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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曙生:读曾希圣给中央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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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3: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因为有七千多人参加,故又称“七千人大会”。当时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兼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于2月3日在安徽代表团会议上作了第一次检查。与会的安徽代表对他的检查非常不满意,向中央反映,要求继续开会,揭盖子,中央同意了。七千人大会结束后,安徽代表团被留下,继续开会。2月9日,在刘少奇亲自坐镇安徽代表团的情况下,曾希圣作了第二次检查。曾的检查开头就说:“前一次检查(指2月3日检查——笔者),正如同志们所说没有放下架子,就是说没有拉下面子、脱掉裤子,主要是自己思想中的肮脏的东西没有勇气拿到太阳下面给大家看。这两天经过少奇同志的启示,经过柯老(柯庆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笔者)的谈话,经过许多同志的帮助,经过自己激烈的思想斗争,经过对一些事情的回忆(有的可能记不清),我决心和党一条心,和少奇同志合作,和中央部门、华东局负责同志合作,撕下面子,放下架子,再做一次检查,把肮脏的东西讲出来,也可以说是对过去的曾希圣的揭发批判,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改正自己的错误。”

  曾希圣第二次检查一万多字,内容是围绕安徽在大跃进时期主要是1960年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方方面面展开的。曾希圣在检查中说:“七月石关会议(指1961年7月在岳西县石关召开的中共安徽省委扩大会议),各地汇报1960年的死人数字(他不说非正常死人,而是笼统地说死人,死人有正常和非正常之分,石关会议各地汇报的是非正常死人数字——笔者)是二百二十一万八千二百八十人”,“当时我和桂林栖、郑锐、邢浩(分别是省委书记处书记、省委秘书长、公安厅长——笔者)四人研究,他们说不要再核对,就这样上报吧。但是我没有接受他们的意见,提了一些疑问……结果把原汇报的数字缩小为一百一十七万多人,扣除重报数字九万三千一百六十八人,扣除了五九年死亡的四十八万六千六百九十人,这在报告附件中都说明了。这个数字决定由公安厅上报,并作为省委向中央上报的附件……另外,一九五九的死亡数字,没有上报党中央,这也是我的责任。”

  对曾希圣检查的这方面情况我要做点说明。1961年2月,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公安厅(局)于六月底前,上报1960年人口统计数字。安徽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市)公安处(局)于4月底前上报公安厅,公安厅于5月汇总后,发现1960年人口比1959年减少3839779人,其中非正常死亡2218280人。公安厅长邢浩将公安厅汇总的全省人口数字情况报告曾希圣,并说准备上报公安部。曾希圣当即指出,1960年人口比1959年减少这么多是不可能的,可能是1959年人口基数算大了,死亡人口统计可能有重复,要求公安厅重新统计后再报。公安厅把地、市公安处、局人口统计人员召到合肥,核实人口数据,结果和上报的数据吻合。公安厅长邢浩再次请示曾希圣,是否上报公安部,曾希圣回答说,等省委扩大会议开过后再报。于是省委在石关召开扩大会议的第一天,曾希圣就要求参加会议的地(市)、县委书记汇报1960年人口数字,书记们赶紧打电话给自己管辖的公安部门,索要人口数据,很快就报来了,经过会议秘书组的统计,书记们汇报的数据和公安厅一致,因为他们汇报的数据都是根据公安部门来的,不会有大的出入。这时已经是7月,过了公安部要求上报人口数据的限期。由于公安部催得紧,公安厅只好先派户籍科长将人口统计数据送到北京。正在这时,曾希圣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安厅汇总的数据,邢浩厅长当即指示公安厅治安处,通知户籍科长马上回来,把统计报表都带回来,对公安部说统计数据有重大差错,回去核实后再报。从北京回来的户籍科长和几名统计员,在厅长邢浩带领下,吃、住在省委,修改统计数字,整整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修改完毕(应该说是造假完毕——笔者)。在修改时,要求不能让人看出破绽,不能产生矛盾,要合乎“科学”,尤其是儿童、妇女死亡数字要尽量压缩,加大老人死亡数等等。最后得出1960年安徽非正常死亡人数不是200多万,而是117万多人,经过曾希圣审阅批准,报告公安部。与此同时省委报告中央,把公安厅给公安部的报告作为省委报告中央的附件。七千人大会后,曾希圣被免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职务,李葆华接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62年5月12日,在中共安徽省委全体会议上,省委第一书记李葆华为了防止政法机关滥抓滥捕,草菅人命,在会上郑重宣布与政法干部约法八章:一,不准乱逮捕、乱拘留;二,不准乱管制、乱监督劳动;三,不准乱用侦察手段;四,不准乱收容强制劳动;五,不准刑讯逼供;六,不准虐待犯人;七不准扣押申诉;八,不准任意加刑。同时指示公安机关要纠正在户口问题上的弄虚作假,正确反映户口信息。于是,安徽省公安厅于1962年11月22日至29日,专门召开全省户口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地、市、县公安处、局的治安科长和户口统计员(户口归治安科管——笔者),水上、铁路公安处(局)治安科长和户口干部共98人参加。会议任务就是纠正1958年以来户口统计上存在的问题,真实反映户口、人口变动情况。会后公安厅在给省委和公安部的报告中说:“近两年来,在户口工作中发生了严重的缺点和错误,教训十分深刻,特别是1959年冬和1960年春,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和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未能通过户口登记管理,全面了解情况,甚至有意篡改人口变动数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过这次会议,把过去弄虚作假的人口统计恢复正常,结果显示:1959年底安徽人口总数为34265037人,1960年底安徽人口总数为30425058人,比1959年净减少3839779人;1960年安徽非正常死亡人数仍为2218280人;1961年,安徽人口总数为29876855人,比1959年人口净减少4388182人。这组数据已经作为官方正式数据载入史册。

  曾希圣检查重点是安徽省1960年人口大量死亡,他是如何弄虚作假、如何捂盖子、如何向中央封锁消息、如何对1960年中央检查组到安徽调查死人情况进行刁难、告反状,以及他的霸道的工作作风、对错误的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等等。检查结尾曾希圣说:“现在我深深认识到我的错误异常严重,我的罪过是还不清的,我唯一的决心是虚心倾听大家的意见,永远倾听群众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改正错误,戴罪立功。”

  50年后,笔者读当年曾希圣的检查,认为他的态度基本上是诚恳的,在很多方面检查也是深刻的。但是因为造成了几百万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当时刘少奇代表中央宣布免除他的安徽省委第一书记职务是完全应该的,就是宣布将他绳之以法,也并不为过。不要说非正常死亡几百万人,就是死亡几十万人、几万人,在和平年代,也是严重的罪过,就是撤职查办、追究刑事责任,有何不可?同是饿死几百万人的河南省,省委书记吴芝圃向中央检查就比曾希圣深刻。吴芝圃说:“省委和我犯的错误严重得很,罪恶也大得很……组织上无论如何处理,我都没有话讲的。处以极刑,我也应引颈受戮”,“我欠河南五千万人民的债,一辈子也还不清”。检讨交上去,毛泽东批示“不要再做检查了”。人犯了错误、甚至犯了罪,勇于承认,仍不失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值得尊敬的人。尽管曾希圣的检查还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但是这和当时所处的政治环境有关,不能完全怪罪他。当时把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仍然当作旗帜,而安徽乃至全国发生的饿死几千万人的惨剧,都是在“三面红旗”指引下发生的。曾希圣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承认自己有罪,表示要戴罪立功,应该值得我们肯定。而这30多年来,有些人却竭力美化曾希圣,把他自己承认犯的错误甚至犯的罪一笔勾销,把他自己早已唾弃的痈疽当宝贝来收藏,如果曾希圣地下有知,也会骂这些不肖子孙的。曾希圣犯的那些错误、那些罪行,难道不是和那些曾经一味地给他抬轿子、一味地吹捧他、指鹿为马的人密不可分吗?

  笔者认为,曾希圣在第二次检查中最为切中要害的是这样一段话:“一九五九年大概是六月,张恺帆反映无为问题严重,我说你是省委书记处书记,又是无为人,你可以去处理,不久我到庐山,省委有个同志打电话给我,大意说张在无为解散食堂,当时我怕他搞出乱子,要张回来,并要宋孟邻(时任芜湖市委书记,无为属芜湖管辖——笔者)去调查处理。宋(调查后汇报)说无为有些问题,但不严重,我听信了他报喜不报忧的话,无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实际上那时农村非正常死亡已经发生。如果无为盖子早揭开,从中吸取教训,安徽的问题就不会那样严重”(就不会饿死400多万人——笔者)。这是非常中肯的话。可是历史没有“如果”。张恺帆被打成反党集团的领军人物,受他的牵连,仅无为县被批斗处理的干部、群众就有2.8万多人。而无为县最终饿死了20多万人。可是宋孟邻却由此升任省委书记处书记。这教训难道不极为深刻吗?!(无为问题详见宋霖同志“张恺帆在1959年”一文,载《炎黄春秋》2012年第8期)

  但是,对另外一个极为深刻的教训,曾希圣并不认识,没有检查,我感到非常可惜。这就是1958年初他把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李世农,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效春、副检察长李锐,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仁刚等,打成“右派反党集团”。这一案件株连中央管理干部33人,省管干部77人,政法系统被批判处理的干部3000多名,这为政法、公安工作“大跃进”,不断地用镇压反革命的手段,推动大跃进运动的开展,残酷镇压毫无过错的人民群众扫清了障碍,开辟了道路,也为安徽饿死人火上浇油。笔者在《大跃进前后的社会控制》(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3期)对此有详细论述。这里在做些补充。


安徽的反右派斗争,在曾希圣的主导下,共划右派分子31472人,是划右派最多的省份之一,使全省党内、党外精英受到重创。因为曾希圣独出心裁,花样翻新,他将中央划右派的6条标准扩大为12条,增加6条,即:丑化党的领导,丑化积极分子,挑拨党群关系,挑拨群众关系,反对农业“三改”,反对河网化。这12条标准,可以随意把一个人打成右派分子。安徽的反右派斗争先是从文教界开刀的。首先是中共安徽省委文教部副部长、安徽省文联党组书记兼主席戴岳为首的16人被打成“文联右派反党集团”,占该单位编制43人的37%;接着,安徽文联党组成员、《江淮文学》副主编王影和文联党组成员、《江淮文学》副主编石青为首被打成右派反党集团;省文化局以陈仲、张熙才、余建民为主要成员被打成反党集团。紧接着反右派斗争在教育、卫生、科技部门展开,所划右派越来越多,斗争越来越残酷。仅省立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高级职称被打成右派的就有58人,占高级职称人员的39.5%。在3万多右派中,有25137人是文、教、卫和科研单位的知识精英、科研骨干。近年来有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说曾希圣如何爱惜人才、求贤若渴,读了之后,让人喷饭。

  就在反右派斗争如火如荼之际,1957年11月21日至2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一届四次全委会议,12月15日省委召开一届六次扩大会议,专门对李世农、杨效春、李锐等人开展批判,以解决省委内部的“右倾”问题。12月25日,省委报经中央同意,决定延长会议时间,并将会议扩大到省、地(市)、县三级干部会议,共1500多人参加,还有1800多人列席会议,共有261人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口诛笔伐,揭发、批判李世农等人的所谓右派反党罪行。会议通过《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李世农、杨效春、李锐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并定性为“右派反党集团”。1958年3月10日,省委向全省发布公告称:“这是安徽政治思想战线上的一次巨大胜利,是安徽反右派斗争的最重大成果”。同一天,《人民日报》为此专门发表社论。社论是根据省委的报告和曾希圣在批判李世农等人大会上指控的“罪行”基础上写出的,社论“祝贺安徽省委这次会议的成功,祝贺他们在这一巨大胜利基础上乘胜前进。”

  李世农等人被指控的主要“罪行”是:“千方百计地阻挠公安机关对反革命活动的打击,包庇和纵容了大批反革命分子、自首叛变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为他们开脱罪责,为他们免刑减刑,为他们翻案——他们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社论原文——笔者)。

  这样的指控完全是颠倒黑白。从1949年解放到1957年底,安徽在镇反、肃反中不存在包庇和纵容反革命的问题,而是严重扩大化的问题,尤其是从1954年以后,在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把几十万不满意合作化的农民和工商业者打成新生的反革命、坏分子,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让我们从几组打击数据看看安徽是不是包庇、纵容了反革命、坏分子。安徽省在1950年到1953年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一共逮捕了110164人,判处死刑32876人,判处徒刑的49332人,判处管制8839人,狱中死亡1410人(多数被刑讯逼供致死——笔者),释放9259人(有一般历史问题,根本就不应该逮捕——笔者),逃跑64人,自杀26人,其余转外地处理。为配合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在中央统一部署下,1955年开展了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35620人,其中判处死刑的570人。这次镇反中被逮捕的大多数是对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不满的农民和工商业者,被称为“新生”的反革命和坏分子。另外,安徽在土改过程中,共打击地主、恶霸63610人,其中逮捕判刑27551人,其中7685名被判处死刑,判处管制的7334人,其余斗争后戴帽就地监督改造。在剿匪斗争中共打击51061人,其中击毙2069人,击伤1380人,俘虏30736人,投诚16871人。从1955年开始的内部肃反中,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14635人,判处死刑的72人,判处徒刑的5855人,判管制、劳教、下放农村监督改造1370人,送外地处理的175人,自杀193人。

  从1950年到1957年底前在这些大的政治运动中,安徽共打击处理了275090人,其中有5万多人被处以极刑。一个新生的革命政权,在战乱之后,应该采取宽容的政策,休养生息,可安徽打杀了这么多人,还说包庇纵容反革命,难道要把那些有些历史问题的人、对新政权不满发发牢骚的人都要赶尽杀绝不成?其实早在第一次镇反中,就有严重扩大化现象。比如在镇反过程中,阜阳专区向省委报告说:自“双十指示”(指1950年10月10日中央下达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指示——笔者)下达至1951年4月,在逮捕的人犯中,可捕可不捕的占捕人总数35%;砀山县将一般不法地主、地痞流氓乃至所谓“破鞋”(有男女关系——笔者)也逮捕起来。安庆专区报告说:桐城县将16名拟处死刑的人犯报地委审批,地委批示说,“仅看现有材料,不能判死刑,必须继续补查再报”。而公安局接到地委批复,未看批复内容,以为地委同意,当即将16人押赴刑场枪决。事后检查这16人有12人连逮捕条件都不够。霍山县不经地委批准,擅自枪毙只有反革命身份而无反革命行为的反革命犯9人。皖南地区对可捕可不捕的人基本上都捕了。1956年,在内部肃反中,有1700多人未经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擅自逮捕的。为此省检察院向公安厅提出,今后捕人应先办批捕手续,后捕人。这就成了李世农、杨效春、李锐“右派反党集团”包庇、纵容反革命罪状之一。从1955年秋天开始,为了保证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顺利开展,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社会镇反,安徽省制定的镇反捕人数字是1955年2.5万人,1956年4万人,1957年3万左右。由于时间紧迫,1955年捕人指标难以完成。所以省公安厅10月28日发出《关于统一集中搜捕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在10月底采取“摸一批捉一批”的办法,逮捕人数不得低于5000名。11月份,实行全党动手,全面动员,统一行动,集中搜捕,拟逮捕1万名左右。结果全年逮捕27611名反革命,超额完成任务。其中有1419人没有任何反革命罪行,有的只是家庭成分不好,有的对合作化有意见,说过牢骚话而被逮捕,且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检察机关提出补办手续,公安机关不得已将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释放,为此曾经遭到李世农的批评。这就成了李世农“右派反党集团”的又一罪状。由于合作化运动使农民生活水平大大下降,加上基层干部的恶劣作风,激起群众强烈不满,整个农村动荡起来,哄抢国家和集体财产、打砸区、乡政府、杀害基层干部事件不断发生,其中大规模哄抢国家、集体粮食事件,每年就发生几百起、上千起,可以用此起彼伏来形容。当政者不检讨自己的方针、路线是否有问题,而是采用镇压反革命的办法来解决。1957年8月底9月初,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再给残余反革命势力一次有力打击”,坚决地“逮捕一批,管制一批,劳教一批,批斗戴帽子一批”。于是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内,第三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又开始了。鉴于安徽农民不满意农业合作化而不断闹事的现实,省委指示公安机关,安徽镇反工作重点要放在农村,结合省委在农村进行全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镇反。于是,省公安厅部署,从1957年10月到12月,在8277个农业生产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挖新、老反革命。于是在两个多月时间,就在农村逮捕了12274名反革命、坏分子,管制1074名,劳教855名,戴反、坏分子帽子1565名,斗争6518名,关押审查2338名,在辩论中被迫自杀845名。在这些受打击的人中,绝大多数是不满意农业合作化的农民。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安徽对反革命不是包庇从容,而是打过了头,把那些不是反革命的普通人民群众当作反革命、坏分子打击了,犯了严重扩大化错误。1979年至1981年,仅安徽公安机关就平反了这方面冤假错案31万起,包括7万多所谓农民中的坏分子。可是其中大多数人早已命送黄泉,平反对他们已经毫无意义。

  曾希圣反了所谓政法机关的右倾,为大跃进时期无法无天扫清了道路。逮捕人已经不需要检察院批准,判刑是根据公安机关预审后提出的判刑意见法院照办;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认为某人有问题需要抓起来,公安机关就抓;各级领导人对谁不满,打个电话、写个条子,就可以把人抓起来。反了检察院、司法部门的右倾后,公安独掌政法大权,检察、法院成了陪衬,有的地方干脆取消检察院、法院,成立政法部,由公安统领,实行所谓“一长(公安局长)代三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一员(公安局侦查员、预审员)代三员(侦查员、检察员、审判员);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所谓分家,就是法院、检察院领导带上公章到公安局办公,任务是对公安机关已经关押并决定刑期的人盖上公章而已。公安机关不仅凌驾于检察院、法院之上,甚至凌驾于同级党委之上。曾希圣在第二次检查中说:“在某些问题上,(我)确有把党委第一书记和公安部门置于党委之上的错误。对于报告的死人数字,要公安部门负责审查,确实是我提出的,而且审查后没有提到常委讨论,这是我把它置于党委之上的明显例子”。当然这不是安徽一省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大跃进时期实际上被取消,这两家只派领导到公安部联合办公,被谢富治戏称为公安机关手伸的太长,包办了法院、检察院的职能。

  毛泽东在解放初期提出的公安机关要置于党委绝对领导之下,也就是要置于党委一把手绝对领导之下,并身体力行,公安部的重大决策部署无一不经过毛泽东的亲自批示,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杀、关、管、斗的具体数字,毛都有批示。安徽在批判了李世农右派反党集团后,安徽政法部门人人自危,谁都怕被扣上右倾的帽子,根据党委第一书记的指示,为推行大跃进运动的开展,镇压人民群众到了疯狂地步。1958年到1960年全省仅公安机关就逮捕了17万多人,集训、劳教了20多万人,给38万多人戴上四类分子帽子。至于县办、社办、大队办、机关办的劳改队、集训队处罚的人数无法统计,全省有43个县办过劳改队。定远县23个公社就有13个公社设立了劳改队,先后劳改了2160人,县劳改队劳改了4023人,死在劳改队的就有1280人。安徽非正常死亡的400多万人中,就包括被专政机关和县、社、队关死、逼死、打死、饿死在劳改队、看守所、劳教所、拘留所、集训队的人。据不完全统计,仅死在劳改农场和看守所的就有6万多人;1960安徽省就有13个县公安局看守所死亡未决犯罪嫌疑人数超过400人;三年中安徽农村被打死、饿死的四类分子有40多万,这些人中有很多人原来都不是四类分子,而是普通农民,因为反对大跃进、反对刮共产风、反对吃食堂等等被戴上新生的反革命、坏分子帽子。假如没有把李世农等人打成右派反党集团,假如政法机关能够按照1954年宪法规定的互相监督制约,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就不会那样无法无天,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于非命。


人民群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走不掉,逃不掉,到处都有检查站,到处都有收容所,往外逃被抓回来生命难保;逃到大别山和皖南山区,也会被不断的搜山队抓回来(详情见《大跃进前后的社会控制》一文)。写人民来信向中央反映,也是万万不能做的,被发现吃不了兜着走。安徽按省委的部署,在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阜阳、安庆设立了6个检拆站,查扣人民来信;各个县公安局要求邮电局,把凡是寄往北京中央国家机关和领导人的信,一律扣押交公安局检拆,凡是反映安徽省问题的信不仅扣住不发,还要给寄信人戴上反革命、坏分子帽子,所以有人把信写好后,拿到外省去发。曾希圣在检查中说:“扣押人民来信是在我的思想指导下发生的……我说过人民来信有很多是虚假的造谣破坏的,是人家向我们进攻,是个斗争”,“有的共产党员,对坏的东西也相信,过去搞人民来信的人,成了右派,就是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话,所以跟着右派跑了”,“工作落后的地方来信多,工作好的地方来信少,因此造成下面发生严重扣押人民来信”。

  扣押人民来信不仅下面严重,上面更严重。安徽省公安厅动用侦查手段,直接查扣人民来信。1957年11月23日,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效春被批斗期间,写了两封信,一封寄给公安部长罗瑞卿,一封寄给他在新四军时期的战友毛英奇,他派外甥到南京和徐州两地去发。公安厅对杨效春已经实施技术侦察手段,掌握了他的一举一动,立即派3个干部跟踪盯梢他外甥到南京,以特务嫌疑进行搜查,连人带信押回合肥。公安厅长向曾希圣汇报,他没有批评这种犯罪行为,只表示人可以放,但信扣下(曾在检查中说他指示公安厅让他把信寄出去,当场遭到反驳——笔者)。1960年9月13日中央办公厅转来一封匿名寄给彭真的信,反映省委不顾人民死活,在稻香楼和董铺岛上大造宾馆,而合肥街头乞丐、抢饭吃的人很多。曾希圣批示省委书记处书记王光宇查办。王将信交给公安厅。公安厅把它作为重大反革命案件侦办,将信拍成照片,在合肥的省、市、区级机关,人人对笔迹,人人过关,三个多月,闹得满城风雨、鸡犬不宁、人心惶惶。人民群众在这种高压态势下,只能任人宰割,稍有反抗,后果不堪设想。

  在大跃进时期,为什么反革命案件占了整个案件80%?逮捕的人犯中,反革命犯占同样比例?因为人民群众冤屈无处诉,苦难无处申,胆子大的铤而走险,组织反革命集团,拼死反抗;胆子小的,写人民来信,写标语、传单,表达自己的诉求。这些统统都被当作反革命案件来处理。1959年合肥街头贴出标语:“打倒曾胖子,杀死余妖精”(曾胖子指曾希圣,余妖精指曾妻)。曾希圣指示公安厅限期破案。公安厅作为重大反革命案件,厅长亲自挂帅,组织50多人的精干队伍,侦破此案。强迫机关干部人人写字,核对笔迹,就连省委各部长也得照办。排查的对象达到1.8万人,笔迹鉴定3000人,非法搜查4000人,受审查的干部中有厅级干部6人,停职反省的3人,拘捕2人,逼死2个嫌疑人。有些领导则利用这个机会,打击报复下级,写条子给公安厅,说某某可能是反革命标语书写者,开出名单,公安厅就去捉人,因为破不了案,没法向曾希圣交代,只好先入为主,把人抓起来再说。折腾了几个月,案子也破不了。公安厅长和办案人员被曾希圣严厉训斥。公安机关变成了曾希圣的私家侦探社和卫队。这就是法制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要绝对服从党委领导的最好注释。

  走笔至此,豁然想到哪位伟人说过的一句话: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是啊!时隔半个多世纪,重庆王立军、薄谷开来案,重现了大跃进年代党委一把手把公安机关当作自家卫队的情景。实在令人悲哀!但是也不感到意外。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在中央文件、领导人讲话中,经常见到这样的话:公安机关要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要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要独立行使审判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动。这些正确的说法、提法,现在在报章上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见不到了,见到的是“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发生矛盾怎么办?谁至上?现在听不到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的声音,甚至法院自己都忌讳讲这样的话,要法官们做党的驯服工具,也就是做党委第一书记的驯服工具,在这种政治氛围下,重庆公安局变成市委书记薄熙来和他老婆的卫队也就不奇怪了。

  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反映了党的根本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法机关办案只服从宪法和法律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来,并坚持不渝地做下去!否则全国人大不需要制定这些法律,回到大跃进和文革时期无法无天得了!现在有人公开指责司法独立是西方国家西化、分化中国的阴谋,真是岂有此理!

  (作者为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

  (责任编辑 杨继绳)



原文地址: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lsjj/article_2013012075416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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