学生红卫兵之所以表现不那么凶残,也和他们受的文化教育有关。尽管有干部子女带头,城里的红卫兵中的大多数也应属于这种心态。说领着西纠的队伍到北京站监督被驱逐的贱民们离开北京的陈小鲁内心也同情那些被驱逐的人,我想并非虚言。

但是,在“红八月”里,特别是西纠成立以后,无论陈小鲁还是第一线的红卫兵是在执行一项在他们看来非常神圣的任务。他们是以革命的名义来来干这件伤天害理的任务的。上面我所说的非常情况,就是他们被集合起来,组织起来,被告知阶级敌人私藏武器,图谋造反,你不杀他,他就杀你。我说他们在特定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受蒙蔽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一场精心组织的行动,绝对不是一线红卫兵的乱打乱杀。(这是杜先生的核心观点,很重要。我只能说据我了解,如果说组织者是西纠,这不大靠谱。如果说是公安机关,靠点谱,但现在缺乏档案资料说明。目前,这还只是杜先生的一种猜测或推理,我真诚希望杜先生先不忙做顶层设计,批评来议论去,而用史料打基础,结论自然而然就出来了。研究历史是不能先设计后施工,先立论后证明的,当然除了文革前后的造史运动。)9月3日,西纠发布第五号通令,主要内容是不许打人。“在今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严禁打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休罚,严禁侮辱人,严禁逼供信。”这里说得很清楚,是在“今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不再打人了。实际上,杀戮行为在9月2日那一天就已急剧减少,而在前一天达到最高峰。这说明,他们在9月1日就得到停止杀戮的指令,所以在那一天突击杀人。这种情况也说明,八月底的杀戮完全是有计划、被控制的行为。西纠及其下属红卫兵令行禁止,是一支有组织能战斗的队伍。(个人觉得,恐怕杜先生过高估计了这帮中学生的能力了。)

他们停止打杀,不是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而是该抄家的都抄了,目的达到了,下一步是驱逐。到了9月下旬,抄家风已过,东城区某派出所忽然发现,有一家有特务嫌疑该抄没抄,于是赶紧找红卫兵叫他们补抄。(胡庄子《首都兵团——中学红代会——四三/四四派》,《记忆》100期,也见胡庄子博客)。所以说漏网之鱼几乎没有,整个社会不是无序的,不是如米先生所说的“完全没有秩序、暴力横行的社会”。(这个例子在我所做的刘龙江的口述史中有详细记载,他是主要当事人。但这说明的是公安系统是幕后教唆者,而不是杜先生一直在论证的西纠领导层。至少叫用典不当吧。另外,就这个有序无序的批评不知目的何在?杜先生认为文革初期的红八月是个有序的社会?那我们的看法差距太大。)如果说有暴力横行,就是西纠红卫兵和派出所的暴力。(这说法太过武断。首先在时间上,北京最早的暴力发生在北大6.18事件,最早打死的校长是8.5师大女附中卞仲耘校长,最早的打流氓和打死流氓是8.13的十万人大会之后的几天,最早抄家打死人发生于8.18之后的几天,这都是在西纠8.25成立之前的事情。这不叫暴力横行吗?只有西纠之后才叫暴力横行?那么请杜先生划个道,打死多少人才叫暴力横行。另外从地域上,仅北京四个城区、三个近郊区,有数百个中学、中专和大专院校,红八月几乎到处都有打死人的事情发生。难道“就是西纠和派出所的暴力”?再者,关于派出所的暴力,至少我目前没有见到这方面的史料记载,不敢妄语。杜先生的断语又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如果换个说法,如笼统地说西纠对暴力横行罪责难逃、派出所公安系统在幕后推动暴力横行之类,这个观点我绝不反对。但不能是杜先生现在这个说法,这叫讲故事,不叫历史。)



迄今为止,西纠的真相仍然处于迷雾中。为了进一步澄清真相,我们考察一下1966年9月北京红卫兵在上海的作为。

9月3日,西纠发布第五号通令,宣布不再打人。北京的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除了驱赶和监督那些“黑户”离开北京外,要做的事情不多了,于是红卫兵移师上海,开辟新的战场。这次组织的“南下兵团”主要成员是大学生红卫兵,但也有部分中学红卫兵,可认为是西纠在北京事业的继承者。而他们在上海的所作所为,有金大陆先生的《北京红卫兵在上海》(《史林》,2008,第3期)予以比较详细的介绍,所以现在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比对西纠在北京“红八月”作为的了解清楚多了,可以作为红卫兵在北京作为的一面镜子。

对于北京红卫兵赴上海的南下兵团的起因,方迪在《红卫兵运动始末——一司与三司的对抗》(此文在网上多次转抄,不知最初发表在何处)中分析说是在1966年8月底,上海市委受到交大、复旦等学校学生围攻,无法工作。周恩来“闻讯心急如焚”,和周荣鑫以及大学红卫兵的北京一司商量,决定派遣南下兵团。叶剑英支持此举,他的小女儿叶小英参加了这个南下兵团的先遣队。

交大、复旦等学校学生围攻上海市委事,未见其它任何报道,即使有,也不会严重到使市委不能工作的地步,在陈丕显回忆录中根本未提到此事。上海市委真正感到压力是从8月31日开始的以北京红卫兵为主的围攻事件,后来到9月3日发展到最高潮,称为九三事件。而北京红卫兵的南下兵团先遣队在9月1日就出发了。这先遣队3日到达上海,上海警备区司令饶正锡、东海舰队政委饶守坤和市长曹获秋先后他们。

9月9日,周恩来会见了南下兵团负责人了解准备情况。次日,他又出席了外出串联战斗军团誓师大会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上海的特殊情况:“上海有另一种复杂的现象,那里资产阶级的影响要比北京大。”指示主要打击方向:“不仅是打击那些真正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分子,要集中主要力量打击那些最反动的资产阶级右派。”

“一司”南下兵团由16个纵队组成,还包括100名中学生, 9月11日乘专列浩浩荡荡到达上海。上海有关方面派了以摩托车开道的车队迎接。

这个南下兵团大军在上海做了什么?以往的文革史从未触及。幸好金大陆先生在这方面完成了详尽的研究,还有他所引的当年上海市委办公厅编印的《文化大革命动态》所记载内容为证,使我们知道了真相。否则,我们会以为他们在上海真是充当了“战斗队、学习队、宣传队”,如周恩来9月10日所说的那样。

9月13日,南下兵团与上海劳模、学联代表举行座谈会,声称“是来上海学习的”。同时部分南下红卫兵在上海的大街上散发铅印版传单《最最紧急的革命倡议》。《倡议》指出“现在,上海存在一种不能容忍的现象”,即一些“黑帮分子”仍然“养尊处优,逍遥法外”。所以向上海市全体红卫兵、广大工农兵群众倡议:凡“牛鬼蛇神”一律减薪;银行存款、电视机、照相机、沙发等一律没收上缴;保姆一律解雇;高级公寓、别墅一律搬出;白天一律进劳改队,晚上一律写交代;一律挂“牛鬼蛇神”牌,不准自行摘下等,以至要将上海的一切牛鬼蛇神“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使它们永世不得翻身”。他们同时还调查了“敌情”和抄家情况。

9月14日,他们开始行动。到15日为止,共在上海十个区共搜查了90户左右,其间共发生武斗48起,98个对象中82人被殴打,其余的是被剃阴阳头、罚跪、涂漆的。15日至17日共打人30起,被打达百人以上。数天之间,北京红卫兵的武斗涉及面从四类分子、资本家,扩展到被认为有问题的社会青年、游民等;武斗方式已经从抄家现场的殴打,演变成私设刑室的摧残。北京“红八月”场面在上海再现。

除去这些“点”上的行动外,该兵团还选择了他们认为资产阶级势力严重的几个“点”,包括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和外语学院附中,驻扎在这里,彻夜拷打、折磨他们认为有问题的师生。他们在进驻时,高唱“鬼见愁”歌,高呼“红色恐怖万岁”的口号,在校园贴出“实行红色恐怖”的布告。

周恩来一直直接指挥赴上海南下兵团的活动,曾派一司代表乘机飞上海了解情况。他在9月25日接见北京三司代表时说:“上海抄了十万户资本家,北京去的同学正在打电报来,要拉一万人游行,这样范围太大了,我们去了一个电报制止了。”这讲话说明去上海的红卫兵是直接受周指挥的。至于他制止他们拉一万资本家游街,可能感觉到当时气候已不适合。

周恩来派遣南下兵团赴上海之前肯定和上海市委打过招呼,要求上海市委支持他们并保证他们不反对上海市委。但是南下兵团到处行凶作恶激起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反感,也超出上海市委容忍的底线。据后来揭发,在此期间,“上海市委陈丕显、曹荻秋起码向北京拍发了三次电报,一次强调工业生产形势危难;二次反映北京红卫兵武斗惨烈。”(金大陆,《陈丕显、曹荻秋反对大串联》,《炎黄春秋》,2011年3期)发报时间是9月20几日,所以针对的肯定是这拨红卫兵。陈丕显的儿子陈小津说:“他们戴着一尺多宽的红袖章,拎着流星锤似的铜扣皮带,横眉立目到处煽风点火,揪斗、打人,制造‘红色恐怖’,甚至还制造了涉外事件。我记得他们曾贴出这样一副对联:‘老前辈降群魔大杀大砍,后继人伏妖崽猛镇猛斩’,横批是:‘谁敢翻天!’仅三天内,他们就制造打人事件30多起,有上百人被打。”(陈小津,《我的文革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完全不是方迪描述的那样:“‘南下兵团’巨大的能量,使上海市委一度稳住阵脚,形势出现好转,广大干部、工人、解放军扬眉吐气。”

9月底,鉴于南下兵团已不受欢迎和北京的形势,周恩来才命令他们于9月26日撤回。

可能有少数西纠所属红卫兵参加这一南下兵团,例如其中中学生组成的“16纵”的政委就是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杜先生不是说西纠令行禁止吗,如果西纠总部没派,下属组织怎么可以参加南下兵团?而且杜先生也只是推测,可能有。论据是16纵的政委是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16纵的政委是郑中伟,是师大女附中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的头儿,和刘进、宋彬彬等组织的红卫兵是对立面。师大女附中红卫兵是西纠成员,而毛泽东思想红卫兵这个组织是否加入过西纠?至少我不确定,待考。)南下兵团主要成员是大学红卫兵。但是,这一南下兵团在上海的所作所为和“红八月”期间以西纠为代表的北京红卫兵的作为完全一样,所表现的严格的组织性和计划性也相差无几,只是由于上海这个城市的特点和他们的行为所遭遇的抵抗,他们的罪行的惨烈程度远不及北京。

虽然组成人员不同,但北京红卫兵赴上海的南下兵团也是周恩来通过周荣鑫组织的,受他直接指挥。这一点和西纠没什么不同。从南下兵团在上海的作为推测,西纠及其所属红卫兵在“红八月”里没有,也不希望维持什么秩序。(提示一下杜先生,怎么能自己先假设一个前提,然后开始推理,得出结论来?这样研究历史的方法有问题。另外,两个即使说是同类的组织,A组织没做的事,推论B组织也不想做。这是一种归纳法。归纳法本身有欠缺,只能得出近似而非准确的结论,而且要求有数量上的支持。这在研究历史中最好慎用。)从上海市委对南下兵团作为的反映来看,他们去上海的初衷也未必只是保卫上海市委,上海市委对此并不认账,正如西纠在北京的作为也未必只是为了保卫首都,北京市的父母官吴德对此也颇有微词。实际上,上海也有自己的“红八月”,市委也组织了抄家,但程度远远不达标。所以,这里面有一个将北京“红八月”样板推向全国,集中打击“资产阶级”的计划,正如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派遣人员时所说的那样。


(按本文的黑体字无特殊意义)

结语:

在网上看到杜先生的批判文章,留言一段:

“杜先生真下功夫啊,比我看得还细,钦佩!不过对一些重大问题,在短短的访谈中吧(把)红卫兵的问题说清楚、谈全面,还要分析出个道道实在强人所难,建议杜先生看完我写的《心路》、《破四旧》等再和我探讨,随时候教。但是对杜先生的文风提点意见,希望多谈事实,少扣点帽子,什么避而不谈,什么竭力掩盖,我想这不是严肃的态度。如果杜先生由(有)此偏好,这种笔墨官司就不奉陪了。米鹤都”

杜先生回复:

“米先生开玩笑吧,你写的文章,我怎么能比你看得仔细?米先生的意思,似乎说你那篇文章太短,说得不全面,我应该看完他的其他文章后才有资格和他探讨。我评论他的一篇文章,是因为这文章发表在共识网上,影响大,况且和我看过的他的其他文章比较,针对性强,观点明确。我批评的就是这篇文章,并非米先生的全面立场。

米先生对我的文章中的一些语句感到刺激,很不高兴。但是我也肯定了米先生对文革史研究的贡献,肯定了他文章的理性方面。至于不好听的语句,看说得对不对了。我掌握的史实肯定不如米先生,但是也列举了我所知道的。是否是扣帽子,自有公论。我看你很难正面回答我的评论。”


既然杜先生如此执着、如此叫板,我就花费点气力回复一下。

杜先生是研究文革的热心人士之一,我不捧杀他为“专家”,其实大家都是业余爱好,写点东西无非是发掘点史料留给后人研究,有空也发表点议论,也算是垂垂老矣后个人对社会尽一点责任。这次杜先生发难,本不想做这种近乎无聊的笔墨之争,但缘于其留言的最后一句:“我看你很难正面回答我的评论。”尊一声学长,这有点欺负人了吧。好比打了你一巴掌,还问你:敢吱声吗?所以,如果不答复,好像我还真心虚了,还等于默认了这种抹黑和指责。于是,也就逼我要做应答了。当然,爱好历史研究如果没这点求实精神,就应弃笔农耕了。

写到这儿,也顺便翻看了杜先生的一些文章,感觉其言辞虽有过火,文风难以接受,之间分歧却并非如社会左右之争不容水火。所以这场笔墨官司实质意思不大。不过既然写完了,避而不答不恭也。而且有杜先生言之:“至于不好听的语句,看说得对不对了。”“是否是扣帽子,自有公论”的这般认识在先,也当属认理儿的人而不计较言辞冒犯。这倒是师大附中当年的学风之一,就怕碰上不认理的人。所以,这篇回复言辞虽有唐突尖刻之处,文风也模仿杜先生一二,但既然理为先嘛,还请学长海涵。下面再就杜先生文章的整体说几句。

文革的话题很容易惹火,文革的研究更是难上加难。所以,要探讨这个题目,务必理性当先。我在留言中强调了那是篇访谈,文字不可能面面俱到,逻辑也难免不够周全,希望杜先生看看我的其他文章,大家再探讨批评。杜先生还是急不可耐,而且自信到这种程度:“我看你很难正面回答我的评论。”但是杜先生留言中也披露出,我的文章他实际早看过了。前面说过,对文革的整体反思上,杜先生和我在主要观点上并非完全对立。但我对西纠的分析,杜先生可能一直不满,于是借这篇访谈一并发挥。但即便如此,也显得心浮气盛,叫板好战,实在无此必要。这属心态不好,此其一。

这篇访谈的中心是谈文革反思问题,标题是凤凰网的编辑加上的,并不确切。这只是其中观点之一。西纠更是访谈所涉及的部分非主要内容。退一步说,即使不想了解我的全面观点只攻其一点,如留言所说“批评的就是这篇文章”,批的就是其中一两个观点,也勉强可以说得通。但是通观杜先生全文,说好听点是没看懂这篇访谈,说不好听点就是断章取义。而且整篇文章经常是自己先建立假设,然后推导出别人的“谬论”;或者采用蒙太奇手法,暗示加影射;甚或引文就干脆给你改变了意思;还有的直接就把某一观点或罪名强加于人。这是研究方法不当,此其二。

杜先生研究西纠、红八月也有多年了,发表文章也不少了。与我无涉的我也不用说三道四,因为大家都是业余爱好,难免出错。但是似乎应当有个界限,对于阐述自己的观点时出现错误,别人可以谅解。但在批判别人时,这就不适用了。批出来就要严谨,错了就应当道歉。杜先生尽管热衷批判,逻辑错误不计,本文史实错误还是不少,一些基本史实还是应该了解一下的,以免以讹传讹。所以,要真有兴趣研究历史,要下点真功夫才行。如当年千家驹先生把坊间流传的宋彬彬参加杀人比赛等谣言,写入书中,今天反成了严重影响千老声誉的笑料。杜先生的史实错误,我已经在文中指出一些,但并不是全部。例如,杜先生很多斩钉截铁般的结论,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资料、未经证实的资料之上,而且历史研究还有“孤证不立”一说,甚至有些关键论点杜先生干脆没有任何史料支撑。因此用这些资料分析论证,至少我并不能得出如杜先生般的结论。这属史实不足,此其三。

另外,杜先生的文章的几个新观点很值得商榷。譬如杜先生批评我“妖魔化第一线红卫兵”。“第一线红卫兵”的提法,第一次见到,根据下文,应当是指直接打人和打死人的红卫兵。如果这个理解不对,请杜先生指正。杜先生接着说:“这些红卫兵,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和他们平常受的教育有关,俗称喝狼奶长大的。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感情和思想,有人性,除非在非常的情况下,不会像屠夫一样行动,如米先生所描述的那样毫无目的地乱打乱杀。”这个观点更是第一次听说。杜先生似乎为了揪出背后的教唆杀人犯,反而给直接杀人犯辩护了。这个观点我实在不知怎么评价了,直接杀人犯和即使被认证了的教唆杀人犯,无论在法律上、舆论上和道义上,都至少应当是同罪,怎么可以厚此薄彼?而且,在教唆杀人犯还没有被坐实之前(目前至少杜先生自己也没有充分史料予以认证这点),杜先生先行为直接杀人者辩白,有问题吧?在文革历史的研究上,这就更不公正了。为了批判我,杜先生走得太远了。这已属思维混乱,此其四。

更重要的是,花费大量时间和杜先生打这种笔墨官司,只希望籍此表明,杜先生和某些网络文章,实在有改变文风的必要。否则无益于我们进一步搞清楚历史真相。大家可以切磋、批评,也可以各存其实,除了年前军报那位,谁也不敢自称、也更不可能是宇宙真理的代表。反之,走过这60年后,谁又敢说自己没喝过狼奶,不受其影响呢?解剖、呕吐、否定自身,是我们反思文革的前提之一。其中,实事求是的文风,更是我们反思文革的前提之一。文革的研究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一步步接近历史真貌。反思文革,改变文风为先。此其五。

对上述意见,还愿意继续聆听杜先生切磋指教。另外,希望杜先生能大度,将这篇答复与批判我的文章放在同一范围供大家阅览。


    米鹤都 2014,6,1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7878230101gaw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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