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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萌  已婚知青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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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lsjj/article_2013013076236_2.html

阅读提示:在已婚知青中,女性占大多数,一般而言,她们付出的代价最沉重,命运也最值得同情。大量事实证明:女知青成为农村家庭妇女后,不但没有在改变当地落后面貌方面有所作为,反而为大有作为之类的宣传付出了青春和爱情的沉重代价。


  一旦知青在农村安家落户,各种新的困难便接踵而至。有些困难是他们所共有的,有些则因人而异。


  首当其冲的问题,在农村结婚的青年经常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歧视。不少农村干部把插队知青看成是生产队的包袱,当知青在农村结婚成家后,往往顺势将他 们划出知识青年的圈外。有的农村干部认为,招工去不了、升学没人要、过筛子剩下一些没出息的人,才在农村结婚。没出息傻瓜是习见的说法。由 于城乡之间、工农之间无所不在的巨大差别,由于千百年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一类观念深入人心,很多农民对自己的处境产生自怨自艾的心理,进而对 那些落入到他们群体中的知识青年也轻视、看不起,甚至认为这些人是:把根子扎到石头缝里了吉林省知青办:《关于已婚知识青年问题的调查报告》。。在人 多地少的农村,知青的扎根使村民的户籍上永久地增添了额外人口,更不是一件受欢迎的事情。

  与农民结婚的知青还受到特殊的压力。几乎所有的父母对子女违背自己的意愿在农村扎根都不会淡然处之,断绝经济资助,以中断家庭关系相要挟,将子女 长期扣留在家中,是常见的压力手段《青岛日报》,1974317日;《沈阳日报》,1974319日;《吉林日报》,19741221日; 《解放日报》,1975127日。。已婚青年回城探亲,有时也遭到来自亲友、邻居、老同学们的冷嘲热讽,甚至连他们的孩子也受到歧视。在各种有形无形 的压力下,许多已婚青年觉得低人一等

  虽然报纸上关于已婚知青在农村大有作为的报道连篇累牍,实际状况却大谬不然。辽宁省海城县到1974年已接受了4?8万知青,其中有些人在农村安 了家,-位已婚知青曾给县委反映说:队里干部把已婚青年不再当下乡知识青年看待,青年点的理论学习、政治活动等都不叫参加,生产和生活上也不大过问了;有 的队干部认为,下乡知青结婚以后,人离开了青年点,就不用管了《人民日报》,19741123日。。长春市郊区的7个社(或镇)40个大队中,除1 个社()6个大队对已婚知青做了一些工作外,其余6个社()34个大队,基本上处于不管状态。1976年调查时发现:在559名已婚青年中, 竟有310人不参加学习;在117名团员中,有12名脱团;结婚前有35人被选进领导班子,婚后留在班子里的只剩26人吉林省知青办:《关于已婚知识青年 问题的调查报告》。。已婚知青工作处在基本上无人过问的状态。然而,若与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相比,已婚知青在政治上受到歧视,待遇上受到冷落就显得无足 轻重了。对于已婚知青的疾苦,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往往听之任之,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虽然中央的知青主管部门一再要求各地抓紧知青住房尤其是已婚知青住 房的建设,成果却很难令人满意。据1976年底的统计,在全国插队知青中,没有建房的有95万人。已婚青年住房困难更大。江苏、安徽、四川、吉林四省调查 表明,已婚的22万知识青年里,没有建房的达10万人之多省、市、自治区知青办负责人座谈会《简报》(1)19771221日。。

  在已婚知青中,由于婚姻类型不同,住房困难程度也有轻重缓急,大体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知识青年与知识青年结婚的,双方无积蓄,住房困难最大;第二 种,男知青与当地女青年结婚的,困难要比上者小一些;第三种,女知青与当地男青年结婚的,住房困难通常更小,但有些与女知青结婚的农村青年,是弟兄多、找 对象困难的户,婚后一分家往往没有房子住。

  19785月河北省保定地区知青办上报的《已婚知青住房情况》(数字截止于1977年底),为了解上山下乡运动以来农村插队已婚知青住房紧张的程度 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报告称:全区已婚知青共计2685人,2501(按双知青结婚的为一户,与农民、职工等人员结婚的为一户计算),住房4663间。其 中:

  自建房4991215间知青点建房512间知青旧房137227间租房5796间借房11651164间祖业房6381399间上述资料 表明,该地区1222(占总数的48?9)借房、租房的已婚知青都属于无房户。按照该地区知青办估计,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尚需建房的有1888 4828间,包括新建房13513622间,扩建323503间,改建房197590间。为此除动用现存建房费94.6万元,尚差89万元。各地情 况大同小异。

  国家财政显然没有能力完全负担为知青建房的庞大开支。为此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一些对策。吉林省制定了依靠个人积累、家庭资助、社队扶持、 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就是说,解决已婚知识青年住房问题,首先要靠知识青年本人积蓄和家庭资助,国家不能采取全包下来的办法。对于个人有积蓄或家庭 有资助能力的,社队出人力、运力予以扶持;对于个人无积蓄、家庭也无资助能力的,除社队扶持外,国家补助建房基本材料费(木材款)吉林省知青办:《关于解 决下乡知识青年结婚住房困难问题的报告》。辽宁省海城县《热情关怀已婚下乡知识青年的成长》的经验指出:已婚下乡知识青年,特别是男女双方都是知识青年, 生活上最迫切要解决的是住房问题。该经验主张采取两个办法:1?将已经空闲的青年点房子腾出,优先分配给已婚知识青年居住;2?根据自筹、群帮、公助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已婚下乡知识青年建房。尔后,各地又陆续推出一些内容大同小异的经验《安徽日报》,1977616日;《新华日报》,1975 830日。

  问题的关键,还是群帮、公助的原则难以落实。所谓群帮,即要求知青所在大队、生产队无偿地提供人力、物力、运力,属于平调摊派 质,农民们对此态度消极是合乎情理的。普普通通的已婚知青,没有知青样板一类的招牌,若想得到公助,由县知青部门提供建房资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 事。决定这种资助的,有时并不是申请者困难的程度,而是与有关部门干部私交的深浅,人情的厚薄。因此,真正落到实处的通常只有自筹自筹的来源有 两个,一个是知青自己的多年积累,一个是父母的资助。但各地已婚知青生活上多数不能自理拿素称富庶的天府之国四川省来说,1978年已婚知青达4?7 万余人,生活普遍困难,约3?37万余人接受困难补助。参见四川省知青办《情况反映》1978年第25期,转引自《光荣与梦想--中国知青二十五年史》, 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第363页。,再指望他们自筹盖房资金又谈何容易?其结果,所谓自筹不过是被迫东挪西借、剜肉补疮,成为经济上的沉重负 担。

  吉林省知青部门《关于已婚知识青年问题的调查报告》称,长春市郊五社两镇490多户已婚知青中,由于盖房、买房等原因,有231户欠债。欠债总额5 余元,最多的一户达1千余元。一份关于黑龙江省呼兰县解决已婚下乡青年困难的简报提到:该县已婚知青多因盖房欠债。长岭公社已婚知青14人,共欠债5千余 元,少者欠150元,多者达2千余元黑龙江省知青办:《上山下乡简报》19791期。。以上只是类似反映中比较典型的两个例子。因建房、修房举债的,以 双知青户为多。他们既乏知青集体户的支持,又因没有当地亲族关系的维系,得不到农民的热情帮助。他们虽然经过农村劳动锻炼,但与农村青年比,无论在体力、 农活技术上都不免逊色。在经营家庭副业、自留地、菜园等方面,更不能与后者相提并论。所以,在生活中用度有裕者少,入不敷出者多。在已婚青年中,女性占大 多数,一般而言,她们付出的代价最沉重,命运也最值得同情。为了塑造这一类女青年光彩夺目的形象,宣传喉舌在不同的年代树立过邢燕子、侯隽、张国清、白启 娴等等女知青的典范。但这类样板的宣传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的社会意义,关于她们结婚后如何如何有作为的报道,与其说是数十万已婚女知青生活的缩影,毋宁 说是对后者普遍的无所作为的一种嘲弄。对于成千上万普通女知青而言,在农村结婚,并不会成为一条可资炫耀的政治资本,不过是彻头彻尾农民化的开始。在 农村青年眼里,娶女知青除了不必付出大笔彩礼外,与当地人的婚姻并没有大的差别。婚后的女知青入乡随俗,通常不会在家庭里享受到优于农妇的特权 承担家务、孝敬公婆、服侍男人、生儿育女,是她们天经地义的义务参见白描:《苍凉青春》,工人出版社1988年版,书中如实记述了五名与农民结婚的北京女 知青的经历。。此外,还要种自留地,养猪、喂鸡,从事家庭副业,起早贪黑地干《人民日报》,19751223日。。这种处境曾令大多数未婚知青望 而生畏,也是他们矢志不在农村扎根的原因所在。1973年,一位平日表现积极的先进女知青在谈到扎根问题时就开诚布公地说:

  在农村结婚,抱孩子,围锅台,有啥意思,贡献太小了。去年走了一个女生去结婚,生了一个孩子,啥劳动也不能干,家庭还不和……我们也生她的气,恨她太 窝囊了,谁叫她去结婚的。一想到这些,有些女生就闷着,也有的顶烦;一天天过去,咋办?再过几年,不扎根也得扎根,反正就那样吧。说真的,扎根问 题,很多人都没有解决。国务院知青办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学习调查组:《一个下乡女青年谈扎根思想》,19735月。

  这位女知青的想法是很有代表性的。她们不愿在农村结婚,终生去扮演农妇的角色,然而她们的力量毕竟太单弱了,似乎无力改变这种命运,只能无可奈何地眼瞅着那个日子一天天临近。

  为了打消这些青年的顾虑,著名知青典型侯隽写过一篇文章《坚持乡村就是胜利--和下乡女知青谈谈扎根农村的问题》,发表在1974417日《吉林日报》上。她在文章中大发宏论称:
在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还存在着三大差别,这差别,要靠我们去缩小,要靠我们去消灭。要都想离开农村,共产主义咋实现呢?说因为不愿当一名农 村家庭妇女,而不愿在农村干一辈子,其根源不在于不愿当农村家庭妇女,而根本问题是有没有在农村扎根一辈子的思想,有没有彻底决裂旧观念、坚决走与工农相 结合道路的决心。

  按照她的夸夸其谈,每一位女知识青年都应该心甘情愿地成为农村家庭妇女,因为这是彻底决裂旧观念的具体表现,缩小三大差别的实际行动,而 且关系到共产主义能否实现的大目标。事实上,单凭这种将婚姻政治化的说教是无法掩饰问题的真相的,因此也就无助于打消女知青们的疑虑。农村妇女与城市妇女 在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显著差距,是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一个侧面。它深深植根于现实社会中不同的经济、文化基础上。这种差别,只有在大 力发展农村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变革其落后社会关系和陈旧传统观念的过程中,才可能逐步弥合,而绝不是借着一些力量单弱的城市女子与青年农民的结合所能 缩小的。大量事实证明:女知青成为农村家庭妇女后,不但没有在改变当地落后面貌方面有所作为,反而为大有作为之类的宣传付出了青春和爱情的沉重代价。 70年代末,面临知青返城风的猛烈冲击,这类婚姻鲜有完好如初者,多数以破裂告终,正应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古话。

来源: 《中国知青史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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